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暑降温药品管理办法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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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暑药品的发放及使用的管理,防止因不当使用防暑药品而引发不良反应和其他安全问题,保障使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防暑药品的发放及使用管理。
第三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及使用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提倡文明使用,不得滥用、超量使用。
第四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暑药品的监管,加强对药品发放机构和使用者的指导和监督,保障药品质量和使用的安全性。
第二章药品发放管理第五条药品发放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备案,方可进行防暑药品的发放。
第六条药品发放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发放窗口或区域,明确防暑药品的发放标准和程序,确保发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药品发放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发放记录制度,记录防暑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发放人员和接受人员等相关信息,并保留相关的购药凭证。
第八条药品发放机构应当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根据药品的特性和存储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药品变质、损坏或被控制使用。
第九条药品发放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发放人员,具备相关的药学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能够准确提供咨询和建议,指导用户合理使用药品。
第十条药品发放机构应当加强对用户的教育和引导,告知用户防暑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常见不良反应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药品发放机构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向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防暑药品的发放情况和使用情况。
第三章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药品使用者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和医生的指导合理使用防暑药品,不得滥用、超量使用。
第十三条防暑药品使用者应当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和注意事项使用药品,并及时告知发现的不良反应和问题。
第十四条防暑药品使用者应当保存好购药凭证,以备查验。
如需退换药品,应当按照药品发放机构的规定办理。
防暑降温药品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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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药品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防暑降温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我国的防暑降温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活动。
第三条防暑降温药品是指能够有效预防和治疗中暑等疾病的药品。
第四条防暑降温药品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第五条防暑降温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防暑降温药品的监督管理机构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章防暑降温药品的生产第七条防暑降温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八条防暑降温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九条防暑降温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生产工艺和质量管控流程,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第十条防暑降温药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质量管理档案,完整记录生产过程。
第三章防暑降温药品的销售第十一条销售防暑降温药品的单位应当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销售防暑降温药品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第十三条销售防暑降温药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销售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及安全。
第十四条销售防暑降温药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来源可追溯。
第十五条销售防暑降温药品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消费者的用药指导,提供正确的用药信息。
第四章防暑降温药品的使用第十六条患者在服用防暑降温药品前应当咨询医生的意见,进行必要的体检。
第十七条患者应按照医生的建议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药品。
第十八条患者在使用防暑降温药品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就医。
第十九条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在使用防暑降温药品前应咨询医生的意见。
第二十条防暑降温药品禁止长期或超量使用,一旦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章规定的防暑降温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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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药品的发放和使用规定一、控制目的加强对防暑药品(指香精、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胶囊等)的申报、采购、存放、领取、使用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防暑药品的质量安全、无过期产品,保证防暑药品的有效利用,杜绝浪费、服用防暑降温药物回家使用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二、控制对象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三、控制范围公司生产车间及相关部门防暑药品的领取及使用管理四、控制内容1. 防暑降温药品的销售范围、时间及标准1.1 发放范围:生产车间一线员工和户外工作员工。
1.2 发布时间:从每年6月至9月。
1.3 发放标准:霍香正气水:每人15支/月(3小盒),车间按瓶发放至员工,当员工在车间收到这些瓶子时,他们会将旧瓶子换成新瓶子。
霍香正气胶囊:车间办公室到生产安全部领取,特殊岗位,特殊人员到车间办公室内领用,发放完毕后,将空箱交安全生产部领取。
香精:每人1瓶/月。
