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浅谈超高层建筑设计中消防设计要点——以银川绿地中心为例

浅谈超高层建筑设计中消防设计要点——以银川绿地中心为例发布时间:2021-05-17T14:42:12.633Z 来源:《建筑实践》2021年40卷4期作者:张瑾金鑫[导读] 通过银川绿地中心超高层项目建筑消防设计实践和研究,从建筑大空间的防火分区与分隔张瑾金鑫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图1 银川.绿地中心总体鸟瞰图摘要:通过银川绿地中心超高层项目建筑消防设计实践和研究,从建筑大空间的防火分区与分隔、避难层设置及人员疏散措施、燃气管道和厨房的设置;以及消防安全加强措施等方面对超高层综合性建筑消防设计常见问题进行解析,提出消防设计难点及解决思路,为其他项目提供设计借鉴。
关键词:超高层建筑;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消防设计;避难层设置1 项目概况银川绿地中心是由绿地集团宁夏置业有限公司在银川开发建设的集五星级酒店、行政公馆、超甲级写字楼、精品商业的综合性超高层建筑。
项目基地位于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内,南邻西湖,西接规划中的中阿论坛片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是银川未来的金融中心、商贸中心和现代化城市服务业中心。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9万㎡,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容积率9.14,地上总建筑面积26.8万㎡。
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西北地区最高的双塔楼,也将是银川的标志性建筑,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银川绿地中心主体建筑由301m高的南北双塔及不超过24m的南北裙房组成。
项目将分两期建设:一期为301m高的北塔及低于24m的北裙房,北塔包括70,000㎡的甲级办公空间, 35,000㎡、含189间客房及高档餐厅与会所的五星级酒店,北裙房为地上三层建筑,含8,500㎡酒店会议用房;二期为301米高的南塔及低于24m的南裙房,南塔包括90,000㎡的甲级办公空间和4,500㎡的会所,南裙房则为由7,900㎡的精品商业构成的地上三层建筑。
(见图1)该项目由美国约翰波特曼建筑设计事务所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设计,栢城公司(PB),美国H+P 建筑结构事务所联合顾问。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
当符合本规范第
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5.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6•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8.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
9.超高层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均为A级材料。
超高层建筑防火

超高层建筑防火一、防火分区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规定:本项目拟建高度超过50米且每层面积超过1500平米,为一类建筑。
每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0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倍,即建筑标准层面积最大控制在2000㎡内为宜。
中庭防火: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 3.00h 的防火卷帘分隔。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二、耐火等级由于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层民用建筑目前常用的柱、梁、墙、楼板等主要承重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均达到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对于性质重要、设备贵重、功能复杂,还有风道、空调等竖向管井多,有的还要使用大量的可燃装修材料。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有中央空调的办公楼、综合楼,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窗帘)、其它装饰材料,耐火等级依次为A 、B1 、B1 、B2 、B2 、B2 、B2。
故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不应低于以上要求,建筑高度在150-180米范围内,暂无特殊要求。
三、避难层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申请方案设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避难层(间)和直升飞机停机坪并在图纸中明确其位置”。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

超高层消防工程要求标准
超高层消防工程的要求标准如下:
1. 建筑设计要求:
- 建筑高度:超过高层建筑的标准,一般指高度超过150米。
- 建筑结构:采用钢结构或混凝土构造以提供足够的结构强度和耐火性能。
- 防火分区:将建筑划分为一定的防火分区,限制火势扩散。
2. 火灾报警系统:
- 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在关键区域设置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设备,及时发现火灾。
3. 自动灭火系统:
- 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等,提供及时有效的灭火方式。
- 在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供水、加压设备,确保消防水源充足。
4. 疏散设施:
- 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保证人员可以迅速疏散。
- 安装应急照明和导向标志,确保疏散通路的可见性。
5. 应急电源设备:
- 超高层建筑需要备有应急发电设备,以确保消防设备和疏散通道在火灾时的正常运行。
6. 防烟排烟系统:
- 安装防烟排烟设备,以减少烟雾对疏散的影响,同时能为灭火提供清晰的视野。
7. 消防通道和消防电梯:
- 高层建筑需设置独立的消防通道,以保障灭火人员和疏散人员的安全。
- 安装特殊消防电梯,保证在火灾情况下的运行和疏散。
8. 定期检测和维护:
- 对消防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 进行定期的防火演练和培训,提高建筑内人员的灭火和疏散能力。
超高层消防工程的要求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仅是一般的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

