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类药物简介、分级管理制度及使用指南共40页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医院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激素类药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激素类药物是指肾上腺皮质激素,简称皮质激素药物。
二、应用皮质激素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备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皮质激素药物的合理选用并制定治疗方案。
三、皮质激素药物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和有关规定合理应用,严禁超说明书用药。
四、皮质激素药物品种遴选和调整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医学、药学及相关专家论证,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收载。
五、皮质激素药物采购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保证临床供应。
特殊情况可启用临时采购程序,须保留完整记录。
六、皮质激素药物药品调剂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经复核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七、药师应对需特定时间或需长期服用皮质激素药物的患者给予认真、负责的用药交代,提示患者按医嘱、服用时间及疗程用药。
八、皮质激素药物注射给药前,必须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确认无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无异常后方可给药。
九、皮质激素药物给药过程中,应加强对患者的监护,特别注意给药的时间、给药的方式等环节,严格按要求控制,保障用药安全。
十、应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皮质激素药物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加强安全性监测,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对其不良反应(事件)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按要求程序上报,并在病历中有记录。
十一、皮质激素药物临床应用评价执行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专项点评制度。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医务处,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药事管理制度-29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类别药事管理编号D-29生效日期2020.3题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修改日期页数1/2目的: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质量管理办公室、医务科、药学部及相关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办法(试用)。
1、激素类药物治疗分级与医生权限1.1冲击疗法(甲强龙单次用量 500mg 及以上或其他品种等效剂量)需具有Attending 资质的医师开具医嘱。
1.2短程(1 个月内)、中程(3 个月内)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 Fellow(含)以上资质的医师制定治疗方案并开具首次医嘱,且严格掌握适应症,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Resident 开具医嘱。
1.3长程(3 个月以上)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 Attending医师制定,首次医嘱由 Attending 开具,随访和剂量调整必须由 Fellow (含)以上医师决定,随访续药可由Resident 开具医嘱。
1.4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需由内分泌科Attending 医师制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Fellow(含)以上医师决定。
1.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仅限于3 天的用量,并应在病程记录上详细记载相关情况,24 小时内由上级医生审核。
2、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2.1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
2.2知情同意:单次使用糖皮质激素剂量相当于甲强龙 250mg,或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超过 5 天,必须让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
2.3糖皮质激素使用后必须在病程录中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激素的原因(适应症),激素的种类,剂型剂量,预期使用时间,并发症的监测,以及激素治疗的疗效评估等。
2.4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2.5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激素类药物。
3、临床应用评价与监管3.1药学部:负责定期对激素类处方检查,重点检查内分泌科、皮肤科、肾内科、危重医学科、呼吸科、血液科等六个糖皮质激素用量较大的科室,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交质量管理办公室。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绥阳县人民医院THE PEOPLE S HOSPITAL OF SUIYANG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内一科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激素类药的种类、使用及说明
激素类药的种类、使用及说明地塞米松【药理作用】地塞米松的抗炎作用及控制皮肤过敏的作用比泼尼松更显著,而对水钠潴留和促进排钾的作用较轻微,对垂体-肾上腺皮质的抑制作用较强。
血浆蛋白结合率低,血浆半衰期约190分钟,组织半衰期约为3天。
肌内注射地塞米松磷酸钠或醋酸地塞米松,分别于1或8小时达血浆峰浓度。
【适应证】临床上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
【用法与用量】口服,每天0.75~9mg,分2~4次服用。
维持剂量,每天0.5~0.75mg。
肌内注射(醋酸地塞米松注射液),每次8~16mg,间隔2~3周1次。
静脉滴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每次2~20mg,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糖皮质激素在应用生理剂量替代治疗时无明显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应用药理剂量时,而且与疗程、剂量、用药种类、用法及给药途径等有密切关系。