2. 防暑降温药品申报与采购2.1申报:生产安全部门在每年5月15日之前根据最新的人员月报统计公司内生产车间人数,根据生产车间的人数计算今年所需的防暑降温药物的大致数量,在5月20日之前向公司采购部门申报购买计划。
2.2购买:公司采购部将根据安全生产部申报的采购计划采购防暑降温药品10个工作日之内确保防暑药品及时购置到位。
3. 防暑降温药物的发放和接收3.1各车间领取防暑药品时必须持有车间主任或安全员签字的《高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领料单》,生产安全部根据车间人员月报确认防暑降温药品的数量,在《防暑药品发放记录》上登记后方可领取。
3.2 再次领取防暑降温药品时,必须收集上次用完的空盒或空瓶。
3.3 所有防暑降温药物必须按使用者发放,谁领取;谁领取,谁签字的原则并且必须填写《防暑药品发放记录》。
3.4车间的药品定量发放,凡因乱发、乱丢、如果由于乱扔垃圾导致车间药品供应不足,车间应自行购买,生产安全部门不再给予发放。
3.5 各车间主任、班长负责并监督药品的发放和使用。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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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对防暑药品的发放及使用进行管理,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1. 发放范围:防暑药品主要指的是对热衰竭、中暑等症状起到预防和治疗作用的药品。
发放范围包括医疗机构、药店、企事业单位的卫生室等。
2. 药品许可证:所有发放防暑药品的单位必须具备药品零售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上的范围经营。
医疗机构必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质量管理:药品发放单位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防暑药品,严禁使用已过期、变质或者不符合标准的药品。
同时,药品发放单位需要对药品进行储存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4. 发放员资质:有资质的药师或医生可以在医疗机构或药店等单位从事防暑药品的发放工作。
发放过程中应向患者详细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用药禁忌等,并记录个人信息和发放情况。
5. 宣传与培训:相关单位要加强防暑意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向公众普及热衰竭、中暑的症状、预防措施和防暑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同时,要对发放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发放水平和服务质量。
6. 监督与检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检。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以上是对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的基本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的要求有所变动,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规定信息。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全文)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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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全文)正式实施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12〕89号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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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一、引言在高温季节,人们容易受到中暑等疾病的侵袭,为了保障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加强对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的管理。
本文将对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进行规定,以确保人们安全度过高温季节。
二、发放管理1.发放资格:只有获得医疗机构发放防暑药品的资质的经营者才能进行防暑药品的发放。
2.发放许可:经营者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并获得防暑药品的发放许可证,证件上必须明确写明发放品种和数量的限制。
3.记录管理:发放防暑药品时必须详细记录发放人员的姓名、发放日期、发放品种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以备日后查验。
4.库存管理:所有发放防暑药品的经营者必须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限。
三、使用管理1.用户身份:只有持有有效的防暑药品使用证明的人员才能购买和使用防暑药品。
2.谨慎使用:用户在使用防暑药品时必须按照医嘱和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超量或滥用。
3.副作用报告:如用户在使用防暑药品时出现了不良反应或副作用,必须及时向相关医疗机构报告,以便进行处理和研究。
4.儿童使用:对于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必须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才能购买和使用防暑药品。
四、宣传教育1.宣传材料: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制作并发放宣传材料,告知公众如何正确、安全地使用防暑药品。
2.媒体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渠道,宣传防暑药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社区宣传:相关机构应当在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防暑药品的认知和正确使用能力。
五、监督执法1.抽查检查: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对防暑药品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经营者进行处罚。
2.举报投诉: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部门应当对举报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
3.行政处罚:对于违反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的经营者,相关政府部门有权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六、结论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管理。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范本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acae6a7d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1e.png)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广大群众在高温季节中的安全与健康,规范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提供合适的防暑药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
第三条防暑药品是指预防中暑和其他热源性疾病的药物,包括中药和西药等药品。
