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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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作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推动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学生党员队伍的建设,培养优秀的党员干部,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党员的个性化发展,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员先进性与学生特点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 坚持团结和匡助学生党员,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党员的全面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培养党性意识-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党课学习,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加强对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理解和认同。

-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主题党日、党员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

- 鼓励学生党员参预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

2. 提高理论水平- 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拓宽学生党员的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

- 鼓励学生党员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党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加强组织建设- 完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党员管理制度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组织引导和监督管理。

-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学生党员组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生党员组织的健康发展。

-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与校园其他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参预和发挥作用。

4. 增强实践能力- 组织学生党员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实践项目,培养学生党员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 鼓励学生党员参预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校园活动,提高学生党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和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党员发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依据《党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参照《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第三条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从新生进校开始抓起,按照“公开发展,群众监督,动态管理”的方针,经过努力,逐步建设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学生党员队伍。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除《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四条: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已写入党申请书(字迹清晰,格式正确),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工作,学习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3、以班级为单位推荐为积极分子时间在一年有效期内。

4、培养期间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45%。

第五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队伍建设1、院党委、党支部要在全面分析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那些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及时补充进来,把不适应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的人调整出去。

2、在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下学生可以优先进行考察培养:(1)以身作则,关心同学,热情为他人服务,担任一定工作的学生干部。

(2)受到校,院级表彰的学生。

(3)积极参加省、市、校级竞赛,并在其中取得较好成绩。

第三章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第六条发展对象名额的分配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全年党员发展计划数,结合各年级、各支部人数比例、党员人数、积极分子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各支部发展名额。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一、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学生党员发展标准是指学生党员在党的发展过程中需要达到的一系列要求和标准。

根据党的有关文件和指导意见,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思想政治表现:学生党员应具备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热爱党和人民,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

2.学习成绩:学生党员应在学习上表现出色,取得优秀的学业成绩,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3.组织关系: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安排。

4.社会实践:学生党员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贡献。

5.道德品质:学生党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到言行一致、诚实守信。

二、学生党员发展流程学生党员的发展流程是指学生党员从入党申请到正式成为党员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一般而言,学生党员的发展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入党申请:学生党员发展的第一步是提交入党申请。

学生党员应在学校党组织指导下填写入党申请表,并提交个人的思想汇报和党风廉政承诺书。

2.预备党员:入党申请被学校党组织接受后,学生党员将成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需要参加党的理论学习,参加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期。

3.发展对象:在考察期结束后,学生党员可以成为发展对象。

学生党员需要参加党的培训和教育,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纪律,同时进行为期一年的发展对象期。

4.正式党员:发展对象期满后,学生党员可以成为正式党员。

学生党员需要参加党的入党宣誓仪式,并正式加入党的组织,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总结: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旨在引导学生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党性和道德品质,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学生党员应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在高校和中小学等教育机构中,针对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细则,包括目标、任务、内容和流程等方面的要求。

二、目标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和发展优秀的学生党员,使其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具体目标包括:1. 培养学生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其党员意识和党员责任感;2. 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提高其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3. 培养学生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其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合作能力;4. 培养学生党员的实践能力,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任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党员发展规划和学生党员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包括:1. 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数量和质量;2. 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3.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生活,提高其组织观念和纪律性;4. 加强学生党员的实践锻炼,提高其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四、内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党员发展宣传教育:通过组织党课、党员培训等形式,宣传党的理论和政策,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

2. 党员组织生活: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党员活动日等活动,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提高组织纪律性。

3. 党员实践锻炼:组织党员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党员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4. 党员发展考核:对学生党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帮助和指导。

五、流程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入党申请: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并填写个人基本情况表。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经过党支部的审查和培养,符合条件的学生将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接受一定的培训和考核。

3. 党员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和教育后,参加党的预备党员培训,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发展党员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和政治审查,把有一定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发展党员要以“一线、一流、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

3、发展党员要注重理论培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

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书面测试。

因特殊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其学习指定的内容,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或测试成绩较低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党员要广泛开展民主评议,严把推荐关。

党支部每年要定期召开党员、群众等“推优”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依据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民主测评推荐情况,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5、发展党员要认真落实谈话制。

被党支部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书记要进行谈话,了解其对党的基本知识、根本宗旨、基本路线的掌握情况。

