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
国内期货交易规则和操作方法
国内期货交易规则和操作方法一、引言期货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方式,它是指以合约为基础,在约定时间和价格下交割某种标的物的交易。
国内期货市场发展迅速,成为金融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介绍国内期货交易的规则和操作方法,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参与期货交易。
二、国内期货市场概述国内期货市场由中国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多个交易所组成。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场外交易机构,负责期货合约的交易和结算。
国内期货市场主要包括农产品期货、能源期货、金属期货和股指期货等品种。
三、期货交易规则期货交易的规则主要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合约、交易单位、交易保证金和交割规则等。
1.交易时间:国内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通常是周一至周五,每天分为上午和下午两个交易时段。
具体交易时间可根据不同交易所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2.交易合约:每个期货交易所都有自己的交易合约,包括合约标的物、交割月份、合约大小和报价单位等。
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适合的交易合约。
3.交易单位:交易单位是指一个合约对应的标的物的数量,也称为交易量。
不同品种的交易单位不同,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的交易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交易单位。
4.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是投资者在进行期货交易时需要缴纳的保证金金额。
交易保证金的比例由交易所制定,交易所会根据交易品种的风险情况来确定保证金比例。
5.交割规则:期货合约在交割日到期时,交割最终标的物。
交割规则会对交割标的物的质量、交割地点、交割手续等进行规定。
四、期货交易操作方法了解期货交易的规则后,下面介绍一些期货交易的基本操作方法。
1.开立交易账户:投资者需先在期货经纪公司开立交易账户,并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开立账户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终端进行期货交易。
2.选择合适的交易品种:根据自身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交易品种。
不同品种的期货合约有不同的风险和收益特点,投资者需选择合适的品种进行交易。
3.制定交易策略:投资者需要根据市场行情、基本面分析等因素,制定交易策略。
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品种简介
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品种简介一、国内期货交易所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于1998年由上海金属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和上海粮油交易所三所合并而成,其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铜、铝和天然胶。
2、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成立,是我国第一个从事以粮油交易为主,逐步开展其它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所,她的前身是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小麦、优质强筋小麦。
3、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11月成立,主要上市交易品种有大豆、豆粕。
二、国内期货品种一、大豆(大连)大豆是重要的粮油兼用作物,含丰富的蛋白质、脂肪,在我国大豆大部分供食用,工业上的用途也很广泛。
我国是大豆的故乡,分布广泛,遍及各地。
世界上主要生产国为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
美国约占48%。
近年来,世界大豆贸易增长很快,价格波动剧烈。
大豆属于国际性商品,有很大的差价利润可图。
影响大豆价格的主要因素:(1)市场供求变化。
尤其是美国、巴西等国的生产情况。
(2)大豆库存量及供给动向。
(3)天气情况。
(4)国家粮油政策的影响。
(5)玉米、小麦等期货价格的影响;这几种物品有一定的替代性。
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期货标准合约二、豆粕(大连)豆粕是大豆经过提取都有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按提取方法不同可分一浸豆粕和二浸豆粕。
豆粕主要用于饲料、糕点食品、健康食品、化妆品和抗菌素原料等。
85%用作饲料,豆粕富含蛋白质,豆粕主要产于美国、巴西、阿根廷、中国、印度、巴拉圭。
它的生产基本上和大豆保持同等增长。
主要消费国为美国、欧盟、中国、东亚国家。
我国豆粕市场的特点是北方生产,南方消费,东北三省是我国主要豆粕生产地。
影响豆粕价格地主要因素:(1)豆粕供给及需求因素。
(2)豆粕与大豆、豆油地比价关系。
(3)进出口政策。
(4)汇率因素。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标准合约三、铜(上海)铜是一种被广泛使用的金属,在导电性、导热性、抗拉强度、可延伸性、耐疲劳度等方面有独特点。
中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设计
中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设计期货合约的设计在中期货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份好的期货合约设计能够帮助交易双方明确交易标的、规定交易条件和保证交易公平性。
本文将探讨中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设计,并介绍一些常见的合约设计要素。
一、交易标的的确定期货合约的第一个要素是交易标的的确定。
交易标的通常为某种商品或金融资产,如原油、黄金、股指等。
在确定交易标的时,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可交割性和标的物的稀缺性等因素。
合约设计者应该选择有足够市场交易活跃度的交易标的,以确保合约的流动性和交易效能。
二、合约规格的规定合约规格是期货合约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约规格包括交易单位、交割日期、交割地点、最小价格波动等内容。
交易单位决定了每手合约所代表的标的物数量,交割日期和交割地点则规定了合约的交割规则。
最小价格波动则决定了合约的价格变动范围。
合约规格的明确性和合理性能够提高合约的交易效率和可操作性。
三、合约保证金的设置合约保证金是期货交易中的一项重要制度。
合约保证金是投资者用于履约的资金保障,通过合理设置合约保证金可以降低交易风险和提高市场稳定性。
合约保证金应根据合约标的的波动性和市场风险来确定,以保证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的充分担保能力。
四、交易费用和手续费的设定交易费用和手续费是期货交易中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交易费用和手续费包括交易佣金、交易税费等。
合理设置交易费用和手续费能够平衡市场秩序和投资者的盈利需求,从而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交易活跃度。
五、合约交易规则的制定合约交易规则是期货交易中的基本规范和操作要求。
合约交易规则应明确交易时间、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交易报价的方式、交易品种的规定等内容。
合约交易规则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能够提高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参与度。
综上所述,中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设计需要考虑交易标的确定、合约规格的规定、合约保证金的设置、交易费用和手续费的设定以及合约交易规则的制定。
合理的合约设计能够促进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参与度,为投资者和交易平台提供更多机会和更好的服务。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
第五部分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及规则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附件一、交割单位黄金标准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0克,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标准重量(纯重)3000克,交割应当以每一仓单的整数倍交割.二、质量规定(1)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金锭,金含量不低于99.95%.(2)国产金锭的化学成分还应符合下表规定:其他规定按GB/T4134—2003标准要求。
