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劳动关系能否仅依据缴纳世界保险情况.doc
简要回答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及主要证据形式
简要回答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及主要证据形式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及主要证据形式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进行认定的标准和证据形式。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相互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
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报酬标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动获得报酬并受到用人单位管理,往往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2. 时间限制:劳动关系一般有一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劳动者在一定时间内在用人单位工作就可以认定为建立了劳动关系。
3. 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行为有一定的管理和监督,劳动者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这也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准。
4. 经济依赖性: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报酬具有依赖性,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机会和经济来源,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经济依赖关系。
1.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建立和确认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条款。
2. 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工资单、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作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3.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双方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表现,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4. 监督和管理记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监督和管理记录也是劳动关系认定的重要证据形式,例如考勤记录、工作日志等。
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报酬标准、时间限制、行为规范和经济依赖性等方面;而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据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和监督管理记录等。
这些标准和证据形式有助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清晰、规范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第二篇示例:我国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及主要证据形式劳动关系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其中雇主向劳动者提供工作岗位、支付工资报酬,劳动者则按照雇主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国开作业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第4章 本章自测63参考(含答案)
国开作业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第4章本章自测63参考(含答案)第4章本章自测63参考(含答案)一、选择题1.下列关于劳动法律的说法,正确的是(A)A.全体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和选择职业自由权利,不受任何歧视;B.雇佣单位有权拒绝雇佣年满40岁以上的劳动者;C.劳动者有义务按照雇佣单位要求支付担保金;D.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资和工作时间。
2.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C)A.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达成;B.劳动合同一旦订立,不得解除;C.劳动合同需书面形式,由双方签订;D.劳动合同可以拒绝向劳动部门备案。
3.下列关于承包劳动者的说法,正确的是(B)A.承包劳动者是指由工资支付人承包用工的个人;B.承包劳动者属于独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C.承包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工作机构签订劳动合同;D.承包劳动者按月结算工资。
4.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正确的是(D)A.劳动者自愿提出辞职;B.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连续迟到;C.劳动者怠工、携私物离岗;D.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需经过合法程序。
5.劳动部门对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方式有(C)A.仅进行调解;B.强制用人单位支付赔偿;C.既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进行强制执行;D.将纠纷上报至人民法院处理。
二、判断题1.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需向劳动部门备案,备案后即为有效合同。
(错误)2.劳动者无权参加工会活动,工会活动不属于劳动权益范畴。
(错误)3.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书,用人单位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保留相应证据资料。
(正确)4.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仍继续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即为续约劳动合同。
(错误)5.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关系而无需发出书面解除通知。
(错误)三、案例题张某为甲公司员工,连续工作6个月后,发现自己的工资迟迟未发放,向甲公司提出工资支付要求并要求甲公司支付滞纳金。
电大《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练习与答案
电大《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实务》练习与答案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8分。
)1、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2、社会保障: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判断对错题(每小题1分,共8分。
正确的在括号中划√,错误的划×)1、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约束。
(√)2、股份制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时应提交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已在本地区统筹范围外参保的,请提供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
(√)3、平等协商的程序、时间、形式比较自由,可以议而不决等;而集体协商有严格的法律程序。
(√)4、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了管理、指挥、监督的职能。
(√)5、已实际付出劳动的员工,能从用人单位取得劳动报酬。
(√)6、平等协商的目的在于实现双方的沟通,并不以达成一定的协议为目的。
(√)7、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模式。
(√)8、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1、西方研究劳动关系的学者认为,无论是否接受剥削的论点,对利润的追求都以为着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利益存在着冲突,这种冲突客源属于( B )A、异化的合法化B、客观的利益差异C、雇用关系的性质D、劳动合同的性质2、法律禁止企业安排参加加班加点的职工包括( C)A、成年人B、经期女工C、哺乳期女工D、患病女工3、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则:(B )、无偿性原则、固定性原则。
