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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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现金、销售折扣与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及分录

商业、现金、销售折扣与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及分录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的区别做分录如下:(1) 商业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

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等。

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

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

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例1】某企业销售某型号电视机,产品价目单上的电视机单价为每台2500元,购买500台,规定给予10%的商业折扣,则该企业销售甲产品的实际销售单价=2500-2500×10%=2250(元),共计1 125 000元。

在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下,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也是根据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开具的,编制会计分录如下: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1 316 250贷:主营业务收入1 125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1 250(2)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折扣优惠。

现金折扣对于销售企业来说,称为销货折扣;对于购货企业来说,称为购货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表示为“2/10,1/20,n/30”等。

2/10表示如果客户在1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2%的折扣;1/20表示如果客户在20天内偿付货款,给予1%的折扣;n/30表示如果客户在30天内付款,则无折扣。

现金折扣使得企业应收账款的实收数额,随着客户付款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

这样,就产生了应收账款的现金折扣计价核算问题。

应收账款入账价值应将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即总价)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把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视为销货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在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即不把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从应收账款中扣除,现金折扣不影响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账务处理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账务处理

关于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的账务处理在商业活动中,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现象很多。

如何正确的处理这些账务是非重要的,本文旨在为企业如何规范折扣、折让、返利和佣金管理提供参考。

一、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1、定义1)现金折扣:公司为鼓励客户尽早付款而对销售货款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

现金折扣一般用[2/10,l/20,n/30]表示,其含义是: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第11天至第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第20天之后付款没有折扣,最迟的付款期限为30天。

2)销售折让:公司因售出商品的设计、质量存在缺陷、达不到验收技术标准等原因而对客户在产品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2、账务处理及涉税安排1)现金折扣:按照“总价法”核算,即销售产品时的应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发票开具均不考虑现金折扣,如客户在折扣期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时,现金折扣记入财务费用。

2)销售折让:已经确认收入的,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应收账款,公司凭客户提交的客户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及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销售折让部分的增值税;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定主营业务收入、增值税、应收账款。

增值税发票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开具。

二、折扣销售与返利1、定义1)返利(特指递延返利)指公司为了刺激销售,提高签约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而采取的当代理商在一定市场、一定时间范围内达到指定的销售额时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的行为,一般根据当年销售额确定下年返利。

2)折扣销售(即当次返利)是指因签约代理商单次购买数量很大或处于对特定代理商的特殊考虑(如重点利润来源、重点渠道客户、重点市场区域等)而对下一年度的返利额度提前返还。

2、账务处理1)递延返利台帐登记,从签约代理商年度返利表开始,逐笔登记每笔订单的返利金额,及时反映签约代理商的返利进度和返利余额情况;折扣销售(即当期返利)在台帐登记时与递延返利区别对待,不递减签约代理商年度销售返利金额,需具体记录每笔合同的合同金额,折扣金额,应收金额(折扣后合同金额)。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财税处理有哪些区别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财税处理有哪些区别

商业折扣,现⾦折扣,销售折让财税处理有哪些区别1、商业折扣的业务处理对⽐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不影响销售商品收⼊的计量。

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致的。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额确定销售收⼊⾦额。

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额开具发票,确认收⼊,计算销项税额;⼆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份发票上。

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

2、现⾦折扣的业务处理对⽐现⾦折扣是指在销售商品收⼊⾦额确定的情况下,债权⼈为⿎励债务⼈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向债务⼈提供的债务扣除。

关于现⾦折扣的会计核算有两种处理⽅法:⼀是按合同总价款扣除现⾦折扣后的净额计量收⼊;⼆是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的是第⼆种做法。

这样,当现⾦折扣实际发⽣时,直接计⼊当期损益。

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现⾦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折扣前的⾦额确定销售货物收⼊⾦额。

现⾦折扣在实际发⽣时计⼊当期损益。

由此可见,现⾦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致。

现⾦折扣允许税前扣除的合法凭据应当是购销合同注明的折扣条件及有关收款单据。

购货⽅获得的现⾦折扣,冲减财务费⽤。

⾄于购货⽅获得的现⾦折扣是否转出进项税额,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争议。

3、销售折让的业务处理对⽐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销售⾏为在先,购货⽅希望售价减让在后。

⽽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在销售收⼊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后事项的,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处理。

各种折扣、折让和销售退回的财税处理案例分析

各种折扣、折让和销售退回的财税处理案例分析

各种折扣、折让和销售退回的财税处理案例分析(一)商业折扣的财税处理技巧及例解1、商业折扣的概念商业折扣(也称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

或者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如购买500件,销售价格折扣为10%,购买1000件,销售价格折扣为20%等。

2、商业折扣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在存在销售折扣的情况下,企业销售收入入账金额应按扣除销售折扣以后的实际销售金额加以确认,即以全部销售净额除税后贷记主营业务收入,以全部销售净额借记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以应收账款与产品销售收入二者的差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商业折扣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对于销售折扣,现行增值税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方法相同),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计算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法中认可的销售折扣仅指销售折扣与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注明的情况。

《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72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另外在增值税的处理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第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商品销售折让、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怎么处理?

