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召回和问题产品处理制度

合集下载

产品质量不合格召回及处理制度

产品质量不合格召回及处理制度

产品质量不合格召回及处理制度1. 背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我公司制定了以下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召回及处理制度。

2. 定义- 产品质量不合格:指产品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等环节存在安全隐患、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定的情况。

- 召回:指对已经流通或者销售的产品,由生产企业或者销售者采取措施,向消费者进行公告并实施产品的退货、修理、更换等措施。

- 处理:指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问题的解决。

3. 召回程序当发现产品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情况时,我公司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召回:1. 确认问题: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和评估,确保问题存在。

2. 召回计划:制定召回计划,包括产品召回的范围、时间、方式等。

同时,制定召回公告,明确召回的原因和处理方法,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3. 公告通知:通过各种途径向消费者公告召回信息,包括媒体发布、网站公示、短信通知等方式,确保召回信息得到广泛传播。

4. 召回实施:按照召回计划的安排,对产品进行退货、修理、更换等处理措施。

同时,跟踪召回情况,确保召回行动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5. 召回评估:对召回行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召回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4. 处理措施当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时,我公司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暂停销售:立即停止对质量不合格产品的销售,确保问题产品不再流通。

2. 排查原因: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找出问题的根源。

3. 纠正措施: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包括改进生产工艺、优化质量控制等。

4. 后续维护:对受影响的消费者进行退货、修理、更换等售后服务,恢复消费者的权益。

5. 报告和总结: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建议,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 罚则措施为了有效遏制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我公司将对相关责任方采取罚则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经济处罚:对责任方进行罚款,根据情况进行金额的确定。

产品召回、销毁管理制度

产品召回、销毁管理制度

产品召回、销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信誉和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销售的所有产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服务。

第三条产品召回、销毁工作应遵循及时、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产品召回、销毁管理组织,负责产品召回、销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产品召回第五条产品召回指因产品存在缺陷或者安全隐患,公司主动采取措施,从市场召回已销售的产品。

第六条产品召回分为三个等级:(一)一级召回:产品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二级召回:产品存在较严重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危害的。

(三)三级召回:产品存在一般缺陷,可能对消费者使用造成不便的。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产品召回预警机制,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测,发现可能导致召回的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产品召回程序:(一)发现产品存在缺陷或者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产品召回管理组织。

(二)产品召回管理组织对报告进行评估,确定召回等级和范围。

(三)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产品名称、规格、批次、数量、召回日期、召回方式等。

(四)组织实施召回,及时通知消费者和有关单位,采取退货、换货、修理等措施。

(五)对召回产品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缺陷产品得到妥善处理。

(六)召回结束后,对召回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产品销毁第九条产品销毁指对召回的、存在缺陷的产品进行破坏性处理,确保产品不再流入市场。

第十条产品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产品召回管理组织对召回产品进行评估,确定销毁必要性。

(二)制定销毁计划,包括销毁产品名称、规格、批次、数量、销毁日期、销毁地点等。

(三)组织实施销毁,采取破坏性处理措施,如切割、焚烧、填埋等。

(四)对销毁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销毁产品得到妥善处理。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不合格产品由品管部进行控制,防止其出厂。

二、品管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记录、评审和处置决定。

三、不合格品的分类1、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关键(重要)功能、性能技术指标等的不合格。

2、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小量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四、产成品不合格的控制A. 最终检验中检验员抽检所判定的不合格品(批),检验员需在相应检验记录表上清楚记录不合格品的类型及程度,同时需在产品上贴上“不合格” 标签或盖上“不合格” 印章后放置“不合格品区” (如隔离库、隔离柜、隔离箱等)B. 对一般不合格,质管部在相应检验记录上做出处置决定,处置通常方式有:让步接收、降级、报废等,但“让步接收”的决定需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质管部将记录发至相关部门执行,各种处置方式的处理程序如下:1、让步接收时,由检验员在“不合格”标签或产品标签上加盖“让步接收”印章,转至下道工序或入库,当合同有要求时,让步接收需经顾客确认同意;2、报废时,由生产部将其放置“废品区”,由公司统一处理。

