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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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黄岛安全生产事故

青岛黄岛安全生产事故

青岛黄岛安全生产事故青岛黄岛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所发生的一起与工业生产相关的事故。

该事故发生于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

事故发生地点位于黄岛区的某一厂区内。

据初步了解,该事故是由于生产过程中的不慎操作和管理不善所导致的。

具体的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相关部门已经展开了调查和处理工作。

据现场目击者的描述,事故发生时,当时有一批工人正在进行生产作业。

突然之间,一台机器发生了故障,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在事故中,有多名工人受伤,并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其中,一些工人的伤势非常严重,医疗队伍正在全力救治中。

该事故给相关企业和当地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压力。

相关单位迅速组织了抢险救援工作,并全力配合调查工作。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相关责任人也将受到严肃追责。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了专家组进行技术支持和指导。

相关领导亲临事故现场,就事故善后和伤者救治工作进行了指示和部署。

同时,政府还召开了紧急会议,对类似事故进行全面排查,并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

此次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示我们在日常生产和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企业应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防范意识,依法依规开展生产活动。

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加大对企业的日常安全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违法违规企业,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罚,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总之,青岛黄岛安全生产事故是一次非常严重的事故,给相关企业和政府带来了巨大的教训和警示。

只有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加强管理和监管,才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们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为建设安全、和谐的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事故案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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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附件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一、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分析点评(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xx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内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

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内油气爆炸。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中石化股份公司、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和青岛站对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管道保护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 __,存在死角、盲区, - 1 -未能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事发后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

2.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1)青岛市人民政府及青岛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 __生产法律法规不力,督促指导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 __,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黄岛街道办事处对长期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失察,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2)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山东省油区工作办公室、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油区工作办公室、青岛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区安监分局)履行职责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不到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

(3)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

青岛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对相关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导致市政排水设施划入厂区规划;事发区域危化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违规同意对排水明渠设置盖板使之变为暗渠,道路整治工程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未发现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

黄岛事故案例分析

黄岛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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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1、泄漏原因
• 泄漏输油管线及排水暗渠基本情况:发生原油泄漏并引发爆炸的管道系东黄 输油复线管道,于1986年7月建成运行,管径711mm,管道全线长度248.52km ,年输油能力1000万吨。该输油管道,在青岛市黄岛区秦皇岛路沿东西走向 铺设,埋压深度约为1.8m,与沿斋堂岛街南北走向设置的雨水暗渠十字交错 ,输油管道位于暗渠上方。雨水暗渠宽约7m、深约4m,顶部有钢筋混凝土横 梁,横梁上铺设有水泥预制板。雨水暗渠向南沿斋堂岛街西边设置,其上为 人行道和绿化带;向北穿过丽东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到达海边。该雨水暗渠作 为干线与沿其他道路的雨水涵道相交汇。原油泄漏点位于秦皇岛路与斋堂岛 街交汇处雨水暗渠上方,北面紧邻丽东化工有限公司、距胶州湾海边约1000m ,东北面距黄岛油库约300m,东南面紧邻益和电气集团公司,西南面紧邻中 集公司和华欧北海花园小区,沿秦黄岛路向西200m处路南为中集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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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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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三、事故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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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为什么会发生泄露?泄露的原因是什么?直接原因是 什么?管理上的原因又是什么? 为什么泄露的原油会进入市政排水涵道?是规划的问 题还是设计的问题?是技术上的问题还是管理上的问 题?是企业的问题还是政府的问题? 为什么泄露以后没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为什么不警 戒?为什么不封路?为什么不疏散群众?为什么不通 知群众? 为什么引起爆炸?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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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泄漏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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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管理上的原因
• (1)中石化管道分公司对潍坊输油处、青岛站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 理。组织东黄输油管道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对事故段管道防腐层 大修等问题及时跟进,也未采取其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线 员工安全和应急教育不够,培训针对性不强;对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重 视不够,未督促指导潍坊输油处、青岛站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应急处置 工作。 • (2)潍坊输油处对管道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重大安 全隐患。2009年、2011年、2013年先后3次对东黄输油管道外防腐层 及局部管体进行检测,均未能发现事故段管道严重腐蚀等重大隐患, 导致隐患得不到及时、彻底整改;从2011年起安排实施东黄输油管道 外防腐层大修,截至2013年10月仍未对包括事故泄漏点所在的15公里 管道进行大修;对管道泄漏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缺乏演练,应急救援 人员对自己的职责和应对措施不熟悉。

汽车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

汽车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

汽车事故调查与处理报告汇报:汽车事故调查与处理近日,我公司遭遇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事件,导致了较大的车辆损坏和人员伤亡。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在这篇报告中,我们将详细描述事故的经过、原因分析以及后续的处理措施。

一、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在上周五下午5点左右,当时我公司的一辆货车正行驶在市中心的主干道上,突然一辆小型轿车从侧边道冲出,并与我公司的货车相撞。

由于货车的速度较快,导致小型轿车被撞飞,造成驾驶者和一名乘客受伤。

同时,货车也受损严重,无法正常行驶。

二、原因分析经过调查,发现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小型轿车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闯红灯行驶。

