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引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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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网成瘾行为案例分析

学生上网成瘾行为案例分析

学生上网成瘾行为案例分析网络是把双刃剑在我们扩大视野、获取知识的同时有的青少年通过网络实施犯罪自毁前程有的青少年网上交友不慎遭受财物损失有的青少年在黑网吧遭受人身危害生命凋零在美丽的花季。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中,网络既是诱因又是手段。

如,受网络暴力影响,没钱上网时模仿实施盗窃、诈骗、抢劫等犯罪行为;因上网与他人发生争执而实施斗殴、伤害类犯罪;或者运用计算机病毒实施犯罪,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盗窃等犯罪行为。

案例一徐某是某校高二女生,学习压力大,无法排解,每天放学后她就把自己关在屋里上网,她喜欢看网络小说。

暑假期间,徐某熬夜追着看完了一部网上热捧的犯罪小说,里面的女主角诈骗手机的情节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

为寻求刺激,徐某模仿书里的手段先后3次通过互联网约网友见面,并以自己手机没电了,借用网友手机的名义将手机骗走,涉案价值达1万多元。

最终,徐某被认定犯诈骗罪。

其实,徐某家境良好,据她自己说,— 1 —犯罪的直接原因就是受到网络小说的不良影响。

未成年人在使用网络过程中,也有遭受侵害的情况,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网上交友不慎、泄漏个人信息,从而遭受人身、财产侵害;二是因网络直接遭受财产损失。

比如,因约见网友而遭遇抢劫、诈骗的案例屡见不鲜,在网上泄露个人真实信息或受钓鱼网站蒙骗而经受财物损失的事件也屡见报端。

案例二李某是某高中一年级学生,平时喜好网上聊天,经常出入网吧。

有一次,李某上网离开后忘记关闭自己的QQ聊天软件,上面有很多关于他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联系电话等真实信息。

后来这台电脑被无业人员张某继续使用,张某便冒充李某并谎称有急事,向李某的亲戚朋友借钱,共骗得5000余元。

遭受网络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往往安全意识较差,风险防范能力不强,对于网上交友及泄露个人信息可能受到的侵害缺少心理预测和足够的警惕性。

除了上网安全,未成年人还要警惕“黑网吧”。

由于“黑网吧”刻意逃避监管,往往成为监管的薄弱地带,甚至可能成为犯罪行为的发生地、赃物的销赃地和犯罪分子的藏身地。

青少年违反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解读[推荐五篇]

青少年违反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解读[推荐五篇]

青少年违反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解读[推荐五篇]第一篇:青少年违反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解读青少年违反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前言:近些年来,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青少年违法犯罪不仅会造成对国家、社会、被害人及其家人的危害,也会造成对自己和家人的危害,代价往往是极其沉重的。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

青少年违法犯罪会改写自己的人生,埋葬自己的前途,自己付出的代价是最为沉重的。

很多时候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

作为青少年,要牢记一句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了解一些典型的案例可以帮助我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可以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若违法即止步。

请同学们记住几句话: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

路在脚下,成长进步,关键要靠你自己去努力。

【案例1】手表指针仍跳动,少女生命已逝根据济源市检察院的调查,由于网络传播信息形象直观,无论是赤裸裸的色情影视画面,还是充满挑逗性的文字,对青少年都充满了诱惑,一些青少年由“尝试”色情刺激发展到实施性犯罪。

19岁的杨小帅,是河南省太康县人,初中毕业后便在外闯荡,经常在网吧上网聊天。

2006年4月,他结识了一位18岁的女性网友“冷心女”,聊了几次后他们相约见面。

见到身材苗条的“冷心女”后,杨小帅趁醉酒之机将其强奸。

受辱后,“冷心女”说要报案,于是杨小帅将其活活掐死,并抛尸河中。

同样悲惨的命运,也降临在了河南省东部两名初中女生身上。

通过网上交友聊天,两名案犯先后将她们诱骗到家中,强奸后杀害,并将尸体埋藏在自家院内。

一年后案件被侦破,两名女生的尸体被挖出时,其中一名死者戴的手表指针仍在跳动,但如花的生命却永远凝固了。

后来,这两名案犯被枪决。

“追求浪漫,这是网络情爱的一种时尚,几行文字、几个符号,便能使青年男女们爱得死去活来。

青少年法律保护案例分析(3篇)

青少年法律保护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青少年法律保护案例的分析,探讨我国在青少年法律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二、案例简介某市某中学学生小王,因家庭矛盾,产生厌学情绪,逐渐沉迷网络游戏。

在游戏中,小王结识了一群不良少年,在他们的诱导下,小王开始参与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一次抢劫过程中,小王被警方抓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对小王进行了判决。

三、案例分析1. 案例中,小王因家庭矛盾产生厌学情绪,沉迷网络游戏,结识不良少年,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这说明家庭、学校、社会在青少年法律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2. 家庭方面,小王的家庭矛盾可能是导致他产生厌学情绪的重要原因。

