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的取样标准规定及检测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常规建筑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一、水泥水泥是建筑工程中最常用的胶凝材料之一。
其检测项目主要包括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等。
1、检测标准(1)强度:根据《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其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早于 45 分钟,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不得迟于 65 小时,其他品种水泥不得迟于 10 小时。
(3)安定性:用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2、取样方法(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5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3 个罐车中抽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且总重量不超过 200 吨,随机从不少于 20 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称取不少于 12 千克。
二、钢材钢材在建筑结构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其质量检测不容忽视。
常见的检测项目有拉伸试验、弯曲试验等。
1、检测标准(1)拉伸试验: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等指标,应符合相应的钢材标准。
(2)弯曲试验:根据钢材的品种和规格,规定了不同的弯曲角度和弯心直径,试验后钢材不应出现裂纹或断裂。
2、取样方法(1)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 60 吨。
每批取拉伸试件 2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任选的两根钢筋上切取。
(2)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 吨。
每盘取拉伸试件 1 个、弯曲试件 2 个。
在每(任)盘中的任意一端截去 500mm 后切取。
三、砂、石砂、石是混凝土的主要骨料,其质量对混凝土的性能有很大影响。
1、检测标准(1)砂:主要检测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等。
水泥取样标准
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五、处量程序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及粉煤灰硅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收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一.取样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克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1.水泥细度的检验;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4.水泥安定性检验;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5.四.具体检测方案(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6000Pa~4000调整负压在检查控制系统,接通电源,筛盖,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
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
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试验注意事项: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
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嘿,咱今儿就来唠唠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水泥啊,就像是建筑的“粮食”,那可得好好对待。
咱取样的时候可不能马虎,就好比你去菜市场买菜,你也得挑挑拣拣不是?这水泥取样也得精挑细选。
先说说标准吧,这可不是随便抓一把就行的。
就像你找对象,那也得有一定标准不是?水泥得从代表性的部位取,可不能专挑那看着好的地方,得全面考虑。
比如说,同一批水泥,你得从不同的袋子或者地方取,这样才能保证样本的代表性呀。
再说这数量,可不是越多越好哦,也不是越少就行。
这就跟做饭放盐似的,多了咸,少了没味。
得恰到好处。
一般来说呢,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
如果是袋装水泥,那每一批次取个十几袋的样子;要是散装水泥呢,那就得按一定的量来取啦。
你想想看,要是取样不标准或者数量不对,那不就跟做饭调料放错了一样,最后做出来的“建筑大餐”能好吃吗?能坚固吗?那肯定不行呀!咱可不能让咱盖的房子摇摇晃晃的,那多吓人。
而且啊,这水泥送检就像是给水泥做一次“体检”。
只有通过了“体检”,咱才能放心大胆地用它呀。
不然万一有啥问题,到时候出了事儿,那可就麻烦大了。
就好比你买了个电器,你不得试试好坏呀,要是坏的你还会要吗?水泥也是一样的道理呀。
咱平常盖房子、修马路啥的,都离不开水泥。
那这送检取样就显得尤为重要啦。
可不能小瞧了这个环节,这可是关系到工程质量的大事儿呢。
你说咱盖房子不就是为了住得安心、走得放心嘛,要是因为水泥的问题出了岔子,那多不值得呀。
所以啊,大家一定要重视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这个事儿。
要像爱护自己的宝贝一样对待它,认真仔细地做好每一步。
别嫌麻烦,这可是为了咱以后的安全和舒适着想呢。
咱可不能在这上面偷工减料或者马马虎虎的。
总之,水泥送检取样标准及数量这事可大可小,咱得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要求来做。
只有这样,咱们才能盖出坚固漂亮的房子,修出平坦宽阔的马路,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水泥取样标准
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五、处量程序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及粉煤灰硅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收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常用水泥试验的取样方法、数量规定
水泥试验的取样应按下述规定进行:
(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取样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取样采用“取样管",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取样规定
取样规定一、水泥检测取样规定相关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代替下列标准: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1、水泥试验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每一验收批取样一组,数量为20kg。
