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都有几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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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

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在实践中,医疗事故每年都有发生,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双方最好要求先做个医疗鉴定,保存好相关的就诊记录、医疗证局等。

如果要对医疗事故进行行政调解的,那么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阅读完以下我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医疗事故行政调解的步骤有哪些1、保存相关病例资料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方当事人应首先依法向医方申请复印客观病历(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对医疗事故案件经过的说明由患者或其家属提供一份详尽的自述材料,对患者就诊情况和其认为院方诊疗行为存在的过错予以说明。

3、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咨询。

经过咨询若发现病案中存在疑问,即可申请进行“医疗技术咨询初步分析”。

4、当初步分析结果基本确定医方存在医疗问题时,当事人便可申请进入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程序,出具《医疗技术咨询细化分析意见书》;如果初评结果确定医方无过错,将不再请您申请进行细化分析。

细化分析将由不少于3位的相关专科主任医师级临床医学专家多角度综合性地对医疗争议焦点进行翔实分析,然后聘请与案例相关科室的专家组织听(论)证会,最终得出结论。

5、当细化分析认定医方存在问题有相应责任时,即可接受您的委托进入纠纷调解程序。

自受委托之日起,将依据委托调解协议中约定的索赔金额及调解完成期限履行合同。

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程序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程序为:1、申请。

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2、受理。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和流程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为了进一步优化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规范各类医疗纠纷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依据国家《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一般程序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后,由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协同处理医疗纠纷事件。

市卫生局医政科在接到医疗纠纷的投诉和报告后,安排市卫监大队调查取证,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并根据调查结果和专家评定意见,提出综合处理意见报批后实施。

(一)接待受理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接待群众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投诉,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各医院投诉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医疗投诉接待工作。

接待人员要认真听取投诉人投诉的问题和意见,告知投诉人处理医疗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并作书面记录。

投诉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向投诉人通报、解释,引导投诉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

医政科要对申请行政处理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审核,对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按规定时限依法受理;对不属于卫生局处理的医疗争议,应当及时交办或转送相关单位依法办理。

(二)调查取证市卫生局成立医疗纠纷调查取证组,由卫生执法大队医政执法人员组成,负责对医疗争议调查和取证工作,收集相关病历资料和医疗文书,对医疗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定,并将调查结论和调查情况要书面报告卫生局医政科。

(1)调取相关医疗文书复印件;(2)核查经治医疗人员的执业资质;(3)调查了解患方的基本情况、对医疗的争议要点和患方的处理意见和要求;(4)调查了解医方的意见和态度;(5)向其他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必要制作调查笔录;同时对必要的重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6)应患方要求组织对病历资料或现场实物的封存;医疗机构可以在医院投诉管理部门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调查机构,负责医疗纠纷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结果报医院机构医疗纠纷处理部门。

(三)专家鉴定医疗纠纷当事人对医疗行为及侵权责任存在争议的,应当移交医学会进行技术鉴定或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可作为协商、调解和裁决的依据。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三篇)

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报告、处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针对医疗事故争议的发生,建立相应的登记、报告和处理机制,以确保对争议的及时处理和解决。

这一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事故争议的公正、公开和透明,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本文将从登记、报告、处理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医疗事故争议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登记制度医疗事故争议登记是指医疗机构将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记录和归档的过程。

登记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全面、准确的医疗事故争议数据库,为相关部门和个人提供参考和查询的依据。

(一)登记内容医疗事故争议登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争议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 医疗事故的基本情况,如发生时间、地点、医疗机构名称、医生姓名、相关病历资料等。

3. 争议的具体内容和原因,如医疗过程中的操作失误、诊断错误、药物过敏等。

4. 争议患者的申诉和要求,如索赔金额、公开道歉、医疗费用报销等。

5. 相关证据材料,如医学专家意见、调解协议、司法判决等。

(二)登记程序医疗事故争议登记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争议患者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或申诉。

2. 医疗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对争议进行调查核实。

3. 调查核实结果报请医疗机构管理层审核。

4. 若核实为医疗事故争议,将相关信息记录并归档。

5. 登记结束后,向争议患者提供一份登记证明。

二、报告制度医疗事故争议报告是指医疗机构将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的制度。

报告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争议的风险防控,监督和评估医疗机构的管理及服务质量。

