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资料合同管理制度
格式合同管理制度
格式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促进公司内部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保障公司合同安全和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所有公司内部单位及人员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协助合同管理部门贯彻执行。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法律部门统一解释。
第七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做出适当修订,并报公司法律部门备案。
第八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内部审计,并将检查和审计结果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合同管理流程第九条合同的签订流程应当包括立项、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等环节。
第十条合同的起草应当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合同的准确、完整和合法。
第十一条合同的审批应当按照公司内部规定的权限进行,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具有法定代表权的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期限进行,确保合同义务的履行。
第三章合同管理的归档和备份第十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的所有合同进行归档,归档文件必须包括合同原件、备案表、审批意见等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的重要合同进行备份,确保合同信息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六条合同归档和备份的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存档期限进行保存,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章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七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司内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八条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应当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必须独立进行,不受其他部门的干扰。
第十九条对于发现的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措施。
公司标准合同文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合法、有效,降低合同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所有合同,包括民商事合同、经济合同、行政合同和劳动合同。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财务部门为公司合同的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管理、审批、备案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经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等进行了解和调查。
第五条合同文本须报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或备案。
第六条合同签订过程中,应遵循策划、洽谈、审查、批准等独立制约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在签订合同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 合同文本;2. 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证明;3. 合同签订的可行性分析报告;4. 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职责。
第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应按照原合同签订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原件及附件报送财务部门归档。
第四章合同风险防范第十三条公司合同管理至少应关注以下风险:1. 合同未全面履行;2. 合同纠纷处理不当;3.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欺诈、违约等行为。
第十四条合同承办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需相互配合,严格执行本制度,共同防范合同风险。
第五章合同审批程序第十五条合同审批程序分为一般合同、一般非标准合同和重大合同三类。
第十六条一般合同审批程序:1. 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2. 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3. 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审核;4. 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一般非标准合同审批程序:1. 合同承办部门提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2. 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3. 法务部门进行审核;4. 董事会办公室进行审核;5. 董事长批准。
合同管理制度和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和办法第一、合同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减少合同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权,但经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
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利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合同欺诈,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并采用公司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第十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
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
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包装标准、验收标准、验收项目、验收时间、验收地点和验收方法要求要明确、具体,供方对标的质量负责的条件、范围和方式,以及对标的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和方式应有明确约定;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超欠幅度、自然损耗率及其它必须明确的要求等;包装费用、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违约责任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必须约定明确,除合同履行地明确在我公司所在地的合同外,争议管辖法院或约定仲裁机构应明确为公司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构。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法律法规学习制度1、每季度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邀请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作专业的讲解,使公司管理人员切实认识到切实执行各项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必然性.2、每次学习应做好记录,出席人员应在签名表上签到.3、公司信用(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供应、财务等部门业务人员应经过合同法规的系统培训.4、公司信用(合同)管理员应当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5、公司信用(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活动,结合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学习新法规,解决新问题;组织研讨会、案例分析会等,并做好记录.第二章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信用(合同)管理事务,设专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员.一、信用(合同)管理事务1、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2、制订、修订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4、与财务部门配合,进行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对潜在的不良账款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5、与财务部门配合,进行商账处理:建立催账程序,及时制订对逾期应收账款的处理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二、岗位责任制度: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1)重视公司信用管理工作,协助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定期了解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2、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的主要职责:(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2)制订、修订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3)对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进行监督; (4)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5)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6)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问题或纠纷;(4)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及时向所属领导报告;(5)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6)定期向直属领导汇报信用管理情况;(7)参与商账催收;(8)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集团合同管理制度目录一、前言二、合同管理制度1. 合同的制定2. 合同的审批3. 合同的签订4. 合同的履行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 合同的归档三、违约责任四、争议解决五、附则六、附件原标题:集团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集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制度1. 合同的制定(1)合同应明确、具体、完整,避免产生歧义。
(2)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主体、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
(3)合同文本应采用集团统一格式,特殊情况可另行制定。
