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办关于2016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合集下载

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最新)

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最新)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加快推进,现行的国家卫生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为此,全国爱卫办在广泛征求各省(区、市)爱卫会和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新的标准和管理办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 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二○一○年十二月二日附件1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一)乡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主要领导担任爱卫会主任,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和卫生创建活动。

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各委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档案管理规范。

卫生创建工作纳入乡镇(县城)发展规划,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乡镇带村,整体发展。

(三)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经常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卫生创建活动。

(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县爱卫会办公室具备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所辖居委会、行政村等基层单位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五)设立卫生问题建议与投诉平台,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和整改,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一)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健全,相关人员和经费足额及时落实。

乡镇卫生院及防保机构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能承担起健康教育业务技术指导的职责;社区、学校、卫生室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积极发挥作用。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10 页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爱卫办关于xx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今年全国爱卫会将对我市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为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城市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以提高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xx版)》,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掀起迎审工作高潮,全市上下形成合力,切实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提高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卫生城市综合整治,使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的天数≥3天;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餐饮业、集第 2 页共 10 页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以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以上;建成区无烟草广告,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群众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利川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实施方案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是指通过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将鼠类、蚊虫、蝇类、蟑螂等的密度降低至标准规定的水平,使之达到不足以造成危害的程度。

开展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对于推动本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除四害先进城区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本市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工作,推进日常病媒生物防制措施科学开展,保障市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依据(一)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镇评审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县标准》《国家卫生乡镇标准》的通知(全爱卫发〔2021〕6号);(二) GB/T 27770-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三)GB/T 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四)GB/T 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五)GB/T 27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蜚蠊》;(六)GB/T 27775-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城镇》。

二、评估内容和具体要求(一)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全市统一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防制能力建设结合所辖区域面积、人口密度和公共环境等因素,组建能满足公共环境日常病媒生物防制需求的专业防制队伍。

根据疾控部门技术方案,定期组织队伍开展培训,确保队伍科学开展防制,提升防制技能水平。

(三)应急处置准备根据全市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处置流程,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定期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药品、器械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确保有能力做好辖区可能发生的病媒生物应急处置工作。

(四)孳生场所管理以居民区尤其是老旧小区、环卫设施、公园绿地、各类学校、农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等公共环境为重点,组织专业防制人员排查各类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和栖息场所,建立场所本底数据和管理台账,定期开展巡查和处置,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孳生。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和复审结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和复审结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和复审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12.18•【文号】国卫办疾控函〔2017〕1239号•【施行日期】2017.12.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慢性病防控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评估和复审结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7〕12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总体部署,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我委于2016—2017年度对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进行了评估,对第一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进行了复审。

现将有关结果公布如下。

一、确定北京市顺义区等103个县(市、区)为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见附件1)。

二、重新确认北京市朝阳区等36个县(市、区)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见附件2)。

三、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静安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重庆市沙坪坝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在巩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等方面成效显著,在复审工作中成绩突出,予以通报表扬。

四、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在复审中未达到示范区建设要求,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暂缓重新确认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限期整改并于2018年度再次进行复审。

各地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中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着力构建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创新发展适合本地区的防控模式,切实提高慢性病管理水平,真正发挥好国家示范区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2.重新确认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2017年12月18日附件1第四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北京市: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天津市:和平区、北辰区、滨海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邢台市内丘县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治市城区、晋城市阳城县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阳市皇姑区、沈阳市铁西区、大连市瓦房店市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通化市梅河口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牡丹江市绥芬河市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常州市钟楼区、苏州市吴中区、淮安市淮阴区、盐城市大丰区、镇江市句容市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波市奉化区、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瓯海区、金华市永康市、台州市玉环市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滁州市天长市、宿州市埇桥区、亳州市蒙城县、宣城市宁国市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市集美区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昌市湾里区、新余市渝水区、赣州市于都县、上饶市横峰县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枣庄市滕州市、潍坊市安丘市、济宁市曲阜市、临沂市兰山区、菏泽市单县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郑州市中牟县、洛阳市西工区、济源市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鄂州市鄂城区、荆门市东宝区、黄冈市武穴市、天门市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长沙市长沙县、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广东省:韶关市南雄市、深圳市龙华区、深圳市坪山区、深圳市光明新区、深圳市大鹏新区、东莞市寮步镇海南省:儋州市、昌江黎族自治县重庆市:大足区、黔江区、潼南区、荣昌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成都市双流区、广元市利州区、巴中市南江县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六盘水市钟山区、遵义市赤水市、安顺市西秀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曲靖市麒麟区、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保山市腾冲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延安市宝塔区、延安市黄陵县、安康市汉滨区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附件2重新确认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西青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佳木斯市桦川县上海市徐汇区、静安区、闵行区、嘉定区、松江区、青浦区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无锡市梁溪区、盐城市盐都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下城区、宁波市鄞州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淄博市沂源县、威海市乳山市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宜昌市西陵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盐田区、江门市鹤山市重庆市江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青羊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

