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的商标管理,促进品牌建设与发展,维护公司合法的商标权益,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开展公司商标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商标设计、注册申请、使用、日常管理、保护等。
第三条符合下述条件的,属于公司商标:(一)用于区别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二)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不具有区别公司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特征的标识,不属于公司商标。
第四条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定的,不得作为公司商标使用。
第五条商标是公司的无形资产,集团各级员工应当树立商标意识,通过商标来区别公司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提升公司商标资产的价值。
公司商标使用应当以注册商标为主,未注册商标为辅。
符合条件的商标应当根据本办法申请注册为注册商标。
第六条注册商标是公司的核心资产,集团各级员工负有依法维护公司注册商标合法权益的义务。
公司对注册商标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机构及个人应当予以表彰。
第七条公司商标管理遵循统筹管理、用者负责、分级管理、强化监督、依法维权、提升价值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推动建立和完善商标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商标申请和维权共享服务机制等,提升商标管理的效能。
第二章商标管理的职责分工第九条公司开展商标管理应当明确法律部门和品牌部门及各职责。
第十条集团公司商标管理的牵头管理部门和法律部门为集团法规部,品牌管理部门为集团品牌部。
第十一条集团法规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公司商标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二)公司商标设计合规性要求的制定和完善;(三)集团公司商标注册申请、变更、转让、许可、续展等事项的法律事务;(四)对商标注册申请、变更、转让、许可、续展等事项流程的制定和完善;(五)参与更新公司核心商标名录、一级商标认定具体标准的制定、商标分级个案认定事务;(六)对市场上商标注册行为的监测;(七)集团公司商标相关的法律纠纷处理;(八)其他与商标法律事务相关的职责。
XX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树立XX有限公司统一的企业形象,有效开展商标运营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商标的美誉度和内在价值,提升公司的市场认知度和竞争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商标是公司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
公司建立规范的商标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促进商标指定产品和服务类项目建立起优良的品质及良好的信誉;实现商标依法正确使用;保护商标专用权不受侵犯,提升商标内在价值。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有商标授权关系的单位。
第二章商标管理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市场营销中心作为公司实施商标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一)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二)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注册、续展、转让、评估、异议、复审、变更等项工作;(三)负责商标整体形象的策划和宣传,负责制订和推行视觉识别系统(VIS)标准,宣传并强化商标的核心价值,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四)负责接收商标授权申请,办理公司商标授权许可相应工作;(五)负责指导、监督各单位商标管理工作;(六)负责商标的档案管理和信息处理;(七)负责提供公司商标相关咨询服务和指导;(八)负责已取得商标使用授权的单位使用商标事宜进行管理和监督;(九)负责与政府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机构的联络和沟通;(十)负责配合法务部处理商标侵权及其他纠纷。
第五条经营管理中心负责对生产商,经销商和公司无资产关系的授权单位使用商标事宜进行管理和监督;法务部负责对商标侵权等事件进行法务维权。
第六条各单位须严格遵守授权商标指定产品的质量标准管理、品牌建设、企业视觉识别规范等有关规定。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商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对本单位授权商标进行管理、监督。
第三章注册商标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公司在产品和服务类项目上使用多种商标标识,实行分类使用公司商标的策略。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商标管理,保护公司商标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和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遵循依法保护、合理使用、注重效益、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商标注册第四条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应充分考虑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和适应性,确保商标能够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易于识别和区分。
第六条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前应进行商标查询,确保商标不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
第七条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交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设计图样及相关材料,并按期办理商标注册手续。
第三章商标使用第八条公司应合理使用已注册商标,确保商标在产品或服务上的显著性和识别性。
第九条公司使用商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第十条公司使用商标应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商标声誉,不得将商标用于虚假宣传或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四章商标保护第十一条公司应关注商标侵权行为,对侵犯公司商标权益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维权。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商标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商标注册信息,确保商标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商标法律意识,定期组织商标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商标法律保护的认识。
第五章商标管理组织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商标管理组织,负责公司商标的管理和维权工作。