2. 合同的审批(1)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内部审批。
审批流程如下:a. 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批;b. 集团法务部门审核;c. 集团分管领导审批;d. 集团总经理审批。
(2)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需提交集团董事会审议。
3. 合同的签订(1)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2)签订合同时,应核实对方身份及授权情况,确保合同真实、有效。
(3)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副本交集团法务部门备案。
4. 合同的履行(1)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及时沟通解决,防止损失扩大。
(3)合同履行完毕,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办理相关手续。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或解除,应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按照本制度第2条第3款规定进行审批。
6. 合同的归档(1)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及相关资料归档。
(2)归档资料包括:合同原件、合同审批表、合同履行记录、结算单据等。
三、违约责任1.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 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3.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合同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
合同的管理制度(精选6篇)合同的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 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二) 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三) 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四) 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五) 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六) 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七) 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的主体(一)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与外部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
第二条合同签订。
1. 公司所有合同必须由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 在签订合同前,必须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和审批。
第三条合同内容。
1. 合同内容必须清晰明了,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2. 合同中的条款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应符合公司内部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合同备案。
1. 公司所有合同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合同档案。
2. 合同档案应包括合同原件、复印件、审批意见等相关文件。
第五条合同变更。
1. 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
2. 变更后的合同必须重新备案登记。
第六条合同执行。
1. 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保证合同的及时有效执行。
2. 如遇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七条合同评估。
1. 合同履行结束后,应进行合同履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合
同管理制度。
2. 对于长期合作的合同,应定期进行履行情况评估,以保证合
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以上为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依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合同管理归谁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归谁管理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管理的流程和程序,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权限,保护公司的利益,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行。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形式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租赁合同等。
二、合同管理责任主体2.1 董事会:负责监督和审批公司的重大合同事项,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重要决策。
2.2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制定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
2.3 各部门经理:负责监督和管理本部门的合同事务,保证合同的执行和履行。
2.4 合同管理员:具体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等工作。
三、合同管理流程3.1 合同签订(1)合同签订需按照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合同要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核和审批后方可签订,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擅自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对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明确性和一致性。
3.2 合同履行(1)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的内容和条款,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
(2)如遇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应及时与合同对方协商解决,若无法解决须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避免损害公司利益。
3.3 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存档、归档、备份等工作。
(2)合同管理员要定期对公司的合同进行清查和审核,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追踪性。
(3)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合同进行归档处理,做好相关合同文件的保管工作。
四、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4.1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签订合同,防止合同纠纷发生。
4.2 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必须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不得私自谋利。
4.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尊重合同对方的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
集团合同管理制度
集团合同管理制度附件:一、总则1.1为加强集团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保障集团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3集团各单位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合同管理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二、合同管理机构2.1集团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决策。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由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法务总监等组成。
2.2集团设立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集团法务部。
2.3集团各单位应设立合同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签订3.1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谈判和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3.2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3合同签订前,应进行法律审核。
法律审核应由集团法务部或聘请的专业律师进行。
3.4合同签订前,应进行财务审核。
财务审核应由集团财务部或聘请的专业会计师进行。
3.5合同签订前,应进行风险审核。
风险审核应由集团风险管理部门或聘请的专业风险管理机构进行。
3.6合同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清晰、规范、完整。
3.7合同签订应经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审批程序如下:(1)合同签订方提交合同审批申请,包括合同文本、法律审核意见、财务审核意见、风险审核意见等。
(2)合同管理办公室对合同审批申请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合同管理领导小组。
(3)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对合同审批申请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合同签订方。
四、合同履行4.1合同签订后,合同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4.2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4.3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合同履行符合约定。
4.4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规定。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合同管理行为,保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的全部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及其他合同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上市公司合同管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谨慎勤勉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上市公司在签订合同前,应当对合同标的、价格、履行条件等内容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符合公司经营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签订合同的主体应当是经公司授权的人员,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合同的主要内容,避免口头协议带来的风险。