常见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类:①长程使用可引起以下副作用:医源性库欣综合征面容和体态、体重增加、下肢水肿、紫纹、易出血倾向、创口愈合不良、痤疮、月经紊乱、肱骨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骨质疏松及骨折(包括脊椎压缩性骨折、长骨病理性骨折)、肌无力、肌萎缩、低血钾综合征、胃肠道刺激(恶心、呕吐)、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或穿孔,儿童生长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内障、良性颅内压升高综合征、糖耐量减退和糖尿病加重。
②患者可出现精神症状:欣快感、激动、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也可表现为抑制。
精神症状易发生于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患者及以往有过精神不正常者。
③并发感染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
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④糖皮质激素停药综合征:有时患者在停药后出现头晕、昏厥倾向、腹痛或背痛、低热、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肌肉或关节疼痛、头痛、乏力、软弱,经仔细检查如能排除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原来疾病的复发,则可考虑为对糖皮质激素的依赖综合征。
【禁忌证】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死、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
激素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分级管理制度激素分级管理制度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激素分类及特性分级不同类型的激素具有不同的药物特性和作用机制,因此需要根据其特性和作用分级管理。
一般情况下,激素可以分为类固醇激素、甲状腺激素、生长激素、性激素等。
而具体的分级管理则需根据药物的不同剂型、途径等进行实质性的分级。
二、激素使用管理对于不同级别的激素,其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会有所不同。
一些高风险的激素药物,如皮质类固醇激素,其使用要求非常严格,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并在医生的指导下逐渐减少剂量,并且需要定期检查身体的情况。
而一些低风险的激素药物,则可以在药师的指导下自行购买和使用。
三、激素药物销售管理一般情况下,激素药物属于处方药,购买需要医生的处方,药师的指导下使用。
并且需要对购买和使用激素药物的患者进行登记,以便于药师和医生的跟踪和管理。
四、激素药物说明书和警示标签激素药物使用需要在包括说明书和警示标签的提示下进行。
说明书需要详细列出药物的成分、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使用剂量等信息,并作出详细解释。
而警示标签需要对激素药物的使用提出明确的警告和建议。
五、激素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激素药物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因此需要对激素药物使用者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报告。
一旦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并且需要对相应的患者进行跟踪和管理。
六、激素药物宣传和教育对于普通群众和患者来说,他们需要对激素药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和使用。
因此,需要开展激素药物的宣传和教育工作,让患者了解激素药物的作用、使用方法以及激素药物的健康风险和风险管理。
激素分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十分必要的。
这对于维护患者的用药安全,保障医疗系统的合理用药,促进激素药物的安全使用和合理使用都有重要的意义。
希望在医药管理工作中加强激素药物的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素分级管理制度,为人们的用药安全和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更好的保障。
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一、引言激素类药物是一类重要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各种疾病。
然而,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为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制定了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及管理制度。
二、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1. 激素类药物的选用原则激素类药物的选用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副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优先选择疗效确切、副作用较小的激素类药物。
2. 激素类药物的剂量和疗程激素类药物的剂量和疗程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应遵循最小有效剂量、最短疗程的原则,避免长期大剂量使用激素类药物。
3. 激素类药物的给药方式激素类药物的给药方式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选择。
常用的给药方式有口服、注射、局部外用等。
4. 激素类药物的联合用药激素类药物的联合用药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避免不必要的联合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
5. 激素类药物的监测和管理激素类药物的监测和管理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定期监测患者的血药浓度、血糖、血压、电解质等指标,及时调整药物剂量和疗程,以保障患者的安全。
三、激素类药物管理制度1. 激素类药物的处方权和处方审核制度激素类药物的处方权和处方审核制度应根据医生的资质、经验和患者的病情进行综合考虑。
应规定只有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生才能开具激素类药物的处方,并规定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2. 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记录和病历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记录和病历管理制度应根据患者的病情、药物的药理作用和患者的个体差异进行综合考虑。
应要求医生详细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和病历,以便于对患者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估。
3. 激素类药物的药品供应和储备制度激素类药物的药品供应和储备制度应根据医院的规模、患者的需求和药物的特性进行综合考虑。
