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供水检验项目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二次供水的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二次供水的水质、设计、设施、生产、施工和日常管理的卫生要求和水质检验方法。
第三条凡从事二次供水的设计、生产、施工及日常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负责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水质卫生要求第五条二次供水水质应感官性状良好,不得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得引起肠道传染病的发生或流行。
第六条二次供水的水质指标分为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
(一)必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总大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二)选测项目:由卫生监督监测机构根据二次供水设施所用材质和所用消毒方法选测,项目包括总硬度、硝酸盐氮、氯化物、挥发酚类、砷、六价鉻、铁、锰、铅、镍、紫外线强度等。
第七条二次供水必测项目指标的限值:必测项目中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增加值的限量见表,其它指标的限值见《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表增加值的限量项目增加值mg/L氨氮≤0.1亚硝酸盐氮≤0.02耗氧量≤1.0 (但其限值最高不能超过《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的要求)注:增加值是指检测指标的出水值减去进水值。
第八条二次供水水质卫生指标选测项目的限值:紫外线强度大于70mW/cm2,其它指标限值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相同。
第三章设施的卫生要求第九条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工程,应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二次供水使用的水箱,净化、软化、消毒、输配水设备与防护涂料等必须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第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应运转正常,便于清洗消毒,周围环境整洁。
第四章设计卫生要求第十二条水箱(贮水容器、蓄水池)设计卫生要求:(一)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48小时的用水量。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
设施的卫生要求
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 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应 运转正常。
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
水质造成影响。
通过设施所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 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
告 。
蓄水池周围 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和垃圾等污染源。水箱
周围 内不应有污水管线及污染物。
预防性卫生监督
卫生部门必须参加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水质检
测(按本规范全项指标),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设施的水质卫生标准水质指标
必须项目:
色度、浊度、嗅味及肉眼可见物、、大肠菌群、细菌总数、余氯。
门进行调查处理。
水质检验方法
本规范中规定的水质检验方法见。
紫外线强度测量方法见附录A。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紫外线强度测量方法:
利用物理学方法,采用中心波长为A度的紫外线强度计测量。
在测量时必须采用国家计量部门标定有效期内的强度计, 在灯管 中心垂直距离测定照射剂量。 在实际应用时,应按消毒物体与灯 的实际距离计算照射剂量。
选测项目:
总硬度、氯化物、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砷、六价铬、 铁、锰、铅、紫外线强度。
增测项目:
氨氮、亚硝酸盐氮、耗氧量
水质卫生标准
必测项目、选测项目的标准见。
紫外线强度大于μ平方厘米。
增测项目标准采用最高容许增加值见表。
表 项目最高容许增加值
氨氮
亚硝酸盐氮
溶解性总固体原始记录
二次供水检测原始记录
检验项目: 溶解性总固体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方法: 称量法 温 度: ℃ 相对湿度: % 检验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4.8—2006 1. 仪器
分析天平;水浴锅;电热恒温干燥箱;瓷蒸发皿: 100mL ;干燥器:用硅胶作干燥剂;中速定量滤纸或滤膜(孔径0.45μm )及相应滤器。
2.分析步骤
2.1将蒸发皿洗净,放在105±3℃烘箱内30min 。
取出, 放在干燥器内冷却30min 。
2.2在分析天平上称其重量,再次烘烤,称量直至恒重,两次称重相差不超过0.0004g 记录蒸发皿重量m 1
2.3将水样上清液用滤器滤过。
用无分度吸管吸取振荡均匀的滤过水样100mL 于蒸发皿内,如果水样的溶解性总固体过少时可增加水样体积。
2.4将蒸发皿置干水浴上蒸干(水浴液面不要接触皿底)。
将蒸发皿移入105±3℃烘箱内,1h 后取出。
放入干燥器内,冷却30min ,称量。
2.5将称过重量的蒸发皿再放入105±3℃烘箱内30min ,再放入干燥器内冷却30min ,称量直至恒重。
记录蒸发皿重量m 2
3.检验结果 检验者: 复核者: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样品编号 蒸发皿重量(m 1)
蒸发皿重量(m 2)
样品编号
蒸发皿重量(m 1)