商品销售折让、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怎么处理?

商品销售折让、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怎么处理?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企业销售商品有时也会遇到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等问题,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

(2)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3)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对于销售折让,企业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①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②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例11—9】甲公司在20×7年7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 400元。

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额。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1)7月1日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借:应收账款 23 4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 400(2)如果乙公司在7月9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20 000元的2%享受现金折扣400(20 000×2%)元,实际付款23 000(23 400-400)元。

借:银行存款 23 000财务费用 400贷:应收账款 23 400(3)如果乙公司在7月18日付清货款,则按销售总价20 000元的1%享受现金折扣200(20 000×1%)元,实际付款23 200(23 400-200)元:借:银行存款 23 200财务费用 200贷:应收账款 23 400(4)如果乙公司在7月底才付清货款,则按全额付款:借:银行存款 23 400贷:应收账款 23 400【例 11—10】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8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36 000元。

浅议销售折扣_折让_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账务处理

浅议销售折扣_折让_销售退回及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销售账务处理
采油三厂作为石油资源开发的基层单位,要将社会责任提升到企业 发展的战略高度,化责任为竞争力。一是响应国家打造资源节约型社会 的号召,做环保节能先锋。一方面建立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如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完善企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体系(HSE)等,另一方面通过科技攻关,提高能源的利用率,不能因为技 术条件不足而浪费大量的不可再生资源。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公益事业管 理制度,制定公益事业发展计划。企业应根据自身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战 略,制定短期和长期的公益事业发展计划,通过回报社会,彰显企业形 象,提高企业知名度。
一、通过 S A8000 认证,提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 20 世纪 50 年代,正式提出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美国人霍华德·鲍 温(Bowen)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商人们在追求利润、制定决策或遵循法 律条文时以我们所处的社会目标与价值为前提的义务。史蒂芬·罗宾斯 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的,企业为谋求对社会 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而哈罗德·孔茨等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 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目前比较流行的是由总 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 (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简称 SAI)所确立的概念表述:企业社会责任区别于商业责任,它是指企业除 了对股东负责,即创造财富之外,还必须对全体社会承担责任,即应承担 起对劳动者、消费者、环境、社区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一般包括遵守商 业道德、保护劳工权利、保护环境、发展慈善事业、保护弱势群体等等。作 为企业,应当约束自己自私的牟利行为,并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对 内,企业要保障员工的尊严和福利待遇,为员工提供符合人权的劳动环 境;对外,企业要在社会环境中发挥良好的作用,不仅要为社会创造财 富,提供物质产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而且要教育员工在行为上符合 社会公德,企业在生产方式上要符合环保要求。企业对社会发展的贡献 越大,得到的社会认可和社会支持就越多,企业发展的空间也就越大。 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划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是履行经济职能的基 本责任,包括产品、就业以及经济增长等责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企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一、销售折扣 税法上的销售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而会计上的销售折扣仅 指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 除。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均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 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商品销售收入。即商业折扣对会计核 算不产生任何影响,应当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销售收入。但是,如果销 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则该实物折扣不得 从销售额中减除,应视同销售计缴流转税。 现金折扣是指销货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早日偿还货款,对 销售价格所给予的一定比率的扣减,实质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向债务人收 回债权而发生的财务费用,折扣额即相当于收回债权而支付的利息。企 业会计制度中规定应当采用总额法对现金折扣进行会计处理,现金折扣 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购买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 当期的财务费用。税法规定现金折扣允许计入财务费用并税前扣除,但 不得减少销售收入而少缴流转税。 税法中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一、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

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

因此,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记录没有影响。

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适用指南》的解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

由此可见,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发票上。

这两种做法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 [1993]154号文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在纳税实务中要特别注意"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一点。

之所以要对商业折扣规定销售额与折扣额须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这是从保证增值税征税、扣税相一致的角度考虑的。

如果允许对销售额开一张销售发票,对折扣额再开一张退款红字发票,就可能造成销货方按减除折扣额后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而购货方却按未减除折扣额的销售额进行抵扣的问题。

