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档案保管期限标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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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金湖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各类档案保管期限
Q/FJJH 2.414-200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金湖电力公司档案管理中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的定义、管理职责、内容、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档案保管期限。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面构成为本标准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3定义
为了方便公司档案室确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科学地进行档案鉴定工作,确保归档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以维护本公司历史发展真实面貌,现对各类档案保管期限做出规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或定期,下同)三种。长期为十六到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含十五年),对于长期和短期的档案根据具体性质与使用状况可适当确定具体期限,以利鉴定工作的进行。
4管理职责
技术支持部是公司档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设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全公司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档案进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档案期限的设定,分类及对相应过时的档案进行处理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准确有效。
福建省金湖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03—10—17 发布2003—12—01实施
Q/FJJH—2.414—2003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确定档案保管期的原则
5.1.1 凡是反映全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政治斗争和生产技术、科学研究、财务核算中需要长远利用的档案,应列为永久保管。它包括三个部分:一是全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图纸、图夫、照片、录音带和科技财务专业档案等;二是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公司贯彻执行的或公司要求各部门需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基建项目,财务制度等;三是公司各部门报道有关重要问题的文件材料等。
5.1.2 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全公司需要查考的档案,应列入长期保管。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公司生产或经营管理中形成的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资料、技术图纸和财务制度等;二是上级机关颁发和”属各部门报道的比较重要的文件资料。
5.1.3 凡是在短时间内公司及公司所属部门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列为短期妥善保管。
5.1.4鉴定各类文件资料一定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全面分析文件、资料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判定其保存价值。以保证各类档案的齐全、完整,便于全公司各项工作的利用。
5.1.5鉴于全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性质和职权范围不同,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的保存价值就有所不同。因此,鉴定工作一定要以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出发,恰当地确定各类的保管期限。”
5.1.6鉴定工作应在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下,由档案部门协同有关业务部门共同组成鉴定小组,对已经到期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存毁意见。需要销毁的档案,要按照规定手续,经部门领导人审查批准后,予以销毁。
5.1.6.1 公司历史沿革、公司志、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带等.
5.1.6.2公司财产、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及产权材料;
5.1.6.3处理群众来信及来访的记录、摘要、处理报告:5.1.6.4公司编制公开或内部出版物的样本、重要原稿、图样。5.2 下级部门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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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请示性来文、报告、申请;
5.2.2典型报告材料;
5.2.3重要活动材料;
5.2.4 反映较长时间全面情况的事件;
5.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统计报表等。
5.2.6同级或非隶属部门来文与本公司业务有关、有参考价值的材料,如:经济合同,协作规定、工作须参考作为依据的各种条例、通知、函告等。
5.2.7所属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保留使用档案与移交归档年限,一般保留前一年档案。
(参见附录补充件:A、文书档案保管期限;b、科技档案保管期限)6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所列管理业务可依据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的绩效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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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件)
福建省金湖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福建省金湖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王桂芳、陈爱华
本标准审定人:梁长胜
本标准批准人:王凤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