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通知(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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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实验)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实验)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自然科学(含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研究、医学科学研究、体育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开发、科技管理、知识产权、实验技术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科技研发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学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中医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体育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运动人体科学、运动技术学、体育工程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工程设计、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科技开发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产业化、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经纪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科技管理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计划、项目及成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技术合同管理、科技情报信息管理等科技工作的管理人员。

七、知识产权专业适用于从事知识产权审查、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研究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评估和知识产权应用推广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实验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实验技术研究、实验器材开发设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与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实验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研究员。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4〕4号)要求,结合我省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实际,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4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与我省域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在本职岗位上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服务与决策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并取得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条件2024年申报参加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须符合《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39号)(附件1)及其中的《辽宁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有关规定。

三、评审专业(一)基础研究类主要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态学、水产学、医药学等专业领域。

(二)应用基础研究类主要包括生命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能源科学、资源与环境科学等专业领域。

(三)科技服务与决策咨询类主要包括科技情报、科技管理、科学传播、软科学等专业领域。

四、组卷要求(一)申报人员须认真阅读《申报职称评审有关事项说明》(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报《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附件3)并装订成卷,页面规格为A4,封面上的推荐单位名称须加盖公章,申报专业应与15个评审专业一致,卷内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组卷完成后,还须将该整卷扫描成唯一1个PDF文件,文件名设置为“推荐单位-申报人姓名.PDF”,刻入光盘随卷一并上报,务必做到“一人一卷一光盘”。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4.28•【字号】•【施行日期】2023.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属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要求,结合我省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实际,经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3年全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科技服务与决策咨询,并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条件2023年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申报标准条件须符合《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3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实施意见》可在省科技厅管网通知通告栏下载。

正常申报标准条件具体为:(一)正高级(研究员)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副研究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专业理论知识条件:具有高超的专业水平和坚实的理论功底,科研工作能力强,研究工作积累深厚,对本专业某一领域的研究有较深的造诣,学科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强。

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工作经历和能力条件:具有高超的研究水平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根据国家、省、地区经济建设需要和学科发展提出本专业研究方向,选定研究课题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能创造性地解决专业技术工作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自然科研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自然科研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自然科研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5.14•【字号】•【施行日期】2020.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0年自然科研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109号)要求,现将2020年自然科研系列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条件和评审单位(一)评审条件。

2020年自然科研系列和实验系列职称新旧两个条件并行使用,申报人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评审条件(新旧条件选其一)。

自然科研系列,新条件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规字〔2020〕3号),旧条件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85号);实验系列,新条件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试行)》(宁人社规字〔2020〕8号),旧条件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20号)。

(二)评审单位。

宁夏农林科学院、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为实验系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自主评审单位。

自主评审单位负责受理、组织本单位自主评审范围内的职称评审工作,全区自主评审范围之外的职称评审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受理和组织评审。

二、申报程序和方式按照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辽宁地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规定

《辽宁地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规定

《辽宁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辽科发[2007]34号)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推动自然科学研究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结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特点,经人事厅同意,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自然科学研究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设置6个评审专业,分别为物理、化学、生态、水产、医药学、软科学等6个专业学科。

二、评审等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三个等级,分别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三、申报及评审标准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5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对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某一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或者在重大理论问题和攻关研究课题上有所突破,提出了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新思路、新观点和新方法,推动了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发展。

2.开创了新学科或本学科的新领域,并取得了重大科研成果或探索了具有较大研究价值的新途径,被学术界或专家学者认可。

3.对自然科学研究中公认的难题或本学科的关键性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理论上得到公认或被实践证实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4.在国内学术界有较高声望,被有关组织或部门授予学术荣誉称号或聘任学术职务。

(三)工作经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本学科和交叉学科科研选题、攻关和组织能力,具备下列两条者:1.能够准确地分析本学科或交叉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根据国家、省自然科学研究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出某一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大的或具有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提出的研究课题和设计的研究方案,被国际研究组织或地区采纳并列为重点项目给予资助;或提出并设计的研究选题,被国家列为重大基金资助项目,组织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进行合作攻关;或提出并设计的研究选题,被省、市作为重点研究项目给予基金资助;或提出并设计的研究选题,被列为科研发展规划、高新技术开发计划和经济建设“五年计划”的重点项目。

中科院中高级职称表

中科院中高级职称表

附表2:岗位任职条件一、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岗位岗位名称基本任职条件研究员一级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或其他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人才。

 研究员二级 除满足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的任职条件:本专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学术权威),对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进步或高技术创新和集成产生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并被国内外同行认可;主持过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

任研究员三级岗位满5年,或任研究员岗位满10年,年度考核合格。

研究员三级 除满足四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外,还必须满足的任职条件: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具有本学科系统的研究积累;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承担过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

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关键技术成果,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提出了有价值的新思路或新方法;任研究员岗位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研究员四级 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较深厚的研究工作积累,代表本学科领域较高的学术水平,为国家、院重要科技项目或等效项目中子课题项目的负责人;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和经历;具有独立开展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任副研究员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等; 199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博士学位。