A、自发原则B、强制性原则C、民主原则D、自愿原则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多少工资?( B )A、他每月应得的工资B、二倍工资C、五倍工资D、十倍工资5、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建立什么的原则?( D )A、劳动关系B、事实劳动关系C、劳动合同法D、劳动合同6、企业员工在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工作中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不包括( B )A、安全第一B、效率第一C、预防为主D、以人为本7、象体育、文艺和特种工艺等单位须招用未成年人工作,一般在依法履行完审批程序后这些单位就可以招用未成年工了,那么中国政府规定的未成年的年龄是多大?(B )A、10周岁B、16周岁C、20周岁D、26周岁8、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 D )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处理的特别程序A、20人B、50人C、10人D、30人1.下列关于劳动合同的续订与变更,表述错误的是(A )A提出劳动合同续订要求的一方应在合同到期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B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面10年,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C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庆变更相关的内容 D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2.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是保障双方的( C)的权益。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
劳动关系认定的三大标准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通过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区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性质,以便确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而判断是否应当享有与之相应的劳动权利。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认定主要包括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行业归属和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这三个方面是判断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因此被称作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三大要素。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是否在用人单位内履行工作任务。
(3)用人单位是否对工作内容、时间、地点等加以管理、指导。
(4)是否独立承担经营风险。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如果被认定存在劳动关系,则劳动者应享有相应的劳动权利,如工资报酬、工作休假、社会保障等。
2、行业归属判定我国将工人、农民、城市居民和其他社会成员固定在不同的行业和岗位上,对各类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分别作出规定。
在劳动关系认定中,行业的归属是一个必须要明确的问题。
《劳动法》规定,行业划分以国家职业分类及标准为依据,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人事行政部门根据企业的技术、产品、业务和管理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分类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3、用人单位的判定用人单位是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及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个体经营者等各类从事经济活动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组织和个人。
在劳动关系认定中,如果被认定为用人单位,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员工提供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加班补助等在内的劳动待遇。
三、结论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三大要素,即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行业归属和用人单位,是判断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认定直接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和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
正确认识和使用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于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效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意义。
“长期两不找”:北京中级法院判例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中止)
“长期两不找”:北京中级法院判例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中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5)二中民终字第0945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吴泽宏,男,1972年6月1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牛钰,北京市大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华北京海永春建筑涂料厂,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南(北京军区农场北侧)。
法定代表人曲桂虎,经理。
委托代理人段慧传,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文奇,男,1957年6月11日出生。
上诉人吴泽宏、上诉人华北京海永春建筑涂料厂(以下简称永春涂料厂)因劳动争议一案,均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民初字第0413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14年2月,吴泽宏起诉至原审法院称:我于1990年3月入职永春涂料厂。
双方于2004年1月1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签订了待岗协议。
2006年4月,永春涂料厂无故停发我生活费至今,我一直找永春涂料厂协商支付生活费、恢复工作岗位等事宜,每次永春涂料厂都口头承诺待向领导汇报后再给予明确答复。
2013年4月即我提起劳动仲裁前最后一次到永春涂料厂处协商此事时,才被告知本人档案在2006年7月7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永春涂料厂擅自转移至北京市石景山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现我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双方自2006年4月至2013年4月17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永春涂料厂支付2006年4月至2013年4月17日期间的生活费54040元及25%经济补偿金13510元。
永春涂料厂辩称:吴泽宏曾系我厂员工,双方签订过劳动合同,2004年1月双方签订过离岗协议。
因我厂裁员与吴泽宏等三人于2006年4月7日解除劳动关系。
我厂出具书面解除决定被吴泽宏撕毁,2006年5月8日又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吴泽宏的诉讼请求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即使2006年4月7日没有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吴泽宏没有到我厂工作,我厂不应支付任何费用。
社会保险习题库含答案
社会保险习题库含答案一、单选题(共100题,每题1分,共100分)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 )日。
A、5B、10C、20D、30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按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2.《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规定,商贸、餐饮等小型服务企业可以按照( )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A、营业面积B、营业额C、营业成本D、营业利润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规定,商贸、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洗浴以及文体娱乐等效性服务业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照营业面积的大小核定应参保人数,按照所在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和相应的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 )个月的本人工资。
A、11;9;7;5B、13;11;9;7C、15;13;11;9D、17;15;13;11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价格临时补贴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
