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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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进入21世纪以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先后对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大繁荣大发展作出重要论述,在地方政府为发展而竞争的机制作用下,各地为获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先发优势”,纷纷提出“文化强省”、“文化强市”的发展战略,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在全国走在前列,并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在抵制金融危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及行业范畴

“文化”是关于整个社会的物质与精神形态的概念,广义的文化是指人在历史实践过程中一切活动及其结果,既包括有形的物质创造物,也包括无形的语言、文学、艺术、风俗、哲学、宗教等精神财富。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所创造的文化都有所不同,因此文化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与时代性。如果将文化放在文化产业中理解,那么更强调的是文化中的精神价值部分。“文化创意产业”:创意本身是一种文化的体现,准确地说,创意是一切文化创新活动得以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一切有形无形的创新过程及其结果最终都可溯源到某一创意;文化创意是指以文化生产和文化服务为专门对象的思维创新和观念创新活动,文化创意是文化产业的先导,也是文化纵深发展的原动力;而文化创意产业是指通过开发个人的创造力、技能和天分获取发展动力的文化企业,以及那些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创造潜在财富和就业机会的活动,它包含文化产业与创意产业两层含义,拥有更宽广的外延。

本文涉及的文化创意产业范畴包括:广告、建筑艺术、艺术与古董市场、手工艺品、时尚设计、电影与录像、音乐、表演艺术、出版长沙市文化创意产业综述及发展模式研究业、软件及计算机服务、电视和广播。

二、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得到大发展大繁荣

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步早、起点高,在中部省会城市中处于领先,经济规模和贡献率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仅次于杭州、广州,居第三位。“十一五”期间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得到了大发展大繁荣,并逐步走向专业化、规模化和多元化。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在展示出强劲发展活力的同时,呈现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进一步提升。

(一)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增长。2010年,长沙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活动的各类经营单位发展到56213个,比上年增长12.5%,“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2.3%。其中法人单位5640家,年均增长12.4%;个体工商户50573户,年均增长12.2%。经营单位的快速增加,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2010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出(收入)达948.73亿元,比上年增长24.5%,为2005年的3.1倍;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453.84亿元,比上年增长21.2%(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为2005年的3.1倍,“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19.0%,分别高于同期全市GDP和第三产业增速3.7和5.1个百分点;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10.0%,高于全省近5个百分点,占全省的比重达54.5%,“十一五”期间提高了0.5个百分点,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长沙经济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从服务、生产、销售各环节看,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呈快速发展态势。一是文化服务业快速发展。2010年全市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79.72亿元,比上年增长23.4%,占全部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1.7%,“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20.7%。二是文化物质产品生产规模扩大。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物质生产实现增加值12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5.0%,占全部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7.4%。三是文化物质产品销售持续增长。全市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实现增加值42.37亿元,比上年增长25.6%,占全部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9.3%。此外,其它相关文化产品实现增加值7.2亿元,比上年增长30.1%,占全部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1.6%。

1、文化创意产业内在结构进一步优化。一是新兴文化创意产业比重提升。“十一五”期间,长沙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形成了传统文化创意产业与新兴文化创意产业竞相发展的格局。2010年全市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为主体的传统意义上的文化创意产业“核心层”创造的增加值90.79亿元,占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0.0%;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服务业为主体的文化创意产业“外围层”创造的增加值188.93亿元,占41.6%;以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体的文化创意产业“相关层”创造的增加值174.12亿元,占38.4%。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增加值比重结构由2006年的35.6:39.1:25.3调整为20.0:41.6:38.4。以“出版湘军”、“影视湘军”为代表的核心文化创意产业是长沙文化创意产业的特色和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对长沙新兴和相关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带动作用。二是非公有制经济占比不断提高。长沙文化及相关产业在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2010年全市从事文化及相关产

业单位中:公有制经济单位(包括国有和集体)441个,占单位总数的0.8%,实现总收入116.0亿元,比上年增长4.0%,占总收入的12.2%;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包括三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等法人单位和个体户)55772个,占单位总数的99.2%,实现总收入832.73亿元,比上年增长28.0%,占总收入的87.8%,比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非公有制文化创意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推动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做出了积极贡献。

2、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速度逐年加快,2006—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分别为16.4%、17.1%、19.4%、21.0%和21.2%,均高于同期GDP和第三产业增速;文化创意产业年均增长19.0%,分别比同期GDP和第三产业增速高3.7个和5.1个百分点;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不断加大。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19.4%,比2006年提高7.8个百分点。

随着文化创意产业单位的不断增加,文化创意产业吸纳就业能力逐步增强。2010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直从业人员达52.22万人,比上年增长11.1%,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12.3%。“十一五”期间,长沙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年均增长15.7%,高于全社会从业人员增速11.7个百分点。

3、文化创意产业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影响力显著提升。其一,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十一五”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长春、刘云山、刘延东先后调研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并给予充分肯定。中宣部多次对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重点批示和推介,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等多家中央媒体对长沙文化创意产业作了百余篇专题、专版报道。省市媒体作了“又好又快,率先发展——长沙文化产业发展巡礼”和“文化产业大看台”等专题报道,使长沙文化创意产业在市内形成工作推力、市外形成强大影响,营造了又好又快、率先发展的氛围。其二,各种大型文化活动先后在长沙举办。近年来,全市先后举办长沙卡通艺术节、首届中国剧场论坛、首届中国演出娱乐博览会暨歌厅文化节、首届中华版权高峰论坛、第六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首届合唱比赛、酒吧节、红色文化旅游节等30余个国家级、省级赛事节会,蓝猫卡通、宏梦卡通、魅力四射酒吧等一批民营文化企业在节会上异彩纷呈,扩大了品牌影响力。2010年10月,由市政府主办、青苹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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