被吸收为预备党员后,校党委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要确定专人同本人再进行谈话。

6、发展党员要严格进行预审。

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对重点培养的对象,党支部要形成严肃的政审材料和汇报材料,并经处党总支审核把关后,报校党委办公室预审。

校属二个党总支所属党支部讨论发展党员须上报党总支进行审议。

7、发展党员要坚持公开透明。

要加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力度,被列为发展对象和新接收的预备党员人选,都要经“入党积极分子、入党、转正”三次公示,分别在所在单位(部门)群众和党员中进行公示,做到发展吸收党员条件公开、发展程序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

8、发展党员要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程序:一、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高校大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第三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突击发展,严防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申请人的教育引导第四条党员发展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总支或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学生党支部在系党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党总支应通过举办二级党校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师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传播党的知识,提高其对党的认识,引导其中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第六条申请书的提出及基本要求。

教职工和学生应向所在单位(班级)的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

入党申请书应反映申请人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了解,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信念,对共产主义事业有必胜的信心,应体现出高等院校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

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一般应在15天内指派专人与入党申请人谈话。

谈话的主要内容是: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入党动机,予以鼓励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

第七条党组织要对入党申请人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帮助和引导。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八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入党申请书者,是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础人选。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要求及程序是:(一)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满一季度且各方面表现优秀者,经团组织推荐,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预备人选。

(二)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拟定人选名单。

(三)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四)公示结束后,党支部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对群众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其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对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针对大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旨在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发展对象1. 在校学生党员:指已经入党的在校学生。

2. 豫备党员:指已经通过豫备党员培养教育的在校学生。

三、发展流程1. 入党申请:在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党员的入党申请。

学生党员应向所在学校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书,并提交个人的入党思想汇报和党内推荐人的意见。

2. 入党积极份子培养:根据入党申请的情况,学校党委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党员进行培养。

培养期间,学生党员需要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通过考试。

3. 豫备党员培养:经过入党积极份子培养后,学生党员将进入豫备党员阶段。

在此期间,学生党员需要参加豫备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史,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豫备党员考核。

4. 正式党员发展:豫备党员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后,将进入正式党员发展阶段。

学校党委将根据豫备党员的表现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为正式党员。

四、发展标准1. 入党申请标准:学生党员的入党申请应符合党章和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个人的入党思想汇报应真实、深入、具体,党内推荐人的意见应真实、客观、有针对性。

2. 入党积极份子标准:入党积极份子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党和人民,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 豫备党员标准:豫备党员应在入党积极份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史,熟悉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工作方法,具备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

4. 正式党员标准:正式党员应在豫备党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觉悟,具备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在党的各项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发展工作的保障措施1. 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应加强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高校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央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一年级到二年级上学期,每班都有党员;二年级到三年级上学期,每班建立党小组;三年级到四年级,有3名以上(含3名)正式党员的班级及时建立党支部”的目标,做到均衡健康发展。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重点抓好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加强实践锻炼、严格入党程序等重要环节,防止降低标准,反对相互攀比,确保新党员质量。

第四条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紧抓好。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第五条党支部要及时指导有入党愿望的学生写好《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为什么要求入党?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历程(家庭主要成员与社会环境对自己的影响)和思想、工作、学习、守纪等方面的表现及存在的主要缺点。

3、争取入党的决心和措施。

《入党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联系本人思想实际,不要空洞的议论和表态,争取入党的措施要具可操作性。

第六条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1、自愿申请入党,入党愿望较强烈。

2、关心时事政治,认真学习党的章程,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3、关心集体,有奉献精神,认真负责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党建工作手册

党建工作手册
一、思想政治觉悟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为满一年以上(大一除外),经过初级党校、中级党校以及高级党校培训且毕业者。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定期递交思想汇报(经过支部培养一年以上,思想汇报不少于四份)。
3、政治立场坚定,能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始终自觉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自己的思想。
4、入党动机纯正。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相关理论。
2、各个时期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代表大会精神思想。
3、理论联系实际讨论新形势下马列主义中国化的表现。
4、各马列小组共同编写《开拓》,汇集学习成果。
中级党校是学院党委针对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开设的培训学校,中级党校以“三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为主线,以期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坚定的信念。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教育。
一、推优的基本要求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信念坚定,对党的理论和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2、思想要求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动机纯正,能够坚持为集体和同学服务。
3、在学风建设、社会实践、文明宿舍以及各项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党外群众测评满意率超过80%。
六、严于律己,组织纪律观念强
1、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了解党的组织纪律,能以党的组织纪律要求自己。
3、不为入党而拉选票、搞小团体、小宗派。
七、为人乐观、豁达,坦诚
1、具有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做人态度。

