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瘾引起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谢谢观看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 (案例二): • 16岁的小军(化名)皮肤白皙。今年春天,辍 学在家的他被两个“哥们”约到城区上网。 在约定地点见面后,两个“哥们”面带难色 地问小军:“今天上网的钱不多,咋办?” 小军也不知所措。两个“哥们”就让他去拦 了一辆女司机驾驶的出租车。当车开到一个 没有人的地方时,“哥们”抢劫了女司机身 上的170元钱和一部手机。按照“哥们”的 要求,在家开过四轮拖拉机的小军驾驶着出 租车到肃州区某乡后弃车逃跑,此案也很快 就告破了。
• 不仅严重危害社会冶安和社会秩序,也给青 少年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幸和灾难,已成为一 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从网络引发的犯 罪,笔者(长期从事学校管理工作,公立学 校管理25年,12年一贯制寄宿制民办学校管 理14年)从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 点,原因,预防及对策谈些粗浅意见,但愿 对学校管理、家庭教育、教育管理部门研究 青少年犯罪以及官大的青少年引起一些思考 和启发。
网吧让他们的人生变得灰暗
• (案例一):17岁的韩某只有初中文化程度,出生于白银 市白银区某乡。今年8月12日,韩某因盗窃自行车被酒 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行政拘留10天(因属未成年人初次 违法未执行拘留)。但韩某不思悔改,继续为所欲为, 最终品尝了自己种出的恶果。 • 8月15日18时许,韩某窜至酒泉城区仓后街3号楼下, 将住户许某放在窗户下的两根钢管盗走,并以每公斤3 元的价格卖给了收购废品的人,获得赃款25.5元。吃饭、 吸烟花去部分后,又在某网吧玩了近7小时便花去了所 有。次日凌晨4时许,韩某再次来到相同地点,又盗取1 根6米长的钢管,结果在卖货途中被巡逻民警抓获。据 韩某供述,7月在某建筑工地干活时,他还盗窃同事的 小灵通1部,以50元的价格卖了;还有一次在某网吧前 盗窃自行车2辆,每辆不到20元卖掉后,所得的赃款都 用来吃饭、上网。
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调查分析
因特网是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先进工具,为我们的 工作、生活、学习、娱乐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成为 吸纳、交换、传递、品味信息和分享文明进步的大 平台。目前,因特网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知识、获取 信息、交流思想、开发潜能、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 然而,网络又是一把无比锋利的双刃剑,它既有助 于青少年开阔视野,接受前卫观念,关注世界前沿 问题,又会传播一些颓废、黄色下流甚至反动的垃 圾信息,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
• 市公安局法制科民警说,在高科技的冲击下, 新型犯罪与青少年压力过大有很大关系。如 今,大多数青少年生活在社会活动和情绪都 深受保护的天地里,在校学习任务过多、社 会接触少。离开学校后,学生不知所措,整 天沉溺于网吧。没钱的时候就心生歪念,从 而诱发犯罪。因此,要做好青少年的犯罪预 防工作,就必须大力提高青少年的心理素质, 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提倡用“电脑道德” 约束他们的行为。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 参与,大力完善网络犯罪的各项预防措施。
• 农村青少年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达65.4%,农村未成年 网民在网吧上网比例高达61.6%。这一系列的数据,既 包含了互联网普及程度提高的喜悦,也有对青少年不能 健康上网所带来犯罪情况的担忧。 • 青少年的不健康上网数量的庞大,不仅这些问题在读上 面数据时会跃然心头,甚至上面的数据会让我们触目惊 心。特别是网络游戏成瘾给孩子带来的伤害所急需的解 决措施已是刻不容缓。 • 当前,网吧已由信息服务场所发展成为公众娱乐场所, 上网人员逐渐呈现出多层次、流动快的特点。随着电脑 的普及,网络已成为引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青少年犯罪,一般是指14到25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的犯罪 违法行为。
蓝疾速网吧熊熊大火
火灾后的“蓝极速”网吧外景
少年犯向“法官妈妈”承诺争取再获 减刑
网吧不得接受未成年人?
少年现身说法
网瘾何时戒掉?
那么,面对这一系列问题,如何有效地预防?
• 网络背景下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目前,针对网络犯罪,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对有效控制网络信息发布、 维护网络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对青少年涉网违 法犯罪却难以正确地确定。2006年8月12日,市公安 局网监支队破获了福建、敦煌两地高中二年级学生利 用互联网通过QQ大肆传播、宣传淫秽色情案。公安 机关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行程几万里,将犯罪 嫌疑人从福建抓获,但由于法律上存在漏洞和空白, 检察机关不予起诉。
网络引发的犯罪
512212 张琦 丁傅铭 黄磊 李海峰
网络与少年犯案例
• 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有利于学习, 上瘾了就会对学习产生巨大的危害,甚至 让青少年因此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 家庭、社会、学校,老师、父母、社会上 所有的人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义务。 • 要创设人人正确使用网络。 • 教师、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使用网络。
非健康触网给青少年 带来的犯罪隐患现状
• 网络以惊人的速度飞速发展,据2009年CNNIC 第24次调查数据,我国共有青少年网民有1.67亿 人,占网民总体的55.9%,其中未成年网民占 55.6%。青少年在网吧上网的比例为57.5%,其 中,有48.4%的中学生在网吧上网。在青少年网 民中,有9.72%的人有网瘾,也就是1600多万青 少年有网瘾。大约87%的网瘾青少年是对网络游 戏成瘾。
案例三:北京蓝疾速网吧事件
• 2002年6月16日那个凌晨,蓝极速窗口蹿出火舌时, 陈晓丽正在隔壁的晓蕾网吧等她两个一起玩的“弟 弟”。几分钟前,他们在OICQ上说:“姐,我们去烧 网吧了,等我们吧。”网名“女神候补生”的陈晓丽 回了句:“小心点。”两个十三四岁的男孩,带着陈晓 丽给的5块钱买的一升汽油,点燃了网吧门口的红地毯, 结果,大火吞噬了25条年轻生命,半数以上是学院路 上八大院校的在校生。 • 4名纵火者均是北京的中学生,13岁至17岁,刘某某 (男,14岁)、宋某某(男,14岁)、张某某(女, 17岁)及张某(男,13岁)。其中男孩张某和宋某某 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一逃学就去 网吧玩。有一次4人去“蓝极速”网吧,与管理人员发 生了摩擦,在刘某某的提议下,决定对“蓝极速”实 施报复。
• 2002年6月15日晚23时许,4人准备了一个雪碧饮料瓶, 刘某某提供了5元钱,宋某某和张某出面到附近加油站 购买了1.8升汽油。然后,4人一起来到现场。16日凌晨 2时许,宋某某、张某经刘某某同意后,携带汽油、打 火机等作案工具,来到网吧楼梯中间平台至一楼入口处, 由宋某某将汽油点燃。 • 归案后,4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们交代,当夜 幕降临之后,网吧的门被锁上了,他们不知道,认为网 吧内无人,才实施纵火。其本意是烧掉网吧,不想烧死 人。 • 那个亲手点燃汽油的宋某某,放火时是个留着鸡冠头、 两侧各染几缕白道的问题少年,后来在少年犯管教所里 已经留起了小平头。他回忆起伤天害理的那一幕,痛心 不已,他说:“在管教所里,我晚上经常会想起放火那 件事,睡不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