国家卫生城复审的内容及要求

国家卫生城复审的内容及要求

国家卫生城市(区)暗访考评样本数量 (最低值)
项目
主次干道 背街小巷 住宅小区 城中村 城乡结合部
人口200万以上的 城市
40 15 8 6人Fra bibliotek200-50万的 城市
5、公共水域 (12分) (1)河道、湖泊等水体水面清洁 4.0 (2)岸坡整洁完好 4.0 ----岸坡无垃圾 (3)无直排污水现象 4.0 ---主要是生活污水
6、*“十乱”整治(32分) 无乱贴乱画 7.0 无乱泼乱倒 6.0 无乱拉乱挂 6.0 无乱搭乱建 6.0 无乱停乱放 7.0
7、城市照明(5分) 城市功能照明设施 3.0 亮灯情况 2.0 (尤其是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
4、蟑螂防制(20分) • 蟑迹 10.0 -----看所住宾馆、吃饭餐饮 • 居民反映蟑螂侵害情况 10.0
八、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50分)
1、免疫门诊(8分) • 制度上墙、程序清晰 4.0 • 设置及管理 4.0 2、预检分诊点(8分) (1)设置、标识明显 4.0 (2)有医护人员值守 4.0
2、设施与管理(50分) • 内外环境整洁 8.0 (门口也不能脏乱) • 垃圾收集设施 8.0 • 卫生管理 5.0 • 消毒保洁设施 6.0 • 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10.0 • 基本无蝇 8.0 •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5.0
3、*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30 分)
• 基本设施 10.0----刀板水池后厨面积等具备 (85432211)
内、摊外) • 无店外经营现象 5.0
3、市场公厕(10分) • 达二类以上建设标准 4.0 • 设施维护良好 3.0 • 内外环境整洁 3.0
4、* 活禽售卖(20分) • 设置相对独立区域 8.0 • 隔离宰杀 6.0 • 卫生管理良好 6.0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健康城市试点⼯作的通知⽂号:全爱卫办发[2016]4号颁布⽇期:2016-11-01执⾏⽇期:2016-11-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和新疆⽣产建设兵团爱卫办:为贯彻落实全国卫⽣与健康⼤会精神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深⼊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作,为健康中国⽬标的实现奠定良好基础,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开展建设试点,形成可推⼴建设模式”的要求,全国爱卫办决定在全国开展健康城市试点⼯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国试点城市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做好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作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16〕3号)要求,各省(区、市)已确定了省级健康城市试点并报送全国爱卫办备案。

在此基础上,经各省(区、市)推荐,全国爱卫办确定38个国家卫⽣城市(区)作为全国健康城市建设⾸批试点城市(名单见附件)。

⼆、试点⼯作内容(⼀)探索可推⼴的健康城市建设模式。

各试点城市要切实落实全国卫⽣与健康⼤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将健康城市建设作为政府的优先发展战略,建⽴⼯作机制,出台政策⽂件,制定健康城市发展规划,提出阶段性⽬标和建设项⽬,加强健康“细胞”⼯程建设,将健康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持续改进⾃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使健康城市建设取得实效,使⼴⼤⼈民群众得到实惠,形成可向全国推⼴的健康城市建设模式。

(⼆)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各试点城市要先⾏先试,发挥基层⾸创精神,创新⼯作思路,探索解决健康问题的新⽅法、新途径,推动健康城市创新发展。