(一)报告内容医疗事故争议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医疗事故争议的基本情况,如发生时间、地点、医疗机构名称、医生姓名等。

2. 争议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3. 争议的具体内容和原因,如医疗过程中的操作失误、诊断错误等。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

医疗纠纷详细处理流程大全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

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

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

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

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

当时无法答复或需调查后答复的应明确告知病人或家属下一次的接待时间和地点,同时向医教部报告。

3.患者死亡后出现医疗纠纷时,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会同上级医师,必须向家属明确提出是否做尸体解剖及48小时内完成,并在病程记录中完整的将家属是否同意做尸体解剖的意见记录在案,请家属签字。

如家属拒绝做尸体解剖,必须请直系亲属在病历中写明“不同意尸检"并签字。

4.当患者家属提出封存复印病历时,正常上班时间报医教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总值班.封存运行病历应是在医务人员陪同家属共同复印的病历复印件,客观病历患者家属可复印,主观病历患者家属不可复印,应封存复印件。

5.当科室在解决医疗纠纷时未能与患者/家属取得一致时,由医教部、治安办接待并继续解决。

医教部依据患者家属提出的口头或书面意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调查讨论,必要时须经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对患者造成⼈⾝伤害的事故,如果出现医疗事故该怎么办呢?处理医疗事故的步骤是怎样的呢?请⼤家阅读下⾯的⽂章了解!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办呢?怎样处理医疗事故呢?医院的突发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今天⼩编就为⼤家整理了有关⽂章,欢迎⼤家阅读了解!⼀、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1、医疗纠纷发⽣,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即指派专⼈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死亡应主动提出⼫体解剖。

3、组织医疗⾏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员、乡村医⽣发⽣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员,扰乱医疗⼯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协商解决。

如病⼈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对⾸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收到⾸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起15⽇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共同委托省、⾃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0、卫⽣⾏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或家属对⼀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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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流程是什么?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疗事故是医疗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导致的。

那么,在医疗过程中,出现了相关医疗事故后,具体应该怎么处理?处理的步骤和流程有那些?什么才是正确的处理模式?365小编为您解答。

▲处理程序: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

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程序医疗事故发生后,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一方除了要向受害患者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有可能依法要被追究行政责任。

追究医院行政责任的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法定程序处理,那么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是如何的呢?我下面为您介绍。

医疗事故发生后,行政处理程序的几个步骤:(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2、参加调查人员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3、对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查证核实后,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对于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

对于因医学科学的技术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需要明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程度的,应当交由市医学会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对医疗机构报告的医疗事故进行审核并逐级报告1、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向其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时限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应当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3)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

以上就是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规定报告制度有以下作用:(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立即报告上级医师或行政领导,便于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地减轻事故或事件给患者带来的不良影响。

(2)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和证据,有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准确鉴定、准确定性和正确处理。

因此,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只有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才能及时派专门人员保管各种为查明案情所需的材料和封存保留现场,以避免发生某些不利于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和处理的情况。

(3)医疗事故发生以后,医疗机构和患者及其家属对事故或事件的性质及发生的原因往往发生争议,难以统一认识,这就要求进行技术鉴定或尸检。

立即报告,医疗单位或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特别是对死亡事件,可以及时进行尸检,确保尸检结果的准确性。

尸检应在48小时内组织有资格的机构和人员进行。

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48&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3)对医疗事故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提请地市医学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所做的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做的处理不服的,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均可在接到结论或者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办公室共同申请再次鉴定,或者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包括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三步骤包括哪些首先要向发生医疗纠纷的医院提出医疗异议(投诉),医院会在法定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如果对答复不满意,你可以通过三个途径1、申请医调委(或卫生行政机关)调解,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法律诉讼解决。

由于医患关系的紧张,各地发生了不少医疗纠纷事件,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此时就应该追究责任、赔偿患者的损失。

那么对医疗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步骤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

