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合集下载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控评备案需要资料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控评备案需要资料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控评备案需要资料专业。

1.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2.项目施工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方案;
3.施工前和施工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管控措施;
4.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器材、防护用品的购买、出入、使用情况;
5.施工单位职业病防护设施设施安装、使用、维护等记录;
6.施工单位职业病防护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7.施工单位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记录;
8.施工单位对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情况;
9.施工项目职业病防护技术管理档案;
10.施工项目职业病防护事故处理、调查与评价报告;
11.施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二、竣工验收
1.对施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现场检查,确认设施的位置、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规定;
2.确认施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3.检查施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检查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管理是指在建设项目过程中,同步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和职业病检测,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协调、同步进行。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身心健康,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下面将从三同时管理的具体措施入手,深入探讨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方法。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的第一步,通过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分布情况。

监测包括对空气、水、土壤等环境因素和建筑材料、化学药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建立监测档案,为后续的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1. 制定监测计划: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种类和规模,制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计划,明确监测频次、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

2. 配备监测设备:建设单位应配备专业监测设备,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结果的真实有效。

3. 定期监测和报告:建设单位应按照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处于可控状态。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在监测的基础上,建设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传播,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

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控制、管理控制和个人防护措施三个方面。

1. 技术控制:建设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减少危害物质的产生和排放。

如在施工现场设置通风设备、降尘设施等,有效控制粉尘、有害气体等危害因素的扩散。

2. 管理控制: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全面落实。

如制定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方案,加强职工培训等。

3. 个人防护措施:建设单位应为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

三、职业病检测职业病检测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和职业病筛查,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的存在和职业病患病情况,为进一步防护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提供科学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保障建设项目工作场所健康安全的重要设施之一。

为了更好地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要求1. 设计同时:在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必须充分考虑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合理设置和布局。

设计应符合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通风、消防、照明等设施的设计。

2. 施工同时:在施工阶段,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应规范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建设。

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设施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

3. 投入使用同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必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的具体措施1. 设备设施的选择与购置(1)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进行合理的设备设施选择。

(2)购置的设备设施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健康、环保等要求。

2. 设备设施的安装与调试(1)设备设施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操作。

(2)安装完毕后,对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调试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1)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和功能的正常。

(2)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 设备设施的运行与检查(1)设备设施的运行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严禁超负荷运行。

(2)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5. 设备设施的管理与使用(1)建立设备设施管理档案,记录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2)设备设施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严禁乱用、私拉乱接。

六、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 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岗位的责任和义务。

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

3. 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中,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使用、维护等进行管理的制度。

其中,“三同时”是指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该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在规划和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工人的劳动安全和健康。

具体来说,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设施设计: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设置相应的设施,如通风设备、排尘设备、防护设备等。

2. 施工过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建设职业病防护设施,如及时安装通风设备、排尘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空气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3. 使用维护:建设项目完成后,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及时投入使用,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防护。

4.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建设职业病防护设施,并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处理。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实施,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主要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第三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内容要求。

(一)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写预评价报告。

(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单位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四)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或竣工验收前,单位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第四条本制度由安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明确建设项目评价制度的目的、依据;明确建设项目范围;确定项目评价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明确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预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要求;明确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效果评价的时间进度安排和具体要求;明确哪些评价报告应进行报送备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一)建设项目:指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二)“三同时”制度: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

三、职责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实施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财务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环保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监督管理部门。

企审部、党群工作部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要求在职责范围内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督察。

四、工作程序(一)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专篇编制规范》编写职业卫生专篇,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项目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当组织外单位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评审工作,并形成评审意见。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和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建设项目,包含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三条定义1.安全设施:指为防备和减少事故发生以及保护职工人身和资产安全而建设的设施,包含安全防护栏、警示标志、防护网、安全帽等。

2.职业病防护设施:指为防备职业病发生和传播而建设的设施,包含通风设备、除尘设备、防护手套、防护面罩等。

3.三同时:即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施工组织的管理同时进行。

第二章安全设施管理第四条安全设施确实定和建设1.相关部门应依据项目特点和施工需要,订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管理方案,并依据该方案确定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和分布位置。

2.施工单位负责依照管理方案的要求建设安全设施,并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要与专业安全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安全设施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1.施工单位应订立安全设施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维护责任人和维护周期。

2.安全设施维护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状态,及时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施。

3.安全设施应依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调整和更新,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得到满足。

第六条安全设施的使用1.全部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需正确使用安全设施,不得随便更改或移除安全设施。

2.施工单位应供应充分的安全设施,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正确使用安全设施。

3.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三章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第七条职业病防护设施确实定和建设1.相关部门应依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订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方案,并依据该方案确定设施的种类、数量和分布位置。