这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了两车的相撞,致使事故发生。

同时,货车的驾驶员虽然并未违法,但在事故发生时未能及时刹车避让,也对事故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处理措施针对此次事故,我们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1. 第一时间报备警方:在事故发生后,我们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通知警方前来处理,确保事故现场得到及时处理和调查。

2. 保障伤者权益:我们组织员工协助伤者就医,并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处理相关赔偿事宜,确保伤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协助警方调查:我们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事故发生时的视频监控资料和相关证据,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员工交通安全培训: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将加强对员工的交通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总结此次交通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日常行车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驾驶。

同时,在事故发生时,我们也应该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助。

在处理事故时,我们应该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提供有效的证据和资料,确保事故的真相能够尽快查明,为赔偿和处理提供依据。

综上所述,事故发生后,我们及时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并且总结了事故原因,加强了员工的交通安全培训。

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情况报告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以下是最近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情况报告。

一、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报告:1. 某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重伤。

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为原料准备不周全、监测不到位和操作不规范。

2. 某化工厂发生一起火灾,造成工厂大面积受损,2人死亡,10人受伤。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为设备老化、安全管理不到位和员工防火意识不强。

3. 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伤。

事故原因为施工图纸不符合实际、管理混乱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操作失误。

二、交通事故情况报告:1. 某高速公路发生一起追尾事故,造成3辆车损毁,2人受伤。

事故原因为前车突然刹车,后车反应不及时。

2. 某城市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事故原因是一辆私家车闯红灯并与另一辆轿车相撞。

3. 某农村道路上发生一起车辆侧翻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受伤。

初步判断,事故是由于司机超速行驶,导致车辆失控。

针对以上事故,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加大了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的监管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如加强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加强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然而,事故的发生仍然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为减少和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遵守相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增强安全意识,合理规划和安排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黄岛区“2·26”胶南市汇丰水泥制品厂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黄岛区“2·26”胶南市汇丰水泥制品厂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2016年2月26日,胶南市汇丰水泥制品厂(以下简称“汇丰水泥厂”)发生一起混砂机机械伤害致人死亡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0多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组成了由区安监执法局牵头,区监察局、黄岛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藏南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黄岛区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区安监执法局局长刘春雷同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概况汇丰水泥厂,注册于2011年8月23日,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位于黄岛区藏南镇小马家疃,由管付娟与崔松国共同经营,正式生产时间为2014年7月份,主要制作、零售水泥制品(荷兰砖),年产荷兰砖2000余平方米,事发时有雇员7人。

(二)生产布局及工艺流程生产现场布局:从南向北依次是一台PLD800型自动配料机、一台S114C碾轮式混砂机、一条混砂料输送带、一台荷兰砖成型机。

紧邻混砂机西侧有一砖混水泥上料平台,混砂机东侧有一蓄水池,通过输水管与混砂机相连接。

生产工艺流程:工人先启动混砂机,再打开石粉配料机的开关,配料机通过传送带向混砂机里自动添加石料,添加到一定量后,配料机自动停止加料,之后工人站在水泥上料平台上,用钩子将水泥袋拖到上料平台,再用镰刀将水泥袋打开,用人工搬的方式将水泥倒入正在运转的搅拌机中,一次加2袋水泥。

黄岛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事故调查报告黄岛事故调查报告近期,黄岛地区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事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为了深入了解事故原因,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相关部门展开了一次全面的调查。

本文将对黄岛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梳理和总结,以期为今后类似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提供借鉴。

事故发生在黄岛港口附近的一家化工厂,该厂主要生产危险化学品。

调查报告指出,事故的起因是厂区内一处储存罐的泄漏。

由于泄漏物质具有剧毒性和易燃性,事故迅速蔓延,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调查人员发现,该厂在事故发生前存在一系列安全隐患。

首先,厂区内的储存设施存在老化和损坏的情况,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其次,厂内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培训措施。

再次,厂区周边的环境保护措施不到位,没有建立有效的防护屏障和应急预案。

这些问题的存在,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调查报告还指出,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的应对措施存在不足。

首先,事故发生后,厂区内的紧急撤离和救援行动没有得到及时启动和组织,导致人员伤亡的扩大。

其次,事故后的事故处理和环境清理工作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导致事故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事故的损失更加严重。

针对这次事故,调查报告提出了一系列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首先,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管,加强对设施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排除。

其次,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制度和流程,并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

再次,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厂区周边的环境安全。

最后,相关部门应加强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对于这次事故,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调查报告的表面,还需要深入思考其中的原因和教训。

首先,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一些企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企业应当从根本上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储存的管理。

其次,相关部门也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企业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和运营。

最后,公众也需要提高安全意识,关注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积极参与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中石化黄岛事故分析和反思

中石化黄岛事故分析和反思

安全隐患排查 不到位:对设 备设施的安全 隐患排查不到 位,导致事故
发生。
员工操作不规范
设备维护不到位
安全管理存在漏 洞
应急处理措施不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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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中石化黄岛事故发生时,可能存在安全管理 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格的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意识不够重视,可能导 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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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CONTENTS
添加目录标题
事故背景和经 过
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教训和反 思
预防措施和改 进建议
PART ONE
PART TWO
青岛黄岛区中石化东黄输油 管道
2013年11月22日
管道原油泄漏 泄漏原油流入市政排水暗渠
事故发生时间、 地点和原因
事故经过和救 援情况
事故造成的损 失和影响
事故后的反思 和改进措施
PART THREE
设备设施老化: 中石化黄岛事 故中,设备设 施老化是其中 一个重要原因。
设备设施故障: 由于设备设施 故障,导致事
故发生。
维护保养不足: 设备设施的维 护保养不足, 导致设备设施
老化加速。
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的方法:通 过培训、考核和实践,使员工熟练掌 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各项 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通讯联络、现场处 置等方面,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专项报告

