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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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科目编科目名称说明码101 现金反映现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2 银行存款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3 有价证券反映有价证券的购入、兑付及库存情况。

104 暂付款反映暂付款的发生、收回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105 库存材料反映库存材料的购入、领用、库存情况。

106 固定资产反映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实有数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 应缴预算款反映应缴预算款的收到、上缴财政情况。

应缴财政专户202 反映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收入、上缴及未缴情况。

款203 暂存款反映暂存款的发生、结算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应付工资(离211 反映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和离休、退休费。

退休费)21101 在职人员应付地方(部212 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门)津贴补贴21201 在职人员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21202 离休人员畴。

(财办库〔2006〕296号)21203 退休人员应付其他个人反映按国家规定发放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213 收入、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21301 在职人员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21302 离休人员畴。

(财办库〔2006〕296号)21303 退休人员301 固定基金反映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基金。

303 结余30301 基本支出30302 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1 拨入经费40101 基本支出40102 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月1日)发布日期:2013-02-28 访问次数: 10598 信息来源:财政局字号:【大中小】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一、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二、负债类: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三、净资产:固定基金、结余四、收入类:拨入经费、预算外收入、其他收入五、支出类: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一、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材料、固定资产二、负债类: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三、净资产: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结余分配四、收入类: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五、支出类: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项支出、事业支出、结转自筹基建零余额账户使用说明一、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工资表类)入账。

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二、对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代理银行盖章的“财政授权支付道长通知书”和“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登记入账。

事业单位: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行政单位: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三、单位从零余额账户转账使用时事业单位:借:事业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行政单位:借:经费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四、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支用时事业单位: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事业支出贷:现金行政单位:借:现金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经费支出贷:现金五、资产类“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为预算单位的自筹资金收入,以前年度结余和往来款项。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支出明细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支出明细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处理:资产一、资产的主要会计处理(一)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二)、主要资产业务的会计处理:1、货币资金业务的核算变化:(1)将原“现金”科目改为“库存现金”,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明确了银行存款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日期和依据;增加了涉及外币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折算汇率的选择、列举了一些具体分录)。

明确了“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及对账要求。

(3)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高等学校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和支用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增加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使用的“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高等学校年终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

下设“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

2、应收及预付款业务会计核算的主要变化:(1)“应收票据”科目核算核算事业单位因开展业务活动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修改了应收票据的贴现的会计处理(要区分银行有无追索权);增加: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品时处理;增加:应收票据到期时,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按照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处理。

(2)“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事业因开展业务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明确了如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计入“其他支出”科目。