3、取样要有代表性,一般可以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或20袋中取等量样品,数量为20 kg,拌和均匀后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试验室按标准进行试验,一份密封保存备用(备份样不少于6 kg)。
4、建筑施工企业应分别按单位工程取样。
5、构件厂、搅拌站应在水泥进厂时取样,并根据储存、使用情况定期复检。
二、外加剂检测取样规定相关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1999《混凝土防冻剂》JC475-2004《混凝土膨胀剂》JC476-2001《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JC477-20051、对于每批混凝土外加剂,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
液体外加剂取样时应注意从容器的上、中、下三层分别取样。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0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用量(以其最大掺量计)。
2、每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到份。
一份按规定的方法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争议时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
三、简易土工试验取样规定相关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一)、取样方法按下列规定进行:1、环刀法:每段每层进行检验,应在夯实层下半部(至下层表面以上2/3处)用环刀取样。
2、灌砂法:用于级配砂在回填或不宜用环刀法取样的土质。
采用灌砂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当减少。
取样部位应为每层压实后的全部深度。
(二)、抽样数量按下列规定进行:1、柱基:抽查柱基的10%,但不少于五点;2、基槽管沟:每层按长度20~50m取一个点,但不少于一点;3、基坑:每层100~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4、挖方、填方:每100~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5、场地平整:每层400~9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6、排水沟:每层按长度20~50m取一个点,但不少于一点;7、地(路)面基层:每层按100~500m2取一点,但不少于一点;8、路基(公路):1000m2取一点;9、基层(公路):1000m2取一点;10、面层(公路):2000m2取一点;四、混凝土、砂浆强度检测取样规定相关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82-198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砌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90 (一)、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要点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一.取样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克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1.水泥细度的检验;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4.水泥安定性检验;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
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
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试验注意事项: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17357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一.取样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克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1.水泥细度的检验;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4.水泥安定性检验;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
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
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试验注意事项: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水泥的取样规范标准及其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一.取样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克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1.水泥细度的检验;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4.水泥安定性检验;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
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
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试验注意事项: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常用水泥试验的取样方法、数量规定
水泥试验的取样应按下述规定进行:
(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5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取样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
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
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采取等量水泥,经混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取样采用“取样管",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水泥的取样
1混合样的取样量应符合相关水泥标准要求。
2分割样的取样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rain内
取至少6kg。
样品制备与试验
1.混合样
每一编号所取水泥单样通过0.9mm方孔筛后充分混匀,一次或多次将样品缩分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定量,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试验样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试验。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和结块。