(3)交割的金锭为1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9%)或3000克规格的金锭(金含量不小于99.95%)。
(4)3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纯重)溢短不超过±50克。
1000克金锭,每块金锭重量(毛重)不得小于1000克,超过1000克的按1000克计。
每块金锭磅差不超过±0.1克.(5)每一仓单的黄金,必须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注册商标、同一质量品级、同一块形的金锭组成。
(6)每一仓单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批准或认可的注册品牌,须附有相应的质量证明.三、交易所认可的生产企业和注册品牌用于实物交割的金锭,必须是交易所注册的品牌或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具体的注册品牌和升贴水标准,由交易所另行规定并公告。
四、指定交割金库指定交割金库由交易所指定并另行公告。
期货交易规则一、交易保证金制度交易所实行交易保证金制度.黄金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
交易所根据黄金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具体规定如下:交易过程中,当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时,暂不调整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当日结算时,若某一期货合约持仓量达到某一级持仓总量,则交易所对该合约全部持仓收取与持仓总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的,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追加到位.交易所根据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临近交割期)调整交易保证金的方法。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是指用于期货交易的标准化合同。
期货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方式,交易中双方约定未来一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买卖特定品种的商品或者金融资产。
合约是期货交易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期货市场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之一。
目前,我国的期货交易所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等。
这些期货交易所都通过制定一系列合约来规范期货交易,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可靠性。
期货交易所合约主要分为标的物方面的标准合约和期货交易方面的交易规则合约两种。
1. 标的物方面的标准合约标准合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同,用于规定交易标的的数量、品质等基本要素。
标准化合同的使用可以提高期货交易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任何人都可以通过交易所获得合同信息,实现公平公正的交易。
同时,也便于期货公司进行交易、结算和管理。
我国的期货交易所合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合约商品名和代码:标明合约使用的商品名称和代号,有助于标准化交易。
(2)交割月份和交割方式:指合约到期的交割方式及月份,不同交易所的交割方式也不同。
(3)交割地点:标明合约的交割地点,例如在大连、上海或者郑州。
(4)交割品质:指合约表示的原料或贵金属的品种、品质等要素,确保商品质量标准一致。
(5)最小交割单位:指合约的最小交割单位,对于期货成交价的规定有重要影响。
(6)最小变动价位:指期货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越高价格的变动就越大。
(7)最大波动限制:指合约每日价格上下限制范围,是交易所为了保证市场稳定而采取的措施。
(8)合约到期时间:指交易所规定合约到期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合约就失效了。
2. 期货交易方面的交易规则合约交易规则合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规范期货交易制定的一系列交易规则,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交易规则合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员资格:会员是期货交易的参与者,为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会员资格要求。
(2)交易时间:交易所规定的有效交易时间,通常是早上9点到晚上3点。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详解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详解中证500指数期货交易规则详解一、定义1、期货合约:指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数期货合约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签订的中证500指数期货合约。
2、中证500指数: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中证500指数公告日的收盘指数确定。
二、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价格计算1、合约计价:本合约以元为计价单位,小数点后保留3位数字;每手合约数量为200股。
2、合约单位:以每200股为单位进行交易,不接受小数位。
3、最小变动价位:每次交易最小价位变动为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最小变动价位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上海证券交易所中证500指数期货合约的公告》规定的方法确定。
三、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1、授信与追加保证金:交易者必须具备必要的资金和授信额度开立期货账户,其中的授信额度按交易者代理人的规定确定,每笔买卖都要求追加保证金,收取追加保证金的标准按规则确定。
2、追加盯市保证金:当交易方向不是多边增长方向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要求其追加保证金,追加保证金标准按规则计算,有权要求追加仓位控制保证金。
3、交收期保证金:在期货合约交收期,交易者必须按市场情况或者按业管部门要求支付交收保证金,交收期保证金的标准按规定确定。
四、指数期货合约交易日期1、上市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按工作日定期开放交易,当收盘之后有可能提前宣布交易日收盘时间。
2、休市:本合约遵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国家法定假日,在法定假日期间不开放有关交易。
3、终止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终止本合约交易的,将公布宣布终止本合约交易的日期,也可以在有关交易日之前提前宣布。
五、风险控制1、投资者自律:投资者应积极遵守相关规定,加强自律管理,不得超出个人及有关经济实力。
2、仓位控制: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有权要求交易者实施仓位控制,仓位控制范围需提前宣布,仓位控制规则将按规定来实施。
3、指数均衡:上海证券交易所有权将定期按规定的程序,把中证500指数实施均衡,以确保均衡后的指数比基准时刻指数更接近基准时刻指数。
上市公司文书.doc
上市公司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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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1)
13.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2)
14.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3)
15.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4)
16. 股票发行与上市法律代理合同
17. 关联交易之综合服务协议
18. 年度报告(1)
19. 年度报告(2)
20. 年度报告(3)
21. 年度报告(4)
22. 企业兼并协议
23. 上市公告书
24. 上市公司配股法律意见书
