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纲要
李龙(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内容提要:随着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不断深入,在依法治国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系。
其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原则是“三者统一”,即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统一;实现路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运行机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护法制度。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者统一”道路大凡建设法治国家,往往都有一套理论体系,而这些理论是否符合国情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该法治国家的兴衰。
以美国为例,其资产阶级法治国家的模式是“宪法主治”,其理论体系集中体现在汉密尔顿等人合著的《联邦党人文集》之中,以后的发展则反映在26条宪法修正案里,并概括为三大原则:三权分立、基本人权和联邦主义。
英国法治模式是“法的统治”,其理论体系体现在洛克的《政府论》和戴雪的《英宪精义》以及后来的几个宪法性文件之中。
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更要一套理论体系。
我国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经过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和中国法治经验的马克思主义化的有机结合,终于在不断总结和升华中,初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她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最新成果,内容丰富、博大精深。
鉴于该体系结构宏大,本文只能从其纲要谈起。
一、指导思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念”一词,源远流长,导源于柏拉图,起初纯属哲学范畴;后经康德在“三大批判”中的发挥,已成为一种学说。
黑格尔首先将“理念”引进了法学领域,但遗憾的是,他又经常将“法的理念”与“法的概念”混淆不清,有时说“法作为理念的自由”①,有时又说:“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②他甚至明确表示:“理念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统一”③。
我们且不对黑格尔在这个问题上的思辨作出评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是从客观唯心主义的立场来诠释理念的;我们是唯物主义者,应从实际出发来认识和使用“理念”一词。
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
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冀祥德摘要新中国建立60年来,法学教育从引进初创到挫折停滞,从恢复重建到持续改革和繁荣发展,形成了具有较大规模、结构相对合理、教育质量逐步提高的法学教育制度,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已经初步形成。
同时也面临挑战,需要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定位作重新思考,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中国法学教育的教育模式、教育机构、教育层次、教育方式,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未来法学教育的中国模式将逐步成熟完善。
关键词法学法学教育中国模式挑战与前瞻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回顾60年的中国法学教育历史,可以看到,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标志,中国法学教育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时期:改革开放前30年,法学教育是从无到有,从学习借鉴苏联经验,到形成时代背景特点的“政治挂帅”模式,直至遭受挫折乃至基本瘫痪;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法学教育从恢复重建,开始正视和探索科学的法学教育规律,到持续改革和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
一方面,中国法学教育记载了60年新中国曲折发展的足迹,确认并体现了60年来中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进步的成果,另一方面,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成功推进,中国法学教育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成为世界法学教育的大国,与以美国法学教育为代表的法律职业教育模式和以德国法学教育为代表的法律素质教育模式呈现出三足鼎立之势。
一、中国法学教育模式的发展变迁一般认为,“模式”具有“样式”、“样态”之意,是以典型特征为元素,从静态的横向观察和动态的纵向比较等角度考察事物的基本类型。
法学教育模式是在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影响下,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指导和制度环境中生成的教育培养目标、教育培养方式、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等基本构成元素的有机结合。
考察世界各国法学教育的基本构成元素,可以发现世界法学教育的基本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美国法学教育为代表的普通法系的法律职业教育模式,一类是以德国法学教育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的法律素质教育模式。
我国法学教育特征与性质之认识
学者 描述 的那样 : “ 中国社会主义法学教 育遭到 了灭顶 之 新 灾 ,几乎所有 的政法院校均被 停办或者 结算 ,校舍被 占用 , 图书资料 、教 学资料大量散 失,教学设备遭 到 了彻底 毁坏 ,
既不 现 实 而 成 为幻 影 之 外 ,还 给 我 国法 学 教 育 带 来 了严 重 的
剩 。” 基 于此,认真反思我 国பைடு நூலகம்下法学教育 的性质 ,对于 指 导我 国今后法学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 ( )我 国法学教育应走素质教育之 路 一
我 国 的 法 学 教 育 曾走 过 一 条 粗 放 型 之 路 , 在 这 一 过 程
来 说 , 也 具 有 正 当 性 基 础 。 正如 学 者 所 概 括 的 那 样 ,他 是 培
本又 成为我们 学习一个 的重 点对 象 ,其法律 制度 以及法 学教 育又 成为 了学 习的重点与焦 点。 “ 清朝政府 还派 了大量 留学 生去 日本学 习法律 ,并聘请 了大 量 日本法学 教师在京师大 学