蒸发皿重量(m 2)。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向居民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防止水质二次污染,确保二次供水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以下简称“设施”)的监督管理,保证居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年月日起实施。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要求和水质检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建筑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生产、加工、施工、使用和管理的单位。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二次供水设施(以下简称设施):饮用水经储存、处理、输送等方式来保证正常供水的设备及管线。
储水设备:高位、中位、低位水箱和蓄水池。
水处理设备:过滤、软化、净化、矿化、消毒等设备。
供水管线:供、输饮水的管线、阀门、龙头等。
设施的卫生要求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应有很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应运转正常。
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通过设施所供给居民的饮水感官性状不应对人产生不良影响,不应含有危害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引起肠道传染病发生或流行。
设施设计的卫生要求设计水箱或蓄水池:饮用水箱或蓄水池应专用,不得渗漏,设置在建筑物内的水箱其顶部与屋顶的距离应大于,水箱应有相应的透气管和罩,入孔位置和大小要满足水箱内部清洗消毒工作的需要,入孔或水箱入口应有盖(或门),并高出水箱面以上,并有上锁装置,水箱内外应设有爬梯。
水箱必须安装在有排水条件的底盘上,泄水管应设在水箱的底部,溢水管与泄水管均不得与下水管道直接连通,水箱的材质和内壁涂料应无毒无害,不影响水的感观性状。
水箱的容积设计不得超过用户的用水量。
二次供水检验项目
二次供水检测项目及检验依据
(一)检测对象及采样
1、检测对象
申请二次供水系统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审核时,申报项目中如蓄水池、水箱分为若干储水区且相通,以一个储水单位计;如相对独立,仅以管道相通,应分别计数。
蓄水池应全部进行检测;水箱应对不少于50%的水箱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剩余的水箱进行部分指标检测。
2、采样
检测采样点应设在蓄水池、水箱供水管道末梢最远端;并以申报项目为单位,采集一套市政水为对照。
样品由检测单位上门采样,委托单位应配合确定蓄水池、水箱供水管道末梢最远端。
(二)检测指标
1、申报项目中蓄水池应全部进行常规指标检测;水箱应对不少于50%的水箱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剩余的水箱进行部分指标检测。
常规指标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和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
1、微生物指标(4项)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
2、毒理指标(15项)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部分指标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浑浊度四项指标。
3、检测单位应根据二次供水系统采用的材质,确定增测指标。
(三)检验及评价依据
检验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评价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供水工程专项检测方案
供水工程专项检测方案一、检测目的和意义一项供水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对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对供水工程进行专项检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专项检测的目的在于全面了解供水系统的运行状况,掌握其运行情况和安全性,为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提供参考依据。
二、检测范围和内容供水工程专项检测的范围包括供水管道、水泵、水箱、阀门、水源及采水设施等各个环节。
具体内容如下:1. 供水管道检测供水管道的管道材质、管道内壁状况、管道连接处的密封情况、管道的运行状况等。
通过检测,了解管道的老化程度、渗漏情况和管道的受损情况。
2. 水泵检测水泵的运行状况、电机运行状态、泵体结构是否损坏、泵的水流量和压力等参数。
通过检测,了解水泵的使用寿命、性能和运行情况,预防水泵损坏和泄漏等问题。
3. 水箱检测水箱的防腐蚀情况、水箱内部结构是否损坏、水箱的密封情况、水箱内部水质情况等。
通过检测,了解水箱的使用寿命、水质及水箱的使用状况。
4. 阀门检测阀门的使用寿命、密封情况及开启关闭情况,了解阀门的性能和运行状况。
通过检测,预防阀门泄漏、故障或堵塞等问题。
5. 水源及采水设施检测水源的水质情况、水源采集设施和管道的老化程度、水源附近的环境情况等。
通过检测,了解水源的水质、供水安全性,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提供数据。
三、检测方法供水工程专项检测采用多种综合手段进行,包括现场实地检测、实验室分析、数据统计、专家评估等多种方法。
具体方法如下:1. 现场实地检测通过实地走访供水工程的各个环节,实时观察和检测管道、水泵、水箱、阀门、水源、采水设施等各个部分,了解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 实验室分析采集样本进行水质分析、管道材料分析、水源附近环境样本分析等,通过实验室检测来了解供水工程的水质和管道状况。
3. 数据统计采集供水工程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比如水流量、水质监测数据、管道运行数据等,从数据中发现供水工程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改善的空间。