25.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公司报送材料标准格式
26. 土地使用权租凭协议
27. 招股说明书(1)
28. 招股说明书(2)
29. 招股说明书(3)
30. 招股说明书(4)
31. 招股说明书(5)
32. 主承销商律师验证笔录。
期货法规新版
期货法规期货是指以标准化合约为标的物,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进行买卖的金融衍生品。
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和监管,以保证市场的秩序和公平性。
下面将介绍一些与期货市场相关的法规。
1.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法规,是监管期货交易所的基本法规。
该条例从期货交易所的设立、管理、会员资格、交易制度、信息公开、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
其中有一些重要的规定,比如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交易前公告合约标准、交易规则等信息。
同时,还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设立自律委员会,对会员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
2.期货交易管理办法《期货交易管理办法》由中国证监会发布,是规范期货市场的主要法规之一。
该办法主要围绕期货交易的准入、交易规则、交易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其中,比较重要的规定包括:规定期货交易参与者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规定期货交易必须遵守诚实守信、自愿平等、公开透明等原则;规定期货交易所应当对投资者进行教育和风险提示,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3.强制平仓和交割规定在期货交易中,由于是通过标准化合约进行交易,当合约到期时,交易所会要求买受人履行交割的义务。
如果买受人没有能够在到期日前平仓或交割,交易所会采取强制平仓或动用投资者的保证金等方式进行强制平仓,以避免逾期交割引发的法律纠纷。
强制平仓和交割规定对期货市场的稳定运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也成为监管期货市场的一项重要法规。
4.期货场外市场监管办法相对于期货交易所,场外期货市场是指在境外交易、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在境内特别规定的其他市场交易期货的场所。
为了规范场外期货市场,中国证监会发布了《期货场外市场监管办法》。
该办法是在国家统一监管框架下,加强对场外期货市场的监管,促进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的协调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期货市场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政府也越来越注重对期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范本标准版
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范本标准版Standard version of contract model of China's Futures Exchang e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范本标准版前言: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本文档根据证券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上海_____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经上海_____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上海XX交易所中国上海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____元,交割月份_____。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
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
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
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PTA期货合约简介
PTA期货合约简介PTA期货合约是指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简称PTA)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PTA是一种重要的化学纤维原料和合成树脂原料,广泛应用于纺织、塑料、饮料瓶等领域。
PTA期货合约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和风险管理的机会。
本文将介绍PTA期货合约的交易细则、合约规模、交易时间以及风险特点。
一、交易细则1.合约单位:PTA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吨。
即每手合约的数量为10吨PTA。
2.最小变动价位:PTA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
即合约价格每次变动1元时,交易金额也会随之变动1元。
3.合约交割月份:PTA期货合约的可交割月份为当前月份及接下来的5个连续月份。
例如当前是2023年4月,那么可以交易的合约月份为2023年4月、5月、6月、7月、8月和9月。
4.交易保证金:投资者在进行PTA期货交易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
保证金的数量根据交易所规定的比例确定,一般为合约价值的5%-10%。
5.交易手续费:PTA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包括交易佣金和交易所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由交易所确定。
二、合约规模PTA期货合约的规模是指一手合约所对应的PTA数量。
通过合约规模的标准化,投资者可以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和头寸控制。
PTA期货合约的规模为10吨,这意味着每手合约所代表的PTA数量为10吨。
合约规模的标准化使得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灵活的交易。
无论是小规模投资者还是大规模机构投资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交易策略和市场判断进行相应的交易操作。
三、交易时间PTA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一般分为日盘和夜盘两个交易时段。
1.日盘交易时间:日盘交易时间一般从上午9:00开始,下午15:00结束。
2.夜盘交易时间:夜盘交易时间一般从晚上21:00开始,次日凌晨3:00结束。
交易时间的设置充分考虑了国内外投资者的参与需求和市场的流动性。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的交易能力和交易策略,在不同的交易时段选择合适的交易时间。
中国期货所有品种合约详情
中国期货所有品种合约详情期货市场作为金融衍生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约作为交易的核心部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与风险管理。
在中国期货市场中,有许多不同品种的合约可供投资者选择。
本文将对中国期货市场的各个品种合约进行详细介绍。
一、中国期货市场概况中国期货市场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为主的期货交易体系。
截至目前,中国期货市场共有以下品种的合约可供投资者交易。
二、商品期货品种合约1. 能源类期货能源类期货包括原油、燃料油、天然气等合约。
这些合约主要受到国际原油价格和供需关系的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全球能源市场的波动。
2. 农产品期货农产品期货包括大豆、小麦、玉米、棉花等合约。
这些合约的价格主要受到国内外供求关系、季节性因素等的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农产品市场的投资。
3. 金属期货金属期货包括铜、铝、锌、铅等合约。
这些合约主要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工业需求等的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金属市场的投资。
4. 化工期货化工期货包括聚丙烯、聚氯乙烯、PTA等合约。
这些合约主要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能扩张等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化工市场的投资。
三、金融期货品种合约1. 股指期货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的期货合约,包括沪深300指数、中证500指数等合约。