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家庭矛盾,为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成长环境。

3. 学校方面,学校在青少年的法律保护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案例中学校对小王的教育管理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他的不良行为,导致其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4. 社会方面,网络、游戏等不良信息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游戏等领域的监管,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5. 法律法规方面,我国在青少年法律保护方面已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四、对策建议1. 家庭方面: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家庭矛盾;加强家庭教育,培养孩子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 学校方面:加强学校教育管理,提高教师对青少年法律保护的认识;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 社会方面:加强网络、游戏等领域的监管,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加强社会公益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法律保护的认识。

4. 法律法规方面: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律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力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反面案例教育青少年(3篇)

反面案例教育青少年(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游戏成为了青少年群体中的一大娱乐方式。

然而,过度沉迷网络游戏,导致学业荒废、身心健康受损的现象日益严重。

本案例以一名沉迷网络游戏的高中生为例,警示青少年远离不良诱惑,珍惜美好青春。

二、案例描述小明,一名高中生,成绩优异,性格开朗。

然而,自从接触到网络游戏后,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起初,小明只是将网络游戏当作一种娱乐方式,每天放学回家后玩一会儿。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小明对游戏的热情逐渐升温,每天花费在游戏上的时间越来越多。

他开始逃课、旷课,甚至夜不归宿,只为追求游戏中的快感。

渐渐地,小明在游戏中投入了大量的金钱购买装备、道具。

他变得虚荣、攀比,甚至开始偷窃家里的钱财。

在游戏中,小明结识了一些不良朋友,他们互相吹嘘、炫耀,进一步加深了小明的沉迷。

最终,小明在高考中失利,与心仪的大学失之交臂。

他悔恨不已,但为时已晚。

在经历了一段痛苦的自责和反思后,小明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心改正。

三、案例分析1. 家庭教育缺失小明沉迷网络游戏的原因之一是家庭教育缺失。

家长没有及时发现并纠正小明的错误,导致他越陷越深。

家长应关注孩子的成长,关心他们的生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 学校教育不到位学校在学生的教育过程中,对网络游戏等不良诱惑的防范意识不足。

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让他们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3. 社会环境的影响网络游戏等不良诱惑的存在,与我国社会环境密切相关。

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追求利润,制作、传播大量低俗、暴力、赌博等游戏,对青少年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

四、警示与启示1. 青少年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2.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家庭教育,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3.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让他们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4. 社会各界要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关于打游戏的法律案例(3篇)

关于打游戏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游戏产业的发展,游戏已成为人们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

然而,游戏成瘾问题也逐渐凸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我国,关于游戏成瘾的法律案例也逐渐增多。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游戏成瘾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介绍原告李某,男,20岁,系某知名游戏玩家。

被告为李某的父母。

李某自初中开始沉迷游戏,导致学业成绩下滑、人际关系紧张。

在高中阶段,李某更是沉迷于一款竞技游戏,几乎将所有时间都投入其中。

高考失利后,李某无法进入理想大学,情绪低落。

在此期间,李某的父母多次劝说李某戒掉游戏,但效果甚微。

无奈之下,李某的父母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李某戒掉游戏,并对其进行强制治疗。

三、争议焦点1. 游戏成瘾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疾病”?2. 父母是否有权对沉迷游戏的子女进行强制治疗?3. 法院应如何平衡子女的权益与父母的监护职责?四、法律分析1. 游戏成瘾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条的规定:“精神疾病是指由于大脑结构、功能异常或心理因素引起的,具有慢性、复发、难治愈等特点的疾病。

”游戏成瘾作为一种心理依赖,具有慢性、复发、难治愈等特点,可以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疾病”。

2. 父母是否有权对沉迷游戏的子女进行强制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义务。

”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对子女进行监护和管理。

在子女沉迷游戏、身心健康受到损害的情况下,父母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包括强制治疗,以保护子女的权益。

3. 法院应如何平衡子女的权益与父母的监护职责?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子女的年龄、认知能力、游戏成瘾程度等因素;(2)父母的监护能力、教育方式、家庭环境等因素;(3)强制治疗对子女身心健康的影响。

在此基础上,法院应采取以下措施:(1)进行心理评估,了解子女的游戏成瘾程度和心理健康状况;(2)与父母沟通,了解其监护能力和教育方式;(3)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包括心理治疗、家庭辅导等;(4)监督治疗过程,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保障。

关于少年法律犯罪的案例(3篇)

关于少年法律犯罪的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以某市未成年人甲为例,剖析少年法律犯罪的原因、过程及后果,旨在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借鉴和启示。

二、案例背景某市未成年人甲,男,15岁,初中二年级学生。

甲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父母均为工人。

甲自小聪明伶俐,但性格孤僻,不善与人交流。

随着年龄的增长,甲逐渐沉迷于网络游戏,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在校园里,甲经常受到同学欺负,心理压力越来越大。