 副研究员一级 主持2项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等效项目。

任副研究员岗位满5年,年度考核合格。

副研究员二级 任副研究员岗位满3年,年度考核合格。

副研究员三级 具有本学科较系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并能够运用这些知识解决科研工作中较重要的理论和技术问题;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根据学科发展方向和国家的实际需要选定并争取到研究课题,撰写出较高研究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过较高学术价值的科学论文,或具有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效益的成果;主持1项及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等效项目;能利用外语独立开展国际交流等;1991年(含)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任助理研究员满5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任助理研究员岗位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任助理研究员岗位满1年。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12.2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20年12月17日的评审结果,现对评审通过2020年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7人(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结果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子邮箱向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科高评办”)反映。

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详实的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省自科高评办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南苑村52号,邮政编码:430071
邮箱:yil ;chent
举报受理电话:省科技厅人事处************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附件:
湖北省2020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公示.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5.24•【字号】•【施行日期】2024.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为做好2024年全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规定,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除具有自主评审权限或资格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和科技普及、技术经纪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关政策(一)评审政策依据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高、中、初级职称人员需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85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3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204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评审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申报正高级职称评审费320元/人、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费280元/人、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50元/人、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

《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河南省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总则一、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学术造诣、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培养造就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结合我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其中,助理研究员为中级职务,副研究员为副高级职务,研究员为正高级职务;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实验师、高级实验师,其中,实验师为中级职务,高级实验师为副高级职务。

三、自然科学研究(含实验)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对科研人员科研水平、能力及实施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的综合评价。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分则一、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治学严谨,学风正派,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5、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1、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4年以上。

2、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4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3、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担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辽宁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辽宁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推动自然科学研究事业的进步与发展,结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特点,经人事厅同意,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事业、企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自然科学研究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设置6个评审专业,分别为物理、化学、生态、水产、医药学、软科学等6个专业学科。

二、评审等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评审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三个等级,分别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三、申报及评审标准凡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及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研究员资格5年以上。

(二)专业理论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对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某一领域具有开创性研究,或者在重大理论问题和攻关研究课题上有所突破,提出了有重要学术价值的新思路、新观点和新方法,推动了本学科或交叉学科的发展。

2.开创了新学科或本学科的新领域,并取得了重大科研成果或探索了具有较大研究价值的新途径,被学术界或专家学者认可。

3.对自然科学研究中公认的难题或本学科的关键性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理论上得到公认或被实践证实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

4.在国内学术界有较高声望,被有关组织或部门授予学术荣誉称号或聘任学术职务。

(三)工作经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本学科和交叉学科科研选题、攻关和组织能力,具备下列两条者:1.能够准确地分析本学科或交叉学科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根据国家、省自然科学研究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出某一研究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大的或具有开创性的研究课题,提出的研究课题和设计的研究方案,被国际研究组织或地区采纳并列为重点项目给予资助;或提出并设计的研究选题,被国家列为重大基金资助项目,组织跨学科、跨地区、跨部门进行合作攻关;或提出并设计的研究选题,被省、市作为重点研究项目给予基金资助;或提出并设计的研究选题,被列为科研发展规划、高新技术开发计划和经济建设“五年计划”的重点项目。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定标准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定标准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自然科学(含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研究、医学科学研究、体育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开发、科技管理、知识产权、实验技术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科技研发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学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中医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体育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运动人体科学、运动技术学、体育工程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工程设计、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科技开发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产业化、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经纪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科技管理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计划、项目及成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技术合同管理、科技情报信息管理等科技工作的管理人员。

七、知识产权专业适用于从事知识产权审查、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研究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评估和知识产权应用推广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实验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实验技术研究、实验器材开发设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与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实验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研究员。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的函-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的函-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的函-范文模板及概述示例1:尊敬的XXX先生/女士:我谨代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小组,向您呈上关于最近一轮评审结果的备案函。

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和多轮综合评估,评审小组对于您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审阅。

我们认真考虑了您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的学术成就、出版物、科研项目、学术贡献以及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经过深思熟虑,我们非常高兴地通知您,您的评审结果已经通过,并且获得了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

这是对您在学术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杰出成就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您辛勤工作和努力付出的认可。

您的杰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了重视和认可:1. 学术成就:您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的学术成果丰富多样,发表了一系列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这些论文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得到了广泛引用和认可,为学术界做出了积极贡献。

2. 科研项目:您积极主导和参与了多个重要科研项目,在项目中展现出了卓越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您的研究成果对于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推动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 学术贡献:您在学术界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并在研讨会、学术会议等场合发表了精彩的演讲。

您的专业知识和见解深得同行们的认可和赞赏。

4. 专业能力:您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研究水平。

您的研究方法和实验技术非常先进,研究成果在学术界具有重要影响力。

这一次评审结果的备案,标志着您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的职称晋升正式获得认可。

我们衷心祝贺您,并希望您能够继续保持学术研究的热情和创造力,为自然科学领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我们也鼓励您积极参与学术活动,与同行们进行深入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这将为您提供更多学术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帮助您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与进步。