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股票市场的投资,对冲股票投资风险。
2. 国债期货国债期货是以国家债务为标的的期货合约,包括10年期国债期货、5年期国债期货等合约。
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国债市场的投资,对冲利率风险。
3. 外汇期货外汇期货是以外汇市场的汇率为标的的期货合约,包括人民币兑美元、欧元兑美元等合约。
投资者可以通过这些合约参与全球外汇市场的投资,对冲汇率风险。
四、混合品种合约除了以上单一品种的期货合约外,中国期货市场还有一些混合品种的合约,如期货指数、股票期权等。
期货交易的交易规则与合约规定
期货交易的交易规则与合约规定期货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方式,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通过购买或出售合约来获得未来某一商品或金融资产价值变动盈利的机会。
为了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期货市场制定了一系列交易规则和合约规定。
本文将对期货交易的交易规则与合约规定进行讨论。
一、交易规则1. 交易时间期货市场的交易时间一般为工作日的特定时间段,通常从早上9点到下午3点30分。
交易时间的确定有助于统一市场交易参与者的操作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2. 交易品种期货市场可以交易多种不同的商品或金融资产,例如农产品、能源、金属、货币等。
交易品种的选择应根据市场需求和投资者偏好来确定。
期货市场提供的交易品种应具备一定的流动性和市场参与者的广泛兴趣。
3. 交易机制期货交易采用的主要交易机制是“集中竞价”和“连续交易”。
在集中竞价交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报价来达成交易。
而连续交易则是实时地接受买卖双方的报价,并根据报价的高低和数量来确定交易价格和成交量。
这两种交易机制都有助于确保交易的公平和高效进行。
期货交易的成本通常包括手续费和保证金两部分。
手续费是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支付给期货经纪商的费用,其金额通常与交易金额成比例。
保证金是投资者在交易时需缴纳的一定金额,用于保证其在交易过程中履行合约义务。
交易成本的合理设置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市场,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二、合约规定1. 合约标的期货合约的标的物是指合约所规定的具体商品或金融资产。
在期货市场中,合约标的可以是农产品(如大豆、小麦)、能源(如原油、天然气)、金属(如铜、铝)等。
合约标的的选择应考虑市场参与者对该标的的需求和可交易性。
2. 合约规模合约规模是指每一份期货合约所代表的标的物数量。
合约规模的确定应遵循市场需求和流动性的原则。
合约规模过大容易导致交易者的参与受限,过小则可能影响市场交易的有效性。
3. 交割日期和方式期货合约中规定了交割日期和交割方式。
交割日期是指合约到期的日期,也是交易者需要履行合约义务的日期。
中国期货所有品种合约详情
证券代码名称交易品种交易所简称涨跌幅限制交易保证金B.DCE豆二黄大豆2号大连商品交易所45 Y.DCE豆油大豆原油大连商品交易所45 M.DCE豆粕豆粕大连商品交易所57 A.DCE豆一黄大豆1号大连商品交易所57 C.DCE玉米黄玉米大连商品交易所57 V.DCE PVC聚氯乙烯大连商品交易所620 JD.DCE鸡蛋鲜鸡蛋大连商品交易所620 BB.DCE胶合板细木工板大连商品交易所620 PP.DCE聚丙烯聚丙烯大连商品交易所620 L.DCE塑料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大连商品交易所620I.DCE铁矿石铁矿石大连商品交易所620 FB.DCE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大连商品交易所620 P.DCE棕榈油棕榈油大连商品交易所620 JM.DCE焦煤焦煤大连商品交易所720 J.DCE焦炭冶金焦炭大连商品交易所720 AL.SHF沪铝铝上海期货交易所415 PB.SHF沪铅铅上海期货交易所415 AU.SHF沪金黄金上海期货交易所515 SN.SHF沪锡锡上海期货交易所515 ZN.SHF沪锌锌上海期货交易所515 FU.SHF燃油燃料油上海期货交易所520 WR.SHF线材线材上海期货交易所520 NI.SHF沪镍镍上海期货交易所615 CU.SHF沪铜阴极铜上海期货交易所615 AG.SHF沪银白银上海期货交易所615 BU.SHF沥青石油沥青上海期货交易所615 RB.SHF螺纹钢螺纹钢上海期货交易所615 HC.SHF热轧卷板热轧卷板上海期货交易所615 RU.SHF橡胶天然橡胶上海期货交易所615 IM.SHF IM(仿真)有色金属期货价格指数期货(上海期货交易所TA.CZC PTA精对苯二甲酸(PTA)郑州商品交易所420 SR.CZC白糖白砂糖郑州商品交易所45 FG.CZC玻璃平板玻璃郑州商品交易所420 RM.CZC菜粕菜籽粕郑州商品交易所46 RS.CZC菜籽油菜籽郑州商品交易所45 ZC.CZC动力煤动力煤郑州商品交易所420 SF.CZC硅铁硅铁郑州商品交易所420 JR.CZC粳稻粳稻谷郑州商品交易所45 PM.CZC普麦普通小麦郑州商品交易所45 WH.CZC强麦优质强筋小麦郑州商品交易所45 LR.CZC晚籼稻晚籼稻郑州商品交易所45 RI.CZC早籼稻早籼稻郑州商品交易所45 CF.CZC郑棉一号棉花郑州商品交易所47 MA.CZC甲醇甲醇郑州商品交易所520 OI.CZC菜油菜籽油郑州商品交易所85 SM.CZC锰硅锰硅郑州商品交易所820 TF.CFE TF5年期国债期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2 T.CFE T110年期国债期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4 TT.CFE TT(仿真)3年期国债期货(仿真)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2 IC.CFE IC中证500股指期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40IF.CFE IF沪深300期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40 IH.CFE IH上证50股指期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40 AF.CFE AF(仿真)元兑美元(AUD/USD)期货(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23 EF.CFE EF(仿真)元兑美元(EUR/USD)期货(仿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23最初交易保证金挂牌基准价交易单位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5%3,097.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5%5,696.000010吨10吨2人民币元/吨7%2,734.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4,420.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7%2,116.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7%5,610.00005吨5吨5人民币元/吨5%3,977.00005吨10吨1人民币元/500千克20%103.9500500张500张0.05人民币元/张7%8,101.00005吨5吨1人民币元/吨7%9,065.00005吨5吨5人民币元/吨8%427.5000100吨100吨0.5人民币元/吨20%58.9000500张500张0.05人民币元/张5%5,402.000010吨10吨2人民币元/吨9%728.000060吨60吨0.5人民币元/吨9%978.0000100吨100吨0.5人民币元/吨5%13,125.00005吨5吨5人民币元/吨5%13,095.00005吨5吨5人民币元/吨4%249.10001000克1000克0.05人民币元/克5%118,950.00001吨1吨10人民币元/吨5%16,430.00005吨5吨5人民币元/吨8%3,133.000050吨50吨1人民币元/吨7%2,866.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7%99,320.00001吨1吨10人民币元/吨5%42,500.00005吨5吨10人民币元/吨4%3,609.000015千克15千克1人民币元/千克4%4,306.000010吨10吨2人民币元/吨5%2,440.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4%2,560.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5%15,550.000010吨10吨5人民币元/吨4%2,222.10001张10张0.2指数点6%5,348.00005吨5吨2人民币元/吨6%5,180.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6%929.000020吨20吨1人民币元/吨6%2,327.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5%3,906.