3、当反复出现同类一般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报告》,送交不合格品责任部门,由其主管确认不合格品,组织人员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纠正措施建议,并向质管部报告不合格品情况。

C对于严重不合格1、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品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执行《改进控制程序》有关规定。

2、品管部研究和讨论有关情况,确认责任部门的不合格原因和纠正措施建议,对不合格品做出审理结论,包括让步接收、降级、报废等方式。

3、品管部指派其成员监督和保证不合格品报告中处置意见的正确执行,对执行结果做验证记录后交质管部保存归档。

如果要改变不合格品处置结论时,需经总经理签署书面决定五、生产、搬运、贮存等过程中检验员或操作人员发现的单个不合格品,按规定予以标识后,由相应工序的操作人员集中放置“不合格品区” (如隔离库、隔离柜、隔离箱等)后由质管部负责进行处置。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1.目的:当交付后的产品可能有批量的严重的环保不合格(包括存在安全危害)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方,并实施产品召回,并迅速完全地使有关产品得到控制,避免或降低公司的损失。

2.范围:适用于公司任何已发出的环保不合格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回收过程。

3.职责3.1销售部及生产部负责监视实施召回。

3.2 总经理负责召回计划的批准。

3.3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本制度的要求。

二.制度内容和方法1.召回的时机当公司某批次产品检测出有害物质超标且已经不在公司可控范围时(如已经交付或物权发生转移),应启动召回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都可能涉及待召回产品,触发召回程序:a) 顾客的投诉;b) 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的产品;c) 媒体报告的不合格的产品或事件;d) 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e) 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2. 待召回产品的识别和评价a) 销售部,生产部及产品召回小组,应监视与产品召回有关的信息。

b) 出现不合格因素时,公司主管经理应立即召集各负责部门进行召回评c) 召回评审的内容包括:召回原因;信息的来源,可信度;以往的产品安全记录,危害程度;待召回产品的范围(包括产品线和地理区域);是否启动紧急召回;一旦启动召回,还应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的方法、途径和召回产品的处理等。

d) 只要可能,应对待召回产品对应的批次产品,甚至相邻批次的产品留样进行复查,以证实是否不安全及其不安全的原因。

其结果应作为召回评审的依据。

e) 在有确切的信息支持时,召回的评审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

3.召回的程序3.1 召回产品溯源,以识别召回活动的相关方。

必须考虑客户(包括分销商及其顾客)、合作单位、公司各部门。

从产品销售、制作采购的全流程各步骤追溯,寻找所有可能的相关方。

3.2 根据相关方,选择合适的方式发布召回信息,召回信息应在作出决策后半个工作日内发布。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五篇范文)第一篇: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为了加强本公司产品质量管理,规范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管理,树立本公司诚信、负责的形象,加强与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所谓产品召回,是指生产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或者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并已经进入流通、消费领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本公司及时将缺陷产品从流通、消费领域收回,予以维修或者销毁,并承担相关费用。

三、本公司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不合格产品时,应发布通告,采用电话、电报、传真或信函等形式予以发布召回。

四、下列产品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召回:(一)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产品;(二)存在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影响正常使用,危及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的产品;(三)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或依法应当检验、检疫而未经检验、检疫的产品;(四)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保质日期的产品;(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等违法产品;(六)与监督管理部门抽检核定质量不合格产品同批次的产品;(七)被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召回、或本单位认为需要召回的产品。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应当召回的产品。

五、发现所销售的产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产品,或接到产品企业、供货商、下级销售商通知的,应立即启动不合格产品召回程序。

六、产品召回程序包括下列步骤:(一)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二)立即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下级销售商立即停止销售;(三)立即通知消费者停止使用;(四)立即向卫生部门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信息公布应能够覆盖销售范围;(六)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手续,召回不合格产品;(七)召回的产品按规定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产品:2.1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2.2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产品;2.3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营销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量管理部。

