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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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800字《尘埃落定》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尘埃落定》读后感,仅供参考!
望着书中那最后一个场景:那个傻子和他的妻子塔娜在人民军队的硝烟中死去,身后的寨楼倒塌的灰尘扬起又慢慢地落下,真像是一种别样的告别,看那纷扬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废墟之中,仿佛看到了没落的土司制度土崩瓦解的景象,听到了桓断瓦碎的声音。那是一种历史焊接点处迸发的火花和嗞嗞的征服声。
一个傻子结束了数百年的土司制度,听起来有点讽刺意味,但仔细想想又极其自然,一个正常的人,即一个受土司教育的继承人肯定会地死守着他的家族他的制度,而那个所谓的傻子则不会考虑那么多,他没有那么多所谓的责任的枷锁,他大可以按人类最原始的想法去做事,不用隐藏,不用逢源,不用掩饰,所以他是最轻松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最清醒的。
傻子的命运应该是最坦荡的,因为没有人觉得他会是个威胁,而天生的“骨头”又可以让他尊贵一生。可是,生活中一点一滴的权力的刺激,让这个心理最原始的人开始有了权欲。可能操纵别人真的会有成就感,要不然怎么连一个傻
子也会渴望权力?想到这,历史上会有那么多争夺权力的浴血战争也就不足为奇了!
把英明两个字用到一个傻子头上,似乎有些滑稽,但这个词又十分恰当地概括了傻子的大智若愚得行为,从他巡游领地到去北方扎寨贮粮再到后来开集市,便贸易,这个傻子在我头脑中的形象越来越英明,看到后来,麦其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大,他在我心中俨然成了一个英雄,他的举手投足间也充满了自信。
文章刻画傻子的手法很直白,因为从一个傻子得思维角度看问题,所以对其语言,心里的描写都比较露骨,仿佛扒去了人性的掩盖物,把一个赤裸裸的人性从各个角度充分地写真写实,看他傻言傻语地做着所谓的傻事,有时竟会有亲切的感觉,那些被深藏的本性不就是自己吗?不就是我们每一个人吗?其实每个人生来都是一个傻子,只是随着慢慢长大我们都学会了遮丑,学会了掩藏,学会了城府和谋划,开始有目的地遮与露,开始有的放矢,这时我们便不再是傻瓜,因为头脑中有了许多的条条框框,而不再是一片空白。
人们之所以定义它为傻子,可能就是因为他的毫无顾忌的超乎寻常的行为,但随着这个大智慧的傻子把他的“才智”展现出来,人们才开始重新认识这个不寻常的人,并亲眼看着这个不一般的傻子怎样一步步地把他们的土司制度送入历史前进的狂澜中。没落总是会被先进所取代,这是历史大
势所向,垂死挣扎只是延迟死亡的时间,最好的结果也就是个回光返照,最终抵不住历史前进的浪头,而是一个傻子选为没落的送终人,也别具一番意味,因为他并没有拱手相让或举手投降,他似乎还做了顺应历史发展的事情,例如,在边境开放集市建设城镇,所做的一切仿佛是在为土司制度的成论准备祭品。
看到结尾,看到傻子死去时的背影,突然觉得他是背负着使命来到这个世上的,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后便黯然离去了,像一场历史闹剧,曲终人散时,留下一片尘埃,尘埃落定,落在历史上,留下一段让后人感悟和思考的痕迹。
看过了读书俱乐部介绍《追风筝的人》,我忽然想起上大学时候听同学介绍过的矛盾文学奖作品《尘埃落定》。于是遂借着这次读书任务的机会,细细品读一番这部充满藏族风情的作品。
该书是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述了19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过程,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主人公,描述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退出历史舞台的过程。
主人公的父亲是当地众多土司中最强大最富有的土司。土司作为部落领袖,对其子民有生杀予夺的各种权利,土司制度对于奴隶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老麦琪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女人、权力。麦琪土司家的
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下人队伍之中,但以此同时,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书中几乎每个人物都活得很艰辛,相当一部分甚至生不如死。只有傻子活得相对轻松一点,因为他的七情六欲好像总不及聪明人那样强烈,更接近开悟者的心态。
小说令我感悟较深的一个细节是:傻子小时候的几个玩伴长大以后,由于玩伴的父母都是土司的奴隶,这些小伙伴长大以后都各自继承其父母在部落中的职务,如车夫,屠夫,执行刑罚的家奴等。虽然小时候他们都彼此真诚相待,是知心玩伴,但进入成人社会后,每个人都被固定在各自的人生轨迹上,而且无法做出抗争和改变。简而言之,每个人一生下来就被推到社会中的一个位置上,终其一生,也就完成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对于整个人类这一种群的历史使命。
读完全书,我却发现主人公并不是真傻。例如,小说中一个细节:麦琪土司因为栽种鸦片而迅速富足,别的土司于是悄悄跟着种罂粟花。可傻子却建议父亲改种了麦子,结果次年只有麦琪土司的领地收获了麦子,其余的土司都只有罂粟,造成了麦子供不应求。从本性上讲,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他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潇洒自在。
小说的名字立意深刻,让人过目不忘:一切都是浮云,
一切不过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在人生的舞台扮演着多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历史来说,终究也只是一粒尘埃而已。风轻轻一吹,便不留任何痕迹。所以,那些功与名、钱与权的追逐没有太大的必要,生死沉浮也终究不过梦一场,何况是那些如云烟的人生的起伏。
《尘埃落定》,阿来的长篇小说,第五届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有人说它很平常,有人说它有点不合常理,有人说这是关于土司制度瓦解的一个故事。但是,我却不能找到它真正的含义。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了,但是,当我看完《尘埃落定》的时候,我心中有股冲动,我要把我的感觉写下了。
初看它时,心里无波无澜。开篇写着土司太太用牛奶泡手,麦其家的傻子在旁边呆呆地看着母亲洗手。土司太太的手在牛奶的浸泡下很光滑,但是也难以掩饰岁月留下的痕迹,而这个麦其家的傻子,是土司酒醉后和汉人太太生的,所以,理所当然他是个傻子。因为他是傻子,所以,哥哥特别的爱他,他不会对他的哥哥造成任何的威胁。但是,这个傻子,不是普通的傻子,人人都知道他,因为他是土司的儿子。文章中写道,如果他是平民或者是奴隶的傻儿子,那么绝对不会是今天的这个状况,或许根本就没有人认识他,更不用说在乎他的举动。一个傻子可以有此种意识,突然,我心里微微一震,他真的是傻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