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专项报告

15、爆炸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潍坊输油处副处长邢玉庆向记者讲述事故发生前后的情况, 他是目前能够找到的最接近首发爆炸点的幸存者之一。
第二部分: 启示 三、中石化如何应对?
根据邢玉庆的口述进行分析其处置应对: 1、早晨5点20分左右,我在山东潍坊家中接到运销调度科周科长的电话,说青岛 黄岛区有原油泄漏,相关科室已经赶往现场,我们青岛输油站站长在指挥。我 意识到,这意味着应急预案已经启动。 2、随后,我又接到上级指示,让我尽快赶到青岛漏油现场,支援抢险。快 6点时, 青岛输油站站长又打来电话说,海面上开始见油,地方安监和环保部门的人员 已在现场。 3、8点半前后,我赶到漏油现场看到,有十几个施工人员,一旁公路上还有社会 车辆往来穿行。我感觉交通秩序有点乱,需要实行交通管制,就让公司公安科 长黄岱打110报警,希望警方增加警力。当时,漏油点路面已经挖开了一个近 3米长、2米宽、2米深的作业坑,路面上的油污已基本清理干净。有一个4人 的抢修队在现场,还有管道科三四个人,青岛站站长和管道工都在,还有一些 公司内部的消防员。后来得知,我们系统一共有21个人在现场。
三、伤亡统计 据最新统计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输油管线泄漏爆燃已造成55人死 亡,,失踪9人,受伤166人。
第二部分: 启示 一、事件原因深度分析
一)事件性质: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由安监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环保 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山东省政府及其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下设技术 组、管理组、综合组,并且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调查。 据初步调查:这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
二、事件处理 4、事件救援 根据现场进一步搜救和卫生部门报告,截至目前,青岛开发区管线泄露起火, 已造成35人死亡、166人受伤。伤员已得到全力救治。 据青医附院黄岛分院一名负责组织救治的工作人员通报,该院已接收48名伤员, 其中一人死亡,五人重伤,仍有伤员被陆续送往医院。青医附院从总院调动20 名医生赶往黄岛分院。 5、追究责任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25日召开全体会议,会上,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青 岛输油管道泄漏爆炸被定性为重大责任事故,企业和当地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 任。 杨栋梁要求立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专项整治,彻查事故直接 原因和管理问题,给社会、遇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一个真诚负责的交代。

