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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座培训(PPT 92页)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 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形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争议解决 方法
违约责任
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报酬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二、合同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订立合同一般宜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与要约 邀请的区别
当事人意愿
法律规定
当事人 提议内容
交易习惯
要约和要约邀请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风险自交付时转移,而到货交易根据交易 习惯,一般为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视为交付,由此,货物的风险很明显 的已经转移到乙方(买方),那么乙方就需要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
• 2、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转移条款——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自货 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货物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风险由买方承 担。如此约定,因地震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没有过错,损失自行承 担,货物风险未转移,由卖方承担。
成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 立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条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件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形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一、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争议解决 方法
违约责任
名称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报酬
履行期限、 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二、合同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订立合同一般宜采用书面形式。
要约与要约 邀请的区别
当事人意愿
法律规定
当事人 提议内容
交易习惯
要约和要约邀请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 规定:
• (一)内容具体确定; •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合同风险自交付时转移,而到货交易根据交易 习惯,一般为货物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视为交付,由此,货物的风险很明显 的已经转移到乙方(买方),那么乙方就需要承担货物灭失的风险。
• 2、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风险转移条款——本合同项下的货物风险自货 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货物验收合格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风险由买方承 担。如此约定,因地震损害属于不可抗力,合同双方没有过错,损失自行承 担,货物风险未转移,由卖方承担。
成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 立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条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件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 94页)
一、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2、合同的生效时间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 效的,依照其规定。
3、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1)合同当事人在缔约时须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形式合法。
如:价格标价错误;误将仿冒品当成真品。 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
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 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 平。 注意与正常商业风险的区别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本节主要内容: 一、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二、无效合同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四、效力待定合同 五、无效合同和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
1、合同效力的概念 合同的效力:即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
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 定的法律约束力。 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无 效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二、合同订立程序
3、要约撤回、撤销与失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
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 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 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 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合同订立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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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培训ppt课件讲解学习共59页文档
合同法培训ppt课件讲解学习
16、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 完。 17、一般情况下)不想三年以后的事, 只想现 在的事 。现在 有成就 ,以后 才能更 辉煌。
18、敢于向黑暗宣战的人,心里必须 充满光 明。 19、学习的关键--重复。
20、懦弱的人只会裹足不前,莽撞的 人只能 引为烧 身,只 有真正 勇敢的 人才能 所向披 靡。
Hale Waihona Puke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谢谢!
16、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把它走 完。 17、一般情况下)不想三年以后的事, 只想现 在的事 。现在 有成就 ,以后 才能更 辉煌。
18、敢于向黑暗宣战的人,心里必须 充满光 明。 19、学习的关键--重复。
20、懦弱的人只会裹足不前,莽撞的 人只能 引为烧 身,只 有真正 勇敢的 人才能 所向披 靡。
Hale Waihona Puke 61、奢侈是舒适的,否则就不是奢侈 。——CocoCha nel 62、少而好学,如日出之阳;壮而好学 ,如日 中之光 ;志而 好学, 如炳烛 之光。 ——刘 向 63、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 ——孔 丘 64、人生就是学校。在那里,与其说好 的教师 是幸福 ,不如 说好的 教师是 不幸。 ——海 贝尔 65、接受挑战,就可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杰纳勒 尔·乔治·S·巴顿
谢谢!
《合同法培训课件》PPT课件
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 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 和方法等条款。《合同法》第252条)
a
16
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身性(《合同法》第253条、254条)
1、承揽人负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沉默指行为人既不用语言表示,也不用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 进行意思表示。形象地说,沉默就是无声、无言、无动作,可谓“无动于衷”。
沉默的法律意义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 积极的,比如:试用买卖中试用期届满,买受人的沉默,视为购买。(《合
同法》第171条) ✓ 消极的,比如:第三人催告后,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沉默的,视为拒绝。(
a
14
管辖法院的重要性
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因为合同 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那么纠纷一旦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发生纠纷时就应向约定的法院提起诉 讼。我们在签订一个合同的时候,我们往往是从对我们有利诉讼的、 成本预算等角度去选择管辖法院,这个视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 任。(《合同法》第117条)
a
10
a
11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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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身性(《合同法》第253条、254条)
1、承揽人负有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
2、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沉默指行为人既不用语言表示,也不用行为表示,而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 进行意思表示。形象地说,沉默就是无声、无言、无动作,可谓“无动于衷”。
沉默的法律意义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 积极的,比如:试用买卖中试用期届满,买受人的沉默,视为购买。(《合
同法》第171条) ✓ 消极的,比如:第三人催告后,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沉默的,视为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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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法院的重要性
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双方因为合同 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那么纠纷一旦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
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发生纠纷时就应向约定的法院提起诉 讼。我们在签订一个合同的时候,我们往往是从对我们有利诉讼的、 成本预算等角度去选择管辖法院,这个视具体情况而定。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114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 任。(《合同法》第1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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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
合同法教学培训课件PPT
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 己的义务。
不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
0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要约与承诺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合同的效力
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合法有 效的合同、存在违约行为、不存在法 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以及损害后果的 客观存在。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A
继续履行
在违约行为发生后,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赔偿损失
违约方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 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技术合同案例分析
总结词
技术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详细描述
技术合同成立后,因存在重大缺陷,致使不 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技术合同的解除, 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谢谢聆听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履行
全面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 己的义务。
不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
02 合同的成立与效力
要约与承诺
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
合同的效力
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存在合法有 效的合同、存在违约行为、不存在法 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以及损害后果的 客观存在。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A
继续履行
在违约行为发生后,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赔偿损失
违约方应当赔偿非违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 受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技术合同案例分析
总结词
技术合同的法定解除权
详细描述
技术合同成立后,因存在重大缺陷,致使不 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技术合同的解除, 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
的责任。
谢谢聆听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合同法知识及实务培训ppt课件
案 例三
1主体审查
1主体审查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
明确你在和谁交易?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1.4小结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条解析
1主体审查
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
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
1主体审查
1主体审查
在合同关系中,首先就要先弄清楚,与你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是谁?不能张冠李戴,也不能未审查对方的资信能力就随意签订合同。 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资信能力(履约资格、履约素质)——能否独立签约?有无履约能力?