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原始记录
二次供水检测原始记录
检验项目: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嗅和味检验日期:年月日
检验方法:散射法、直接观察法、嗅气和尝味法室内温度:℃室内湿度: % 检验依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4.2—4.4)—2006
1. 浑浊度
1.1 试剂
纯水:取蒸馏水经0.2μm膜滤器过滤。
硫酸肼溶液(10g/L):称取硫酸肼1.000g溶于纯水并于100mL容量瓶中定容。
1.2 仪器
散射式浑浊度仪,WGZ1B
1.3 分析步骤
根据仪器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浑浊度超过40NTU时,可用纯水稀释后测定。
结果计算;用浑浊度读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结果。
2. 嗅和味
2.1 仪器
锥形瓶:250mL
2.2 取100mL水样,置于250mL锥形瓶中,振摇后从瓶口嗅水的气味,用适当文字描述,并按六级记录其强度(见国标GB/T 5750.4.3-2006 表2)。
与此同时,取少量放入口中(次水样应对人体无害),不要咽下,品尝水的味道,给予描述,并按六级记录器强度(见国标GB/T 5750.4.3-2006 表2)。
3. 肉眼可见物
将水样摇匀,在光线明亮处迎光直接观察,记录所观察的肉眼可见物。
检验者:复核者: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二次供水验收监测报告
二次供水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二次供水验收监测报告记录了对供水系统进行的验收监测结果。
监测主要包括水质、水压、水流量等指标的测量和评估。
以下是本次监测的内容和结果:
1. 水质监测:
- 对供水系统的主要投入、运输和储存设施进行水质监测。
- 使用水质监测仪器对水源进行采样并进行分析,测试项目
包括溶解氧、浑浊度、总碱度、总硬度等。
- 检测结果表明,供水系统的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达到饮用
水的卫生标准。
2. 水压监测:
- 使用压力计测量供水系统不同节点的水压。
- 监测了高层建筑的上层、中层和下层的水压情况,并记录
下来。
- 测得的数据显示,水压在系统的不同节点处基本保持稳定,没有出现明显的异常情况。
3. 水流量监测:
- 使用流量计对供水系统的主要输水管道进行流量监测。
- 监测了不同时间段的流量情况,包括高峰期和低谷期。
- 测得的数据显示,供水系统的流量满足了日常使用的需求,并未出现供水不足或超过设计流量的情况。
4. 其他监测项目:
- 针对供水系统的特殊要求,进行了相应的监测项目,如消
毒设备的运行情况、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准确性等。
- 监测结果显示,这些特殊要求的指标均符合要求,达到了设计要求的要求。
总结:本次二次供水验收监测结果显示,供水系统的水质、水压和水流量等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建议在日常运行中继续进行监测和维护,保证供水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水质安全。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验和监测、水质安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在其供水和管理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CJ/T 141 城市供水二氧化硅的测定硅钼蓝分光光度法CJ/T 142城市供水锑的测定CJ/T 143城市供水钠、镁、钙的测定离子色谱法CJ/T 144城市供水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CJ/T 145城市供水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CJ/T 146城市供水酚类化合物的测定液相色谱法CJ/T 147城市供水多环芳烃的测定液相色谱法CJ/T 148城市供水粪性链球菌的测定CJ/T 149城市供水亚硫酸盐还原厌氧菌(梭状芽胞杆菌)孢子的测定CJ/T 150 城市供水致突变物的测定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3术语和定义3.1城市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2城市供水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向城市居民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和城市其他用途的水。
3.3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自建设施供水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3.5二次供水供水单位将来自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的供水,经贮存、加压或经深度处理和消毒后,由供水管道或专用管道向用户供水。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二次供水是指自来水经过处理后再次供应到用户处的水源。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二次供水系统已经成为城市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二次供水系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其水质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为了确保二次供水的安全和可靠性,水质检测标准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一环。
首先,二次供水水质检测的标准应当包括对水质的各项指标进行严格的监测和评估。