第十五条商标管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实施公司商标战略和策略。
2. 管理和维护公司商标注册信息。
3. 监督和规范公司商标使用行为。
4. 处理商标侵权事宜,维护公司商标权益。
5. 定期向公司领导报告商标管理工作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企业商标管理办法
企业商标管理办法导言企业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标识企业身份、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功能。
为了保护企业商标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形象和竞争力,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企业商标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一、商标使用管理1. 商标合法性验证在使用商标前,企业应进行商标合法性验证,确保商标不侵犯他人权益,不涉及禁止使用的标识和词语。
2. 商标注册企业应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以保障商标的合法权益。
申请注册前,应进行商标相关的初步定位和市场调研,确保商标的区分度和市场适应性。
3. 商标使用规范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商标使用规范,规定商标在不同场合和媒体上的使用方式,禁止未经授权的商标使用行为。
4. 商标维护企业应建立健全商标维护机制,及时跟进商标维权事宜。
对于发现侵权行为,应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商标权益。
二、商标保护管理1. 商标监测企业应定期进行商标监测,及时发现商标侵权或盗用情况。
可以借助专业机构的帮助,提高监测效果。
2. 商标维权企业应保护自身商标权益,对于发现的商标侵权行为,应积极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包括发出警告函、申请仲裁和起诉等。
3. 商标合作管理企业在与其他企业合作时,应注重商标的保护。
合作合同中应明确商标使用的权益和义务,以及商标使用期限和使用范围等。
4. 商标品牌形象管理企业应加强商标品牌形象管理,确保商标的统一识别和一致性。
商标在不同渠道和媒体上的使用应保持一致的风格和形象。
三、商标使用守则1. 禁止虚假标识企业在商标使用过程中,禁止使用虚假的商标标识,如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2. 禁止滥用商标权益企业不得滥用商标权益,不得利用商标限制正常的市场竞争,妨碍其他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
3. 商标规范使用企业应规范商标的使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商标权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结语企业商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商标管理能够保护企业的商标权益,提高企业形象和竞争力。
企业应积极制定和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办法,确保商标的合法性、权益和宣传效果。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商标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公司商标保护制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商标是指专门用于标识公司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第三条公司商标的管理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公司商标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公司的经营范围相适应。
第五条公司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区别性和原创性,不能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产生混淆。
第六条公司商标的注册、管理、使用等工作应当实行科学管理、依法运作、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二章商标管理机构第七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由公司商标管理机构负责。
第八条公司商标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起草商标规划和管理制度,制定商标使用计划;(二)指导和监督商标申请、注册等工作的开展;(三)对商标权利的许可、转让、变更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四)收集和整理商标资料,建立商标数据库;(五)处理商标侵权投诉和纠纷;(六)评价和分析公司商标的使用效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商标注册第九条公司商标应当采取注册制度进行保护。
第十条公司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公司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属于公司的真实意愿,不得捏造事实,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第十二条公司商标注册申请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当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商标注册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商标的注册申请应当携带以下材料:(一)商标注册申请书;(二)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商标图样及说明;(四)商标注册费用发票等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商标注册局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和公示。
第十五条商标注册局应当在审查期内,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意见和异议予以回复。
第十六条公司商标获得注册,其权利自商标局颁发商标注册证书之日起产生。
第四章商标的使用与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商标应当依照商标使用规范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商标必须在商品或服务上合法使用;商标使用必须与公司经营范围相符。
商标管理制度(五篇)
商标管理制度商标就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产品标识。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建立完整的企业商标管理体系,加强商标管理,维护商标信誉,维护企业信誉,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依法行使商标的使用、管理和保护权限,特制定本企业商标使用和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一、公司成立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副组长:各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成员有:销售部、办公室、技术质量部、生产部、财务部。
二、对已注册的商标由信息中心负责对商标的档案管理,及时记录企业商标的印刷、使用、注册、保护及获奖等各种情况。
