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程序
机关单位申报工伤流程
机关单位申报工伤流程
一、工伤申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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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工伤申报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
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二)医疗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检查单等)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通事故的,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如受伤职工为驾驶员的附驾驶证复印件;
(五)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或法院的有关证明;
三、工伤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款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货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工伤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资料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
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档案局•【公布日期】2012.07.24•【字号】津人社局发[2012]45号•【施行日期】2012.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伤保险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档案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45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档案归档范围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天津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档案(简称工伤认定、鉴定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伤认定、鉴定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伤认定、鉴定档案,是指市、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在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电子数据、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和形式的专业活动记录。
第三条工伤认定、鉴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在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全市工伤认定、鉴定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
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鉴定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和档案管理的设施设备,做好工伤认定、鉴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工伤认定、鉴定档案是各级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工作查考利用。
天津市工伤处理条例
天津市工伤处理条例天津市工伤处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和处理程序,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天津市工伤处理条例对工伤认定、医疗救助、工伤保险、伤残鉴定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首先,工伤认定是工伤处理的第一步。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报。
工伤认定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确认是否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
只有经过认定的工伤事故,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和相应的医疗救助。
其次,医疗救助是对工伤劳动者的重要保障。
一旦工伤认定通过,劳动者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提供的医疗救助,包括住院治疗、手术治疗、康复护理等费用报销。
同时,劳动者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确保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此外,工伤保险是对劳动者的经济保障。
一旦工伤认定通过,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金的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医疗期工资补助等。
工伤保险金的发放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伤残鉴定是对工伤劳动者伤残程度的评定。
经过医疗治疗后,伤残劳动者需要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的评定结果将直接影响伤残劳动者的伤残津贴待遇,确保伤残劳动者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天津市工伤处理条例对工伤认定、医疗救助、工伤保险、伤残鉴定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为劳动者受到意外伤害时提供了全面的保障措施。
在实际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执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天津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的暂行规定-津劳险[1997]37号
天津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的暂行规定正文:---------------------------------------------------------------------------------------------------------------------------------------------------- 天津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的暂行规定(津劳险[1997]37号1997年2月14日)各区、县、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为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就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认定、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规定如下:一、工伤范围(一)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造成意外伤害(包括急性中毒)的;5.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6.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7.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8.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9.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10.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市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工伤。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12年1月1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