要结合本地实际,进⼀步研究充实健康环境、健康社会、健康服务、健康⽂化和健康⼈群等“五⼤健康”的具体内容,完善政策措施。

要积极探索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程建设以及全民健康管理⼯作模式等重点⼯作内容的落实形式,深⼊挖掘和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成功案例,扩展健康城市理论,推⼴成熟实践经验。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07]207号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07]207号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的通知(卫办发[2007]20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卫生部重新修订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由《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四部分组成。

其中,《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和《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已于今年5月印发执行。

《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于今年6月5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自2007年起正式执行。

为使各级卫生部门按制度规定完成2007年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统计调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包括30个调查表。

表号为卫统26表至卫统38-3表(见附件1),制表机关为卫生部,批准机关为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07〕30号,有效期两年,主办单位为我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卫生监督局,调查表表式及说明见附件2。

二、《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包括15个调查表。

表号为卫统39表至卫统49表(见附件1),制表机关为卫生部,批准机关为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07〕31号,有效期两年,主办单位为我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调查表表式及说明见附件3。

三、两个调查制度的具体执行时间及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和附件3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统计信息/统计法规与标准)。

四、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在严格遵守两个调查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制定补充性地方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并报同级统计部门批准、备案。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的通知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的通知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00.11.24•【文号】全爱卫发[2000]14号•【施行日期】2000.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6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6月3日)修改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发[200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计划单列市爱卫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为了调动直辖市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积极性,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拟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本着自愿的原则,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

为此,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并在今年召开的全国爱卫办主任会议上进行了讨论,会后又征求了建设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先将制定的《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

关于“国家卫生区”的考核命名及管理参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及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00]13号)执行。

抄送:李岚清主任,全国爱卫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部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附件: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二00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本标准是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基础上制定的,作为直辖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的依据。

此处的“区”系指直辖市所辖的行政区域单位。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区”活动,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方案;创建任务落实到社区建设工作中。

2、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把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创建工作例会制度。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X版)》及《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居民身心健康、提升市民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打造更加优美、舒适、和谐的生态宜居X。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一)工作目标。

通过解决市容环境、五小行业、农副产品市场、城中村及城乡接合部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提升城市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全面落实《国家卫生城市标准(X版)》的各项要求,确保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得到更大实惠。

(二)工作原则。

标本兼治、治本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X)版》确定的八项任务及责任单位(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2.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X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X区管委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3.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通[2016]24号关于发布卫生标准清理复审结果的通告国卫通〔2016〕24号我委对现行有效的卫生标准进行了清理复审。

经复审,82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21项强制性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特此通告。

