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易修改word版 (8页)

合集下载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 机动车号牌安装有什么规定?下⾯就随公⽂⼩编⼀起来了解了解。

机动车号牌安装规定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业标准规定,对机动车号牌的安装要求如下: 1、机动车号牌安装时应该正⾯朝外、字符正向安装在号牌板架上,禁⽌反装或倒装; 2、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段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应不影响机动车安全⾏驶和号牌的识别; 3、安装要保证号牌⽆任何变形和遮盖,横向⽔平,纵向基本垂直于地⾯,纵向夹⾓不⼤于15°。

(摩托车号牌向上倾斜纵向夹⾓可不⼤于30°) 4、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固封装置的要求安装,除受车辆条件限制⽆法安装的除外;每⾯车牌必须安装两颗固封螺丝,否则扣12分!车牌上预留了4个固封螺丝孔,⽬的是防⽌车牌丢失,如果有条件,建议⼤家4颗都装上。

5、机动车可以使⽤牌照架辅助安装好牌,但是号牌架内侧边缘离机动车登记编号字符边缘⼤于5mm以上,不得遮盖⽣产序列标识。

牌照架应该是固定式牌照架,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翻转的活动牌照架。

6、号牌周边不得有其他影响号牌识别的光源。

也就是说,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这挡号牌字符。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将被扣12分! 补充规定: ⼀、不按规定张贴临时号牌违法⾏为的界定 根据公共安全⾏业标准GA36-2007《中华⼈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规定,临时⾏驶车号牌应粘贴在车内前风窗玻璃的左下⾓或右下⾓不影响驾驶⼈视线的位置。

载客汽车的另⼀张应粘贴在车内后风窗玻璃左下⾓。

没有风窗玻璃的机动车,临时⾏驶车号牌应随车携带。

需要提醒的是,临时⾏驶车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处罚,即罚200元,扣12分。

⼴⼤车主购买新车后,请第⼀时间办理机动车登记⼿续或申请临时⾏驶车号牌。

在驾车上路⾏驶前,车主凭⾝份证明、交强险凭证、车辆合格证或进⼝凭证等即可向公安机关申领临时⾏驶车号牌。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和国家标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的生产管理规定如下:
1. 生产许可:机动车号牌生产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生产场所:机动车号牌生产必须在具备相应条件的生产场所进行,确保生产环境整洁、无尘、无异味,并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3. 生产设备:机动车号牌生产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生产设备,确保号牌制作质量,包括号牌成型机、字体烫印机、丝网印刷机等。

4. 原材料管理:机动车号牌生产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包括号牌背板、字体、颜色等。

原材料的采购、入库、出库等必须有完善的管理措施,确保质量可追溯。

5. 生产工艺:机动车号牌生产必须按照标准要求的工艺流程进行,包括号牌成型、字体烫印、图案印刷、防伪处理等。

生产过程中必须有相应的质量检测和控制环节。

6. 印制字体:机动车号牌上的字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字体样式、字形、字大小等要求,确保字体清晰可辨,不易模糊。

7. 防伪处理:机动车号牌必须进行防伪处理,确保号牌不易被仿制、篡改、涂改等,防止号牌被盗用或非法使用。

8. 质量检测:机动车号牌的生产必须进行质量检测,包括外观质量、字体清晰度、颜色是否符合标准等。

检测合格的号牌才能出厂销售和使用。

9. 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对机动车号牌生产企业和生产过程进行定期监督检查,确保生产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是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为确保机动车号牌的质量和可靠性,相关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二篇)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二篇)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一、机动车号牌的基本规定1.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所有权的标志,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和使用。

2. 机动车号牌应当具有如下基本要求:(1)号牌应当完整、清晰、无损伤,且不得私自进行改装或覆盖。

(2)号牌的字体应当统一规范,大小、形状、材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3)号牌颜色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私自更换颜色或涂刷。