第四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应该遵循科学、合理、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加大对防暑药品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防暑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应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配合,并建立相关联防暑药品的信息系统,及时掌握防暑药品的库存情况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收购、销售、超量使用防暑药品。
第八条防暑药品的生产、销售等相关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以虚假宣传、低价销售等手段误导消费者。
第二章防暑药品的发放第九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优先满足对高温工作环境或户外工作环境中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的需求。
(二)按照统一的申请和发放程序进行,确保防暑药品的合理使用。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防暑药品发放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防暑药品的发放目标群体应该是以下人员:(一)从事高温工作的职业人员,如农民工、建筑工人、焊工、厂房操作工等;(二)参与户外活动的人员,如运动员、旅游人员等;(三)辖区内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儿童等。
第十一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按照工作地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合理的调配和发放。
(二)建立健全监控机制,及时了解人员对药品的需求情况。
(三)确保防暑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期,防止过期药品的流入市场。
第十二条防暑药品的发放过程应符合以下规定:(一)防暑药品的发放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或药品销售企业进行。
(二)发放的防暑药品必须附有说明书,对使用方法、用量、副作用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发放防暑药品登记记录,包括发放数量、接收人员、发放时间等详细信息。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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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单位发放和使用防暑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防暑药品是指能够有效预防和缓解人体在高温环境下引起的不适及中暑症状的药物。
第四条防暑药品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防暑药品发放和使用应当坚持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健康生活方式,促进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防暑意识的提高。
第二章防暑药品的发放第六条发放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药品发放资质,在合法经营范围内发放防暑药品。
第七条发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药品发放管理制度,明确发放程序、责任和要求。
第八条发放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所发放的防暑药品的效期,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发放单位应当对发放的防暑药品进行登记,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发放人员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发放单位应当加强对发放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药品发放的技能和防暑知识,确保发放工作的规范和安全。
第三章防暑药品的使用第十一条使用防暑药品的人员应当了解和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信息,并按照医生或药师的指导进行使用。
第十二条使用防暑药品的人员应当确保自身没有禁忌症,并遵守药品使用的要求。
第十三条使用防暑药品的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反应,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就医。
第十四条使用防暑药品的人员应当注意防止药品的过期使用,发现药品已过期应予以淘汰。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五条所有单位和个人有义务遵守本规定,不得有违规发放和使用防暑药品的行为。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防暑药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公众可以通过举报电话、互联网平台等途径向监管部门举报违规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监管部门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药品发放资质等行政处罚:(一)未取得药品发放资质而进行防暑药品的发放;(二)发放过期或失效的防暑药品;(三)虚假登记防暑药品信息;(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防暑降温药品储备制度范本
![防暑降温药品储备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6d2818eb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30.png)
防暑降温药品储备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夏季高温季节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提高防暑降温药品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明确了防暑降温药品的储备、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条药品种类和数量1. 药品种类:根据员工工作环境、岗位特点和健康状况,合理储备防暑降温药品。
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包括: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清凉油、风油精等。
2. 药品数量:根据公司员工人数和夏季高温季节特点,合理确定药品储备数量。
一般情况下,药品储备数量应满足全体员工一个月的使用需求。
第三条储备和管理1. 药品储备: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
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柜,实行分类存放,标签化管理。
2. 药品管理: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药品管理员职责。
药品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外观和包装,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更新:定期对储备的药品进行更新,淘汰过期药品。
过期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发放和使用1. 发放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2. 发放方式:药品管理员根据员工需求,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药品。