教 师 队 伍 所 剩 无 几 ,法 学 教 育 初 创 阶 段 所 取 得 的 成 果 在 这 个
20 0 多倍 。 g 概言之 ,人们在我 国法 学教育 在新中国建立,特
别 是 近 3 年 当 中 所 取 得 的成 绩 并 不 否 认 , 而 且 也 得 到 了 人 们 O 的 赞 许 ,但 是 ,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也 出现 了不 少 问题 。这 种 蜂 拥
制 度 为 蓝 本 建 立 和 发 展 起 来 的 , 然 而 ,没 有 过 多 长 时 间 , 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项 需要 综合 利 用 立 法 、 政 、 场 、 法乃 至道 德 手段 等 多种工 行 市 司
具 才能 奏效 的宏 大 系统 工程 。就 当前 而 言 , 收入 分 配 改革 的 当务
之急在于: 一要 改 革 就 业体 制 , 高就 业质 量 ; 提 二要 改进 最低 工资
主 义 法律 体 系的几 个 问题》 的讲 话 。该 文提 出 , 国特 色社 会 主 中 义法律 体 系 , 中 国特 色社会 主 义伟 大事 业 的重 要 组 成部 分 , 是 是
邓 聿 文 2 1 年 1 月1 日在 《 习 时报 》 上 栽 文 《 治视 00 1 5 学 法 角 下 的 车 船 税 法 草 案 审 议 》 认 为 , 未 经 立 法 , 不 得 征 税 ” “ ,
为 当前各 种 社 会 问题 的深 刻根 源 , 历 史发展 阶段 必 然论 、 入 而 收
不 同类 型 标 准 的 设 定 , 以及 设 计 科 学的 、 整 的 、 操 作 性 的指 完 可
标 ; 是 要 建 立 立 法后 评 估 报 告 到 立 法 议 案 的 转 换 机 制 , 须 五 必
律的基础, 法律是 实践 经验 的 总 结 , 随 着社 会 实践 的 发展 而 不 并
断发展 。
收 人分配 改革的 当务之 急
郑功 成在《 中共 中央党校 学4. O O  ̄ 2 l年第5 } 期上载文《 收入分
配改 革 与财 富合 理 分 配》 为 , 认 收入 低 、 距 大 、 配欠 规 范 已成 差 分
打破 垄断 , 变革 垄 断行 业 的 收入 分 配 制度 , 小行 业之 间 的收 入 缩
差距 ; 四要 进 一 步调 整 财 政 支 出 结构 , 续 加 大 对 民 生福 利 的投 继 入; 五要 加 快 社 会保 障体 系建设 步伐 , 分 发 挥 其 调 节 收入 分配 充 综合 功 能 ; 六要 加 快 改进 税 收政 策 ; 要规 范收 入 分 配秩 序 , 七 明确
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
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它主要研究教育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探讨教育制度和教育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领域,教育法学具备一系列基本理论,这些理论为我们了解教育法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本文将介绍教育法学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与教育的关系、教育法律制度、教育法律制度的特点以及教育法的本质特征等。
一、法律与教育的关系法律与教育密切相关,二者互为条件、相互促进。
教育是法律的客体,法律是教育的重要保障。
教育法学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旨在解决教育活动中的法律问题,确保教育制度的正常运行。
法律规范教育活动,保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规范了教育者的行为,使教育活动符合法律的要求。
二、教育法律制度教育法律制度是指为规范教育活动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制度包括宪法、教育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
它们规定了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教育内容、教育机构的设立与管理等方面的规范。
教育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确保教育领域稳定运行和保障受教育者权益的重要保障。
三、教育法律制度的特点教育法律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法律与教育的关系融洽:教育法律制度是法律与教育的有机结合体,同时满足法律规范性与教育自由性的平衡。
它保障教育活动的开展,同时也保护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2. 稳定性和连续性:教育法律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的特点,即基本原则和法律规范的持续有效。
这为教育活动提供了有序的法律环境,确保教育制度的稳定运行。
3. 灵活性和适应性:教育法律制度灵活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具有一定的可调整性。
法律规定了教育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同时也允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教育法的本质特征教育法是独立的法学分支,它具备以下本质特征:1. 教育法具有社会性:教育活动的性质决定了教育法是一门以维护社会利益为目的的法学学科。
它旨在规范教育活动,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教育公正。
2. 教育法具有专门性:教育法以教育为对象研究教育制度和教育活动中的法律问题,具备一定的专门性。
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考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考研政治思修与法基考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来源:智阅网考研政治冲刺复习,一定要好好梳理下各个科目的重要知识点,把框架搭建起来,在把握全局之下,针对重点、考点进行深度的理解和把握,通过刷题来查漏补缺和深化记忆。
下面我们分享思修与法律基础中法律部分第一节的重要考点,大家记一下。
一、法律的概念及发展(一)法律的含义(C级知识)1.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主要包括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所讲的法律通常是广义的法律。
2.狭义的法律: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3.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规定权利和义务,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二)法律的本质(C级知识)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1)法律所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律所体现的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
2.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性质和内容的法律。
