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省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监督评审工作程序
省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监督评审工作程序1.概述为了规范对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证书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获证机构)的监督评审,保证监督评审的质量,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获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员管理办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现场评审组长负责制度》,制定本程序。
2.评审时间、依据和内容2.1监督评审应在获证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证书5年有效期内进行2次,分别安排在发证后的第18个月和第36个月时进行。
2.2监督评审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和获证机构编制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2.3评审内容包括:a.内审、管理评审、不合格控制、纠正措施实施情况;b.量值溯源的实施情况;c.检验方法、检验报告及其原始记录的控制情况;d.对上次评审中提出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验证;e.对上次评审后发生检验标准变更的检测项目的能力和条件进行审查,对变更标准后不具备能力和条件的项目参数进行审查;f.重点选择能够覆盖被认证检测技术能力的、标准变更的或者在部分领域内有代表性的项目参数进行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试验项目参数一般占认可项目不重复参数的15%以上(项目参数较少的机构,考核比例要增加);g.评审检测机构参加能力验证/比对活动情况;h.检查有无超范围检测或不经检测出具检验报告的情况;两次监督评审必须覆盖评审准则全部要素(不适用的除外)、质量体系覆盖的所有部门和主要承检能力(详见附件1《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监督评审现场评审要素分配》)。
3.职责3.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与认证处(以下简称“市局认证处”)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证处(以下简称“省局认证处”)每年下达的获证检测机构监督评审计划委派评审组、审查监督评审资料、审批颁发监督评审合格证书以及对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并上报省局认证处进行处置。
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计量认证
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授权)计量认证一、概述计量认证是指过去进行计量器具检定、检验、校准等检测活动的检验机构,须在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下,能够在法定计量单位和技术要求的范围内独立、准确、可靠地提供实施计量活动的服务。
而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是通过审查认可和验收授权两步来实现的。
二、审查认可审查认可是指国家认可机构依照《认可规则》和《机构认可办法》等相关文件,对计量检测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技术能力等各个方面进行审查评估。
若检测机构符合认可要求,则颁发认可证书,认可机构之后会对认可机构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继续符合认可要求。
三、验收授权验收授权是指国家认可机构对检测机构的计量检测能力进行评价认定,并授权其能够自主进行计量检测活动的过程。
验收授权后,该机构确认其计量检测能力符合认可要求,并颁发授权的证书。
四、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必要性对于浙江省检验机构来说,获得计量认证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经过认证的浙江省检验机构,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高精度的仪器设备和技术能力,能够为用户提供准确的计量检测结果,有效地保障了用户的权益。
2. 提升信誉度和竞争力经过认证的浙江省检验机构,能够获得国家认可机构授予的认可和授权证书,证明其提供的计量检测服务已经得到了国家承认并获得了相应的授权,进而提升了客户对于该机构的信任度,同时也能够提升机构的竞争力。
3. 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对于需要进行计量检测的企业或者个人来说,选择一家拥有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提升信心。
这样,经过认证的浙江省检验机构不仅能够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也可以稳固其市场地位。
五、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资料下面是浙江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所需提供的基本资料:•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式(公章等)•机构章程、运行规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计量标准器具台帐、校准证书和校准方案等文件•拥有相关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检定(检测)收费标准或承诺公告•已获得的其他认证、资质证明等六、经过计量认证的浙江省检验机构,具有法定、权威的计量检测能力,并拥有更高的信誉度和市场竞争力。
实验室认可与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实验室认可与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问题,想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想知道自己的实验室是否有资格申请实验室认可CNAS 与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审查认可CAL),为解答各位朋友的疑问,本人特将实验室认可与资质认定的联系与区别总结一下,分享给大家。
1定义1.1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是由权威机构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及其人员有能力进行特定类型的检测/校准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
在我国“权威机构”就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能力考核和评价是依据国际标准ISO/IEC 17025进行的,其组织和运作也是依据相应的国际标准实施的。
CNAS代表我国参加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以及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并与APLAC成员签订了检测结果互认协议。
因此实验室认是一项国际化的活动。
1.2资质认定在由国家质监总局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分别对“实验室资质”和“认定”两个词做了解释,从这些解释来看所谓资质认定其实就是实验室认可,只不过是有中国特色的实验室认可,或者说中国版的实验室认可。
其能力考核和评价依据的标准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该准则是在国际标准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基础上,经过简化又根据中国国情强化了某些要素而产生的。
资质认定由国家质监总局管理和实施,其运作和组织方式类似与实验室认可,但只针对国内实验室,检测报告只在国内有效。
因此资质认定是一项非国际化的活动。
2性质2.1实验室认可自愿性。
实验室认可是市场行为,属于社会公信范畴。
2.2资质认定强制性,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都必须申请并通过资质认定。
资质认定是政府行为,属于行政审批的范畴。
3实施主体3.1实验室认可由CNAS组织和运作。
3.2资质认定资质认定分两级实施:国家级资质认定由国家质监总局实施,地方级由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质监局实施。