(4)号牌应当与车辆相配合,不得私自拆换或擅自挂载他车。

3. 机动车号牌的安装位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上不得悬挂机动车号牌。

(2)正副车牌应当水平安装,与车辆实际情况相适应,使人能够清晰辨认。

(3)号牌不得被遮挡或者遮挡号牌的零部件不得遮挡号牌字体。

4. 机动车号牌的使用规定:(1)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2)机动车车主应当根据号牌的使用年限进行定期更换或维修。

二、机动车号牌的申领、换领、补领、变更和注销规定1. 机动车号牌的申领(1)机动车车主应当依法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号牌。

(2)申领机动车号牌时,车主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申领机动车号牌时,车主应当缴纳相关费用。

2. 机动车号牌的换领(1)机动车号牌损坏、丢失、涂改或者迁出原登记地的,车主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号牌。

(2)换领机动车号牌时,车主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原号牌等相关材料。

(3)换领机动车号牌时,车主应当缴纳相关费用。

3. 机动车号牌的补领(1)机动车号牌损坏、丢失或者被盗的,车主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号牌。

(2)补领机动车号牌时,车主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3)补领机动车号牌时,车主应当缴纳相关费用。

4. 机动车号牌的变更(1)机动车车主更换车主身份、车辆所有权、车辆用途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机动车号牌。

(2)变更机动车号牌时,车主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机动车号牌的使用、管理和规范进行的法律法规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1. 机动车号牌的颁发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规定。

车辆所有人在注册时需要办理机动车号牌,且必须按规定安装在车辆的前、后挡风玻璃或车身上。

2. 机动车号牌的制作、发放和管理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车辆所有人需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号牌,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和费用。

3. 机动车号牌应当具备明显的标识特征,包括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汉字和字母组合的号码。

号码一般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具体规定由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4. 机动车号牌必须安装在规定的位置,且不能遮挡、污损或修改。

车辆所有人需确保机动车号牌的清晰可辨,不能进行非法操作,例如涂改或更换号牌。

5. 机动车号牌必须按规定记载车辆的所有人、使用者、行驶证号码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车辆所有人需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包括更换号牌、更换车辆所有人等。

6. 机动车号牌的遗失或被盗应立即报案,并按规定重新办理。

车辆所有人需到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号牌遗失或被盗的挂失手续,并按规定重新办理新的号牌。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车辆所有人和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机动车号牌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相关法律法规。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机动车号牌的规定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定:
1. 机动车必须配备号牌,并按规定安装在车辆前后部位,车辆号牌应悬挂牢固、清晰可识。

2. 机动车号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负责办理和发放。

3.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购买车辆后,需要到交管部门申请办理号牌。

4. 机动车号牌包括普通号牌、农用运输车号牌、警车号牌、机动车试验号牌等多种类型。

5. 号牌的颜色、字体、字号等规定由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6. 机动车的号牌应当保持完整,不得有损毁、失踪、过期等情况。

7. 机动车号牌的使用期限一般为5年,到期后需到交管部门办理换领新号牌。

8. 机动车号牌不得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挂失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9. 在道路交通管理中,交警、交通摄像头等设备可以通过号牌识别系统对违法行为进行监控和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机动车号牌的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国家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具体操作时,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进行办理。

2018年机动车改装管理规定word版本 (4页)

2018年机动车改装管理规定word版本 (4页)

2018年机动车改装管理规定word版本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机动车改装管理规定
201X关于改装车辆最新规定【1】
何为合法改装车?
改装无小事,一辆车包含数千个零件,看似简单其实非常复杂。

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正式实施。

这表明国内原厂改装车将具有“合法身份”。

原厂改装:是指汽车在出厂前或在出厂以后,由汽车制造厂商本身根据个
性化要求,定制的型号不一、配置不一的,但是已经经过生产厂家检验合格装车、整车。

因此,购买了原厂改装车的消费者,在上牌时无需再提供额外的改装证明,直接就可以上牌上路。

这样的政策下实施确实有利于我们这些热衷于改装车的车主,再不会再像
以前那样被罚款或是被扣了。

然而,对该政策细心阅读后,新法并不如车主所愿。

目前,不是所有改装车都是合法的,合法的改装车只能是原厂改装车,车
主私自加装尾翼、更换车标等车身外观和更换发动机等改装行为依然属于违法
行为。

政策有放宽,并不代表可以随意改。

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

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

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一、引言自2019年11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行了新版机动车号牌。