达到启动条件时,要在锚定价格指数发布后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并确保在指数发布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社会保险法第41条纠纷案例
社会保险法第41条纠纷案例摘要:一、社会保险法第41 条概述二、案例背景介绍三、案例分析1.案例一2.案例二3.案例三四、对第41 条纠纷案例的思考五、结论正文:【一、社会保险法第41 条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41 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该法条明确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可以采取的措施和维权途径。
【二、案例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劳动者对社会保险权益的关注度逐渐提高。
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
本文通过三个具体案例,分析社会保险法第41 条在实际纠纷中的应用。
【三、案例分析】【案例一】张先生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多年,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张先生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后,劳动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并限期改正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李女士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公司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但未缴纳医疗保险。
李女士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后,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41 条,要求公司补缴医疗保险费用。
【案例三】王先生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但缴费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
王先生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按照实际工资重新核算并补缴社会保险费。
【四、对第41 条纠纷案例的思考】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法第41 条在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这一法条,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时,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劳动行政部门的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有利于促使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权益。
【五、结论】总之,社会保险法第41 条为劳动者维护自身社会保险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时,应积极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
劳务派遣劳动纠纷仲裁典型案例
劳务派遣劳动纠纷仲裁典型案例劳务派遣加班工资向谁主张?未交纳的保险向谁主张?今天接的一个咨询加班工资应向用工单位主张,未交纳的保险应向派遣单位主张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主要问题,一、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将连续用工期分割成数个短期合同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目前,北京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各级人民法院对于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的时效均认定为一年。
一年的起算时间为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向前推算一年。
例外的情形包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但是上述规定只是对于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法律规定,对于加班工资的保护期限究竟是几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以往北京市的司法实践是,对于加班工资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原仲裁时效60日为保护期限标准,但任何一方不服裁决起诉至法院的,法院依据工资支付条例关于工资账簿至少保存两年的规定一般确认加班工资的保护期限为2年,因此很多劳动者为了加班工资的诉求得以最大程度的实现,往往无视劳动仲裁。
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后,目前北京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已统一确认加班工资的保护期限为一年。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2年2月6日)一、劳动争议案件的提起与受理(一)、未领取就业证的国(境)外自然人,与本市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发生劳动权利义务内容争议的,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答:此类争议符合民诉法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的,目前可作为一般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说明〗本条是关于国(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发生劳动争议,目前暂时可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规定。
在高院和上海市劳动局于1996年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研讨时,考虑到如果受理国(境)外劳动者在本市单位就业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等同于鼓励非法就业,因此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规定。
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这类纠纷也在不断增多,考虑到受理后也可以宣告无效的方式否定其合法性,因此作出上述调整,同时考虑到劳动仲裁部门的实际情况,决定暂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理由〗根据劳动法第2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人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境)外自然人的非法就业当然不能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但国(境)外自然人在我国非法就业发生的劳动权利业务争议,又确属于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因此,如符合民诉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可作为一般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
(二)、国(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擅自招用劳动者在本市就业,发生劳动权利义务争议的,是否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答:此类争议符合民诉法规定的民事案件受理条件的,目前可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受理,以国(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
〖说明〗本条是关于国(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擅自招用劳动者发生劳动权利义务争议,如何从程序上处理的规定。
随着个改革开放的深入,许多国(境)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对他们用工中发生的纠纷如何处理,过去高院和劳动局的有关文件曾规定,未通过一定程序擅就业发生争议的,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
2020年11月22日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真题及解析
2020年11月22日中级经济师《人力资源》真题及解析1.【单选题】2019年3月1日,迈克尔(K国国籍,K国与中国签订有社保缴费协议)取得中国境内就业证书,迈克尔希望按照协议免除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的缴费义(江南博哥)务,其应当提供K国参保证明的日期不得晚于()。
A. 2020年9月1日B. 2020年6月1日C. 2019年6月1日D. 2019年9月1日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也应当参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我国的社会保险。
其中,具有与我国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双边或多边协议国家国籍的就业人员,在其依法获得在我国境内就业证件 3 个月内提供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的,应按协议规定免除其规定险种在规定期限内的缴费义务。