对商标档案要及时归档,严防丢失、污损、残缺和被破坏,并同时对商标档案进行必要的分析、研究、总结规律,发现问题,为商标的决策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在发生侵权案件时,提供必要的佐证。
三、已注册的“wgys”商标用于产品的外包装、产品合格证、产品样本、产品广告以及各种对外宣传、营销等企业正当的合法的活动中使用。
四、注册新的产品商标,由董事长批准,有关部门按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报工商局进行注册、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售出产品和其他场合上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已注册的商标使用审批权,由董事长亲自掌管。
五、办公室负责产品的样本、广告及其他企业行为中商标使用的审核和维权工作,对发现的侵权行为及时上报董事长,并负责申诉处理等善后工作。
六、质量保证部负责印有注册商标的产品外包装、合格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建帐管理,每月按生产计划下发产品合格证,并监督产品包装过程中合格证的使用情况;同时负责对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建档管理,每年作一次使用检查。
七、凡需在商品、包装及广告宣传过程中使用注册商标时,须提前请示董事长,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印刷、使用,对印刷情况要及时进行登记和归档。
八、商标的印制需经商标管理小组审核后,方可实施;印制时,要签订印制合同,包括商标的使用地点、印制地点、印制数量以及印制的废商标的处理办法等,以免承印企业随意对废次商标进行处理,造成外流。
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无形资产,规范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级分公司、直属各单位、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标,是指集团公司已经注册、正在申请注册以及尚未申请注册的商标。
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集团公司总部负责集团公司商标的统一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以集团公司名义注册商标的管理和集团公司核心商标的认定。
集团公司各省级分公司负责本辖区内**企业商标的统一管理工作,直属单位、控股子公司负责本单位商标的统一管理工作。
但本办法规定由集团公司总部统一管理的事项除外。
第五条集团公司根据实际建立健全与商标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分析能力,促进信息共享。
商标信息化系统应基本实现商标数据和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关键节点时限提醒、数据统计等功能。
第六条集团公司从公司整体战略和业务发展角度需要持有各单位商标的,各单位应当配合集团公司进行商标转让。
各单位经集团公司授权许可,可以成为集团公司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
第二章商标管理职责第七条商标管理实行商标综合管理部门、职能管理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制度。
法律事务机构作为商标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商标注册、续展、法律保护以及其他商标综合管理工作。
商标职能管理部门是指市场部门、财务部门和计划建设部门。
商标业务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商标涉及产品或服务的性质,与商标具有最密切业务关联或直接管理职责的部门。
商标业务管理部门认定不明确时,由商标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有利于商标管理的原则指定。
第八条商标综合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商标管理工作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商标管理制度;(二)开展商标保护工作,防范和制止侵权行为,包括承办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注销、异议、争议、许可、转让或受让、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等事项,负责处理本单位的商标纠纷等;(三)对商标设计方案提出法律意见;(四)组织商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建立商标档案;(五)对在商标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给予奖励的建议;(六)负责商标管理的法律知识培训;(七)负责商标代理机构选聘和管理;(八)其他商标综合管理的有关工作。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公司商标管理办法1.引言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市场竞争力、经济效益等方面有重要影响。
为规范商标管理,保护企业商标权益,制定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拥有商标和使用商标的企业。
3.商标注册公司应根据自己的产品和服务选择合适的商标,经过商标的注册和公告程序,确保商标的法律保护和权益。
4.商标使用(1)商标的规范使用:商标应用在企业的各种商品和服务中,应保证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和字体等规定不变,不能随意修改,宣传中也应注意不涉及虚假或夸大的内容。
(2)商标使用授权:企业可以设立商标使用管理部门,对实际使用商标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授权管理,确保商标的合法使用,同时也有效防范商标的滥用。
(3)商标使用监管:公司应建立商标使用监管机制,定期对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管理,确保商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5.商标保护(1)依法维护商标权益:企业必须依法维护自己商标权益,对于商标侵权行为应积极维权,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标。
(2)市场监控:企业应定期进行市场监控,了解商标市场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商标侵权行为。
(3)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抵抗侵权行为的能力。
6.商标管理(1)商标档案管理:商标档案是公司资产,并应实时维护和更新。
公司应将注册商标纳入档案管理范围,建立商标档案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确保商标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2)统一商标管理:公司应实现商标的统一管理,明确商标授权、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和权限,加强商标管理体系建设,形成健全的商标管理制度。
(3)商标宣传:企业应加强对商标的宣传,积极塑造品牌形象,提高品牌价值,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7.总结公司商标的管理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积极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提高商标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提高企业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上市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商标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上市公司商标管理,保护公司商标权益,提升公司品牌价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标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统一管理、保护优先、合理运用的原则。
