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厦“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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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厦“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分析
2003年1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厦发生特大火灾坍塌事故,造成正在进行灭火的20名消防武警官兵死亡,15人受伤。一.事故经过
11月3日早晨5时许,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州大厦(整体8层局部9层商住楼)一楼仓库引起火。5时42分向119报警,衡阳消防支队出动7个消防中队,16台消防车投入灭火,并及时转移了楼内94户的412名居民及周边群众。8时30分,在灭火过程中火灾楼房的半边突然坍塌,将正在灭火的30名消防官兵和4名记者、1名保安掩埋在废墟中。经现场抢险,当时救出牺牲消防武警官兵2名,伤员14名,另有19名消防武警官兵被压埋下落不明。后经全力清理抢救至11月6日上午10时,这些消防武警官兵有1名获救,18名牺牲。
二.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企业有大量违法违规行为。衡州大厦是衡阳永兴建设开发公司(私有企业,董事长是原湖南省人大代表李文革,现已罢免)在1997年开始动工兴建,1998年完工的商住楼。永兴公司在这个工程的计划立项、规划审批、工程设计、建筑施工等各个环节都有违法违规行为。该建筑项目最早的开发计划立项是另一家建筑开发公司在1994年办理的,批准建筑面积5800平米、总投资300万元以内。后来,此项目经过衡阳市计委过户给现在永兴集团公司的前身永丰开发公司。
永兴建设开发公司成立后,于1997年4月开始进行开发建设,没有办理更名手续就使市计委将其列入“1997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并于其后为其专门下达了《衡阳永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1997年度建设投资调整计划》,建筑面积和总投资和计划立项数字相同。为了达到少报多建,规避管理和逃避规费的目的,该公司找私人进行了工程设计。某建筑设计单位的助理工程师朱峰按照该公司要求组织一些人员设计了2套图纸:一套按照计划批准的5800平米设计,用于报批;一套按照建筑面积8300平米设计,用于实际施工。设计完成后,由朱峰找衡阳光大设计公司,以1万元的代价为该设计项目履行了相关手续,取得了合法设计身份。
此后,该公司在没有向主管部门报建,也没有向建筑质量监理报监的情况下自行开工建设,并在设计8层的楼房上局部加建了第9层,使得建筑面积达到9300平米。1998年工程完工后,由于没有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接受建筑质量监理,所以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由于工程质量情况不明,该建筑物安全没有可靠保证。
由于该工程项目没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没有进行竣工验收,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有困难,该公司采取了伪造市计委立项批复函件等多种文件、出具《具结书》、现房办理“商品房预售”等各种违法违规和不正当手段给楼房一层商场和部分住宅办理了产权登记,进行了出租和出售。
在该楼房实际使用后,永兴集团公司下属永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自有经营的一层商场,没有就改变房屋使用用途向消防等相关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