根据题干描述,迈克尔2019年3月1日取得中国境内就业证书;应在3个月内提供K国参保证明,不得晚于2019年6月1日。
2.【单选题】关于职业生涯通道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它是个体一生的职业生涯轨迹B. 它的四种基本类型中的双通道是为管理人员设计的C. 它也称职业生涯路线D. 它是个体在职业生涯中经历的一系列岗位和层级所形成的链条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双通道,即员工同时承担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俗称“双肩挑”,主要是为组织中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设计的,也是组织培养高层管理人员的主要方式之一。
B项描述有误。
3.【单选题】“不同评价者对同一员工的评价基本相同”体现的有效绩效管理的特征是()。
A. 敏感性B. 可靠性C. 实用性D. 可接受性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有效的绩效管理应当具备以下五个特征:(1)敏感性。
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可以明确地区分高效率员工和低效率员工。
(2)可靠性。
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能够做到:不同的评价者对同一个员工所作的评价基本相同。
(3)准确性。
绩效管理的准确性是指应该把工作标准和组织目标联系起来确定绩效的好坏。
为了实现绩效管理体系的准确性,组织必须对工作分析、工作标准、绩效考核体系进行周期性的调整和修改。
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什么?
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什么?单位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依据是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单位必须为员⼯购买⼀定⽐例的社保。
其中社保包括职⼯基本养⽼保险费、职⼯基本医疗保险费、⼯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育保险费,这五⼤类。
单位缴纳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中华⼈民共和国》规定,⽤⼈单位应该履⾏缴纳社保的义务。
《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单位应当⾃⽤⼯之⽇起30⽇内为其职⼯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单位及其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基本费、职⼯基本费、费、费和费。
规定提出,⽤⼈单位应当按⽉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本⼈,每年向本单位职⼯代表⼤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监督。
⽤⼈单位代职⼯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本⼈签字认可,由⽤⼈单位留存备查。
针对⼀些⽤⼈单位未按时⾜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并⾃⽋缴之⽇起按⽇加收百分之0.5的滞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政部门处⽋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也就是我们说的社会保险,如今我国要求⽤⼈单位必须要为员⼯缴纳社保,⾄于实际缴纳社保的基数,这就要根据单位的情况来确定了,但对于缴费的⽐例,法律⽅⾯有要求,可供单位⾃由选择的余地不⼤。
⽽要是单位不按照规定为员⼯购买社保,主要是在转正之后才开始购买社保的,这些都是属于违法的⾏为,此时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责令⽤⼈单位改正。
综合所诉,作为保障我们⽣活基础的社会保险,单位不得因为节约成本⽽不为职⼯购买社保,员⼯也有权到当地社保局对其进⾏举报,作为公民⼀定要学会⽤法律的武器来保护⾃⾝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第三版课后作业答案
北大人力本自考皇冠群(228451806)——自考人自己的群倾力奉献劳动关系课后作业目录第一章劳动关系概论............................................................................................................................ - 2 -1. 谈谈你对劳动关系的含义和性质的理解 ..................................................................................... - 2 -2. 如何理解冲突与合作,以及产生冲突与合作的各种根源............................................................. - 2 -3. 结合本章内容,解释冲突产生的各种根源对冲突的影响............................................................. - 2 -4. 举例说明劳动关系中冲突变化的影响因素.................................................................................. - 2 -5. 试述劳动关系的特征 ................................................................................................................. - 2 - 第三章劳动关系的历史和制度背景....................................................................................................... - 2 -1. 成熟劳动关系时期的劳动关系具有哪些特点 .............................................................................. - 2 -2. 回顾劳动关系发展的简史,你能得出哪些规律........................................................................... - 3 - 第四章管理方 ...................................................................................................................................... - 3 -1. 谁是管理方 ............................................................................................................................... - 3 -2. 举例说明雇主协会的作用与类型................................................................................................ - 3 -3. 试举例说明几种管理模式 .......................................................................................................... - 3 -4. 试比较工作生活质量计划与雇员参与计划的异同 ....................................................................... - 3 - 第五章工会.......................................................................................................................................... - 3 -1. 简述工会的结构分类和职能分类................................................................................................ - 4 -2. 分析组建工会的原因 ................................................................................................................. - 4 -3. 施坎隆计划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是什么......................................................................................... - 4 -4. 比较分析劳资合作的不同方式 ................................................................................................... - 4 - 第六章政府.......................................................................................................................................... - 4 -1. 说明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 - 4 -2. 说明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五种角色 ............................................................................................ - 4 - 第九章工业民主:员工参与管理 .......................................................................................................... - 5 -1. 