三、案例经过1. 犯罪动机甲在沉迷网络游戏的过程中,结识了一群不良少年。

他们常常谈论如何通过犯罪获取利益,甲逐渐被这些言论所影响,萌生了犯罪念头。

2. 犯罪过程(1)盗窃:甲在校园内盗窃同学财物,用于购买网络游戏道具和装备。

(2)勒索:甲以暴力威胁同学,勒索钱财。

(3)抢劫:甲与不良少年结伙,在街头抢劫行人。

3. 犯罪后果(1)法律后果:甲因盗窃、勒索、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家庭后果:甲的父母得知儿子犯罪后,痛心疾首,家庭陷入困境。

(3)学校后果:甲所在的学校对甲进行了严肃处理,将其开除。

四、案例分析1. 犯罪原因(1)家庭教育缺失:甲的父母忙于工作,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和关爱,导致甲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正确的价值观。

(2)学校教育不足:甲所在的学校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重视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甲的不良行为。

(3)社会环境因素:网络游戏的普及、不良信息的传播等因素对甲产生了不良影响。

2. 犯罪特点(1)低龄化:甲仅为15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

(2)团伙化:甲与不良少年结伙犯罪,具有一定的组织性。

(3)多样化:甲涉及的犯罪类型包括盗窃、勒索、抢劫等,作案手段多样。

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1. 家庭教育(1)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

(2)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注重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和法治意识。

2. 学校教育(1)学校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网络与少年犯案例分析课件PPT

网络与少年犯案例分析课件PPT
网络与少年犯案例分析课 件
• 引言 • 网络对青少年的影响 • 少年犯案例分析 • 预防和应对措施 • 结论
01
引言
主题简介
主题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对青少 年成长的影响日益显著,网络犯 罪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研究目的
探讨网络与少年犯案例之间的关 系,分析网络对青少年犯罪的影 响,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 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01
网络对少年犯的影响
本研究发现,网络环境对少年犯的犯罪行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网
络上的不良信息、游戏和社交平台等都可能引发或加剧少年的犯罪倾向。
02 03
案例分析的意义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剖析,我们揭示了网络在少年犯罪中的具体作用 机制,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这一社会问题,并为预防和治疗提供依 据。
表现
在网络上发布恶意言论、 人身攻击、人肉搜索等。
影响
影响受害者的心理健康, 可能导致抑郁、焦虑、自 卑等心理问题,甚至导致 自杀等极端后果。
网络色情
定义
影响
网络色情是指通过网络传播的色情内 容,包括色情图片、视频、文字等。
影响青少年的性观念和性健康,可能 导致性心理障碍、性侵犯等不良后果。
表现
青少年接触和传播色情内容,甚至参 与色情活动。
案例二:网络欺凌导致的犯罪
总结词
网络欺凌,心理扭曲
详细描述
少年犯小红因长期遭受网络欺凌,心理逐渐扭曲,最终因无法忍受欺凌而采取极 端行为,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三:网络色情导致的犯罪
总结词
色情内容,性侵犯
详细描述
少年犯小刚因接触到不良网络色情内容,逐渐产生性侵犯的念头,最终实施了性侵犯行为,被依法惩 处。

年轻人触犯法律的案例(3篇)

年轻人触犯法律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年轻人触犯法律的现象日益增多。

本案例讲述了一名年轻人在冲动之下触犯法律的悲剧,旨在引起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的关注,以及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思考。

二、案例详情(一)主人公介绍主人公小王,男,18岁,某城市一所普通高中学生。

小王家庭条件一般,父母均为普通工人,平时对小王的教育比较严格。

然而,在青春期这个特殊阶段,小王逐渐变得叛逆,开始接触不良信息,逐渐走向犯罪的道路。

(二)事件经过1. 初次接触不良信息小王在初中时期,开始接触网络,结识了一些不良朋友。

这些朋友经常在网络上传播一些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对小王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小王逐渐沉迷于这些信息,对现实生活中的学习、生活产生了厌倦。

2. 侵犯他人权益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王得知同学小张的手机里有大量游戏币,便心生贪念。

在一次放学回家的路上,小王趁机抢走了小张的手机。

事后,小王将手机中的游戏币全部转走,并将手机丢弃。

3. 犯罪升级为了满足自己的物质欲望,小王开始参与盗窃。

他先后伙同不良朋友,在小区、商场等地实施盗窃。

在短短一个月内,小王作案10余起,涉案金额高达数万元。

4. 被警方抓获在一次作案过程中,小王被警方当场抓获。

经过审讯,小王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三)事件影响1. 对小王的影响小王在犯罪过程中,身心受到了极大的摧残。

他原本幸福的家庭生活被打破,失去了朋友的信任,自己的人生也陷入了低谷。

2. 对社会的影响小王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他不仅侵犯了他人权益,还破坏了社会治安。

同时,他的犯罪行为也对社会风气产生了恶劣影响。

三、案例分析(一)家庭因素1. 家庭教育缺失小王的家庭教育存在一定缺失。

父母过于严格,忽视了对小王心理健康的关注,导致小王在青春期产生叛逆心理。

2. 家庭经济状况小王家庭经济条件一般,这使他更容易受到物质诱惑,走上犯罪道路。

大学生触犯法律案例近年(3篇)

