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en14362-1-翻译汇总
DIN EN 14362-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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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铝材产品标准译文集
《欧盟铝材产品标准译文集》目录第一章基础标准1.EN 515:1993 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状态代号2.EN 573-1:2004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1部分:数字牌号体系3.EN 573-2:1994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2部分:化学元素符号牌号体系4.EN 573-3:2009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3部分: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5.EN 573-5:2007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化学成分和产品形式第5部分:产品代号6.EN 575:1995铝及铝合金熔制中间合金7.EN 602:2004 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用于食品包装的半成品化学成分8.EN 1780-1:2002铝及铝合金重熔用、中间合金用、铸造用铝合金锭牌号第1部分:数字牌号体系9.EN 1780-2:2002铝及铝合金重熔用、中间合金用、铸造用铝合金锭牌号第2部分:化学元素符号牌号体系10.EN 1780-3:2002铝及铝合金重熔用、中间合金用、铸造用铝合金锭牌号第3部分:化学成分的表示方法11.EN 12258-1:1998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1部分:一般术语12.EN 12258-2:2004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2部分:化学分析13.EN 12258-3:2003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3部分:废料14.EN 12258-4:2004铝及铝合金术语和定义第4部分:铝工业残余15.EN 12392:2000变形铝及铝合金产品抗压设备用产品的特殊要求16.EN 14287:2004铝及铝合金包装和包装元件制造用产品的化学成分特殊要求17.EN 14361:2004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金属熔体取样18.EN 14392:2007铝及铝合金与食品接触的阳极化处理产品的要求19.EN 15530:2008铝及铝合金铝产品环境因素确定标准相关内容的一般性指南第二章板、带、箔标准20.EN 485-1:2008+A1:2009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21.EN 485-2:2008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2部分:力学性能22.EN 485-3:2003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3部分:热轧产品的尺寸和形位偏差23.EN 485-4:1993铝及铝合金薄板、带材和厚板第4部分:冷轧产品的尺寸和形位偏差24.EN 541:2006 铝及铝合金罐、密封容器和盖用轧制产品25.EN 546-1: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26.EN 546-2: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2部分:力学性能27.EN 546-3: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3部分:尺寸偏差28.EN 546-4:2006铝及铝合金箔第4部分:特殊性能要求29.EN 683-1:2006 铝及铝合金翅片坯料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30.EN 683-2:2006 铝及铝合金翅片坯料第2部分:机械性能31.EN 683-3:2006 铝及铝合金翅片坯料第3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32.EN 851:1995 烹饪器具用铝及铝合金圆片和圆形坯料33.EN 941:1995 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圆片及圆形坯料34.EN 1386:2007 铝及铝合金花纹铝板35.EN 1396:2007 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涂层带材36.EN 12482-1:1998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再轧制用坯料第1部分:热轧用坯料37.EN 12482-2:1998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再轧制用坯料第2部分:冷轧用坯料38.EN 13981-2:2004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第2部分:厚板与薄板39.EN 14121:2009铝及铝合金电工用薄板、带和厚板40.EN 14286:2008铝及铝合金危险品的存储和运输罐用可焊接轧制产品第三章管、棒、型材标准41.EN 754-1: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42.EN 754-2: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43.EN 754-3: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3部分:圆管尺寸和形位偏差44.EN 754-4: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4部分:方棒尺寸和形位偏差45.EN 754-5: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5部分:矩形棒尺寸和形位偏差46.EN 754-6: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6部分:六角棒尺寸和形位偏差47.EN 754-7: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7部分:无缝管尺寸和形位偏差48.EN 754-8:2008铝及铝合金冷拉棒材和管材第8部分:穿孔管材尺寸和形位偏差49.EN 755-1: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50.EN 755-2: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2部分:力学性能51.EN 755-3: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3部分:圆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2.EN 