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w民用建筑主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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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民用建筑主体结构
民用建筑主体结构
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示例)
1.工程概况
1.1项目基本数据
该工程位于本市雁塔区,东临长安路,西侧为二栋六层砖混住宅(距基坑约9m),南临华夏大厦及长安路一小(距离基坑约8.5米),北侧12m开外为三层老旧住宅。占地面积4568m2,总建筑面积36540 m2。地下二层,地上五层裙房,主楼为25层,+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414.60,建筑物总高为 94.40m。
1.2主体结构工程概况
本工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筒体结构。五层以上为标准层,层高3.6m,剪力墙厚度为200/250/400mm,楼板厚120mm。为减少差异沉降带来的次应力影响,在主楼和裙房间设一条后浇带,宽1m。东立面有两根直径ф1450圆柱和外挑6m的巨型雨篷。西北立面的圆弧半径和圆心角逐层递增,形成倒锥体形,其中设斜柱。
东立面20-40层由外挑圆弧形结构,该工程朝北部分平面为圆弧型。大厦结构混凝土强度11层以下为C40、11-19层为C35、19层以上为C30。裙房五层设多功能厅,柱跨度为17.6m。
本工程钢筋制作为现厂加工,砼采用商品混凝土。5层以下搭设落地式外脚手架;6层
以上,东立面及幕墙处使用电动提升爬架;其他立面采用外排悬挑架;北面筒体内设爬式塔吊,东北外墙侧设一台施工电梯。
2.质量控制依据
2.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2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3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2.4.国家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2.5国家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03);
2.6.该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图文件;
2.7该工程有关施工合同、文件、技术资料;
2.8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的主体结构工程组织施工技术方案;
2.9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24-2003)。
3.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3.1审查该工程主体结构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3.2.复核主体工程的轴线与标高;
3.3.检查钢筋安装质量,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3.4检查商品混凝土及其浇捣质量;
3.5检查砌体工程施工质量;
3.6参加主体结构的分部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4.质量控制要求
4.1混凝土结构
4.1.1施工技术方案
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结构设计图纸,结合本单位的施工技术装备及施工工艺,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在施工技术方案中,要重点
考虑吊装和垂直运输、模板、商品混凝土、外脚手架等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
4.1.2放线
本大厦建筑体形比较复杂,建筑平面布置变化多,局部立面为弧形。因此,施工单位应认真编制测量放线方案,保证轴线位置的正确。
4.1.3垂直度控制
测量竖向垂直度时,每隔3~5条轴线选取一条竖向控制轴线。各层均应从初始控制线向上投测。层间垂直度测量偏差不应超过3mm。主楼建筑全高垂直度测量偏差不应超过3H/10000(H为主楼建筑总高度),且不应大于20mm。
4.1.4标高控制
建筑楼层标高由首层±0.000标高控制,还应另设标高控制线。层间标高测量偏差不应超过±3mm,主楼建筑总高度标高测量偏差不应超过3H/10000(H 为主楼建筑总高度),且不应超过±20mm。
4.1.5钢筋来料质量
钢筋应有出厂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钢筋进厂是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钢筋检验内容是查对标志、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1.6钢筋检验
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有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尚应根据国家标准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过其他专项检验。
4.1.7钢筋抗震要求
本大厦建筑结构设计以西安地区抗震规定,按8 度二级抗震设防,钢筋的制作与安装均应符合抗震规范的要求。
4.1.8纵向受力钢筋强度要求
根据抗震要求,框架结构的纵向受力钢筋应进行检验,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抗震度的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强度标准值的比值,按二级抗震设计时,不应大于1.4;
4.1.9钢筋的代换
钢筋的级别、种类和直径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如需要代换时,必须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有关规定。
4.1.10钢筋的锚固与搭接长度
根据建筑结构设计要求,本工程对钢筋锚固长度与搭接长度规定如下:钢筋搭接长度(除注明者外,d为钢筋直径);
Ⅰ级钢筋,裙房为20d,主楼为30d;
Ⅱ级钢筋,裙房为20d,主楼为30d;
钢筋锚固长度(除注明者外,d为钢筋直径);
Ⅰ级钢筋,裙房为20d,主楼为30d;
Ⅱ级钢筋,裙房为20d,主楼为30d;
4.1.11箍筋
根据抗震要求,构件中的箍筋均应加工为封闭箍,末端均应做135o弯钩,弯钩端头平直部分长度应不小于10d。框架梁、柱结点处箍筋应予加密。结点核心处的箍筋不能漏做。
4.1.12钢筋接头
对有抗震要求的受力钢筋的接头,宜优先采用焊接或机械连接。钢筋接头不宜设在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内。
4.1.13焊接接头位置
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超过50%,在受压区不受限制。
4.1.14钢筋位置的允许
钢筋位置的级别、直径、根数和间距必须符合设计,尤其要防止柱主筋的移位,绑扎过焊接的钢筋或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下面的规定。
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