大学生触犯法律案例近年(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9年,某高校一名大二学生小王(化名)因涉嫌盗窃被警方逮捕。

据悉,小王曾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但在大二期间,因沉迷网络游戏,导致学习成绩下滑。

为了购买游戏装备,小王产生了盗窃的想法。

他先后在宿舍、图书馆等地盗窃了多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财物,涉案金额达数万元。

最终,小王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案例分析1. 成因分析(1)法制观念淡薄:小王在成长过程中,缺乏对法律法规的了解,法制观念淡薄,导致其无法正确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

(2)道德修养不足:小王沉迷网络游戏,导致价值观扭曲,道德修养下降,无法抵制不良诱惑。

(3)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缺失:小王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法制观念、道德修养等方面存在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其错误行为。

2. 危害分析(1)损害他人利益:小王的盗窃行为给被盗者带来了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被盗者的生活。

(2)破坏社会秩序:小王的盗窃行为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3)损害自身形象:小王的犯罪行为使其在同学、老师和家长中的形象受损,对其今后的学业和就业产生负面影响。

三、预防措施1. 加强法制教育:学校和家庭应加强法制教育,让学生从小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提高道德修养:学校和家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使其具备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

3.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结合:家庭和学校要密切配合,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及时发现并纠正其错误行为。

4. 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心理素质。

5.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学校和家庭应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惩罚,起到警示作用。

四、总结大学生触犯法律案例在我国屡见不鲜,这不仅损害了他人利益,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这一现象,我们需要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入手,加强法制教育、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培养,为大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一位网络成瘾青少年案例分析

一位网络成瘾青少年案例分析

一位网络成瘾青少年案例分析一、一般资料罗某,男,16岁,某中学初中三年级学生。

两年前父母外出工作,很少回来,他由爷爷和奶奶照顾。

他由于长期上网玩游戏精神状态不佳,身体健康状况也欠佳,学习成绩落后,与周围同学较为疏远,很少和老师同学、爷爷奶奶交流。

二、主诉及个人陈述进入初中以后跟新同学新老师打交道不是很主动,成绩又处于中间水平,经常被人忽视,父母那时候也没有怎么说明白就离开了,对他们有些不理解,与爷爷奶奶没有什么话说,经常觉得自己一个人很孤独。

偶然有一次上网开始尝试着玩游戏,觉得还很有意思的。

后来经常不去上学,玩游戏玩得很过瘾,完全忘记了时间。

不上网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慢,精神不好,特别困,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一到网上就会忘记时间,跟网上的朋友玩得很开心,不用面对那么多。

