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调查及自然资源调查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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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大余县国土资源局大余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及自然资源调查项目(项目编号:NKHY-DY-G)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依据大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余财购B-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余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大余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及自然资源调查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NKHY-DY-G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测绘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包含地籍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不动产测绘)。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八)招标文件的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年月日前(工作日内)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九)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年月日:(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开标地点: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十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捌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如果投标人基本账户被冻结,需出具冻结单位的冻结文书和投标人的一般账户,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一般账户转入)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保证金系统转入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无效。(账户: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余支行或中国农业银行大余支行或中国工商银行大余支行;账号: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由投标单位自行从交易系统中获取)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
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中标人还须按中标金额的%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质保期结束时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二)付款方法:
()签订合同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作为项目启动资金;
()第三次土地调查部分:
)中标人完成第三次土地调查调查工作,向中标人支付第三次土地调查总价款的%;)中标人完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建库工作,向中标人支付第三次土地调查总价款的%;)中标人完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全部工作,经国家和省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项目在国家统一时点更新调查,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双方办理项目结算书后支付第三次土地调查部分总价款的%。
()自然资源调查部分:
)中标人完成自然资源调查调查工作,向中标人支付自然资源调查总价款的%;
)中标人完成自然资源调查建库工作,向中标人支付自然资源调查总价款的%;
)中标人完成自然资源调查全部工作,经国家和省市验收合格后,半个月内支付自然资源调查部分总价款的%。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万时,按.%收取;当万<中标金额≤万时,按.%收取;当万<中标金额≤万时,按.%收取。
(十四)已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五)温馨提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域已全面禁烟(包括开标室、走廊、楼梯间、卫生间、茶水间等区域严禁吸烟,吸烟区设在大楼一楼外面)。
(十六)联系方法: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电话:-
传真:-
邮箱:nkhydy@
联系人:刘梅燕
网址:/web/
开户行:工行南康市政广场支行
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大余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大余县南安大道西段
电话:-
联系人:姚先生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