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与研发中的作用,提高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研究开发能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研机构管理制度,提高科技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机构包括:(一)站长:由公司相关部门指派,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二)导师:由公司专家和学术界专家担任,负责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三)博士后:由公司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博士后项目,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二)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三)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公司其他科研机构、高校及研究院所等开展合作,建立科技项目协同创新机制,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第三章招聘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博士后招聘工作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招聘条件、程序、资助等。
具体细则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一般聘期为2年,特殊需要可按规定延长。
到期后,公司博士后应当离开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选择留用、调往其他部门或离开公司。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研究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为公司科技创新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九条公司博士后享受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励等。
公司博士后的离职、调动、晋升等事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作指导第十条公司博士后的工作指导主要由导师负责。
公司博士后可以选择一名或多名导师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导师是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主要指导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指导水平。
导师应当与博士后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制定研究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协助解决科研难题。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科研实践平台,加强科研能力培养和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竞争。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任务是加强对博士后的培养、管理和服务,推动博士后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服务能力。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各博士后工作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主任、副站主任、专职管理人员等职务。
第八条站主任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负责协调和管理全站工作。
第九条副站主任由站主任任命,负责站长的日常工作,协助站长履行其职责。
第十条专职管理人员由站主任指定,负责站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家顾问组,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专家由站主任与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第三章博士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科研方向,招收有研究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员。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招收、管理、评审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制度,包括培训、人才评价、科研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博士后在公司工作期限为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总不得超过5年。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的考核制度,对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表现、科研成果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四章科研支持第十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科研经费等支持,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科研合作的机制,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转化。
第五章奖励与待遇第十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人员进行奖励。
博士后管理制度
博士后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博士后的管理,促进博士后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实践本领的提升,推动博士后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合作与沟通。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在企业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管理标准1. 招聘与入职•企业将依据研究需求,通过公开招聘或介绍等方式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有出色的学术研究成绩;•入职前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博士后培养合同。
2. 期限和待遇•博士后任期为一年至三年,依据实在项目的需要和双方达成的协议确定;•博士后的工资、津贴和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学术研究•博士后研究人员需依照企业的研究方向和需求,订立个人研究计划,并定期报告进度;•博士后需定时完成科研任务,而且保证科研成绩的质量,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同时应乐观参加学术沟通和研讨会;•企业将供应必需的科研经费和设备支持。
4. 绩效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绩效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两个层面;•定期考核包含月度考核和季度考核,重点关注科研工作的进展情况、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等方面;•年度考核综合考察博士后整个一年的工作表现,同时也将结合学术成绩、团队合作等综合因素进行评价。
5. 学术沟通与引导•企业将定期组织学术沟通和研讨会,鼓舞博士后研究人员与企业内外的研究人员进行沟通与合作;•博士后研究人员还可以选择导师,企业将为博士后指定导师或者协调导师资源。
6. 安全和保密•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遵守企业的安全和保密规定,不得披露企业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三、考核标准1. 学术研究成绩•发表的SCI/SSCI论文数量及质量;•申请的专利数量及质量;•参加的学术会议及沟通次数。
2. 科研项目执行情况•科研项目的进展与达成情况;•是否定时完成科研任务。
3. 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获奖次数及奖项级别;•媒体报道和评价。
4. 团队合作和协作本领•是否乐观参加团队合作项目;•是否与他人有效沟通和协作。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提升博士后的科研能力与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吸引高层次人才所设立的研究机构,旨在培养具备丰富实践经验、科研能力突出的科研骨干。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开展科学研究、深化科技创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并为公司培养和筛选高层次科研人才。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博士后的创新潜能,确保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机构包括站长、副站长和工作人员,站长由公司相关负责人担任,副站长由公司内部专业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人员组成由公司根据科研和技术发展需要,结合人才引进政策,择优聘请具备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担任博士后。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原则上为两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可以通过评审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公司自筹经费和科研项目经费,确保博士后的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博士后的科研工作进行评估,为博士后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管理的规范化、科研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二章博士后的选拔和聘任第十一条博士后的选拔和聘任应遵循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根据公司的科研和技术发展需要,择优录用。
第十二条博士后的选拔和聘任程序应包括申请、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并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科研能力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聘期一般为两年,根据实际情况和科研项目需要,经过评审可以延长聘期。