(三)法律的特征(C级知识)1.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但法律只调整一部分重要的社会关系,并不会规范人们所有的行为,因而不会对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进行调整。
2.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区别于道德规范、宗教规范、风俗习惯等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主要有两点:①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②由国家保证实施。
3.法律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法律规定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受害人有权寻求法律保护和救济,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履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特征陈斯喜2011年03月12日04:5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手机看新闻∙打印∙网摘∙纠错∙∙∙分享∙推荐∙微博∙字号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郑重宣布:“目前,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
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所有法律规范的系统化、体系化。
由于各国的社会制度和历史传统不同,各国的法律体系各具特点。
马克思曾深刻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
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不是立法者们凭空创造出来的,也不是从其他国家照抄照搬过来的,而是扎根于中国自己的土壤、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生长起来的,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时代精神。
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哪些特征呢?对此,可以从多种角度进行总结和概括。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自觉建构的成文法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有规划有计划地从无到有建构起来的、以成文法为表现形式的法律体系,是我们党和国家在准确把握党的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一项自觉、理性的活动成果,不是盲目的自然而然形成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是中国法学理论体系中的一种重要学派,旨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保障。
下面就来分步骤阐述一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相关内容。
一、概念解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建设为中心,同时兼顾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构建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理论基础的法学理论体系。
二、理论特点1. 突出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在建构理论体系时,强调中国特色,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和文化传统,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立场和利益,不再照搬西方的法学理论。
2. 突出实践导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注重与实践相结合,注重理论与现实的联系,不断探索和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并为实践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3. 突出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强调落实法治理念,突出法律的核心地位,坚持依法治国原则,促进法律制度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法治建设。
三、主要内容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通过落实法治理念,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2. 建立最新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重视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构建适应时代发展和中国特色的最新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 探索中国特色的法律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通过对中国实践的探索和总结,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
四、实践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已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对中国法治建设现实的深刻认识为依据,以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为指导,建构起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完整体系,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学支撑。
法理学答案
法理学思考题一、简答题1、法理学(广义)的研究对象?答:法理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法和法学的一般原理(哲理)、基本的法律原则、基本概念和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运行的机制,因而,就制度层面言,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所有法律制度中的一般问题、原理、原则和制度的学问。
它不关心每一门具体制度、法律的具体操作问题,而是对每一法学学科中带有共同性、根本性的问题和原理作横断面的考察。
2、大陆法系的主要特征?答:①明确立法与司法的分工,强调成文法典的权威性。
②比较强调国家的干预和法制的统一,尤其在程序法上如此。
③重视法律的理论概括,强调法典总则部分的作用,这是罗马法的一种传统. ④注重法典的体系排列,讲求规范的逻辑性、概念的明确性和语言的精练。
3、英美法系的主要特征?答:①以英国为中心,英国普通法为基础。