新版号牌由数字、字母与汉字组成,字体更加规整,颜色更加鲜艳,不仅使车牌更加美观、易辨认,更重要的是能够提高车牌的安全性,有效防止伪造、仿制等违法行为。

为了规范机动车牌照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我国制定了《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

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说明。

二、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的制定背景机动车已成为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

但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急剧增加,机动车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其中机动车牌照的管理问题就成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为了规范机动车牌照的管理,我国政府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进行了多次研究论证,并形成了相应的立法文件,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

三、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的主要内容《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基础而制定的,共分为七个章节,包括了机动车牌照的制作、使用、管理、变更、注销、补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为机动车牌照的规格和标准、号牌的使用和管理。

1. 机动车牌照的规格和标准机动车牌照按照车牌类型、车牌颜色、字形、字号、排列方式、车牌尺寸等方面设置了具体的规格和标准。

具体如下:•车牌分普通车、异地车、新能源车三类,其中普通车牌使用蓝底白字、异地车牌使用黄底黑字、新能源车牌使用绿底白字。

•号牌字体采用小篆体,字号应根据车型合理选择,并采用7:5:2的比例排列。

•车牌尺寸应根据车型大小、外形适度调整,以确保车牌不破坏车身美观且便于辨认。

2. 号牌的使用和管理《机动车牌照管理规定办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车牌为车辆的唯一标识,不得更换、借用、出租、转让、挂失、销毁、修改等;同时也规定了号牌的领用、更换、注销、补领等管理流程。

此外,办法中还明确了开展机动车牌照电子化管理、减少人工干预等内容,旨在提高机动车牌照管理效率。

号牌发放管理制度

号牌发放管理制度

号牌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车辆号牌的管理工作,防止号牌的滥用和非法倒卖,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所有车辆号牌的发放、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三条城市交通管理局负责本市车辆号牌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车辆号牌的具体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车辆号牌费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均可以领取机动车号牌。

第二章号牌的种类第六条机动车号牌包括普通车号牌、新能源车号牌、大型专用车辆号牌等。

第七条普通车号牌分为汽车号牌和摩托车号牌。

第八条汽车号牌分为小型汽车号牌、大型汽车号牌。

第九条摩托车号牌分为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

第十条新能源车号牌指使用新能源动力的车辆的号牌。

第十一条大型专用车辆号牌指货车、客车等大型车辆的号牌。

第十二条具体号牌的样式和规格,由城市交通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第三章号牌的发放第十三条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明,且缴纳车辆号牌费用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号牌发放手续。

第十四条申请机动车号牌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船使用税完税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注册登记证书、号牌封面凭证。

第十五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机动车号牌申请材料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号牌,并告知领取号牌的时间和地点。

第十六条号牌发放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号牌。

领取号牌的人员应当进行登记,确保号牌的唯一性。

第四章号牌的管理和使用第十七条机动车所有人领取号牌后,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内将号牌安装在机动车的正、副号牌位置上,并确保号牌清晰、稳固、真实。

第十八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对号牌进行定期的清洗、保养,确保号牌的清晰和美观。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的相关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号牌的领取和安装: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号牌的领取手续。

领取到的号牌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进行安装,确保号牌清晰、完整可辨认。

2. 号牌的使用和保管:机动车所有人在使用车辆时,必须悬挂车辆的合法号牌,禁止私自更换、涂改或伪造号牌。

同时,机动车所有人要妥善保管号牌,避免遗失或被盗。

3. 号牌的变更和注销:机动车所有人如需变更号牌信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机动车报废、被转让或注销,需要及时办理号牌注销手续。