市长黄兴国二○一二年二月三日第一条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职工均有依照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财政、卫生、工商、安全监管、公安、建设交通、交通港口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四条与工伤保险相关的行政部门应当就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第五条本市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三)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适用的行业差别费率。
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用人单位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与流程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与流程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指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便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下面将详细介绍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和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1.劳动者个人身份证明: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2.工伤事故医疗证明: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后,需要及时到医院就医,并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证明。
该证明需要包括劳动者就医的时间、地点、诊断结果等详细信息。
3.工伤事故发生地的证明:如果工伤事故发生在工作场所以外的地点,劳动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如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发生经过的证言等。
4.工伤事故报告: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当立即向单位报告,并填写相关的工伤事故报告。
该报告需要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等内容。
5.医疗费用报销凭证:劳动者在就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需要提供相应的报销凭证,如医疗发票、费用明细单等。
6.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情况,劳动者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雇佣证明等。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流程:1.及时就医: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需要及时就医,并选择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证明。
2.报告单位:劳动者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工伤事故,并填写相关的工伤事故报告。
3.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工伤事故医疗证明、工伤事故报告等。
4.单位办理工伤认定手续:所在单位接到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如将劳动者的申请材料上报到劳动保障部门,并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调查。
5.劳动保障部门审理并作出决定:劳动保障部门会对劳动者的工伤认定申请进行审理,并进行现场调查、访谈等。
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劳动保障部门将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
6.通知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会将工伤认定的结果通知劳动者,如果认定为工伤,将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不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可以提出申诉。
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一、事故申报登记当发生工伤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事故申报登记。
申报登记时应提供工伤事故报告表、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二、工伤认定申请在完成事故申报登记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应提供工伤事故报告表、医疗证明、伤者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
三、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进行的,根据伤者的实际情况,评估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审核在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劳动者可向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申请时应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资证明等相关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并予以发放。
五、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医疗费等。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相关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发放方式和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六、工伤复发鉴定与补偿若劳动者在工伤治愈后出现复发,需要进行工伤复发鉴定。
经鉴定确认为复发的,可重新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流程与初次申请相同。
七、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退出工作岗位时,其工伤保险关系相应终止。
终止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并结算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是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的详细说明,希望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所帮助。
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相关部门咨询或寻求法律援助。
天津市人力社保工伤认定工作流程
天津市人力社保工伤认定工作流程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天津市人力社保工伤认定工作流程。
你想想,要是你在工作中不小心受了伤,那得多闹心啊!这时候工伤认定可就太重要啦。
比如说,小李在建筑工地干活,不小心从架子上摔下来受伤了,那他就得去走工伤认定这个流程。
首先呢,受伤的人或者家属要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就像是比赛前报名一样重要,要是不报,那后面可就没法进行啦。
“哎呀,我受伤了,我得赶紧去申请呀!”不然错过了时间,那不就麻烦啦。
然后呢,相关部门会来审查资料,看看是不是符合条件。
