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管理办法(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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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1.为了规范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集团总部”)的管理,保
障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并使人力资本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会计法》、《总会计师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管理办法中有关概念说明:
集团总部——特指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经营部分;
控股公司——包括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在内的xxx下属企业。
3.本办法适用于集团的所有控股公司。
第二部分委派财务总监管理关系
4.各控股公司财务总监(下称”委派财务总监’)职位人选由集团总部
推荐,并由集团总部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实施管理。
5.集团总部根据控股公司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收入规模,推荐专职
或兼职财务总监。
6.各控股公司同意在年度经营预算中,预算出委派财务总监的委托
管理费。委托管理费按各控股公司副总经理全年工资、奖金和福利的平均标准核算。各控股公司每季末向集团总部支付本季度委
托管理费。
7.委派财务总监在控股公司工作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直接由所在控
股公司承担。
8.集团总部指定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对委派财务总监实施统一管理,
委派财务总监接受集团财务总监和总审计师的业务管理。
9.委派财务总监由集团总部推荐,各控股公司董事会任命。
10.各控股公司董事会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拥有建议更换权。
11.集团总部对所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拥有调整权及免职权;
12.财务总监不能在控股公司担任除财务管理以外的任何行政职务;
13.委派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为三年,在同一控股公司任职不超过两届。
14.集团总部委派的控股公司董事长为本办法的执行责任人。
第三部分委派财务总监职务管理
15.委派财务总监任职条件
a)具有财会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技术
职称,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全面管理控股公司财务工作
或控股公司内一个重要领域的财务工作两年以上;
b)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
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的有关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
导能力;
c)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
16.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与权限界定
16.1. 职责
i.组织拟定和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ii.拟定控股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会计专业职位的设置和任职资格和会计人员的配备;
iii.组织拟定控股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iv.审定控股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办法;v.组织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vi.审核控股公司的财务帐目和报表及报告,按照集团总部的规定上报信息资料,与控股公司负责人共同对上报信息资
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vii.监督控股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真实和有效性:
viii.依法检查控股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律
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
控股公司董事会报告;
ix.对控股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x.检查、监督控股公司的经济活动情况,签署经济活动收支事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xi.对控股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控股公司董事会、集团总部反映。
16.2 组织对日常经营决策的财务管理支持:
7.1.4.1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年(季)度财务预算、月度
财务收支计划、融资计划和使用方案;
7.1.4.2组织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
析和考核,督促公司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
提高经济效益;
7.1.4.3组织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并进行经济活动
分析;
7.1.4.4对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投资等决策,
提供决策建议和支持;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
造、科技研究、产品(劳务)价格和薪酬等方案
的制定;参与重要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
审查。
16.3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7.1.5.1 负责协调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关系
7.1.5.2 配合集团总部审计部门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7.1.5.3 督促公司按期足额缴纳集团总部投资收益和有
关管理费用。
16.4权限
7.2.1 委派财务总监作为控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对控股
公司的日常经营及重大决策拥有建议权,代表所有者享
有享有经济活动知情权;
7.2.2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公司规章制
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
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提请控股公司总经理处理。
与控股公司总经理意见不一致时,拥有上报控股公司董
事会的权利;
7.2.3 有权组织控股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经济核算、
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7.2.4有权参与所在控股公司重要经济合同的审签;
7.2.5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财务收支可由财务总
监授权的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
大的财务收支,须由委派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会签;
7.2.6会同控股公司总经理签署预算方案、财务收支计划、财
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
7.2.7对控股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及重大经营决策状况拥有上报
董事会权;
7.2.8对控股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拥有考核权,对控股
公司其它财务人员拥有考核建议权。拥有财务人员任免
和异动的建议权,同时拥有向控股企业推荐财务总监人
选的建议权。
17.日常管理
a)委派财务总监对控股公司董事会和集团总部负责,接受控股公
司董事会和集团总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b)集团总部每月主持召开委派财务总监工作例会,研究讨论上月
财务管理工作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
c)集团总部每年组织进行至少三次委派财务总监业务培训;
d)实行重大事项及异常事项汇报制度。对涉及到有关重大决策、
投资、融资、担保、资产处置及其它异常事项,财务总监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