员工参与管理的功能有哪些....................................................................................................... - 5 -2. 举例说明企业中员工参与的限制................................................................................................ - 5 -3. 员工参与管理从哪些角度进行分类,分为哪几类 ....................................................................... - 5 -4. 试分析员工参与管理中沟通的作用 ............................................................................................ - 5 -5. 请分别描述员工参与管理的七种形式......................................................................................... - 5 - 第十章惩处与申诉 ............................................................................................................................... - 6 -1. 如何对员工实施惩处 ................................................................................................................. - 6 -2. 对员工实施惩处的事实包括哪些................................................................................................ - 6 -3. 阐述热炉规则与渐进性惩处的运用 ............................................................................................ - 6 -4. 试述申诉的程序 ........................................................................................................................ - 6 -5. 申诉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 6 -6. 企业内部申述制度化有什么意义................................................................................................ - 6 - 第十一章集体谈判和罢工..................................................................................................................... - 6 -1. 试述集体谈判的概念、目的和作用 ............................................................................................ - 6 -2. 试述行使罢工权的条件,以及法律规定罢工权的意义 ................................................................ - 6 - 第十三章三方协商机制 ........................................................................................................................ - 7 -1. 什么是三方协商机制,它具有哪些特点 ..................................................................................... - 7 -2. 三方协商机制的作用是什么....................................................................................................... - 7 -3. 政府在三方协商机制中的作用有哪些......................................................................................... - 7 -5. 试述三方协商机制的组织形式及其职能 ............................................................................................ - 7 -第一章劳动关系概论1.谈谈你对劳动关系的含义和性质的理解劳动关系,是指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
劳动关系主体认定的标准
What we are most proud of is not that we never fall, but that we can get up every time we fall.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劳动关系主体认定的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汕头招聘网(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主体认定在劳动法中有着明确的说明,劳动主体的认定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
劳动者参与到企业劳动中,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必然存在劳动主体,但是劳动主体如何认定,可以随一起到下文看看。
一、劳动关系主体认定的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汕头招聘网(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
“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
“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二、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哪些:合法劳动关系成立后,并非一成不变,正如普通合同有解除情况一样,劳动合同在出现无法维持情形时也要解除。
因劳动合同的解除用工双方的权利义务即行终止: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
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社会保险法第41条纠纷案例
社会保险法第41条纠纷案例
一、社会保险法第41条简介
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二、案例背景及争议焦点
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被员工诉至法院。
员工主张公司未履行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的义务,要求公司支付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承担罚款。
公司则认为,员工在入职时已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故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三、法院判决及理由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虽然员工在入职时表示不愿意参加社会保险,但这并不能免除公司的法定义务。
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构成违法行为。
故判决公司承担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罚款。
四、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及启示
1.企业应严格遵守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员工要关注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发现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可依法维权。
3.企业和员工都应增强法治意识,了解并遵守社会保险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五、总结
社会保险法第41条明确了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企业和员工都应认识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共同遵守法规,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In the end, what you believe can become what you believ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正常情况下,从表面上来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相安无事的,双方之间一旦产生了什么矛盾和纠纷的话,针对劳动关系这一块,用人单位有的时候会通过各种各样的借口来否认劳动关系,不为员工支付工资,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所以下面就为大家特地整理了一下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二、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社会保障第六章工伤保险
其后,钱某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钱某与全某在工作时间内打架,违反了工厂规定的劳动纪律,也违反了劳动法有关劳动者应该遵守劳动纪律的规定。因此,对钱某的申请做出了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请问是否正确?
