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购销合同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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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茌平县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聊城市建筑建材管理处监制

年月日

茌平县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

立合同单位

建设方:茌平县洪屯镇大辛村委(业主)

购货方:山东正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甲方)

销货方:聊城开发区艾科砼业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购货方将茌平县洪屯镇大辛社区沿街楼南楼工程中的预拌混凝土指定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供应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依法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茌平县洪屯镇大辛社区沿街楼北楼

2、工程建筑面积与层数:2029.8㎡三层

3、工程地点:聊夏路大辛庄

4、建设单:茌平县洪屯镇大辛村委

5、施工单位山东正泰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6、合同工期: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订货单

以上价格为普通预拌混凝土的价格,若需用汽车泵输送或其他特殊要求混凝土需在以上混凝土价格的基础上另加:(以上价格不含发票,如开发票令加6%)

1、汽车泵送费:18 元/ m³

2、早强混凝土:15 元/ m³

3、抗渗混凝土:15 元/ m³

4、防冻混凝土:15 元/ m³

5、细石混凝土:15 元/ m³

6、其他:双方商定

如需开具增值税发票需在以上总价格(单价+泵送费等)基础上另加6%

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幅过大,混凝土价格应做适当调整,价格调整时销货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货方,购货方签字生效后执行调整后的新价格。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销货方责任

1、销货方应严格按照购货方提出的混凝土要求投料搅拌,准确计量,并接受购货方对搅拌计量的随时抽查,随车货单要标准明确需方技术数据以备抽查。

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应由茌平县质监站试验室设计,并由试验室设计负责人签发。其设计应符合《普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规定,每次浇注混凝土200m³以上,实验室技术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以证实供应砼是否达到标准。

3、销货方应严格按照《砼质量控制》(GB50164)、《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专业标准《砼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等现行国标规范进行生产与施工。销货方按规定进行产品交货检验。

4、销货方负责向购货方提供本工程有关预拌混凝土的技术资料。

⑴预拌混凝土的配合检测报告;

⑵水泥的合格证、准用证、检测报告;

⑶外加剂、掺合料的种类、合格证、准用证及检测报告;

⑷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⑸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等报告;

⑹预拌混凝土的出厂质量证明书。

5、销货方负责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混凝土,应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保证施工的技术要求。

6、预拌混凝土企业如更换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原材料应提供更换后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和检测单位出具的配合比实验报告。

7、销货方不能按照购货方预先告知的时间内提供预拌混凝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销货方承担。

8、工程出现试块不合格,经现场检测合格,检测费用由购货方负责;施工单位留置试块检测不合格,购货方留置的相同部位交货检测试块检测也不合格,经现场检测(以工程现场混凝土取芯为依据)不合格,现场混凝土取芯不合格其检测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销货方承担。

二、购货方责任

1、购货方应提前24小时内以书面或其他有效形式向销货方提出预拌混凝土技术要求和供应计划(包括具体时间、用量等)。

2、购货方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卸料及时,应在两小时内卸完料。如因延长卸料时间造成的砼质量问题由购货方承担。

3、购货方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供应、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签证。如施工过程中引起扰民或民扰问题,由购货方解决。如因此为销货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购货方负责赔偿一切经济损失。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如因购货方施工方法不当(如振捣不密实,现场加水,养护不及时等所造成的混凝土质量隐患,由购货方承担一切责任。)

4、购货方必须保证混凝土用量计划准确,如因此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购货方承担责任,并赔偿销货方所有经济损失。

5、销货方所需要的砼标号必须在合同上注明,如果合同中没有包括的砼标号所产生的检测试验费用由购货方负担。

6、购货方应及时办理与供货方的混凝土价款拨付与结算。

7、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本工程原材料在不更换的情况下水泥检测不少于 1 次砂、石检测不少于 1 次,外加剂检测不少于 1 次,掺合料不少于 1 次。(3000平方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合料不少于1份,3000-6000平方水泥不少于2份,砂、石不少于3份,外加剂、掺合料不少于1次,6000-8000平方水泥、砂、石不少于4份,外加剂、掺合料不少于1次,8000-10000平方米水泥、砂、石不少于5份,外加剂、掺合料不少于1份, 10000平方米以上每增加3000平方米水泥、砂、石增加一次,外加剂、掺合料每增加5000平方增加1次。)

第四条:负责处理预拌混凝土供应相关事宜的代表

1、购货方的代表:王才峰联系方式:

2、销货方的代表:郭洪甫联系方式:

第五条:原材料的供应方式按(1)款

1、各种原材料由销货方负责采购。

第六条:销货量的核实确认

1、销货方每车发货单由购货方代表或购货方代表委托人签字,并以签字后的发货单据作

为结算依据。

2、购货方可随时进行检查,以抽检3-5车数量平均值作为该批混凝土用量结算的调整依据(抽检方式采取现场量方或检斤),误差范围±2%以内,以出厂数量的方量为主准外以实测方量为准。

第七条:合同货款的支付与结算

1、先付款后发货。

2、每立方结算一次,本工程供货结束或其他原因停止供货后,以最后一次供货时间为准天内结清全部货款。

3、严格按照甲方拨款计划,一层完工,一周内付混凝土使用量的75%,三层完工,一周内付使用量的75%,剩余款项,与一周后,回弹合格,给予拨付。

4、合同签订后中途不得使用其他公司的商砼,如发现使用其他公司的商砼或现场自行搅拌,此工程销货方不负任何质量责任,并处购货方罚金壹拾万元,另结清所有全部商砼款并终止此合同。

5、其他:因砼质量、供应造成的损失(必须现场当日签证)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在货款中扣除;如供应量超出预算用量的3%(必须现场当日签证),销货方负全责。

第八条:质量与检测

一、检验

1、出厂检验:由销货方承担。

2、交货检验:在预拌混凝土运输至现场后,在监理单位的主持下,会同甲乙双方及建设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试样留置,并将留置的试块做相应标示拆模送标养室进行标养,由茌平县质监站实验室进行检测。

3、坍落度的检查:现场按《混凝土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的标准进行检验,现场坍落度检验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审核为准。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T14902)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甲乙双方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运输车筒体内、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如有发现,制止不听,销货方将对该工程的砼质量不再承担责任。由监理、建设、施工、销货方见证,与购货提供数据不符无条件退回。

二、质量责任及提出异议期限

销货方应对预拌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质量和搅拌、运输、泵送至入模前等过程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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