4. 号牌的使用限制:机动车号牌在使用时需遵守一定的限制。

比如,禁止非法使用、借用他人号牌;禁止私自遮挡、污损、遗失或伪造号牌;禁止使用其他地区的号牌等。

5. 号牌的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号牌管理规定的机动车,相关部门会进行相应的处罚。

违规行为包括悬挂非法号牌、涂改号牌、未按要求安装号牌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机动车号牌的管理规定可能存在一些差异,具体规定可根据所在地的相关法规进行了解。

第 1 页共 1 页。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如下:
1.机动车号牌生产单位必须取得机动车号牌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生产。

没有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机动车号牌生产业务。

2.机动车号牌生产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条件,保证号牌的质量和安全性。

必须使用标准化的材料和工艺,确保号牌的防伪性能和耐用性。

3.机动车号牌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号牌的生产过程符合规定。

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产品合格率检验,确保号牌的合格率达到规定标准。

4.机动车号牌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备案管理制度,对每一块号牌都要进行备案登记。

必须确保号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冒用号牌的现象发生。

5.机动车号牌生产单位必须配备专业的员工,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

必须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6.机动车号牌生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号牌的生产和销售。

不得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的号牌,不得代替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号牌业务。

7.机动车号牌生产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价格进行号牌的销售,不得乱收费、套取费用或收取额外费用。

必须提供正规的购车发票和发票明细,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机动车号牌生产单位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以上是《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中关于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的主要规定,机动车号牌生产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号牌的质量和合法性。

2018-国有企业车辆管理规定-word范文 (6页)

2018-国有企业车辆管理规定-word范文 (6页)

2018-国有企业车辆管理规定-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国有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X年11月14日
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加强企业廉政建设,依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1X〕8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区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区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同级其他高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用于企业公务用途的非经营性车辆。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范文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范文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动车号牌的管理和使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动车号牌是指车辆所有人为机动车依法标明的车辆标识及身份证明。

机动车号牌根据国家规定进行统一制作和管理。

第三条机动车号牌的制作、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领和管理。

第四条机动车号牌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制作、管理和发行。

车辆所有人、管理使用单位和驾驶人应当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参与机动车号牌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机动车号牌必须正确安装在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上方或车身后部明显位置上,并且不得遮挡、污损或以其他方式影响号牌的识别。

第六条机动车号牌的保管和使用单位应当做好机动车号牌的管理工作,防止机动车号牌的遗失、损坏或被盗用。

第七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号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有效运行。

第二章机动车号牌的制作第八条机动车号牌的制作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制作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

第九条机动车号牌的制作由交通管理部门指定专业制作厂家进行,制作厂家必须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生产能力。

第十条机动车号牌的字体、规格、颜色和形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在制作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机动车号牌制作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制作,确保号牌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第十二条机动车号牌的制作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识材料,禁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三章机动车号牌的申领和管理第十三条车辆所有人在购买新车或变更车辆所有权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向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机动车号牌。

第十四条机动车号牌的申领必须携带有效的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驾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申领表格。

第十五条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机动车号牌申领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制作和发放。

第十六条机动车号牌的管理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登记机动车号牌,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最新2018】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word范文模板 (25页)

【最新2018】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word范文模板 (25页)

【最新2018】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word范文模板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8条)释义【1】
第七十八条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

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

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全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范本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范本

机动车号牌相关管理规定范本一、概述本规定旨在规范机动车号牌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机动车号牌的规格和标识1.机动车号牌的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统一规格的号牌尺寸应为520mm×110mm,并采用防伪材料制作。

2.机动车号牌由汉字、字母和数字组合而成,应清晰可辨、不可掠取。

三、机动车号牌的颜色1.机动车号牌的颜色分为蓝色、黑色、黄色、绿色和白色五种,分别用于不同类型的机动车。

2.蓝色号牌适用于小型客车,黑色号牌适用于大型客车,黄色号牌适用于货车,绿色号牌适用于摩托车,白色号牌适用于警车和特种车辆。

四、机动车号牌的制作和安装1.机动车号牌的制作由交通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不得私自制作或更换号牌。