现在爸爸妈妈都知道了,奶奶也生病了,心里还是很愧疚的,想开始正常的生活,太不容易了,不知不觉就回到网络中去了。

每去一次也会自责一次,还是禁不住诱惑。

心中很是痛苦,前来求助。

三、咨询师观察和他人反映的情况求助者精神状态不佳,眼睛盯着一个地方,较少游离,有些焦虑,性格较为内向。

他较少受到他人的关注,又处于青少年期这一敏感、自身矛盾很多时期,加上自己的父母亲都不在身边,没有人加以引导和管束。

他迷恋网络的主要原因是他能够获得玩游戏后的成就感并且能够与网友进行交流。

爷爷奶奶和老师反映他一向都是比较听话的孩子,刚进学校的时候老师认为他是个很不错的孩子。

迷恋上网络游戏之后更少说话了,对老师的话很少能听得进去,过不了几天又会重新去玩游戏。

四、评估与诊断1、对求助者进行心理状态的评估。

(1)精神状态:无精打采;没有玩游戏的时候容易困乏;对除网络游戏以外的人和事物没有兴趣;一天没有上网玩游戏就会感到难以忍受。

(2)身体状态:无躯体异常感觉。

(3)社会功能状态:很少与现实生活中的家长、老师和同学交往,仅仅与网上的网友交流;学习成绩落后,缺乏学习动机,缺乏自控能力。

网瘾引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网瘾引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 依据:
• 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不 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 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 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
网络不良消费成青少年犯罪诱因
• 根据某市公安局法制科了解到,目前,网 络不良消费已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诱因。 青少年好奇心强,网吧出现后吸引了大量 的青少年,有些青少年自制力差,沉溺于 网络世界不能自拔。通过对肃州区、敦煌 市等地部分中学的抽样调查,有上网史的 中学生在90%以上。由于广大青少年正日 益被网络包围,其行为包括犯罪行为必然 愈来愈多地受到网络的影响。
• 市公安局法制科民警说,在高科技的冲击下, 新型犯罪与青少年压力过大有很大关系。如 今,大多数青少年生活在社会活动和情绪都 深受保护的天地里,在校学习任务过多、社 会接触少。离开学校后,学生不知所措,整 天沉溺于网吧。没钱的时候就心生歪念,从 而诱发犯罪。因此,要做好青少年的犯罪预 防工作,就必须大力提高青少年的心理素质, 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提倡用“电脑道德” 约束他们的行为。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 参与,大力完善网络犯罪的各项预防措施。
• 应该说,网吧、游戏机等本身并非恶魔。网络是传播 文化信息的一种媒体。然而,过度、无节制地上网, 对于自我控制力较差的青少年,无疑是有害无益的。 我市某中学的问卷调查显示:“控制不住自己,常去 玩游戏,以至于学习成绩下降,深受其害”的学生不 乏其人。有14.6 %的初二学生表示:在网络面前控制 不住自己。许多高中生痛心疾首地说:“网络游戏使 我的学习一落千丈。”另外一所中学初一年级的学生 基本上都进过网吧。男同学上网玩游戏,女同学上网 聊天。一位男同学上网没钱,帮助外校的学生将一锅 炉房的钢板偷走变卖去上网。一位13岁的小女孩网聊 致早恋不可自拔。一位中学校长感叹:“课堂教育一 个钟头,不顶网吧一个镜头、一个画面。老师苦口婆 心讲一天,抵不上学生书摊转一圈。”

祸害青少年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祸害青少年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然而,近年来,一些不良分子利用青少年心理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较弱的特点,对其进行诱骗、教唆、胁迫等,严重侵害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祸害青少年案件的法律责任分析,探讨相关法律问题,以期引起社会各界对青少年保护的重视。

二、案例背景2019年,某市发生了一起涉及多名青少年的犯罪团伙案。

该团伙成员通过网络平台,以招聘、兼职等名义,诱骗青少年加入犯罪组织。

团伙成员对青少年进行严格管理,强迫他们参与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在犯罪过程中,团伙成员对青少年进行体罚、殴打,甚至威胁生命安全。

经过调查,该团伙共诱骗、胁迫数十名青少年参与犯罪,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

三、案例分析1. 犯罪团伙成员的行为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团伙成员的行为构成以下罪名:(1)诱骗、胁迫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犯罪团伙成员通过网络平台,以虚假的招聘、兼职信息为诱饵,诱骗、胁迫未成年人参与犯罪,其行为构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罪。

(2)强迫劳动:犯罪团伙成员对未成年人进行严格管理,强迫他们参与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构成强迫劳动罪。

(3)非法拘禁:犯罪团伙成员对未成年人进行非法拘禁,限制其人身自由,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4)故意伤害:犯罪团伙成员在犯罪过程中,对未成年人进行体罚、殴打,甚至威胁生命安全,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2. 法律责任的承担(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团伙成员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法院可以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刑罚。

(2)民事责任:犯罪团伙成员的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了身心伤害,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依法要求犯罪团伙成员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3)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犯罪团伙成员进行行政处罚,如行政拘留、罚款等。

青少年沉迷网络犯罪案例

青少年沉迷网络犯罪案例

案例一安徽省庐江县。

2005年11月14日,年仅16岁的少年胡彬在服用了农药之后,被紧急送往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到达医院时,胡彬已经生命垂危,两天后,胡彬离开了这个世界。

对于胡彬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胡彬的家人、老师和同学之所以一致认为网络游戏是胡彬自杀的罪魁祸首,是因为在胡彬自杀前,曾经在当地一家名叫飞宇的网吧里疯狂地玩了11天的网络游戏,随后就发生了自杀的悲剧。

然而,对于他们的这种说法,有一个人提出了强烈的反对,那就是飞宇网吧的老板。

这位网吧老板声称,他承认胡彬在自杀的前几天的确是在他的网吧里度过的, 但是时间不是11天,而是4天,而且胡彬在到他的网吧的时候,就已经有些异常。

网吧老板还指出,胡彬不是第一个到他网吧玩网络游戏的孩子,其他孩子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由此说明胡彬的自杀与玩网络游戏没有直接的关系。

而且,对于一个16岁的初三学生来说,学习压力过大,缺少家庭关爱以及违法犯罪之后的畏惧心理,等等,都有可能成为他走上绝路的动因。

应该说这位网吧老板的说法不无道理,那么胡彬之死是否真的如这位网吧老板所说另有原因呢?事实是,在老师、同学和邻居们的眼里,胡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之中,经济状况较好,拥有父母的关爱,而且还没有升学的压力,由此可以判断胡彬根本不可能由于学习和家庭的原因而走上绝路。

既然如此,那么胡彬自身的品行又如何呢?是否存在一些违法犯罪的现象呢?记者通过走访当地的公安部门,了解到胡彬没有任何劣迹。

通过深入调查胡彬的方方面面,记者发现,除了网络游戏,还真找不到能够解释胡彬自杀的其他理由。

在抢救的过程中,胡彬向父母讲述了自己11天的出走经历。

原来,为了好好打网络游戏而不被父母找到,胡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前往县城里的网吧,而是去了一个乡镇里的网吧。