第八条在签订涉及大额合同的情况下,公司应当征求公司领导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
第十条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保持与合同方的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如果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则应当及时通知合同方,并尽量减少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与合同方之间应当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四章合同的管理第十三条上市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文件,归档保存合同原件和副本,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规范合同管理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合同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存在的合同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可控。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七条如果公司与合同方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和解决。
第十八条如果公司无法与合同方自行协商解决合同纠纷,则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合同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带目录)
合同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保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各类合同管理活动。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合同法律法规,按照公司制度和程序开展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合同审查、合同审批和合同签订等程序。
第七条合同审查人员应当对合同的内容、形式、主体资格、合同履行能力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第八条合同审批人员应当对合同审查意见进行审批,对合同的法律风险、商业风险等进行评估,并作出审批决定。
第九条合同签订人员应当根据审批决定,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同。
第十条合同签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注明签订日期、地点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合同各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当加强沟通和协作,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变更和解除条件,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各方应当妥善保管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协议应当注明变更或解除的原因、日期和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章合同的纠纷处理第十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9篇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9篇第1篇示例: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部门和人员在签订、履行、审批合同的过程中的行为。
三、合同管理的原则1. 合法合规: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2. 诚实信用:合同各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合法地提供相关信息,并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 公平公正: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在保障双方利益的同时注重公正性。
4. 保密安全:对于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必须妥善保护,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1. 合同的制定(1) 需要签订合同的部门填写合同申请表,注明合同的类型、金额、时间等基本信息。
(2) 各部门负责人审批合同申请,确认合同的必要性和合法性。
(3) 由法务部门或总经理审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保障企业利益。
(4) 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后签署合同,保存合同原件备查。
2. 合同的履行(1) 合同生效后,各部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或者变更,应及时沟通并达成共识,避免因此影响合同的执行。
3. 合同的审批(1) 对于金额较大或者影响较大的合同,需经过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后才能生效。
(2) 合同涉及涉外业务或者跨部门合作的,需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
1. 合同经办人责任(1) 对于合同的审核、填写、签署和履行负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保障企业利益。
(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及时汇报并解决,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3. 合同监督责任(1) 法务部门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和把关,防范风险。
(2) 内部审计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确保合同的执行符合规定。
六、合同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每月对合同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 对于合同的关键内容和重要合同进行定期抽查和审核。
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精选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董事会基本管理制度1为规范合伙经营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准则,保证合伙经营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伙经营组成及职责范围本合伙经营实行服务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具体事务分工负责制,办公地点在晋中学院新校区东区学生服务中心顶端阁楼,设立主任办公室、财务部、市场运营部、后勤保障部、安全部。
一、财务部:职责:建立规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帐目的清晰准确,保证合伙人资金的安全。
二、市场运营部:职责:负责学生服务中心的具体招商工作、对所有入住商户的合同签订、档案建立和行为规范的培训等工作,对入住商户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使其健康、文明经营,给学生创造一个和谐、温馨的消费环境。
三、后勤保障部:职责:负责学生服务中心的日常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确保学生服务中心内所有商业活动的正常运行。
四、安全部:职责:负责学生服务中心内的消防、禁烟、用电、防盗等。
二、行为准则全体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自觉维护股东权益、自觉履行对股东权益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自觉保守秘密;1、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2、未经全体合伙人批准,不得私自与其他利益方进行私下交易。
3、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从事损害全体合伙人利益的活动。
5、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合伙人的财产。
6、不得挪用合伙人资金或者将合伙人资金借贷给他人;7、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合伙人的商业机会。
8、不得将合伙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9、不得以合伙人的资产为自己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以保障经营活动的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公司加强合同管理,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三、适用对象:武汉xxx生物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一、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职能部门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务定期办理交接手续。
各职能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
二、各职能部门合同由各部门负责,各部门留存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财务部备案一份(电子版),法务部备案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风险的情况时,业务部门及时汇报并采取合理的对策应对。
四、文件归档完成后,如果相应部门需要借用原件时,则需要与法务办理借用流程。
五、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合同二级管理单位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六、如果企业与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终止劳动关系的,则应及时明确告知与企业有主要经济往来关系的客户,以防表见代理的发生。
八、法务部门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具体如下:1.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各职能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账,分别按合同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采购、销售部门可使用自有模板,法务复核确认,其他部门法务提供模板。
2.建立合同档案。
各职能部门应定期(每个月)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文件等)按合同标号整理,交由法务部登记留档保存,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二、合同承办人员职责1.对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或经济活动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重点调查考证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等;2.提请公司法务部门审查其经办的合同,检查所签订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向法务人员通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向公司领导汇报;对所承办的合同负有监督履行责任;3.对已签订的合同出现不履行、不能履行和不完全履行情况时, 应及时向本公司法务部门报告, 并会同有关业务部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建议, 同时向领导汇报;4.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5.保管好合同及与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等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及时交合同管理机构归档。