附件:1.废止的标准目录2.性质由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的标准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12月28日附件1:废止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废止日期1WS/T194-1999改灶降氟效果评价2016-12-282GBZ167-2005放射性污染的物料解控和场址开放的基本要求2016-12-283GBZ/T183-2006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2016-12-284GBZ/T208-2008基于危险指数的放射源分类2016-12-285WS/T366-2011核或辐射紧急情况威胁类型2016-12-286WS/T17-1996尿中铅的双硫腙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WS/T19-1996尿中铅的微分电位溶出测定方法2016-12-288WS/T21-1996血中铅的微分电位溶出测定方法2016-12-289WS/T24-1996尿中汞的双硫腙萃取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0WS/T28-1996尿中砷的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三乙醇胺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1WS/T31-1996尿中镉的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2016-12-2812WS/T33-1996尿中镉的微分电位溶出测定方法2016-12-2813WS/T35-1996尿中钒的催化极谱测定方法2016-12-2814WS/T36-1996尿中铬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5WS/T43-1996尿中镍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6WS/T48-1996尿中酚的分光光度测定法2016-12-2817WS/T52-1996尿中马尿酸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18WS/T55-1996尿中对氨基酚的分光光度法2016-12-2819WS/T57-1996尿中对硝基酚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20WS/T60-1996尿中五氯酚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21WS/T64-1996尿中三氯乙酸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WS/T65-1996尿中杀虫脒及对氯邻甲苯胺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2016-12-2823WS/T68-1996研制生物样品监测检验方法指南2016-12-2824WS/T91-1996尿中铅的示波极谱测定方法2016-12-2825WS/T108-1999血中铅的示波极谱测定方法2016-12-2826WS/T174-1999血中镉和铅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方法2016-12-2827GBZ72-2002职业性急性隐匿式化学物中毒诊断规则2016-12-2828WS/T119-1999生存质量测量表2016-12-2829WS/T122-1999全血中血红蛋白的测定2016-12-2830WS/T123-1999红细胞比积的测定2016-12-2831WS/T124-1999临床化学体外诊断试剂盒质量检验总则2016-12-2832WS/T223-200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酶免疫检验方法2016-12-2833WS/T228-2002定量临床检验方法的初步评价2016-12-2834WS/T251-2005临床实验室安全准则2016-12-2835WS/T252-2005体外诊断用品标识2016-12-2836WS/T100-1998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2016-12-2837WS/T200-2001儿童少年斜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2016-12-2838WS/T201-2001儿童少年弱视的诊断及疗效评价2016-12-28WS/T202-2001儿童少年屈光检测要求2016-12-2840WS316-2010胃癌诊断标准2016-12-2841WS317-2010十二指肠溃疡诊断标准2016-12-2842WS318-2010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断标准2016-12-2843WS319-201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诊断标准2016-12-2844WS320-2010成人自发性脑出血诊断标准2016-12-2845WS322.1-2010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第1部分:中孕期母血清学产前筛查2016-12-2846WS322.2-2010胎儿常见染色体异常与开放性神经管缺陷的产前筛查与诊断技术标准第2部分:胎儿染色体异常的细胞遗传学产前诊断技术标准2016-12-2847WS323-2010原发性肺癌诊断2016-12-2848WS324-2010 骨组织库管理2016-12-28 49WS325-2010 眼库管理2016-12-28WS330-2011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2016-12-2851WS331-2011妊娠期糖尿病诊断2016-12-2852WS332-2011急性阑尾炎诊断2016-12-2853WS333-2011胰腺癌诊断2016-12-2854WS334-2011 子宫颈癌诊断2016-12-28 55WS/T336-2011 前列腺癌诊断2016-12-28 56WS337-2011 食管癌诊断2016-12-28 57WS338-2011 乳腺癌诊断2016-12-2858WS339-2011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诊断2016-12-2859WS340-2011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质量控制2016-12-2860WS382-2012肺炎诊断2016-12-2861WS383-2012支气管哮喘诊断2016-12-2862WS384-201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断2016-12-2863WS385-2012先天性胆道畸形诊断2016-12-2864WS386-2012结直肠癌诊断2016-12-2865WS387.1-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1部分:心肺复苏2016-12-2866WS387.2-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2部分:催吐、洗胃2016-12-28WS387.3-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3部分:氧疗及人工气道建立2016-12-2868WS387.4-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4部分:呼吸道分泌物吸引2016-12-2869WS387.5-2012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5部分:外伤患者紧急止血、包扎和搬运2016-12-2870WS/T388-2012早产诊断2016-12-2871WS/T393-2012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的制定与实施2016-12-2872WS397-2012糖尿病筛查和诊断2016-12-2873WS/T398-2012缺血性脑卒中诊断和诊疗质量控制2016-12-2874WS/T422-2013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2016-12-2875GBZ109-2002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2016-12-2876GBZ110-2002急性放射性肺炎诊断标准2016-12-2877GBZ111-2002放射性直肠炎诊断标准2016-12-2878GBZ162-2004放射性口腔炎诊断标准2016-12-2879GBZ190-2007放射性食管疾病诊断标准2016-12-2880GBZ214-2009放射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2016-12-2881GBZ241-2012放射性心脏损伤诊断2016-12-28GBZ242-2013放射性肝病诊断2016-12-28附件2:性质由强制性转化为推荐性的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号1GBZ141-2002γ射线和电子束辐照装置防护检测规范2WS236-2003生殖器疱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3WS195-2001军团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4WS191-1999软下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5WS277-2007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判定和划分标准6WS302-2008食物中碘的测定砷铈催化分光光度法7WS192-2008地方性氟骨症诊断标准WS192-19998WS309-2009华支睾吸虫病诊断标准9GBZ232-2010核电厂职业照射监测规范10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11WS321-2010广州管圆线虫病诊断标准。

国家卫生城复审的内容及要求

国家卫生城复审的内容及要求

国家卫生城复审的内容及要求国家卫生城复审是指国家卫生城市获得认定后,在一定期限内需要进行复审,以评估和确认城市在卫生健康领域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并验证其是否能够继续保持卫生城市的称号。