二、商标的注册与保护第四条公司应当及时对具有显著特征、能够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品牌标识、广告语等。
第五条商标注册申请应当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公司应当密切关注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商标局的审查意见和补正要求,确保商标注册申请能够顺利获得核准。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有效保护,定期监测市场上是否存在侵犯公司商标权益的行为。
第八条对于发现的侵权行为,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商标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商标使用规范,明确商标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使用要求等,确保商标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品牌形象。
第十条商标的使用应当经过授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公司商标。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对商标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使用行为。
第十二条对于商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投诉等,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维护商标的声誉和形象。
四、商标的许可与转让第十三条公司可以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但应当签订书面的商标许可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商标许可合同应当明确许可的范围、期限、许可使用费等重要条款,以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转让商标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商标转让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转让手续。
第十六条商标转让应当经过评估和审批程序,确保转让价格合理、合法。
五、商标的档案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商标档案管理制度,对商标的注册申请材料、核准文件、使用许可合同、转让合同、维权记录等相关文件进行妥善保管。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一、引言在现代商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对于企业的品牌定位、市场竞争力以及消费者认知具有重要的作用。
为了合法、规范地管理和使用公司商标,提高商标管理水平,本文制定了公司商标管理办法,以确保公司商标的合法权益和商标价值的最大化。
二、商标注册和保护1. 商标注册公司商标注册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商标的独立性和合法性。
注册流程包括商标查询、申请、受理和审查等环节,全程由法务部门负责。
申请商标应注重独特性、易辨识性和商标主题与企业形象的契合度。
2. 商标使用公司商标在正式注册后应广泛应用于产品包装、广告宣传、企业标识等多个领域。
使用过程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的规定使用标志、标识,并在明显位置附带商标注册字样。
3. 商标保护为了对公司商标进行全面、有效的保护,公司应定期进行商标监测,及时发现商标侵权行为。
一旦发现商标侵权,公司必须迅速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
三、商标管理与使用流程1. 商标管理部门设置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商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监督,提供商标资料查询、授权、变更等服务,定期向上级部门/人员报告商标使用情况。
2. 商标授权与使用商标授权应按照授权程序进行,包括商标转让、许可使用、合作开发等。
商标授权方案需由商标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确保商标使用的合法性和授权方案的整体利益。
3. 商标使用监督商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各个部门使用商标的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商标的正确使用和形象统一。
4. 商标登记管理公司商标的申请、变更、续展等事务需要通过商标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并及时跟进商标状态的变化,为后续商标维权提供有力依据。
四、商标宣传与品牌建设1. 商标宣传计划商标管理部门应与市场部门密切合作,制定年度商标宣传计划,并确保宣传活动与企业品牌战略一致。
宣传形式可以包括广告、促销活动、参展等,以提升商标在目标消费者中的知名度和形象。
企业商标管理办法
企业商标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商标管理,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品牌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商标的注册、使用、保护等管理活动。
二、商标管理机构及职责(一)设立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高层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企业商标管理工作。
(二)明确商标管理部门负责商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的注册申请、续展、变更、转让、许可使用等事务的办理;监督商标使用情况,防止商标侵权行为;开展商标维权工作;组织商标宣传和培训等。
(三)相关部门职责研发部门: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应考虑商标的使用和保护,避免侵犯他人商标权。
市场部门:在市场推广活动中,规范使用商标,确保商标形象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法务部门:协助商标管理部门处理商标纠纷和侵权案件,提供法律支持。
三、商标的注册(一)商标的选择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产品特点和市场需求,选择具有显著性、独特性和可识别性的商标。
(二)商标的查询在确定商标之前,进行充分的商标查询,避免与他人已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三)商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准备商标注册申请材料,并及时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四、商标的使用(一)规范使用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标样式、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商标,不得擅自改变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