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贷记“其他支出”科目)。

(3)“预付账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品,且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4)“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如职工预借的差旅费、拨付给内部有关部门的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101现金102银行存款103有价证券104暂付款105库存材料106固定资产201应缴预算款202应缴财政专户款203暂存款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101在职人员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201在职人员21202离休人员21203退休人员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21301在职人员21302离休人员21303退休人员301固定基金303结余30301基本支出30302项目支出401拨入经费40101基本支出40102项目支出404预算外资金收入40401基本支出40402项目支出407其他收入40701基本支出40702项目支出501经费支出50101基本支出5010101工资福利支出501010101基本工资501010102津贴补贴501010103奖金501010104社会保障缴费501010106伙食补助费50101010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10102商品和服务支出501010202印刷费501010203咨询费501010204手续费501010205水费501010206电费501010207邮电费501010209物业管理费501010210交通费50101020101燃料费50101020102保险费50101020103车辆修理费50101020104其他交通费501010211差旅费501010212出国费501010213维修(护)费501010214租赁费501010215会议费501010216培训费501010217招待费50101021701餐费50101021702其他招待费501010218专用材料费501010224被装购置费501010225专用燃料费501010226劳务费501010227委托业务费501010228工会经费501010229福利费50101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101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010301离休费501010302退休费501010303退职(役)费501010304抚恤金501010305生活补助501010306救济费501010308助学金501010309奖励金501010310生产补贴501010311住房公积金501010312提租补贴501010313购房补贴50101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1010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01010401企业政策补贴501010402事业单位补贴501010403财政贴息501010499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5010110其他资本性支出50101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501011002办公设备购置501011003专用设备购置501011004交通工具购置501011005基础设施建设501011006大型修缮501011007信息网络购建501011008物资储备501011009其他资本性支出5010199其他支出501019904未划分的项目支出501019999其他支出50102项目支出…………502拨出经费50201拨出基本经费50202拨出项目经费505结转自筹基建说 明反映现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201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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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和编号
科目名称 事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专用基金 财政补助结转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转 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事业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经营支出 其他支出
20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序号 编号 一、资产类 1 2 3 4 5 1001 1002 1011 1101 1201 120101 120102 1211 1212 1213 1215 1301 1401 1501 1502 1511 1601 1602 1701 二、负债类 2001 2101 2102 2103 2201 2301 2302 2303 2305 2401 2402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短期投资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 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待处置资产损溢 短期借款 应缴税费 应缴国库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付职工薪酬 就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其他应付款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29 30 科目名称 序号 编号 三、净资产类 3001 3101 310101 310102 310103 310104 3201 3301 330101 330102 3302 3401 3402 3403 3404 四、收入类 4001 4101 4201 4301 4401 4501 五、支出类 5001 5101 5201 5301 540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㈠资产类行政单位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2.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第103号科目有价证券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第104号科目暂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05号科目库存材料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3.购人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比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4.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5.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相应增减当期支出.第106号科目固定资产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2.本科目的使用方法: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4.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第107号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含义:是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下,经各行政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审查批准,下达给各行政单位和代理银行的用款控制额度.在用款额度内,由用款单位签发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支用款项.2.本科目,借方记财政授权支用的额度数,贷方记用款单位签发支付令的支出数,余额在借方,平时余额反映尚未支用的限额数,年终余额应注销.若有跨年度使用的限额,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下年使用.第115号科目财政应返还额度1. 本科目用以核算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按支付方式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设置明细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年终结账后,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转入数及直接支付预算指标结余数;本科目贷方,登记次年转回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数及支用上年直接支付指标结余数,本科目年终余额在借方.事业单位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各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第115号科目材料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2.本科目使用方法: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 ,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冲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第116号科目产成品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实收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同时,调整事业基金的明细科目.4.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和投资对象进行明细核算.第124号科目无形资产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着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人“事业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单位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㈡负债类行政单位第201号科目应缴预算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人国家预算的款项.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2.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3.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4.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辅助账.第202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3.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4.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行代收财政资金直接缴库方式的单位,不使用该科目.但应当做备查账或者辅助账.第203号科目暂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211号科目应付工资离退休费1.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工资或离退休费.2.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单位发放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第212号科目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1.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的各类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单位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第213号科目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本科目核算向职工发放除“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以外的其他个人收入.2.本科目按“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设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单位工资时,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现金”等科目.事业单位第201号科目借入款项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第202号科目应付票据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货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第203号科目应付账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买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提拱的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供应单位提供的发票账单,借记有关支出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3.单位偿付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单位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抵冲应付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4.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第204号科目预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预收的款项.2.单位预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贷记本科目;货物销售实现劳务兑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3.预收账款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收的账款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4.本科目应按购买单位设置明细账.第207号科目其他应付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个人交存的住房金等.2.单位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应按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或单位、个人设置明细账.第210号科目应交税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各单位应按所交纳的税金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其中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等专栏.2.单位一般在月份终了,计算出应交纳的税金除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时,借记“销售税金”、“结余分配”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纳税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为多交的税金,贷方余额为应交未交的税金.㈢净资产类行政单位第301号科目固定基金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第303号科目结余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3.本科目应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设置明细帐.事业单位第301号科目事业基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2.年终,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基金. 3.用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时,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对外投资”科目 ,贷记本科目投资基金;同时按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4.用材料、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303号科目专用基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的种类主要包括: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3.提取医疗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经营支出—社会保障费”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医疗基金”科目.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事业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或“经营支出—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结余分配—职工福利基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不包括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住房基金”科目.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助账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4.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5.期末,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6.本科目应按专用基金种类设明细账.第306号科目事业结余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2.期末,计算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_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_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新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_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2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3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臵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