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 神内
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神内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神内一:概述1.1 引言1.2 定义和分类1.3 适应症和禁忌症1.4 临床应用原则二:常见激素类药物种类及使用指南2.1 糖皮质激素2.1.1 氢化可的松2.1.2 泼尼松龙2.1.3 地塞米松2.2 雌激素2.2.1 乙烯雌酚2.2.2 雌二醇2.3 雄激素2.3.1 睾酮2.3.2 甲睾酮2.4 甲状腺激素2.4.1 甲状腺素2.4.2 甲状腺抑制素2.5 胰岛素2.5.1 人胰岛素2.5.2 胰岛素类似物三: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3.1 剂型和给药途径3.2 初始剂量和调整3.3 用药时间和疗程3.4 不良反应及风险管理3.5 监测指南四:附件4.1 激素类药物存储要求4.2 激素类药物合理用药宣传材料附件:本文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糖皮质激素:指由肾上腺皮质合成的激素,包括皮质醇类物质。
- 适应症:指激素类药物在某些疾病或症状下具有治疗效果的情况。
- 禁忌症:指激素类药物在某些疾病或症状下具有治疗效果,但使用会带来严重的不良反应或加重疾病的情况。
- 临床应用原则:指激素类药物在临床实践中应遵循的原则和规范。
- 雌激素:指女性内分泌系统中的重要激素,包括乙烯雌酚和雌二醇。
- 雄激素:指男性内分泌系统中的重要激素,包括睾酮和甲睾酮。
- 甲状腺激素:指甲状腺分泌的激素,包括甲状腺素和甲状腺抑制素。
- 胰岛素:指胰腺分泌的激素,用于调节血糖水平。
- 剂型:指药物的制剂形式,如片剂、滴剂、注射剂等。
- 给药途径:指药物进入体内的途径,如口服、静脉注射等。
- 不良反应:指使用药物后出现的不良效应或副作用。
- 监测指南:指对激素类药物治疗过程中相关指标的监测建议和要求。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规定是指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分类,依据药物的安全性和风险性将其划分为不同等级,从而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方式和监管措施。
激素类药物主要包括激素、类固醇、激素合成酶抑制剂、激素受体拮抗剂等。
以下是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一、激素类药物分级1.一类激素:属于高风险药物,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使用。
患者在使用该类药物前需要进行详细的医学检查和评估,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该类药物包括激素合成酶抑制剂、肾上腺皮质激素、雄激素等。
2.二类激素:属于中风险药物,患者在使用该类药物前需要经过医师的必要指导和监控。
该类药物包括糖皮质激素、垂体前叶激素类似物等。
3.三类激素:属于低风险药物,患者可以在医生的建议下进行自我使用。
该类药物包括雌激素、孕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二、激素类药物的处方管理2.二类激素可以由医生开具处方,但患者可以自行购买和使用。
医生应对患者进行必要的告知和指导,以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该类药物。
3.三类激素可以由医生开具处方,也可以由患者自行购买和使用。
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选择该类药物的使用方式。
三、激素类药物的销售管理1.一类激素类药物只能在医疗机构的药房销售,且销售数量应受到限制。
销售人员应核实购药者的处方情况,并保存相关购药记录。
2.二类激素类药物可以在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店和互联网销售,销售人员应提供适当的使用建议,并保存购药记录。
3.三类激素类药物可以在药店和互联网销售,销售人员应提供必要的使用指导,并保存购药记录。
四、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医务人员应定期汇总和报告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情况,包括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严重程度和处理情况等。
相关部门应加强激素类药物的监测和监管,提高公众对激素类药物不良反应的认知和预防意识。
总之,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药物的分级、处方管理、销售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 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证、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2. 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
①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②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③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证、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④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⑤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激素类及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降低医药费用,根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等文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
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
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
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
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激素药品管理知识培训
激素药品管理知识培训
一、概述
激素药品是一类具有生物活性的特殊药品,常用于调节人体内分泌系统功能。
由于其特殊性质,激素药品的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需要具备专门的知识和技能。
本培训旨在系统性地介绍激素药品管理知识,帮助相关医护人员提高激素药品管理水平。
二、激素药品概述
1.激素药品的定义:激素药品是指具有生物活性的一类药品,主要用
于调节人体内分泌系统功能的药物。
2.常见激素药品:肾上腺皮质激素、甲状腺激素、雌激素、孕激素等。
3.作用机制:激素药品通过与相应的受体结合,调节细胞功能和代谢
过程。
三、激素药品管理要点
1.存储管理:激素药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光线。
2.使用管理:根据医嘱合理使用,不可随意更改剂量或使用时长。
3.监测管理:使用过程中要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化指标及临床症状。
四、激素药品使用禁忌
1.孕期使用:部分激素药品对胎儿有潜在危险,孕期慎用。