黄岛油库8.12特大火灾事故分析

黄岛油库8.12特大火灾事故分析

黄岛油库8.12特大火灾事故分析作者:佚名来源:转载发布时间:2008-5-9 23:18:04减小字体增大字体轻轻一点,立刻拥有一本安全工具书!收藏本篇文章,方便以后查看1 事故概况黄岛油库区始建于1973年,胜利油田开采出的原油经东(营)黄(岛)长管输线输送到黄岛油库后,由青岛港务局油码头装船运往各地.黄岛油库原油储存能力76万立方米,成品油储存能力约6万立方米,是我国三大海港输油专用码头之一.1989年8月12日9时55分,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胜利输油公司黄岛油库老罐区, 2.3万立方米原油储量的5号混凝土油罐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小时,烧掉原油4万多立方米,占地250亩的老罐区和生产区的设施全部烧毁,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 40万元.在灭火抢险中,10辆消防车被烧毁,19人牺牲,100多人受伤.其中公安消防人员牺牲14人,负伤85人.8月12日9时55分,2.3万立方米原油储量的5号混凝土油罐突然爆炸起火.到下午2时35分,青岛地区西北风,风力增至4级以上,几百米高的火焰向东南方向倾斜.燃烧了4个多小时,5号罐里的原油随着轻油馏份的蒸发燃烧,形成速度大约每小时1.5米,温度为15 0~300~C的热波向油层下部传递.当热波传至油罐底部的水层时,罐底部的积水,原油中的乳化水以及灭火时泡沫中的水汽化,使原油猛烈沸溢,喷向空中,撤落四周地面.下午3时左右,喷溅的油火点燃了位于东南方向相距5号油罐37米处的另一座相同结构的4号油罐顶部的泄漏油气层,引起爆炸.炸飞的4号罐顶混凝土碎块将相邻30米处的1号,2号和3号金属油罐顶部震裂,造成油气外漏.约1分钟后,5号罐喷溅的油火又先后点燃了3号,2号和l号油罐的外漏油气,引起爆燃,整个老罐区陷入一片火海.失控的外溢原油象火山喷发出的岩浆,在地面上四处流淌..大火分成三股,一部分油火翻过5号罐北侧1米高的矮墙,进入储油规模为30万立方米全套引进日本工艺装备的新罐区的1号,2号,6号浮顶式金属罐的四周.烈焰和浓烟烧黑3罐壁,其中2号罐壁隔热钢板很快被烧红.另一部分油火沿着地下管沟流淌,汇同输油管网外溢原油形成地下火网.还有一都分油火向北,从生产区的消防泵房一直烧到车库,化验室和锅炉房,向东从变电站一直引烧到装船泵房,计量站,加热炉.火海席卷着整个生产区,东路,北路的两路油火汇合成一路,烧过油库1号大门,沿着新港公路向位于低处的黄岛油港烧去.大火殃及青岛化工进出口黄岛分公司,航务二公司四处,黄岛商检局,管道局仓库和建港指挥部仓库等单位.18时左右,部分外溢原油沿着地面管沟,低洼路面流入胶州湾.大约600吨油水在胶州湾海面形成几条十几海里长,几百米宽的污染带,造成胶州湾有史以来最严重的海洋污染.事故发生后,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全力投入抢险灭火的战斗.枉大火迅速蔓延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起震惊全国的特大恶性事故给予了极大关注.江泽民总书记先后三次打电话向青岛市人民政府询问灾情.李鹏总理于13日11时乘飞机赶赴青岛,亲临火灾现场视察指导救灾.李鹏总理指出:"要千方百计把火情控制住,一定要防止大火蔓延,确保整个油港的安全."山东省和青岛市的负责同志及时赶赴火场进行了正确的指挥.青岛市全力投入灭火战斗,党政军民一万余人全力以赴抢险救灾,山东省各地市,胜利油田,齐鲁石化公司的公安消防部门,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及部分企业消防队,共出动消防干警1000多人,消防车147辆.黄岛区组织了几千人的抢救突击队,出动各种船只10艘.在国务院的统一组织下,全国各地紧急调运了153吨泡沫灭火液及干粉.北海舰队也派出消防救生船和水上飞机,直升飞机参与灭火,抢运伤员.经过5天5夜浴血奋战,13日11时火势得到控制,14日19时大火扑灭,16日18时油区内的残火,地沟暗火全部熄灭,黄岛灭火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与火魔搏斗中,灭火人员团结战斗,勇往直前,经受住浓烟烈火的考验,涌现出许许多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他们用生命和鲜血保卫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表现了大无畏的英雄主义精神和满腔的爱祖国,爱人民的热情.2 事故原因及分析黄岛油库特大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非金属油罐本身存在的缺陷,遭受对地雷击产生感应火花而引爆油气.事故发生后,4号,5号两座半地下混凝土石壁油罐烧塌,1号,2号,3号拱顶金属油罐烧塌,给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带来很大困难.在排除人为破坏,明火作业i静电引爆等因素和实测避雷针接地良好的基础上.根据当时的气象情况和有关人员的证词(当时,青岛地区为雷雨天气),经过深入调查和科学论证,事故原因的焦点集中在雷击的形式上.混凝土油罐遭受雷击引爆的形式主要有六种:一是球雷雷击;二是直击避雷针感应电压产生火花;三是雷电直接燃爆油气;四是空中雷放电引起感应电压产生火花;五是绕击雷直击;六是罐区周围对地雷击感应电压产生火花.经过对以上雷击形式的勘察取证,综合分析,5号油罐爆炸起火的原因,排除了前4种雷击形式;第5种雷击形成可能性极小,理由是:绕击雷绕击率在平地是0.4%,山地是1%,概率很小;绕击雷的特征是小雷绕击,避雷针越高绕击的可能性越大.当时青岛地区的雷电强度属中等强度,5号罐的避雷针高度为30米,属较低的,故绕击的可能性不大;经现场发掘和清查,罐体上未找到雷击痕迹.因此绕击雷也可以排除.事故原因极大可能是由于该库区遭受对地雷击产生感应火花而引爆油气.根据是:(1)8月12日9时55分左右,有6人从不同地点目击,5号油罐起火前,在该区域有对地雷击.(2)中国科学院空间中心测得,当时该地区曾有过二三次落地雷,最大一次电流104安培.(3)5号油罐的罐体结构及罐顶设施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预制板裂缝和保护层脱落,使钢筋外露.罐顶部防感应雷屏蔽网连接处均用铁卡压固.油品取样孔采用九层铁丝网覆盖.5号罐体中钢筋及金属部件的电气连接不可靠的地方颇多,均有因感应电压而产生火花放电的可能性.(4)根据电气原理,50~60米以外的天空或地面雷感应,可使电气设施100~200毫米的间隙放电.从5号油罐的金属间隙看,在周围几百米内有对地的雷击时,只要有几百伏的感应电压就可以产生火花放电.(5)5号油罐自8月12日凌晨2时起到9时55分起火时,一直在进油,共输入1.5万立方米原油.与此同时,必然向罐顶周围排放同等体积的油气,使罐外顶部形成一层达到爆炸极限范围的油气层.此外,根据油气分层原理,罐内大部分空间的油气虽处于爆炸上限,但由于油气分布不均匀,通气孔及罐体裂缝处的油气浓度较低,仍处于爆炸极限范围.