2.施工单位负责依照管理方案的要求建设职业病防护设施,并确保设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背景建设项目是人类活动的重要方面,但是在建设项目的过程中,由于施工环境和工程特点的限制,很容易导致工人在工作中遭受各种职业病的危害。

职业病的防护已成为保障建设工人健康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的设施设计十分重要。

设计原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遵循以下设计原则:1.全面考虑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工程环境,确保防护设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和程度,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护措施和设施。

3.优先考虑对职业病易发人群、危险作业工种以及新员工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4.整体统筹设计,确保防护设施间不相互干扰、不产生危险、不影响生产。

设计要素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要素包括:空气净化设施空气净化设施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的重要设施之一,其设计应根据工人的作业环境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而定。

常见的空气净化设施有:1.隔离防护设施:如隔离板、隔离窗、隔离帘等,可以将工人与危害源隔离开来,避免对工人的直接损害。

2.通风设施:如通风管道、排气扇、送风装置等,可以将室内废气、有害气体及粉尘排除,确保室内空气符合卫生标准。

3.雾化系统:如喷雾系统等,通过空气中喷洒的药剂或洁净水雾,在室内形成一层微小水滴,有效地吸附和清除空气中的有害物质。

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设施是避免建设项目中意外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措施,其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用户应能便捷、快速、正确、方便地使用。

常见的安全防护设施有:1.安全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能有效防护物体、人员坠落等创伤危险。

2.护目镜:必须有良好的透视性,能有效防护眼部伤害。

3.手套:应根据工程性质和作业环节的不同,选用适当材质的手套,以保护手部皮肤免受化学等有害物质的危害。

管理设施管理设施是保障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其设计应体现科学化、定量化和全面化的原则,以便更好地协调设计、管理、操作和监督等工作的有机联系。

常见的管理设施有:1.警示标志和警示语:应在危险区域、危险设施的周围、设施的入口、操作过程中涉及到的有害物质容器及包装上标示警示语,并放置相关符号、图示,提醒工人注意。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制度范本

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制度范本一、工程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概述工程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为了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工作环境,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等工作相关危害所采取的措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工程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和实施,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

二、工程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种类及具体要求(一)防护设施种类及配置要求1. 安全帽:所有在工程现场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包括工地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等。

2. 防护眼镜:所有从事有飞溅物或粉尘产生的工序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同时,根据工作任务的要求,还应配置特殊类型的防护眼镜。

3. 防护口罩:对于有毒有害气体、粉尘和颗粒物较多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适宜的防护口罩,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类型和规格的口罩。

4. 防护手套:从事化学品操作、机械作业和焊接等工序的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手套。

不同工作环境下,应选择适合的材质和款式的防护手套。

5. 防护鞋:所有从事在工程现场地面工作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鞋,以确保脚部安全。

(二)防护设施使用和维护要求1. 安全帽:每次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是否有明显损坏和老化,如果有,应及时更换。

佩戴时要确保帽内顶部与头部紧密贴合,帽带要正确、牢固地扣紧。

2. 防护眼镜:使用前和使用中要检查眼镜镜片是否有划伤和变形等情况,如有,应更换;使用中不得任意取下或半脱离面部。

3. 防护口罩:使用前要检查口罩是否完好,并与面部紧密贴合,呼吸阻力正常。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定期更换滤毒罐和易耗部件。

4. 防护手套:使用前应检查手套的松紧是否合适,是否有破损和化学品渗透。

使用中要及时更换破损或过期的手套,并注意避免接触化学品。

5. 防护鞋:使用前应检查鞋面、鞋底和鞋面、鞋底连接部位是否有破损和脱胶等情况,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更换。

三、工程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监督(一)制度推行1. 项目部负责人要根据施工进度和工作内容,合理制定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并将其公告到位。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欢迎来到我们的演示文稿。在建设项目中,职业病的防护设施非常重要。今 天我们将讨论这个话题,给您提供一些必要的知识和技能。
项目简介
规划战略
建设项目的规划战略应该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
工人健康
为保护工人的舒适和健康,大楼、道路和桥梁应该 计入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规划中。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定义与必要性
2
集体防护设施
如通风设备、声学隔离墙和职业病防护室等,可以为工人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 境。
3
应急处理设施
如防毒面具、洗眼设备和急救箱等,可以在突发情况发生时保护工人的安全。
案例分析与效果评估
防护服
有效的防护服可以为工人提供足 够的保护,避免吸入对健康有害 的气体和粉尘。
通风设备
通风设备可以帮助工人避免吸入 有毒气体、烟尘、蒸汽、湿气和 悬浮的微粒等有害物质。
安全帽
带有安全帽的工人可以避免头部 受伤,同时也提高工作效率。
职业病防护设施实施的流程与要点
1 流程
(1)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 (2)评估职业病危害因素; (3)选择防护设施; (4)安排防护设施; (5)实施防护措施; (6)效果评估。
பைடு நூலகம்
2 要点
• 遵守安全规范,培训工人的安全意识; • 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的维护和更新; • 对使用不当的安全设施加以修理和更新。
定义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预防和减少工人在工作场所受到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措施。
必要性
建筑工人在施工现场长时间暴露于噪音、粉尘、振动等环境因素中,容易受到职业病危害。 防护设施可以预防这些疾病。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 粉尘 • 化学物质 • 噪音 • 高温 • 低温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对建设项目各工种从业人员在工作场所中进行安全、卫生和职业卫生检查、诊断和治疗的设施和设备。