这些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水中有机物、重金属、微生物和余氯等物质的含量。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监测,可以全面了解二次供水的水质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水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其次,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应当明确检测的频率和方法。
对于不同的二次供水系统,其水质检测的频率和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对于人口密集区域和高风险区域,应当加大水质监测的频率,确保水质的安全。
同时,应当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水质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实地取样、实验室分析和在线监测等手段,以确保水质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还应当包括对水质异常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旦发现二次供水的水质出现异常,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供水、通知用户和相关部门、进行水质调查和处理等。
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确保在水质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理。
最后,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应当强调对水质检测结果的监督和公开。
水质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水质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对于水质检测结果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以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权益。
总之,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是确保二次供水水质安全和可靠的重要保障。
只有建立科学、严格的水质检测标准,才能有效地保障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利益。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维护城市二次供水的水质安全。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二次供水是指将自来水经过处理后再次供给用户使用的过程,为了保证二次供水的质量安全,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是为了监测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保障用户的健康和安全。
首先,对于二次供水检测标准的制定,需要明确二次供水系统的具体运行情况和目标。
这包括二次供水系统的结构、运行参数、水质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其次,需要明确检测的对象和内容,包括对于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监测指标、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最后,还需要明确对于检测结果的处理和应对措施,包括对于不合格水质的处理和整改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在制定二次供水检测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二次供水系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检测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检测的成本和周期,确保检测工作的高效性和经济性。
对于二次供水检测标准的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水质监测指标,对于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监测指标,可以包括总氯、浑浊度、PH值、余氯、微生物总数、重金属等指标的监测要求。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基本情况,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2. 监测频次,对于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监测频次,可以根据二次供水系统的实际情况和运行特点,确定监测的频次和周期。
一般来说,可以根据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确定监测的频次和周期。
3. 监测方法,对于二次供水系统中水质的监测方法,可以根据相关的标准和法规要求,确定监测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这包括监测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监测方法的操作流程和技术要求等方面的要求。
4. 检测结果处理,对于检测结果的处理,可以包括对于合格水质的处理和记录要求,对于不合格水质的整改措施和应对要求。
这可以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对于不合格水质能够及时处理和整改,确保供水水质的安全和可靠。
综上所述,二次供水检测标准是为了监测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情况,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保障用户的健康和安全。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细则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细则我国水质问题一直困扰着居民生活,为了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类供水设施的水质采样点位置、检验项目及监测频率等,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做好水质检验工作供水责任单位应定期检验水质并登记检验结果,做好水质档案管理工作。