国家卫生城复审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评估: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交通、供水、供电、垃圾处理等,复审时会对这些设施进行评估,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环境卫生评估包括城市公共区域的清洁度、噪音污染控制等方面的考核。

2.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评估:城市在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成效也是复审的重要内容。

包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质量、基层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效果、疾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上可以对医院设备、医生数量、规模展开评估,检查基层卫生机构和社区服务站的建设和运作情况。

3.国民健康水平评估:国民健康水平也是国家卫生城复审的重要内容。

具体上可以通过评估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健康习惯、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等指标,来衡量城市居民的健康水平。

同时还需要评估城市的老年人健康状况、儿童健康状况等特定群体的健康状况。

4.健康宣传和教育评估:城市的健康宣传和教育水平也是复审的内容之一、要求城市有相关的健康宣传和教育材料,进行定期的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此外,国家卫生城复审还要求城市要按照复审要求进行数据报送,以便国家对城市的卫生健康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

总的来说,国家卫生城复审的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评估、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评估、国民健康水平评估、健康宣传和教育评估等方面。

通过这些评估和考核,国家可以对城市的卫生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和监测,以提高城市卫生健康水平,保障城市居民的身体健康。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2014修订)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2014修订)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2014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1.03•【文号】全爱卫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1号)全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已于2013年12月5日经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修订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2.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4年1月3日附件1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为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爱卫会)工作,特制订本规则。

一、全国爱卫会的性质及组成全国爱卫会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全国爱国卫生工作。

全国爱卫会的组成单位及成员由国务院批准。

主任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央有关部门、军队、社会团体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每届任期五年。

任期内爱卫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经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全国爱卫会主任批准。

二、全国爱卫会的基本职能(一)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动员组织群众,推动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协调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灾害的卫生防疫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二批委文件的决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二批委文件的决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二批委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11.04•【文号】国卫办发〔2016〕59号•【施行日期】2016.1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宣布失效第二批委文件的决定国卫办发〔2016〕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文件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对以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原人口计生委及上述3部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以下简称委文件)进行分批清理。

经清理,我委决定,对于那些主要内容同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相抵触的,或者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或者明显不适应现实需要的,或者已有新的规定的,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的等不需要继续执行的第二批48件委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二批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目录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11月4日附件宣布失效的第二批国家卫生计生委文件目录1.关于全民所有制各级各类卫生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79)卫政字第1587号)2. 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的通知((80)卫计字第67号)3. 副霍乱防治方案(卫生部1981年5月27日发布)4. 关于颁发《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的通知((84)卫防字第16号)5.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统计工作的意见((85)卫计字第73号)6. 卫生部关于颁发《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试行)的通知((85)卫防字第78号)7. 消毒药剂与消毒器械审批程序(卫生部1988年4月7日发布)8. 卫生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辐照苹果卫生标准》的通知((88)卫防字第83号)9. 卫生部关于颁发《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等13个食品卫生标准的通知(卫监字(89)第23号)10. 卫生部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卫人发(91)第43号)11. 关于印发修订《基本消灭麻风病考核验收办法》和《麻风联合化疗疗后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防发〔1993〕第17号)12. 卫生部关于卫生单位实行新工时制度的通知(卫人发〔1994〕13号)13. 关于加强全国卫生统计工作几点意见的通知(卫统发〔1995〕第3号)14. 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安全性评价规定(卫监发〔1998〕第19号)15. 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评价规定(卫监发〔1998〕第19号)16. 饮用水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卫监发〔1998〕第19号)17. 反渗透饮用水处理装置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定(卫监发〔1998〕第19号)18.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申报与受理规定的通知(卫法监发〔1999〕第150号)19. 卫生部关于加快国家卫生信息网项目建设的通知(卫办发〔2001〕133号)20. 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63号)21.卫生部关于实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156号)22. 卫生部关于印发《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80号)23. 卫生部关于国家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发〔2003〕212号)24.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94号)25. 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72号)26. 卫生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375号)27. 卫生部关于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415号)28. 卫生部关于印发《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74号)29.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调查制度》等的通知(卫农卫发〔2007〕304号)30.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的通知(卫政法发〔2009〕54号)31. 卫生部关于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范围的批复(卫监督发〔2010〕18号)32. 卫生部关于印发《进口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许可管理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76号)33.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17号)34.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 75号)35. 卫生部关于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77号)36. 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81号)37.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血吸虫病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试行)》和《疟疾暴发流行应急处理预案(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3〕78号)38.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填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试行)》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4〕222号)39.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5〕108号)40.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信息报表(2006年修订试行)》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6〕68号)41.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宣传贯彻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86号)42.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2〕81号)43. 全国爱卫办关于启用《国家卫生城市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02〕2号)44. 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药具目录》(2003年版)的通知(国计生发〔2003〕16号)45. 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2004年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5〕40号)46. 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编制办法》的通知(国人口发〔2005〕45号)47. 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2006年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6〕81号)48.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政府采购目录(2009年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9〕64号)。