2.机动车号牌应安装在车辆前后部位,高度应保持一致,且不得遮挡任何车灯或车窗。

五、机动车号牌的使用期限1.机动车号牌的使用期限为机动车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

2.使用期限届满后,机动车所有人应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换领新号牌。

六、机动车号牌的管理费用1.机动车号牌的管理费用由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收取,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按规定进行制定。

2.机动车所有人应按时缴纳号牌管理费用,逾期未缴纳的,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暂扣机动车号牌。

七、机动车号牌的维护和保养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定期检查和保养机动车号牌,确保其清晰可辨。

2.机动车号牌如损坏或遗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办。

八、机动车号牌的违规行为处理1.机动车号牌被擅自遮挡、涂改或更换颜色的,交通管理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并予以罚款。

2.机动车号牌被使用在非法机动车上的,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法收缴该号牌并予以处罚。

九、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措施1.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警告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罚款。

2.机动车号牌被遗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限为10个工作日。

十、机动车号牌管理的责任1.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机动车号牌的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机动车号牌的规范使用。

机动车自编号牌规则

机动车自编号牌规则

机动车自编号牌规则机动车自编号牌是指由公安机关统一规定的车辆号码标识。

一、编制原则1. 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和管理需要,车辆号牌应当具有唯一性、规范性、连续性和识别性。

2. 车辆号牌编制应当遵循“公安机关+地方标志+字母与数字”顺序,其中字母与数字由公安机关统一规定。

二、号牌规格1. 车辆号牌尺寸为52cm×11cm,采用阿拉伯数字和大写英文字母,字体为宋体。

2. 字母和数字高度为77mm,宽度为48mm,边框宽度为2mm,边缘线宽度为1mm。

3. 车牌颜色应当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和管理需要确定,一般为蓝色底白字、黄色底黑字,或者黑色底白字。

三、地方标志1. 车辆号牌的地方标志分为省份简称和城市简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分别分配省级代码,例如北京为京,山东为鲁。

3. 各省辖市分配市级代码,例如南京为苏A。

四、字母与数字编制1. 车辆号牌字母与数字标识共计7位,其中第一位为字母,后6位为数字。

2. 第一位字母分类编制,其中A-G为小型汽车、警车和特种车辆使用,H-J为使馆和国际组织使用,K和L为教练车和临时入境车使用,M和N为军队和武警使用,O和P为公交车和出租车使用,Q为试验车辆使用,R为拖拉机使用,S和T为大型货车使用,U和V为小型货车使用,W、X、Y、Z为其他专用车辆使用。

3. 第二位到第七位为数字编制,其中第二位数字代表号码类型,第三位到第七位数字连续编制。

五、管理规定1.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车辆号牌安装在车辆前后部,保持清晰、完整和可读性。

2. 擅自更换、污损、变形、故意遮挡、伪造、篡改车辆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制止并处罚。

3. 机动车注销、转移、报废等情况应当将车辆号牌交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总之,机动车自编号牌规则是为了维护交通管理秩序,方便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车辆的识别和管理。

驾驶人应当依法安装、使用和保管车辆号牌,不得擅自更换或其他违法行为。

2024年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2024年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

2024年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号牌的生产管理,促进机动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机动车管理效率,保障交通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机动车号牌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机动车号牌的生产、管理和使用,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公众安全。

第四条机动车号牌的生产、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机动车号牌的生产、管理和使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严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第六条机动车号牌一经领取,所有权在车辆所有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冒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使用机动车号牌。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七条生产机动车号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设备,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八条生产机动车号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保证生产的机动车号牌符合规定的尺寸、材质和字体等要求。

第九条生产机动车号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生产的机动车号牌的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条生产机动车号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生产机动车号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生产记录保存至少三年,确保可追溯,便于追踪质量问题。

第十二条生产机动车号牌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备生产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第十三条车辆所有人应当依法办理机动车登记,取得机动车号牌后,按照规定的方式安装在车辆上。