具备条件的,可以建立水质检验实验室,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自行检验水质;不具备条件的供水单位,可以委托本市具有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合法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办理卫生行政许可所需的水质检验工作,应当由具有检验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水质检验单位承担水质检验应当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1-5750.13)规定的有关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并对样品采集和水质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检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进行的水质检验工作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
二、供水设施的水质采样点位置、检验项目及监测频率(一)城镇公共供水设施城镇公共供水的采样点、检测项目及频率参照《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 206-2005)执行。
(二)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有的自备水源供水设施和日供水1000立方米以上的农村简易自来水供水设施1.采样点设置在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参照水质常规检验项目执行。
(附件1、2)3.监测频次:每年检验一次。
(三)农村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以下的小型集中式供水设施1.采样点设置在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常规检测项目:首次监测时检测项目同自备水源供水设施的检测项目。
日常监测项目: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氟化物、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铁、锰、砷、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3.监测频次:每年检验一次。
(四)二次供水设施1.采样点设置在原水入口、设备出水口、末梢水。
2.水质检验项目:(1)必测项目:色度、pH、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酚类、耗氧量、总硬度、铁、锰、铜、铅、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自来水水质检测项目
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 5749-8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水质指标由GB 5749-85的35项增加至106项,增加了71项;修订了8项;其中:——微生物指标由2项增至6项,增加了大肠埃希氏菌、耐热大肠菌群、贾第鞭毛虫和隐孢子虫;修订了总大肠菌群;——饮用水消毒剂由1项增至4项,增加了一氯胺、臭氧、二氧化氯;——毒理指标中无机化合物由10项增至21项,增加了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锑、钡、铍、硼、钼、镍、铊、氯化氰;并修订了砷、镉、铅、硝酸盐;毒理指标中有机化合物由5项增至53项,增加了甲醛、三卤甲烷、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三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环氧氯丙烷、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六氯丁二烯、二氯乙酸、三氯乙酸、三氯乙醛、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2,4,6-三氯酚、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丙烯酰胺、微囊藻毒素-LR、灭草松、百菌清、溴氰菊酯、乐果、2,4-滴、七氯、六氯苯、林丹、马拉硫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五氯酚、莠去津、呋喃丹、毒死蜱、敌敌畏、草甘膦;修订了四氯化碳;——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由15项增至20项,增加了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铝;修订了浑浊度;——放射性指标中修订了总α放射性。
——删除了水源选择和水源卫生防护两部分内容。
——简化了供水部门的水质检测规定,部分内容列入《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增加了附录A。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为准备水质净化和水质检验条件,贾第鞭毛虫、隐孢子虫、三卤甲烷、微囊藻毒素-LR 等4项指标延至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卫生监督所、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供水水质检测标准方案
页码:第1 页共20页供水水质检测标准方案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页码:第2 页共20页目录一、编制目的 (3)二、适用范围 (3)三、水样的采集与保存 (3)3.1应用标准 (3)3.2采样计划 (3)3.3采样容器 (3)3.4采样容器的洗涤 (4)3.5测定微生物学指标采样容器的洗涤和灭菌 (4)3.6采样器 (4)3.7水样采集 (5)3.8.采样体积 (6)3.9水样保存 (6)3.9样品管理和运输 (8)四、水样的检测 (9)4.1检测项目及限值 (9)4.2水样分类及检测项目频率 (13)4.3检测能力及检测方法 (13)五、相关文件 (19)六、支持表格 (20)页码:第3 页共20页一、编制目的使供水厂水质检验方法标准化,提高化验人员水质检验水平,提高供水厂检验质量,杜绝供水安全问题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用固安分公司所属各供水厂供水水质指的检验,主要包括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官网末梢水的水质检测。
