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防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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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防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分院、部门:
今年是《国防教育法》公布实施10周年,为进一步普及国防知识,在全社会形成不断关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的浓厚氛围,增强全体公民特别是广大青年学生的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根据浙国教[2011]3号及义国教[2011]4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院国防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国防教育法公布实施10周年、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第11各全民国防教育日为契机,通过征文活动、网络竞赛等形式,引导全体公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学习贯彻国防教育法,增强依法组织和参与国防教育的自觉性,不断强化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国防建设、立志献身国防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开展
(一)国防教育征文活动
1.内容:回眸百年沧桑,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看国富与强军、国防与国家兴亡、家庭幸福和民族荣辱的关系,谈公民如何自觉履行国防义务,也可谈自己对爱国及国防建设的认识和感想。
2.体裁:以回忆录、言论、散文为主,通讯、诗歌也可。
3.交稿形式:word编辑的电子稿,字数2000左右,文件名取:
“分院、部门”+“姓名”+“文章题目”,各分院、部门将稿件汇总,并填写汇总表,统一交人武部李炜老师。
4.截止时间:6月18日
5.奖项设置:各分院推荐上报征文不少于10篇,参赛人员不限,最后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各分院推荐的征文将全部推进到义乌市国教办,参加全市的评比。
(二)国防法规网络知识竞赛
1. 参赛人员:全院在校生必须人人参加,参赛情况与综合测评德育分挂钩,未参加的学生将扣除相应的德育分。
2. 网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网()或中国军网()。
3. 内容:以《国防教育法》、《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兵役法》、《人民防空法》、《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为主,涵盖国防理论、国防历史和国防技能以及党史、军史等有关内容。
4. 竞赛时间:4月28日开始,10月31日24时结束。
5. 奖项设置:特等奖10个、一等奖80个、二等奖100个、三等奖150个、优秀奖300个。评奖以网络记录数据为依据,个人及根据答题正确率和答题所用时间评定。结束后,以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名义通报表彰获奖单位和个人并颁发奖杯、证书。
(三)第二节青少年学生国防教育网络知识竞赛
1. 参赛人员:全院在校生必须人人参加,参赛情况与综合测评德育分挂钩,未参加的学生将扣除相应的德育分。
2. 网址:中国国防资讯网()。
3. 内容:国防知识,可通过竞赛专题页面学习获得。
4. 竞赛时间:4月28日开始,9月17日结束。
5. 奖项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根据个人得分确定个人奖名单,如果同分数人数多于各奖项名额,则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获奖者。活动结束后后在中国国防资讯网上公布活动结果,并向获奖个人寄送奖品。
三、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院接到通知后,要积极协调,周密计划,严密组织,确保竞赛活动顺利进行。各分院要把组织开展这三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2.深入搞好宣传发动
国防教育主题活动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各分院和部门采取多种试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党员干部和学生干部的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一定的声势,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努力营造全面参与、生动活泼的良好氛围。
3.着力增强活动实效
各分院准确了解学生参赛情况,切实将活动与增强国防观念结合起来,要求每位学生都参与其中,并将它们的参赛情况与德育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