这就好比是一个严格的裁判,得确保公平公正。
“这份资料全不全呀?是不是都符合要求呀?”通过审查后,就会进入调查核实阶段。
这就跟侦探查案似的,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
调查人员会找各种证据,和相关人员谈话。
“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呀?”要是发现有问题,还会进一步深入调查呢。
等调查清楚了,就会得出工伤认定的结论啦。
就好像是跑步比赛冲过终点线,终于知道结果啦。
“哇,认定成功啦!”如果认定为工伤,那受伤的人就能得到相应的保障和补偿啦。
想想看,这能让受伤的人心里多踏实呀!
我觉得啊,这个工伤认定工作流程真的太重要啦!它能给受伤的人带来希望和保障,让他们在遭遇不幸的时候能感受到温暖和支持。
这就像是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他们前行的道路!所以大家一定要了解清楚这个流程,万一哪天需要用上,就不会手忙脚乱啦!。
天津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要求
天津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要求我在天津打工,这工伤申报可把我给折腾了一小下。
我刚到那工伤申报的地儿,那办事儿的大厅,人乌央乌央的,就跟那集市似的。
我站在那,眼睛瞪得老大,瞅着各个窗口,有点懵圈儿。
我就瞅见旁边一个大哥,长得五大三粗的,脸上的肉嘟嘟囔囔,眼睛眯缝着,看着就像个百事通。
我就凑上去,小声地问:“大哥,这工伤申报咋弄啊?”大哥把眼睛一斜楞,瞅了我一眼说:“哟,兄弟,这可麻烦着呢。
”我一听,心里“咯噔”一下,可不得把这事儿整明白啊。
大哥就慢慢悠悠地跟我说:“首先啊,你得有个申请表,这申请表上你的个人信息得填得明明白白的,啥名字啊,身份证号啊,工作单位啊,就像你要把自己给展览似的,一点儿不能差。
”我就赶紧点头,心里想着,这还得展览自己呢。
“然后啊,你得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这玩意儿可重要了,就像你跟单位之间的红线似的。
劳动合同那是必须的,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你就得找其他能证明你在那干活儿的东西,像工资条啊,工作证啊啥的。
我当时就因为工资条上有个小污渍,那办事员还多看了我几眼,好像我那污渍下面藏着啥坏心眼儿似的。
”大哥一边说,一边皱着眉头,像是又想起那场景的不痛快。
我就听着,心里暗暗记着。
大哥又接着说:“再就是医院的诊断证明。
你得把那医院开的单子都拿好喽,那上面写的字儿啊,就像天书似的,可人家就认这个。
我当时拿着那诊断证明,手都有点哆嗦,就怕给弄皱巴了或者弄丢了。
你想啊,这可是证明咱受伤的铁证啊。
”大哥边说边用手比划着那诊断证明的大小。
我就有点发愁,说:“大哥,这还真不少东西呢。
”大哥拍了拍我的肩膀,那手就跟个蒲扇似的,重重地落在我肩上,说:“兄弟,这还没完呢。
要是你这工伤是因为啥意外事故,你还得有事故的相关证明。
比如说,是在厂里被啥机器弄伤的,你得有当时在场的人的证人证言,那证人也得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啥的都写上,还得签字画押,就跟古代犯人认罪似的。
”我就想象着那画面,忍不住笑了一下,大哥瞪了我一眼说:“兄弟,你可别不当回事儿。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二条本市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统一政策,分散管理,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第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并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第四条工伤保险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制度。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第五条工伤保险基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支付。
第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八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伤残津贴:(一)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第九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伤残津贴:(一)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二)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5%。
第十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伤残津贴:(一)七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二)八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55%;(三)九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50%;(四)十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45%。
天津工伤联网报销流程
天津工伤联网报销流程天津工伤联网报销流程是指将工伤保险报销相关信息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办理和审核的一种方式。
下面是天津工伤联网报销流程的具体步骤:1. 登录工伤报销系统:雇主和受伤员工需分别登录天津工伤报销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操作。
2. 填写基本信息:雇主和受伤员工在系统中填写各自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
3. 选择报销类型:雇主在系统中选择需要报销的工伤类型,例如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等。
4. 上传证明材料:受伤员工需要在系统中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工伤事故证明、医院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
5. 提交申请:受伤员工在系统中填写报销申请表,并将所有证明材料一同提交给系统。
6. 系统审核:工伤报销系统会对受伤员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并判断是否符合报销条件。
7. 派遣人员审核:系统审核通过后,将派遣专业审核人员前往受伤员工所在单位或医院进行现场审核。
8. 审核结果通知: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发送给雇主和受伤员工,通知是否通过审核和具体报销金额。
9. 批准报销:雇主和受伤员工在系统中确认审核结果,并签署相关协议,确认报销金额。
10. 资金拨付:经过审核批准后,工伤报销款项将及时拨付到受伤员工的指定银行账户。
11. 记录报销信息:工伤报销系统将自动记录报销信息,包括报销日期、报销金额等,以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以上是天津工伤联网报销流程的大致步骤,通过该流程,工伤保险的申请和报销过程更加简便、高效,可以提高办理效率,减少人力成本,并提升受伤员工的报销体验。
将工伤保险与互联网相结合,不仅方便了受伤员工的申请和报销,同时也增加了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和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一、申请工伤认定在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的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
当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时,劳动者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要详细描述工伤事故的发生经过、受伤部位及伤势情况等信息。
劳动者还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证据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单位会核实申请人的工伤事故是否符合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并调查事故的真实性和责任归属。
如果需要补充材料或有疑问,单位会及时与申请人联系。
三、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批。