第十四条博士后聘期结束后,如公司需要继续留用,可视情况申请岗位调整,转为公司内部员工。
第十五条博士后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按照公司相关政策执行,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等。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一、选拔与聘任制度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选拔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并注重对其科研能力、创新意识以及团队合作能力的评估。
同时,根据企业研究需求和项目方向,确保选拔到适合企业需求的优秀人才。
聘任制度应采取合同制,明确双方权益,确保双方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合同管理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与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协议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作内容和期限等。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等具体过程和规定,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培训与发展制度企业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与发展机会,以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
通过组织学术交流、技能培训、项目管理等培训活动,推动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成长和发展。
四、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量化指标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考核内容包括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技术专利、论文发表情况等。
根据考核结果,适当给予荣誉和奖励,同时针对不足之处提供改进指导。
五、工资待遇与保障制度企业应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历和研究成果,制定合理的薪酬和待遇制度。
同时,应为其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企业还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科研条件,以支持他们的研究工作。
六、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制度建立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教育和培养,引导其遵循学术和职业道德规范开展科研工作。
加强对科研过程中的伦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的教育和监督,促进科研工作的诚信与规范。
七、交流与合作制度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合作,促进多学科的融合和创新。
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相关资源和平台,与其他研究机构及企业开展合作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研究人员的职业竞争力。
总之,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印发《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博管发(1997)5号博士后工作试点企业、试点城市,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单位:根据国家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扩大企业博士后工作试点的通知》(人发[1997]86号)的要求和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定,为使企业博士后工作顺利开展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我们结合这项工作的特点,制定了《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现将此《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七年十月八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推动我国博士后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国家人事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决定,在以前试点的基础上,扩大博士后工作的试点。
为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定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的特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企业博士后工作即指一些经济实力较强、技术水平先进、科研条件较好的国家重点国有企业、国家试点企业集团或特大型、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与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单位(以下简称设立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和培养博士后人员(以下简称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 全国博士后管委办公室根据《关于扩大企业博士后工作试点的通知》(人发[1997]86号)的要求和全国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发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有关部门审批试点企业,在该企业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四条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统一指导和具体管理全国企业博士后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可委托一些部委或省市的有关部门承担企业博士后工作的某些具体工作。
第二章 试点企业与设立流动站单位的合作第五条 试点企业和设立流动站单位之间应积极主动地相互联系、沟通,根据双方各自学科专业和工作特点,建立长期或单项的合作关系。
第六条 试点企业和设立流动站单位双方应以高水平的研究项目为合作基础,相互支持,分工合作,共同做好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管理等工作,保证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质量。
单位博士后管理制度文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行为,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博士后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招收和管理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博士后管理工作遵循“培养与使用相结合、流动与固定相结合、开放与竞争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招收与选拔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4. 符合国家及我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程序:1. 单位发布博士后招聘公告;2.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提交申请材料;3. 单位组织专家评审;4. 确定拟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5. 与拟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协议》。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科研任务;3. 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学术水平;4. 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5. 维护单位声誉,不得有损单位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1. 年度考核由单位组织,主要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展、论文发表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等;2. 中期考核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满一年后进行,主要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论文发表情况、科研成果转化情况等。
第八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有权终止其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九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及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以下福利:1. 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 享受单位提供的住房、医疗等福利待遇;3. 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4. 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学术交流活动。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公司申请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院士或高级专家领衔、多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规模、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应当与公司的科研和发展需要相适应。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站主任、各学科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顶层决策和协调机构,负责确定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发展方向、学科发展规划、人员培养计划和博士后项目管理。