分析: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认定是错误的,钱某所受伤害应该认定为工伤。理由是:
案例六:外出途中发生意外事故,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王某,系某食品厂采购员。在执行采购任务的途中,忽遇强台风袭击,王某被一块大风吹落的广告牌砸伤,造成骨折。王某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分析:王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理由: 根据《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事故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王某为本厂去采购物资,其受伤是因为工作原因所致,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局限性
工伤事故争议多;赔偿费低,不足以养残或养老;雇主责任难以准确界定并兑现赔偿;企业倒闭,工人失业;商业保险公司存在逆向选择动机;职业病的缓发性以及劳动力流动性
克服了雇主责任制的弊端,逐步演进为社会工伤保险的原型
(二)社会工伤保险对雇主责任制的取代
随着社会发展,雇主责任制逐步向社会工伤保险过渡,要求由政府出面,组成公共机构,统一筹集、管理、调剂、使用工伤保险基金。
02
工伤保险的赔偿金额应以被伤害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限额的原则
工伤补偿主要是对遭受工伤者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赔偿,这是从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角度出发的。 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劳动者因遭遇到工伤保险认定的伤害而造成的与其“第一职业”标准工资收入相关的损失,以及为消除伤害后果所需的必要的额外开支。至于由于工伤造成经济上的间接收入损失,一般不予赔偿。
“雇主责任”保险的演进过程、具体形式及其局限性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2003年11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岐山二00三年十二月一日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四条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好工伤保险工作。
第五条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章工伤保险基金第六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
工伤保险基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条本市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见附表),向社会公布后施行。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行政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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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劳动关系能否仅依据缴纳社会保险情
况-
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仅依据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深圳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诉曾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
; 【问题提示】
; 劳动者提交了社保清单证明劳动关系成立,公司主张不成立劳动关系,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该如何认定。
; 【要点提示】
; 在劳动者仅仅提交了社保清单证明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出反证证明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未能提交相反证据,最后法院支持了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
; 【案例索引】