除上述直接原因之外,要从更深层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防患于未然.(1)黄岛油库区储油规模过大,生产布局不合理.黄岛面积仅5·33平方公里,却有黄岛油库和青岛港务局油港两家油库区分布在不到1.5平方公里的坡地上.早在1975年就形成了34.1万立方米的储油规模.但1983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下达指标和投资,使黄岛储油规模达到出事前的76万立方米,从而形成油库区相连,罐群密集的布局.黄岛油库老罐区5座油罐建在半山坡上,输油生产区建在近邻的山脚下.这种设计只考虑利用自然高度差输油节省电力,而忽视了消防安全要求,影响对油罐的观察巡视.而且一旦发生爆炸火灾,首先殃及生产区,必遭灭顶之灾.这不仅给黄岛油库区的自身安全留下长期隐患,还对胶州湾的安全构成了永久性的威胁.(2)混凝土油罐先天不足,固有缺陷不易整改.黄岛油库4号,5号混凝土油罐始建于1 973年.当时我国缺乏钢材,是在战备思想指导下,边设计,边施工,边投产的产物j这种混凝土油罐内部钢筋错综复杂·透光孔,油气呼吸孔,消防管线等金属部件布满罐顶.在使用一定年限以后,混凝土保护层脱落,钢筋外露,在钢筋的捆绑处,间断处易受雷电感应,极易产生放电火花;如遇周围油气在爆炸极限内,则会引起爆炸.混凝土油罐体极不严密,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罐顶预制拱板产生裂缝,形成纵横交错的油气外泄孔隙.混凝土油罐多为常压油罐,罐顶因受承压能力的限制,需设通气孔泄压,通气孑L直通大气,在罐顶周围经常散发油气,形成油气层,是一种潜在的危险因素.(3)混凝土油罐只重储油功能,大多数因陋就简,忽视消防安全和防雷避雷设计,安全系数低,极易遭雷击.1985年7月15日.黄岛油库4号混凝土油罐遭雷击起火后,为了吸取教训,分别在4号,5号混凝土油罐四周各架了4座30米高的避雷针,罐顶部装设了防感应雷屏蔽网,因油罐正处在使用状态,网格连接处无法进行焊接,均用铁卡压接.这次勘察发现,大多数压固点锈蚀严重.经测量一个大火烧过的压固点,电阻值高达1.56欧姆,远远大于0.03欧姆规定值.(4)消防设计错误,设施落后,力量不足,管理工作跟不上.黄岛油库是消防重点保卫单位,实施了以油罐上装设固定式消防设施为主,两辆泡沫消防车,一辆水罐车为辅的消防备战体系.5号混凝土油罐的消防系统,为一台每小时流量900吨,压力8公斤的泡沫泵和装在罐顶上的4排共计20个泡沫自动发生器.这次事故发生时,油库消防队冲到罐边,用了不到10分钟,刚刚爆燃的原油火势不大,淡蓝色的火焰在油面上跳跃,这是及时组织灭火施救的好时机.然而装设在罐顶上的消防设施因平时检查维护困难,不能定期做性能喷射试验,事到临头时不能使用.油库自身的泡沫消防车救急不救火,开上去的一辆泡沫消防车面对不太大的火势,也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库区油罐间的消防通道是路面狭窄,坎坷不平的山坡道,且为无环形道路,消防车没有掉头回旋余地,阻碍了集中优势使用消防车抢险灭火的可能性.油库原有35名消防队员,其中24人为农民临时合同工,由于缺乏必要的培训,技术素质差,在7月12日有12人自行离库返乡,致使油库消防人员严重缺编.(5)油库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不少漏洞.自1975年以来,该库已发生雷击,跑油,着火事故多起,幸亏发现及时,才未酿成严重后果.原石油部1988年3月5日发布了《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而黄岛油库上级主管单位胜利输油公司安全科没有将该规定下发给黄岛油库.这次事故发生前的几小时雷雨期间,油库一直在输油,外泄的油气加剧了雷击起火的危险性.油库1号,2号,3号金属油罐设计时,是5000立方米,而在施工阶段,仅凭胜利油田一位领导的个人意志,就在原设计罐址上改建成l万立方米的罐.这样,实际罐间距只有11.3米,远远小于安全防火规定间距33米.青岛市公安局十几年来曾4次下达火险隐盅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停用中间的2号罐.但直到这次事故发生时,始终没有停用2号罐.此外,对职工要求不严格,工人劳动纪律松弛,违纪现象时有发生.8月12日上午雷雨时,值班消防人员无人在岗位上巡查,而是在室内打扑克,看电视.事故发生时,自救能力差,配合协助公安消防灭火不得力.3 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对于这场特大火灾事故,李鹏总理指示:"需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要实事求是,举一反三,以这次事故作为改进油库区安全生产的可以借鉴的反面教材."应从以下几方面采取措施:(1)各类油品企业及其上级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领导在指导思想上,工作安排上和资金使用上要把防雷,防爆,防火工作放在头等重要位置,要建立健全针对性强,防范措施可行,确实解决问题的规章制度.(2)对油品储,运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决策时,应当对包括社会环境,安全消防在内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论证和评价,要坚决实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制度.切不可只顾生产,不要安全.(3)充实和完善《石油设计规范》和《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严格保证工程质量,把隐患消灭在投产之前.(4)逐步淘汰非金属油罐,今后不再建造此类油罐.对尚在使用的非金属油罐,研究和采取较可靠的防范措施.提高对感应雷电的屏蔽能力,减少油气泄漏.同时,组织力量对其进行技术鉴定,明确规定大修周期和报废年限,划分危险等级,分期分批停用报废.(5)研究改进现有油库区防雷,防火,防地震,防污染系统;采用新技术,高技术,建立自动检测报警联防网络,提高油库自防自救能力.(6)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对随时可能发生的重大爆炸火灾事故,增强应变能力,制订必要的消防,抢救,疏散,撤离的安全预案,提高事故应急能力.4 事故有关人员的处理(1)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局长吕某给予记大过处分.(2)管道局所属胜利输油公司经理楚某给予记大过处分.(3)管道局所属胜利输油公司安全监察科科长孙某给予警告处分.(4)管道局所属胜利输油公司副经理,兼黄岛油库主任张某,对安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考虑他在灭火抢险中,能奋不顾身,负伤后仍坚持指挥,积极组织恢复生产工作,可免予处分,但应作出深刻检查.。