(二)质量保证确保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维护商标的良好声誉。
(三)使用记录建立商标使用档案,记录商标的使用时间、地点、范围、方式等信息,以备查考。
五、商标的保护(一)监测定期对市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可能侵犯本企业商标权的行为。
(二)维权对于侵犯本企业商标权的行为,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提起诉讼、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等。
(三)反不正当竞争防范他人利用不正当手段损害本企业商标的声誉和商业利益。
(完整版)企业商标管理办法
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标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及合法利益,充分发挥商标资产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商标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归口管理,由科技部负责具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第二章商标管理第三条科技部为商标管理的综合部门。
负责公司商标的注册、续展、变更、转让、许可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对商标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商标档案和《商标注册证》的保管工作;负责社会上商标侵权的信息反馈及处理工作;配合市场中心,进行公司商标、品牌宣传工作。
第四条科技部配置专职或兼职的商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商标管理工作。
商标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延展、转让、许可使用等事项;2、对商标的使用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各部门依法正确使用商标;3、监督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4、结合商标管理,确定商标产品范围、质量要求,监督商品质量,制止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5、对商标印制进行管理;6、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台帐和档案;7、处理商标争议事项。
第五条研发中心质量部负责组织申报商标注册产品及许可使用商标产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督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商标注册产品的产品标签。
第三章商标使用第六条对用于公司产品的商标标识的印制由科技部统一负责。
各责任部门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台账和使用制度,确保公司商标用于许可使用的公司产品,同时不得滥用于与公司许可产品无关的任何地方。
第七条在下列载体或活动中允许使用商标:1、产品或商品的包装或容器;2、产品或商品的标签、封签、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标贴、文档手册等印刷品;3、作为商品的产品交易文书,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4、公司营业、服务、办公场所等固定场所和广告宣传刊物应标识商标;5、公司举办或参加展示会等需要标示公司名称的会议时,同时标示公司商标。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1. 引言公司商标是公司的重要资产之一,对公司的商业发展和品牌建设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并有效管理公司商标,提高商标价值和保护公司商标权益,制定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无论职位和层级。
3. 定义•商标:指代公司注册并获得保护的标识,用于区分其商品和服务与其他商业实体的标记或标识。
•商标管理团队:指负责公司商标管理与保护的专业团队。
•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所享有的权益,包括商标的独占权、使用权和转让权。
•商标侵权:指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他人擅自使用商标或类似商标,侵害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4. 商标注册与保护4.1 公司商标的注册 - 商标管理团队负责商标的注册事宜,包括商标申请、审查和注册手续。
- 公司员工若需注册新商标,应向商标管理团队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2 商标权的保护 - 商标管理团队负责监测商标使用情况,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 公司员工在发现商标侵权行为时,应第一时间向商标管理团队报告,并配合提供相关证据。
4.3 商标续展 - 商标管理团队负责商标续展事宜,确保公司商标的持续保护。
5. 商标使用指南5.1 商标使用规范 - 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商标时应遵循相关规定,不得超出商标授权范围和限制使用方式。
- 不得将公司商标与其他商标混用,以免造成混淆和误导。
5.2 商标使用授权 - 公司员工若需要使用公司商标,应向商标管理团队申请使用授权,并按照相关授权规定使用。
6. 商标管理流程6.1 商标申请流程 - 商标管理团队负责商标申请流程的规划、指导和监督。
- 公司员工若有商标申请需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商标管理团队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6.2 商标使用监测流程 - 商标管理团队定期对公司商标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检查,确保商标的合规使用。
6.3 商标侵权处理流程 - 商标管理团队发现商标侵权行为后,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商标权益。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标管理,保护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标专用权,保障公司的市场形象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标,是指已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标局)或其他国家及地区的商标管理机构核准注册,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及公司正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境内外全资子公司及比照全资子公司管理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子公司)和使用公司商标的其他XXXX 集团成员企业(以下统称为被许可企业)。