第十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学科组织,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博士后研究项目进行评审和指导,并提供学术支持。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团队,包括站长、副站长、科研秘书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咨询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组成,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人员招聘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聘应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招聘对象应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确责任和权利,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四章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第十六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科研创新需求,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工作,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一、招收制度二、中期考核制度三、出站考核制度四、日常经费管理制度五、住房管理制度六、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七、奖惩管理制度一、招收制度(一)招收计划和招收对象1.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2.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进站人员须向我公司博管办递交以下材料:(1)博士后申请表;(2)书面申请报告;(3)个人简历;(4)身份证复印件;(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摘要;(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7)专家的推荐信。
(二)入站面试1.公司博管办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博管办据此择优录用。
(三)提交材料和办理进站手续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四)开题报告1.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
2.经专家指导小组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指导小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水平,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聘用与解聘第二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向研究生院或科研机构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聘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期满后,企业可根据工作情况,决定是否解聘或续聘。
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有权解除其聘用合同。
第三章权益与责任第五条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待遇和权益,包括工资、福利、休假等。
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需要忠实履行职责,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实验室的操作规程,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七条博士后研究人员负有科研工作的责任,需要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并提交相应的研究报告和成果。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八条企业应该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其提升专业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九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与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交流和合作。
第十条企业应该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科研项目和专利,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第五章绩效评估与奖励第十一条企业应该定期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第十二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章纪律与惩处第十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薪、停职、解聘等。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该维护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从事学术不端行为,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补充。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个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的草案,具体的内容和条款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博士后管理制度)
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办法第1条目的为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博士后的人才优势,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中期考核、出站考核、日常经费管理、住房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奖惩管理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3条管理机构3.1 公司成立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总工程师、研发中心、总工办、财务部、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
3.2 公司人力资源设专人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1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第4条招收计划和招收对象4.1 公司人力资源会同研发中心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4.2 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5条入站面试5.1 人力资源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5.2人力资源组织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人力资源据此择优录用。
第6条提交材料和办理进站手续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省博管办和全国博管办核准并注册。
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省博管办和全国博管办,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第7条开题报告7.1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
7.2 经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重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5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法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用于培养博士后人才、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博士后是指经考核后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力和博士后人员的待遇、薪酬等,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置主任一名,由公司相关职务任命,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科研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计划和项目的指导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指导教师,由公司专家、高级科研人员担任,负责博士后的科研指导工作。
第三章招收与管理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公示招收条件、待遇、项目方向等信息。
第八条申请博士后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博士后招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成员组成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十条经遴选委员会评审和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人,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入站手续。
第十一条博士后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相关入离站手续,并与指导教师进行科研指导合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博士后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期间,应按照公司工作安排和科研计划,开展科研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博士后期间,博士后人员须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和科研论坛,并撰写科研成果报告和学术论文。
第十四条博士后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活动。
