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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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期退休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期退休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期退休工作的通知校办[2012]16号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期退休工作,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厅属高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退工作的通知》(教人〔2009〕3号)、《关于办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办发〔2009〕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期退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根据皖人发〔1998〕52号、教人〔1998〕4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

延期退休范围、对象、条件及期限等仍按教人〔1998〕43号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我校教学科研岗位在岗在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身体健康并能坚持正常工作,年龄达到60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报批上级主管部门后可以办理延期退休:(一)指导博士研究生尚未结束的指导教师;(二)指导硕士研究生尚未结束的指导教师,退休后同专业方向一时又无人替代的;(三)国家级项目(相关部门首次批准文书的规定期限内)主持人;(四)博士点负责人或新批准的博士点主要方向的负责人;(五)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六)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七)获省级以上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二、办理程序(一)个人须提前5个月书面申请并填写《安徽工业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延期退休审批表》(一式3份,并提供延期退休理由的证明材料),所在单位通过会议方式研究后签署明确意见;(二)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四)人事处办理相关事项。

三、其他(一)根据人退发〔1990〕5号文等文件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凡女性高级专家及女性处级干部年满55周岁时,能坚持正常工作、确因工作需要且本人自愿,经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可延期至年满60周岁办理退休手续。

(重庆理工大学)教职工退休、高级专家延退程序

(重庆理工大学)教职工退休、高级专家延退程序

一、退休手续的办理
(一)人事处通知。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当月,人事处通过校园网发出退休通知。

(二)职工办理退休手续。

职工本人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到人事处办理退休手续,并到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三)完成工作交接。

职工应根据所在单位的要求,在当月内与单位领导及相关同志完成工作交接,并及时到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报到。

二、高级专家延退审批程序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4个月前填写《重庆理工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见附件)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初审。

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本办法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并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及工作实际需要,提出是否同意延退的建议意见。

(三)人事处审查。

人事处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延退条件,学校是否有空缺岗位。

(四)学校审核。

人事处报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核。

(五)学校报上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按照上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女高级专家55岁至60岁期间经学校同意延退的不需上报审批。

高级职称延长退休年龄新规定

高级职称延长退休年龄新规定

⾼级职称延长退休年龄新规定国家对于⾼级职称员⼯以及副⾼级职称员⼯,正常情况下,是⾃愿延迟退休年龄的。

这也就是说,在⾼位的你,想要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可申请延迟退休。

店铺⼩编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级职称延长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级专家离退休年龄,⼀般应按国家统⼀规定执⾏。

对其中少数⾼级专家,确因⼯作需要,⾝体能够坚持正常⼯作,征得本⼈同意,其离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技术职务的⾼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65周岁。

延迟退休申请条件:1、⾝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作;2、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或指导博⼠、硕⼠研究⽣⼯作尚未完成;本⼈系学科、技术带头⼈,或特殊专业、重点学科和新学科急需的⾻⼲;离退休后尚⽆⼈能接替其⼯作,以及边远⼭区和技术⼒量薄弱的单位所需要的⼈才;3、本⼈同意,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延迟退休所需资料:1、《⾼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式两份,⾏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2、本⼈档案;3、由本⼈负责的国家、省、市重点项⽬(学科、业务)的相关资料。

延迟退休申请办理流程1、接收单位的上报材料。

2、经办⼈初审。

3、处长、副处长审核。

4、分管副局长审定。

5、同意延迟退休的,由经办⼈在《⾼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审批结果返回申报单位。

《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办法》第⼀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应该退休。

(⼀) 男年满六⼗周岁,⼥年满五⼗周岁,连续⼯龄满⼗年的。

(⼆) 从事井下、⾼空、⾼温、特别繁重体⼒劳动或者其他有害⾝体健康的⼯作,男年满五⼗五周岁、⼥年满四⼗五周岁,连续⼯龄满⼗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于⼯作条件与⼯⼈相同的基层⼲部。

(三) 男年满五⼗周岁,⼥年满四⼗五周岁,连续⼯龄满⼗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等审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等审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等审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12.05•【字号】沪教委人[2005]78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高校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等审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05]78号)本市各有关高校:为进一步做好本市高校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暂缓离退休、提高退休费比例等审批工作,做到规范、有序、方便、高效,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4个文件和市人事局、市科技干部局贯彻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1986〕93号)、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国家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部门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沪人〔1990〕151号)和上海市人事局《关于本市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2005〕119号)的精神,结合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运行的特点,现将做好上述审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并经所在高校审核后,详细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一式三份)和《高级专家申请办理延长退休年龄人员名册》,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审批。