材料1002班
学号:20102352
姓名:曾科伟
3.仪器设备
凝结时间测定仪,量水器,天平,温热养护箱
4实验步骤
a时间的制备
b初凝时间测定
c终凝时间测定
5.实验结果处理
初凝时间测定: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加减1mm时,位初凝时间,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初凝状态的时间为初凝时间,用“min”表示
终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入试体0.5时为终凝状态,从水泥加入起至终凝状态的时间为终凝时间,用“min”表示
水泥的检测
水泥凝结时间检测
1.目的:通过水泥凝结时间的测定,得到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定水泥凝结时间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2.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Gb175—2007规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
密封印,如只有一处标志应在容器外壁上。
3.封存样应密封贮存,贮存期应符合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试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贮存。
4封存样应贮存于千燥、通风的环境中
取样单
水泥编号
水泥品种
强度等级
取样日期
取样地点
取样人
水泥取样标准
水泥取样标准水泥作为建筑材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因此,对水泥进行取样检验是非常重要的。
水泥取样标准是为了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下面将介绍水泥取样的标准和方法。
首先,水泥取样应该在生产厂家的生产现场进行。
在取样前,应该对水泥的包装进行检查,确保包装完好无损,没有受到外界污染。
在取样时,应该避免混入杂质和外来物质,保证取样的纯净性。
取样时应该使用专用的取样工具,避免人为因素对水泥样品的影响。
其次,取样时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首先,应该在生产过程中不同时段、不同批次的水泥中进行取样,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其次,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对水泥进行取样,确保取样的全面性。
最后,应该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批次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验和跟踪。
在取样完成后,应该对水泥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
封存是为了避免水泥样品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标识是为了方便后续的检验和追溯,确保取样的可追溯性。
同时,应该对取样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批次等信息,以便后续的检验和跟踪。
最后,在取样完成后,应该及时将水泥样品送往检验机构进行检测。
检测机构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检测过程中,应该按照相关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检测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生产厂家和相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综上所述,水泥取样标准是保证水泥质量的重要环节。
在取样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和方法,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水泥的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水泥取样标准
第五章水泥取样方法一、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检验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检验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二、砌体工程用水泥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砌体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水泥进厂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
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
2、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用水泥取样按以下规定: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等级的进场水泥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检,当合同另有约定时应按合同执行。
2、抹灰用水泥应对其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复验,粘结用水泥还应对其抗压强度进行复验。
四、取样送样规则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取,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全套物理检验项目等。
用于装饰的水泥应进行安定性的检验。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验。
6、进口水泥一律按上述要求进行。
五、处量程序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盐水泥及粉煤灰硅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收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
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一.取样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1.水泥细度的检验;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4.水泥安定性检验;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
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
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水泥取样送检检验的相关规定
水泥取样送检检验的相关规定一、不同品种水泥的强度应符合下表
二、试验样品送样注意事项
(一)水泥的技术指标应符合GB175的规定。
水泥按不同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袋装水泥不超过200t,散装水泥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