在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是保障工人身体健康的重要环节之一、竣工验收是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安装和使用的最后一步,是判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护设施标准的重要依据。

竣工验收的目标是确认职业病防护设施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具备预期功能,并对其操作进行合理性评价。

竣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工艺、设备及装置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施工质量和存在的问题,服务流程和服务水平等方面。

首先,竣工验收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安装进行检查。

包括对设施的完整性、材料的运用、设施与工作环境的适应性、设施的功能以及安全性等进行检验。

对于设施的结构和安全性,要进行可靠性评价,了解设施的耐久度、可疑区域以及设施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其次,竣工验收还需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主要包括了解使用人员的操作水平、使用设施的规范性以及配备的职业病防护装备的有效性等方面。

通过对使用人员的操作技能进行考核,可以判断设施的操作及维护是否掌握,进而了解使用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了解情况。

最后,竣工验收还要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管理进行审查。

检查设施的管理机制、维护情况、管理措施是否到位等方面。

通过对管理措施的审查,可以了解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管理流程是否合理。

如果在竣工验收中发现管理措施不到位的情况,需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进行验收。

总之,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是一个全面检查、评估和评价的过程。

通过竣工验收,可以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安装和使用达到预期要求,为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同时,竣工验收也为建设项目的管理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考,有助于提升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说明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说明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又称职业卫生“三同步”验收,)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检测或调查成果,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该建设项目与否抵达控制职业病危害规定旳活动。

1 、与建设项目有关旳各项职业病防护设施,包括为防止、控制或消除粉尘、化学毒物、噪声、高温、振动、放射性等职业病危害所建成或配置旳工程、设备、装置等各项防护设施;2 、职业病危害评价汇报书和有关项目设计文献规定应采用旳其他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3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旳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有关资料后,应对申请资料与否齐全进行查对,符合规定旳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专家组组员构成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详细程序如下:1 、专家组推荐专家组组长,由组长主持竣工验收会;2、听取有关状况汇报:专家组听取有关单位对建设项目建设及试运行状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试运行状况、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及其实行状况、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状况等状况简介;3、资料审查:专家组对必要旳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施工阐明及试运行状况资料、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及其实行状况资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原因检测资料、作业人员健康监护资料、职业卫生档案资料等进行查阅和审核。

4、现场检查:专家组通过现场调查,对配套旳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设施、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警示阐明等进行检查验收。

5、验收评审:专家组综合上述状况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状况进行评议,形成验收意见,提出验收结论与提议。

(一)专家组验收意见重要包括如下内容:1.竣工验收旳时间、地点、组织单位、审查项目及其建设单位;专家组构成组员、审查形式、审查内容旳阐明;2.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开展状况旳阐明;3.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状况旳阐明;4.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措施旳意见;5.建设项目辅助用室旳验收意见; 6.整改提议; 7.专家组提议旳“审查结论”。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不断进展,各行各业的建设项目也在不断加添,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建设都需要保证安全。

因此,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特别紧要,是保障建设项目的安全的保障措施。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要包括护栏、防护网、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绳、防护手套以及各种安全宣扬标语等。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需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工人和管理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

建设项目的现场应遵守以下安全准则:1.施工前必需检查现场环境,检查设施有无缺陷,钢筋、混凝土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2.当工人进入工作时,必需佩戴安全帽、安全鞋等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3.建筑工人在施工时,必需保持清醒,不能饮酒或喝醉,以便确保工人的安全。

4.全部施工现场必需依据规定进行围挡,以防平民获得入场的机会。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是指由于特定职业的工作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对人体的各种因素的长期、反复作用,导致职业疾病发生、进展和加重的疾病。

建设项目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三同时”指安全、卫生条件和工作场所。

建设项目必需在工作场所供给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以确保工人不会长期接触到有害物质。