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项目结转 收支转账 年初余额调整 结余调剂 剩余结转结余 非项目结转 收支转账 年初余额调整 结余调剂 剩余结转结余 资产基金 预付款项
存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政府储备物资 公共基础设施 待偿债净资产 财政拨款收入
基本支出拨款 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拨款
其他收入
行政科目体系(新)
科目代码 1001 1002 1011 1021 102101 102102 1212 1213 1215 121501 121502 1301 1501 150101 150102 150103 150104 150105 150106 1502 1511 1601 1602 1701 1801 1802 1901 2001 2101 210101 2201 220101 科目名称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单位款 其他应收个人款 存货 固定资产 辅项信息 备注
3001010102 3001010103 3001010104 3001010105 3001010106 3001010107 30010102 3001010201 3001010202 3001010203 3001010204 3001010205 3001010206 3001010207 300102 30010201 30010202 30010203 30010204 30010205 30010206 30010207 3002 300201 300202 300203 300204 300205 3101 310101 31010101 31010102 31010103 31010104 310102 31010201 31010202 31010203 31010204 3501 350101 350111 350121 350131 350141 350151 350152 3502 4001 400101 40010101 40010102 400102 4011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科目有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净资产类科目、收入类科目、支出类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的详细分类如下:
一、资产类
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材料、产成品、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包括借入款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交税费。

三、净资产类
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结余分配。

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

行政单位净资产类科目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两个会计科目。

四、收入类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包括拨出经费、拨出专款、专款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成本费用、销售税金、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

行政事业单位
一、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因为中国特有的政治体制,经常是行政和事业单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门如房管局、规划局等,有的地区是行政单位,但有的地区是事业单位,所以老百姓统称政府部门为行政事业单位,很多地方政府发文也以此为统称,如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等。

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如部门所属的执法监督、监管机构等。

行政事业单位是国家财政部门拨款发工资,一般是全额财政拨款。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行政单位 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说 明101现金反映现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2银行存款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3有价证券反映有价证券的购入、兑付及库存情况。

104暂付款反映暂付款的发生、收回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105库存材料反映库存材料的购入、领用、库存情况。

106固定资产反映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实有数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应缴预算款反映应缴预算款的收到、上缴财政情况。

202应缴财政专户款反映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收入、上缴及未缴情况。

203暂存款反映暂存款的发生、结算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反映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和离休、退休费。

21101在职人员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21201在职人员21202离休人员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

(财办库〔2006〕29621203退休人员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反映按国家规定发放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21301在职人员21302离休人员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

(财办库〔2006〕29621303退休人员301固定基金反映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基金。

303结余30301基本支出30302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1拨入经费40101基本支出40102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4预算外资金收入40401基本支出40402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说 明101现金反映现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2银行存款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3有价证券反映有价证券的购入、兑付及库存情况。

104暂付款反映暂付款的发生、收回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105库存材料反映库存材料的购入、领用、库存情况。

106固定资产反映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实有数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应缴预算款反映应缴预算款的收到、上缴财政情况。

202应缴财政专户款反映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收入、上缴及未缴情况。

203暂存款反映暂存款的发生、结算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反映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和离休、退休费。

21101在职人员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21201在职人员21202离休人员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

(财办库〔2006〕296号)21203退休人员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反映按国家规定发放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21301在职人员21302离休人员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

(财办库〔2006〕296号)21303退休人员301固定基金反映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基金。

303结余30301基本支出30302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1拨入经费40101基本支出40102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4预算外资金收入40401基本支出40402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使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㈠资产类(行政单位)第101号科目现金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

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

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

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

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第103号科目有价证券1。

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暂付款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3。

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5号科目库存材料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科目编码科目名称说 明101现金反映现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2银行存款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3有价证券反映有价证券的购入、兑付及库存情况。

104暂付款反映暂付款的发生、收回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105库存材料反映库存材料的购入、领用、库存情况。

106固定资产反映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实有数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应缴预算款反映应缴预算款的收到、上缴财政情况。

202应缴财政专户款反映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收入、上缴及未缴情况。

203暂存款反映暂存款的发生、结算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211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反映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和离休、退休费。

21101在职人员212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21201在职人员21202离休人员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

(财办库〔2006〕296号)21203退休人员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反映按国家规定发放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21301在职人员21302离休人员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

(财办库〔2006〕296号)21303退休人员301固定基金反映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基金。

303结余30301基本支出30302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1拨入经费40101基本支出40102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404预算外资金收入40401基本支出40402项目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科目详细注解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科目详细注解