②以判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遵循先例。
③变革相对缓慢,具有保守性“向后看”的思维习惯。
④在法律发展中,法官具有突出作用。
⑤体系庞杂,缺乏系统性.⑥注重程序的“诉讼中心主义”.4、法律规则的分类?答:1、从法律规则的内容上看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和职权性规则。
授权性规则——“可以”、“有权"“有什么权利”、“什么权利不受侵犯”等。
义务性规则—-“必须"、“应当"、“有什么义务”、“不准”、“不得”、“无权”、“禁止”等.职权性规则是关于公权力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规则。
2、从法律规则形式特征上看,可将它分为客观性规则和裁量性规则。
前者内容明确、肯定和具体.3、从法律规则的功能上看,可将它分为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前者在逻辑上来讲其指定的行为先于规则本身,而后者依赖规则本身。
4、从法律规则的强制上来看,可将它分为强行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前者规定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
而后者只具有指导性。
5、现代法治的基础?答:1、发达的市民社会是法治的社会基础;2、自由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的经济基础3、崇尚法律的理念是法治的文化基础;4、为维护规则而设置的政治与法律结构是法治的制度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
孙 金 海
( 平顶山市委 党校 河南 平顶 山 4 6 7 0 0 0)
摘 要: 自新 中国建设 以来 ,具有 中国特 色社会主 义的法学教育模 式已初 步形成 ,以法学学士、硕 士、博 士为主要 的教 育模 式, 还有 一些专科来进行补充扩 大,为国家培 养大批 的 司法人员 , 形成 了法 学的基础教育 、特 色教育 、 深度教育为体 系的教 学路线 。主要 依 靠教 育部 门与行政部 门相 互协调 ,使法 学教 育制度逐渐 完善 。 关键词: 中国特 色社会主 义;法 学;基本特征
提 高学生的能力。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 . 4 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模式 在经 历了时代 变革 ,不断探索与发展之 中, 法学 教育在 中国
经历 了衰 败与兴盛的交替之后, 人们更希望恩 能够找 到属于 中国 自身的一种法 学教育模 式。在探索的路上 , 摒弃 了苏联 的教育模 式, 然法律职业教育模式与大 陆法系教育模式也并不 能完全应用 于中国。众所周知 ,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 以人为本 ,现在提 出可持续发展、统 筹兼顾 的发展观 ,要做 到这些 ,必须走 中国特 色社会主 义法 学教育模 式。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初步 形成 ,还 需要 不断的进行完 善与 发展 ,以适应 中国社会 的发展 。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形成的特征 自从可持 续发展观提 出以来 ,法学教育也随之变化,逐渐形 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学教育模 式,主要 由以下几个特征 2 . 1 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中国 自改革开放 以来重视 教育,学历层次也逐渐扩大,设置 有专科 、本科 、研 究生、博 士等培养 了不 同层 次的人才 。 1 9 9 7恢复 了高考 的制度 ,为 国家 获得 大批 优秀 人才 提供 了 便利 。 人才 水平 也在 逐渐提 高, 从以往的专科 生到现在 的本科 生、 硕 士生,甚至博士 生,当然 以本科生与硕士生人数最多 ,专科生 被逐渐淘汰 ,专科逐渐被取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教育层 次体 系更加完善 。中国教育模式与最初的模 仿,到最后的 自我创 新逐渐被 世界认可。专科招 生以前可 达 2 0 . 5万之众 ,但 随着专 科 的淘汰 ,本科 生逐渐崭露头角 ,本科并进行 了扩招 ,塑造 了一 些知名大 学, 例如 西南政 法、 中国人 民公安大 学在全 国较为著名 。 2 , 2 法学 的基础 教育、特色教育 、深 度教育为体系 的人才 培养模式 我 国法学教育培养人才模式不仅要借鉴 国外理念 , 还要进行 创新 ,形成 自身独特 的人才培养模式 。首先 ,创新必须要有理论 依据 ,否 则将会毫无头 绪,或者盲 目发展而适得其反 。中国综合 国力 日益 提升的今 天,且会在发展中遇到一些新的 问题 ,带来诸 多问题 的同时,法学教育的发展也迎来了新的机遇 。需要不断地 创新 ,在其创新的过程 中会遇到各种 以前未遇 到的状况 ,国家需 对此 类情 况制定了一系列政 策,使法律体系尽量完善,这样有助 于法 制健 全,社会稳定 ,法 学教育便显得尤为重要 ,为其培养大 批 的优秀 的人才 。 但 是制定政 策不是毫 无依据 的, 是有 理可依 的, 相关工作 人员就新 时期面 临的状况进 行总结报 告, 有助于法律体 系的完善,引导法 学生正确 的思维导向。除此之外 ,还要注重语 言表述 的培养 ,口语表达能力的培养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内容 ,因 法律 是需要表述 的,才 能让人们信服 。因此在表达方面 ,需要 以 正确 的的思维模式为标 准,要求学生说话不仅具有亲和力、用词 简单、准确 ,在辩论 时还需要慷锵有力 。要求语言表达 的第一准 则即是准 确,防止 由于表达 不准确 ,导致产生理解上 的错误 ,同 时,准确 的语 言表达可 以提 高法 学教 学的速度和进程 ;其次 ,在 进行 口语表达时 ,需要 表达生动、形象 ,表达具有吸引力 ,这 样可以吸引听众的的注 意力, 具体 的方式是我们可 以通过分组 的 方法 ,帮助学生体验和 领会 不同角色 在教学过程 中的差异 。 在国外 , 例如美 国多采用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以 培养优秀所需人才。他们既具备扎实 的理论知识 , 也有一 定的社 会实践能力,故成长较 为迅速。在 中国,由于中国区域经济差异 巨大,法学教育水平也千差万别 , 但 是法学基本 教育在每所学校 都尤为重要 。因为 中国的国情是相 同的,只存在 极少数区域性 差 别,法学教育基本是基础,包括 伦理 以及 法律 的知识 。在 中国本 科教育的课程 中, 学生会学 习中国法制史 、 宪法 学、民事诉从法、 民法 等 1 4门基础学科 ,为培养优秀 的法律职业人 员打下坚实基 时代报告 2 0 1 5 . 1 2 3 3
中国式法治法治现代化 法学教育
中国式法治法治现代化法学教育随着中国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和现代化进程,法学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和改革也日趋重要。
本文将重点讨论中国式法治的法治现代化以及法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的作用和挑战。
首先,中国式法治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下的法治实践和发展模式。
中国式法治与西方传统的法治模式有所不同,其特点是紧密结合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注重实证主义和伦理价值的结合,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为核心。