755-4: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4部分:方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3.EN 755-5: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5部分:矩形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4.EN 755-6: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6部分:六角棒尺寸和形位偏差55.EN 755-7: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7部分:无缝管尺寸和形位偏差56.EN 755-8: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8部分:穿孔管尺寸和形位偏差57.EN 755-9: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管材和型材第9部分:型材尺寸和形位偏差58.EN 1715-1: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一般要求和技术条件59.EN 1715-2: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2部分:电工用产品的要求60.EN 1715-3: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3部分:机械用(不包括焊接)产品的要求61.EN 1715-4:2008铝及铝合金拉制坯第4部分:焊接用产品的要求62.EN 12020-1:2008铝及铝合金 EN AW-6060、EN AW-6060精密挤压型材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63.EN 12020-2:2008铝及铝合金 EN AW-6060、EN AW-6060精密挤压型材第2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64.EN 13958:2008铝及铝合金一般用途的冷拉圆形盘管65.EN 13981-1:2003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第1部分:挤压产品66.EN 14024:2004 嵌接隔热条(胶)的金属型材机械性能要求、验证和评估测试67.EN ISO 15546:2007石油和天然气工业铝合金钻管第四章锻件及锻坯标准68.EN 586-1:1997铝及铝合金锻件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69.EN 586-2:1994铝及铝合金锻件第2部分:力学性能和其他性能要求70.EN 586-3:2001铝及铝合金锻件第3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71.EN 603-1: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锻坯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72.EN 603-2: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锻坯第2部分:力学性能73.EN 603-3:2000变形铝及铝合金锻坯第3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74.EN 604-1:1997铸造铝及铝合金锻坯第1部分: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75.EN 604-2:1997铸造铝及铝合金锻坯第2部分:尺寸和形位偏差76.EN 13981-4:2006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的技术条件第4部分:锻件第五章铝及铝合金废料标准77.EN 13920-1: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部分:一般要求取样和检验78.EN 13920-2: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2部分:纯铝废料79.EN 13920-3: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3部分:导线和电缆废料80.EN 13920-4: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4部分:由单一变形合金构成的废料81.EN 13920-5: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5部分:由同系列两种或更多种变形合金构成的废料82.EN 13920-6: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6部分:由两种或更多种变形合金构成的废料83.EN 13920-7: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7部分:由铸件组成的废料84.EN 13920-8: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8部分:供铝分离工艺用的切碎工艺中产生的有色金属碎料85.EN 13920-9:2003 铝及铝合金废料第9部分:有色金属碎料的铝分离工艺中产生的废料86.EN 13920-10: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0部分:由使用过的铝制饮料罐组成的废料87.EN 13920-11: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1部分:铝铜散热器废料88.EN 13920-12: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2部分:由单一合金构成的车床切屑废料89.EN 13920-13: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3部分:由两种或多种合金构成的混合切屑废料90.EN 13920-14: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4部分:旧的铝制包装件组成的废料91.EN 13920-15: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5部分:去除涂层的旧铝包装件废料92.EN 13920-16:2003铝及铝合金废料第16部分:由撇渣、浮渣、溢出物和金属粒子组成的的废料第六章其他标准93.EN 486:2009铝及铝合金挤压用锭坯94.EN 487:2009铝及铝合金轧制用锭坯95.EN 576:2003 铝及铝合金重熔用铝锭96.EN 577:1995 铝及铝合金液态金属97.EN 12206-1:2004 油漆和清漆建筑用铝及铝合金涂层第1部分:粉末喷涂涂层98.EN 12487:2007/AC:2008金属的腐蚀保护铝及铝合金漂洗和不漂洗铬酸盐转化涂层99.EN 13981-3铝及铝合金铁路结构用产品检验和交货技术条件第3部分:铸件。
EN精选英国标准中文
英国标准BS EN12266-1:2003合并的第一号修正表工业阀门——阀门检验——第一部分:压力检测,检验过程和合格标准——强制要求欧洲标准EN12266-1:2003是英国标准的基础英国标准协会英国标准在没有版权的情况下,在没有英国标准协会允许的情况下不准复制目录前言 (2)简介 (3)1范围 (3)2参考标准 (3)3条款和定义 (3)4检验要求 (4)5说明 (5)附件 A(标准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标准 (6)A.1 一般要求 (6)A.2 阀门强度检验P10 (8)A.3 阀门密封检验P11 (10)A.4 密封面强度检验P12 (12)附件 ZA(参考)这部欧洲标准条款选择的基本要求或其他一些欧盟要求 (16)参考书目 (16)前言这个文件(EN 12266-1:2003)由隶属于AFNOR的工业阀门技术委员会CEN/TC69制作。