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
公司合同管理合规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XXX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公司适用本指引。
公司所出资企业、实际控制企业参照执行本办法。
公司所出资企业是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
公司实际控制企业是指公司不直接持有股权,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公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备忘录或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等。
订单是采购方向供货方发出的定货凭据。
订单上约定了标的物品种、价格、质量、数量、履行方式、履行时间等内容,经双方达成合意后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
第五条本指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终止、归档以及监督检查等实施的一系列行为。
合同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一)规范合同文本,依法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二)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制度规定履行程序,全面评估风险并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三)有效监控过程,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保证合同履行全过程处于可控状态;(四)及时处理纠纷,依法最大限度地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挽回损失。
第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管理的规定,严格把控合同审批、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实现合同全流程管理,强化合同履行控制,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公司实行统一授权、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合同管理体制。
公司总经理组织领导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董事会组成第三章董事会职责、职权第四章董事及董事长职责、职权第五章董事会机构第六章董事会决策程序第七章董事会会议第八章董事会议案及决议执行第九章董事报酬和董事会经费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组建方式、决策程序和行为,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金鲁班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经营决策权,保障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第二章董事会组成第三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为7人。
第四条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条件和行为准则,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各方推荐人选,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其中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推荐人数为4人,德州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陵县路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临邑畅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庆云通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四家法人股东共同推荐2人。
自然人股东代表1人直接为公司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成员以简单多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董事会职责、职权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履行和行使下列职责、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制定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四)审议批准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年度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固定资产购置投资方案以及多元经营投资项目、购买有价证券、参股投资项目等计划和对外提供的经济担保;(五)审核由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六)审核由公司经营班子制订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七)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筹备股份制改造及上市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八)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九)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并提交股东会批准;(十)审议批准公司用工计划和薪酬制度方案;(十一)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财务总监等),以董事会决议公布任免决定,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十二)推荐控股、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财务负责人人选,并负责以上人员的考核;(十三)审议公司重大法律事项并授权处理;(十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和董事会工作机构的设置;(十五)审议批准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十六)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和股东会授权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
董事会及股东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有效管理和运作,保障公司的连续稳定发展。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管理和运作。
二、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1.董事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
2.董事会行使决策权、监督权和决策执行权。
3.董事会订立并完善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4.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形、财务情形进行监督和评估。
5.董事会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对其任免和绩效进行评估。
6.董事会审核公司重点决策事项和合同,并对公司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7.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决议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的构成和选举1.董事会由董事构成,董事人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的选举应当遵从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确保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本领。
3.具体董事人选提名应当由股东大会提出,并经过对候选人的综合评估和投票表决确定。
四、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会议,每年召开的定期会议不少于4次。
2.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若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董事长或其他受委托董事主持。
3.董事会会议应提前通知董事,并在会议开始前适那时候间供应有关议题的文件资料。
4.董事会会议应当签署会议记录,记录会议的重要内容、决议、异议看法等,会议记录应妥当保管并留存。
5.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应当采取肯定多数原则,依据股东的股权比例进行投票表决。
五、股东会的职责和权力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的股东构成。
2.股东会审议和决议公司的重点事项,包含但不限于董事的任免、公司章程的修订、股本的更改等。
3.股东会行使决策权、监督权和权益保护权。
4.股东会定期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可依据需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六、股东会的组织和程序1.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若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则由副董事长或其他受委托董事主持。
XX公司董事会资料管理办法
董事会资料的管理办法0引言为加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参照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资料建立一会一档的管理办法,便于对其进行动态管理.1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董事会资料的收集保管、分类整理、编号排架和归档的工作要求和方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类文件和资料档案的管理.2管理职能2.1基本形式董事会资料归档管理,实行由公司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和归口的二级管理。
2.2 管理职责2.2.1 负责制定、修改董事会资料归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2。
2。
2 负责对董事会档案实施统一管理,并做好与公司档案部门的归档移交工作。
2.2。
3 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董事会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并做好接收主管局董事会工作办公室和公司相关部门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3管理内容和要求3.1 资料归档范围3。
1.1 公司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制度、工作规则。
3.1。
2 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通知、议案和报告等)。
3.1。
3 董事会决议、董事会会议记录与纪要、董事会会议议案表决单。
3.1.4 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会议通知、议案和报告)。
3.1。
5 专门委员会决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与纪要、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表决单。