在中国式法治的实践中,法学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法学教育是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法学专业人才的主要途径。
通过法学教育,可以提供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思维能力,使他们能够适应法治社会的要求,为社会稳定和繁荣做出贡献。
然而,目前中国的法学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教育内容的单一性和缺乏创新性。
传统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灌输和应试教育,忽视了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发展。
为了推动中国式法治的现代化,需要加强法学教育的实践导向,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案例分析,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其次,法学教育还面临着师资队伍不足和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的问题。
我国法学教育的师资队伍大多集中在一些高水平的法学院校,而较低水平的院校和乡村地区的法学教育资源相对匮乏。
在推进法学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需要加大对法学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此外,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还存在与法治现代化不相适应的问题。
虽然中国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
法学教育需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关注法律实施的效果和社会影响,并通过教育来改善中国现行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推动法治现代化的进程。
总的来说,随着中国式法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法学教育在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改革和创新,加强实践导向,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法学教育可以更好地适应法治现代化的需求,并为中国式法治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一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科学先进的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内在本质与规律;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一)鲜明的政治性;(二)彻底的人民性;(三)系统的科学性;(四)充分的开放性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二)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三)切实把“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各个方面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高度统一、不可分割的整体。
党的事业是关键,人民利益是根本,宪法法律是保障。
党的事业归根到底,也是为了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利益,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的法治保障。
因此,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实质上是一致的。
作为有机统一体的“三个至上”紧密相连,相辅相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标志,共同反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二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蕴涵丰富,概括起来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二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三是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中心、保障服务大局,坚持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及其教育
法治实践能力。
基于评估结果的改进措施
优化课程设置
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法治教育 课程的设置和教学内容,使其 更加符合学生需求和实际情况
。
加强实践教学
增加模拟法庭、法律咨询等实 践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法治 实践能力。
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对法治教育教师的培训和 考核,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教学 能力。
强化校园法治文化
案例教学方法
典型案例分析
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法治案例,组 织学生进行深入分析和讨论,提 高其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
模拟法庭实践
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让学生亲 身参与案件审理过程,加深对法 律程序和实体法的理解。
实践活动教学
法律咨询服务
组织学生参与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培养其运用法律知识服务社会的能力。
推动法治文化建设
法治文化的意义
法治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倡导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 精神,推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法治教育的贡献
通过法治教育,人们能够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共同营造良好的 法治环境。这有助于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提升社会的文明程度。
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治 宣传周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校
园法治文化氛围。
THANKS.