第十四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机动车号牌应当保持完好清晰,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号牌。

第十五条机动车号牌上的字体、背景和标志等要符合规定的要求,不得有歧义、误导性或者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第十六条机动车号牌应当及时更新,不得使用过期或者损坏的机动车号牌。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机动车号牌的监督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机动车号牌应当及时予以更换或者处理。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

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3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2008年04月0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1号现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应当依法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期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如实向车辆管理所提交规定的资料,如实申告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机动车驾驶证,不使用计算机管理系统核发、打印的机动车驾驶证无效。

机动车驾驶证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申请受理、科目考试、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等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互联网上建立主页,发布信息,便于群众查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有关规定,下载、使用有关表格。

2第二章车牌颜色1)大型机动车号牌:黄底黑字黑线框。

总质量在4500KG(含)以上的货车或乘座人数(驾驶员除外)20人(含)以上和车身长度6米(含)以上的客车安装此号牌2)小型汽车号牌:蓝底白字白线框。

总质量在4500KG(不含)以下的货车和乘座人数(驾驶员除外)在20人(不含)以下和车身长度在6米(不含)以下的车安装此号牌。

2018车辆改革方案

2018车辆改革方案

2018车辆改革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密度不断增加,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同时,由于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车辆尾气排放成为城市空气污染的一大来源。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政府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车辆管理措施和实施规定。

其中,2018年的车辆改革方案是环保、安全和交通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举措。

车辆购买与登记根据2018年车辆改革方案,车辆购买和登记方面主要有以下调整:1.车辆号牌统一采用新能源车专用号牌,不再区分普通和小型汽车;2.发动机排量要求再次提高,国内生产的汽油车排量应为1.6升以下,柴油车为2.0升以下;3.购买新车时需要提供人车合影,车主的安监部门认证安全行车条件证明等信息;4.外地牌照车辆在本市限行时需按照本市牌照车辆限行规定执行。

如果车主想要购买新车,需要遵守以上规定。

新能源车的产量将逐渐增加,而燃油车排量将逐渐降低,以达到环保保护的目的,同时也需要车主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

车辆年检和检测根据2018年车辆改革方案,车辆年检和检测方面主要有以下调整:1.新车在出厂时进行严格审核,并对质量进行全面检验,避免交付低质量车辆;2.正规维修站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如发现有故障,必须通知车主;3.对于超标排放车辆,除了罚款外还要扣留车辆并进行处置。

可以看出,车辆年检和检测方面将会更加严格,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停车管理根据2018年车辆改革方案,城市停车管理将有更为严格的规定:1.科学设置停车位和停车区域,减少道路上的随意停车现象;2.提高停车费用,降低车辆所有者和驾驶人违法停车的嫌疑;3.对于到指定区域停车的车辆,设定一定的停车限制规定。

停车管理方面的规定,将会带来更加合理、公正、科学的城市停车管理模式,保护市民的停车权益,并且也将减少道路阻塞和交通拥堵等问题的发生。

结论总的来说,2018年的车辆改革方案在环保、安全和交通管理方面的举措是非常重要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8年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易修改word版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机动车号牌管理规定
机动车管理办法
1960年2月11日,国务院批准、交通部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机动车及其驾驶员的监督管理,保障行车安全,充分发挥运输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机动车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公社、个人与机动车驾驶员、驾驶学校(训练班)、保养修理单位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军用车辆的检验、核发牌照、保养修理和驾驶员的考试、核发执照、培训
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均由军车主管部门自行规定办理。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领取的机动车号牌、行车执照或驾驶员执照,全国有效。

第四条有机动车的部门、个人及驾驶员按照本办法申请办理各项业务手续时,应向车辆管理机关缴纳规定的手续费及有关牌照书表等工本费。

第五条本办法由各地交通和公安部门贯彻执行。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一节车辆的分类、检验与核发牌照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机动车分类如下:
(一)大型汽车:载重量2吨与2吨以上的各种汽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