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防火设计加强性技术要求(试行)第一条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民用建筑高层主体部分(包括主体投影范围内的地下室)的防火设计。
裙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第二条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承重柱(包括斜撑)、转换梁、结构加强层桁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4.00h;2梁以及与梁结构功能类似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3 楼板和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50h;4 核心筒外围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5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井壁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6 房间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疏散走道两侧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7 建筑中的承重钢结构,当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第三条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筑的核心筒周围应设置环形疏散走道,隔墙上的门窗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2 建筑内的电梯应设置候梯厅;3 用于扩大前室的门厅(公共大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周围连通空间分隔,与该门厅(公共大堂)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4 厨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相邻区域分隔;5 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酒店客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电缆井和管道井等竖井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 防火墙、防火隔墙不得采用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替代。
第四条酒店的污衣井开口严禁设置在楼梯间内,应设置在独立的服务间内,该服务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区域分隔,房间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污衣井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顶部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和火灾探测器以及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的排烟口;2 应至少每隔一层设置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洒水喷头;3 检修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4 污衣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防火墙、隔墙和楼板

防火墙、隔墙和楼板5.2.1、5.2.2 防火墙是阻止火势蔓延的有效措施,在设计中我们应注意和重视。
许多火灾实例说明,防火墙设在建筑物转角处,不能有效防止火势蔓延。
为了防止火势从防火墙的内转角或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蔓延,要求门、窗之间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其具体数据采用了《建规》第7.1.5条的规定。
从火灾实例说明,如相邻两窗之间一侧装有耐火极限不低于0.9h的不燃烧固定窗扇的采光窗,也可以防止火势蔓延,故可不受距离限制。
5.2.3 本条对在防火墙上开门、窗提出了要求。
在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浓烟和火焰通常穿过门、窗、洞口蔓延扩散。
为此,规定了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时,应在开口部位设置防火门、窗。
实践证明,耐火极限为1.20h的甲级防火门,基本能满足控制一般火灾所需要的时间。
当然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再高些对防火就更好,但因目前经济技术条件所限,采用耐火极限为1.20h的防火门较为适宜。
5.2.4 经过近10年的实践,证明本条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修订时仍保留了本条。
防火墙是阻止火势蔓延的重要分隔物,应有严格的要求,才能保证在火灾时充分发挥防火墙的作用。
故规定输送煤气、氢气、汽油、乙醚、柴油等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
其它管道必须穿过防火墙时,为了防止通过空隙传播火焰,故要求用不燃烧材料紧密填塞。
为防止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扩大火势蔓延,要求管道外面的保温、隔热材料采用耐火性能好的材料,并对穿墙处的缝隙要用不燃烧材料仔细堵塞好。
5.2.5 本条根据原规范第4.2.5条的内容修改。
管道穿过隔墙和楼板时,若留有缝隙或堵塞不严,一旦室内发生火灾,是非常危险的。
燃烧产物,如烟气和其它有毒气体会很快穿过缝隙和孔洞而扩散到相邻房间和上部楼层,影响楼内人员疏散,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如西班牙萨拉戈市中心科拉纳旅馆地下餐厅厨房着火,火势很快蔓延扩大,通过吊顶上没有堵死的管道洞口蔓延到上面一层直到十一层的办公室,造成火灾迅速蔓延,扩大了灾情。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超高层建筑防火规范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2.00h。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与相邻建筑的防火间距。
当符合本规范第
3.4.5条、第3.5.3条、第4.2.1条和第5.2.2条允许减小的条件时,仍不应减小。
3.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5.5.23条有关避难层的要求。
5.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顶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6.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内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内宜配置轻便消防水龙。