三、水样的采集与保存3.1应用标准水样的采集、样品保存和采样质量控制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06)之规定。
其他参考标准及规范性引用文件入下所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T12998)《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3.2采样计划采样前根据水质检验目的和任务制定采样计划,内容包括:采样目的、检验指标、采样时间、采样地点、采样方法、采样频率、采样数量、采样容器与清洗、采样体积、样品保存方法、样品标签、现场测定项目、采样质量控制、运输工具和条件等。
3.3采样容器1.应根据待测组分的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容器。
2.容器的材质应化学稳定性强,且不应水样中组分发生反应,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待测组分。
3.采样容器应可适应环境温度的变化,抗震性能强。
市政给排水管道工程试验项目及频率
名目 试验项目
具体项目
使用工程部位
阀门井配合比
配比击 实试验 水泥搅拌桩配
合比
击实试验
类别 检测种类
原地基承载力
灰土
现场试 验
水泥搅拌桩
砂垫层 回填砂 管顶回填
阀门井
C25混凝土配比 C10混凝土配比 C30混凝土配比 M7.5水泥砂浆 1:2防水砂浆
17%配合比 20%配合比 素土轻型击实 素土轻型击实 河砂轻型击实
市政供水管道工程试验检测项目及检验频率
名目 分类
原材种类
工程量 单位 检验频率
试验原 材检测
管道原材检测 水表井
石灰(17%) 水泥(P.C32.5)
河砂(中粗) 土工格栅(30*30)
碎石(2-4) 普通烧结砖(MU10)
检查井 钢筋 基础混凝土 水表井盖板
吨 每500吨检验一次 吨 每200吨检验一次 ㎡ 每1000㎡检验送样1次做两组测试 ㎡ 每10万平方米检验一次 ㎡ 每1000㎡检验送样1次做两组测试 块 15万块送检一次 m³ kg m³ m³
检验次 数
检验次 数
1 1
检验次 9个数点
4个点 16个点 1500米 312组 312组 192组
备注 备注 备注
13080 ㎡ 每3000㎡至少一点
491312 ㎡ 每3000㎡至少一点
32760 根 1%抽检
1553 m 每100米每层每层一组(3个点)
1553 m 每100米每层每层一组(3个点)
6层15553 米
两井之间或每1000㎡每层每侧1组(3个点)
?
一个台班/每构筑物 一组
?
一个台班/每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物 一组
二次供水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1管道试压1.1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分别对立管、连通管及室外管段进行水压试验。
系统中不同材质的管道应分别试斥。
水用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不得用气斥试验代替水圧试验。
1.2金属及复合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床力下观察10min,l-k力不应大于0. 02Mpa, 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管道及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1.3塑料管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lh,压降不得大于0. ObMpa,然后在工作圧力的1・15倍状态下稳压2h,压降不得大于0. 03 Mpa,管道及各连接处不得渗漏。
1.4暗装管道必须在隐蔽前进行试压及验收。
热熔连接管道,水床试验时间应在连接完成24h后进行。
1.5对于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如设置有临时盲板应具有突出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1.6贮水池(箱)应做满水试验。
2清洗和消毒2.1试压合格后应对整个系统进行冲洗和消毒。
冲洗前,应对系统内不能冲洗或有碍冲洗的部件加以保护或拆除后用临时短管代替,待冲洗后复位。
冲洗流速不应小于1.5m/s,并应保证系统中所有部位都能得到冲洗。
系统最低点应设排水口,管道冲洗应达到目测冲洗出水口水质与进水水质相同2.2二次供水系统冲洗后应采用消毒液对管网清洗消毒。
消毒吋应根据设备与管材、管件的材质选择相应的消毒药剂。
一般消毒液可采用20mg/L〜30mg/L 的游离氯或其他合适的消毒液。
2.3二次供水系统冲洗消毒后,储水设施及系统出水水质检测应水质检验部门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3验收3.1验收程序3.1.1二次供水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施工单位到供水发展处填写二次供水工程验收表格(见附录三),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领取二次供水工程验收表格3.1.2建设单位先行与施匸单位按验收表的检验项目利验收标准自检,由监理单位确认后,供水发展处提请验收。
3.1.3供水发展处市核施工单位提供的〔1检报告合格后,应及时组织验收。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检测标准
二次供水是指经过处理后再次供应到用户的水,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
和健康。
因此,对二次供水进行检测是非常重要的。
为了确保二次供水的质量安全,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标准,以保障人们的生活用水安全。
首先,二次供水检测标准包括对水质的检测。
这项检测主要是针对水中的微生物、重金属、有机物质等进行检测,以确保水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其中,微生物检测是重点,因为微生物污染会直接影响人们的健康。