4依据标准4.1实验室认可GB/T15481( idt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将其等同采用为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其内容的主体部分共25个要素,108条。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1. 前言
计量认证是国家进行计量管理的重要手段,提高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保障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计量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计量认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包括审查、认可和验收。
2. 审查
审查是计量认证流程中的第一步工作。
其目的是对计量器具的制造、安装和维
护质量进行检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计量器具类别、计量范围、精度等各项技术性能指标,以及企业生产经营、质量控制等相关情况。
审查的结果直接关系到后续的认可和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无法进行后续的认
证程序。
3. 认可
认可是指对企业的计量能力进行认定,确定其计量能力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计
量准确性和可靠性要求。
认可的主要内容包括认可计量范围、检测能力、人员资质等。
认可是计量认证的核心环节,也是影响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的关键步骤。
4. 验收
验收是指对认证单位的已认可计量工作的检查,以验证其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
准确性。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已认可计量器具的检查、检测方法、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核查。
验收是计量认证的最终环节,其结果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计量数据的可靠性和
准确性。
5. 总结
计量认证是国家进行计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中审查、认可和验收是不可分割
的三个环节。
只有通过严格的计量认证程序,才能保证计量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确保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实验室认可与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实验室认可与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问题,想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想知道自己的实验室是否有资格申请实验室认可CNAS 与资质认定(计量认证CMA、审查认可CAL),为解答各位朋友的疑问,本人特将实验室认可与资质认定的联系与区别总结一下,分享给大家。
1定义1.1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是由权威机构对检测/校准实验室及其人员有能力进行特定类型的检测/校准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
在我国“权威机构”就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能力考核和评价是依据国际标准ISO/IEC 17025进行的,其组织和运作也是依据相应的国际标准实施的。
CNAS代表我国参加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以及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并与APLAC成员签订了检测结果互认协议。
因此实验室认是一项国际化的活动。
1。
2资质认定在由国家质监总局发布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中分别对“实验室资质”和“认定"两个词做了解释,从这些解释来看所谓资质认定其实就是实验室认可,只不过是有中国特色的实验室认可,或者说中国版的实验室认可。
其能力考核和评价依据的标准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该准则是在国际标准ISO/IEC 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的基础上,经过简化又根据中国国情强化了某些要素而产生的。
资质认定由国家质监总局管理和实施,其运作和组织方式类似与实验室认可,但只针对国内实验室,检测报告只在国内有效.因此资质认定是一项非国际化的活动。
2性质2。
1实验室认可自愿性.实验室认可是市场行为,属于社会公信范畴。
2。
2资质认定强制性,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实验室都必须申请并通过资质认定。
资质认定是政府行为,属于行政审批的范畴。
3实施主体3。
1实验室认可由CNAS组织和运作。
3.2资质认定资质认定分两级实施:国家级资质认定由国家质监总局实施,地方级由省(包括直辖市、自治区)质监局实施.4依据标准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1.总则1.1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本准则等同采用GB/T15481-1995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3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它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4为保持与GB/T15481-1995标准文本的一致性,1.3款所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参考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2.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2.5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6GB/T1548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一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2.7 GB/T15483.2-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二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
3.定义3.1实验室laboratory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1.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本标准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2检验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3.3校准实验室chlibration laboratory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3.4校准calibration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1、总则1.1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本准则等同采用GB/T15481-1995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
1.3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4为保证与GB/T15481-1995标准文本的一致性,1.3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参考文件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3《中华人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2.4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2.5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6GB/T548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1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动作2.7GB/T548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2部分:实验室认可计划的建立和动作3、定义3.1实验室laboratory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注:1、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机构:——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在或来自一个移动的设施。