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6%438.6000100吨100吨0.2人民币元/吨5%4,636.00005吨5吨2人民币元/吨3,097.000020吨20吨1人民币元/吨5%2,436.000050吨50吨1人民币元/吨2,783.000020吨20吨1人民币元/吨5%2,460.000020吨20吨1人民币元/吨5%2,696.000020吨20吨1人民币元/吨7%12,900.00005吨5吨5人民币元/吨5%2,479.000010吨10吨1人民币元/吨5%6,098.000010吨10吨2人民币元/吨5%5,154.00005吨5吨2人民币元/吨1%98.67001张10000张0.005元2%96.41001张10000张0.005元1%98.73001张10000张0.005元8%6,282.20001张200张0.2指数点8%3,228.80001张300张0.2指数点8%2,239.00001张300张0.2指数点3%76.21001张10000张0.01美元/100澳元3%113.18001张10000张0.01美元/100欧元合约月份说明1,3,5,7,9,111,3,5,7,8,9,11,121,3,5,7,8,9,11,121,3,5,7,9,111,3,5,7,9,11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月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3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1-12月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春节月份除外)1,2,3,4,5,6,7,8,9,10,11,121-12月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24个月以内,其中最近1-6个月为连续月份合约,6个月以后为季月合约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3,4,5,6,7,8,9,10,11当月、次月、第三月及随后两个季月1,2,3,4,5,6,7,8,9,10,11,121,3,5,7,9,111,2,3,4,5,6,7,8,9,10,11,121,3,5,7,8,9,117,8,9,111,2,3,4,5,6,7,8,9,10,11,121,2,3,4,5,6,7,8,9,10,11,121,3,5,7,9,111,3,5,7,9,111,3,5,7,9,111,3,5,7,9,111,3,5,7,9,111,3,5,7,9,111,2,3,4,5,6,7,8,9,10,11,121,3,5,7,9,111,2,3,4,5,6,7,8,9,10,11,123,6,9,12(最近的三个季月)3,6,9,12(最近的三个季月)3,6,9,12(最近的三个季月)1,2,3,4,5,6,7,8,9,10,11,12(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1,2,3,4,5,6,7,8,9,10,11,12(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1,2,3,4,5,6,7,8,9,10,11,12(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3,6,9,12(最近的三个连续月份及随后三个季月)3,6,9,12(最近的三个连续月份及随后三个季月)交易时间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1: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1: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2: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1: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1: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1: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1: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2: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15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1: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次日1:0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5: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00(夜盘)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3:00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5:00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3:00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5:00,下午21:00-23:30(夜盘)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3:00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9:00至11:30;13:00至15:15 9:00至11:30;13:00至15:15最后交易日说明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倒数第4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合约到期月份的倒数第五个交易日(春节所在月份可根据国家规定的放假安排进行调整)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5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非完整周)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非完整周)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非完整周)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非完整周)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非完整周)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非完整周)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三,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三,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说明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同最后交易日交割月第12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2个交易日车(船)板交割:合约交割月份的最后1个日历日;仓单交割:合约交割月份的第7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第12个交易日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2个交易日交券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缴款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二个交易日;收券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非完整周)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非完整周)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非完整周)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三,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三,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
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2024/6/23
6
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 不得大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涨跌幅度的指 令无效。
涨跌停板制度:正常情况下,期货交易所规定 涨跌停板为±3%,但在特殊市况下,交易所为 控制市场风险,会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对涨跌停 板进行相应调整,直至市场风险得以化解。
结算准备金:期货资金帐户剩余的资金。
追加保证金:当某个期货客户期货资金帐户有 持仓,并且现有价格走势对其不利,该资金帐 户结算保证金为零时,期货经纪公司将对该客 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要求客户在规定的时 间里,追加所缺资金。
2024/6/23
4