员工如需临时补充药品,可向药品管理员提出申请。
3. 使用说明:员工在使用防暑降温药品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规定使用。
如有疑问,可向药品管理员或专业医生咨询。
第五条监督和检查1.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防暑降温药品的储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2. 药品管理员应做好药品储备、发放和使用的记录,便于查阅和管理。
3. 员工有权对药品的储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应急预案1. 公司应制定防暑降温药品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情况下药品的采购、储备、管理和使用等要求。
2. 药品管理员应掌握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迅速、有效地开展药品保障工作。
第七条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防暑降温药品安全隐患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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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依据《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发放防暑药品和劳动者使用防暑药品的管理。
第三条防暑药品指能够有效消暑、解热、缓解疲乏等功效的药品。
第四条劳动者在气温高、阳光猛烈和高温环境下从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合适的防暑药品,以保障其身体健康。
第五条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用人单位的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制度的监管和检查。
第二章防暑药品发放管理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地点公示防暑药品供应情况,并明确防暑药品的种类、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等信息。
第七条防暑药品的选取应当依据属地气温高处与低处、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等不同条件的需要,选择有关药品进行供应。
第八条防暑药品应当由有生产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并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和标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发放的防暑药品进行登记,确保防暑药品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需要进行防暑药品的储存,并保持药品的完好,避开药品的污染或变质。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检查防暑药品的保质期,如发觉过期的药品应当立刻淘汰并销毁。
第三章防暑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劳动者在需要时可凭工作证件到防暑药品供应处领取防暑药品。
防暑药品仅供个人使用,不得转让或出售。
第十三条建议劳动者在使用防暑药品前,应向相关的医生咨询,了解药品的用量、服用间隔等方面的事项。
第十四条劳动者在使用药品时,应当严格依照医生的建议用药,避开过量使用或在医生未经许可下自行服用药品。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使用防暑药品期间,应当注意药品的副作用以及注意事项,如显现不适症状应适时停药并向医生求助。
第十六条劳动者不能擅自停药或更改药物的用法用量,必需听从医生的建议,严格依照医嘱执行。
第十七条劳动者应当自发遵守规定,做到不滥用、不挥霍防暑药品。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对于擅自转让、贩卖或滥用防暑药品的人员,应当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幼儿园防暑药物管理制度
![幼儿园防暑药物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2b77380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0374c51.png)
一、目的为保障幼儿园师幼在高温天气下的身体健康,预防中暑等疾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及幼儿。
三、防暑药物管理职责1. 幼儿园保健室负责防暑药物的采购、储存、分发和使用。
2. 幼儿园后勤部门负责防暑药物的采购和储存。
3. 教师负责在高温天气时关注幼儿身体状况,及时向保健室报告异常情况。
四、防暑药物种类及使用方法1. 防暑药物种类:藿香正气水、清凉油、人丹、金银花露等。
2. 使用方法:(1)藿香正气水:成人每次10毫升,儿童根据体重和年龄适量减量,每日2-3次。
(2)清凉油:成人每次1-2滴,儿童根据年龄适量减量,涂抹于太阳穴、人中、胸口等部位。
(3)人丹:成人每次1-2粒,儿童根据年龄适量减量,口服。
(4)金银花露:成人每次10-20毫升,儿童根据年龄适量减量,口服。
五、防暑药物储存与管理1. 防暑药物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
2. 防暑药物应按照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要求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3. 防暑药物应定期检查,发现过期、变质等情况,及时清理。
4. 防暑药物使用后,应及时封存,防止误用。
六、防暑药物使用与监督1. 教师在高温天气时,应密切关注幼儿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及时给予防暑药物。
2. 保健室应定期对防暑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药物使用得当。
3.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防暑药物使用培训,提高教职工的防暑药物使用能力。
七、应急处理1. 幼儿园应制定防暑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中暑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教师在发现幼儿中暑时,应立即给予防暑药物,并通知保健室。
3. 保健室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如物理降温、补充水分等,必要时及时送往医院。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保健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防暑药物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幼儿园在高温天气下,师幼的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降低中暑等疾病的发生率,为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员工避暑药品管理制度
![员工避暑药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0a8bb50591b6bd97f192279168884868762b8cd.png)
一、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在夏季高温天气下的身体健康,预防中暑等疾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在夏季高温天气下的避暑药品管理。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并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避暑药品管理工作。
3. 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合理使用避暑药品。