第四条公司商标的管理遵循统一制度、分工负责、积极使用、注重保护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通过公司法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商标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公司办公厅和法律事务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公司商标的管理工作,并指导、监督子公司、被许可企业的商标管理工作,子公司负责本单位及所出资和受托管理被许可企业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办公厅是公司商标设计、使用和审核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委托专业机构设计商标;(二)负责制订和推行 VI(视觉识别系统)标准;(三)负责商标整体形象的策划和宣传;(四)负责审批集团成员企业使用公司商标的申请;(五)负责公司商标档案管理;(六)监督、指导子公司、被许可企业的商标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商标使用法律保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公司商标使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二)负责公司商标的申请、驰名商标申报、注册、变更、续展、使用许可、注销以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备案等项工作;(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子公司、被许可企业的商标管理工作;(四)负责拟定《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文本;(五)负责公司法律信息系统中商标信息以及使用情况的录入和维护;(六)组织商标法律知识的培训,提供咨询服务及指导;(七)处置商标纷争。
XX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商标的管理,依法保护公司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维护公司信誉,保障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生产经营的商品已取得商标专用权,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以下称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公司对外提供服务需要取得服务商标专用权的,应向国家商标申请注册,取得服务商标专用权。
第三条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公司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注册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要有显著的特征,便于识别.使用注册商标时,应注明“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R”。
第五条按照国家《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近似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近似的;(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四)同“红十字"或“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五)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六)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数量及其特点的;(七)带有民族岐视性的;(八)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九)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十)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点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中有其他含义的除外,目前已经核准注册使用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在董事长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商标的副总经理主持和组织公司的商标管理工作,其职责是:(一)领导和组织公司贯彻、实施国家《商标法》等法律法规;(二)签发有关商标管理等方面的文件;(三)审定公司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报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公司商标管理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是公司商标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商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商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公司商标管理规章、制度及商标管理相关文件;(三)负责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并办理商标注册、续展和变更、异议等事宜;(四)负责对外洽谈、草签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定,董事长批准;组织合同的履行,并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送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所在地县级工商部门存查,同时办理备案手续;监督商标被许可使用单位的商标使用情况;(五)负责对外处理有关公司商标的法律纠纷;(六)负责对商标铭牌、标牌、丝织商标、烫金商标、商标贴花(下称商标标识)防伪标识、合格证定制、进货验收、保管、发放过程的监督检查;图形(七)对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参股企业)进行企业形象、产品促销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商标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指导其正确的使用;(八)负责联络、协调公司商标注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设计和标准化工作。
上市公司商标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商标管理办法一、关键信息项1、商标的注册与维护商标注册的范围和类别商标维护的责任部门与流程商标续展的时间节点与操作2、商标的使用规范内部使用的授权与审批流程外部使用的合作协议与监督商标使用的质量标准与形象要求3、商标的保护与侵权应对商标监测机制与侵权发现途径侵权处理的流程与责任分工维权行动的策略与资源保障4、商标资产的评估与管理商标价值的评估方法与周期商标资产的入账与财务处理商标资产的风险评估与应对措施二、协议内容11 总则111 本办法旨在规范上市公司商标的管理,确保商标的有效运用、保护和增值,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1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子公司。
12 商标的注册与维护121 公司应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及时确定需要注册的商标,并涵盖适当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注册工作由指定的法务部门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
122 定期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缴纳年费、关注商标状态变化等。
123 商标续展应提前进行规划,至少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启动续展工作。
13 商标的使用规范131 内部使用商标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授权和审批,确保使用符合公司的品牌策略和形象要求。