3.3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生产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3.5技术研发部负责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4.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4.1接受信息:客服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管部;质管部负责直接接收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信息确认:4.2.1质管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技术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22食品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家《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二级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4.3实施召回:4.3.1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管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与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4.3.2营销市场部负责在规定期限内(一级召回1日内,二级召回2日内, 三级召回3日内)通知有关经销商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433质管部负责制定食品召回计划,计划内容包括:(1)、停止生产不安全食品的情况;(2)、通知销售者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3)、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4)、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5)、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6)、召回的预期效果;(7)、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2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2篇)

不合格品的管理和召回处理制度一、不合格原辅料。

购进的原辅料及消毒剂由专人负责验收,发现发霉、变质的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包装材料进货在索取检验报告的同时,对破损或部分运输过程等异常原因受到污染的包装材料必须另行登记存放,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三、对公司自检不合格的产品查明原因外,销毁处理。

对已售出的产品发现质量存在问题的,进行销毁处理。

四、对已售出的和库存的产品发现过期后,立即通知各业代处和客户以及各cdc库房对产品进行封存,立即查明原因并公告收回,由品质人员现场监督进行销毁处理。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一、对于客户反馈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企业应及时将售出产品召回,并根据客户提出的问题进行检验、确认,确为企业责任时由企业____技术人员对出现问题的工艺进行改进,并制定预防纠正措施,同时有目的的检查全部生产工艺,有效的预防再次出现质量问题.二、纠正对已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处理,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堪修,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三、质量不符合规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且认为不堪修者,但不包括以下两项:a.进料检验时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应退货或特采)。

b.进料检验后发现的不合格的原材料且责任属原材料供应商的(应退货或交换良品)四、由质检部负责召集生产、采购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

五、不合格产品产生的原因集中在产品设计、工序管制、原材料采购等环节分析。

六、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以方便以后的品质追溯,以及为产品品质改善提供原始资料。

七、处理不合格品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1.原因找不出不放过八、不合格品处理的程序1.记录、标识、隔离2.预先处理:由质量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类别,然后决定提交哪一级处理3.做出结论,按规定权限,对不合格品做出结论(报废、返修、返工和超差使用)。

4.处理结论的实施九、不合格品的处理1.纠正。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之处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达到一定的状态。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其处理制度召回不合格产品及其处理制度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客户退回不合格产品的交接程序,确保整个召回过程有人有责。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任何已发出的不适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召回过程,以及因产品质量问题、近有效期、终止业务等原因而引起的退货产品。

质检部负责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与控制,负责外部损失、退货及收回品的分析与处理。

销售部、技术部等业务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传递。

销售部、生产部(含车间)、质检部、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召回或退货原因分为四类:1)产品发出前已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经评审发货,后又被客户退回的;2)产品检验合格后发货,在对生产记录的审核等工作中,发现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或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用于生产的;3)产品符合原质量标准或用户要求,但因为用户有了新的要求或因沟通问题产生异议而造成的退货;4)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其他产品召回的情况。

产品退货必须填写《产品召回(退货)通知及处置单》及《客诉单》经销售副总批准方可将产品退回。

经批准退回的产品退回后直接退至后工序,由后工序接收并通知品质部进行复检。

品质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产品进行复验,分析原因,出具复验报告,并提出返工、返修处置方案或报废处理意见,报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执行。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主动召回产品,由业务人员与客户联系进行产品召回,召回后业务人员办理退货单交财务部。

如果客户因没有明确的标准要求而拒收、扣损或禁退(要求现场报废)我公司产品时,业务人员应及时报告业务经理或品质部经理,由其权衡利弊评审后作出收回或同意扣损意见。

公司批准退回或召回产品业务人员应及时通知营销部由其安排司机负责将产品运回公司,司机负责退回装车产品数量的清点。

经品质部复检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由后工序负责对产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后的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经返工返修挑选减数部分由成品仓库办理退货单并经生产副总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