2.肾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用激素药品,避免加重肾脏负担。
3.免疫功能低下:免疫功能低下患者易出现感染,应慎用激素药品。
五、激素药品管理案例分析
1.剂量管理失误导致的抑郁反应:医护人员未按照医嘱规定给药,导
致患者出现抑郁情绪。
2.长期应用引发的代谢紊乱:患者长期大剂量使用激素药品,导致血
糖和脂质代谢紊乱。
六、结语
激素药品管理是医护人员必顋掌握的重要知识,只有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学习,
才能提高对激素药品管理的认识和掌握,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治疗服务。
希望本次培训能对相关医护人员有所帮助。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常见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中。
其具有调节体内代谢、免疫、抗炎等作用,但同时也伴有一定的副作用和风险。
为了保障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安全,各国纷纷建立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背景是激素类药物的广泛应用、滥用和误用现象。
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对身体产生重要影响的药物,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胰岛素等。
这些药物在治疗疾病、促进生长发育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例如,长期和滥用激素类药物可能导致药物依赖、代谢紊乱、免疫系统抑制等不良后果。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药物的合理使用。
通过对激素类药物进行分级管理,可以使医务人员和患者对药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了解,促使合理的用药行为。
此外,分级管理也可以帮助卫生部门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控制,减少滥用和误用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药物的准入和禁止使用要根据药物的作用机制、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对于安全性较高和疗效确切的药物,可以放宽准入限制;对于安全性较差或仍存在争议的药物,可以限制准入或禁止使用。
其次,对于激素类药物的销售和购买需要进行管制。
只有在医生处方的情况下,才能购买和使用激素类药物。
此外,药品销售要进行登记和监管,防止非法销售和流通。
再次,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要进行监测和评估。
医生在使用激素类药物时需要进行记录,包括剂量、疗程和患者的反应等信息,以便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最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激素类药物的认识和理解。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药物准入制度,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和评估流程。
其次,要加强激素类药物的药品监管和销售管制。
建立药品销售登记制度,加强对药品销售的监督和管理。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
糖皮质激素管理制度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医学领域的药物,可有效缓解许多炎症和过敏反应。
但是,激素的使用也存在一些副作用和风险,因此需要一个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使用激素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一、使用指征1. 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等。
2. 治疗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等。
3. 治疗炎症性疾病,如皮肤炎症、肠炎等。
4. 治疗肿瘤和肿瘤相关疾病,如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等。
二、激素使用注意事项1.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表现,选择适当的激素种类、剂量和使用时间。
2. 长期或高剂量使用激素,容易导致内分泌、呼吸、循环等方面的副作用,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生化指标。
3. 合理使用激素可以有助于缓解疾病症状,但过度使用激素可能仅仅是掩盖了症状,而非治愈了疾病,可能导致疾病反复发作或加重。
4. 注意激素的停药,应在合适的时机逐渐减量,避免出现激素依赖性和戒断综合征。
三、激素管理制度1. 医院应建立起激素管理制度,规范激素的开药、使用和医嘱审核。
2. 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使用激素,如果患者需要延长用药时间或提高剂量,需要再次咨询医生并重新制定治疗计划。
3. 医生开具激素处方必须符合规定,注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医院等信息,并写明激素名称、剂量、使用频次和用药时间,如需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或应对特殊情况应注明。
4. 药房根据患者处方的要求,发放规定剂量和规定维持时间的激素药品。
同时,要求患者或家属在药物使用过程中进行记录和反馈,以便及时调整治疗计划。
5. 建立患者激素用药档案,按照治疗计划进行治疗,建立规范的复查记录和病历,并及时向上级医院报备。
四、激素剂量停用小结1. 逐渐降低激素剂量,在减药过程中如出现激素依赖性反应时,应停止降低剂量,恢复原有剂量,延长降低剂量的时间。
2. 利用其他药物协助剂量停用,如醛固酮拮抗剂、ACEI和ARB类降压药等。
3. 在激素剂量降至低水平时,应缓慢减药并观察患者症状。
三甲医院激素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三甲医院激素的使用,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使用激素的科室和医护人员。
三、激素分类1. 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地塞米松等;2. 性激素:如雌激素、睾酮等;3. 脱氢表雄酮:如甲睾酮、丙酸睾酮等;4. 其他激素:如生长激素、甲状腺激素等。
四、激素使用原则1. 严格按照适应症、用法用量、疗程等要求使用激素;2. 首选非激素治疗,激素治疗作为辅助治疗手段;3. 依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激素用量和疗程;4. 避免长期大量使用激素,减少副作用;5. 对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应谨慎使用激素。
五、激素使用流程1. 科室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提出激素使用申请;2. 主管医师审核申请,必要时请相关专家会诊;3. 经医务处审批后,由药剂科统一调配激素;4. 科室护士根据医嘱,将激素药品配发至患者;5. 使用激素期间,医护人员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六、激素使用注意事项1. 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感染;2. 注意激素的配伍禁忌,避免药物相互作用;3. 遵循激素的用药时间,避免漏服或超量;4. 对激素过敏者,应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5. 加强患者教育,提高患者对激素使用的认识。