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博士后工作,期满后,应办理离站手续,并提交学术成果和结题报告。
公司博士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创新平台作用,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推动公司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三条工作站以国家、地方和行业科技政策为导向,以公司发展战略为依据,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以科技创新为目标,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第二章招收与选拔第四条博士后招录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博士后招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成果;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
第六条博士后招录程序:1. 发布招录信息;2. 应聘者提交申请材料;3. 工作站组织评审;4. 确定拟聘博士后;5. 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职责第七条博士后应在工作站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1. 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规定的科研任务;2. 参与公司科研项目,为公司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持;3. 发表学术论文,提升个人及公司科研影响力;4. 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升自身科研水平。
第八条博士后应承担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3. 积极参与团队协作,与同事保持良好关系;4. 按时完成科研任务,确保科研质量。
第四章培养与考核第九条工作站为博士后提供以下培养措施:1. 提供科研经费支持,保障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2. 安排导师和合作导师,指导博士后开展科研工作;3. 定期组织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博士后科研能力;4. 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机会,拓宽博士后视野。
第十条博士后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
1. 年度考核:每年对博士后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科研业绩、论文发表、团队协作等方面;2. 期满考核:博士后工作期满后,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科研业绩、论文发表、项目完成、团队协作等方面。
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提高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科研人才的培养和科研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岗位职责1. 博士后研究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博士后工作站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 博士后研究人员应积极参与博士后工作站组织的科研活动,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
3. 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博士后工作站的要求,完成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按时提交研究报告。
4. 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加强与其他科研人员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科研工作的发展。
四、招收与进站1. 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博士后工作站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招收具有良好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博士毕业生。
3.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应签订博士后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研究工作与考核1. 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博士后工作站的要求,制定个人研究计划,明确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
2. 博士后工作站应定期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科研成果、研究进度、学术交流等。
3.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六、待遇与保障1.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上海有关规定及博士后工作站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2. 博士后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合适的研究条件和办公场所,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
3. 博士后工作站应关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身心健康,为其提供必要的保障。
七、管理与监督1. 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
2. 博士后工作站应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本公司制定本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促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
本制度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博士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设单位所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主要职责1.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制定博士后研究方案,组织博士后的科研活动,并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2.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协助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3.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开展博士后培训、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并提供必要的交流平台和资源支持;4.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博士后报到、在站期满、退站等相关工作;5.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博士后,并对其进行奖励;6.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做好博士后的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四、博士后招收与管理1. 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公司科研需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通过公开招聘、邀请招聘等方式进行博士后的招收。
2. 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对招聘到的博士后实施申请、评审、录用和合同签订等程序,并保障其择优录用原则。
3. 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对博士后进行规范管理,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五、博士后科研项目管理1. 博士后工作站应积极协助博士后申请科研项目,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博士后科研项目需经过科研立项审核程序,并按照计划书的要求执行项目。
3. 博士后科研项目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案,并定期组织科研工作报告和评审。
六、博士后培训和学术交流1. 博士后工作站应定期组织博士后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博士后参与学术会议和讲座,并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
2. 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并维护博士后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博士后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七、博士后评估与奖励1. 博士后工作站应定期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博士后和上级主管部门。
2. 博士后工作站应设立博士后优秀奖项,对工作出色、成果突出的博士后进行奖励和表彰。