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核,并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或有疑点,劳动保障部门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或提供证据。
四、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将结果通知单位和申请人。
如果工伤认定被批准,单位将按照规定向申请人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相关待遇。
如果工伤认定被驳回,申请人有权提出复议或诉讼。
五、申请人权益保障天津市工伤保险制度对申请人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视。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拖延或虚假认定的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起来,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审核、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和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等几个步骤。
在整个流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详细的材料,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会依法进行审核和决定。
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天津市工伤赔付标准
天津市工伤赔付标准天津市工伤赔付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和补偿。
工伤赔付标准的制定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介绍天津市工伤赔付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认定标准。
天津市工伤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工伤的认定条件,二是工伤的认定程序。
工伤的认定条件主要包括工伤的定义、工伤的范围和工伤的临床表现。
工伤的认定程序主要包括工伤的报告、鉴定和确认程序。
只有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并经过认定程序的劳动者,才能享受工伤赔付待遇。
二、工伤赔付标准。
根据天津市相关规定,工伤赔付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亡丧葬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
具体标准如下:1. 医疗费,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范围内发生的工伤,其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费、手术费、康复费、药品费等。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于经过鉴定为一定程度伤残的劳动者,将按照一定比例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等级越高,补助金越高。
3. 工亡丧葬补助金,对于因工伤事故导致死亡的劳动者,其家属将获得一定数额的丧葬补助金,用于支付丧葬费用。
4.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因工伤需要休养治疗期间,其工资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直至康复或者确认为残疾。
三、工伤赔付流程。
工伤赔付的流程主要包括工伤报告、工伤鉴定、工伤确认和赔付发放。
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雇主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协助劳动者进行工伤鉴定。
经过鉴定确认为工伤后,劳动者将按照相关标准获得相应的赔付待遇。
四、工伤预防和管理。
为了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企业应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环节的监管和控制。
同时,劳动者也应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
总之,天津市工伤赔付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2019)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19年9月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张国清2019年9月9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职工均有依照本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综合管理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工伤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等工作。
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工伤保险相关工作。
第四条与工伤保险相关的部门应当就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第五条本市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
工伤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三)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等情况,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用人单位适用的行业差别费率。
经办机构会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用人单位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伤处理程序、应急处置与案件处理流程
工伤处理程序、应急处置与案件处理流程一、工伤应急处置流程:(一)、工伤认定:1、发生工伤,第一时间送往当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并准备资料进行工伤认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①、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②、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申报:1、工伤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或者受伤职工个人,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以免影响医疗费的报销和相关补助金的领取。
2、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缴纳工伤保险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确定停工留薪期:1、在工伤职工治疗结束需要回家疗养时,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当地颁布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结合工伤职工的治疗情况进行确定。
2、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3、停工留薪期时间: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劳动能力鉴定:1、工伤职工经过治疗病情稳定后,停工留薪期结束以后,认为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工伤伤残等级的确认,后期的工作安排和应该得到的工伤待遇,都将以此为依据来安排和赔偿。
所以,符合条件的,请务必到指定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呈报流程
工伤呈报流程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身体损伤或功能障碍。