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8.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9.超高层建筑外保温、外墙装饰均为A级材料。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一,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应符合建筑法规的要求。
这包括对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建筑的结构和耐火性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要满足国家消防部门的要求。
第二,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消防逃生通道。
每层建筑应该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以保证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逃离火灾现场。
通道的设计应满足相关的规定,通道的宽度、高度和长度等都需要符合相应标准。
第三,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消防设备。
每层建筑应设置相应的灭火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这些设备应布置在易燃、易爆和易烟的场所,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四,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防烟措施。
防烟通道应设置在建筑内的关键位置,如楼梯间、走廊和公共区域等。
这些通道应具有良好的防烟性能,以确保被困人员能够安全地逃生。
第五,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火灾监测系统和报警系统。
建筑应设置火灾报警器、烟雾探测器等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些系统应与当地的消防部门和相关机构联网,以便及时报警和调度。
第六,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要考虑建筑的电气安全。
建筑的电路设计和安装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以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
总之,高层民用建筑的设计防火规范是确保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现、迅速疏散和有效灭火的关键。
这需要考虑建筑的结构、消防设备、防烟措施、火灾监测系统、报警系统和电气安全等方面,以确保建筑的消防安全。
同时,建筑的设计也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确保建筑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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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按规定,我国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执行。
由于导致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因素较多,扑救难度大,因此高层建筑应立足于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
首先,超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为:1、火势蔓延快高层建筑各专业竖井林立,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构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途径。
试验证明,烟气竖向扩散速度为3〜4m/s, 100m的高层建筑在25〜35m/s左右,烟气即顺垂直通道从底层扩散到顶层,与此同时,火势也将蔓延扩大。
2、人员疏散困难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员集中,垂直疏散距离远,发生火灾时,要使人员迅速疏散到地面或建筑物内避难层及不受火灾威胁的安全部位,是十分艰难的。
数千人、甚至数万人若从整幢大楼疏散到地面,少则几十分钟,多则几小时。
3、火灾扑救难度大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给灭火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如果超过消防登高车辆的高度则无法从室外扑救,只能依靠自救,即依靠室内的消防疏散设施。
因此,针对一上特点,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必须强调几个问题:(1)合理布置高层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总平面布置中的主,附体关系,该建筑与四周建筑的间距及车道的设置等等,均属与防止蔓延和迅速扑救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进行建筑方面设计方案时须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合理的总平面布置,不但有利于火灾扑救,而且对防止火势蔓延有极大帮助。
设计时需不折不扣执行。
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
水平防火分区是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根据《高规》要求,每一分区内要相应装设一些使防火门能自动关闭的装置,并且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
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指对建筑内部的垃圾井、水井(水管井)、电井(强、弱电)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水井、电井要求封堵),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
(2)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
可靠的耐火构造能减少起火,蔓延及保护人和建筑的安全。
设计中除了应首先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能力之外,还须对天棚,墙面等装修部位的耐火性能给予充分的考虑。
为了追求建筑外观效果,部分高级公寓和住宅采用了玻璃幕墙,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
其中部分原因在于玻璃幕墙不但因抽风作用而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而且在火灾发生后,常常等不到人员疏散完毕,幕墙就已达到耐火极限而向下掉落,严重影响人群的疏散。
(3)加强自然排烟设计及安全疏散设施设置目前,高层建筑中玻璃幕墙和竖向管道常常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造成火势跳跃防火分区,扩大火灾损失;其次,大量高层建筑火灾证明了烟是高层建筑火灾中最大的杀手。