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实施细则为保证我院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在推优入党过程中,学生党员发展对象除了符合《党章》和《XX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外,还需符合以下标准:一、党员发展标准(一)基本标准1、党员评议和班级评议较好;2、党校结业成绩达到合格;3、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4、所修课程(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各科必须合格;5、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6、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二)分年级细化标准1、一年级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2、二年级成绩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10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15名;(3)、英语须过四级;3、三年级成绩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15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20名;(3)、英语须过四级;4、四年级成绩标准:(1)、学习成绩班级前20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25名;(3)、英语须过四级;(三)、优先考虑条件1、获党校优秀学员等优秀个人荣誉称号;2、组织参加活动、获校级以上奖励;3、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4、学生工作能力突出;5、思想汇报量多、质高;6、英语四级过600分、六级分数较高(针对大二以上年级);7、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

(四)、一票否决制1、必修课程出现挂课情况;2、严重违反校级、院级规章制度,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3、英语四级未通过(针对大二以上年级)。

二、预备党员按期转正条件(一)、高中阶段成为预备党员的学生转正,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习成绩班级前10名;2、综合测评班级前12名;3、思想汇报每季度一篇;4、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5、积极参加“五导”帮扶工程。

(二)、大学阶段成为预备党员的学生转正,应具备以下条件1、保持积极的学习状态和良好的学习成绩;2、积极加强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完成高质量的思想汇报;3、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活动;4、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和“五导”学习帮扶工程。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在高校、中学等教育机构中,对学生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纪律观念,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

二、目标1. 培养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其成为德才兼备、知行合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2. 强化学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党员的组织认同感和责任感。

3. 培养学生党员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提高其组织动员和群众工作能力。

三、内容1. 党课教育学生党员应每学期参加一定学时的党课教育,内容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党课教育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2. 实践锻炼学生党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

通过实践锻炼,学生党员能够增强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主题党日等活动。

通过组织生活,学生党员能够增强党性修养,加强集体意识,共同探讨学习党的理论和政策。

4. 考核评议学生党员应按规定参加党组织的考核评议工作。

考核评议内容包括学习成绩、思想表现、组织纪律等方面。

考核评议结果将作为学生党员是否继续留党的重要依据。

四、要求1. 学生党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忠诚党的事业。

2. 学生党员应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和安排,积极履行党员义务。

3. 学生党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良好的学生党员形象。

4. 学生党员应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注重学习,关心国家大事,关心社会热点问题。

五、管理措施1. 学校党委应建立健全学生党员管理制度,明确学生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和流程。

2. 学校党委应加强对学生党员的培养和教育,定期开展党课教育和组织生活,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实践平台。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1. 引言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党在高校中加强组织建设、培养优秀党员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目标与原则2.1 目标提高学生党员的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性和服务意识,推动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和社会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2 原则2.2.1 党委领导、学生党支部组织实施;2.2.2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2.2.3 坚持思想政治教育与组织生活相结合;2.2.4 实行分类指导,因材施教。

3. 学生党员发展的程序3.1 入党申请3.1.1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由学生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学生党员候选人应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

3.1.2 入党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入党动机、政治表现、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介绍。

3.2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3.2.1 学生党支部根据入党申请书和个人表现,经过组织评议,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2.2 入党积极分子的评议应当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质性评价。

3.3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3.3.1 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性修养和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3.3.2 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学生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3.4 发展对象的确定3.4.1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由学生党支部组织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发展对象。

3.4.2 发展对象的考察应当全面、客观、公正,注重实践表现和党性修养的评价。

3.5 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3.5.1 发展对象应参加党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组织纪律性的培养。

3.5.2 发展对象应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内法规。

3.6 党员的确定3.6.1 发展对象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教育后,由学生党支部组织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为党员。