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正确的工伤呈报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工伤呈报的详细流程,以便员工和企业能够正确处理工伤事件。
1. 发现工伤事件当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或出现职业病症状时,应立即向企业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报告。
企业负责人也应该加强对员工工作环境和工作状态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工伤风险。
2. 紧急救助和医疗处理一旦发生工伤事件,企业应立即进行紧急救助,确保员工的安全。
随后,应及时将受伤员工送往医院进行详细的诊断和治疗。
同时,企业应妥善保存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证明材料。
3. 填写工伤报告在员工接受了医疗救助后,企业需要及时填写工伤报告。
工伤报告需要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伤事件的详细情况、医疗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填写工伤报告时,企业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后续的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
4. 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填写完工伤报告后,企业需要将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依据医疗证明和事故情况进行审核,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一旦工伤认定通过,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伤赔偿申请,包括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
5. 完善工伤预防措施除了处理已经发生的工伤事件,企业还应该总结经验,完善工伤预防措施。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改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等措施,减少工伤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6. 维护员工权益在整个工伤呈报流程中,企业要始终把员工的权益放在首位,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和赔偿申请。
同时,企业也要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给予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
总结正确的工伤呈报流程对于企业和员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要加强对工伤预防和管理的重视,建立健全的工伤呈报机制,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安全。
员工也要加强安全意识,遵守工作规程,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工伤呈报流程,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天津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要求
天津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要求我跟您说啊,我在天津,这工伤申报可真是个事儿呢。
我一寻思这流程和材料要求啊,就脑壳疼。
我就先去问我们厂子里那个管事儿的老张。
老张啊,长得那脸就像风干的橘子皮似的,皱皱巴巴的。
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坐在那个破椅子上,翘着个二郎腿,眯着眼抽烟呢。
我就凑上去说:“老张啊,咱这工伤申报是咋个流程啊?得备啥材料啊?”老张慢悠悠地把烟拿下来,瞅了我一眼说:“哼,你小子咋这么倒霉呢。
”然后才开始跟我讲。
他说啊,首先得赶紧把那受伤的事儿记清楚喽。
啥时候受的伤,在哪受的伤,这都得明明白白的。
就像我那次啊,在车间里被那个机器碰了一下,我就得记着是上午十点半,在三号车间那台大机器旁边。
这时间和地点可不能含糊,就像吃饭不能少了筷子一样。
然后呢,就得有医院的证明。
这医院证明啊,可得好好拿着。
我去医院的时候,那医院里到处都是人,闹哄哄的。
医生给我看了伤,开了诊断证明,我就像捧着个宝贝似的。
那证明上写着我这伤是咋回事儿,有多严重,都得清清楚楚的。
我瞅着那证明,心里就想啊,这可是我申报工伤的关键啊。
再就是要填一些申请表。
这申请表啊,可麻烦了。
要填自己的基本信息,这我还能对付。
可还有一些关于受伤经过的详细描述,这就得好好琢磨琢磨了。
我在那写的时候,一笔一划的,生怕写错了一个字。
我那工友小王还在旁边打趣我,说:“你这写得比小学生写作文还认真呢。
”我就白了他一眼说:“你懂个啥,这关系到我的工伤赔偿呢。
”还有啊,得有证人证言。
我就找了当时在我旁边的老李。
老李那嘴笨的啊,平时说话都说不利索。
我让他给我写个证人证言的时候,他抓耳挠腮的,半天憋不出几个字来。
我就着急地说:“老李啊,你就把你看到的如实说就行。
”最后他好歹是写出来了,虽然那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像蚯蚓爬似的,但好歹也是个证人证言啊。
老张还说呢,这些材料准备齐了之后啊,就得交到相关部门去。
我一听就有点犯愁,这交到哪去啊?老张就说:“你就去那个啥劳动保障部门,在那个啥街啥号来着。
天津市工伤批复流程
天津市工伤批复流程
天津市工伤批复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工伤事故发生后,员工应及时报告单位,并由单位按规定报告劳动保障部门。
劳动保障部门会派遣执法人员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
2. 劳动保障部门会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和责任,并出具相关调查报告。
3. 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报告,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材料一般包括:工伤事故报告、医疗鉴定报告、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报告等。
4. 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一般分为初步认定和终审认定两个阶段。
5. 初步认定阶段:劳动保障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医疗证明等文件判断工伤事故的性质和程度。
初步认定结果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认
定为工伤的,劳动保障部门会出具《工伤认定初步意见书》。
6. 终审认定阶段:职工若不满意初步认定结果,可以申请终审认定。
需要提交一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病历、医疗诊断证明、病理检查报告等。
终审认定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终审
认定为工伤的,劳动保障部门会出具《工伤认定终审意见书》。
7. 工伤认定意见书出具后,劳动保障部门会将认定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
8. 若工伤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所引起的,用人单位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与职工签订工伤保险待遇协议,根据工伤身故、工伤伤残等情况,提供相关赔偿和待遇。
9. 若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诉,劳动保障部门会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作为最终认定结果。
以上是天津市工伤批复的大致流程,具体操作可能会有一些差异,具体申请时,应根据天津市相关的规定操作。
天津市河东区工伤申报流程
天津市河东区工伤申报流程天津市河东区工伤申报流程如下:事故报告: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职工本人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