全国爱卫办关于2020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0〕1号

全国爱卫办关于2020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0〕1号

全国爱卫办关于2020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全国爱卫办关于2020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全爱卫办函〔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全国爱卫办将对2020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镇进行评审(名单附后)。

请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对所辖国家卫生城镇进行复查,并分别于4月30日和9月30日前将城市(区)复查意见(含建成区地图)和乡镇(县城)复审意见报送我办。

附件:2020年复审国家卫生城镇名单全国爱卫办2020年1月15日附件2020年复审国家卫生城镇名单一、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北京市:顺义区、房山区、西站地区天津市:和平区、滨海新区、西青区河北省:迁安市、黄骅市山西省:忻州市、长治市、原平市、孝义市、介休市、侯马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锡林浩特市辽宁省:丹东市、盘锦市吉林省:梅河口市、集安市黑龙江省:黑河市、海林市、五大连池市上海市:黄浦区、徐汇区、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江苏省:徐州市、连云港市、盐城市、宿迁市、靖江市、泰兴市、扬中市、宜兴市、东台市、兴化市、句容市、启东市、新沂市、邳州市、高邮市浙江省:温州市、台州市、丽水市、平湖市、诸暨市、东阳市、余姚市、慈溪市、乐清市、瑞安市、嵊州市、兰溪市、XXX市、江山市、温岭市、龙泉市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福建省:泉州市、龙海市江西省:南昌市、吉安市山东省:济宁市、日照市、诸城市、新泰市、寿光市、曲阜市、肥城市、滕州市、乳山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封市、鹤壁市、漯河市、驻马店市、南阳市、信阳市、济源市、汝州市、永城市、禹州市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当阳市湖南省:株洲市、邵阳市、益阳市、娄底市、郴州市、永州市、资兴市、津市市广东省:湛江市、阳江市、清远市、云浮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百色市、北流市海南省:海口市、三亚市、琼海市重庆市:大渡口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黔江区、合川区、南川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万盛经开区四川省:德阳市、广元市、宜宾市、巴中市、都江堰市、彭州市、西昌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安顺市、仁怀市、清镇市、赤水市云南省:曲靖市、保山市、丽江市、普洱市、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腾冲市、弥勒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芝市陕西省:铜川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华阴市、韩城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敦煌市青海省:德令哈市、玉树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吴忠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博乐市、阜康市、伊宁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市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名单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镇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中北镇、大寺镇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城、襄垣县城、屯留县城、长子县城临汾市:北平镇忻州市:繁峙县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城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城吉林省通化市:大安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雁鸣湖镇、三道湾镇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松江区:泗泾镇、泖港镇宝山区:罗泾镇、顾村镇浦东新区:高东镇、祝桥镇、合庆镇、康桥镇金山区:朱泾镇、张堰镇、亭林镇青浦区:朱家角镇、赵巷镇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县城、如皋城南街道无锡市:玉祁街道、梅村街道、利港街道、夏港街道、申港街道、祝塘镇、张渚镇、阳山镇、南闸街道、徐霞客镇、高塍镇、杨巷镇苏州市:木渎镇、千灯镇、震泽镇常州市:雪堰镇、遥观镇、薛埠镇浙江省杭州市:余杭街道宁波市:溪口镇嘉兴市:濮院镇、屠甸镇安徽省合肥市:三河镇江西省上饶市:江湾镇九江市:修水县城山东省青岛市:棘洪滩街道东营市:辛店街道、胜利街道、大王镇滨州市:好生街道、韩店镇河南省长垣县城郑州市:中牟县城、卢店镇、米河镇、白沙镇、大峪沟镇、高山镇驻马店市:平舆县城、泌阳县城济源市:坡头镇焦作市:武陟县城南阳市:双龙镇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城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株洲市:炎陵县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城广东省广州市:钟村街道、沙湾镇中山市:大涌镇、南朗镇东莞市:寮步镇、厚街镇、桥头镇、大岭山镇、石排镇、麻涌镇、道滘镇、中堂镇、常平镇佛山市:勒流街道、白坭镇、乐平镇、芦苞镇珠海市:平沙镇海南省保亭县城重庆市云阳县城四川省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城、八街街道普洱市:镇沅县城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城宝鸡市:岐山县城、扶风县城、陇县县城、太白县城、周原镇汉中市:城固县城、勉县县城商洛市:柞水县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城——结束——。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4.10•【文号】全爱卫发〔2017〕1号•【施行日期】2017.04.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全爱卫发〔20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全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强化全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协作,切实做好2017年爱国卫生工作,按照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要求,根据各成员单位提出的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全国爱卫办制定了《2017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单位职责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7年4月10日2017年全国爱国卫生工作要点2017年爱国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主线,以爱国卫生运动65周年为契机,加强社会宣传动员,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形成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以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一、全面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一)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加强对38个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市的技术指导与支持,深入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召开健康城市建设经验交流会,总结健康城市建设工作经验。