四、避暑药品管理要求1. 避暑药品的采购(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员工人数和夏季高温天气情况,制定避暑药品采购计划。
(2)采购避暑药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确保药品质量。
(3)避暑药品的采购价格应符合市场行情,并报公司财务部审批。
2. 避暑药品的储存(1)避暑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避暑药品的仓库应配备温湿度计,定期检查温湿度,确保药品质量。
(3)避暑药品的储存期限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执行。
3. 避暑药品的发放(1)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员工人数和夏季高温天气情况,制定避暑药品发放计划。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员工的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部申请避暑药品。
(3)人力资源部根据申请情况,及时将避暑药品发放到各部门。
4. 避暑药品的使用(1)员工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上的剂量和用法使用避暑药品。
(2)员工在使用避暑药品过程中,如有不适,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3)部门负责人应关注员工使用避暑药品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监督检查1. 人力资源部定期对各部门避暑药品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变更,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发布。
消暑药品内服管理制度范本
![消暑药品内服管理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ef276d85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08.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消暑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消暑药品采购、储存、领用、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科学管理、规范操作、保障安全、服务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消暑药品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第五条采购人员应根据季节特点,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第六条采购药品时,应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药品来源正规。
第七条采购的消暑药品应具有合法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批准文号等证明文件。
第八条采购药品时,应严格审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合格。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九条消暑药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避免受潮、受热、受污染。
第十条储存药品的库房应配备温湿度计,定期监测库房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药品入库时,应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二条药品出库时,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使用有效期较短的药品。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四章领用管理第十四条消暑药品的领用应遵循“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第十五条领用药品时,应出示相关手续,经审核合格后方可领用。
第十六条领用药品时,应按照实际需求领用,不得随意超量领用。
第十七条领用药品后,应及时登记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领用人等信息。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八条消暑药品的使用应遵循医嘱,不得随意更改剂量和使用方法。
第十九条使用药品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等信息。
第二十条使用药品后,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医生。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定期对消暑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第二十二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厂防暑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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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防暑药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在高温工作环境下的健康,提高工作效率,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岗位的员工,包括在室内和室外工作的员工。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个人健康和工作安全。
二、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员工防暑工作,保证防暑制度的实施。
2. 生产、技术、质量、物流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防暑制度,确保制度的落实。
3. 保卫部门要负责防暑物资的准备和管理,及时发放防暑用品。
4. 员工要自觉遵守防暑制度,关心爱护身体,及时反映工作场所的温度和环境情况。
三、防暑物资的准备与管理1. 公司建立健全的防暑物资库,定期检查更新防暑物资。
2. 根据生产工作场所的温度和湿度状况,合理提供防暑物资,包括防暑药品、防暑饮料、冰袋、毛巾等。
3. 保卫部门配备专人管理防暑物资,确保物资的数量和质量。
四、用药管理1. 工厂准备充足的防暑药品,包括清凉油、金银花露、感冒灵等。
2. 员工在服用防暑药品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用药方法和剂量。
3. 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使用防暑药品,严禁滥用药品。
4. 员工在服用防暑药品后,应留意自身状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管或保卫部门报告。
五、防暑用品管理1. 工厂提供给员工冰袋、毛巾等防暑用品,每位员工有责任妥善保管自己的防暑用品。
2. 员工应根据个人实际需要使用防暑用品,不得盲目浪费。
如有损坏,则应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以便更换。
3. 员工在使用防暑用品时要注意卫生,防暑毛巾等应定期清洗更换。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1. 公司每年都要进行防暑安全教育,培训员工如何预防中暑,如何正确使用防暑物资。
2. 针对暑热天气,公司还要组织员工进行防暑工作的演练,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理方法。
七、应急处置1. 工厂要根据当地气象情况,及时了解当天的温度和湿度。