公司博博士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人员的作用,加强公司科研创新力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旨在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博士后应在工作站开展科研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科研项目,确保项目质量;2. 参与公司相关科研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创新方案;3. 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自身科研水平和公司科研影响力;4. 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各类学术活动,提高团队协作能力;5.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工作站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工作条件与待遇第五条工作条件:1. 提供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设备、实验条件和办公环境;2. 为博士后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料、文献和实验材料;3. 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培训、进修和学术交流机会;4. 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六条治理结构:1. 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博士后工作的全面管理;2. 设立博士后导师组,负责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价;3. 设立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负责博士后日常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七条待遇:1. 按照国家博士后相关政策和公司规定,给予博士后相应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和住房补贴;2. 对取得显著成果的博士后,给予一定的奖励;3. 博士后完成科研任务后,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公司需求,优先考虑留任或推荐至其他岗位。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科研成果:完成项目进度、质量、创新程度等;2. 学术交流:参与学术会议、发表论文、专利申请等;3. 团队协作:与导师、同事的沟通与协作情况;4. 个人品行:遵守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等。
第九条博士后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工作站的科研经费、奖励、留任等决策依据。
(完整版)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一、招收制度二、中期考核制度三、出站考核制度四、日常经费管理制度五、住房管理制度六、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七、奖惩管理制度一、招收制度(一)招收计划和招收对象1.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2.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进站人员须向我公司博管办递交以下材料:(1)博士后申请表;(2)书面申请报告;(3)个人简历;(4)身份证复印件;(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摘要;(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7)专家的推荐信。
(二)入站面试1.公司博管办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博管办据此择优录用。
(三)提交材料和办理进站手续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四)开题报告1.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
2.经专家指导小组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指导小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主持的科研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费用管理、项目评估及验收、项目研究成果管理细则。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三条根据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波斯猴研究人员、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筛选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
《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可行性分析宝宝、项目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每阶段研发成本预算和使用进度、风险性分析及控制、文件管理以及项目终止条件等。
第四条《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报告》提交到本公式品牌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理最总签字审定立项。
第三章项目管理实施第五条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并由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备案、由其担任项目经营的监控只能,分别从人、财、物、管理等方面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与监控,保证项目的正常运作。
第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小组,明确职责要求,任务及奖罚细则(按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并告知项目组成员相应的实施计划书内容,统一协调项目开展及实施工作。
第七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对这个项目负责,须召开项目启动会议与项目组成员讨论确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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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制度一、招收制度二、中期考核制度三、出站考核制度四、日常经费管理制度五、住房管理制度六、科研项目管理制度七、奖惩管理制度一、招收制度(一)招收计划和招收对象1.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符合公司发展的研究方向,制定相应的研究课题,明确招收博士后人数和专业要求。
2.已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有能力从事本公司提出的科研课题开发研究者,均可申请到本站做博士后研究工作。
3.申请进站人员须向我公司博管办递交以下材料:(1)博士后申请表;(2)书面申请报告;(3)个人简历;(4)身份证复印件;(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摘要;(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7)专家的推荐信。
(二)入站面试1.公司博管办收到博士进站申请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博士,可申请或应邀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博管办组织“博士后领导管理小组”成员对申请进站的博士生进行面试,并商定具体研究课题和研究内容;进站博士根据面试时商定的课题和要求,书面提出对该课题的初步理解和设想,博管办据此择优录用。
(三)提交材料和办理进站手续一经录用,需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要求的进站申请材料,签订工作站、流动站和博士后三方联合招收协议书,明确各方责权利,并按规定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将提交的材料报联合培养的高校流动站,由流动站审核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由其签批《单位审批意见表》及同意做博士后的批文。
(四)开题报告1.博士后进站三个月之内必须做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包括科研课题基本的技术思路、预期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
2.经专家指导小组评议,认为开题报告所列课题具有重要意义且可行的,即可进入课题研究;如专家指导小组认为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在一个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到时仍不符合要求,给予退站处理。
二、中期考核制度(一)考核范围: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在站10—14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考核等级与比例: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掌握在考核总人数的10%以内。
(三)考核内容: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学态度、学术道德、协作精神等综合素质;2.进站一年内发表的论文情况、申请或参与的科研项目或基金、从事的原创性的工作情况等;3.研究工作的社会影响和评价,研究结果引用情况等;4.取得成果的水平及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在站实际工作时间。
(四)考核标准考核标准详见《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研究工作考核规定》。
(五)考核方式博士后研究人员向博士后指导小组提交中期考核表及各项成果的证明材料,同时应以报告会的形式向指导小组报告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
(六)考核程序1.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同时提交本考核期内本人完成科研成果的证明(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申请项目批文等)。
2.由博士后的合作指导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成博士后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行综合测评。
3.根据考核情况提出中期考核等级及建议。
4.将《中期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考核结果的处理1.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优秀、良好、合格者继续留站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三个月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退站(八)其它附1: 博士后研究工作中期考核表附2: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研究工作考核规定附1:博士后研究工作中期考核表博士后姓名:合作导师姓名:流动站名称:工作站名称:联系电话:进站日期:填表日期:附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研究工作考核规定一、博士后进站10—14个月之内,必须进行中期考核。