开始他一天吃一袋方便面,后来,三天才吃一袋方便面,晚上,三个椅子拼起来往上一躺就睡了。

这期间没有人过问这个少年的冷暖饥饱。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分析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分析

青少年犯罪案例及分析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且多方面的问题,它不仅关系到青少年个人的未来,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青少年犯罪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

案例一:网络诈骗小张是一名高中生,因为沉迷网络游戏,经常需要购买游戏装备和虚拟货币。

由于缺乏经济来源,他开始在网络上进行诈骗活动,通过伪造身份信息,骗取其他玩家的钱财。

最终,小张的行为被警方发现并受到法律的惩处。

案例二:校园暴力小李是某中学的学生,因为性格内向,经常受到同学的欺负。

在一次被同学恶意嘲笑后,小李情绪失控,用随身携带的刀具伤害了同学。

这起校园暴力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例三:盗窃小王是一名初中生,因为家庭贫困,父母忙于工作,缺乏家庭关爱和教育。

小王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偷窃了同学的手机,从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王的盗窃行为越来越频繁,最终被警方抓获。

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 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的影响至关重要。

缺乏关爱、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暴力等问题都可能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

2. 学校因素: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学校教育和校园文化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有着深远的影响。

学校忽视德育教育、校园暴力等问题,都可能成为青少年犯罪的诱因。

3. 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不容忽视。

不良的社会风气、错误的价值观念、网络环境的负面影响等都可能导致青少年犯罪。

4. 个人因素: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的心理和情感都较为脆弱。

个人性格缺陷、冲动控制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等都可能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内在原因。

预防和干预措施:1. 加强家庭教育:家长应当给予青少年更多的关爱和正确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2. 改善学校教育:学校应当重视德育教育,加强法制教育,营造和谐的校园文化,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未成年人法律案例分析(3篇)

未成年人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小明,男,14岁,初中一年级学生。

小明家境贫寒,父母离异,母亲独自抚养他。

小明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缺少关爱,性格孤僻。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明结识了一群社会青年,逐渐沉迷于网络赌博,无法自拔。

2019年6月,小明在网络赌博中输光了所有积蓄,为了偿还赌债,他决定走上犯罪道路。

二、案例分析1. 小明沉迷网络赌博的原因(1)家庭因素:小明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缺少关爱,导致他性格孤僻,容易受到不良诱惑。

(2)社会因素:小明结识了一群社会青年,他们带坏了小明,使他对网络赌博产生了兴趣。

(3)心理因素:小明缺乏自制力,容易受到外界诱惑,导致他沉迷于网络赌博。

2. 小明犯罪的原因(1)法律意识淡薄:小明在犯罪过程中,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认为犯罪不会受到严厉惩罚。

(2)道德观念缺失:小明在追求物质享受的过程中,忽视了道德规范,导致他走上犯罪道路。

(3)家庭教育缺失:小明在家庭中缺少关爱,父母离异,导致他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3.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小明已满十四周岁,犯抢劫罪,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三、案例分析结论1. 小明沉迷网络赌博和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家庭、社会、心理因素,也有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的缺失。

2.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3.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家庭教育,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念。

(2)加强学校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社会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力度,严厉打击犯罪团伙,斩断不良诱惑。

四、案例分析启示1.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应当关注孩子的成长,给予他们足够的关爱和教育。

未成年人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未成年人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也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沉重的伤害。

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以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为例,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特点及法律适用。

二、案例介绍2019年6月,某市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

被告人张某(化名),男,16岁,初中生。

张某因上网成瘾,经常向同学借钱购买游戏装备。

然而,张某的同学无法满足他的需求,张某心生报复之意。

一日,张某与同伙李某(化名)密谋,决定抢劫同学李某的家。

2019年7月某晚,张某和李某携带一把水果刀,潜入李某家中。

在抢劫过程中,张某和李某将李某的钱包、手机等财物抢走,并将李某打成轻微伤。

案发后,张某和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案例分析1. 犯罪原因(1)家庭教育缺失。

张某的父母忙于工作,忽视了对他的教育和关爱,导致他缺乏家庭温暖,形成叛逆心理。

(2)学校教育不足。

张某所在的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他的不良行为,加强引导和纠正。

(3)社会环境影响。

张某沉迷网络游戏,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逐渐走上犯罪道路。

2. 犯罪特点(1)低龄化。

张某年仅16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

(2)暴力化。

张某和李某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水果刀将李某打成轻微伤,表现出一定的暴力倾向。

(3)团伙化。

张某和李某结成团伙,共同实施犯罪。

3. 法律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张某的处罚如下:(1)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张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四、预防措施1. 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给予关爱和支持。

2. 完善学校教育。

学校要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良行为。

祸害青少年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祸害青少年的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男,15岁,学生被告:某网络游戏公司案情概述:张某某在2018年开始沉迷于被告公司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购买游戏道具和虚拟货币。