1.安全条件建设单位必需供给正确、完整的职业病防治、救助、疏散、急救等法定安全制度。

在建筑工作时必需做好技术准备工作,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

2.卫生条件建设单位必需规划和建构一个良好的务体环境,保证换气、通风等卫生条件充分、科学。

3.工作场所建设单位必需确保建筑工人可以在安全、卫生和干燥的环境下工作。

建设现场必需订立规定,明确工作野行为准则。

三、消防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重要包括消防器材物资掌控、消防安全制度规范、消防器材维护保养等一系列规范。

建设单位必需规划消防理念,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安全措施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采取的措施。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在工作现场为防止职工因工作而导致职业病发生、发展或职业危害而采取的设施和措施。

而“三同时”管理制度是指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劳动保护工程应与工程施工、改建工程、扩建工程的实施同时具备的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提前制定好项目实施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表”。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计划表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应该明确记录在项目安全手册中,供参考。

2.职业病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建立相关职业病防护设施,如通风设备、疏散通道、防护栏杆等。

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方案,包括设施选型、安装、调试等。

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3.劳动保护工程:制定劳动保护工程方案,如为施工人员提供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霾口罩、防护手套等),建立施工人员休息和饮水区域,设置卫生设施,提供饮用水等。

同时,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1.安全措施的落实可以有效地预防施工现场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生命安全。

2.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可以降低工人职业病发生的风险,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3.劳动保护工程的建设可以提高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落实将有助于建设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只有做好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规划和管理,才能完成一个高质量的建设项目,确保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在落实建设项目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1.制定明确的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2.建立健全的评估和监督体系,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相关的安全信息,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合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伤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

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文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建设项目的增多,职业病防护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工人健康,合理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就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背景随着建设项目规模的扩大,职业病防护设施在建设项目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不合理使用或者缺失将导致工人健康受到威胁,影响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风险,确保工人的安全与健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三、管理内容(一)“同时”——工期、质量、安全1. 工期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采购和安装应与工程的工期保持同步。

在项目计划编制阶段,应将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和安装列入工期计划,并合理安排时间节点,确保设施的及时到位,为工人提供必要的保护。

2. 质量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质量对工人的健康和职业病防护效果有直接影响。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选型、采购和安装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确保设施的质量符合要求,能够有效防护工人免受职业病的危害。

3. 安全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安全性对工人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应遵循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在设施的采购和安装过程中,应进行质量检验和安全评估,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防万一。

(二)“同时”——设计、采购、安装1. 设计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考虑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优化。

设计应充分考虑不同环境条件下的职业病防护需求,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采购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应按照招标、评标等程序进行,确保设施的品质和价格的合理性。

采购过程中应注意设施的适用性和可靠性,选择符合要求的产品。

同时,应注重供应商的信誉度和售后服务能力。

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职业病危害是指在职业活动中,人体暴露于各种有害因素下,引起的各种职业病的危险和潜在风险。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为了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而建设的措施,包括安装在生产场所中的设施和配备给从业人员使用的设施。

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需要根据具体的职业病危害情况进行设计和建造。

例如,对于产生噪声的作业环境,需要建造隔音墙或安装隔音设施来防止噪声波及到生产场所的外部;对于产生粉尘的作业环境,则需要安装除尘设备来减少空气中的粉尘浓度。

在建设职业病防护设施时,需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同时,需要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持续地发挥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作用。

从业人员在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时,也应遵守相关的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总之,建设项目中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措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设计和建造,并定期维护和检查,同时从业人员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
四、 《职业病防治法》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的要求 1、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 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 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 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 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 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 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5
2、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 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入生产和使用。
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6
3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 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 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2016年4月
1
一、什么是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 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 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

12
送审
通过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
设计
7
4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 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 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建设单位 验收
卫生部门 验收
投入使用
8
五、劳动者如何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 履行的义务;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自觉遵守企业 所制定的各项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 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
知情权
劳动者
拒绝违章作业权
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 工伤社会保险权
10
六、企业应为职工提供哪些职业健康监护? 职业健康监护以职业健康检查为主。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 (1)上岗(前)健康检查。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检查(一般周期为一年)
(3)离岗时健康检查
(4)应急医学检查 (5)离岗后的随访医学检查(不是所有岗位离岗后都需
2
二、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 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 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粉尘
放射性物质
有毒、有害物质
3
三 《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8项权利 知情权
损害赔偿权
培训权
职业健康权
劳动者
拒绝冒险权
参与决策权
检举、控告权
特殊保障权
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学习《职业病防治法》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9
2、充分运用《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所享有的职 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 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 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 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
健康服务权 教育培训权 卫生防护权 批评检举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