3.1.6 被投资企业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年度审计报告、纳税证明.3.1.7 处收文、处发文、处(科)工作制度、计划、总结。
3。
1。
8 对外投资协议、投资变更协议等有关经济合同,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统一由财务物价处负责归档。
3.2资料的收集保管3。
2.1 各科负责收集分管投资项目中属上述归档范围的资料,并将收集到的资料按季或事项结束一个月内交与综合科统一保管,超归档范围的资料一律由各科自行保管。
3。
2。
2 收集的资料除上述归档范围内允许复印件外,其余应取得正本资料,以保证资料的法律效力。
3。
2.3 对外部门人员参加董事会或对外签订有关协议,各科要及时收集董事会决议、会议纪要以及协议、章程等有关资料。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2024年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营性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本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在与其他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
劳务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二)过错追究;(三)公司利益最大化;(四)职权、授权与最终决定权相结合的职责管理制;(五)部门、岗位各司其职与相互配合、效率优先相结合。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及各分支机构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配备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各环节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规避公司经营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划分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公司分支机构对经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的合同负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公司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负担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二领导责任。
第八条公司法务部为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负责合同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执行;(三)参与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监督履行并进行备案管理;;(四)审查、修改以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文本;(五)建立合同管理统计分析和工作报告制度;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指导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及奖惩建议;(六)办理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审核工作;(七)配合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办理合同的报批、公证、见证等事项;(八)处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建立合同纠纷预警机制;;(九)对本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并对他们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及使用制度;(十一)对合同管理档案进行检查;(十二)其他应当由法务部履行的合同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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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4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
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应由公司法务专员按房管局规定的格式,对销售人员进行详细讲解。
对于买卖双方协议确定的非格式条款,销售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法务专员所作出的指导性意见。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11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12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应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签订销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部门经理或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分管财务的总经理助理和主管副总经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13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第14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15条公司法务专员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公司有关部门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部门、下属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公司法务专员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16条合同审查的要点是:1.合同的合法性。
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
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
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17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审批,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聘请公证机关公证。
第18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1.申报。
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
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
对送审的合同,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机构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
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19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20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21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第22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23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24条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25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审批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时,原则上应聘请公证机关公证。
第26条变更、解除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27条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
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28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除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29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第30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31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
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处理。
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32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有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33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34条法务专员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3.其他应由法务专员处理的。
第35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1.承办人填写“对外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份),按本制度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务专员负责处理。
3.法务专员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36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时间。
第37条凡由法务专员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2.交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38条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39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或裁决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执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跟踪该文书的执行情况。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40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的,由法务专员配合各单位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41条在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42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章合同的管理第43条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合同专用章制度及基础管理制度。
第44条本公司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具体管理部门为法务专员。
下属公司一级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45条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核内贸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