抽样1次。
(二)不同等级、生产厂家、品种、出厂编号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
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对于袋装水泥: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
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住气孔,小心抽取取样管,再倒入干净的搪磁盘上或干净的容器内,经混拌缩分后取12kg。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防潮的容器中。
(四)对于散装水泥:随机从不少于三个车罐中等量抽取,经混拌缩分后取12kg。
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防潮的容器中。
(五)样品标识必须填清楚工程名称、委托单位、使用部位、道路等级、水泥品种及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出厂编号、代表批量、委托检验项目等信息。
2023年版水泥原材料检验组批与取样规定
2023年版水泥原材料检验组批与取样规
定
1. 引言
本规定针对水泥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进行检验组批与取样的要求,旨在确保水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规定适用于2023年及以后的水泥生产。
2. 检验组批要求
2.1 原材料批次检验
- 所有进入水泥生产过程的原材料,包括水泥熟料、矿渣、石膏等,都必须进行批次检验。
- 原材料批次检验应涵盖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方面的检测项目。
- 批次检验结果应符合《水泥质量标准》中的规定。
2.2 检验组批原则
- 每批原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混合,形成检验组批。
- 检验组批的比例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根据批次检验结果进行调整。
2.3 检验组批记录
- 检验组批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结果应及时记录。
- 记录内容应包括原材料名称、批次检验结果、检验组批比例等信息。
3. 取样要求
3.1 取样时机
- 取样应在原材料进入生产过程前进行。
- 取样时机应符合生产工艺要求,并确保取样的代表性。
3.2 取样方法
- 取样方法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取样数量应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并确保能够进行全面的检验。
3.3 取样记录
- 取样时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应及时记录。
- 记录内容应包括取样地点、取样时间、取样方法、取样数量等信息。
4. 结论
本文档旨在规范水泥原材料的检验组批与取样工作,以保证水泥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和相关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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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的取样标准及检测一.取样水泥检验应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二.水泥检测依据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3.《水泥胶砂强度建院方法》(GB/T 17671—1999)。
4.《水泥取样方法》(GB 12573—2008)。
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T 1345—2005)。
三.水泥重点检测指标1.水泥细度的检验;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试验;3.水泥凝结时间检验;4.水泥安定性检验;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
四.具体检测方案(1)水泥细度检验方案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筛析法测定筛余量,评定水泥细度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GB/1345—2005)。
GB 175—2007规定:水泥细度为选择性指标: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的细度以筛余表示,其80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
细度检验方法有负压筛法、水筛法和干筛法,当三种检验方法测试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负压筛析仪、试验筛、水筛架和喷头、天平最大感量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a、筛析试验前,将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整负压在4000~6000Pa 范围内。
b、称取试样25g。
置于洁净的负压筛中,盖上筛盖,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敲击使试样落下。
筛毕,用天平称量筛余量。
试验注意事项: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⑤试验结果处理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按式计算(精确至0.1%):R S×100F=m式中F—水泥试样的筛余百分数,%;R S—水泥筛余物的质量,g;m—水泥试样的质量,g。
(2)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用水量测定试样方案①检测试样目的: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均受水泥浆稠稀的影响,为了不同水泥具有可比性,水泥必须有一个标准稠度,通过此项试验测定水泥浆达到标准稠度时的用水量,作为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试验用水量的标准。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准a、《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b、《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GB/T 1346—2001规定,当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1mm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当采用代用法时,以试锥下沉深度28±2mm时的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调整水量法)或标准稠度用水量。
③主要仪器:水泥净浆搅拌机、代用法维卡仪、标准维卡仪。
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标准法):a、搅拌机具用湿布擦过后,将拌合用水倒入搅拌锅内,然后在5~10分钟内小心将称好的500g水泥加入水中。
b、拌和时,低速搅拌120s,停15s,同时将搅拌机具粘有的水泥浆刮入锅内,接着高速搅拌120s,停机。