由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博士后中期考核表》,向考核小组汇报个人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前一阶段的研究工作情况及其它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考核结果及有关意见由考核小组组长签署。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审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发明专利相当EI论文,实用新型专利相当核心期刊论文。
具体参考标准如下:(一)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为优秀) :1.进站后工作进展很快,初步做出创造性的阶段成果;或申请到较高水平的课题,有较强的创新能力;2.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录用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3.全面素质好,工作态度刻苦认真,科学作风严谨,协作关系良好。
(二)良好(符合下列条件为良好) :1.进站后工作进展快,已取得初步成果;或正在申请高水平的课题。
2.进站后发表或录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完成重要意义的研究报告1篇以上;3.全面素质较好、工作态度比较认真,科学作风严谨,协作关系较好。
(三)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为合格)1.由于客观原因进入课题较迟,工作进展受到影响;工作努力但成果不够明显。
2.进站后只撰写过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四)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为不合格)1.由于主观原因迟迟不能进入课题,课题进展慢且主要是因为本人不努力。
2.进站后没有撰写过一篇论文或研究报告。
三、考核结果的处理:1.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优秀、良好、合格者继续留站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延期三个月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退站。
三、出站考核制度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工作是整个博士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与鉴定。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有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一)博士后出站前必须完成进站所确定的研究工作任务或中期考核后更改确定的研究工作任务,并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统一规定格式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
(二)博士后工作期满考核评审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发明专利相当EI论文,实用新型专利相当核心期刊论文。
具体标准如下:1.优秀,符合下列条件(1)和(2)或(1)和(3) :(1)很好地完成了《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工作中有创新,在站期间某项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国内领先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由出站时专家评审小组认定或权威机构鉴定、项目验收评价)。
(2)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4篇以上或发表、录用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3)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产业化前景或已经产业化,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良好,符合下列条件(1)和(2)或(1)和(3):(1)较好地完成了《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工作中有创新,在站期间某项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由出站时专家评审小组认定或权威机构鉴定、项目验收评价)。
(2)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发表、录用在被三大检索收录的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3)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产业化前景或已经产业化,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合格,符合下列条件(1)和(2):(1)进站后录用或发表在国内核心刊物(含国际期刊、国际会议)或重要刊物上的学术论文1篇或因客观原因发表论文等级稍差者。
(2)基本完成了《开题报告》规定的任务,但未做出重要研究成果。
4.不合格(符合下列条件为不合格)未达到上述1、2、3项要求者。
(三)博士后出站考核程序1.博士后出站时,博管办组织包括企业和高校双方合作导师在内的5—7名该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博士后研究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2.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将《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提交博管办,博管办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提交给考核小组。
3.博士后本人首先在报告会上作研究工作报告,汇报自己的研究工作情况,介绍自己的主要研究成果。
报告会除考核小组成员参加外,其他科研人员和相关人员也可参加,与会人员可自由提问和进行评议。
4.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对博士后本人的研究工作做出考核意见,同时对博士后业务能力及政治思想表现进行考核,将考核意见和评定等级填入《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内。
(四)博士后出站考核的评定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1.对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由联合培养高校流动站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或相应省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到流动站领取“博士后证书”。
2.对出站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但博士后个人很努力,经博士后考核小组同意,博士后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整改计划并修改研究报告,然后再次申请出站,经考核如仍不合格则作退站处理。
自期满之日起,修改报告期间公司不再负责其工资、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
3.凡博士后思想品德有严重问题,或由于博士后个人原因未完成拟定课题,经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者,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或相应省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批准,作退站处理,不予办理“博士后证书”。
四、日常经费管理制度(一)经费来源:公司自筹。
(二)博士后经费的管理:1.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的开支结构为生活费用、日常公用经费和科研经费等。
2.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中,生活费用开支主要用于工资、奖金、生活补贴等。
我公司博士后生活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
这部分费用逐月发放。
3.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中,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参加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活动、科研差旅和资料复印费。
按照公司的规定,经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及主管领导同意,这部分经费实报实销。
4.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经费中,科研经费主要用于添置实验仪器、实验设备、购置实验物资、委外零件加工费等。
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项目进展需要,提出所需的购买物资及委外加工的零部件,由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向采购部或发展部申请,经费由财务部支付。
5.博士后研究人员与公司职工享受同等的医疗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6.其它费用,博士后开题报告会、中期考核会及出站报告会等的劳务费、评审费等实报实销。
7.按照国家博士后管委会有关规定,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二年。
确因科研工作需要,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合作导师和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延长期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博士后在延长期内,工资待遇不变。
五、住房管理制度为加强博士后公寓的管理工作,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整洁的居住环境,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生活舒心、工作安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内部建有设施齐全的公寓式宿舍,并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有专车,方便出行,公司建设了乒乓球室、篮球场、健身房等场所,丰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业余生活,将为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优越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二)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配偶子女提供住房、入学帮助或工作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