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

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

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

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疗领域,事故的发生时常难以避免。

这些事故可能对患者造成严重的伤害,对医务工作者的声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对医疗机构的信誉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因此,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助于帮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法、规范地处理医疗事故,保护医疗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质量的不断提升。

本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为医疗服务对象提供公正、公平的处理机制,保护医务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企业的公共财产的利益。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应遵循本条例的规定。

具体条款如下:第一条、医疗事故的定义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的过失、发生意外失误及其他因素导致病人健康受到损害或造成死亡等不良后果的情况。

医院的工作人员如果在工作中存在疏忽大意、过失、违反工作规章制度、不当操作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医疗事故的分类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危急事故、较轻事故四类。

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违反规章制度、管理失范或者任意治疗、过度治疗、手术事故等因素导致患者健康遭受损害或造成死亡、危及生命健康、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

非责任事故是指因不可抗因素所导致的患者健康遭受损害或者财产损失,如患者急性病情突然加重、药物过敏、病毒感染等。

危急事故是指医疗事故后医务人员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挽救患者生命的情况。

较轻事故是指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一定的健康问题,但不会危及患者生命的情况。

第三条、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1. 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处理机制,并成立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

2. 医疗事故的责任应当按照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进行区分。

如果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3. 当医疗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疗机构调查,如有隐瞒、谎报等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四、医疗事故的责任与赔偿
4.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医疗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类:
(1)直接责任: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医务人员因过失造成医疗事故的,承担直接责任;
(2)间接责任:医疗机构管理不善、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等导致医疗事故的,承担间接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一、总则
1.1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2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的处理。
1.3医疗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2.3医疗事故的认定应当依据以下条件: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失;
(2)患者受到损害;
(3)过失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的处理
3.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3.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5.4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六、医疗事故的监督与管理
6.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6.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整改指导。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及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及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及制度一、医疗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医护人员应立即向医疗事故处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院领导。

2.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或涉及多个科室的医疗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院领导,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经过,收集相关资料,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实物证据保全制度1.对涉及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的有关实物、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全,并妥善保管。

2.对需要送检的实物或标本,应按规定由当事人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并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和实物。

3.调查处理完毕后,对相关的实物和证据应当及时作出处理,不得私自藏匿、转移或销毁。

三、现场勘查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情经过,收集相关证据。

2.现场勘查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

3.现场勘查必须依法进行,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勘查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公正。

四、专家论证制度1.对涉及重大、复杂、疑难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专家论证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从医疗机构内或医疗机构外选择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论证。

3.专家论证应当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五、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作出赔偿决定。

2.当事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结果。

3.调解过程中,应当尊重事实和法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六、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后,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责任追究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得姑息、包庇或隐瞒。

医疗纠纷处置流程

医疗纠纷处置流程

医疗纠纷处置流程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家属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行为引发的矛盾、争议以及纠纷。

为了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医疗纠纷处置流程,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医患沟通与调解阶段在医患纠纷发生之初,首先需要进行医患沟通与调解。

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了解病情和患者需求,尽量消除误解和不满。

如果医患双方无法自行解决,可以由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

调解委员会由医务人员和患者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医患双方,寻求和解和妥善处理。

二、仲裁与调解阶段如果医患沟通与调解无法达成一致,双方仍存在争议,可以进行仲裁或调解。

仲裁是通过专业仲裁机构对医疗纠纷进行公正、中立的裁决。

调解是由专业的调解机构对医患双方进行协调和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无论选择仲裁还是调解,均需要双方自愿参与,并按照程序提交相关证据,接受第三方的调查、判断和决定。

三、行政处理与司法救济阶段如果仲裁或调解未能解决医疗纠纷,双方仍有争议,可以寻求行政处理或司法救济。

行政处理包括投诉、申诉和行政复议,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诉,并要求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司法救济是指将医疗纠纷诉诸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议。

患者可以起诉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判决。

四、赔偿与责任追究阶段当医疗纠纷进入司法阶段,法院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失,并决定是否给予患者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丧失收入、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同时,法院还会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责任进行追究,如果确实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将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五、医疗事故调查与处理阶段医疗纠纷可能涉及到医疗事故,为了确定医疗事故的性质和责任,需要进行医疗事故调查与处理。