132 对外合作中使用商标,应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明确使用范围、期限、责任等事项,并对合作方的使用进行监督。
133 严格遵守商标使用的质量标准,保证商标所代表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一致性。
14 商标的保护与侵权应对141 建立商标监测机制,定期对市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可能的侵权行为。
142 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立即启动侵权处理流程,由法务部门主导,相关部门配合。
143 制定侵权维权行动的策略,根据侵权的严重程度和影响,选择合适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15 商标资产的评估与管理151 定期采用合理的评估方法对商标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周期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确定。
152 商标资产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入账和管理,反映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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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确保本公司商标的显著性、独创性,确保商标依法正确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商标管理部门及职能、日常商标管理、商标使用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商标指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外国申请注册的商标,也包括尚未申请注册的商标。
第四条职责:公司的商标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行政部是公司商标的主管部门。
(一)主管部门的商标管理职责:1、负责制定公司商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及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2、负责公司商标注册、续展、转让、变更、使用许可的审核;3、组织对本公司商标的设计、评估,办理各项商标的注册申请、变更登记等事宜,负责管理本公司的各项商标事务;4、负责有关商标的其他事项。
5、处理商标管理中涉及的法律事务;6、对涉及本公司的商标纠纷进行了解并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建议,选择律师事务所并协助处理法律诉讼等事宜;7、提供有关商标的法律咨询和组织培训;8、参与解决商标被侵权及纠纷案件的工作。
(二)销售部门负责主管商标流通过程中的商标管理;(三)技术部门制定与商标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工艺操作规程;(四)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商标产品出厂的检验工作。
(五)公司在商标管理中,任何人有权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或者建议。
相关部门接到有关商标的投诉(含假冒产品)或者意见,应及时转交给职能部门处理,不得推诿。
第二章日常商标管理第五条凡公司经营的产品,必须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原则上应当商标注册先行。
第六条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战略需要,提出向已经或可能开拓的国外市场提前办理境外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七条商标的变更和续展:1、变更:公司如因经营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法律规定其它注册事项的,应在办理完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后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变更注册申请。
2、续展:在有效期满的六个月内,及时向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对不需要进行续展的商标,必须由公司董事会准同意。
第八条商标使用管理(一)商标的使用要求1、使用注册商标,应在商品包装上标注国际通用的注册商标标记“®”或者中文注册商标标记“注册”或者“注册商标”字样。
2、使用注册商标,应首先确认其是否在核定的商品范围内,必须在国家商标局核定使用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超出核定使用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
3、如确实需要扩大注册商标的使用领域,采取新注册商标的形式解决,不得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打上注册标记。
4、如需在未注册的商品上使用,则不得标注国际通用的注册商标标记或者中文注册商标标记“注册”或者“注册商标”字样。
5、使用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组合,应在商品包装上标注国际通用的“TM”标记。
6、使用注册商标时,应以核准注册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为准,不得擅自随意改变。
7、使用未注册商标,不得在商标上加上注册标记。
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经过一定时间的宣传,产品或服务已经在一定地域范围具有相应的知名度,且产品或服务有发展前景时,必须立即申请商标注册。
8、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应建立商标日常管理制度。
广告宣传、销售、财务等机构,对于注册商标的信息应当及时反馈给公司商标管理部门。
(二)公司确定商标行为与经营行为统一,商标信誉与公司信誉统一,商标优势与公司优势统一的“三统一”发展战略。
(三)公司进行产品或服务宣传,应突出产品或服务的商标标识。
第九条公司的质量检测和商标管理部门必须对被许可方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以保证使用公司商标的产品质量。
第三章商标使用的基础管理第十条公司作为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各部门必须做好下列基础工作:(一)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在各种交易文书(如合同、发票、发货单、信函等)上明确标明商标的名称,不得只写商品名。
(二)详细记录使用商标的商品名称、数量、开始使用的时间,并保存相关证据;(三)详细记录使用商标的商品广告日期、媒体名称、投入费用,并保存相关证据;(四)详细记录使用商标标识的制作时间、数量及制作单位名称,并保存相关证据;(五)及时统计产品在全国市场同类产品中的占有率,如有权威部门的调查或统计文件,应当作为证据认真保存,如有可能可统计全球市场的战有率;(六)记录、保存使用该商标的产品在国内外获得各种荣誉称号的证据。
(七)统计工作周期为上年度12月31日至次年12月31日。
每年12月底前将统计结果报送公司。
第四章商标保护第十一条公司商标注册信息、使用信息、商标策略等,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依照商业秘密保守规则予以保密。
第十二条在经营管理中,发现有侵犯或可能侵犯本公司注册商标的行为时,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皆应及时向公司的有关职能部门汇报;第十三条对于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各部门应在公司统一指挥下采取应对措施;第十四条公司积极协助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打击假冒侵权行为,并将打假活动的相关资料留存入档,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公司对于保护商标权益工作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侵犯公司商标权的人员或者严重失职者,依法给予处分。