4.7 如果品质部复检后需要报废产品,品质部应填写产品报废处置单,并经生产副总批准后执行。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是指在产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影响用户安全、健康等方面的,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相关制度,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和处理,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和公共安全。

一、不合格产品召回的目的和意义1.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合格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可能导致消费者使用时出现安全隐患或健康问题,召回不合格产品可以及时解除该类产品的影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防止不良社会影响:不合格产品可能存在其中一种程度的不良负面影响,召回可以避免不合格产品引发社会负面舆论和影响,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3.完善企业质量控制体系:通过召回不合格产品,可以发现和排除生产过程中的缺陷和技术问题,促使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二、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流程1.发现不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的发现可能来自企业内部的质量监测、外部的投诉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等。

一旦发现了不合格产品,企业应及时进行确认、记录和分类。

2.立即对产品进行召回:确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企业应立即制定召回计划,并通知相关经销商、销售商和消费者等将召回的具体信息传达给受影响的相关方。

3.留存召回记录和相关证据:召回过程中应建立完整的召回档案,包括召回通知、召回进展、召回范围、召回时限、召回处理方式和结果等信息。

4.产品处理:不合格产品的处理一般包括退货、更换、修理、报废等方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5.跟踪调查和评估:召回结束后,企业应对召回的效果进行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不合格产品召回的责任方在不合格产品召回中,各方责任如下:1.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方,应承担违规产品的责任,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同时,企业还需要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质量控制和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2.经销商和销售商:经销商和销售商是产品的中间环节,在召回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生产企业,协助召回和处理不合格产品,并通告消费者等相关方。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其次,不合格产品召回是指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风险或质量问题后,主动向市场和消费者公开召回该批次的产品,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销毁或重新加工。

企业应建立召回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流程,及时向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发布召回公告,全面回收受影响的产品并通知相关销售渠道和终端。

最后,不合格产品处理是指在召回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适当的处理,以确保产品从流通渠道中完全清除。

对于无法修复的不合格产品,企业应及时予以销毁或处置,并形成相应的文件和记录,以便于监管部门的核查和追溯。

在建立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时,企业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质量管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从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检验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监控,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质量要求。

2.健全追溯系统:企业应建立起完善的追溯系统,确保能够对产品进行全面追溯,并及时了解产品的流向和责任归属,便于召回和处理。

3.建立召回机制:企业应明确召回的责任部门和流程,并制定召回的标准和时限,确保受影响产品能够及时回收,以减少安全风险和消费者损失。

4.加强沟通与交流:企业应建立起与消费者、销售渠道和监管部门的有效沟通渠道,及时发布召回通知和处理情况,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利益。

5.进一步落实责任: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明确追溯召回与处理责任的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对失职失责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以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和行动的效果。

综上所述,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建立和健全这一制度可以有效管理和控制产品质量风险,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同时也是企业责任担当的表现,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长远的积极影响。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召回及处理不合格成品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对于企业而言,不合格成品的召回和处理是确保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召回及处理的定义、实施过程和制度建立等方面展开论述。

召回及处理不合格成品是指企业在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时,主动采取措施将该批次或相关产品召回并进行处理。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保证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带来不良后果。

召回及处理不合格成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企业要及时发现产品问题,可以通过质量抽检、消费者投诉、内部质量检查等途径进行。

一旦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企业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其次,企业需要制定详细的召回计划,包括召回范围、召回方式、受影响企业和消费者的通知以及召回时间等。

然后,企业需要与相关部门、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进行沟通与合作,确保召回工作的顺利进行。

召回一旦启动,企业应采取措施以最快的速度召回不合格产品,例如,通过退货、换货、修复等方式进行处理。

最后,企业需要对召回及处理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召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然而,单纯的召回及处理不合格成品对企业而言并不足以解决问题,必须建立完善的召回及处理制度。

首先,企业需要制定明确的召回及处理程序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其次,企业需要设立相应的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召回及处理工作,例如质量管理部门、售后服务部门等。