每日结算制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 的,期货经纪公司对客户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 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在每日交易结束后, 期货经纪公司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 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等费用,对应收、应 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客户的结 算准备金。
个人客户不允许进行实物交割。
202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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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流程
开户:签署合同。 保证金交纳:交行、建行银期转帐。 下单:限价指令、取消指令。方式包括 电话和网上。 成交确认:即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确认, 或可在客户电子信箱中通过电子帐单确 认。 结算 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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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202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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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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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仓合约有三种方式可以了结头寸:
A、平仓:是指交易者买入或卖出与其所持期 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 向相反的期货合约。
B、交割:期货合约到期时仍未平仓,则双方 通过该期货合约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C、平今仓:是指交易者买入或卖出当日与其 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 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按照期货相关规定, 将减免交易者平今仓手续费中,交易所收取部 分。
国债期货规则解读
国债期货规则解读国债期货是指在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以特定时间和价格买卖国债的合约。
为了规范国债期货交易,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国债期货交易规则。
本文将对国债期货规则进行解读。
首先,国债期货的合约规格是关键。
合约规格规定了每个国债期货合约的标的资产、交割品种、最小变动价位以及合约到期月份等。
合约规格的制定对于国债期货市场的有效运行非常重要。
投资者可以通过合约规格了解到每个合约的交易细节,并根据自己的投资策略进行选择。
其次,国债期货的交易时间和交易单位也需要关注。
一般来说,国债期货交易一天分为多个交易时间段,包括集合竞价阶段、连续竞价阶段和闭市竞价阶段。
合理利用不同交易时间段,可以更好地把握市场行情。
交易单位指的是每个合约对应的国债数量。
了解交易时间和交易单位,有助于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交易。
第三,国债期货的交易机制也是需要了解的。
国债期货交易一般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在每个交易日开始前的一段时间内,投资者可以以集合竞价的方式报出买入或卖出的价格和数量。
连续竞价是指在交易日的大部分时间内,投资者可以通过委托买入或委托卖出的方式进行交易。
了解交易机制,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把握交易时机。
此外,风险管控是国债期货交易中的重要环节。
国债期货交易涉及到杠杆交易,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防范风险,国债期货市场设有涨跌停板、强制平仓等风险控制机制,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投资者也需要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如设定止损位、合理分散投资等,以降低风险。
最后,国债期货的交割制度也需要关注。
交割制度是指国债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所和投资者之间如何进行交割的制度安排。
在我国,国债期货合约的交割一般以现金交割为主,即合约到期时,按照当时的交割价格进行现金结算。
了解交割制度,有助于投资者在合约到期时做出合理的决策。
综上所述,国债期货规则对于投资者来说非常重要。
投资者需要了解合约规格、交易时间、交易单位、交易机制、风险管控和交割制度等相关内容,才能更好地参与国债期货交易,降低风险并获取投资收益。
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细则一、引言股指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工具,通过对股票市场指数进行投资交易,具有较高的风险和回报。
为了规范股指期货合约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指期货合约交易的相关细则。
二、交易标的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标的是特定的股票指数,例如上证50指数、沪深300指数等。
投资者在交易时需明确选择交易标的,并了解该指数的相关信息和市场走势。
三、市场规则1. 交易时间:股指期货合约交易时间分为开盘前、交易时段和盘后交易三个阶段。
开盘前是集中申报时间,交易时段是正式交易时间,盘后交易是临时延长交易时间。
2. 交易限制:为防止市场异常波动,设定了交易限制。
当指数波动达到一定幅度时,将触发熔断机制,停止交易一段时间。
3. 交易费用:股指期货合约交易需要支付手续费,包括交易手续费、过户费等。
投资者应在交易前了解相关费用标准。
四、交易方式1. 交易方式:股指期货合约交易可以选择场内交易或者场外交易。
场内交易是通过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合约交易,场外交易是双方达成协议并进行交易。
2. 交易合约:交易合约是指股指期货合约的具体内容,包括标的指数、交割月份、最小交易单位等。
3. 交易指令类型:交易指令类型包括限价指令、市价指令和条件指令。
投资者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需求选择适合的交易指令类型。
五、风险管理1. 杠杆效应:股指期货交易具有杠杆效应,投资者只需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即可控制大额交易。
但是,杠杆效应也意味着风险的放大,投资者需谨慎操作。
2. 维持保证金与平仓线:维持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在持仓过程中需要维持的最低资金比例,平仓线是指资金账户达到该线时,将强制平仓。
3. 止盈止损: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投资者应制定合理的止盈止损策略。
及时止损可以避免亏损进一步扩大,提高投资效率。
六、交割与结算1. 交割方式: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方式有现金交割和实物交割两种。
现金交割是根据合约到期时的指数进行现金结算,实物交割是指按照合约规定的交割标的进行实物交付。
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解读
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解读在期货市场中,交易规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保障了交易的公平和有序进行。
本文将对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个市场的运作方式。
1. 交易所的角色在期货市场中,交易所充当着监管和组织交易的角色。
它制定和执行交易规则,确保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同时提供交易平台和结算服务。
交易所的规则是市场的基础,它们需要体现市场的公平性、透明性和稳定性。
2. 合约要素期货交易的基本单位是合约,合约中包含了多个重要要素。
首先是合约标的物,即合约所关联的实物或金融资产,例如某种商品、股票指数等。
其次是交割月份,标明了合约何时到期。
还有合约规格,包括合约大小、合约价值、报价单位等,这些规格是确保合约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3. 市场参与者的义务和权利在期货市场中,市场参与者包括期货公司、会员、交易商和投资者等。
