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流程 PPT课件-专利申请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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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戳不清晰 当事人提供证明: 递交日为申请日 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明: 收到日为申请日
收到日:专利局受 理处和各专利代办 处收到专利申请文 件的日期。
•3、申请日是许多法定期限的起始日。
➢缴纳年费期限的计算起始日; ➢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始日;
➢发明专利申请满18个月公布期限的计算起始日; ➢发明专利申请三年内应当提出实审请求的期限计 算起始日 ; ➢……
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题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 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自己所为还是第 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 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3.要求本国优先权也可以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申请人可以利用本 国优先权在符合单一性的条件下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 后申请中提出。
• 休假日=节日+假日+调休日 • 法定节日是指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
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 • 法定假日是指每周的周六和周日; • 调休日指国家公告移用假日,以北京市政府的公
告为准。
期限计算举例: 发文日:2007年7月15日
2007年7月16日 2007年7月17日 指定答复期限:两个月
分类 初步审查 授权及公告
复审
法院
无效宣告
引言-----实用新型审批流程
目录
•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第二节 申请 • 第三节 专利申请的受理 • 第四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保密审查 • 第五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 第六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程序 • 第七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 第八节 发明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 • 第九节 专利权的授予及授权后的程序 • 第十节 其他手续 • 第十一节 行政复议
专利审批程序
基本要求
1 • 熟悉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基本概念 2 • 熟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 3 • 掌握关于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
规定和原则 4 • 熟悉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手续及其
文件
2
发 明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批
流 程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流程
申请 受理
行政复议
0100836—申请流水号 0—校验位
注:申请号与校验位联合使用
(二)申请号的含义
申请年号 专利申请号中的年号采用公元纪年,例如2004表示专利申请的受理年 份为公元2004年。
申请流水号 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流水号用7位连续数字表示,一般按照升序使用,
例如从0000001开始,顺序递增,直至9999999。 每一自然年度的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流水号重新编排。
试题
(三)期限的延长
• 法律法规 实施细则第6条第4款 、实施细则第71条
期起计算 细则11 ➢ 大部分法定期限是从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
公告日等固定日期起计算的。(除A28,A42)
(2) 以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以通知和决定
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 细则4.3-4.5
推定收到日: 邮寄的文件:发文日+15日; 直接送交的文件:交付日为送达日; 地址不详公告的文件:公告之日+1个月。
2.期限的届满日 细则5 ➢ 期限起算日+期限=期限届满日。 ➢ 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
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 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 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 相应的行为应当在期限届满日之前、最迟在届 满日同一天完成。
申请种类号 专利申请号中的申请种类号用1位数字表示,所使用数字的含义规定 如下:
➢ 1:发明专利申请; ➢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 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 8: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发明专利申请; ➢ 9: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三)申请号的给出
• 除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另有规定以外,在专 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的 各种法定程序中均应将专利申请号与校验位 (包括两者之间的间隔符)联合使用。
• 校验位:0-9、X 举例:200510020389.X
(四)申请号的作用
• 专利申请号是一个重要的著录项目 1.申请号和申请日一起构成专利申请被正式 受理的标志。 2.申请号是认定专利申请的主要依据 3.申请号是专利局在审批程序中对专利申请 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
三、期限
• 对办理专利法规定的各项专利事务,以及专利 审查程序中处理各项事务的时限要求,分为法 定期限和指定期限。
4.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专 利申请的互相转换。
二、申请号
• 专利申请号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一件 专利申请时给予该专利申请的一个标识号 码。
(一)申请号的组成
新申请号标准(见32号局令、92号公告)
申请号:2008 1 0100836.0 (13位)
2008—申请年号 1—申请种类
(三)优先权和优先权日
• 法律法规: 巴黎公约第四条
➢ 优先权: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 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 护,其在后申请在某些方面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 的申请日提出的。
➢ 优先权日:在先申请的申请日 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四)优先权的效力
1.以优先权日作为判断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 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 性。
第一节 基本概念
• 一、申请日和优先权日 • 二、申请号 • 三、期限 • 四、费用
一、申请日和优先权日
• 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确认的专利申请 的递交日。
(一)申请日的确定
• 法律法规: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 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
• 1、面交:收到日为申请日 • 2、邮局邮寄递交: 邮戳清晰: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一)期限的种类
• 法定期限: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
• 指定期限: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人员、事务处 理人员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作出的各种通知、 决定中,指定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当事人 人答复或进行某种行为的期限。
(二)期限的计算
1.期限的起算日 • (1) 以申请日、优先权日、授权公告日等固定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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