委托商铺招商合同书(精选3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委托商铺招商合同书(精选3篇)

委托商铺招商合同书篇1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经平等协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订立本。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将在购买层号的商铺委托交由乙方招商。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期满后,乙方将商铺的使用权及经营权无条件归还甲方。

三、委托权限

1、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的期限内,为市场培育期,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上述商铺的招商,并代表甲方与租赁户签订《》。甲方就号商铺的经营所得在上述期限内不再做任何诉求。

2、在本委托书第二条所约定之期限内,乙方有自由选择合法承租人的权利。

3、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商铺,同等条件下,乙方或者原经营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委托书约定期满后,甲方有按时收回商铺的权利。

2、在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合作期内,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委托书。

3、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若转让本委托书约定商铺的所有权及产权,应与受让人约定继续履行本委托书为转让该商铺所有权及产权的附属条件,或受让人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履行本委托书;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者,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仍应继续履行本委托书。

4、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该商铺有关证件和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能合法经营之证照。

5、在本委托书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使用本商铺的权

利。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委托期内,乙方有权选择该商铺自己经营、转让、与他方合作经营之权利。

2、本委托书所约定的商铺在本委托书约定之期限内之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等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实施或经营方不能充分实施本委托书,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此致使乙方受到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在乙方实际受损之次日按乙方实际损失额赔偿乙方;若甲方延期支付赔偿,则按乙方实际损失额的日千分之一计算滞纳金。如造成经营方损失的,由经营方向乙方提供真实证明,一切损失由甲方按实际损失额承担。

2、若因乙方不能按时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治安费或不遵守商场的管理规定等原因,致使甲方受损,乙方按甲方实际损失额赔偿甲方。

七、本委托书的订立、效力、履行、终止、解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委托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委托书拟定一份,双方签字后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商铺招商合同书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评估机构,对甲方提出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该资产现行公允价格,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委托合同。

一、委托评估目的: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三、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四、评估报告使用人: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使用人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文件、权属证明、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及相应的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评估申报材料后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一式份。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长或提前完成评估工作,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六、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1、评估服务费总额

根据国家规定及此次评估之特定目的,经协商收取评估服务费总额元人民币。 2、支付时间和方式

付款时间为本委托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预付元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乙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的同时一次性付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权属证明、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及相应的资料。提供的资料应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甲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2、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工作,甲方应提供食宿、交通费用(这两项费用的支付可采取两种支付方式,或含在评估费用中或由甲方另行支付)及必要的办公条件,并给予协作。

3、乙方在评估工作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资产清查核实时,甲方应指定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4、甲方在未征得乙方同意,评估报告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5、甲方应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的资产评估工作条件。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认真执行有关法

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对所发表的专业意见负责。

2、乙方评估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评估人员应主动回避。

3、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乙方有义务主动做好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并指派专人协助、指导甲方人员编制资产评估核准、备案报表。

5、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若因甲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报告时间。

6、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顺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时间。

九、委托合同的变更

1、委托合同签订后,签约双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委托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2、委托合同签订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委托合同。

十、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评估费用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约定,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且不退还评估费用;

2、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委托合同,应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评估服务费的50%支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委托合同或执行本约定书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专业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二、本委托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