3.2检验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3.3校准实验室calibration laboratory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3.4校准calibration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的一组操作。
办理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行政许可的形式及适用范围
第一节办理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行政许可的形式及适用范围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两种形式。
实验室的资质认定行
政许可,主要是办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和审查认可(授权)。
从办事的形式区分,可分为首次认证、复查换证、能力扩项、标准变更、授权签字人变更、名称变更等形式。
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办事程序是规定实验室资质认定发证机关的受理申请、评审委托、审批发证的过程的操作文件,该过程发生在发证机关与实验室接触并为之服务的层面。
计量认证: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应办理计量认证。
审查认可(授权):依法授权的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和其他执法监督实施监督检验任务的授权检验机构办理审查认可(授权)。
审查认可(验收):依法设置的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其他执法监督检验任务的技术监督系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办理审查认可(验收)。
首次认证:未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建立和运行管理体系后申请办理首次认证。
复查换证: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前6个月申请办理复查换证。
扩项: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增加检测能力的,办理扩项。
标准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已经批准获证的检测标准发生变更时,办理扩项。
授权签字人变更: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检测能力无变化,只有授权签字人变更的,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手续。
此外,已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的实验室,在证书有效期内检测能力无变化,只有实验室名称变更的,需办理实验室名称变更手续。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程序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程序一、市局配合省局认证评审处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做好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申请办理计量认证以及到期复审或扩项申请,质量机构向市局领取计量认证申请书。
二、各质检机构经内部审核合格后提出现场考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1、机构资质证明文件(1)独立法人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非独立法人的。
除提交(1)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上级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
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①母体法人授权该机构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来自母体法人的干涉的声明;②母体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3)首次认证的须同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上级或有关部门批准机构设置的证明文件, 审查认可还需要提交授权批复文件复印件;3、(1)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申请书3份(软盘一张);(2)质量手册1份;(3)程序文件1份;(4)典型检验报告(每检测类别1份);(5)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证明材料(近两年,初次申请除外)。
(6)提供地级市以上有关权威部门的标准查新报告(查新时间必须是在向省局递交申请书一个月之内);(7)最近的内审和管理评审报告。
4、新增检验项目的,计量认证可直接填写扩项申请书;审查认可需先经筹建、扩项审批后,再填写扩项申请书。
三、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要求后,由质检机构报省局认证评审处。
不符合要求的则要求质检机构重报或补报有关材料。
四、省局认评处受理后,由省局认证评审处指定考核单位或组织评审员进行考核评审。
省局正式发文通知被评审考核的质检机构,组织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
由省局组织现场评审的有关事宜(包括评审日期、时间、评审人员等)。
五、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由省局颁发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合格证书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标志;对不合格的发出整改通知书。
六、对通过认证合格的质检机构由市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原考核条件的必须限期改进,失去公正地位的,建议省局吊销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停止其使用计量认证标志。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1 .总则1 . 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 .2 本准则等同采用GB /T15481 -1995 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 . 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 .4 为保持与GB /T15481 -1995 标准文本的一致性,1 .3 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2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2 . 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2 . 5 JJF1001 -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2 .6 GB /T15483 .1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1 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2 .7 GB /T15483 .2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2 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3 .定义3 . 1 实验室laboratory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1 .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 .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 . 2 检验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 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与实验室认可的区分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与实验室认可的区别一、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CMA)是国家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面向社会检测,检验产品的机构,必须由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管理部门会同评审机构评审合格,依法设臵或依法授权后,才能从事检测,检验活动。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的缩写。