2. 一旦发现员工出现中暑症状,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将中暑员工移到阴凉处,及时给予冷敷、饮水等紧急处理。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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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防暑药品的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防暑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防暑药品是指能有效预防或缓解因暑热引起的不适症状的药品,包括中药和西药。
第四条防暑药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药品的质量标准,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部门批准,并获得相应的药品批准文号。
第五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以下原则:(一)必要性原则,根据实际需要,合理使用防暑药品;(二)安全性原则,确保防暑药品的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三)科学性原则,根据疾病的特点和人群的不同需求,选择合适的防暑药品;(四)便民原则,保障人民群众方便获取合格的防暑药品。
第二章防暑药品发放管理第六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应当由具备相应药品发放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
第七条防暑药品发放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经营行为资格,取得国家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二)具备相应的药品储存和保管设施,确保防暑药品的质量和安全;(三)配备药师或医师,能够提供合理的防暑药品使用建议;(四)建立防暑药品发放记录,做好药品流向的追溯工作。
第八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顾客提出购买防暑药品的需求;(二)工作人员检查顾客的身体情况和使用防暑药品的目的;(三)根据顾客的需求和情况,提供合适的防暑药品;(四)向顾客说明防暑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五)记录顾客的购买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购买药品名称和数量等;(六)提供发票或收据,确保顾客的权益。
第九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药品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发放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条防暑药品的发放单位应当定期对发放药品的库存进行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防暑药品使用管理第十一条防暑药品的使用应当根据人体的实际需求,并遵循医师或药师的建议。
防暑降温药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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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药品管理(试行)办法公司各部门:为了规范防暑降温药品及防暑降温饮料的管理及发放,确保药品起到防暑降温的真正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防暑降温药品的管理。
2 职责2.1 管理部2.1.1 负责确定防暑降温药品的种类及定额。
2.1.2 负责确定防暑降温清凉饮料的使用方法及制作。
2.2 物资部2.2.1 负责防暑降温药品及防暑降温饮料原料的购买。
2.2.2 负责防暑降温药品按定额发放。
2.2.3 负责管理公司防暑降温药品备用品的管理2.3 各车间部门2.3.1 负责本部门防暑降温药品的领用、管理、发放及流向登记。
3 管理规定3.1 防暑降温药品3.1.1 防暑降温药品种类包括三种: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液、十滴水、仁丹3.1.2 防暑降温药品定额。
根据各部门情况不同,公司对防暑降温药品实施定额管理,各部门具体定额参照下表执行:3.1.3 防暑降温药品购买计划由管理部提出,购买由物资部统一购买。
3.1.4 防暑降温药品领用及发放。
药品由各部门填写领料单,物资部发放并建立公司级台帐,部门领取药品后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发放及使用台帐。
3.2 清凉饮料管理3.2.1 清凉饮料种类包括两种:绿豆汤、苦丁茶。
3.2.2清凉饮料定额。
根据各部门情况不同,公司对清凉饮料实施定额管理,各部门具体定额参照下表执行:3.2.3 清凉饮料原材料购买计划由管理部提出,冰块由管理部购买,其余由物资部购买。
3.2.4 清凉饮料使用时间:当天气温度≥36℃时,公司提供相应清凉饮料。
3.2.5 清凉饮料制作。
清凉饮料由食堂负责制作,管理部负责管理。
3.2.6 清凉饮料使用。
各部门根据管理部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清凉饮料,各部门制定专人对清凉饮料进行管理,使用完毕后,由部门专人对饮料盛具进行清洗,盛具也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和存放。
4. 本办法从2011年6月21日开始执行。
重庆太仓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6月14日。
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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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1. 防暑药品的发放必须由合格的医疗机构或持有相应许可证的药店进行,不得在无资质的地点或个人处进行销售。
2. 发放防暑药品前,医疗机构或药店应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确保患者适合使用该类药品。
3. 医疗机构或药店应对防暑药品的使用进行合理的指导和解释,告知患者药品的使用方法、副作用及禁忌事项等注意事项。
4.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防暑药品前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得到医生的同意。
5. 防暑药品不得超过有效期使用,过期药品应予以销毁。
6. 患者使用防暑药品期间出现严重不适或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就医。
7. 进口的防暑药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8. 医疗机构和药店应当建立健全防暑药品使用记录,包括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和剂量、使用时间等内容。
9.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暂停业务资质等处理措施。
以上为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的一些规定,具体情况还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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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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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引言暑期是人们出游旅行和户外运动的高峰期,而高温天气容易引发中暑和热伤风等疾病,给广大游客和户外运动爱好者带来了极大的健康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过多方协商,制定了本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防暑药品种类防暑药品是指预防和治疗热衰竭、中暑、热痉挛等疾病的药品。