最后,请您在收到本函后妥善保管好该证书,并注意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再次祝贺您获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副高级职称,希望您在未来的学术研究道路上更加出色!谢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3.06.19•【字号】沪人社专〔2023〕190号•【施行日期】2023.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9日上海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办法为深入推进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和《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和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遵循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成长规律,以激发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目的,以能力业绩为导向,以科学评价为核心,完善符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培养造就高水平创新型自然科学研究人才队伍,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成长规律和科技创新规律,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的特点,引导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攻坚克难、追求卓越。

(二)坚持科学评价。

以创新价值、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制定评价标准,推行代表作制度,合理设置论文条件,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

坚持分类评价,丰富评价方式,注重同行和业内认可,探索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建立特殊人才评价举荐机制,客观科学公正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人员。

中国科协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试行)

中国科协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试行)

附件1中国科协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评审标准(试行)一、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普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恪守科研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作出贡献。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四、科普专业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一)研究实习员1.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科普工作;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科普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

2.专业能力条件。

具有基本的科普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承担科普专业基础性工作。

3.业绩条件。

参与本单位科普课题、项目、活动不少于1项。

(二)助理研究员1.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具备博士学位,从事科普工作;具备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科普工作满2年;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科普工作满4年。

2.专业能力条件。

具有一定的科普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了解科普领域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科普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科普工作能力;具有指导初级科普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

3,业绩条件。

取得初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业绩中的任意一项:科普研究方向:参与重要科普研究课题(项目)不少于1项,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

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参与创作科普领域教材教案、课程、音视频、文创等不少于2个;参与创作科普动漫、游戏、广播影视节目、电影、科普剧不少于1个;参与科普期刊、报纸专栏、网络专题组稿不少于4期;参与策划实施科普展览不少于1个;参与研发在科普展览正式展出的科普展品不少于1个;参与撰写科普展览讲解稿(不少于5000字)不少于3项;参与策划实施科普活动、科技赛事或作为科技辅导员指导学生获得二等奖以上名次,省部级单位举办的不少于1次,或司局级单位举办的不少于2次;参与策划实施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3次;参与录制省部级广播电视机构主办的科技广播、影视节目不少于1次;独立完成科普讲解100场次以±;参与开发、运营维护有较大影响力的科普信息资源平台不少于1个。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实验)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实验)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实验)中高级职称评审标准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自然科学(含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研究、医学科学研究、体育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开发、科技管理、知识产权、实验技术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科技研发和科技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学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及中医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体育科学研究专业适用于从事运动人体科学、运动技术学、体育工程学等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工程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工程设计、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等研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科技开发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及产业化、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技术经纪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科技管理专业适用于从事科技计划、项目及成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科研仪器设备管理、技术合同管理、科技情报信息管理等科技工作的管理人员。

七、知识产权专业适用于从事知识产权审查、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研究分析、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评估和知识产权应用推广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八、实验技术专业适用于从事实验技术研究、实验器材开发设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与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助理研究员(工程师、实验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研究员。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报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报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报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7.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云南省科技厅关于报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有关单位: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我省特殊人才职称评审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8 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怒江州、迪庆州和 6 个挂牌督战县2020 年度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78号)安排及要求,2020年度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系列及实验系列3个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会议(含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和定向评价)拟定于8月召开,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一)正常评审范围1.副研究员、研究员符合《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云南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申报条件,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申报副研究员、研究员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转系列)。

2.高级工程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云南省工程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申报条件,在我省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转系列)。

3.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符合《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云南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在我省直接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器材开发设计、设备运行管理等工作,申报高级实验师、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转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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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确认审核表
说明:此表申报人确认后,由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对申报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与原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并盖章。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单位:
姓名:
现任专业
技术职务:
评审
任职资格:
填表时间:年月日
基本情况
学习培训经历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工作经历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一)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二)
- 11-
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
- 12 -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 13-
单位推荐意见
- 14 -
评审审批意见
- 15-
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
材料审核人姓名:单位盖章:
- 16 -
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
材料审核人姓名:单位盖章:
说明:
1.申报人不得擅自更改该表基本规范格式,只可在对应的证明材料中按顺序添加具体的“材料名称”。

2.申报材料必须按以上目录顺序组织并平装为一册,注意精简,突出重点,正反面印制,材料封面不得塑封或使用硬质材料。

3.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申报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认真审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且各项基本信息属实、申报材料真实,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17-
业务工作总结
(任职以来的工作报告)
姓名:
单位:
- 18 -
附件8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任职资格综合情况表
- 19-
注:本表由申报人填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核准后签章。

- 20 -
附件9
报送材料明细表
说明:此表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 21-
附件10
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月日
序号姓



出生
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现从事
专业
专业
年限
现专业技术资格


毕业
学校
所学
专业
毕业
时间
学位
申报资
格名称








资格
名称
获得资
格时间
取得资
格年限
终审
单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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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6
7
- 22 -
附件11
破格答辩情况登记表
- 23-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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