在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工作中,依托青少年事务社工的专业优势和资源链接能力,通过构建“社工+志愿者”的工作机制,引导青年志愿者在健康城市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全国爱卫办、共青团中央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

研究制订“健康细胞”建设标准和工作规范,大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 国卫通[2016]24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 国卫通[2016]24号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国卫通[2016]24号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报》》
【年(卷),期】2016(000)012
【摘要】我委对现行有效的卫生标准进行了清理复审。

经复审,82项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废止,21项强制性标准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转化为推荐性标准。

特此通告。

附件:1.废止的标准目录2.
【总页数】4页(P11-1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4
【相关文献】
1.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国卫通[2018]2号 [J], ;
2.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国卫通[2017]4号 [J],
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国卫通[2017]3号 [J],
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国卫通[2017]5号 [J],
5.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告国卫通[2017]24号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爱卫办关于2016年国家卫生城镇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办: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及《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全国爱卫办将对2016年进入复审程序的国家卫生城镇进行评审(名单附后)。

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对所辖国家卫生城镇进行复查,并将城市(区)复查意见(含建成区地图电子版)和县城(乡镇)复审意见,分别于4月30日和9月30日前报我办。

根据有关省爱卫会申请,北京市房山区、西站地区,上海市黄浦区、浦东新区、徐汇区、长宁区、闵行区、金山区、嘉定区、松江区和海南省三亚市延迟至2017年复审。

天津市滨海新区因行政区划调整,复审时间另行安排。

附件:2016年复审国家卫生城镇名单
全国爱卫办
2016年2月17日
附件
2016年复审国家卫生城镇名单
一、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
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石景山区、昌平区、门头沟区
天津市:河西区、和平区
吉林省:长春市、四平市、敦化市
黑龙江省:大庆市
江苏省: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溧阳市、丹阳市
浙江省: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衢州市、义乌市、临海市、建德市
福建省:泉州市、漳州市
江西省:宜春市、井冈山市
山东省:潍坊市、东营市、胶州市、龙口市
河南省:新乡市、许昌市、巩义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岳阳市、株洲市
广东省:广州市、江门市、韶关市、东莞市
重庆市:北碚区
四川省:攀枝花市、遂宁市
贵州省:遵义市
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二、国家卫生县城、镇名单
北京市
延庆区:千家店镇
大兴区:榆垡镇