调查机构可以对医疗事故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医疗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调查结果将作为司法救济和赔偿的依据,以及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的参考。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怎么⾛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怎么⾛?包括1、委托2、受理等5个步骤。

下⾯店铺⼩编收集了⼀些资料,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帮助。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1、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当事⼈共同委托;卫⽣⾏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2、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之⽇起5⽇内,通知双⽅当事⼈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3、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数,原则上⾄少为3⼈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4、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

出席鉴定的双⽅当事⼈每⼀⽅⼈数不得超过3⼈。

专家组进⾏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5、再次鉴定:任何⼀⽅当事⼈对⾸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收到⾸次鉴定书之⽇起15⽇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当事⼈共同委托省、⾃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发⽣医疗纠纷后,经⾏政调解⾏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收费标准(根据粤价函[1996]385号)为:县(区)级鉴定每例600元,地⽅级鉴定每例1200元,省级鉴定每例1800元。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

发⽣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体解剖,费⽤由申请鉴定⽅负责。

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流程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流程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流程医疗事故发生后,医患双方往往就事故的认定、赔偿等方面会产生较大的争议,此时就需要将医疗事故争议移交给第三方来处理和解决。

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受理部门是哪个吗?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流程有哪些?下面随我来了解下吧。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申请需要到所在医院的区医政科进行申请。

具体来讲,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流程如下:1、申请告知权利: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三条途径: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可自行选择。

提出申请: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争议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1)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3)医疗事故争议行政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4)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5)医疗事故争议。

处理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6)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7)其他。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签收,并签送受理人员审核。

3、受理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审查,在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4、移交受理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填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移交书》和有关材料交由区医学会组织鉴定,并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

最后,我提醒大家注意,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能既选择行政程序,又选择司法程序解决争议问题,只能选择一个途径解决双方争议的问题。

2022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三步骤,医疗纠纷处理原则

2022医疗纠纷处理程序的三步骤,医疗纠纷处理原则

患者看病,没有哪个大夫保证在治疗过程中,不浮现任何意外。

那末发生医疗纠纷后,作为患者一方应该怎么办呢?怎样做才干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到法律规定的赔偿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包括三个步骤,包括调解、司法鉴定、法律诉讼。

下面我为您详细介绍!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商议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

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普通会再次商议调解。

商议不成的,会请则请患者或者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者二级鉴定。

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固然,双方自行商议、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方式如下: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

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

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末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

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

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

普通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障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第三条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二)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三)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四)以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四条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事件(以下简称医疗事故或事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及时、认真地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鉴定工作,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

病员、家属及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当与医疗单位和卫生行政部门合作,共同做好医疗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分类与等级第五条医疗事故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

第六条根据给病员直接造成损害的程度,医疗事故分为三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前款医疗事故等级的医学鉴定标准,由卫生部制定。

第三章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第七条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本医疗单位的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本医疗单位负责人报告。

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八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的医疗单位,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要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标准流程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标准流程

最新医疗纠纷解决流程根据《医疗事故解决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旳措施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

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旳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旳指引。

1、诉前准备工作。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规定复印诊断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涉及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批准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

完毕上述工作后,患以便可选择合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

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重要确认医患双方旳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旳病历资料进行质证,通过质证旳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因此在初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旳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量将对自己不利旳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解决程序中最重要旳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旳大局。

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看待,向专家小组提交旳《陈述书》内容应尽量具体陈述医疗通过,同步着重指出医方旳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错,违背何种诊断规范。

医鉴会旳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旳主任医师、医学专家,她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旳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旳指出医方存在旳诊断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旳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旳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旳鉴定结论,这就象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旳原则。

4、补偿款旳拟定。

医疗事故鉴定成果出来后,如觉得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解决条例》拟定补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旳诊断行为和患者浮现旳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旳因果关系,来拟定医方应承当旳责任。

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旳事实,尽管医方旳诊断失误加速了患者旳死亡,但如规定医方对患者旳死亡负所有补偿责任也是不合理旳,法院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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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都有几个步骤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都有几个步骤?(一)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2、参加调查人员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3、对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查证核实后,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对于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