青岛市黄岛区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

青岛市黄岛区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

青岛市黄岛区“1·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报告2017年1月9日7时40分许,在青岛市黄岛区昆仑山北路与清水河路“T”形路口处,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55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和《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256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青岛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应急办、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及潍坊市人民政府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责任调查组开展责任调查工作,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了调查。

调查组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检测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涉及车辆、人员、企业及现场道路情况(一)事故涉及车辆、驾驶人情况1.小型轿车及其驾驶人情况(1)车辆情况。

鲁B5PN97小客车,为白色福特翼博,登记车主为管明清,登记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龙斗山前村6号,登记日期2014年12月23日,检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

该车投有保险,状态正常。

核定载客5人,事发时实际载客4人。

(2)驾驶人情况。

管明清,男,53岁,青岛市黄岛区龙斗山前村人,户籍所在地:青岛市黄岛区龙斗山前村,鲁B5PN97小客车驾驶人,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时间:2014年12月15日,驾驶证有效期始:2014年12月15日,驾驶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5日,审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15日,领取驾驶证所在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驶证状态为正常。

2.重型半挂牵引车及其驾驶人情况(1)车辆情况。

鲁GA6720(鲁GW601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车主为山东惠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所有,非挂靠。

港口石化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港口石化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港口石化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港口石化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尊敬的领导:根据近期发生在港口石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我整理了相关报告,以便向您汇报。

事故发生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下午2点,地点是港口石化企业A区的化工车间。

当时,该车间正在进行一次危险化学品储存罐的搬迁工作。

事故原因分析显示,事故是由于操作人员未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以及设备老化导致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处理所致。

事故的直接影响是,一储存罐在搬迁过程中发生意外倾斜,导致内部的危险化学品泄漏。

泄漏物质是一种高度腐蚀性的酸类化学品,对人体和环境具有严重的危害。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了紧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了紧急疏散,并在事故现场进行了快速处置。

经过紧急处理,泄漏物质得到了有效控制,并未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事故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

事故现场有3名操作人员被化学品溅到,其中1人受伤较为严重,已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另外,事故造成的储存罐损毁,估计需要耗费巨额费用进行修复或更换。

此外,事故也对企业形象和信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事故的原因主要可以归结为人为因素和设备老化。

在事故发生时,操作人员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且没有留意到储存罐的老化情况。

此外,该储存罐的设备老化程度较高,企业在设备维护和检修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根据事故的教训和经验,我们进行了以下改进措施的建议:首先,加强安全意识培训。

企业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规程的遵守意识,确保操作人员在工作中能高度重视安全。

其次,加强设备巡检和维护。

企业将提高日常设备的巡检频率,并加强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

对老化设备将进行及时更换或修复,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最后,完善应急预案和处置能力。

企业将针对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演练。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提高事故处理的应变能力。

在此次事故中,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黄岛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述黄岛火灾事故发生于20XX年X月X日晚X时许,事发地点为黄岛区XX路XX号大厦。

据初步调查,火灾导致XX人死亡,XX人受伤,损失数以百万计。

二、事故原因2.1 火灾发生前的情况20XX年X月X日晚X时许,大厦内的居民们正常生活,楼道内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当时气温较高,大厦内部通风不畅,部分住户打开了窗户通风散热。

2.2 火灾发生过程据事故现场居民反映,火灾发生时他们发现楼梯间内有浓烟冒出,随后迅速有火焰蔓延。

居民们纷纷逃生,有的选择逃到楼顶等待救援,有的选择跳窗逃生。

2.3 火灾原因初步分析经初步分析,火灾起因可能是大厦内一户居民在使用明火时不慎引发的。

居民利用明火进行烹饪时或者使用燃气热水器等明火设备时,一旦操作不当或设备故障都有可能引发火灾。

另外,大厦整体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疏散指示标识等方面也有待调查,是否存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或存在安全隐患值得深入调查。

三、事故影响3.1 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导致了XX人死亡,XX人受伤,其中重伤XX人,轻伤XX人。

3.2 财产损失交警部门初步测算,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高达数百万元,包括大厦内的房屋、家具、日用品等财产。

3.3 社会舆论影响火灾事故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舆论讨论。

人们纷纷围绕火灾事故发表观点,呼吁相关部门认真调查,并对类似情况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四、事故处理4.1 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后,当地消防部门紧急出动,展开救援工作。

消防官兵迅速赶赴现场,进行火场灭火和人员救助工作。

同时,当地医疗机构也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前往现场,对受伤者进行紧急救治和转运。