各方需要遵守交易所的规则,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比如,期货公司需要履行客户保护责任,会员需要监督履约并维护市场秩序,投资者需要按时交纳保证金等。
同时,市场参与者也享有相应的权利,比如投资者有权利选择交易对手和撤销委托等。
4. 交易流程期货市场的交易流程通常分为开仓、持仓和平仓三个阶段。
开仓时,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和策略买入或卖出合约。
持仓阶段中,投资者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例如按时维持合约的保证金水平。
当投资者决定平仓时,他们会通过相反的交易操作,即买入或卖出相同数量和规格的合约来平掉原有的持仓。
5. 保证金要求和风险管理为了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在期货市场中需要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是投资者交易所交纳的一部分资金,用于覆盖潜在的亏损风险。
交易所会根据合约的波动性和市场条件来确定保证金要求,投资者需要及时交纳和维持足够的保证金水平。
这种风险管理机制有助于保护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6. 交易规则的执行和违规处理交易所对于交易规则的执行十分重视,它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细则(2015年3月6日实施 2017年3月31日第一次修订2018年2月12日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以下简称本合约)交易行为,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交易所、会员、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期货市场其他参与者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未规定的,按照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合约第四条本合约的合约标的为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长期国债。
第五条本合约的可交割国债为发行期限不高于10年、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不低于6.5年的记账式附息国债。
第六条本合约以每百元面值国债作为报价单位,以净价方式报价。
净价方式是指以不含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
第七条本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0.005元,合约交易报价为0.005元的整数倍。
第八条本合约的合约月份为最近的三个季月。
季月是指3月、6月、9月、12月。
第九条本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二个星期五。
最后交易日为国家法定假日或者因异常情况等原因未交易的,以下一交易日为最后交易日。
到期合约最后交易日的下一交易日,新的月份合约开始交易。
第十条本合约的交易代码为T。
第三章交易业务第十一条本合约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0-9:15,其中9:10-9:14为指令申报时间,9:14-9:15为指令撮合时间。
连续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11:30(第一节)和13:00-15:15(第二节),最后交易日连续竞价时间为9:15-11:30。
第四章结算业务第十二条本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为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第十三条本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 ∑[(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合约面值/100元)第十四条本合约的手续费标准为每手不高于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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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期货交易所合约规格上海金属交易所一号铜标准合约(经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1993年2月6日通过)上海金属交易所中国·上海年月日会员已于今日售出(购入)25吨(溢短2%)符合下列第3条规定的一号铜,价格为每吨元,交割月份。
本合约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制订,由你方和上海金属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当事方签订,你方接受本合约的所有义务与规定,并同意按下列规则履行责任。
为了保证合约的严格履行,你方必须在成交时向交易所交纳初始保证金。
根据市场变化,当价格波动向不利于你方变化时,你方将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证金,以弥补合约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额。
如果发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义务的情况,交易所有权将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约强制平仓以补偿由于你方违约造成的损失。
交易所在采取上述行动时,并无任何责任和义务使你方减少或免受损失。
如不足以抵偿损失时,交易所有权向你方继续追索。
一号铜的具体规定1.质量:本合约中一号电解铜(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级必须符合国标GB 467-82、GB466-82的规定,铜+银的含量不小于99.95%,每块重量在30-150公斤之间。
所有的交货铜必须是上海金属交易所注册认可的一号铜,并附有生产厂的质检合格证。
注册牌号清单见附件一。
2.结算:合约按《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中的结算规则结算。
3.交货:本合约的一号铜必须在交割日按卖方选择的牌号和交货地点向交易所的核准仓库交货。
在履行合约中所提供的指定仓库标准栈单的数量以25吨(溢短2%)或其整数倍开出。
同一合约的货必须存放在同一仓库并是同一牌号和同一规格。
所交货物必须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达到货盘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长、宽均不得小于整板的二分之一。
捆扎包装每捆不超过2.5吨。
标准栈单按上海金属交易所指定仓库标准栈单实施细则施行。
4.允许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约的交割应于交易当月或其后的任何一个月,实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动价位:合约中的每吨铜的最小浮动价位为10元,或是其整数倍。
7.仲裁:由本合约引起的争端,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根据《上海金属交易所章程》提请交易所监事会仲裁。
提请仲裁的当事者,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认由监事会作出的书面裁决为终局裁决。
8.其它:本合约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属交易所管理暂行规定》和《上海金属交易所商品期货交易规则》进行处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轻柴油标准合约1.01商品名称:轻柴油(Gasoil)定义:原油经蒸馏或其他加工精制的烃类液体燃料,运用于全负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期货合约的要求(1)月份和时间:按交易所规定时间并在指定月份交货。
(2)交易的计量单位:以手计算,每一“手”为100吨。
(3)质量标准(见附表)。
(4)最小变动价格:每吨为2元人民币或每交易单位为200元人民币。
(5)合约的价格:南京港离岸价。
(6)每日价幅的限制:按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通告执行。
(7)合约数量的限制:任何会员拥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帐户某一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50 0个以上的净多头或净空头,而所有月份合约数量的累计总数不得超过3000个以上净多头或净空头。
最后十个交易日不得拥有100个以上的投机合同或400个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数量限制经理事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特许可适当放宽。
(8)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最后交易日。