按作用和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类:1.清凉剂类:如风油精、清凉油等,可缓解高温天气下人体的不适感,改善人体体温调节功能,防止疾病的发生;2.脱水剂类:如口服补盐饮料和口服葡萄糖电解质口服液等,能够补充人体流失过多的水分和电解质,防止脱水,维持人体正常生理功能;3.抗热性药物类:如美托洛尔等,能够帮助人体降低体温,防止中暑;4.调节体温药物类:如阿托品、贝尼妥因等,能够帮助人体调节体温。
二、防暑药品发放管理1.商家要求:商家在发放防暑药品时,应该保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严禁在防暑药品的发放中进行购买限制、价格抬高等不良行为。
商家应该保证药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药品管理:商家在发放药品时,应该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要求,确保药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药品应该带有合法的中文标签,并且在药品使用前应该向用户提供详细的使用说明和药品说明书。
3.应急处置:商家在发放药品时,应该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商家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包括暂停药品的发放、对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上报等。
三、防暑药品使用管理1.用药方法:用户在使用药品时,应该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
如按时按量服药,遵守用药时的禁忌和注意事项。
2.不良反应: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用户应该立即停止使用药品,并咨询医生或药师等专业人士进行诊断和治疗。
3.存储管理:用户在存储药品时,应该根据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
如存放在干燥、凉爽、通风的环境中,并且不应该与其他药品混合存储,避免药品变质。
四、防暑药品发放及使用的禁忌1.对药品过敏者不得使用药品;2.如果患有严重的肝肾功能障碍、血液疾病等,应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3.没有确定性的疾病,不应轻易服用药物,应该寻求医生的建议。
仓库人员防暑药品管理制度
![仓库人员防暑药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374a9b4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cb.png)
一、目的为确保仓库工作人员在高温天气下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预防和减少因高温引起的职业性中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仓库工作人员,在夏季高温期间,针对防暑药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进行规范管理。
三、职责1.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防暑药品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定期检查防暑药品的储备情况。
2.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防暑药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管理。
3. 仓库工作人员:负责正确使用防暑药品,并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防护。
四、防暑药品的采购1. 采购部门应根据仓库工作人员的人数、工作性质和高温天气情况,合理采购防暑药品。
2. 采购的防暑药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质量可靠;(2)品种齐全,包括人丹、清凉油、藿香正气水、十滴水等;(3)包装完好,标识清晰。
五、防暑药品的储存1. 防暑药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专用柜内,避免阳光直射。
2. 储存环境温度应控制在25℃以下,相对湿度应控制在60%以下。
3. 防暑药品应分类存放,标签清晰,便于识别。
4. 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防暑药品的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防暑药品的发放1. 仓库管理部门应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制定防暑药品的发放计划。
2. 发放防暑药品时,应向仓库工作人员说明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仓库工作人员应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防暑药品,不得代领。
4. 仓库管理部门应做好防暑药品的发放记录,包括发放时间、药品名称、数量、领取人等信息。
七、防暑药品的使用1. 仓库工作人员在高温天气下工作时,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防暑药品。
2. 使用防暑药品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2)不得擅自更改剂量;(3)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报告。
八、监督与考核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防暑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仓库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防暑药品的采购、储存、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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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暑降温药品管理(试行)办法
公司各部门:
为了规范防暑降温药品及防暑降温饮料的管理及发放,确保药品起到防暑降温的真正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防暑降温药品的管理。
2 职责
2.1 管理部
2.1.1 负责确定防暑降温药品的种类及定额。
2.1.2 负责确定防暑降温清凉饮料的使用方法及制作。
2.2 物资部
2.2.1 负责防暑降温药品及防暑降温饮料原料的购买。
2.2.2 负责防暑降温药品按定额发放。
2.2.3 负责管理公司防暑降温药品备用品的管理
2.3 各车间部门
2.3.1 负责本部门防暑降温药品的领用、管理、发放及流向登记。
3 管理规定
3.1 防暑降温药品
3.1.1 防暑降温药品种类包括三种: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液、十滴水、仁丹
3.1.2 防暑降温药品定额。
根据各部门情况不同,公司对防暑降温药品实施定额管理,各
部门具体定额参照下表执行:
3.1.3 防暑降温药品购买计划由管理部提出,购买由物资部统一购买。
3.1.4 防暑降温药品领用及发放。
药品由各部门填写领料单,物资部发放并建立公司级台
帐,部门领取药品后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并建立发放及使用台帐。
3.2 清凉饮料管理
3.2.1 清凉饮料种类包括两种:绿豆汤、苦丁茶。
3.2.2清凉饮料定额。
根据各部门情况不同,公司对清凉饮料实施定额管理,各部门具体定
额参照下表执行:
3.2.3 清凉饮料原材料购买计划由管理部提出,冰块由管理部购买,其余由物资部购买。
3.2.4 清凉饮料使用时间:当天气温度≥36℃时,公司提供相应清凉饮料。
3.2.5 清凉饮料制作。
清凉饮料由食堂负责制作,管理部负责管理。
3.2.6 清凉饮料使用。
各部门根据管理部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清凉饮料,各部门制定专
人对清凉饮料进行管理,使用完毕后,由部门专人对饮料盛具进行清洗,盛具也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和存放。
4. 本办法从2011年6月21日开始执行。
重庆太仓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