重金属和有机物质的检测则是为了防止水中出现有害物质,对人体造成危害。
其次,二次供水检测标准还包括对供水设备的检测。
这项检测主要是对供水管道、水箱、水泵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无泄漏现象。
同时,还要对设备进行清洗和消毒,以防止细菌滋生和污染水质。
此外,二次供水检测标准还包括对供水系统的检测。
这项检测主要是对供水系
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包括水压、水流速度、水温等参数的监测,以确保供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稳定供水。
最后,二次供水检测标准还包括对供水环境的检测。
这项检测主要是对供水环
境进行监测,包括水源地的水质、周围环境的污染情况等,以确保供水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总的来说,二次供水检测标准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活用水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
标准。
通过对水质、供水设备、供水系统和供水环境的全面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二次供水的质量安全。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和水务企业能够严格执行这些检测标准,保障人们的生活用水安全。
饮用水二次供水检测报告
饮用水二次供水检测报告饮用水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资源。
为了满足人们对饮用水的需求,二次供水系统在很多地区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水源的复杂性和供水管网的老化,饮用水二次供水系统可能存在着潜在的水质安全隐患。
因此,对饮用水二次供水进行周期性的检测是非常必要的。
本次饮用水二次供水检测是在城市的住宅小区进行的。
该小区的供水系统包括水源、供水管网和户用水设备,其中水源为自来水厂,供水管网主要由铸铁管、钢管和塑料管组成,户用水设备包括水龙头、水管和水嘴等。
本次检测的目的是了解饮用水二次供水系统的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首先,我们对水源进行了检测。
水源样品的主要指标有总大肠菌群、总氮、总磷、重金属等。
结果显示,水源样品的总大肠菌群、总氮、总磷均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重金属含量也在安全范围内。
然后,我们对供水管网进行了检测。
供水管网样品的主要指标有水温、水压、PH值、浑浊度、溶解氧含量等。
结果显示,供水管网样品的水温、水压、PH值、溶解氧含量均在正常范围内,浑浊度也在标准限值以内。
说明供水管网的运行状况良好,水质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
最后,我们对户用水设备进行了检测。
户用水设备样品的主要指标有水温、水压、PH值、溶解氧含量以及水中微生物的含量等。
结果显示,户用水设备样品的水温、水压、PH值、溶解氧含量均在正常范围内,水中微生物的含量也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
综上所述,通过对饮用水二次供水系统的检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该小区的饮用水二次供水系统的水质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对居民的健康无任何影响。
同时,在保证供水源的水质安全的基础上,对供水管网和户用水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洗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样可以保障饮用水的质量,确保居民的健康和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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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供水检验项目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二次供水检测项目及检验依据(一)检测对象及采样
1、检测对象
申请二次供水系统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审核时,申报项目中如蓄水池、水箱分为若干储水区且相通,以一个储水单位计;如相对独立,仅以管道相通,应分别计数。
蓄水池应全部进行检测;水箱应对不少于50%的水箱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剩余的水箱进行部分指标检测。
2、采样
检测采样点应设在蓄水池、水箱供水管道末梢最远端;并以申报项目为单位,采集一套市政水为对照。
样品由检测单位上门采样,委托单位应配合确定蓄水池、水箱供水管道末梢最远端。
(二)检测指标
1、申报项目中蓄水池应全部进行常规指标检测;水箱应对不少于50%的水箱进行常规指标检测,剩余的水箱进行部分指标检测。
常规指标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表1 水质常规指标及限值和表2 饮用水中消毒剂常规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
1、微生物指标(4项)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
2、毒理指标(15项)砷、镉、铬(六价)、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氯酸盐
3、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1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2、部分指标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浑浊度四项指标。
3、检测单位应根据二次供水系统采用的材质,确定增测指标。
(三)检验及评价依据
检验依据为《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评价依据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