(9)合约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时对合约的内容可作修订。
1.03交货:(1)交货方式:a.FOB离库装船交货b.库内转移c.管道输送d.FOB离船过验卖方将轻柴油从油库交越买方船只的船弦(以双方连续连结的法兰盘为界),法兰盘以上的岸上费用和风险则由卖方承担。
法兰盘以下至船一侧的全部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2)交货地点:交易所核准的交割仓库。
(3)交货原则:除执行本合同的规定各项条款外,必须遵守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同意接货和交货的通知买方应在合约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接货的通知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以供交易所匹配选择。
a.买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收货方式d.拟收货地点(5)卖方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递交同意交货的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a.卖方单位名称b.数量c.拟交货方式d拟交货地点e.其它资料买卖方的通知书中c.d.项目必须明确填写,否则,由交易所进行搭配。
买卖方必须受其搭配结果的结束。
(6)交易所配对交割交易所在接到买卖方的通知书后,必须于第二交易日16:30前将配对结果通知双方。
a.根据买卖方提交的拟交货方式、地点,本着双方均能接近的和经济合理的交货地点和方式配对,尽量减少交割方、交割点,同时参照现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体执行中,依据下列原则进行配对,以地点、方式为优先,如地点、方式相同时,则以合约数量大者为优先;在数量相同时,再以交、接货时间先后为优先的配对原则。
c.买卖方接到结算交割的配对通知后,如有不同意见,可进行协商、更改和调整,并将更改和调整的意见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报交易所。
协商不成也必须在第三个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时提请结算交割委员会裁定,这一裁定是最终的,买卖双方均受约束。
d.在这以前,买卖方就交货地点和时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遵循下列原则:i、FOB离库装船(车)的交货时间由买方确定。
ii、卖方提出在非注册仓库交收,则贴水应对买方有利为原则;如买方提出在非注册库交收,则贴水或升水应对卖方有利为原则。
iii、库内转移或管辖交货的时间由买卖方协议。
e.在非注册仓库的交收,关于价格的升水或贴水应由买卖方自行协议,也可参照结算交割委员会的通知的原则执行。
(7)预备交货通知卖方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14:00前向买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统一规定),内容应包括:a.买方单位名称b.卖方单位名称c.交货地点d.交货方式e.交货的数量f.检验方式的选择g.交货期范围(即交货必须在交货月份的第五个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间连续的五天内开始进行)h.交买方的单据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资料(8)确认交货通知在买方船只预计到港前或库内转移约定之日前二个交易日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规定格式的确认交货通知,其内容必须同预备交货通知的内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必须在当日16:30前予以确认,并将确认副本报交易所。
(9)交货通知双方确认后,买方应每天向卖方书面提出船只预计到港时间。
双方应以确认的交割日期为目标开展工作,并以此交割日期作为计算迟期履约和违约的日期。
(10)装船。
除库内转移外,油管一经连结即为装货开始,一经拆除即为装船结束。
买方在约定交割日期(或交货期范围内的某一天)船只到港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交一份备装通知书(NOR)并以此时间计算卖方开始装货的时间,而在此以前的船只滞期由买方负责,在此以后至装船结束前发生的滞期由卖方负责。
卖方在收到买方的备装通知书(NOR)后,应及时安排装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该时间以装运时航运部门通用的船只定额装卸时间为准)。
滞期费的索赔不影响损失的索赔。
(11)付款和单据的转移a.交易所在收到卖方或买方的预备交货日期通知或所有权转让约定日期的前二个交易日,买方应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约的货款,在货款到帐后交易所立即将保证金退还到买方帐户。
b.卖方在装货完毕后的三天内须向交易所递交所需要的所有单证,交易所在收到单证的第二个交易日16:30之前递交买方,买方在交割完毕确认书上签字后,交易所即将全部合约的货款(包括补付尾差金额)和交易保证金退还到卖方帐户。
(12)检验:以下检验方式可供买、卖方选择。
i.全权委托注册仓库代为质检和量检,数量以油库储罐计量数为准(泵装、泵卸及储存损耗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ii.为避免纠纷,买卖方在必要时可委派检验人员与交割仓库共同检验,交货数量以共同检测数为准。
iii.买卖方也可委托国家商检部门检验,一切结果以商检出证为准。
检验费由委托方承担。
(13)交货数量与合约总量的允许误差范围:a.1000吨以下重量允许误差±1%b.1001-10000吨重量允许误差±3%c.10001吨以上重量允许误差±5%在上述允许范围内的误差数按合约成交价结算货款。
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参照现货市场装卸日前一个交易日的收市价结算货款。
(14)风险转移轻柴油的风险随货物的交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1.04与产品有关的期货交易(EFP)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停止交易后至交货月份第一个交易日14:00,买方和卖方可进行与本合约有关产品的期货交易(EFP),合约的买方必须为一定数量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卖方。
合约的卖方必须为轻柴油或相关产品的买方,相关产品的数量和合约的数量应大致相同,其中相关产品的品质差异引起的价格差额由双方协议。
EFP的协议报告须在成交当天报交易所,并按交易所规定的方法进行结算和交割。
1.05选择性交货(ADP)合约的买方或卖方可以同交易所为其配对的另一方协议采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货办法,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由交易所规定格式的协议交货通知书,并在交货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个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将该通知送交交易所。
在这以后交易所对买卖方的各自义务和权利不再负责,但必须通过交易所办理结算。
交易所在收到该通知书之后即将买卖方的保证金退回到各自的帐户。
1.06违约责任(1)违约是指买卖一方未能按合约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其中迟期履约是指买卖一方或双方未能按本合约规定的日期履行义务。
(3)未履约部份的总金额的计算为未履约部份的数量乘以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
(4)对迟期履约的责任方按以下标准向交易所交纳罚金。
第一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1%第二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第三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第四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2%第五日。
罚金为未履约部份总金额的3%以上罚金累加计算。
至第六日即视为违约,其责任方须交纳10%的罚金,具体实施办法由结算交割委员会制定颁布。
(5)罚金自结算交割委员会确认违约责任后五日内交纳,未按规定交纳者视为违章,交易所有权从其保证金中扣取,并给予处罚。
(6)违约方除向交易所交纳罚金外,在未得到对方当事人同意,仍应继续履约,并对因迟期履约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其他违约情况及责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8)双方对争议或索赔处理不满者可向交易所听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7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约签订后,非合约任何一方的过失,而发生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战争、动乱、洪水、地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