3.6.2 党员的确定应当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要求进行,注重政治表现和组织观察的评价。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一、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作为学生党员,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才能被接受并发展为党员。

以下是学生党员发展的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标准: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热爱党和人民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积极参与党组织的活动。

2.学习成绩标准:在学业上要有一定的优势,成绩优秀,学习态度端正,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

3.社会实践标准: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4.团结协作标准: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和谐相处,善于倾听他人意见,能够主动参与集体活动。

5.道德品质标准: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

二、学生党员发展流程学生党员的发展流程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入党申请阶段:学生党员发展的第一步是向所在学校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个人发展党员的理由和个人的奋斗目标等内容。

2.培养教育阶段:入党申请被受理后,学生党员需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培养教育活动。

这些活动包括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进行党性教育等。

3.发展对象阶段:在完成培养教育后,学生党员将成为党的发展对象。

党组织将对发展对象进行一段时间的观察考察,了解其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

4.预备党员阶段: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后,符合条件的学生党员将被确定为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需要参加预备党员培训,进行预备党员的组织生活和党性教育。

5.正式党员阶段:预备党员经过一段时间的预备期后,经过组织批准,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

正式党员要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总结: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是确保学生党员发展健康有序的重要依据。

学生党员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团结协作和道德品质。

而学生党员的发展流程则包括入党申请、培养教育、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等阶段。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和目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在培养和发展学生党员方面的重要工作之一。

本细则的制定旨在规范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提高学生党员队伍的质量和水平,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二、学生党员发展流程1. 入党申请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提交入党申请。

学生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在线提交申请表格的方式向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入党申请。

申请表格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入党动机和个人发展计划等内容。

2.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会对入党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根据入党条件和标准,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将接受为期一年的培养教育,包括理论学习、实践锻炼和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3. 入党宣誓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后,需进行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宣誓是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标志着学生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入党宣誓仪式应庄重严肃,充分体现党的纪律和党员的责任。

4. 党课学习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持续性任务是党课学习。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党课学习,内容包括党的理论知识、党史、党章等方面的内容。

党课学习可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学生党员的学习效果。

5. 实践锻炼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实践锻炼。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

通过实践锻炼,学生党员将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和事业打下坚实基础。

6. 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组织生活。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定期组织学生党员进行党员大会、支部会议等组织生活活动。

组织生活是学生党员进行思想交流、问题讨论和集体决策的重要平台,通过组织生活,学生党员将增强集体意识和组织纪律。

7. 考核评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最后一步是考核评议。

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将对学生党员的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包括学习成绩、实践表现、组织生活等方面的内容。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

学生党员发展标准和发展流程一、学生党员发展标准1.思想政治表现标准学生党员应坚定信仰,热爱祖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学习成绩要求学生党员应严格要求自己的学习,成绩稳步提高,课程合格率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并在学校的各种学术活动中表现出色。

3.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学生党员应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服务、社会调查、实习实训等,通过实践锻炼,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4.道德品质要求学生党员应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交能力。

5.组织关系要求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党组织的形象,履行党员义务,保持良好的党性修养。

二、学生党员发展流程1.入党申请学生党员发展的第一步是提交入党申请。

学生党员候选人应填写入党申请书,详细陈述自己的个人情况、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经历等,并由班级党支部组织进行初步审核。

2.政治审查学生党员候选人通过政治审查,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表现评估。

审查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党性修养等。

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经过政治审查合格的学生党员候选人将进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阶段。

在这一阶段,学生党员候选人将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要完成一定的学习任务和社会实践任务。

4.发展对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期满后,学生党员候选人将根据个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由党支部讨论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

5.发展对象教育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学生党员候选人将接受发展对象教育。

在这一阶段,学生党员候选人将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培训、学习班等活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6.预备党员培养发展对象教育期满后,学生党员候选人将进行预备党员培养。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发展青年学生党员的重要举措。

为了规范和推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总体目标1. 培养一支政治坚定、理论水平过硬、作风优良、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生党员队伍;2. 培养学生党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3. 培养学生党员具备良好的组织纪律意识,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