; 一审: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09)深福法民四初字第2656号民事判决(2009年10月27日)
; 二审: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深中法民六终字第2730号(2010年4月20日)
; 【案情】
; 原告(被告)深圳市添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XX路X号(二楼)石X大厦,组织机构代码785294XXX。
; 法定代表人江某丽。
; 被告(原告)曾某,男,汉族,1984年X月X日出生,户籍住址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X镇X村X村民组,身份证号430903198411243XXX。
; 原告请求判令,1、原告无需支付被告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27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另一倍工资12069元;2、原告无需支付被告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27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及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7386元、2317元及4576元。
; 被告答辩称,被告系原告员工,不存在挂靠购买社保问题,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 被告请求判令,1、原告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35680元;2、原告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14755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3688.75元;3、原告支付平时加班费16691.2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172.8元;4、原告双倍支付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8812元;5、原告支付相当于一个月的代通知金4406元。
; 原告答辩称,答辩意见同其起诉意见。
; 经审理查明,被告称原告欲开发棋盘游戏项目,需招用人员,该项目负责人为原告老总(具体不清楚),其于2008年3月通过熟人(未陈述具体姓名)介绍至原告处工作,任职漫画动作
设计,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双方约定的月薪为4200元,每月工资通过现金形式发放。
被告称其最后工作至2008年10月27日,原因系游戏项目无法进行,原告以口头形式辞退被告(未陈述具体辞退人)。
被告称其正常工作日每天延长工作时间1.5小时、每周六工作时间为9小时,原告未支付被告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27日期间的加班工资。
被告提交了社保清单,该清单显示被告为原告办理了2008年7月至2008年10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原告对该清单的真实性予以确认,但称原告并未为被告缴纳社保,而是被告游戏项目负责人通过关系,将社保款项交给原告财务,让财务代缴纳。
; 原告申请了证人陆某宇、黄某、张某军、王某、严某、罗某君及张某炎出庭作证。
证人陆某宇、黄某、张某军、王某、严某、罗某君证实他们系同学、校友关系,最初成立溜XX工作室,后来有台湾人参与投资,被告系通过网络招聘的,从事动漫美工工作,工作室地点在福田区赤X大厦511房,每月工资系台湾投资人用信封装好交于陆某宇发放,每月工资4200元,未办理工资签收手续。
关于社保问题,因为陆某宇与原告的人员较为熟悉,就委托陆某宇找关系将社保挂靠在原告名下,且本案发生后,证人均与原告签订协议确认社保系挂靠关系。
证人张某炎证实,其在原告处从事办证工作,因陆某宇原系原告的技术主管,故双方认识,但其不认识被告,陆某宇每月将社保费用通过现金形式交给证人,证人称这对原告并无损失故未经原告负责人同意为被告及证人代缴社保。
; 原告提交了证人与被告的生活照和工作照,证人陆某宇、黄某、张某军、王某、严某、罗某君对照片均予以认可,并指出照片中人员的身份、工作照拍摄地点为福田区赤X大厦511房及被告的工作台。
; 被告称证人陆某宇原系原告工作人员,且其他证人均由陆某宇找来作证,证人称发工资不签收也不符合惯例。
; 被告于2008年12月15日向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仲裁请求同其诉讼请求。