用人单位接报后应在 24 小时内向具有管辖权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即河东区的相关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伤亡情况、简要事故经过、报告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申请时限:用人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在法定申请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不可抗力情形除外),人力社保行政部门会在 15 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决定。
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延期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准备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
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
如果是受伤害职工的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提交工会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若有其他特殊情形,还需提交相应证据材料,例如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等。
提交申请: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向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二期企业客户端权限后,可以登录客户端在法定申请时限内向有管辖权的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网上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信息,通过审核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天津市职工工伤伤残证
天津市职工工伤伤残证天津市职工工伤伤残证是指天津市职工在工作中受到工伤造成伤残的证明文件。
工伤伤残证是对工伤职工伤残程度的评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
工伤伤残证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1. 伤残评定:伤残职工在经过初步治疗后,需要到医院参加伤残评定。
医学评定委员会会根据职工的伤情状况进行评定,在评定过程中,医生会针对职工的受伤部位、伤势程度、功能障碍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伤残等级。
2. 提交申请:伤残评定完成后,职工需要填写工伤伤残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伤残评定报告、医疗证明等。
申请表可以在所在单位的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或天津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
3. 审核与审核:职工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职工的身份、工伤事故的发生以及伤残评定的真实性。
审核通过后,会为职工发放工伤伤残证。
4. 领取工伤伤残证: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天津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工伤伤残证。
同时,职工还可以查询和核对工伤保险的待遇支付情况。
工伤伤残证具有以下重要作用:1.权益保障:工伤伤残证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凭借工伤伤残证,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金、医疗费用等方面的资助和帮助,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求职用途:工伤伤残证也可以用于求职过程中的申请,一些企事业单位对工伤职工优先录用或提供相关的就业帮扶政策。
3.社会关爱:工伤伤残证是社会对职工工伤事故的关爱和关切体现,它标志着职工在承受工伤之后得到了相应的救济和支持,提升了职工对社会的归属感与安全感。
总之,天津市职工工伤伤残证在工伤职工的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保障职工权益、促进职工就业、体现社会关爱的重要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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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伤程序
工伤程序是指在工作场所中发生劳动者受伤或患病的情况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一系列处理和申报的程序。
下面是天津工伤程序的详细介绍(1000字):
一、伤员救助处理:
1.发现伤员后,第一时间进行紧急抢救,并确保伤员的生命安全;
2.立即通知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工会相关人员,协调组织医院运送伤员;
3.当伤员被送往医疗机构时,用人单位应在医院迅速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二、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根据伤员的工伤情况,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收到申请后,尽快组织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认定;
3.工伤鉴定委员会根据伤员的伤情和相关证据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4.工伤认定的结果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告知用人单位和伤员;
三、工伤报告及报案:
1.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工伤,注明工伤的基本情况;
2.劳动保障监督管理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向工伤保险
经办机构报案;
3.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报案后,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迅速办理
工伤保险理赔手续。
四、工伤医疗:
1.工伤认定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为伤员提供工伤医疗待遇;
2.伤员可选择就近的工伤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3.工伤医疗期限为伤员治愈或达到法定伤残程度,不得超过12个月;
4.伤员的工伤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明细清单结算;
5.伤员可以自费选择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但费用应在工伤保险
经办机构规定的医疗范围之内。
五、伤残评定及伤残津贴:
1.伤员治愈或达到法定伤残程度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安排
鉴定机构对伤员进行伤残评定;
2.伤残评定结果是伤员享受伤残津贴的依据;
3.根据伤残程度确定伤残津贴的标准和金额,并在伤残评定结
果确认后一个月内发放;
4.伤残津贴的发放期限为60个月,但对于法定的大型职业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一次性支付伤残津贴。
六、劳动争议和诉讼:
1.如对工伤认定、医疗费用、伤残评定等有异议,伤员可以向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如果调解不成,伤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判决是最终的决定。
总之,天津工伤程序包含了伤员救助处理、工伤认定、工伤报告及报案、工伤医疗、伤残评定及伤残津贴等一系列步骤。
劳动者在受伤时,可以按照这些程序进行申报和处理,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积极配合,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助和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