4.2 处理善后事宜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事故的善后工作也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他们在做好人员伤亡救治的同时,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展开事故原因的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

五、事故原因调查5.1 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和取证。

黄岛区青岛成邦船舶工程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青岛成邦船舶工程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青岛成邦船舶工程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黄岛区“8·5”青岛成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8月5日,青岛成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在黄岛区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2号船坞进行清砂作业时,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开发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发包单位概况青岛北海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船重工”),注册成立于2002年1月4日,法定代表人陈埥,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东路369号,注册资本188070万元。

主要从事船舶制造、船舶修理、玻璃钢艇制造、玻璃钢制品制造、船用甲板机械制造安装、非标准机械设备制造、海上平台制造修理、金属机构桥架罐制造、机械加工、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

(二)承包方情况青岛成邦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邦船舶公司”),注册成立于2010年3月4日,法定代表人张成邦,总经理张成建,注册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东路359号1074室,注册资本180万元。

主要从事船舶工程施工、海洋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脚手架工程施工、涂装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装饰装潢工程施工、铜渣砂的加工与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维修、保洁服务(不含高处作业)、销售船舶设备及钢材电子产品,此次事故是成邦船舶公司在做船坞保洁时发生的。

黄岛区江苏地基工程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江苏地基工程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黄岛区江苏地基工程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黄岛区“9·29”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9月29日16时许,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循环经济区青岛特种钢铁有限公司施工作业现场,发生一起挖掘机铲斗伤人事故,造成一名工人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总工会和董家口循环经济区管委等部门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及工程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二)工程发包情况及安全管理情况1、工程发包情况:2、安全管理情况:青钢公司与江苏地基公司、江西地建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分别签订了《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约定由承建方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青钢公司对承建方安全管理和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按照协议要求,青钢公司在施工前进行了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佩戴、施工现场注意事项、严防漏电等进行了交底工作。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救援情况9月29日下午,江西地建公司打桩机喷浆观察员张士明到其打桩机南侧10米远的三标段一石子堆上(不平整,其躺处距地面约1.5米,南侧距地面约2米)半躺观察公司的打桩机喷浆情况。

叉车事故调查报告

叉车事故调查报告

叉车事故调查报告篇一:许小明叉车事故报告叉车事故报告一( 事故经过2014年10月日~锅炉房许小明操作号叉车行至车间过道处与送货的大货车发生刮擦~导致货车倒车镜损坏~直接损失800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1.车速过快~许小明操作叉车未保持足够安全间距,2.叉车操作人安全操作意识不强,3.管理工作力度不够。

三(处理结果1.叉车操作人许小明承担损失300元,2(叉车操作人的管理责任人郑祖平承担管理责任~绩效考核100元。

企管部2014.10.25篇二:叉车事故案例及分析叉车事故案例汇编事故的原因在事后听起来全都觉得确实是不应该的。

不过~事故往往就在总觉得不会发生时、意想不到的场所、意想不到的时候发生。

在此~通过事故举例~简单说明意外事故是如何发生的。

同时从叉车构造以及人类心理侧面探讨事故发生的原理~并思考预测危险的方法。

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有问题”~这种侥幸心理正是事故的元凶。

不怕麻烦~理所当然地做好应该做的事~可以预防很多事故。

事故举例一:无驾驶资格驾驶员,无证操作,急转弯时翻倒~死亡事故状况:平时的驾驶员没来上班~空出1辆叉车~某无驾驶资格证人员根据自己的判断驾驶该车。

装载着托盘行驶到90m左右的转弯处~在急转弯时叉车翻倒。

当时~头部猛装到顶部护板的角钢上~又被甩到混凝土路面上~倒下后被压在叉车下面~造成死亡。

事故原因:1、无驾驶资格驾驶叉车,2、行驶速度过快~拐弯时急转弯,3、钥匙没有拔下~管理疏忽。

事故对策:1、叉车的小转弯机动性比轿车好~因此在转弯时应降低速度,2、叉车必须只限于持有驾照,特种作业许可证,的人驾驶,3、妥善管理叉车~务必注意不要忘记拔下钥匙。

