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工程危险源识别与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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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开挖工程危险源识别与监控

(1)基坑工程事故的类别

1)与挡土结构有关的事故挡土墙

①挡土结构施工不良。

②挡土结构渗漏水严重,致使挡土结构后面土体流失。

③挡土结构异常变形。

④地面超载引起挡土板结构上侧压力过大。

⑤各阶段挖土超挖引起挡土结构上侧压力过大。

⑥未进行支护与土体整体稳定和抗滑移演算错误,导致挡土

结构整体垮塌。

⑦对雨水、周边排水等地表水造成的侧压力增加考虑不足导

致挡土结构垮塌。

2)与锚杆体系有关的事故

①勘察、设计上的不当造成事故。

②施工不良造成的事故。

3)与支撑体系有关的事故

①设计不当造成的事故。

②施工不良造成的事故。

4)与地下水治理不当有关的事故

①发生在挡土结构上的事故。

②发生在挡土底部的事故,

③发生在基坑周边的事故。

④未对井点降水进行整体流量均匀性控制,地下水位降低过

大、过快导致已有临近建(构)筑物沉降、开裂等事故。5)与管理不当有关的事故

①放坡开挖时坡度过陡,土坡可能丧失其稳定性。

②基坑周围过多堆放荷载,引起边坡失稳。

③挖土施工速度过快,改变了原土层的平衡状态,易造成滑

坡。

④基坑周围停放重型机械,使支护荷载增大,引起边垛失稳

破坏。

⑤附近基坑施工对基坑支护的影响引起围护结构破坏。

⑥基坑暴露时间过长,坑底回弹增大从而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性。

(2)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①在调查阶段,事前对周围环境调查不够,如临近建筑物的基础情况调查不足、地下设施及地下构筑物情况调查不足、地质勘查不详细、地质资料不足等。

②在设计阶段,选用的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有误,选用的设计方法有误,荷载估计不足等。

③在施工阶段,不适当地增加基坑四周地面上施工荷载、基坑超挖、回填土不密实、支撑结构断面不足、异常降水使墙后侧压力过大等。

(3)危险源的监控项目

①支护结构水平位移。

②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化。

③地下水位。

④柱、墙内力

⑤锚杆拉力。

⑥支撑轴力

⑦立柱变形。

⑧土体分层竖向位移。

⑨支护结构界上侧向压力。

模板工程危险源识别与监控

模板工程、高支模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是:模板支架(模板支撑体系)、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危险源的评估、识别及控制措施

危险源评估及控制措施表(范本支架、高处作业等)

脚手架工程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一、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1、脚手架工程事故的类型分析

1)整架倾倒或局部垮架。

2)整架失稳、垂直坍塌。

3)人员从脚手架上高出坠落。

4)落物伤人(物体打击)

5)不当操作事故(闪失、碰撞等)

2、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

1)整架倾倒、垂直坍塌或局部垮架。

①构架缺陷:构架缺少必须的结构杆件,未按规定数量和要求搭设连墙杆等。

②在使用过程中任意拆除必不可少的杆件和连墙杆。

③构架尺寸过大、承载能力不足或设计安全不够与严重超载。

④地基出现过大的不均匀沉降。

2)人员从脚手架上高出坠落

①作业层未按规定设置围挡防护

②作业层未满铺脚手架板或架面与墙之间的间隙过大。

③脚手架和杆件因搁置不稳、扎结不牢或发生断裂而坠落。

④不当操作产生的碰撞和闪失等。

3)落物伤人(物体打击)

①在搭设或拆除时,高空抛掷构配件,砸伤工人及路过行人。

②架体上物料堆放不牢或意外碰落,砸伤工人及路过行人。

③整体倾倒、垂直坍塌或局部跨架,砸伤工人及路过行人。

4)其它伤害

①在不安全的天气条件(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和雪天)下继续施工。

②在长期搁置以后未做检查的情况下重新投入使用。

③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没有保持安全操作距离等

(5)危险源的监控

1)对脚手架的构配件材料的材质,使用的机械、工具、用具进行监控。2)对脚手架的构架和防护设施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进行监控。

3)对脚手架的、使用和折除进行监控,坚决制止乱搭、乱改和乱用情况。

4)加强安全管理,对施工环境和施工条件进行监控。

5)做好搭设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6)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7)正确佩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

8)不准向下抛头任何材料及手动工具。

9)地基回填要夯实、基础平整、做好架体外排水。

临时用电危险源识别与控制

一、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

1、办公室内等私拉电线。

2、现场缺乏相应的专业电工,电工不掌握所有用电设备的性能。

3、接触带电导体或接触与带电体(含电源线)连通的金属物体。

4、未按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

5、外电与设施设备之间的距离小于安全距离又无防护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6、配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7、架设外电防护设施时无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8、在高低压线路下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体和材料。

9、架设外电防护设施时无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10、同一供电系统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除电梯、塔吊设备外)。

11、电气设备的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未做保护接零。

12、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和用大地作相线和零线。

13、特种作业和机械操作工未经培训合格上岗作业。

14、设备未切断电源或无人监护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15、电渣压力焊一次侧防护未经过二级漏电保护。

16、使用电器设备的作业人员未穿戴防护服、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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