另外,企业还需要加强质量监控和风险评估,提前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采取预防措施,尽量减少不合格成品的产生。

此外,企业还可以建立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合作机制,共同承担召回及处理的责任。

最后,建立召回及处理不合格成品制度需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要注重召回及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其次,企业需要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其对召回及处理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此外,企业还需要加强与消费者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召回及处理信息,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或快消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 召回产品范围2.1 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或快消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或快消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2.2 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产品;2.3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或快消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 营销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量管理部。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或快消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3.5 技术研发部负责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食品或快消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4. 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4.1 接受信息:客服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管部;质管部负责直接接收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 信息确认:4.2.1 质管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技术部、生产部进行食品或快消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或快消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2.2 食品或快消品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家《食品或快消品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或快消品的召回;二级召回:不符合食品或快消品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食品或快消品的召回;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或快消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4.3 实施召回:4.3.1 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或不安全食品或快消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管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与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产品召回及处理不合格制度

产品召回及处理不合格制度

产品召回及处理不合格制度1. 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及处理工作,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公司的声誉。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召回程序和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

2. 召回程序2.1 召回决策2.1.1 召回决策的依据召回决策应基于以下几个因素综合考虑:- 产品的潜在危害性和影响范围- 消费者投诉和报告的数量和性质- 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建议2.1.2 召回决策的执行一旦召回决策达成,需要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发布召回公告,包括召回原因、范围和处理方式- 停止销售和投放召回产品- 开展召回产品的回收和处理工作2.2 召回公告发布2.2.1 公告内容召回公告应包含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型号和批次号- 召回原因和危害性说明- 召回范围和受影响的渠道和用户群体- 召回产品的回收方式和处理方式- 联系方式和受理投诉渠道2.2.2 公告发布渠道召回公告应通过以下渠道广泛发布:- 公司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 媒体和行业刊物- 大型零售商和分销渠道- 监管部门的指导和推广渠道2.3 召回产品处理2.3.1 产品回收召回产品应迅速回收,具体操作包括:- 建立回收联系和领取点- 提供方便快捷的回收方式,如邮寄、线下取货等- 追踪和记录回收情况2.3.2 产品处理对回收的产品进行有效处理,包括:- 检查和鉴定不合格产品的具体问题- 对不同类型的产品采用合适的处理方式,如修复、退款或销毁- 记录和报告处理结果3.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3.1 检测与确认3.1.1 不合格产品的检测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如抽样检测、消费者举报等,发现不合格产品后立即进行检测和确认。

3.1.2 不合格产品的确认经过检测后,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确认,包括:- 确定不合格产品的具体问题和危害性- 确认不合格产品是否存在批次或产地问题3.2 处理方式确定3.2.1 处理方式的确定根据不同类型的不合格产品和具体问题,确定合适的处理方式,如:- 发起召回,对危害较大的产品- 修复、更换或退款,对可修复或可替换的产品- 销毁,对不可修复或不宜再次销售的产品3.2.2 处理方案的制定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包括:- 处理方式的具体步骤和流程- 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责任- 完成处理工作的时间要求3.3 处理工作实施3.3.1 协调资源根据处理方案,协调相关资源,确保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包括:- 人力资源,分配责任人和团队- 物资资源,如设备、材料等- 财务和预算支持3.3.2 处理工作的监督和记录监督处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包括:- 处理进展和结果的跟踪- 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的记录- 处理工作的总结和评估4. 参考文献-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文件- 企业内部相关制度和规范文件- 监管部门的指导和要求。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 度、不合格品召回和处理制度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 度、不合格品召回和处理制度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品召回
和处理制度
1.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本企业旨在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提供客户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以下是我们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要点:
1.1 质量方针和目标
1.2 质量组织和责任
1.3 质量管理流程
1.4 产品质量控制
1.5 安全监测和控制
1.6 不合格品处理
1.7 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
1.8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1.9 安全改进措施
2. 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和提高供应链的可追溯性,本企业制定了以下产品追溯管理制度:
2.1 产品追溯体系建立
2.2 材料和供应商管理
2.3 产品标识和编码
2.4 生产记录和追溯技术
2.5 追溯调查和通报
2.6 追溯信息保护和管理
2.7 追溯数据分析和改进
3. 不合格品召回和处理制度:
本企业重视不合格品的召回和处理工作,以保证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