这个欧洲标准将作为一个国家标准,将作为2003年9月的最新版本印刷并被认可,并且在2003年9月的最新版本中与国家标准相矛盾的标准将被取消。
CEN在欧洲人和欧洲自由贸易组织的授权下编写了这份文件,并作为欧盟的基本要求。
作为与欧盟标准的联系,附件ZA部分作为了文件的正文部分。
EN12266由两部分组成,并且两部分可以单独应用,工业阀门——阀门的检验——第一部分:压力检验,检验过程和合格标准——必需要求——第二部分:检验,检验过程和合格标准——附加要求第一部分是在国际标准ISO 5208的基础上生成的,第二部分包含阀门的检验过程和合格标准,及一些检验中附加的检验要求。
对于一些特殊产品或一些执行标准的特殊要求没有包含在这部标准内。
具体的要求应包含在相应的标准中。
附件A是在EN12266 中形成一个标准化部分。
经过CEN/CENELEC校正后,这套标准将在以下国家执行: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纺织品 en 标准
纺织品 en 标准
纺织品 EN 标准是指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针对纺织品制定的标准。
其中,常见的 EN 标准包括:
1. EN 14362:该标准主要针对纺织品中由偶氮染料释出的特定芳香胺进行检测。
偶氮染料是一类广泛应用于纺织品、皮革、纸张等产品中的染料,因其色彩鲜艳、色牢度高而受到广泛欢迎。
然而,在特殊条件下,某些偶氮染料可能分解产生具有致癌作用的芳香胺,因此多数国家都禁用该类偶氮染料。
EN 14362 标准适用于天然、人造、再生及混纺纤维,覆盖经染色、印花及涂层的纺织品。
2. EN 1811:该标准是欧洲标准,用于测试纺织品中的总铅含量。
3. EN 13034:该标准是欧洲标准,用于测试纺织品中的禁用偶氮染料。
4. EN 71-3:该标准是欧洲标准,用于测试玩具和儿童用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5. GB/T 17593:该标准是中国标准,用于测试纺织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6. GB 31701:该标准是中国标准,用于测试婴幼儿服装和纺织品中的禁用偶氮染料。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 EN 标准,例如 EN 1073(用于测
试防护服和防护装备的阻隔性能)和 EN 14602(用于测试童装的安全性)等。
这些标准都针对特定的纺织品或纺织品制造过程中的特定方面进行规定和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符合性。
EN14362 2012
EN14362-1:2012欧盟偶氮测试新标准解读ENl4362-1:2003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在无须提取的情况下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ENl4362-2:2003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第二部分:提取纤维以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
欧盟各国必须采用这些标准检验进口纺织品、皮革产品以及含有纺织品和皮革产品的其他产品(如玩具)是否含有被禁的偶氮染料。
新的欧盟偶氮染料检测方法EN14362-1:2012 纺织品——关于偶氮染料的特定芳香胺的检测方法-第一部分将于2012年8月生效,届时将撤回已实施8年的EN 14362:2003。
EN 14362-1:2012整合了原EN14362-2003的part 1和part2,并提供了更清晰的样品准备指引,修改了部分测试程序。
与上一版相比的改动如下:1. 新旧标准主要的区别表1 新旧标准的区别具体如下:◆ 新标准将原EN 14362-2003中的直接法和萃取法整合在一个标准中,即EN 14362-1:2012。
◆ 对于测试方法的选择,旧标准是依据纤维的种类进行选择,新标准则基于纤维的性质及分散染料是否使用,即只有用到分散染料的纺织品,才用萃取法。
实际情况中一些合成材料,氯苯萃取后是不完全褪色的,新标准则对此种情况,采用混合分析方法。
◆ 关于新标准中混合法:先对样品进行萃取,把萃取后的样品用适当溶剂(如:正戊烷或MTBE)冲洗并使其干燥后剪成小碎片,加入到用甲醇溶解的萃取液中一起还原裂解。
2. 关于取样:◆ 若产品某些部分(如标签,缝纫线,小尺寸刺绣)的质量达不到测试质量(1g),尽可能的收集相同部分。
若总质量低于0.5g,这种材料被次要成分,具有很大不确定度。
◆ 质量低于0.2g的样品不需要分析。
◆ 印花可以连同底部一起称重,即印花不需要从基材中分离。
◆ 白不表示颜色,故白色的样品不需要测试。
3. 颜色混测原则:允许最多三种颜色的混测,纺织品相同部位三混,相同种类纤维三混或纺织品相同工序的部分三混,每种颜色质量要求大致相等并使样品总质量为1g。
2015年最新EN14362-2(中文版)资料
第二部分:通过萃取纤维法测定禁用偶氮染料的含量本欧洲标准享有英国国家标准等同效力。
ICS 59.080.30未经BSI允许,本标准不得翻版。
纺织品可释放出特定芳香胺的偶氮染料的测试方法第二部分萃取纤维法测定禁用偶氮染料的含量前言该文件(EN 14362-1:2003)由“纺织和纺织产品”技术委员会CEN/TC248编写,秘书处由BSI 执行。
本欧洲标准必须于2004年4月前通过发表与之内容相同的文本或背书而具备国家标准的效力,与此标准相悖的国家标准须于2004年4月前废除。
附录A,C和D是信息化的,附录B是标准化的。
如果未实施适当的防范措施,该欧洲标准所要求使用的物质和/或步骤对健康有一定的伤害。
它只提供技术适宜性并不免除使用者在任何阶段对于健康和安全的法律义务。
根据CEN/CENELEC的内部规章,下列国家的标准化组织必须执行本标准: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1 范围EN-14362这一部分描述了特定偶氮染料的检测步骤,该类偶氮染料不能用于日用纺织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适用于用可萃取的染料染色的人造纤维。
直接的测试方法见EN 14362-1。
非萃取法测定禁用偶氮染料的含量对于某些混合纤维该标准的两种方法都可以使用。
2. 规范性参考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一些其他出版物中注明或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及条款。
这些规范性引用文件在本文中适当部分被引用时,随后列明了引用的出版物名称。
凡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出版后的任何修正或更改内容只有在本标准中注明才有效。
凡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修正)适用于本标准。
EN ISO 3696,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 3696:1987)ISO 4787,实验室玻璃器具类—测定体积的玻璃器具—使用和测试容量的方法3 概述根据2002/61/EC法令,下表禁止使用的可裂解芳香胺。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标准中 对测试样品取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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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EN 14362-1:2012