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MA标志。
CMA—是检测机构计量订证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合法的检验机构。
凡是具备计量认证申请条件的实验室都可以向当地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认证。
二、审查认可审查认可是指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监督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以及质量体系进行的审查。
1986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试行办法>>,随后,各省、地市、县纷纷建立了专门的产品质检所,国家和省级(甚至一些副省级市和个别地级市)授权了一些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站。
1990年发布的《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29条)明确了对这些质检机构的规划、审查工作。
在技术监督系统依法设臵的质检所称“审查验收”,对行业的检验机构叫依法授权,统称“审查认可”,使用CAL标志。
CAL标志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臵或依法授权的检验机构的专用标志。
CAL标志是China Accredited Laboratory(中国考核合格检验实验室)的缩写。
(1)审查验收——验收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依法授权或依法设臵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合理规划,界定检验任务范围,并对其公正性和技术能力进行考核合格后,准予其承担法定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行政行为。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一、前言二、适用范围准则适用于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包括实验室、检验机构、计量服务机构等。
三、术语和定义1.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指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的机构。
2.计量认证:指针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实施和管理进行的认证。
3.审查认可:指针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进行的审查和认可。
4.评审准则:指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所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5.评审报告:指评审人员根据评审活动的现场情况和相关文件资料,填写的评审结果报告。
6.评审结论:指评审人员根据评审准则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工作的评价和判断。
7.评审周期:指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评审的时间范围。
四、评审准则的要求1.评审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熟悉评审准则和评审流程。
2.评审应严格遵循评审准则的要求,评价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实施和管理能力。
3.评审应客观、公正、科学,评价结果应有据可查。
4.评审应依据现场情况和相关文件资料进行,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评审报告应完整、准确、清晰,评审结论应明确、具体,对评审结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五、评审流程1.预评审:评审人员应在评审前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相关资料进行预评审,确定评审的重点和范围。
2.现场评审:评审人员应按照评审计划和评审准则,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现场评审,了解其计量实施和管理情况。
3.评审报告:评审人员应根据评审活动的现场情况和相关文件资料,填写评审报告,包括评审的目的、范围、方法、结果等内容。
4.评审结论:评审人员应根据评审报告和评审准则,对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工作进行评价和判断,形成评审结论。
5.评审结果通知:评审人员应将评审结果及时通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并给予必要的建议和指导。
6.评审反馈: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可以就评审结果提出反馈意见,评审人员应及时处理并回复。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对照表
(a)实验室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和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
(b)最高管理者和技术主管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备案;
6.1
(c)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应由其法人单位的行政领导成员担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4.1.9
实验室应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影响的所有管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必要时,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4.1.2
实验室应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应具备正确进行检测和/或校准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临时和可移动检测和/或校准设备设施。
4.1(2)
实验室组织和运作方式应保证固定的、临时的和可移动的设施满足本准则的要求。
4.1.3
实验室管理体系应覆盖其所有场所进行的工作。
5.1(1)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与其承担的检验工作类型、范围和工作量相适应的质量体系。
4.3
文件控制
4.2
(i)应在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中规定,保证委托方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
4.1.7
实验室应明确其组织和管理结构、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
5.2
(b)实验室组织与管理结构以及它在任一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相应的组织图;
4.1.8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管理者、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独立法人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应由其上级单位任命;最高管理者和技术管理者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g)有负责质量体系及其实施的质量主管(无论如何称谓);其能直接与负责实验室质量方针和资源决策的最高管理者及技术主管联系。在规模较小的实验室中,质量主管也可以是技术主管。
4.1.12
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与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对照表
5.1(2)
5.1(3)
5.1(4)
尝试室应成立和保持与其承担的查验工作类型、范围和工作量相适应的质量体系。
质量体系要素应形成文件,并提供应尝试室人员使用。
尝试室应明文规定达到良好工作水安然平静查验效劳的质量方针、目标并作出承诺。
尝试室的办理者应将质量方针和目标纳入质量手册,并使尝试室所有有关人员都知道、理解并贯彻执行。
对当局下达的指令性查验任务,应编制方案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适用于授权/验收的尝试室〕。