二、对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在工作确实需要、本人愿意、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先由专家所在高校提出意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详细填写《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核表》(一式六份)和《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名册》(一式六份),每年6月10日前报市教委审批。

三、对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符合提高退休费标准的,由专家所在高校提出意见,详细填写《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审批表》(一式三份)和《高级专家申请办理提高退休费比例人员名册》,在高级专家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10日前报市教委审批。

高级专家延长退离休年龄审批表

高级专家延长退离休年龄审批表
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公章)
年月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学校
意见
学校(公章)
年月日
审批
机关意见
年月日
注:本表报送学校一式2份。(请用十六开纸打印)
高级专家延长退(离)休年龄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
专业
学历
学位
参加工作时间
参加何种
党派
健康状况
近几年来从事的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
以上内容由申报者本人填写。
本人是否愿意延聘并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愿意□不愿意□(请在相应“□”内打“√”)
本人签名:年月日
申请延长离退休年龄的理由及拟任的主要工作

2021年延迟退休政策 高级专家如何申请延迟退休

2021年延迟退休政策 高级专家如何申请延迟退休

延迟退休政策高级专家如何申请延迟退休延迟退休政策:高级专家如何申请延迟退休导语:欢迎阅读延迟退休政策——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其离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

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其离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技术职务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65周岁。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2、正在主持 ___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 ___、硕士研究生工作尚未完成;本人系学科、技术带头人,或特殊专业、重点学科和新学科急需的骨干;离退休后尚无人能接替其工作,以及边远山区和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所需要的人才;3、本人同意,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延迟退休所需资料:1、《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一式两份,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2、本人档案;3、由本人负责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学科、业务)的相关资料。

1、接收单位的上报材料。

2、经办人初审。

3、处长、副处长审核。

4、分管副局长审定。

5、同意延迟退休的,由经办人在《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审批结果返回申报单位。

【答】:女高级职称延迟退休两年以后可以申请退休,根据规定:女性高级专家,凡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可到六十周岁退(离)休。

如果女性高级专家在延迟退休两年以后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本人不愿意延长退(离)休年龄的,仍可申请退休。

高级专家可以延迟退休需要纳税吗?【答】:除养老金不纳税外,工资、奖金、津贴、股份、等收入均要纳税,任何人无例外。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事局•【公布日期】1999.03.22•【字号】•【施行日期】199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工作的通知各部、委、办,区、县、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人事(干部)部门:为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作用,进一步做好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工作,现就本市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工作的若干具体问题通知如下:一、高级专家的离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二、根据国家人事部规定,可办理暂缓离退休的杰出高级专家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以及各民主党派中央副主席以上职务的高级专家;1983年底以前评定为四级以上的老专家;其他有突出贡献,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的高级专家。

现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政协常委的杰出高级专家,在任届未满时无须办理暂缓离退休的审批手续。

任届期满后需暂缓离退休的,再按有关规定报批。

三、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的审批程序,先由专家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并征得本人同意后,详细填报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逐级上报,由各部、委、办审核后,一式六份于每年的五月底以前报市人事局审批。

凡超过规定期限的,下一年度再报批。

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的审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必须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暂缓离退休。

附件:1.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表2.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名册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湖南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湖南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学校
审批
意见
根据湘人发(1996)10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同意该同志的退休时间延长至年月底止。
(盖章)
主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备注
延聘申请人当前如有以下在任情况,请在相应栏内打“√”: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常委、□省政协常委、
□中央部门或省政府参事。
湖南大学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所在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
职务
(等级)
参加工作时间
是否博导
二级学科
研究方向
延聘条件
确因工作需要,专家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且本人同意的,经批准后可延聘。
本人
申请
申请人延聘理由(延聘期间拟承担的主要工作)及延聘期限:
1.教学方面:(承担课程、培养研究生等情况)
2.科研方面:(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等情况)
3.其他方面:(承担学科建设、指导青年教师等情况)
4.申请人身体情况说明:
本人健康状况良好,完全能够胜任延聘期间的工作。若中途无法继续胜任工作,则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5.延聘期限:本人申请退休时间延长至年月底。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单位
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该源自志的退休时间延长至年月底止。注:请申请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前三个月内填写此表,并办理相关延聘手续。

高级专家延长退(离)休年龄审核

高级专家延长退(离)休年龄审核

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审核工作程序一、办理事项市国资委出资企业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比例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审核工作要求和程序。

