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暂行)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标准评分细则表(暂行)
说明:
1.本评分细则表可适用于参评美术馆的自检和评审委员会的评估考察。
2.备注说明中标注出“必需分”的项目,该项得分为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的必需分数。若该类项目不得分,则不能被评为“国家重点美术馆”。
3.评委给出的评估分数,最多可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4.本评分细则表由文化部艺术司依据《全国美术馆评估办法》和《全国美术馆评估标准》(暂行)制定,报文化部批准后实施。
5.本评分细则由文化部艺术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