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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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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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一章程
六五普法宣传工作
自查总结陵水县红太阳学校
2014-10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6号)和《教育部关于
印发学校章程制定工作总结
3、学校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4、主题教育与竞赛活动相结合
5、规范与灵活相结合
第九条:教学内容
1、使用学校自编和摘编教材。
2、结合实际,举办各类家教专题讲座。
第十条:学员考勤
1、学员参加面授时,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授,要向学校请假。
第十一条:师资队伍
1、学校将精心挑选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相当教学经验,并热心于教育研究的学校中层干部
和教师担任家长学校的老师。
2、邀请社会各界家教专家
第五章信息反馈第十二条:家长学校是加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联系与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是坚持教育一致性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教育功能,注重工作实效,必须建立和
健全信息反馈制度。
1、组织机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信息反馈,如召开会议、问卷调
查、举办讲座、听课、家访等。
2、设立校长信箱和学校热线电话或家校网络以及家长学校开放日等。
3、收集家长意见、建议等,加强分析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如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开辟家校专栏,积极宣传有关典型
事迹及学习推广先进经验。
武陵中学
2013年2月篇四:水落坡学校章程水落坡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依法治校,大
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
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
1、学校校名:阳信县水落坡学校
2、阳信县水落坡学校校址:阳信县水落坡镇永兴四路。
3、邮政编码:251803
第三条:学校性质:阳信县水落坡学校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九年一贯制。根据国
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六年,初中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的“三
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
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德育
为首,保证基础,质量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七条:水落坡学校精神?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
校风是:和谐、合作、求实、求新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教导处、科研处、
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工会和行政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学校设四个年级组,实行级
部、科室同时管理的模式。
第十条:水落坡学校由阳信县教育局主管。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
阳信县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
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面负责学校的
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
决议、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
合法权益。
4、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教
育教学质量。
5、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
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学校教育现代化、
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6、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继续教育提供
条件。
7、配合党组织,支持学校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在
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8、其他法规规定的职责。
第十二条:校长的主要权力
1、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事
项有决策权。
2、人事权:按上级有关规定,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任学校中层干部及教职
员工,安排、调整教职工工作。学
校各处(室)中层干部依据《阳信县水落坡镇中心学校领
导干部选拔聘用工作实施意见》聘任。
3、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师进行奖励;对在工作
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教师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4、财政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
内,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学校资金财产。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校长的义务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受理教
师和学生的校内申诉。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教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