以下是我们的不合格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的要点:3.1 不合格品识别和分类
3.2 不合格品召回流程和责任
3.3 不合格品评估和处理方法
3.4 召回通知和沟通
3.5 不合格品召回数据记录和分析
3.6 召回后的改进措施和检查
3.7 召回事件的报告和调查
3.8 不合格品处置和销毁方式。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的
为防⽌本公司发⽣的万⼀存在因微⽣物、异物等异常原因造成的不合格⾷品的扩散,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企业的形象,减少公司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适⽤范围:
适⽤于本公司成品的回收控制。

三、职责
1、公司为本程序的最⾼决策者,负责提供资源⽀持(包括⼈员、资⾦、器材等),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起进⾏不合格产品的召回⼯作。

2、销售部负责提供销售信息,确定问题产品的回收⽅案处于公司的控制之下。

3、质检部负责发现问题,分析该问题的影响⼒,提供解决问题的建议。

4、⽣产车间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对问题产品进⾏逆向追溯。

四、产品召回步骤:
1、⼚区内部发现的问题,处理步骤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时⾏再加⼯或销毁等处理。

2、销售商或⽤户发现的问题,由营销业务部负责了解并记录问
题发现的地点、时间和批号等,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保持与销售商或⽤户的持续联系。

五、投诉评估:
投诉汇总报告由发现问题的归⼝部门如实整理成书⾯材料并交质检部会签,如果发现产品有可能危害⼈体健康,则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技术⼈员调查研究以确定存在危害因素,必要时请外界的研究机构来协助;
2、⽴即通报公司;
3、销售部负责追溯及产品的所有标签。

必须在24⼩时内查到问题产品的销售点;
4、质检部、⽣产车间联合收集并反复阅读研究有关质疑产品,⽣产前后所⽣产的产品与质量记录。

六、回收程序
1、问题发现→报告召回⼯作组→集体调研→决定回收→产品标识→⽣产记录→顾客→回收→评估→处理。

2、追回产品,直接废弃。

3、回收结束后,填写《产品回收报告》,三⽇内归档。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三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成品时的召回及处理流程,保证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并最大程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二、召回程序1. 不合格成品的发现a) 不合格成品可以由生产线上的工作人员、质检部门等发现。

b) 工作人员在发现不合格成品后,应立即上报给质检部门。

2. 质检部门的责任a) 质检部门收到不合格成品的报告后,应与生产部门和相关部门协调,确定不合格成品的具体情况。

b) 质检部门应对不合格成品进行分类和登记,包括不良现象、数量、规格等信息。

c) 质检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并追溯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产品。

3. 召回计划的制定a) 质检部门应根据不合格成品的情况,制定召回计划,包括召回的范围、方式、时间等。

b) 召回计划应经公司高层审核并下发,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参与召回工作。

4. 召回通知的发布a) 质检部门应根据召回计划,向相关客户发送召回通知。

b) 召回通知应明确说明不合格成品的问题和影响范围,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5. 召回工作的实施a) 质检部门负责统筹召回工作的实施,包括召回产品的回收、处理和补救工作。

b)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质检部门,参与召回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6. 召回结果的评估a) 质检部门应对召回工作的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召回率、处理率等指标的统计和分析。

b) 根据评估结果,质检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不合格成品的处理1. 销毁处理a) 不合格成品在召回后,应立即进行销毁处理。

b) 销毁过程应由质检部门负责,并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制度进行操作,确保安全和环保。