张某某的家长发现后,认为被告公司的游戏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沉迷、过度消费等问题,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争议焦点1. 被告公司是否具有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2. 被告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法院审理1. 被告公司是否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公司的游戏存在以下问题:(1)游戏界面设计过于吸引未成年人,如炫酷的特效、丰富的角色设定等;(2)游戏内设置大量虚拟货币购买道具和装备,诱导玩家消费;(3)游戏内存在大量赌博、暴力等不良内容,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被告公司的游戏确实存在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

2. 被告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被告公司作为游戏开发者,未能有效预防、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公司赔偿原告张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2. 被告公司立即停止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对游戏进行整改,消除不良影响;3. 被告公司公开道歉,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五、案例分析本案例中,被告公司作为游戏开发者,未能充分履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游戏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原因(1)游戏本身设计过于吸引人,容易引发未成年人沉迷;(2)家长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3)社会环境的影响,如网络游戏广告宣传等。

法制教育--网络引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法制教育--网络引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 (案例二): • 16岁的小军(化名)皮肤白皙。今年春天,辍 学在家的他被两个“哥们”约到城区上网。 在约定地点见面后,两个“哥们”面带难色 地问小军:“今天上网的钱不多,咋办?” 小军也不知所措。两个“哥们”就让他去拦 了一辆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当车开到一个 没有人的地方时,“哥们”抢劫了女司机身 上的170元钱和一部手机。按照“哥们”的 要求,在家开过四轮拖拉机的小军驾驶着出 租车到肃州区某乡后弃车逃跑,此案也很快 就告破了。
非健康触网给青少年 带来的犯罪隐患现状
• 农村青少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达65.4%,农村未成年 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高达61.6%。这一系列的数据,既 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 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 • 青少年的不健康上网数量的庞大,不仅这些问题在读上 面数据时会跃然心头,甚至上面的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 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所急需的解 决措施已是刻不容缓。 • 当前,网吧已由信息服务场所发展成为公众娱乐场所, 上网人员逐渐呈现出多层次、流动快的特点。随着电脑 的普及,网络已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青少年犯罪,一般是指14到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 违法行为。
西安8名“90后”将14岁男孩群虐致 死
之后林欣又用胳膊强行夹住小强头部,与贾利、小白、 小孙、小魏、小唐等人人将小强挟持离开新天地网吧, 他们将小强强行挟持到西金路东段的陕汽兄弟实业门口 后,继续对小强实施围攻殴打。 • 最后,几个人预谋制造车祸、扔下水井、活埋等手段施 暴,制造车祸没有车来、扔下水井没有人敢,就计划活 埋,半路上,他们拦下一辆三轮车将已经昏迷的小强带 到渭阳路北段合容电器公司北围墙一处野地草丛处扔下, 最后致死。 • 事情的发生是因为小强有一个爱好就是上网,但由于缺 钱,他就将林欣家的自行车以200元的价格给卖了。这 事很快让林欣知道了,林欣多次向小强讨要自行车都没 有结果,最后林欣就提出还他钱,而小强则总是说暂时 没钱,等有钱一定还,或找其他理由一再推脱。几次下 来,林欣已经受不了了,便对他的一个好朋友贾利(化 名,男,17岁)说了这事,并扬言要好好教训下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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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冶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 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已成为一 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从网络引发的犯 罪,笔者(长期从事学校管理工作,公立学 校管理25年,12年一贯制寄宿制民办学校管 理14年)从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 点,原因,预防及对策谈些粗浅意见,但愿 对学校管理、家庭教育、教育管理部门研究 青少年犯罪以及官大的青少年引起一些思考 和启发。
谢谢观看
案例三:北京蓝疾速网吧事件
• 2002年6月16日那个凌晨,蓝极速窗口蹿出火舌时, 陈晓丽正在隔壁的晓蕾网吧等她两个一起玩的“弟 弟”。几分钟前,他们在OICQ上说:“姐,我们去烧 网吧了,等我们吧。”网名“女神候补生”的陈晓丽 回了句:“小心点。”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带着陈晓 丽给的5块钱买的一升汽油,点燃了网吧门口的红地毯, 结果,大火吞噬了25条年轻生命,半数以上是学院路 上八大院校的在校生。 • 4名纵火者均是北京的中学生,13岁至17岁,刘某某 (男,14岁)、宋某某(男,14岁)、张某某(女, 17岁)及张某(男,13岁)。其中男孩张某和宋某某 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一逃学就去 网吧玩。有一次4人去“蓝极速”网吧,与管理人员发 生了摩擦,在刘某某的提议下,决定对“蓝极速”实 施报复。
网吧让他们的人生变得灰暗