这种造成增值税计算征收混乱的做法是税法所不允许的。

另外,商业折扣仅限于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视同销售货物"的中"无偿赠送他人"计算缴纳增值税。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与退回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与退回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与销售退回一、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或针对不同的顾客,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折扣。

商业折扣是价格上的折扣,是企业最常用的促销手段。

比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销售价格折扣20%等。

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它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需在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账上反映,因此,在存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确认收入。

另外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例: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

该企业向B企业销售产品一批,按价目表标明的价格金额为40000元,由于是成批销售,A企业给B企业10%的商业折扣,并且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

款项已收存开户银行。

A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3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30769.2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30.77二、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赊销方式的交易中,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期限内付款可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

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付款期限”表示。

比如,“2/10,1/20,n/30”表示:如果买方在10天内付款可按售价给予2%的折扣;在20天内付款按售价给予1%的折扣;在30天内付款则不给折扣,并且最长付款期为30天。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现金折扣采用总价法核算。

总价法是将未减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作为实际售价,现金折扣发生在销售之后,是一种融资理财费用,会计上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例:A企业在2005年5月1日向B企业赊销一批商品2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2000元,增值税税额3400元,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购销双方账务处理对比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购销双方账务处理对比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购销双方账务处理对比作者:王亚兰来源:《经济师》2015年第12期摘要:商业折扣、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是企业商品购销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会计事项,文章从销货方及购货方角度对折扣与折让进行分析,探讨其会计处理方法的异同。

关键词: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会计处理购货方销货方中图分类号:F2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2-136-02商品购销活动中的商业折扣、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它们不仅涉及销售企业应收账款的确认和计量,同时涉及购货企业应付账款的确认和计量,购销双方对于折扣与折让的处理有何异同呢?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商业折扣商业折扣,是指销货方为促进销售,在商品价目单原定价格的基础上给予购货方的价格扣除。

通常是用百分数来表示扣减比例,比如:购买100件商品折扣5%,购买200件商品折扣10%等。

商业折扣一般在交易发生时即已确定,它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需在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账上反映,对销货方而言,商业折扣实质是一种折价销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根据这一规定,买卖双方均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成交,销货企业的应收账款入账价值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确认,购货企业的应付账款入账价值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支付价(实际售价)确认,因此,购销双方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是一致的,都是按照增值税发票载明的实际售价,购销双方都不需要对商业折扣单独进行账务处理。

由此可见,商业折扣只影响发票价格,对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入账价值没有影响。

例1: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M产品一批,货款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由于是老顾客,双方协商给予10%的商业折扣,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出,出纳已按规定办妥托收手续。

甲企业将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增值税率为17% )。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1.商业折扣。

直接扣除即可,所以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2.现金折扣。

收入确认时不考虑现金折扣,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

当现金折扣以后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例·综合题】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6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1000万元。

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2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

假定甲公司33.销售折让。

①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前,按照商业折扣处理方法核算。

②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应直接冲减折让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③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例·综合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1)2015年11月2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6万元,成本为500万元,货款已经收到。

借:银行存款936贷:主营业务收入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借:主营业务成本500贷:库存商品500(2)假定一:2015年12月28日发生折让(折让5%),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主营业务收入40(800×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贷:银行存款46.8(3)假定二:2016年2月发生折让,2015年财务报告尚未批准报出。

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800×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贷:应收账款等46.8。

各种折扣、折让的税务处理

各种折扣、折让的税务处理

由于各类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等概念看起来相似,一些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此认识不清,从而给自己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其实,不管是我国的税法,还是会计制度,都对各种折扣、折让的税务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其概念不仅不能混淆,而且在进行税务处理时还应予以区别对待。

一、商业折扣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商业折扣(折扣销售)允许在实际发生时直接从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中抵减,但税法对此有严格要求。

一是企业必须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或者直接减少所开具发票的金额,方可按照销售净额计算销售并缴纳流转税,无需进行其他会计处理;二是如果企业将折扣另开发票,则不论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能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计算缴纳流转税。

这两种情形确认销售收入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对所得税的确认,即确认计缴和不缴流转税的收入口径与确认计算所得额的口径完全一致。

二、现金折扣会计制度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明确规定计入财务费用,税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允许现金折扣税前扣除,但从日常税收征管实务的情况看,各地税务部门基本上均允许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税前扣除。

但是,会计制度没有明确规定发生现金折扣而少收的货款计入财务费用时依据何种凭据,笔者认为,简单可行的办法是请对方付款单位开具费用结算票据,购货方以此作为冲减财务费用的依据,而销售方则作为计入财务费用的依据,但双方的会计处理凭证后还需附上相关的销售合同(复印件)。