对于因医学科学的技术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需要明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程度的,应当交由市医学会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对医疗机构报告的医疗事故进行审核并逐级报告1、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后应向其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时限可以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也可以按年度报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应当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①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②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人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③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内容包括:报告单位、报告时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死亡、残废、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人身损害后果等);医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死亡患者是否尸检、尸检结果;初步处理意见等。

3、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上报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其内容如下:①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事故发生的情况,如医患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和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事故情况,医疗事故等级、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等;②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情况。

(三)受理当事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局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市)区卫生局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市卫生局处理:①患者死亡;②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③卫生部或本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均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医方提出申请的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是相关医务人员,患方提出申请的应为患者本人,如患者死亡的,应为死者近亲属。

3、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应以书面形式,并载明以下内容: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是患者一方的应包括患者和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与患者的关系,申请时间。

*申请人是医疗机构的应包括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申请人是医务人员的应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专业、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的证书。

②有关事实。

申请人要在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的基础上详细、具体地写明事件经过,特别是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关的诊疗过程。

③具体请求。

对诊疗过程的质疑,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对过错方进行处理等④理由。

申请人要阐明具体请求的法律依据和医学原理。

4、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时效为一年。

时效期的计算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之日算起。

5、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注明理由。

审查内容:①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管辖范围;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去定的行医资格③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人(医、患方)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资格;④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⑥是否已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隋况下,卫生行政部门受理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就应当将争议案件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无需交由鉴定的医疗事故争议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医患双方对争议的事实认识一致;②造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明显,损害后果简单确切,无需技术鉴别;③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查认为双方协商认定的医疗事故和等级符合条例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④当事人不要求卫生行政部门针对争议做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只要求卫生行政就争议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告知受理通知书应注明下列内容: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当事人提起申请的时间;③决定受理的情况;④有关材料交由医学会的时间;⑤与负责鉴定的工作的医学会进行联系的时间方式;⑥双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履行相应的调查处理职责。