社会实践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法治实践,如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公益诉讼等, 增强公众对法治的实际体验和认知。
家庭法治教育
家庭教育
家长应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为 子女树立良好的法治榜样。
家风建设
加强家庭法治文化建设,传承优良家风,培养子女尊法守法、诚实 守信、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
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我国初步形成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性质、功能和价值提供了理论基础和指导原则。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论述,推动和加快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并为我国法律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和客观规律提供了理论指导。
2.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
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党的领导也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的政治保障。
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我国的法律体系集中反映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3.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为基础。
为了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党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立了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纲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形成和发展。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注意借鉴国外的经验,但又不照抄照搬,吸收其中有益的东西,为我所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最可靠的制度保证。
4.具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特点。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这就决定了这一时期形成的法律体系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它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肯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果,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稳定性和变动性、前瞻性和阶段性相统一的特点。
摘自“中国人大网”:/huiyi/dbdh/11_2/2009-03/01/content_1475570.htm。
高中政治人教版选修五学案:专题1 1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1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学习目标] 1.了解法的历史发展,理解法的本质、法的基本特征。
2.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一、法的产生及本质1.法的产生: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法的本质: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经济以外的其他社会因素对法的产生和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3.法的历史类型: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即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义法。
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二、法的特点1.法的基本特征:法是规定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向的行为规范;法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法反映并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在我国,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就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实现过程。
因此,法的实施主要是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
但是,法的实施不能没有国家的强制力,在我国,这是广大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和违法犯罪分子的强制。
将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有机地结合起来,可以有效地保证法的实施。
1.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规定了人们行为的模式、标准和方向。
它与道德规范既相互联系,又有严格的区别。
二者的联系表现在法律和道德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和互相渗透的,法律和统治阶级道德在社会阶级属性方面具有一致性。
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和道德存在的时间不同、调整范围不同、实施手段不同、表现形式不同等。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特征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中,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所需要的各种优秀人才,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
本文将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特征出发,探讨中国教育制度的独特之处。
高度重视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是高度重视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不仅明确了教育目标和任务,而且将教育实践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需要相联系。
这样,教育的发展路径与社会和国家的需求之间形成了一种良性互动关系,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教育资源共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教育资源共享。
在教育资源共享的基础上,中国的教育制度将公共教育资源与市场性的教育资源相结合。
这样,在教育资源分配的时候,能够更加均衡,能够更好地满足各地和各群体的需求。
同时,这种教育资源共享的做法也能够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和升级。
这样,全国范围内的教育质量将得到大幅度提升。
全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全人培养。
全人培养是指在知识、能力和道德素质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培养。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之中,人才培养不是单纯的传授知识和技能,而是关注全人发展,致力于使学生在思想、道德、健康等各个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这种全面的素质培养,能够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办学思想多元化办学思想的多元化是中国教育制度的独特之处。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中,各级教育机构和学校有一定的自主权,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灵活推进教育改革。
同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之中,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也具有一定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和特点。
公平平等的教育机会公平平等的教育机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又一个基本特征。