如果销售时与购货方谈妥按照现金折扣的形式进行优惠,则销售方可以选择按照总价法或净价法予以确认。

在按总价法处理时,销货方先全额确认销售额和应收账款,并按销售全额计算纳税,待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再做冲减应收账款和增加财务费用的会计处理。

在按净价法处理时,先按扣除现金折扣后的余额确认应收账款,再按销售全额确认销售收入并计算缴纳流转税,最后按照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的差额作为财务费用,如果后来实际未发生现金折扣,则将预计现金折扣冲减财务费用。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

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现金折扣、商业折扣与销售折让的税务及其会计处理现代企业的营销手段方法很多,其中提供商业折扣及现金折扣是经常用的手段。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一)税务处置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由于商业优惠就是在同时实现销售时同时出现的,因此,税法规定:“纳税人实行优惠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优惠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标明的,可以按优惠后的销售额征税增值税;如果将优惠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置,均严禁从销售额中下一年度优惠额。

”由于现金优惠就是销货企业为了引导购货企业尽早退款而给与的一种优惠,属企业投资理财的一种手段,企业的投资理财无法以牺牲生命国家税款为代价,因此,税法规定,现金优惠一律无法冲减销项税额。

另外,出现在证实总收入之前的销售折价相等于商业优惠,企业应当按照计入销售折价后的净额证实销售收入,不存有冲减销售收入的问题;出现在证实总收入之后的销售折价应当在实际出现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销项税额。

(二)会计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主要存有以下几点:(1)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中,目的是为了鼓励客户提前付款;商业折扣通常发生在促销和处置残次、陈旧、冷避商品中,目的是为了促进销售。

(2)现金优惠在商品销售后出现,企业在证实销售收入时无法确认有关的优惠,销售后现金优惠与否出现应当根据买方的退款情况去确认;商业优惠在销售时就已经出现,企业销售同时实现时,应当按照计入商业优惠后的净额证实销售收入,商业优惠不须要单独搞账务处置。

(3)销售折让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后。

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前的销售折让相当于商业折扣,企业应按照扣除销售折让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不存在冲减销售收入的问题;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后的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销项税额。

销售收入、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

销售收入、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销售收入、折扣、折让、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销售退回的处理方法本资料是对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结构“销售退回的处理”知识点的预习指导。

销售退回的处理销售退回是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1)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前:转回发出商品即可,即借:库存商品贷:发出商品(2)如果销售退回发生在收入确认之后,不管何时销售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除外),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企业发生退回,如按规定允许冲减退回当月销项税额的,同时用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若该项销售退回已经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财务费用(冲减的现金折扣)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预收款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在商品尚未收到前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销售方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交货的销售方式。

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各类折扣确定及核算本资料是对201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结构“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知识点的预习指导。

涉及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时,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的确定方法及核算如下:1.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注意:①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四种折扣的处理

四种折扣的处理

涉及收入的四种折扣的帐务处理会计及税法上的折扣共有四种:1.销售折扣(又称现金折扣):为尽快收款而价格折扣,总价法核算.要点:视为企业间融资费用.国家不对此做税收牺牲.例:销售100件,单价10元,后享受10%折扣.销售时开具1000X1.17的专用发票.(1)销售方:销售时借:应收帐款 117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贷:应交税金(销) 170折扣时借:财务费用 100贷:应收帐款 100(2)购货方:购货时借:库存商品 1000应交税金(进)170贷:应付帐款 1170折扣时借:应付帐款 100贷:财务费用 1002.折扣销售(商业折扣):因购量大而价格上折扣,净价法核算.要点: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例:销售100件,单价10元,因购买量大享受10%折扣.销售时开具900X1.17的专用发票.(1)销售方:销售时借:应收帐款 1053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贷:应交税金(销) 153(2)购货方:购货时借:库存商品 900应交税金(进) 153贷:应付帐款 1053例:销售100件,单价10元,以后付款时购货方提出因购买量大希望10%折扣,销售方同意.销售时开具1000X1.17的专用发票.(1)销售方:销售时借:应收帐款 117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贷:应交税金(销) 170折扣时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贷:应收帐款 100(2)购货方:购货时借:库存商品 1000应交税金(进) 170贷:应付帐款 1170折扣时借:应付帐款 100贷:库存商品 1003.销售折让:因质量原因而价格上折让,净价法核算.要点: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销售方,销售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在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财税实务企业所得税中,企业发生的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财税实务企业所得税中,企业发生的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企业所得税中,企业发生的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
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
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
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
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