D.2 印刷材料标准
D.2.1 印刷颜料标准 ----印刷物是固定在纤维上的。 ----小的粒子是粘合在纤维上的 ----印刷区域的手感是比非印刷区域僵硬的 ----如果伸展纺织品,会有白色或亮色的条纹。 ----如果混合不同的纤维,最便宜的印刷程序是颜料印刷。 ----抗磨损性能比染料印刷更差。 ----白色和亮色只可能使用颜料印刷。 D.2.2 印刷染料标准 ----染料不用包扎工具固定 ----染料渗透进纤维中 ----如果伸展纺织品,一般没有白色或亮色的条纹。 ----如果想印刷混合的纤维,是很困难的,因为不同的纤维具有不同的颜色深 度。 ----抗磨损性能比颜料印刷更好。 锐普PPT论坛chinakui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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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料一种微细粉末状的有色物质,一般不溶于水、油和溶剂,
但能均匀的分散在其中。颜料是色漆的次要成膜物质,在木材装
饰过程中调制底漆、腻子以及木才着色,也经常使用颜料。不透 明的色漆由于放入颜料,其涂膜具有某些色彩和遮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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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C涂层服装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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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EN 14362-1:2012
附录C 评估指导—分析 REACH指令1907/2006/附件17中对以试样材料给出了30 mg/k g的限值,适用于同材质和颜色的试样,不适用于多种成分 混合的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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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10002-1标准_翻译版
此英文标准是EN 10002-1:2001 标准的英国版本。
取代了已撤消的BS EN 10002-1:1990标准。
受技术委员会ISE/NFE/4-金属的机械性能测试的委托,英国加入筹备ISE/NFE/4/1委员会-金属单轴测试的工作,其职能是:——帮助来咨询者了解此测试标准;——在翻译的过程中,可以向欧洲委员会提出问题,或改进的建议,并告之保护英国的利益;——管理相关的国际和欧洲标准在英国的发展和传播。
参加此委员会的组织机构一览表可以从秘书处得到。
参照此英国标准贯彻了与此文件相关的国际或欧洲出版物,可以从BSI标准目录下题目为”国际标准对应索引”中找到,或者在BSI标准的电子目录中用”搜索”进行查找.英国标准声名并不包括所有合同的规定.英国标准的使用者要对自己的应用负责.与英国标准相符,并与法律法规要一致.摘要这个文件包括封面,内封面,EN标题页从第2页至56页,内后封面和后封面。
BSI的版权日期显示以此文件最后发行的日期为准。
出版后修订的发行日期:-内封面-金属材料——拉力测试——第一部分:周围环境不同时的检测方法此欧洲标准于2001年3月12日经CEN审核通过的.CEN的成员一定要遵从CEN/CENELEC的国内法则,国内法则奠定此欧洲标准作为国家标准的不可动摇的地位.关于此国家标准的全新的清单和相关书目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和CEN成员申请取得.此欧洲标准有三种官方的版本(英语,法语,德语).凡在CEN成员担保下翻译成本国语言,并告知管理中心的,将与官方版本享有同等的地位.CEN的成员由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等标准机构组成。
-1-前言 (4)1.范围 (5)2.规范参考 (5)3.法则 (5)4.定义 (5)5.标记和指示 (8)6.测试样件 (10)6.1 外形和尺寸 (10)6.2 型号 (11)6.3 测试样件的准备 (11)7.最初的具有代表性的结论(S o) (11)8.标注最初的测量长度(L o) (12)9.检测设备的精确度 (12)10.检测环境 (12)10.1 紧固的方法 (12)10.2 检测等级 (12)11.破坏后的伸长率的判定(A) (13)12.最大的力的总的伸长率判定(A gt) (14)13.抗拉伸力的结论,不均衡的延伸(R p) (14)14.抗拉伸力的结论,总的延伸(R t) (15)15.永久固定的拉力核对方法(R r) (15)16.平面减少率的判定(Z) (15)17.检测报告: (15)附件A(非正式的)使用电脑控制的拉力测试机的相关建议. (28)附件B(规范的)用于检测薄的产品:金属片,带,板等厚度在0.1mm-3mm之间 (33)附件C(规范的)用于检测金属丝,条,块等,其直径或厚度小于4mm (35)附件D(规范的)用于检测金属片和金属板等于或大于3mm,金属线,条和金属块的直径等于或大于4mm (36)-2-附件E(规范的)用于管子的检测 (39)附件F(非正式的)如果给定的值是小于5%检测断裂后的伸长率 (41)附件G(非正式的)以最初测量长度的一部分为基础,测量断裂后的伸长率 (42)附件H(非正式的)手工测量长的产品如金属条,线,棒在最大的力的条件下总的伸长率 (44)附件J(非正式的)拉力测试的精确度,不确定检测因素估算 (45)参考书目 (56)-3-前言此欧洲标准是根据ECISS/TC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AFNOR)”钢铁-机械检测”标准制定的.此欧洲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地位等同,最迟在2002年1月底以出版或者签注的形式进行公布,任何与国家标准不相符的条款在在2002年1月底将被撤消.此欧洲标准取代EN 10002-1:1990.欧洲标准EN10002-1”金属材料-拉力测试-第一部分:检测方法(周围环境)”在1989年11月27日被CEN批准.经过第一个5年,ECISS决定更改这个标准.这个修订版本pr EN 10002-1在两会期间ECISS/TC1/SC1,由4个CEN的成员国进行讨论(比利时,法国,德国,英国)EN10002包括5个部分:第一部分:检测方法(周围的环境不同)第二部分:验证拉力测试机的测试系统第三部分:校正单轴测试机的校正仪第四部分:单轴测试的变形验证第五部分:在不断提高的温度下进行检测.备注:第二部分已经被EN ISO 7500-1替换,第3和4部分已经被ISO的相关条款替代.附件B,C,D和E是规范的,附件A,F,G,H和J是非正式的.根据CEN/CENELEC的国际惯例,下列国家标准组织必需贯彻欧洲标准:澳大利亚,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4-1.范围此欧洲标准详细阐述了金属材料极限抗张强度的检测方法,并详细说明了机械性能被周围环境所决定.备注:非正式的附件A补充推荐了的电脑控制的检测设备.目的是在今后生产者和使用者的都得到了提高之后,附件A将在下一次的标准修订版本中变为正式的附件.2.规范参考此欧洲标准参照了其他出版物中的标有日期和未标有日期的标准和条文,这些参照的标准在文中相应的地方有注释,出版物名称列在文后。