c、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和的水泥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内,用小刀插捣,轻振数次,刮去多余的水泥浆。
抹平后迅速将试模和底板移到维卡仪上,调整试杆与水泥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2s后,突然放松,使试杆垂直自由沉入水泥浆中,在试杆停止沉入或放松30s后记录试杆距底板之间的距离。
注意事项:a、维卡仪的金属棒能自由滑动。
b、调整至柱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c、沉入深度测定应在搅拌后1.5min以内完成。
⑤试验结果处理:采用标准法时,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 1mm时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合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
(三)水泥凝结时间检验方案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水泥凝结时间的测定,得到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定水泥凝结时间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390min;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45min,终凝时间不大于600min。
③主要仪器设备a、凝结时间测定仪。
b、量水器c、天平。
d、温热养护箱⑤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a、试件的制备。
按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方法制备标准稠度水泥净浆,一次装满试模振动数次刮平后,立即放入养护箱内,记录水泥加入水中的试件即位凝结时间的起始时间。
b、初凝时间测定。
试件在养护箱中养护至30min时进行第一次测定。
测定时,将试针与水泥净浆表面接触。
拧紧螺钉1~2s后,突然放松,使试针铅垂自由沉入水泥浆中,观察试针停止下沉或释放试针30s时指针的读数,并同时记录此时的时间。
c、终凝时间测定。
在完成初凝时间测定后,将试模连同浆体从玻璃板上平移取下,并翻转180°将小端向下放在玻璃板上,再放入养护箱内继续养护,接近终凝时间时,每隔15min测定一次,并同时记录测定时间。
注意事项:a、测定前调整试件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
b、整个测定过程中试针以自由下落为准,且沉入位置至少距试模内壁10mm。
c、每次测定不能让试针落入原孔,每次测完须将试针擦净并将试模放入养护箱内,整个测试防止试模受振。
d、临近初凝,每隔5min测一次,临近终凝,每隔15min测一次。
达到初凝或终凝时应立即重复测一次,当两次结论相同时,才能定为达到初凝状态或终凝状态。
⑥试验处理结果初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至距底板4 1mm时,为初凝时间,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初凝状态的时间内为初凝时间,用“min”表示。
终凝时间确定:当试针沉入试体0.5mm时为终凝状态,从水泥加入水中起至终凝状态的时间为终凝时间,用“min”表示。
(四)水泥安定性检验方案①检测试验的目的:通过测定沸煮后标准稠度水泥净浆试样的体积和外形的变化程度,评定体积安定性是否合格。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硅酸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安定性沸煮法检验必须合格。
测定方法可以用试饼法也可以用雷氏法,有争议时以雷氏法为准。
③主要仪器设备:雷氏夹、沸煮箱、雷氏夹膨胀值测定仪、水泥净浆搅拌机、湿热养护箱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a、按标准稠度用水量确定的方法和结果拌和水泥净浆。
b、将实现校准的雷氏夹放在涂有一薄层黄油的玻璃板上,把制备好的标准稠度水泥净浆装填在雷氏夹试模里,并用小抹刀插捣多次,确保密实,然后抹平。
每个水泥样品至少制备两个试样,在盖上一块涂油的玻璃板,放入养护箱中养护24±2h。
c、沸煮试验前,首先调整好箱内水位,要求在整个沸煮过程中箱里的水始终能够没过试件,不可中途补水,同时要保证水在30±5min内开始沸腾。
{4}从养护箱中取出雷氏夹,去掉玻璃板,先测量雷氏夹指针尖端的距离(记作A),精确到0.5mm,随后将试件放入沸煮箱中的试件架上,要求指针朝上,然后开始加热,使箱总的水在30min内沸腾,并恒沸180±5min。
d、沸煮结束后,立即放掉箱中的热水,打开箱盖,待冷却至室温,取出试件。
测定雷氏夹指针尖端的距离(记作C)。
注意事项:a、需平行测试两个试件、b、凡水泥净浆接触的玻璃板和雷氏夹表面都有稍涂一层油。
⑤试验结果评断:当两个雷氏夹试件煮后指针尖端增加的距离(C-A)的平均值不大于5mm,则认为该水泥安定性合格。
当两个试件的C-A值差超过4mm时,应采用同一样品再重做一次试验,再如此则认为水泥安定性不合格。
安定性不合格的水泥判定为不合格品。
(五)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案①检验目的:通过检验不同龄期的抗压强度、抗折强度,确定水泥的强度等级或评定水泥强度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②检验标准及主要质量指标检验方法和标准a、《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体积安定性检测方法》(GB/T 1346—2001)。
b、《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GB 175—2007规定: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龄期的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②主要仪器设备:a、行星式胶砂搅拌机符合(JC/T 681—1997)。
c、水泥胶砂试模符合(JC/T 726—1999)。
d、水泥胶砂试体成型振实台符合(JC/T 682—1997)。
e、抗折试验机。
f、抗压试验机。
g、抗压夹具符合(JC/T 683—1997)④试验步骤及注意事项试验步骤:1)胶砂的制备①配合比:胶砂的质量配合比应为一份水泥、三份标准砂和半份水(水灰比为0.5)。
一锅胶砂成三条试体,每锅材料需要量如表表4-1 每锅胶砂的材料数量②配料:水泥、砂、水和试验用具的温度与试验室相同,称量用的天平精度应为±1g。
当用自动滴管加225ml水时,滴管精度应达到±1ml。
③搅拌:每锅胶砂用搅拌机进行机械搅拌。
先使搅拌机处于待工作状态,然后按以下的程序进行操作:a.把水加入锅里,再加入水泥,把锅放在固定架上,上升至固定位置。
b.然后立即开动机器,低速搅拌30s后,在第二个30s开始的同时均匀地将砂子加入。
当各级砂是分装时,从最粗粒级开始,依次将所需的每级砂量加完。
把机器转至高速再拌30s。
c.停拌90s,在第一个15s内用一胶皮刮具将叶片和锅壁上的胶砂刮入锅中间。
在高速下继续搅拌60s。
各个搅拌阶段,时间误差应在±1s以内。
2)试件的制备①胶砂制备后立即进行成型。
将空试模和模套固定在振实台上,用一个适当勺子直接从搅拌锅里将胶砂分两层装入试模,装第一层时,每个槽里约放300g胶砂,用大播料器垂直架在模套顶部沿每个模槽来回一次将料层播平,接着振实60次。
再装入第二层胶砂,用小播料器播平,再振实60次。
移走模套,从振实台上取下试模。
用一金属直尺以近似90°的角度架在试模模顶的一端,然后沿试模长度方向以横向锯割动作慢慢向另一端移动,一次将超过试模部分的胶砂刮去,并用同一直尺以近乎水平的情况下将试体表面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