商业折扣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商业折扣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商业折扣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
商品折扣分为三种情况: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1、商业折扣是直接从应付的商品款中直接扣除,也就是以
折扣后的价格入账,分录处理为:
借:原材料等(折扣后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现金折扣是按照供应商规定的付款期限,在付款期限内付款后享受的一种折扣,入账时按照应支付的金额入账,在期限内付款后,将享受的折扣冲减财务费用,增值税是否冲减,要看与供应商合同规定,如果合同规定折扣不包含税额,那增值税就不做冲减。

购货时
借:原材料等(全价)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享受了折扣后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折扣后的金额)
贷:财务费用(享受的折扣额)
3、销售折让是由于供应商产品质量等原因,所给予客户的一种折扣
购货时
借:原材料等(全价)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给予折扣后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全价减折扣及税额后的金额)
贷:库存商品(折扣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销售商品中对于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
商业折扣是不按含税价的,公司开发票给客户时,也要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来填
假设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

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一、销售折扣、折让及销售退回的会计处理:1. 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等。

例甲公司2005年11月20日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17000元,成本60000元。

合同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1/20,n/30。

买方于当年12月5日付款,享受现金折扣1000元,12月25日该批产品因质量严重不合格被退回。

甲公司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1)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 117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贷:库存商品 60000(2)收回货款时:借:银行存款 116000财务费用 1000贷:应收账款 117000(3)销售退回时:借: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贷:银行存款 116000财务费用 1000借:库存商品 60000贷:主营业务成本 600002.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

需分两种情况处理:(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3.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贷:银行存款等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贷:银行存款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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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销售退回”的财税处理
现在生意是越来越不好做了,面对形形色色的上帝买家,很多从事供大于求业务的企业,正在面临着不小的生存压力。

为了缓解这些压力,同时,也为了能够使企业占据一部分市场份额,很多情况下,企业不得不进行一些价格退让,以便促成交易达成。

形形色色的价格退让,衍生出一部分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的问题,汤姆猫本期就来和大家分享这些关于折扣与折让的小细节。

商业折扣
首先来说说商业折扣吧,这也是实际业务中接触最多的促销形式。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会计处理中,商业折扣按照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并进行账务处理。

税务处理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又再次做了补充说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
增值税。

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我们在实际开票过程中,以金税盘为例:
点击发票开具页面的折扣按钮,弹出折扣对话框,根据实际的折扣额进行填写,保存后正常开具,销售额和折扣额就体现在同一张发票上了。

现金折扣
接下来聊聊现金折扣。

这里讲的现金折扣,并不是图片中的现金抵用券,而是
现金折扣,是指为鼓励客户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客户提供的债务扣除。

例如,现金折扣的表示方式为:2/10,1/20,n/30。

表示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1%;30天内则全额付款。

会计处理中,现金折扣按照折扣前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并进行账务处理,因客户享受现金折扣少收的款项计入财务费用。

在实务中,现金折扣一般不予抵减增值税。

比如:旺旺狗公司,2017年6月销售一批狗粮,不含税售价10000元,由于客户提前付款,享受折扣1000元。

会计处理如下: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
提前付款:
借:银行存款 10700
财务费用 1000
贷:应收账款 11700
结转成本分录略
税务处理中,按照折扣前的金额确认增值税申报基数。

开票时,同样按照折扣前的销售额开具增值税发票。

销售折让
紧接着,我们来谈谈销售折让吧,其实从字面意思,我们已经可以深刻理解了,所谓销售折让,意思就是销售的折让。

哈哈!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折让。

会计处理中,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按照确认的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和税额。

在发生销售折让时,根据折让的金额和税额冲减之前确认的销售收入和税额。

例如:炸鸡公司销售炸鸡100只,20元/只,不含税售价2000元;因为炸鸡味精放多了,客户反映味道不好,于是炸鸡公司进行销售折让,按照每只19元与客户进行结算。

账务处理如下:
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 234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
味精放多、销售折让: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结转成本分录略
也就是说,销售折让抵减了收入与销项税额,炸鸡公司因此可以少缴纳增值税税款。

税务处理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销售折扣,需要在税控系统中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方可进行销售收入与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冲减。

红字发票的金额与销售折让的金额一致。

销售退回
最后,我们来讲一讲销售退回。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会计处理中,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按照确认的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和税额。

在发生销售退回时,冲减之前确认的销售收入和税额。

实务中,发生销售退回,做一笔当初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的红字分录(相反分录)冲销即可。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发生销售退回的,应由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销项负数处理。

时间好快,今天的话题就分享结束啦。

最后,本猫推荐本月26日,我们办税总动员邀请王惠丽老师,举办《最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专题培训。

各位会计朋友,你们学习的热情燃烧了吗?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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