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

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公司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

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公司登记附表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注:公司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填写此表。

变更登记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

公司变更登记附表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自然人;F.外商投资企业;G:其它。

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登记附表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注:1、企业设立(开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时,涉及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填写此表。

2、公司(企业)设立(开业)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分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

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企业(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和营业单位变更登记时,申请人为本单位。

3、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由股东盖章。

承诺书

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你局核准登记注册,企业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现承诺:

1、企业所从事的经营范围中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经批准或取得许可的,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或企业开业前向相关部门申报,只有取得相关的批准或许可后才能开工或开业,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对申请登记所提交的材料、证件和签字等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3、住所(经营场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不属于政府划定的拆迁范围(如在政府划定的拆迁范围,申请登记的营业执照不作为拆迁补偿的依据),经营活动不扰民,如出现上述问题,由投资者负责整改或无条件变更经营场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4、住所(经营场所)符合《江苏省城乡规划条理》的相关规定,为经营性用房,如与承诺不符,由投资者无条件变更经营场所,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投资者签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公司有关人员资格审查意见书

江苏省镇江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公司股东会审查,我公司全体股东符合股东条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违反下列条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其他不符合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条件的(如:军人、国家公务员等)

对以上承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全体股东签名:

(法人股东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

经你局核准登记注册,我担任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条“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的规定。

我的亲笔签字如下:

特此备案

年月日注:1、签字应使用常用字体;

2、用钢笔(不准用纯蓝墨水)或毛笔签字,不准使用圆珠笔。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