欧洲各个能效标准大纲中文翻译
(EC) No 278/2009:外部电源空载条件下的电力功耗和的有效效率的生态设计要求
EN 50563/2011:外部AC/DC和AC/AC电源-确定空载条件下的功率和有效的平均效率
(EU) No 1062/2010:电视机的能效标签(补充指令2010/30/EU)
欧洲各个能效标准中文大纲
(EU) No 617/2013:计算机和计算机服务器的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指令2009/125/EC)
(EC) No 107/2009:简单机顶盒的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指令2005/32/EC)
(EC) No 642/2009:电视机的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指令2005/32/EC)
2009/125/EC:为能源相关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建立一个框架
(EC) No 1275/2008:电子电器家用和办公设备的待机和关机模式电力消耗的的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指令2005/32/EC)
(EC) No 1275/2013:电子电器家用和办公设备的待机、关机和网络待机模式电力消耗的的生态设计要求(执行指令2005/32/EC)
(EU) No801/2013:修订(标准1275/2008)关于电子电器家用和办公设备的待机和关机模式电力消耗的的生态设计要求,以及修订(标准642/2009)关于电视机生态设计要求
IEC 62087/2011:音频、视频和相关设备的开机功率测量方法
IEC 62301/2011:家用电器-待机功率的测量
德国客户服装测试要求
-Ernsting’sFamily
一、化学测试要求
No.编号
测试项目
测试方法
取样准则
要求
样品类别
天然纤维
合成纤维
混纺纤维
皮革
印花和涂层
软塑料
硬塑料
金属和合金
1
Formaldehyde
甲醛(3)
DIN EN ISO 14184/1
主面料(>总重量的10%),
里料(袖里料和口袋里料),填充物,衬,印花。
2,3,5,6-
Tetrachlorophenol
(TeCP)四氯苯酚/五氯苯酚(3)
ASE- or
KOH
35 LFGB B
82.02-08修订版
主面料(>总重量的10%),
里料(袖里料和口袋里料),
填充物,衬,
印花:仅限皮革、天然纤维,天然混纺纤维。
不包含:金属、塑料、合成纤维。
0.5mg/kg
V
GC-MSund
LC-DAD
主面料和里料(>总重量的10%);
不包含:辅料
100mg/kg
(sum)
V
V
V
V
V
V
V
15
Alkylphenolethoxylates(APEO)烷基苯酚乙氧基醇-NPEO,OPEO
(3)
LC-MS
仅限皮革和丝绸材料;
不包含:辅料
1000mg/kg
(sum)
V
V
16
PFOA/PFOS全氟辛烷磺酸和全氟辛酸
V
V
V
6
Azo Dye偶氮染料
p-Aminoazobenzene,
家具检验Furniture Checklist
1. Scope 范围
This document specifies the general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the category of Furniture including domestic furniture, outdoor furnitur etc. It is used as a general guideline for inspection if clients have not defined their requirement. 此文件为针对家具产品(包括室内家具,户外家具,办公家具等)验货的通用标准。如果客户没有特 别的要求,在此定为通用的验货指南。
All units should have full function complying with client’s requirement / approved
samples; 产品功能必须符合客户的要求或与样品保持一致; The marking / label on unit should be legal and clear. 产品上的标记/标签必须符合法规要求且清晰明确。 Package: 包装
2. Inspection Criteria of Product / Package 产品/包装的验货标准
¾ Reference standard: 引用标准
- EN1725, EN747-1/2, EN716-1/2, EN1130-1/2, EN1728, EN1022, EN12520, EN12521, EN1335-1/2/3, EN1730, EN527-1/2/3, EN581-1/2/3, BS4875-1/5/7, ISO7170, BS14749
EN标准一览表
台锯
砂轮机 带锯
斜锯
复合锯
电源变压器、电源供电器及类似器具的安全
中文相似标准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 第二部分:隔离变压器及类似电源的特殊要求 第二部分:安全隔离变压器及类似电源的特殊要求
手持式电池供电的电动工具和电池包的安全
中文相似标准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EN50260-1:2002 手持式电池式电动国家及其 电池包安全的通用要求 从2005-03-01起取消 与EN标准冲突的国家标准 EN50260-2-1:2002 电钻的特殊要求 从200503-01起取消与EN标准冲突的国家标准
SUMEC
Mar.200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中文相似标准
第一部分:一般要求 第二部分:电钻的专用要求 GB3883.1-91 GB3883.6-91
其它 标准更改记录
EN50144-1/A1:2002 手持式马达电动工具安 全的通用要求,没有A1修正的EN50144-1: 1998在2004-08-01后不再使用。
2002电钻的特殊要求从20050301起取消与en标准冲突的国家标准手持式电池供电的电动工具和电池包的安全电源变压器电源供电器及类似器具的安全sumec418574845622xls2part22
电动工具安全认证标准一览表
一. Safety of hand-held electric motor operated tools-序号 0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 Part 2-1: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rills 2 Screwdriver 3 名称 欧洲标准 EN50144-1: 最新版本 May.1998+A1 :Jan.2002 Nov.1999 Nov.1999 已有版本 May.1998+A1: Jan.2002 Nov.1999 Nov.1999 Aug.1994/July.2 002 + Dec.2002
欧盟纺织品偶氮染料标准EN14362—1:2012变更分析
S H A N G H A I T E XT I L ES C I E NC E&T E C H N O L O GY
4 8 I
标 准 与 测试
呈 呈 旦 : 蔓 鲞: 箜 塑
V 0 I 41 N 0 . 8.2 01 3
欧 盟 纺 织 品偶 氮 染料 标 准 E N 1 4 3 6 2—1 : 2 0 1 2变 更 分 析
日发 布 , 2 0 1 2年 8月 3 1日正 式 实施 。新 版标 准取 代
了E N 1 4 3 6 2—1 : 2 0 0 3和 E N 1 4 3 6 2— 2 : 2 0 பைடு நூலகம் 3 , 合 并 一1
和一 2两个 方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 染 料 的提 取 方 式 通 过 埘
e x p r e s s i o n.