三、具体要求1. 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1)党员发展对象应为具备一定政治觉悟和思想品质的学生,年级不低于大二;(2)发展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学习成绩,且能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2. 党员发展流程(1)发展对象的选拔: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根据学生的党员发展条件和表现,进行选拔和确定发展对象;(2)入党宣誓:发展对象经过入党宣誓仪式,庄严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3)入党培训:发展对象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党培训,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章党规;(4)发展考察:发展对象在入党培训结束后,进行为期一年的发展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组织纪律等方面;(5)入党申请:发展对象须在发展考察结束后,向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递交入党申请书;(6)审批程序:党委组织部门对入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展对象将进入预备党员的培养阶段;(7)预备党员的培养:预备党员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理论学习;(8)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需在预备期满一年后,经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的审查,符合条件的预备党员将转为正式党员。

3. 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1)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2)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修养和政治觉悟;(3)坚持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党员的思想、品德、学识、能力的全面提高;(4)坚持实践教育,注重学生党员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5)坚持个性发展,注重学生党员的个性特长的培养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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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学生党员在学生中的凝聚力和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中央关于党员发展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依据《党章》、《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以及校党委组织部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参照《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

第三条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从新生进校开始抓起,按照“公开发展,群众监督,动态管理”的方针,经过努力,逐步建设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学生党员队伍。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条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除《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四条: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有比较正确的认识,已写入党申请书(字迹清晰,格式正确),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团结同学,助人为乐,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工作,学习等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以班级为单位推荐为积极分子时间在一年有效期内。

、培养期间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学习成绩全部合格,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

第五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队伍建设
、院党委、党支部要在全面分析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
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调整,把那些符合积极分子条件的同志及时补充进来,把不适应继续作为积极分子培养的人调整出去。

、在符合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下学生可以优先进行考察培养:
()以身作则,关心同学,热情为他人服务,担任一定工作的学生干部。

()受到校,院级表彰的学生。

()积极参加省、市、校级竞赛,并在其中取得较好成绩。

第三章发展对象及预备党员
第六条发展对象名额的分配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全年党员发展计划数,结合各年级、各支部人数比例、党员人数、积极分子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各支部发展名额。

第七条发展对象条件
除《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

、参加积极分子党课培训并考试通过,获得结业证书。

、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所在宿舍前两学期或前一学年被评为文明宿舍。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全部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除满足以上五条外需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二三年级本科生前一学期或前一学年的学分绩点名次列班级前。

发表论文、获得省级以上比赛奖项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可放宽至前。

四年级本科生前一学年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均列班级前。

()研究生前一学年综合测评名次列所在专业,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级学
科竞赛奖励。

同等条件下获国家奖学金、三好学生标兵等荣誉奖励者优先推荐。

()不符合上述()()条件,但有以下情况者,可以在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经学院党委会讨论审批,予以推荐。

①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荣誉者;②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核心期刊、省级及以上期刊专业论文者;③由校院级学生会、团工委、党委助理团等学生组织酝酿推荐的,对学校或学院有突出贡献的主要学生干部;④经学院党委会讨论认定的具有突出成绩或先进事迹的优秀人选。

(注:主要学生干部为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校学生会(团委)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第八条党员发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学院党员发展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党委组织员、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负责拟发展对象的初审。

第九条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者提出申请,由所在党支部审查批准。

.由各班级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团支部大会(班主任到场),无记名投票,按推荐票数重高到低产生被推荐人,到会人数需达到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赞成票需超过实到人数的一半;由校院级学生会、团工委、党委助理团等学生组织酝酿推荐的也需进行投票,但不参与排名也不占用本班名额,推荐票数达到半数。

.各团支部组织被推荐同学填写团员推优(发展对象)纸质表,填写电子信息表汇总至各党支部书记,同时交至党委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查,并予以公示;
.参加新党员培训班并通过考试,经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投票确定为预备党员。

学院党委会对预备党员名单讨论审查,并予以公示;
第四章预备党员转正
第九条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期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具备以下条件可按期转正。

、预备党员满一年。

、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体育达标。

、所在宿舍前一学年被评为文明宿舍。

、预备期内综合测评名次列班级前。

(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励或为学校学院做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


、预备党员公开转正答辩合格,由党员发展工作评定小组对公开答辩者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预备党员将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小于半年,最多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人文学院党委负责解释,如有何上级党组织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处,以上级党组织要求为准。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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