2. 修复处理a) 部分不合格成品可以经过修复处理后重新投入使用。

b) 修复处理应在质检部门指导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3. 返工处理a) 部分不合格成品可以经过返工处理后重新符合要求。

b) 返工处理应在质检部门指导下进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六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六篇)

不合格成品召回及处理制度1、目的为使进入流通领域的、由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快速、完全的召回,保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提供的已进入流通领域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3、相关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4、职责4.1总经理负责指导组成产品召回工作小组,并负责产品召回计划的审批。

4.2销售部经理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及根据产品召回执行召回时的对外事宜的联络工作。

4.3质检部负责追查客户投诉案发生的原因,及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处理意见,并制定产品召回计划。

4.4生产部配合质检部参与投诉案的原因追查,并提供处理意见。

4.5采购部负责公司采购物资的客户投诉对外联络事宜。

5、程序5.1产品召回小组。

公司应在总经理的指导下成立产品召回工作小组,作为处理产品客诉和产品召回事宜的常设机构,工作小组可由生产技术人员、质检员、业务员、采购员、仓管员等组成。

5.2索取产品信息。

公司生产加工加工的产成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有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号、产品规格、数量等信息,以便召回时易于识别。

5.3客诉案的受理5.3.1业务员收到投诉或产品不合格信息,应对不合格产品的性质、发生状况、影响程度以及投诉人的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等仔细询问了解,必要时应安排对不合格产品做隔离等措施,以防止危害的扩大,以上过程应如实记录于《客户投诉处理单》中。

5.3.2根据客诉案的性质,由产品召回小组负责不合格原因分析。

涉及产品加工安全卫生的客诉交由质检部和生产部负责分析查找原因,涉及外购物资的客诉则由采购负责处理。

业务员应随时跟踪客诉原因的分析进度,以便于用最快速度和方式对不合格品做处理,以尽量减少所造成的危害。

5.4客诉案的原因追查5.4.1质检部和生产部接受客诉案后,通过公司内部标识和档案,对不合格品的发生原因,从生产各环节进行调查,并将不合格批次产品的生产数量、进入销售环节的数量、销售区域分布广度和企业现库存等信息,记录于产品召回计划中,作为回收操作的执行依据。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

不合格产品追溯,召回与处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的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产品在发现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得到召回或迅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产品缺陷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的危害,将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特制定不合格产品召回处理制度。

2. 召回产品范围本制度所称的不合格品限于有限公司进口的有证据证明对人体健康已经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如下产品:2.1 不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已经诱发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产品;2.2 产品经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判为不合格,要求召回的产品;2.3 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3. 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职责权限3.1 总经理负责产品召回的决策,对召回情况进行监督;3.2 营销部负责与客户沟通,建立产品投诉档案,对指定产品进行召回,并定期将产品所在市场召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质量管理部。

3.3 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行专业指导,并负责整个召回过程的监督、控制、协调工作,组织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评估及分析情况的汇总上报。

3.4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产品的隔离、标识和存放,并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3.5 技术研发部负责协助质量管理部做好召回产品发生问题原因的调查分析、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

4. 产品召回管理:召回程序4.1 接受信息:客服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消费者反馈的质量信息,并将信息书面反馈到质管部;质管部负责直接接收质监部门反馈的质量信息及公司内部反馈的质量信息;4.2 信息确认:4.2.1 质管部接收相关质量信息后,要对接收到的质量信息进行确认,组织技术部、生产部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确认出现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本规定范围内的质量问题,确定是否实施产品召回及召回级别,如需召回,需立即汇报公司总经理,最终由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召回阶段;4.2.2 食品召回级别的划分按国家《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划分为三个级别:一级召回:产品受生物或化学性污染,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二级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小、社会影响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或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产品;4.3 实施召回:4.3.1 确认产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合格或不安全食品之后,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质管部对该批产品的生产和库存情况进行追溯和调查,凡是与该批质量问题有关的产品(包括已出厂与未出厂的)均在调查范围内,如有库存产品,将产品单独存放并标识清楚,同时安排库房存放预召回的产品(存放时加设不合格品标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召回和问题产品处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公司产品的回收程序,保证公司的产品在发现存在可能危及或伤害客户健康时能即时收回。