二、办事机构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三、办事地址和联系电话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沽路100号14楼,联系电话23111111转市国资委分配保障处。

四、受理对象范围1、单位范围市国资委出资企业(以下称为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2、高级专家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高级专家系指: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正副主任医师、正副编审、正副译审、正副研究馆员、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高级会计师、特级记者、高级记者、高级工艺美术师,以及文艺六级以上的专家。

3、提高比例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金额范围:比例10%或15%;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或7500元。

4、时间范围:在高级专家退休前1个月提出办理申请。

五、高级专家享受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的条件1、凡经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退休时聘用在相应职务岗位满一年以上,或获得高级专家职称后在相应职务岗位上聘期累计满二年及以上的高级专家(下称“高级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7500元。

(比例15%)⑴国家自然科技奖、发明奖的特等、一、二等奖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学术带头人或发明者);⑵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获得者;全国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获得者;⑶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劳动模范、劳动英雄、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两次以上获得者。

2、“高级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退休时可领取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

(比例10%)⑴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的三等奖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学术带头人或发明者);⑵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科技成果奖的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集体奖指主要学术带头人或发明者);⑶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获得者;⑷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管理等方面做出优良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A、经批准获取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并按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B、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科技成果奖的三等奖两次以上获得者;C、区、县、局科技进步奖、星火奖一等奖两次以上获得者;D、有特殊贡献者。

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达到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且本人同意,身体健康状况许可者,可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继续在岗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系指:
1、我校博士点导师,离、退休后其工作暂无人接替者;
2、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限正高职称),离、退休后其项目无法完成者。

符合上述条件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博士点导师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年龄70周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一般延长至下达单位规定的完成时间,若有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者,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11日前,将2011年6月前达到并拟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情况写出专题报告和《拟延长退(离)休年龄高级专家汇总表》(见附件)一并报人事处职称科。

2009年度批准延聘至2010年度者,如工作需要仍需延聘,需同时申报。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0年6月2日
拟延长退(离)休年龄高级专家汇总表
所在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注:“延聘原因”请注明:是否为博导,是否为国家级项目负责人。

重庆市劳动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劳动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劳动局•【公布日期】1999.06.02•【字号】渝劳发[1999]77号•【施行日期】199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重庆市劳动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劳发[1999]77号)万州、黔江开发区劳动局、社会保险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局(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社会保险分局,大型企业,中央在渝企业:现将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发[1999]5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局应根据人事局批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期限的批文,认定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期限。

高级专家在延长退休年龄期间,应作为在职职工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计算缴费年限。

待延长期满后,再办理退休手续。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发[1999]51号)万州、黔江开发区人事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事局,市级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为了充分发挥高级专家在我市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国发[1983]41号、人事部人退发[1990]9号等有关高级专家退休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高级专家延长退休条件本通知所称高级专家,系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已被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高级专家的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单位同意后,可以申请延长退休年龄;(一)承担市级及其以上的重点工程、重点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以及主持有重大经济效益的产品开发等工作尚未结束,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二)所带博士研究生尚未毕业的;(三)特殊专业和新学科、重点学科急需的;(四)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和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休后暂无人接替的。

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

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

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2018年延迟退休年龄时间表延迟退休方案实施时间表:2015年指定延迟退休方案———>2016年上报中央同意并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公布方案———>2022年最在实施时间。

哪些人受到退休年龄最新规定的影响?1、小于等于50岁的女性工人(197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2、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和男性工人(1967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3、小于等于60岁的男性干部(1962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影响较大的是70后和80后,根据人社部方案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每年延长几个月退休年龄,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老龄化加剧是主因,养老金缺口亦存在我国现行职工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这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的。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只有40岁左右。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而目前,我国人口预期寿命达到74岁(城镇更高),企业职工男女平均实际退休年龄只有54岁,明显偏低。

”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人口学专家王丰认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法定的退休年龄早就不能适应目前的老龄化速度。

有关研究报告显示,至2030年左右,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30%左右。

王丰说,延迟退休年龄对整个社会都是有好处的,应该允许仍能工作又不占用社会行政资源的人继续工作。

养老金是否存在缺口,缺口有多大?这又是否为延迟退休的一大原因?关于养老金缺口的估算最近一个数据是2012年发布的《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报告称,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达到18。

3万亿元。

如果存在,养老金的缺口在哪里?原则上,个人所交纳的占工资基数8%的养老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单位交的另外20%全部进入统筹账户,而缺口指的`是个人账户里的钱去支付现在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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