该会于2009年7月16日作出深福劳仲案字[2008]第167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1、原告支付被告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27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另一倍工资12069元;2、原告支付被告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27日期间休息日加班工资及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资分别为7386元、2317元,共计9703元;3、原告支付被告2008年7月1日至2008年10月27日期间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4576元。
原告与被告均不服该裁决而诉至本院。
; 【审判】
1
认识差异,肯定人生-
一路花香,不要作为课文题目,读起来就是那样有意境,给人一种想象的空间:一路是劳作的、是漫步、是游行的、是牵手的一路,在感受中找到快乐,那又是一种何等的境界呀。
课文《一路花香》是一则印度的寓言故事,讲了一只有裂缝的水罐在完好的水罐面前感到惭愧,挑水工却告诉他说,从它的裂缝漏出的水浇灌出了美丽的花。
一开始我读到这个故事时,就挺喜欢的。
因为这个故事的题目就很美,一语双关,既写了花美、花香,还暗含着对浇灌鲜花的挑水工和破水罐的认同。
这一课的感悟主题是:世上任何一件东西一个人,都有其自身存在的价值,我们既不要骄傲自大,也不要妄自菲薄,只要恰到好处地利用其本身的特点,就能充分发挥作用。
这样的主题学生是可接受的,也是可以基本理解的,但对于四年级的孩子,感悟其蕴涵的人生哲理体验其中的思想感情,有一定的难度。
在教学这一课时,我是引导他们认识人生的差异,肯定人生的价值。
一、认识完好水罐
完好的水罐该不该骄傲,这个话题我让学生讨论。
有的孩子说应该骄傲,这里的骄傲不是贬义的,而是内心中的一种完美的满足。
水罐的作用是装水的,在发挥装水的作用上,好水罐是尽责的,从这一点上看,好水罐感到自己是有优点的,产生骄傲也是有一定的理由的。
从心理学的角度看,谁都会在这个时候产生自豪的心态。
因此,在引导学生朗读中,注意告诉孩子完好不等于完美,完好只是自己应该做的。
骄傲不要加在对别人的鄙视上。
自豪骄傲的心态是要在内心的,不要展示出来的。
这就是做人要含蓄,不含蓄就要伤害别人的自尊。
二、了解破水罐
破水罐不是坏水罐,还是可以装水的。
只是一开始装水是满满的,但是在腰以上有个裂缝,会漏掉半罐的水。
这个漏掉的水,在挑水路上漏掉是可惜的,挑水工利用了它漏掉的水来浇花。
而浇花的过程不是破水罐主动自觉的过程,而是在挑水工的帮助下完成的。
这种过程破水罐自己还是不知道的,只是在引导下才发现自己的的缺点还有另外的作用。
其中,破水罐是有自知之明的,这点是一定要教给学生的,自知之明是因为好水罐装水满满的,成功完成了工作任务,而自己没有成功完成装水运水的任务上产
生的。
破水罐惭愧应不应该,这点也是要学生讨论的要点。
惭愧是应该的,伤心也是有理由的,终究它知道自己是一个破水罐。
终究它知道自己运水没有好水罐多,这是明摆的事实。
三、解读挑水工
挑水工为什么想到去浇花?破水罐自己还在两年中没有发觉?这就是挑水工的高明之处。
但是两年来的破水罐的精神折磨如何教学生去解读?
学生普遍感觉挑水工是聪明的人,但是也是孩子提出问题:1、为什么挑水工不把破水罐的破缝补好?2、为什么挑水工不换一个好的水罐?3、挑水工在路上种花,别人也可以采摘走了,他为什么还在路上种花?4、好水罐的水也是可以浇花的呀,可以在主人家的院子里面弄个花园不是更好?5、为什么要挑水?不能在家里面挖一口井,或者装上自来水吗?6、如果挑水工走了,或者死了,换一个挑水工,还会这么好的对待这个破水罐吗?
7、挑水工为什么要讨好主人呢?8、挑水工不能自己把花带回家给自己的孩子和老婆吗?
这些问题,早就乱了我之前的设计的教案。
但是挑水工这个人物的作用是很重要的,离开挑水工,破水罐就是破水罐,甚至
是坏水罐。
就和我国的伯乐一样,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破水罐常有,而挑水工也是不常有呀!
难得呀!挑水工。
四、认识差异,肯定人生
我听了两三个老师上了这节课,上完课问孩子喜欢谁,孩子一致说喜欢坏水罐。
这实际上是一个很大的误导。
有的老师在课堂拓展时候,让学生想象好水罐和破水罐以后的生活。
有个孩子说,好水罐看到挑水工这么看重破水罐,心生嫉妒,自己也把自己撞出一条缝来,这样都是破水罐,就可以一起浇花了。
学生有这样的想法是很可怕的,因为老师没有告诉孩子认识水罐各自的差异。
实际上我们还是要教育学生要做一个好水罐的。
坏水罐之所以坏也是不得已呀。
难道它自己想坏吗?在它生命中的救星是挑水工,让它发挥了作用,可以带来最最浪漫的一路花香。
但是它终究是坏的呀,终究在挑水上是残缺的呀!残缺也是有作用的,只要找到真正的支点,一样可以谱写不同的人生。
这样的人生一样值得我们去肯定。
破水罐能带来一路花香,那么好水罐能带来什么样美好的愿景呢?我在上课中引导孩子想象好水罐能带来什么呢?孩子们
说:一屋茶香,一院花香,满堂饭香,欢乐浴室
我看都在香上转了,但是孩子的思维是打开了,认识也完全到位了。
一路花香,真的是不容易呀。
带着孩子认真朗读着课文,研读文本,还真的其乐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