2015年5月10日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各类合同、协议(以下统称为合同)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核权、审计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
任何合同均需按照合同审批流程评审批准后,方可签订。
第四条由法人代表人以外的人签订合同的,实行法人授权委托制度。
委托代理人凭法人的委托授权书在授权范围和权限内签订合同,不得超越代理权限,不得双重代理或与自己签订合同。
无法人授权委托的,不得以本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
第五条责任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合同对方当事人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对方的主办人是否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范围和有效期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的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
在合同签订时,应保存有关资料。
第二章合同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公司行政部,对公司合同进行动态监督管理,负责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中止)等重要事宜。
第七条主要职责是:(1)制定和修改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报总裁审定后组织实施;(2)制定主要合同的格式文本;(3)对合同进行编号、归档;(4)参与重大合同的调研、谈判和审核工作;(5)配合业务部门对公司重大合同和风险程度较高的项目开展资质、资信调查工作;(6)监督和协调各部门对合同的全面履行;(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调解、仲裁、诉讼活动;第三章合同分类及相关责任部门第八条“责任部门”是指承办合同项下业务的或由其负责经办、签订、履行合同的或与合同业务有主要或直接联系的部门。
第九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合同作下列分类并确定责任部门,但经协调或调剂的除外:(1)销售合同:销售部门负责签订、执行;(2)采购合同:需求部门负责签订、执行;(3)委托合同:需求部门负责签订、执行;(4)技术合同:技术部门负责签订、执行;(5)承包合同:需求部门负责签订、执行;(6)质量合同:品质管理部门负责签订、执行;(7)广告合同:外联文宣部门负责签订、执行;(8)租赁合同:本公司需要租用其他公司的厂房、设备,由需求单位负责签订,执行;其他公司租用本公司厂房、设备,由行政管理部负责签订、执行;(9)其他类合同:由相关业务部门或指定的部门负责签订、执行;第十条因合同的具体情况,经协调或调剂后由负责签订履行合同的部门为该合同的责任部门。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的合同进行分类专项管理。
各部门合同管理的职责是:(1)接受行政部的业务指导并配合其工作;(2)负责本部门合同的签订(包括合同的谈判、起草、送审、报批等)工作;(3)负责本部门合同的建档管理和履约跟踪,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向其主管领导报告;(4)对合同的变更、终止(中止)、解除按其上级决定具体执行;第四章合同的签订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应始终坚持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和注重效益的原则。
合同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与他方达成合约意向,经协商一致,除能够即时结清的以外,一律应订立书面合同。
有规范文本的,须选用规范文本签订。
第十四条合同内容涉及其它相关部门的,责任部门或承办人应事先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再形成签约文本。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要求文字表达准确、简洁、不得有模棱两可,表达有歧义的语句出现。
第十六条合同内容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合同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的方式。
第十七条合同专用章由档案室保管,凭归档的合同审批流程或合同审批表加盖合同专用章,两页以上的合同必须加盖骑缝章。
未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结算部门或财务资金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拨款手续。
第十八条严禁在空白纸或空白合同文本上盖章。
与我方不在同一地的合同相对方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
第十九条补充合同的签订适用本章的规定。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二十条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具法律效力。
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执行,确保公司信誉。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中相关的书面签证、收发货单据、结算文件、来往信函、文书、传真等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各部门在收到对方的上述资料后,应及时处理并制定对策,责任部门负责人签注具体意见,经过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该相关资料须随合同正本妥善保存。
第二十二条合同签订后,若因一方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当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便减少合同违约损失;若因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的承办人除应积极催促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给责任部门主管与法务部门。
第二十三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书面通知对方相关合同履行事项的,除对方代表当场签字外,应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对方,回执单据须由责任部门妥善保存。
第二十四条行政部要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应督促责任部门及时予以解决。
第二十五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责任部门应及时分析并查明原因,收集相关证据,提出解决方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解决不成应根据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及时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当我方接到对方的索赔函或诉状后,应认真研究及时处理,与对方协商解决或收集证据应诉或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