通州区:梨园镇
天津市
西青区:辛口镇
河北省
秦皇岛市:南戴河旅游度假区
山西省
晋中市:灵石县城、左权县城
临汾市:洪洞县城、石壁乡
忻州市:定襄县城、河曲县城、五台县城、宁武县城、保德县城、奇村镇、东寨镇、河边镇、台怀镇、砂河镇
朔州市:怀仁县城
吕梁市:岚县县城
长治市:沁源县城、壶关县城
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上海庙镇
赤峰市:喀喇沁旗、巴林右旗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
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
吉林省
长春市:农安县城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德新乡
通化市:柳河县城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通河县城
上海市
闵行区:华漕镇
宝山区:罗店镇、月浦镇、庙行镇
浦东新区:泥城镇
奉贤区:庄行镇、四团镇
青浦区:重固镇、金泽镇
崇明县:竖新镇、横沙乡、东平镇
普陀区:桃浦镇
嘉定区:华亭镇、江桥镇
金山区:枫泾镇
江苏省
南京市:禄口街道
苏州市:金庭镇、锦溪镇、望亭镇、黄埭镇、光福镇、桃源镇、黎里镇、平望镇、盛泽镇、双凤镇、梅李镇、张浦镇
无锡市:云亭街道、新建镇、徐舍镇、湖氵父镇、周铁镇、青阳镇、芳桥镇、西渚镇、太华镇、东港镇
常州市:湟里镇、礼嘉镇、奔牛镇、郑陆镇、戴埠镇
南通市:城北街道、东陈镇、九华镇、长江镇
扬州市:汊河街道、公道镇、新集镇、沙头镇
淮安市:金湖县城
泰州市:戴南镇
宿迁市:泗阳县城
镇江市:西来桥镇、司徒镇、新坝镇
浙江省
杭州市:益农镇、桐庐县城、宁围街道
嘉兴市:海盐县城、盐官镇、石门镇、崇福镇、新仓镇、乍浦镇宁波市:象山县城、古林镇、泗门镇
舟山市:嵊泗县城
台州市:玉环县城
金华市:浦江县城
安徽省
六安市:霍山县城
铜陵市:大通镇
福建省
福州市:岳峰镇、亭江镇
龙岩市:永定县城
泉州市:德化县城
漳州市:长泰县城
江西省
九江市:德安县城
吉安市:吉安县城
上饶市:玉山县城
山东省
烟台市:长岛县城
滨州市:明集镇、邹平县城
青岛市:长江路街道
河南省
郑州市:宣化镇、告成镇、白沙镇
洛阳市:孟津县城、仓头镇、嵩县县城、新安县城
驻马店市:汝南县城
巩义市:新中镇
濮阳市:濮城镇
平顶山市:尹集镇、姚庄回族乡、宝丰县城
焦作市:岸上乡
湖北省
武汉市:蔡家榨街道
黄石市:陈贵镇
神农架林区:木鱼镇
宜昌市:归州镇、太平溪镇、秭归县城
十堰市:郧西县城
咸宁市:嘉鱼县城
湖南省
长沙市:宁乡县城
岳阳市:华容县城、平江县城、岳阳县城
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城、辰溪县城
株洲市:攸县县城、茶陵县城
常德市:安乡县城
广东省
广州市:石楼镇
东莞市:望牛墩镇、洪梅镇、谢岗镇、东坑镇、沙田镇
中山市:板芙镇、港口镇、三角镇、阜沙镇、东凤镇、黄圃镇
珠海市:井岸镇、三灶镇
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
江门市:潮连街道
惠州市:园洲镇
佛山市:南庄镇、狮山镇
韶关市:仁化县城
广西壮族自治区
玉林市:容县县城
重庆市
忠县县城、武隆县城、古花乡
四川省
成都市:蒲江县城
攀枝花市:米易县城
泸州市:合江县城、泸县县城
南充市:南部县城
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城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城
贵州省
遵义市:习水县城
云南省
昆明市:宜良县城、富民县城、晋宁县城、禄脿街道、云龙乡、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城
红河州:建水县城、泸西县城、屏边县城
玉溪市:易门县城、新平县城、澂江县城
昭通市:水富县城
陕西省
西安市:周至县城
宝鸡市:眉县县城、千阳县城
渭南市:蒲城县城、合阳县城、潼关县城、大荔县城
铜川市:宜君县城
延安市:子长县城、黄陵县城、安塞县城
榆林市:府谷县城、靖边县城
汉中市:佛坪县城、镇巴县城
安康市:宁陕县城、汉阴县城、石泉县城、平利县城、白河县城、皇冠镇咸阳市:彬县县城、淳化县城、龙高镇、郑家镇、杨凌农业示范区
商洛市:商南县城
甘肃省
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城
宁夏回族自治区
固原市:彭阳县城
银川市:贺兰县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城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城
来源:/fg/detail2014916.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