事故举例二:人站在叉车上以平衡重量~摔落。

事故状况叉车叉起堆有货物的托盘,3.39吨,欲行驶时~因货物超重~车体后部翘起。

为了保持平衡~附件的3名作业人员站到车体后部。

行驶了一会后停下来升起货物时~后部突然翘起~3人摔落。

货物从失去平衡的叉车上落下~恢复平衡的叉车左后轮压到1人的胸膛上~造成死亡。

中石化黄岛1122事故分析和反思

中石化黄岛1122事故分析和反思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原油泄漏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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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前现场作业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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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作业不规范; § 部分人员连安全帽都没带; § 非防爆机具; § 个体防护装备:非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 § 现场没有看到可燃气体浓度监测设备; § 使用手机等非防爆设备; § 现场消防监护力量不足,仅有干粉灭火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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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黄输油管道于1985年建设,1986年7月投 入运行,起自山东省东营市东营首站,止于开 发区黄岛油库。设计输油能力2000万吨/年, 设计压力6.27兆帕。管道全长248.5公里,管径 711毫米,材料为API5LX-60直缝焊接钢管。 管道外壁采用石油沥青布防腐,外加电流阴极 保护。2019年10月改由黄岛油库至东营首站反 向输送,输油能力100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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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丽东化工厂工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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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爆炸后的应急救援过程 接到事故报告后,中国石化立即在现场成立指挥部,迅速启 动一级应急响应。 紧急调派青岛炼化、青岛石化、齐鲁石化和胜利油田等驻鲁 直属企业的应急救援力量奔赴现场,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开展消 防灭火、搜救掩护、气体检测、溢油回收等任务。 共调集24台应急消防车辆、142名消防指战员、5支工程抢 险队伍近600人参与现场抢险,3艘海上清污船近100人参与海 上清理。 为防止剩余可燃气体再次爆炸,引发次生灾害,组织专业检 测人员,连续开展现场气体检测,累计检测2021处,发现危险 部位14 处,及时提出了安全排险措施并及时组织消除危险。

1989年青岛黄岛油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1989年青岛黄岛油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1989年青岛黄岛油库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设施与主体⼯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同时投产的制度。

切不可只
顾⽣产,不要安全。

③充实和完善《⽯油设计规范》和《⽯油⾃然⽓钻井、开发、储
运防⽕防爆安全治理规定》,严格保证⼯程质量,把隐患消灭在投产
之前。

④逐步淘汰⾮⾦属油罐,今后不再建造此类油罐。

对尚在使⽤的
⾮⾦属油罐,研究和采取较可靠的防范措施。

进步对感应雷电的屏蔽
能⼒,减少油⽓泄漏。

同时,组织⽓⼒对其进⾏技术鉴定,明确规定
⼤修周期和报废年限,划分危险等级,分期分批停⽤报废。

⑤研究改进现有油库区防雷、防⽕、防地震、防污染系统;采⽤
新技术、⾼技术,建⽴⾃动检测报警连锁⽹络,进步油库⾃防⾃救能
⼒。

⑥强化职⼯安全意识,克服⿇痹思想。

对随时可能发⽣的重⼤爆
炸⽕灾事故,增强应变能⼒,制定必要的消防、抢救、疏散、撤离的
安全预案,进步事故应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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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一般车辆伤害事
故调查报告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黄岛区“6·25”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6月25日,位于黄岛区滨海街道办事处的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一般行业,不含开采)在洗沙场地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90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黄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组成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的通知》(青黄政发〔2013〕63号)文件要求,区安全监管局牵头成立了由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滨海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和调查询问等方式,查清了事故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管理情况
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以下简称“港上石料加工厂”),注册成立于2013年9月12日,注册经营者刘言胜,注册地址为原胶南市世纪大道南侧海西路西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后已到黄岛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营业执照、使用场地进行了备案。

公司主要业务为加工及销售沙、石料,目前该单位有从业人员5人。

港上石料加工厂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督员岗位职责,洗砂机安全操作规程,运输车辆安全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人刘言胜没有参加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不到位,没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并落实现场检查排查等工作。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4年6月25日下午15时15分许,在滨海街道办事处港上石料加工厂内,装载机驾驶员焦学栋在运送石料过程中看到沙筛旁生产经理郭子龙正在疏通下料口,无法继续往沙筛筛网倒料,遂把装载机停在上料仓西侧2-3米的距离,下车趴在上料仓西侧护板上查看情况,焦学栋下车时没有将装载机熄火,也未拉手刹,在其查看过程中,装载机发生溜车,将其顶在沙筛上料仓护板上。

焦学栋随即叫喊,郭子龙听到后赶紧绕过
沙筛上料仓将装载机倒了回去,并跑过去扶着焦学栋拨打了120,后经120急救人员现场抢救无效,焦学栋当场死亡。

(二)现场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作人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接110通知后,区政府党组成员刘元玉,黄岛公安分局、区安全监管局、滨海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并做好现场保护、勘查和证据收集工作。

黄岛公安分局依法对石料厂负责人刘言胜、现场人员郭子龙进行了传唤和询问。

(三)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已责成滨海街道办事处协调港上石料加工厂做好死者善后和家属安抚工作。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焦学栋,男,32岁,原青岛临港经济开发区曹戈庄村人。

(二)直接经济损失约90万元,主要用于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装载机驾驶员焦学栋在运送石料过程中,违反装载机操作规程,在没有熄火、未拉手刹的情况下擅自离开驾驶室,造成装载机溜车将自己顶在沙筛上料仓护板上,造成死亡。

2、间接原因
(1)港上石料加工厂没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及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2)港上石料加工厂虽然制定了运输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但是没有严格落实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无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港上石料加工厂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没有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记录。

(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焦学栋:港上石料加工厂装载机驾驶员,在没有熄火,也未拉手刹的情况下擅自违规离开驾驶室,造成装载机溜车将自己顶在沙筛上料仓护板上并造成死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鉴于焦学栋已死亡,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港上石料加工厂:没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无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及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没有严格落实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无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没有安排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记录。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区安全监管局依据《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今后防范和整改措施
港上石料加工厂和滨海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吸取这次事故教训,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港上石料加工厂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行业标准;要经常组织开展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和安全生产检查,彻底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同时要加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滨海街道办事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覆盖力度,做到不留死角、无缝隙监管。

要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黄岛区“6·25”胶南市港上石料加工厂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组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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