二、范围
本公司生产的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

三、职责
1、质管科负责调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2、购销科负责实施产品的回收。

四、程序
1、发现或有证据表明某批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回收。

2、产品召回工作由质管科通知购售部门实施回收工作。

3、根据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的情况,分为一般情况回收和紧急情况回收。

五、过程
1、一般情况召回:当发现某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影响公司形象或可能伤害用户时(如发错产品等级或品种,个别理化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求等可采取一般情况回收,由质管科负责人填写“产品回收通知单”,购销科负责人接到此单后,立即通知销售人员进行回收)。

2、紧急情况召回:当发现某批次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严重
伤害用户健康时,可采取紧急情况回收(如产品卫生指标超标、过期、有异味等),公司应立即成立由企业领导和各科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全程负责产品召回工作。

六、召回产品处理
1、一般不合格品指的是尚能使用,需回机处理的,经检验合格后再销售。

2、严重不合格品必须销毁,由公司领导,质量监督部门负责人实施人员等参与。

3、本公司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产品召回的全过程记录。

七、在日常销售工作中,每个销售人员都要做好产品的销售记录,一旦发现问题,能够保证所售出的产品都能及时迅速被召回。

销售信息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日期、批次、班别、销售地点、电话、联系人等。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为确保及时、快速、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抢救、善后工作、后勤供应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二、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结合实际,配置必要的应急处置设施,并按照主动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及时上报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实行维权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实施值班制度。

四、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随叫随到。

五、值班人员或领导小组各成员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电话,首先第一时间要求现场人员拨打医疗救援电话120,迅速组织人员到就近医院进行急救。

六、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小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控制现场,隔离有关人员,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并立即调查事件原因,掌握问题食品来源和流向等情况。

七、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赶到现场,应保护现场,及时向地方政府、卫生等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八、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食品进行检测分析、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措施。

九、对受到食品安全侵害的人员及家庭进行抚慰,并支持维护其正当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
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本企业荣誉,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用户以各种方式提出的各种服务要求以及顾客的投诉和抱怨,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质量信息,必要时对消费者投诉要进行评估。

二、接受消费者投诉,实行首问责任制,无论谁受理均需陪同到
底,直到有处理结果,不得相互推诿。

三、接受消费者投诉需礼貌接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

四、受理投诉须做记录,问清来龙去脉及当事人情况处理结果。

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及赔偿,并经企业负责人同意后付之实施。

六、建立质量投诉记录及信息反馈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员由本单位销售人员组成。

二、单位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食品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四、禁止销售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

建立自检制度。

六、单位在采购、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实施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七、做好食品贮藏和供应等食品销售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八、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

出厂检验制度
1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

本厂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

2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质检科。

3 质检科派人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抽样,留样一并抽齐。

4 检验员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
录;与半成品检验重叠的项目,可结合半成品检验进行。

5质检科对各项检验记录、报告进行分析,确认规定的检验项目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检验报告。

6 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质检科签发产品合格证,按规定进行包装、标
识,方可入库、出厂。

7 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质检科会同生产部门、车间确定需采取的措
施(如报废等),由车间组织实施。

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
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
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
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
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
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
鲜食品进行自检。

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
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为了健全本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统一安排、实施和监督。

(2)凡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相关从业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领取《健康证》持证上岗。

(3)《健康证》有效期限一年。

为保证证件有效性,每年对员工都要进行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到期换证。

持过期《健康证》不予上岗。

(4)本公司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

(5)患有以上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治愈后再上岗。

(6)如员工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要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7)员工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要戴口罩,不得用手直接抓取各类熟食品;不得穿戴工作衣帽进入厕所及与食品经营无关的场所;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吸烟和随地吐痰。

(8)要建立完备的员工健康档案,全面掌握本企业人员的健康
状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