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厦房地产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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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大厦

租赁合同

XX大厦XX 室

出租方:XX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租方:XX旅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日期: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

出租方:XX 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承租方:XX 旅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作为XX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下属(或关联)企业,及本租赁合同签订前下述房屋的实际使用方,现依据XX 向甲方出具的XX 函XXXX 号《XX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确认XX 大厦租金函》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于二零一三年七月五日重新补签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第一条租赁单位

甲方同意依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出租本合同所述的XX 大厦(以下简称“大厦”)的楼层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乙方亦同意承租该

单位。

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的单位位于XX 市XX 区XX 桥路甲X 号XX 号楼,XX 大厦 XX 室,建筑面积_ 1068.2 _平方米(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所附

平面图,但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

第二条租赁用途

承租单位的用途是作为办公室使用而不作任何其他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1 本合同租赁期为 36 个月,起租日从2013 年 5 月 1 日起计至

_2016_年 4 月 30_日届满。

2 入住条件: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开始日时,乙方租赁单位以及公共区域所

需的电力、照明、空调、电梯、消防等大厦原有设备、设施均处于良好

可使用状态。

第四条免租期(含装修期)

1 免租期为_无,即从年_月日至年月 _日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起7 日内,向甲方支付的装修期、免租期内物业

管理费及公用事业费用。

2 甲方应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可进行装修的必要条件,

此包括装修场地、用水、电、电梯及往来货物和人员的交通进出口。

3 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单位的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

京消防部门或有关政府部门报批,或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有关

政府部门的审批,或未能将前述的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

造成装修期的延误,装修期将不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 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位的正式移交程序后方可开始

装修。自正式移交日或装修期起,承租单位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管

理费及公共事业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所请装修公司必须是国家正式注册装修公司,装修施工中早8 点至

晚6 点不能用有噪音的机械设备。

6 乙方在入驻前要到物业办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驻。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其他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租金:

本合同采取付三付款方式

1.1 单位净租金标准为每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 4.2 元,月净

租金总计人民币_136462.55_元(大写:壹拾叁万陆仟肆佰陆拾贰元伍角伍

分)。

1.2 物业管理费(含物业、取暖、制冷)标准每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

民币0.8 元,月物业费_25992.87 元,(大写:贰万伍仟玖佰玖拾贰元捌角柒分)。

2 首期租金: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支付_叁_个月的首期净租金,即人民币

409387.65 元(大写:肆拾万玖仟叁佰捌拾柒元陆角伍分);物业费人

民币_77978.61 元,(大写:柒万柒仟玖佰柒拾捌元陆角壹分)给甲方,

首期净租金、物业费的计算期为_2013 年 5 月 1_日至 2013 _年_ 7_

月 31 日。

3 租金调整: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

调整。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4 保证金:

4.1 在履行本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应缴付的租金保证金(含物业费)

,作为乙方忠实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金。保证金总额为人

民币 0 元(大写:)。

4.2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甲方可以使用或扣留全部或部分保

证金抵偿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

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七

天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4.1)款约定的数额。

4.3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完全履

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应当在乙方归还甲方所租单位三十日内

将保证金(不包括利息)本金退还给乙方。

5 大厦其它费用:

5.1 大厦的管理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人”)负责。

5.2 需按甲方或管理人提供的公用事业费用帐目支付和清缴所有与承

租单位有关的电费、水费、电话租线费、专线通讯线费、占线费、

电话费及其它有关的费用。

5.3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在管理人发出有关付款通知书七日内将每月承

租单位有关费用及公共事业费用交予相关收取部门。

6 延迟支付利息:

如乙方拖欠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 3%的欠款月息,上述利息应自该拖欠款到期应付之日起计,直至乙方付清

所有拖欠款项的本金、利息和其他相关的费用。此利息将不影响于本合

同项下甲方任何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

7 公证费、印花税及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与单位有关的税费,

此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8 付款方式:

乙方应当将有关租金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

的银行及帐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帐户。

9 依据XX 函XX 号《XX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确认XX 大厦租金

函》的要求,乙方的净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含物业、取暖、制冷)由

XX 依据本合同据实结算,并由XX 直接出具发票。电费、水费等其他费

用由乙方直接交给甲方物业。

第六条承诺与权利

一甲方的承诺与权利

1 承诺:

1.1 甲方承诺依法取得XX 大厦合法手续。

1.2 保证楼宇是一个符合设计标准和使用要求的物业。

1.3 甲方负责监管管理人维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设备及系统处于良好、

干净和正常的运行状态及保持公共地方卫生环境整洁,使乙方有

一个适当的办公环境免受滋扰。

1.4 甲方负责监管管理人承担大厦公用面积的绿化,治安联防等管理

工作及费用。

1.5 除不可抗力或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外,甲方保证乙方自合同

起租日起提供承租单位内的电、照明、空调、通讯等服务处于良

好状态并具正常营业之用途。

1.6 提供周一至周五8:00 至18:00 承租单位内的空调服务。乙方

如要求甲方提供额外的空调服务,应提前4 小时向甲方或大厦物

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

1.7 甲方同意对前述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

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甲方及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

透露,但甲方律师不在此限。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大厦所有部分通道或公共区域的进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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