Ke y wo r ds: s t a nd a r d;t e x t i l e s; a z o d y e s
偶 氮染料 是指 染料 分子结 构 中含有一 个或 多个偶
三 国进 口的有关产 品 中 , 所 含会分解 产生 2 2种敛 痛芳 香 胺 的偶氮 染料含量不得超过 3 0×1 0 m g / k g的限缴 。 欧盟委 员会 于 2 0 1 1年 1 2月 2 2日批 准 E N 1 4 3 6 2
一
氮 基 团(一N=N一) 的染 料 , 其 中偶 氮基 常 与一 个 或
多个芳 香族结 构相 连 , 因其具 有色谱 齐全 、 染色 牢度 较
高等优点 , 成为印染工艺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类合 成
染料 , 用 于 多种天 然和合 成纤 维 的染 色 和印花 , 也用 于
l : 2 0 1 2 ( 以下 简 写 新 版 标 准 ) , 并于 2 0 1 2年 5月 3 1
en 14411对应的国标
en 14411对应的国标EN 14411对应的国家标准(英文)IntroductionEN 14411 is an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classification system for ceramic tiles. It categorizes tiles based on various physical and technical properties. In this article, we will explore the corresponding national standard for EN 14411 in China.1. BackgroundChina, as one of the leading producers of ceramic tiles, has established its own national standard to ensure the quality and consistency of products. This standard, known as GB/T 4100, provides specifications and testing methods that align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EN 14411.2. ScopeGB/T 4100 covers ceramic tiles for both wall and floor applications. It includes tiles made from various materials such as porcelain, stoneware, and earthenware. The standard defines the 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dimensions, and tolerances of these tiles.3. ClassificationSimilar to EN 14411, GB/T 4100 classifies ceramic tiles into different groups based on their water absorption capacity and physical features. The classification helps users to select the appropriate tiles for specificapplications, taking into account factors such as durability and resistance to wear.4. Physical PropertiesGB/T 4100 specifies the physical properties of ceramic tiles, including dimensions, surface flatness, and water absorption rate. It defines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tolerances of tile size, ensuring consistency during manufacturing and installation.5. Performance TestingThe national standard also provides guidelines for testing the performance of ceramic tiles. It covers various aspects such as flexural strength, abrasion resistance, and resistance to chemical attack. These tests help determine the durability and suitability of tiles for specific environments.6. Marking and PackagingGB/T 4100 requires ceramic tiles to be marked with essential information such as the manufacturer's name, product designation, and the standard number. This ensures traceability and facilitates quality control. Packaging requirements are also specified, ensuring the safe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of tiles.7. Compliance and CertificationTo ensure compliance with GB/T 4100, ceramic tile manufacturers in China are required to conduct regular testing and inspection. Third-party certification bodies also play a crucial role in verifying product quality andcompliance with the standard. Certification marks, such as the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CCC) mark, provide assurance to consumers.8. Harmonization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While GB/T 4100 is specific to China, efforts have been made to align it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such