(四)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1、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填写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委托书,并将有关材料交由市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患双方应准备的材料目录*当事人有关医疗事故争议的书面陈述或答辩材料及鉴定费*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①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来源:(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程序都有几个步骤/yl/389877.html)医疗纠纷.相关法律知识∙医院责任该怎么赔偿 /yl/656620.html ∙发生医疗纠纷该怎么办/yl/656619.html∙胃漏是医疗事故吗 /yl/656618.html ∙牙齿轻伤害鉴定标准(2018年)/yl/656617.html∙医生把牙齿弄坏需要赔偿多少钱/yl/656616.html∙济南哪里有医疗鉴定科/yl/656615.html∙医疗过错百分之十责任应该赔偿哪些/yl/656614.html∙告医院误诊能赔多少 /yl/656613.html ∙医疗纠纷鉴定委托书范本是怎么样的/yl/656612.html∙医疗过错致患者损害的赔偿范围有哪些/yl/656611.html∙医疗卡今年交明年什么时候可以用/yl/656610.html∙工伤职工办理退休后可以享受医疗补助金吗/yl/656609.html∙患者如何应对医疗纠纷,遇到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应该怎么做/yl/656608.html∙医院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2018最新)格式/yl/656607.html∙卫生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什么样子的/yl/656606.html∙医疗事故纠纷案例及分析/yl/656605.html∙对医疗事故罪如何申诉,发生医疗事故罪如何向法院起诉/yl/656604.html∙医疗纠纷防范与主要措施有哪些/yl/656603.html∙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有哪些内容/yl/656602.html∙医院漏诊应承担多少责任/yl/656601.html∙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yl/656600.html∙2018医疗纠纷归哪里管,可以到哪里投诉/yl/656599.html∙医疗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yl/656598.html∙发生医疗事故护士该怎么办/yl/656597.html∙2018年头部轻伤鉴定标准(2018年)/yl/656596.html∙三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yl/656595.html∙医疗事故纠纷的起诉期限是多长/yl/656594.html∙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yl/656593.html∙2018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yl/656592.html∙临床误诊的法律责任有哪些/yl/656591.html∙医疗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yl/656590.html∙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有哪些/yl/656589.html∙如何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yl/656588.html∙交通事故医疗费的范围是什么样子的/yl/656587.html∙2018医疗纠纷调解协议书(2018最新)有法律效力吗,需要注意什么 /yl/656586.html∙天津医疗纠纷调解程序是什么样子的/yl/656585.html∙2018严重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和一般医疗事故一样吗/yl/656584.html∙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的医院应该如何处理医疗事故/yl/656583.html∙2018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哪些材料必须准备/yl/656582.html∙医疗事故技术的鉴定费用标准(2018年)/yl/656581.html∙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状/yl/656580.html∙医疗纠纷可以由第三方调解吗/yl/656579.html∙医疗事故鉴定告知书 /yl/656578.html ∙医疗纠纷赔偿协议书(2018最新)/yl/656577.html∙医疗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样子的/yl/656576.html∙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如何的/yl/656575.html∙医疗纠纷诉讼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yl/656574.html∙残疾生活补助费含义以及标准(2018年)/yl/656573.html∙司法鉴定工作中常用鉴定标准(2018年)有哪些/yl/656572.html∙医疗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yl/656571.html∙不构成医疗事故院方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yl/656570.html∙患者家属辱骂殴打医生护士会涉嫌哪些犯罪/yl/656569.html∙如何缓解医患关系紧张/yl/656568.html∙对于合同期满的医疗期职工该如何处理/yl/656567.html∙保险公司有没有义务先垫付医疗费/yl/656566.html∙医疗事故诉讼时效 /yl/656565.html ∙2018发生医疗事故是医生责任还是医院责任/yl/656564.html∙三级医疗事故分级标准(2018年)/yl/656563.html∙医疗纠纷调解患方申请书(2018最新)/yl/656562.html∙2018年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 /yl/656561.html ∙医疗事故40%责任赔偿多少钱/yl/656560.html ∙四级医疗事故一般能赔多少钱/yl/656559.html ∙医疗损害责任中的归责原则是什么/yl/656558.html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程序/yl/656557.html ∙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yl/656556.html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2018) /yl/656555.html ∙医疗事故责任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yl/656554.html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yl/656553.html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范围怎么确定/yl/656552.html ∙聘请律师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程序/yl/656551.html∙哪些项目不属于医疗损害赔偿范围/yl/656550.html∙一般医院漏诊赔多少钱/yl/656549.html∙什么是医疗事故刑事责任/yl/656548.html∙发生了医疗纠纷应当怎么处理/yl/656547.html∙工伤医疗费公司最高可以报销多少/yl/656546.html∙工伤的医疗期与康复期的区别/yl/656545.html∙医疗纠纷诉讼要交哪些费用/yl/656544.html∙医疗事故处理追诉期及诉讼时效是多久/yl/656543.html∙医疗过错认定的环节要注意哪些因素/yl/656542.html∙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具备哪些条件呢/yl/656541.html∙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最新规定(2018)有哪些/yl/656540.html∙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依据内容/yl/656539.html∙医疗期满后的假期属于什么假/yl/656538.html∙派出所指定的法医鉴定机构和法院指定的一样吗/yl/656537.html∙医院误诊怎么投诉 /yl/656536.html ∙工伤员工有多长时间的医疗期/yl/656535.html∙医疗事故找谁打官司,怎么走司法程序/yl/656534.html∙出车祸工伤医疗费报销吗/yl/656533.html∙医疗事故鉴定办法由哪一个部门制定,内容有哪些/yl/656532.html∙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yl/656531.html∙各种伤残评定标准(2018年)/yl/656530.html∙一级甲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2018年)是什么/yl/656529.html∙剖腹产切除子宫是医疗事故吗/yl/656528.html∙医疗纠纷诉讼绝对时效是什么意思/yl/656527.html∙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纳税/yl/656526.html∙严重医疗过错判定的辅助原则有哪些/yl/656525.html∙嘉兴伤残鉴定标准(2018年)/yl/656524.html∙医疗过错侵权案代理词书写格式2018/yl/656523.html∙医疗机构如何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yl/656522.html∙侵权责任法对医疗侵权责任有什么法律规定2018(2018) /yl/656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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