〔k〕对当局下达的指令性查验任务,应编制方案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j〕适当时,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或自行组织的尝试室之间的比对和能力的验证方案;
4.2
办理体系
尝试室应按照本准那么成立和保持能够包管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办理体系。办理体系应形成文件,说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罗 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
12.1(1)
12.1(5)
尝试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规章的记录制度。
记录更改应按适当程序尺度进行。
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纳有效办法,防止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丧掉或改动。
所有质量记录和原始不雅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 /证书副本等技术记录均应归档并按适当的期限保留。每次检测和/或校准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包管其能够再现。记录应包罗 参与抽样、样品筹办、检测和/校准人员的标识。所有记录、证书和陈述都应安然储存、妥善保管并为客户保密。
〔n〕涉及检定〔验证〕的活动,包罗 尝试室之间比对、能力验证方案、尺度物质的使用、内部质量控制方案;
〔o〕当发现查验有差别或发生偏离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时,应遵循反响和纠正办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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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申请书
机构名称:
主管部门名称: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指机构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打“√”。
5、本《申请书》中“CNACL”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缩写。
6、本《申请书》须经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7、本《申请书》所附附件:
附件1: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项目表
附件2:组织机构框图
附件3:检测人员一览表
附件4:检测能力分析及分包情况一览表
附件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1、概况
1.1 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联系人:职务:电话: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机构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4 机构设备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其他□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6评审类型
1.6.1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1.6.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1.6.3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1.7 获取证书情况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授权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验收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CNACL认可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1.8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专业类别
1.9 机构总人数:名
高工名,占%;工程师名,占%
助工名,占%;技术员名,占% 1.10 机构检测报告授权签字人数:名
姓名:职务:签字领域:
1.11 机构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原值:万元
仪器设备总数:台(套)
1.12 机构房屋面积(m2)
实验室面积:恒温面积:
2、提供资料状况
2.1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项目表(见附件1)
2.2 组织结构框图(见附件2)
2.3 检测人员一览表(见附件3)
2.4 检测能力分析及分包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2.5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见附件5)
2.6 典型检测报告(1份)□
2.7 质量手册(1份)□
2.8 程序文件目录□
2.9 其它证明资料:
法人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批文□
机构设备的批文复印件□
近二年已参加能力验证情况:有□(若有请另附件页说明书)无□
3、希望评审时间:年月日
4、声明:
4.1 本机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法律、法规及国家认证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有关规定。
4.2 经对照《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及相关规定,认为本机构的质量体系基本满足要求。
4.3 保证所提交的申请内容均为真实信息。
4.4 按规定交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所需费用。
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
机构被授权人签名:日期:
(非法人单位填此项)
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项目表
第页共页
注:①将申请认证/认可(验收)的项目按产品参数排序,如申请项目既有产品又有参数须分别填表;
②具备检测产品全部参数能力的(含分包),按产品名称填写;只具备检测产品部分参数能力的,按能
检测的参数名称填写;
③申请认证/认可(验收)的项目,一般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其他标准或方法应注明发布国家或
单位名称;
④“限制范围”指能或不能检测的项目,选用最为简洁的方法填写;“说明”是对申请检测项目(含
借用仪器设备或分包)的解释。
组织结构框图
注:①独立法人的画出本机构内、外(行政或业务指导)部关系;
②非独立法人的画出本机构在母体法人中所处位置,表明所有二级机构及内、外部关系;
③直接(属行政)关系用实线连接、间接(属业务指导)关系用虚线连接;
④有独立帐号的,请在此面的空白处加盖有本机构名称和开户银行帐号的印章。
检测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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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能力分析及分包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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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总项数指标准中规定应检测的总项目数;②接受分包单位必须为经计量认证或CNACL认可的机构(实验室),并以合同形式确定
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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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在检测项目较多时,可选择其中1个/多个典型项目,分别按参数列出相关仪器设备,与标准/典型项目相同者不再重复填写;
②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授权检定的计量行政部门;
③自检/校仪器设备须自编规范、备案编号,并经相关技术部门审核后填人栏内;
④无法溯源的仪器设备所进行的自行比对或参加国际、国内能力验证的结果填写在备注(比对情况)栏内;
⑤此表须现场评审组签字。
评审组长:评审员/技术专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