as EN 14411. This harmonization facilitates trade and exchange of ceramic tiles between China and other countries, as products can be compared based on standardized criteria.9. ConclusionThe corresponding national standard for EN 14411 in China is GB/T 4100. It provides comprehensive guidelines for the classification, physical properties, performance testing, and marking of ceramic tiles. Adherence to this standard ensures the quality and consistency of ceramic tiles manufactured and sold in China. By aligning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China aims to enhance its competitiveness in the global market and promote harmonized trade in ceramic tiles.。
自动门CE认证标准是什么?
自动门CE认证标准是什么?自动门指可以将人接近门的动作(或将某种入门授权)识别为开门信号的控制单元,通过驱动系统将门开启,在人离开后再将门自动关闭,并对开启和关闭的过程实现控制的系统。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自动门出口到欧盟办理CE认证的标准。
自动门办理CE认证要符合低电压CE认证(LVD)以及建材CE认证(CPR)指令。
自动门办理CE认证标准:EN 13241-1+A1-2011 工业,商业和车库门.产品标准.第1部分:无抗火或烟控特性的产品EN 12453-2000 工业、商用和车库门和大门.动力门使用安全性.要求EN 12445-2000工业、商业和车库门及大门-电动门使用安全性-试验方法EN 12978-2003 工业、商业和车库用门.电动门的安全装置.要求和试验方法EN 1760-2-2009 机械安全性.压敏保护装置.第2部分:压敏边缘和压敏条试验和设计通则(包括修改件A1-2009)EN 12604-2000 工业、商用和车库门和大门.机械性能要求EN 12605-2000 工业、商用和车库门和大门.机械性能测试方法EN 12635-2002+A1-2008 工业、商业和车库门和门.安装和使用信息自动门办理CE认证要准备资料:1.产品使用说明书2.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建立技术资料3.产品电器原理图、线路图、方框图4.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请选用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5.整机或元部件认certificate复印件6.其他需要的资料自动门办理CE认证流程:1、项目申请——向世通检测监管递交CE认证申请。
2、资料准备——根据CE认证要求,企业准备好相关的认证文件。
3、产品测试——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制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进行审核。
6、签发证书——报告审核无误后,颁发CE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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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N14362-1-2012翻译1 范围这个欧洲标准描述一个用于检测可能不只用于制造或处理某些日用品的某些特定偶氮染料程序,这些纺织纤维使用或不使用萃取的方法可以达到还原裂解。
不使用萃取的方法就可以达到还原裂解的偶氮染料用于:-------有纤维质的纤维(举例来说棉,纤维胶)-------蛋白质纤维(举例来说羊毛,丝绸)-------人造的纤维(举例来说聚酰胺,丙烯酸)使用萃取的方法可以达到还原裂解的偶氮染料用于使用分散染料的人造纤维。
下列的人造纤维可以被分散染料染色:聚酯纤维,醋酸纤维,三醋酸基纤维,丙烯酸和含氯纤维。
对于一定的用纤维素和(或)蛋白质并混合人造纤维制造的日用品必须要先萃取染料。
本方法适用于所有的染色纺织品,例如染料,印刷和涂层纺织品。
2 相关标准下面相关文档对于这份欧洲标准的应用是不可缺少的。
对于有限期的相关标准,仅适用于所引用的版本。
对于无限期的相关标准,适用于相关文档(包括任何修订)的最新版本。
EN ISO 3696:1995,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测试方法(ISO 3696:1987)3 概要某些偶氮染料可以豁免,偶氮组分被还原裂解成一种或多种下列芳香胺,这些芳香胺在欧洲议会的法规和建立一个化学品管理的化学品的登记、评估、批准、限制委员会(REACH)2006年12月18日的相关法规No 1907/2006下是被禁止的.表1----REACH法规1907/2006/附件17下描述的芳香胺4 原理从纺织品中选出有色测试样品,测试样品依据分散染料萃取的方法和(或)其他种类染料直接还原的方法测试。
根据测试样品的纤维的种类(纯净的纤维或混合的纤维)和颜色的处理(染色或印刷的过程)使用2种方法中的1种或结合2种方法。
相应地,如果测试样品在依据2种方法中的1种应用时不褪色,则另一种方法被采用。
当分散染料萃取着色剂方法被使用时,着色剂在使用氯苯回流下先从顶部位置的纤维里萃取出来。
萃取液经浓缩后用甲醇转移到反应器中,后面在70℃柠檬酸盐缓冲溶液(PH=6)中使用连二亚硫酸钠还原.如果纺织样品在使用氯苯萃取后没有完全褪色,把样品和分散染料中的甲醇溶液加入反应器中一起还原。
当使用其他种类染料的处理方法时,测试样品在密闭容器中70℃柠檬酸盐缓冲溶液(PH=6)里使用连二亚硫酸钠还原处理。
还原后,过程中释放的任何胺通过使用硅藻土柱进行液液萃取转移到叔丁基甲基醚中。
叔丁基甲基醚萃取液被浓缩,残渣经适当的溶解后用色谱仪检测(见附录A)。
附录E描述了一个不使用硅藻土柱进行液液萃取的方法。
如果任何一种胺被检测出来,需要使用1种或多种选择性的方法进行确认。
5 安全预防5.1 警告—条款3中所列的物质(胺)类属于已知或者被怀疑为可致癌性物质。
这类物质的操作和处理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健康与安全条例。
5.2使用者有责任使用安全适当的技术用于处理该测试方法中的材料。
参考产品明确的细节例如材料安全资料表和其他的建议。
5.3需遵守良好的实验室规程。
在所有的实验区带安全眼镜并且在处理染料粉末时使用单独的呼吸器。