在中国的教育制度之中,几乎每个学生都可以得到公平平等的教育机会,各地教育资源得到了均衡化的配置,并为每个学生提供了跨越阶层和地域的机会和平等发展的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不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均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反映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它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和规律是一致的,具有先进性、科学性。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知识拓展:
法律的含义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和实施的行为规范。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
二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法律效力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和认可,而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律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例如,在生产水平比较低的奴隶社会,不可能有专门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知识产权法,也不可能有完备的现代企业法律制度。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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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作者:唐良艳
来源:《课程教育研究》2017年第25期
【摘要】当前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教学体系,必须立足于目前我国的国情及实际情况,在不断深化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提下加强我国法学学科建设,构建并完善中国特色法学体系。
下面具体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学模式的各项特征进行阐述。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学模式基本特征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25-0014-02
法学体系是我国法制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自从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一直都非常重视法学教育,并在法学理论研究上投入了很多,旨在推进法学学科及教材体系建设。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开始了有关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及世界政治方面的研究。
1.多层高等法学教育体系趋于成熟
中国法学教育经过多年来的发展,在学历层次上主要由中转、大专、本科等部分构成,随着近年来法学教育中国模式开始形成,中专层次渐趋取消,大专教育也逐渐缩减,目前该教学体系主要由法学学士、硕士及博士阶段教育构成,法学专科教育仅起到补充性作用,目前该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基本发展成熟。
中国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主要定位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培养研究型的人才,该专业毕业的学生为学术法律人,并非实务法律人,从当前的法学二年级学科专业招收现状可以看出,法学硕士教育的学术性指向非常明显。
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发展经历了从专门招收法学本科生,发展到了法学与非法学本科生均招收,旨在培养行政执法、立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高层次管理与专业人才。
近年来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快速扩大,法学博士教育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并逐渐成为我国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重要力量。
2.多元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
中国大学法学教育的目的主要在于提供理论基础,其目的并不在于职业教育和素质教育,其人才培养模式特点在于,既要传授法律知识与法学理论,同时还体现出了一定专业特性的法学特色教育,它贯穿于整个法律职业生涯中。
法学基本教育在我国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中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虽然当前法学教育机构多种多样,体系中也有很多不同的层次,法学教育开展的过程差别也很大,但是法学基本教育是相同的,其最基本教学内容都是法学基本理论及基本知识。
这里以法学本科教育为例,专业课程设置上共设置了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等14门课程,是国家统一的核心课程,也是法学本科教育阶段的重点内容。
法律大专、法律硕士、法学硕士也有层次、学科上的不同,但是目前其整体上的统一性基本形成。
3.多轨制法学教育制度初步完善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当前全民普法教育已经基本落实,构成了法学教育制度的基本内容,这种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校法科学生等为主要对象的法学素质教育不断发展,形成了相互补充、相互衔接的多轨制教育制度,这种教育制度不仅与法学教育美国模式相区别,同时与法学教育大陆模式也不同,其中国特色非常鲜明。
法学素质教育主要是指针对在校法科学生进行法学理论及法律知识的传授,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素养,教会学生利用法律理论和法律知识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为国家法律教育提供了重要基础。
多年来的发展,当前中国法律职业教育已经发展成为以法律素质教育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制度,当前普通高校、科研机构不再进行系统的法律职业教育,其主要任务在于满足当前法律职业教育的具体需要,旨在面向蒸发系统高层次人才展开培训,这些院校的数量比较少。
4.互动型教育就业机制逐步建立
对于美国法学教育来说,法学院本科生在校期间接受的素质教育为其进入法学院进行法律知识与技能的学习提供了基础,法学教育学习可以帮助学生掌握律师执业需要的基本技能,所以学生获得法律学位之后,只要通过了律师考试即可独立执业,同时也为后续被认为检察官或法官提供了基础。
经过过年来的发展,法学教育者、法律职业者针对法学教育、法律职业二者的关系进行了重新定位,该发展变化经理了一个渐变的过程,从一开始法学教育被“高高挂起”逐渐发展为“评头论足”,再到实现躬身参与,经过这个探索性阶段逐渐形成了现代法学教育、法律职业密切关联的互动型就业机制。
5.结语
通过回顾中国法学教育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中国法学教育从开始恢复重建,到开始正视及探索法律教育规律,再到改革与发展,当前基本上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模式,中国法学教育不仅记录了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发展的足迹,同时也体现了多年来中国文化、经济及政治进步的成果,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不断推进,中国法学教育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们目前需要做的是,在肯定已经获得的成绩的同时,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该领域面临的挑战。
参考文献:
[1]冀祥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C]//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1年年会暨“‘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 2011.
[2]孙金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教育模式的基本特征[J].时代报告:学术版, 2015(12):33-34.
[3]李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教育研究[D].云南师范大学, 2013.
作者简介:
唐良艳(1981.10-)女,单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职称讲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侦查,证据学,法学教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