因此,防排烟设计与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是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
国家明确规定电梯前室及相关地方增设防排烟系统,疏散楼梯增设正压送风系统。
此外,还要加强自然排烟设计。
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宜优先采用;但由于楼梯间存在热压差(即烟囱效应),烟气往往充满楼梯间,使人们无法疏散,因此,要求楼梯间有一定的开窗面积,且排烟窗应设在墙面上方,同时要求能方便开启。
除了按规定设置不同形式的、数量足够且分布合理的疏散楼梯外,必须在防火门及疏散通道前上方及其附近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以使人员能顺利疏散。
此外,超高层建筑在遵循以上原则基础上还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避难层:有资料显示,城市安全部门曾经做过一个试验,让一名身强力壮的消防员从第33层跑到第1层,用了35分钟。
如果是一名身体素质一般的人员或老人、小孩,所需时间肯定会更高,并且人在紧张慌乱的情形下,要在楼梯间内长时间行走,绝大多数的人会体力不支。
而火借风势,30秒内就可以从第1层到达第33层。
这样算来,在超高层建筑中人们跑到楼外逃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因此,在高层建筑中设置避难区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办法,为疏散中的人群提供休息的场所,为残疾和受伤人员提供保护,直到得到消防人员的救助。
这些避难层也可以用作救援队的疏散指挥点,实现建筑内的有序疏散。
因此,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这是因为登高、举高消防车,最大作业高度在30~45m;根据对消防队员的实测,登高超过10层时,心跳和呼吸明显加快,不适应扑就的需要,会给灭火工作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结合上述原因,并兼顾节约投资,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及以上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断开,但人员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3.避难层的净面积宜按每平方米5人计算;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设备管井及垂直交通设施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3.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4.封闭式避难层还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并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等;另外,避难层四周应采用防火材料并加固结构,(二)屋顶停机坪:据了解,高层建筑火灾发展速度快,极易形成冲天火柱”因此居高临下的侦察显得尤为重要。
直升机可以在很短时间飞抵火场,利用空中优势正确寻找起火部位、判断出燃烧物的性质,观察人员逃生情况,并把信息及时反馈到火场总指挥部。
这些都能为火场指挥员做出正确部署灭火力量提供科学依据。
而在形势危急的情况下,直升机便将直接充当空中消防车的作用。
据介绍,目前用于灭火的直升机都带有一个喷射炮的装置,其可以将携带的灭火材料喷向火海。
除此以外,还可以利用直升机与地面泵车联合,由地面泵车负责供水。
这样便可以克服高度限制,将水源源不断地送往空中。
直升机的另一重要用途是用于救生。
高层大火时向下的通道很容易被火势切断,人员只能选择逃往楼顶。
如果楼顶地形适合降落的话,直升机便能降下来救走被困者;如其地形难以着陆,直升机还能通过抛下软梯,实施救援。
因此,《高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距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2.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每个出口宽度不宜小于0.90m。
3.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4.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供一架直升机使用的屋顶停机坪的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平面尺寸为26X20米;不包括航空管理局指定的指示灯、飞机信号接收器等设备的投入,每个停机坪的建造成本约400万元人民币。
台瑞机场设备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专业直升机停机坪设计,规划,安装。
所建造的直升机停机坪全部采用意大利进口铝合金防震甲板及机坪导航灯光与无线电自动控制系统,机坪自动化,直升机起降时无需专人管理。
该公司可免费提供高楼屋顶停机坪载重和冲击系数,符合ICAO国际民航组织直升机停机坪规范(三)玻璃幕墙防火:玻璃幕墙在外墙装饰上外表华贵而又不失庄重,并且可以减轻建筑物的结构荷载,因此应用广泛。
但其在火灾情况下的安全性设计更需高度重视,钢材和铝合金型材的耐火性能都比较差,钢型材在300C〜400C高温下强度下降,600C时失去承载能力,而铝合金结构型材的耐火性能更差,受热条件下极易发生结构变形,250 C〜300 C左右既失去承载能力。
目前的玻璃幕墙结构设计中虽然考虑了玻璃和铝合金在温度骤变情况下因变形伸缩不一致而发生的冷桥”现象,玻璃和铝框中间采用橡胶、聚乙烯泡沫材料相隔,但是能承受的温度变化范围仅在—40C〜+ 50C之间。
建筑物内发生火灾,辐射热、高温烟气都使结构温度变化范围远远大于+ 50C,结构受热膨胀变形过大,造成玻璃破碎、脱落。
另外隐框玻璃幕墙的玻璃用硅硐胶、橡胶与铝合金框胶合,硅硐胶的耐高温程度也只有200 C,超过了200 C胶的作用即会发生变化,粘合力降低也会使玻璃脱落。
火灾过程中,高温烟气、辐射热使幕墙结构升温非常快,常常等不到人员在建筑物内疏散完毕,就已达到结构极限,发生结构破坏,向下掉落各种结构碎片。
因此疏散出口上方作玻璃幕墙的公共高层建筑,一定要在安全出口上方设置防护挑檐。
《高规》规定: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册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经检查许多楼宇,玻璃幕墙与其它结构部分的空隙没有进行封堵。
目前已经封堵的建筑也多是为了防水和隔音进行的封堵,所用材料多为橡胶,泡沫塑料,木夹板等,与规范要求相差甚远。
另外多板建筑实际使用中,为了使空间尽可能宽敞,家具等办公用品等多紧靠幕墙布置,这样一旦发生火灾,这些空隙即成为火灾蔓延的途径,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根据经验可使用防火毡包法”就是用玻璃棉等材料压实,然后外包铝泊纸包严,塞到缝隙中间,下面用铁皮、铁丝或钢筋固定,上面用非燃材料如铁皮等固定罩住,然后再适当做些粉刷装饰可以满足防火要求。
此外,玻璃幕墙本身的结构安全性上来讲,幕墙上开窗面积总和要小于幕墙面积的10%,尤其是隐框结构窗开得越少越好因此有玻璃幕墙的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时,还要根据具体空间的布置情况和实际开窗面积来计算分析实际排烟能力,必要情况下增加机械排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