5.4使用者需要遵从所有的国家和地方安全规章。
6 试剂除非另外的指定,应该使用化学分析等级。
6.1 氯苯6.2 乙腈6.3 甲醇6.4 叔丁基甲基醚6.5 正戊烷6.6 柠檬酸/氢氧化钠缓冲溶液,ph=6,c=0.06mol/l6.7 连二亚硫酸钠水溶液,ρ=200mg./ml 新鲜的(当天)准备6.8 硅藻土6.9 胺类物质—胺1至4,7至21(表1中指定的),苯胺和1,4-苯二胺—所有最高的可以达到的定义纯净标准品。
6.10 标准溶液6.10.1 胺的储备溶液,配制均匀的溶液,每一种胺浓度300ug/ml备注:对于储备溶液,乙腈是一种适当的溶剂,对胺的结果又很好的稳定性。
6.10.2 胺每天使用的校正曲线溶液从6.10.1的储备溶液中稀释成每一种胺浓度15.0ug/ml的适当的溶液6.10.3 胺的量化的校正溶液,每一种胺浓度范围2-50ug/ml的适当的溶液备注:每个实验室有责任选择合适浓度的校正曲线。
6.10.4 内标溶液(IS),用适当的内标溶液ρ=1.0mg of IS/ml假设用GC-MS分析,使用下列内标之一:-----IS1:联苯胺-d8,CAS No:92892-63-6;-----IS2:萘-d8,CAS No:1146-65-2;-----IS3:2,4,5-氯苯胺,CAS No:636-30-6;-----IS4:蒽-d10,CAS No:1719-06-8;备注:如果用DAD或TLC做联苯胺的确认分析,使用IS1:联苯胺-d8,CAS No:92892-63-6 是不可行的,因为它的峰和不加氘到联苯胺不能区分开。
6.11 氢氧化钠缓冲溶液,质量分数为10%6.12三级水,参照 EN ISO 3696:1995.7 仪器7.1 萃取装置,依据图片1,由下列组成:------缠绕管冷凝器口径29/32------一个吊钩,用惰性材料制作,使样品处于指定的位置,保证浓缩溶液水滴滴在上面------100ml圆底烧瓶口径29/32------加热源备注:如果要获得同样的结果,要使用相似的设备。
7.2 超声浴,可控制加热7.3 反应器(20ml至50ml)带密封可加热的玻璃制品7.4 加热源,可产生(70±2)℃7.5 玻璃或聚丙烯柱,内径25mm至30mm,长度130mm至150mm,装20g硅藻土,出口带有玻璃纤维过滤器。
可以买预先装好的硅藻土柱,也可以按照给定的尺度将20g硅藻土装入到一个玻璃的或者聚丙烯的柱子中。
7.6带有真空控制和水浴的真空旋转蒸发仪备注:其他种类的蒸发仪器也可以使用,例如带水浴和控制液面上氮气流量的氮吹仪。
7.7 需求尺寸的移液管或可调的移液枪7.8 从下列选择色谱仪器7.8.1薄层色谱仪(TLC)或者高效薄层色谱仪(HPTLC),包括相关检测器。
7.8.2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带有梯度洗脱及DAD或者是MSD7.8.3气相色谱仪(GC)带有FID或者是MSD7.8.4带有DAD的毛细管电泳仪(CE)备注:附录A中给出了了设备说明8 测试样品取样和准备8.1 概要测试样品应基于下列标准选择:----纺织商品的部分----自然的纤维成分(纤维合成物)----印刷材料----颜色剪切准备的测试样品,获得总质量为1g的样品。
为了服从染料萃取(9.1)把待测样品剪切成条状(如果使用7.1中描述的装置),如果使用其他装置或为了服从还原裂解(9.3)把待测样品剪切成小碎片。
8.2 纺织品如果纺织品是半成品,例如纱线,布等等,从上面剪下待测样品。
如果纺织品由几部分组成,例如衣服,从纺织品的所有与皮肤或嘴巴直接和长期接触的部分上分别剪下待测样品,这些部位可能是:----主面料----衬里----口袋面料----刺绣,装饰----纺织品标签----(穿在口袋或裤腰的)拉带, 细绳----纽扣,扣件----人造皮毛----缝纫线如果某些部分(例如标签,缝纫线,小尺寸的刺绣)的质量不能达到测试质量(1g),可能会使用多个相同部件。
如果材料的总质量低于0.5g,这个材料定义为次要的成分(见附录C里备注2).质量低于0.2g的材料的分析是被忽略的。
8.3 纤维成分本标准的应用部分基于染料的萃取,识别纺织品成分种类,可以确定使用分散染料的可能。
表2概述了4种情况表2----相关纤维种类中分散染料萃取的应用使用染料的种类是天然或人造纤维在附录D中解释。
8.4 混合纤维的情形在纤维由不同种类混合成的情况下,为了决定是否应用分散染料萃取(9.1)要涉及的表3。
表3----应用分散染料萃取的相关混合染料8.5 印刷材料如果材料用颜料印刷(见附录D),使用9.2的方法。
8.6 颜色8.6.1 概述所有的颜色应该测试。
备注:白不表示颜色,因此不须对白颜色的项目进行分析;8.6.2 颜色混合的情形一直到3种颜色都可以一起测试。
为了混合3种颜色,下列规则是适用的。
列出的规则要先选择。
----从纺织品同样的部分选择3种颜色;----如果3种颜色不是来自纺织品的相同部位,从纺织品相同种类纺织纤维中选择3种颜色;----如果3种颜色即不是来自纺织品的相同部位,也不是来自纺织品相同种类的纺织纤维,从纺织品中具有相同工序的部分选择3种颜色。
8.6.3 3种颜色测试样品的准备每种颜色应该有大约相同的质量,是总质量为1g。
如果混合测试样品中,任一胺的结果在5mg/kg至30mg/kg的范围,分开测试是必需的,因为单独一种颜色测试样品的结果可能超过30mg/kg。
每一种胺的定量限应该用国内的确认程序确认。
9 程序9.1 分散染料的萃取9.1.1 使用氯苯萃取分散染料用分散染料染色的测试样品,放置在萃取装置中,在25ml沸腾的氯苯作用下,萃取30min。
氯苯萃取液的温度冷却至室温,再从萃取装置中分离。
在45℃至60℃温度下,在蒸发装置中浓缩氯苯萃取液至很小的残留量。
分2次每次加1ml甲醇,用超声水浴分散染料,将残余物质转移至反应器中。
9.1.2 只用分散染料染色的纺织品如果纤维完全由分散染料染色或者萃取后完全褪色,从萃取装置中移除并抛弃测试样品。
9.1.3 纺织品由分散染料和(或)其它染料染色如果测试纺织样品中的纤维属于A情形和(或)B情形(8.4),从萃取器中移除样品。
移除溶液并用适当的溶剂例如正戊烷(6.5)或叔丁基甲基醚(6.4)冲洗样品并使其干燥。
如果还原裂解需要,把样品剪切成小碎片。
把萃取后的样品放入反应器中,和用甲醇(总计2ml)溶解的分散染料溶液一起还原。
9.2 使用除分散染料外其他染料染色的纺织品如果测试纺织样品中的纤维只属于A情形和(或)B情形(8.4),把测试样品直接放入反应器中,并加2ml甲醇。
9.3 还原裂解在反应器中加15ml预热至70℃的柠檬酸盐缓冲溶液(6.6)。
反应器密封并在(70±2)℃下保持(30±1)min。
接着,加3.0ml偶氮组分的还原裂解剂连二亚硫酸钠水溶液(6.7)到反应器中,用力振摇后直接在(70±2)℃下保持另一个(30±1)min。
于是2min冷却至室温(20℃至25℃)。
9.4 胺的分离和浓缩在反应溶液中加入0.2ml氢氧化钠溶液(6.11)并用力振摇。
转移反应溶液到硅藻土柱(7.5),并让它充分吸收15min。
同时加10ml叔丁基甲基醚到反应器中,用力振摇,15分钟后把叔丁基甲基醚和纤维转移到柱的上面,洗出液集中在100ml的标准口径圆底烧瓶或蒸发仪器(7.6)的玻璃容器。
反应器内加10ml叔丁基甲基醚,并将溶液转移至柱里,最后60ml叔丁基甲基醚直接加入到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