• (案例一):17岁的韩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出生于白银 市白银区某乡。今年8月12日,韩某因盗窃自行车被酒 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行政拘留10天(因属未成年人初次 违法未执行拘留)。但韩某不思悔改,继续为所欲为, 最终品尝了自己种出的恶果。 • 8月15日18时许,韩某窜至酒泉城区仓后街3号楼下, 将住户许某放在窗户下的两根钢管盗走,并以每公斤3 元的价格卖给了收购废品的人,获得赃款25.5元。吃饭、 吸烟花去部分后,又在某网吧玩了近7小时便花去了所 有。次日凌晨4时许,韩某再次来到相同地点,又盗取1 根6米长的钢管,结果在卖货途中被巡逻民警抓获。据 韩某供述,7月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他还盗窃同事的 小灵通1部,以50元的价格卖了;还有一次在某网吧前 盗窃自行车2辆,每辆不到20元卖掉后,所得的赃款都 用来吃饭、上网。
• 市公安局法制科民警说,在高科技的冲击下, 新型犯罪与青少年压力过大有很大关系。如 今,大多数青少年生活在社会活动和情绪都 深受保护的天地里,在校学习任务过多、社 会接触少。离开学校后,学生不知所措,整 天沉溺于网吧。没钱的时候就心生歪念,从 而诱发犯罪。因此,要做好青少年的犯罪预 防工作,就必须大力提高青少年的心理素质, 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提倡用“电脑道德” 约束他们的行为。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 参与,大力完善网络犯罪的各项预防措施。
网络引发的犯罪
512212 张琦 丁傅铭 黄磊 李海峰
网络与少年犯案例
•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有利于学习, 上瘾了就会对学习产生巨大的危害,甚至 让青少年因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 家庭、社会、学校,老师、父母、社会上 所有的人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义务。 • 要创设人人正确使用网络。 • 教师、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使用网络。
蓝疾速网吧熊熊大火
火灾后的“蓝极速”网吧外景
少年犯向“法官妈妈”承诺争取再获 减刑
网吧不得接受未成年人?
少年现身说法
网瘾何时戒掉?
那么,面对这一系列问题,如何有效地预防?
• 网络背景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目前,针对网络犯罪,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有效控制网络信息发布、 维护网络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对青少年涉网违 法犯罪却难以正确地确定。2006年8月12日,市公安 局网监支队破获了福建、敦煌两地高中二年级学生利 用互联网通过QQ大肆传播、宣传淫秽色情案。公安 机关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行程几万里,将犯罪 嫌疑人从福建抓获,但由于法律上存在漏洞和空白, 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非健康触网给青少年 带来的犯罪隐患现状
• 网络以惊人的速度飞速发展,据2009年CNNIC 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共有青少年网民有1.67亿 人,占网民总体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 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 中,有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在青少年网 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也就是1600多万青 少年有网瘾。大约87%的网瘾青少年是对网络游 戏成瘾。
• 农村青少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达65.4%,农村未成年 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高达61.6%。这一系列的数据,既 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 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 • 青少年的不健康上网数量的庞大,不仅这些问题在读上 面数据时会跃然心头,甚至上面的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 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所急需的解 决措施已是刻不容缓。 • 当前,网吧已由信息服务场所发展成为公众娱乐场所, 上网人员逐渐呈现出多层次、流动快的特点。随着电脑 的普及,网络已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青少年犯罪,一般是指14到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 违法行为。
• 2002年6月15日晚23时许,4人准备了一个雪碧饮料瓶, 刘某某提供了5元钱,宋某某和张某出面到附近加油站 购买了1.8升汽油。然后,4人一起来到现场。16日凌晨 2时许,宋某某、张某经刘某某同意后,携带汽油、打 火机等作案工具,来到网吧楼梯中间平台至一楼入口处, 由宋某某将汽油点燃。 • 归案后,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们交代,当夜 幕降临之后,网吧的门被锁上了,他们不知道,认为网 吧内无人,才实施纵火。其本意是烧掉网吧,不想烧死 人。 • 那个亲手点燃汽油的宋某某,放火时是个留着鸡冠头、 两侧各染几缕白道的问题少年,后来在少年犯管教所里 已经留起了小平头。他回忆起伤天害理的那一幕,痛心 不已,他说:“在管教所里,我晚上经常会想起放火那 件事,睡不着觉。”
• (案例二): • 16岁的小军(化名)皮肤白皙。今年春天,辍 学在家的他被两个“哥们”约到城区上网。 在约定地点见面后,两个“哥们”面带难色 地问小军:“今天上网的钱不多,咋办?” 小军也不知所措。两个“哥们”就让他去拦 了一辆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当车开到一个 没有人的地方时,“哥们”抢劫了女司机身 上的170元钱和一部手机。按照“哥们”的 要求,在家开过四轮拖拉机的小军驾驶着出 租车到肃州区某乡后弃车逃跑,此案也很快 就告破了。
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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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网是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先进工具,为我们的 工作、生活、学习、娱乐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成为 吸纳、交换、传递、品味信息和分享文明进步的大 平台。目前,因特网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 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 然而,网络又是一把无比锋利的双刃剑,它既有助 于青少年开阔视野,接受前卫观念,关注世界前沿 问题,又会传播一些颓废、黄色下流甚至反动的垃 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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