办公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手续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 交通费 燃料费 保险费 车辆修理费 其他交通费 差旅费 出国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招待费 餐费
行政事业会计科目表
说 明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反映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津贴和补贴,包括考勤考职奖、冷饮费、煤气补贴、交通补贴、移动通讯补贴、住宅电话补贴、过节费、夏令 用品费等。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包括考勤奖、目标考核奖,单位自定项目。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贴。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值班补贴,临时人员工资补贴等。
在职人员
离休人员
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财办库〔2006〕296号)
退休人员
固定基金
反映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基金。
结余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拨入经费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50101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01010201 501010202 501010203 501010204 501010205 501010206 501010207 501010209 501010210 50101020101 50101020102 50101020103 50101020104 501010211 501010212 501010213 501010214 501010215 501010216 501010217 50101021701

交通事业单位2013会计科目表

交通事业单位2013会计科目表

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 奖励费用等支出,要求制定分车的明细帐或台帐。 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燃料费、维修费 、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
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经济分类明细科目表 科目说明 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反映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反映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 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反映各部门为开展工作的对外进行的奖励支出(含独生子女父母奖 励)。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女职工卫生费 、独生子女保健费等)。 反映除应发工资外的对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支出(含医保)。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购建基础 设施、大型修缮等发生的支出。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 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 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 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 、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 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 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经济分类明细科目表 科目 科目编码 级次 全称 1 2 2 2 2 2 2 3 3 1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301 30101 30102 30103 30104 30106 30199 3019901 3019902 302 30201 30202 30204 30205 30206 30207 30208 30209 30211 30213 30215 30216 30217 30224 30228 30229 科目名称 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奖金 社会保障缴费 伙食补助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临聘人员支出 其他人员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 印刷费 宣传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燃气费 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公务接待费 被装购置费 工会经费 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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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10202
印刷费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501010203
咨询费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501010204
手续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01010205
水费
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501010206
电费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501010207
邮电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501010216
培训费
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501010217
招待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0101021701
餐费
反映单位接待餐费。
50101021702
其他招待费
反映单位如房费、门票等其他接待费用。
501010218
专用材料费
50101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501010401
企业政策补贴
反映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
501010402
事业单位补贴
反遇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501010403
财政贴息
反映国家财政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助。
50101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5010101
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501010101
基本工资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501010102
津贴补贴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项津贴和补贴,包括考勤考职奖、冷饮费、煤气补贴、交通补贴、移动通讯补贴、住宅电话补贴、过节费、夏令用品费等。
501011002
办公设备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
501011003
专用设备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
501010209
物业管理费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501010210
交通费
反映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军用油料费除外)。
50101020101
燃料费
反映单位汽油费。
50101020102
50101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501010201
办公费
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说明
101
现金
反映现金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2
银行存款
反映银行存款的收入、付出和结存情况
103
有价证券
反映有价证券的购入、兑付及库存情况
104
暂付款
反映暂付款的发生、收回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105
库存材料
反映库存材料的购入、领用、库存情况。
501010213
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01010214
租赁费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501010215
会议费
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501010302
退休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501010303
退职(役)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专用燃料费
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501010226
劳务费
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501010227
委托业务费
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501010228
工会经费
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501010229
反映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工资和离休、退休费。
21101
在职人员
212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反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21201
在职人员
21202
离休人员
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财办库[2006]296号)
21203
501011004
交通工具购置
反映用于购置各类交通工具(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501011005
基础设施建设
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501011006
大型修缮
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106
固定资产
反映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单价500元,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实有数及增减变动情况。
201
应缴预算款
反映应缴预算款的收到、上缴财政情况。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反映应缴财政专户款的收入、上缴及未缴情况。
203
暂存款
反映暂存款的发生、结算情况,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预算外资金收入
40401
基本支出
40402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项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账。
407
其他收入
40701
基本支出
40702
项目支出
501
经费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款”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50101
基本支出
反映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01010306
救济费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501010312
提租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501010313
购房补贴
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0101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等。
退休人员
213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反映按国家规定发放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21301
在职人员
21302
离休人员
由地方社保部门发放的离退休费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核算范畴。(财办库[2006]296号)
501010103
奖金
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奖金,包括考勤奖、目标考核奖,单位自定项目。
501010104
社会保障缴费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等。
501010106
伙食补助费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贴。
50101010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值班补贴,临时人员工资补贴等。
501011009
其他资本性支出
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5010199
其他支出
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501019904
未划分的项目支出
反映未按上述科目细分的项目支出。
21303
退休人员
301
固定基金
反映单位占有和使用的固定基金。
303
结余
30301
基本支出
30302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
基本支出
40102
项目支出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项”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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