七、激素使用监管1. 医院设立激素使用监管小组,负责监督激素使用情况;2. 定期对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激素使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我院激素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
全体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患者得到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我院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分级原则激素类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1.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激素类药物。
2. 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激素类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患者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使用药物。
3. 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患者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激素类药物;新上市的激素类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第三条临床用药选择原则临床选用激素类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因、病程及药物的药理作用、疗效、安全性、患者耐药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考虑。
2. 参照相关临床指南、规范和药物说明书,合理选择药物的品种、剂量和给药方式。
3. 优先选择非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仅在非限制使用药物无法满足治疗需求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或特殊使用的激素类药物。
第四条医师培训与考核1. 医师在使用激素类药物前,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激素类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及分级管理要求等。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师进行激素类药物知识考核,确保医师合理、规范使用激素类药物。
第五条处方权限1. 非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可根据临床需求处方。
2. 限制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需具备相应的处方权限,并在处方时注明用药理由。
3. 特殊使用的激素类药物,医师需具备相应的处方权限,并在处方时注明用药理由,同时需经过科室主任审批。
第六条用药监测与评估1. 医疗机构应建立激素类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定期分析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对异常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促进激素类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 2007年5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4.《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国卫办医发〔2018〕14号)三、名词定义1.激素类药物:是以人体或动物激素(包括与激素结构、作用原理相同的有机物)为有效成分的药物。
2.糖皮质激素:是机体内极为重要的一类调节分子,它对机体的发育、生长、代谢以及免疫功能等起着重要调节作用,是机体应激反应最重要的调节激素,也是临床上使用最为广泛而有效的抗炎和免疫抑制剂。
具有抗炎、抗毒、抗过敏、抗休克、非特异性抑制免疫及退热作用等多种作用。
四、内容1.未取得执业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激素类药物。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
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6.对违反规定开具的激素类药物处方,药师有权拒绝调配。
7.执业医师必须定期接受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的相关培训。
8.开展激素类药物处方医嘱审核及点评,将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9.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定期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反馈,督导持续改进。
激素类药物简介、分级管理制度及使用指南
轻度
器官受损
危及生命
皮肤
骨质疏松、坏死
免疫抑制导致感染
Cushing’s综合征
高血压
消化道出血
精神症状
糖尿病
青光眼
激素类药物主要副作用的发生机理(1)—骨骼改变
激素类药物主要副作用的发生机理(2)—心血管系统
激素类药物主要副作用的发生机理(3)—糖尿病
激素类药物主要副作用的发生机理(4)—免疫抑制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Fra bibliotek作组及职责由质控科、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
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适应证(3)
7、内分泌性疾病补充或替代治疗 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垂体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生理剂量氢化可的松或可的松作替代或补充治疗,增加剂量可作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的危象治疗 治疗合成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而致的疾病,各型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等治疗甲状腺危象、严重的Graves’眼病、亚急性非化脓性甲状腺炎高钙血症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指南
(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给药剂量和方法(5)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学委员会、质管办、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管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