明确你在和谁交易?
1主体审查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1.4小结
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逻辑前提,在合同不成立的情况下,谈不上合同有效与无效的问题。
合同成立是一个事实判断,其回答的问题是“有没有某一合同存在”。合同成立过程中,合同不具有约束力,除非有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 合同成立过程中,过错当事人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生效是一个价值判断,回答的问题是“已经存在的某一合同是否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合同一旦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如果违反合同承担的是违约责任。
情形二:后甲公司发现丙公司有该种零件出售,甲就向丙公司采购了一批零部件,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制造了该种零部件后,通知甲公司商谈购买事宜,甲公司以已向丙公司购买为理由拒绝商谈。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成立合同过程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法条解析
1主体审查
1.2 法人职能部门
——不具有法人独立人格,是法人的一个内部组成部分。
签约资格:一般不具有签约资格,以职能部门名义签署的合同无效。
但是,如果职能部门具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实质仍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则可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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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实质为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 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2、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抗辩,也不得以 自己没有过失抗辩
3、例外情形: a、盗用他人文件 b、借用文件。借用人与出借人负连带责任
(三)合同主体风险防范要点
1、审查主体
法人:审查营业执照、供货业绩、信誉状况、资质等级 等情况。
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 4、因一方过失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合同无效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
(四)后合同义务
1、通知义务 2、保密义务 3、协助义务
(二)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标的不合法 2、合同标的不可能给付 3、合同标的不确定 4、实际交付的标的与合同约定的标的不符
(三)合同标的风险规避
1、合同标的物的合法性:法律禁止买卖或转让 2、标的物不确定:尽量在合同中对标的物的
规格,内容等相关事项具体化 3、实际交付标的与约定的不同:及时查验、通知
第六部分 违 约
(一)三金——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定金
1、”三金“关系 a、定金与违约金不得并用 b、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不得并用 c、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原则上可以并用,但不得
超过合同标的
2、定金罚则: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 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 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对合同内容,协议变更时,采用 的形式应与主合同相同
2、合同变更时,应采取法律规定或 是约定的方式及时通知对方
(三)合同解除
1、约定解除 2、法定解除 (1)不可抗力 (2)违约解除权——根本违约时 (3)任意解除权:
a、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单方+赔偿损失(NO.268) b、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单方+赔偿损失(NO.308) c、委托合同的双方 ——双方+赔偿损失(NO.410)
非法人单位:审查其是否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其所从属 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外方当事人:是否合法存在;是否为法人;名称、注册 地等。
自然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人: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其他:特殊行业的当事人,需审查对方的生产许可证、 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
最新合同法实务培训稿(2)
第一部分 合同概述
合同概述
1、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 的是动态财产关系
2、合同特点: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坚持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原则
3、合同主要风险点: ✓ 合同主体 ✓ 合同标的 ✓ 合同权利义务 ✓ 合同履行 ✓ 违约 ✓ 合同档案管理
(四)合同标的风险防范要点
1、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合同标的是否 合法,是否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 制转让
2、审查合同标的相关条款,查明合同标的名 称是否确定
3、根据不断变动的现实条件,审查合同标的 是否可能给付,明确合同的效力
第四部分 合同权利义务
(一)合同权利义务
1、当事人双方应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合同的顺 利履行
(二)合同档案管理法律风险点
1、合同相对方可能行使撤销权(1年或5年) 2、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存在质量保证期的,可能
需要承担责任 3、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没有质量保证期的,需承担
瑕疵担保责任(2年) 4、合同争议存在诉讼时效(1年或2年或4年,最长20年) 5、与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可能存在关联性。
(二)违约主要风险点
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 2、受领迟延:买方应及时收货 3、未尽到通知、保密、协助等附随义务 4、对方违约时,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5、加害履行:卖方需赔偿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对买方及第三方
造成的损失
(三)关于缔约过失责任
1、恶意磋商导致合同不成立 2、订约欺诈导致合同不成立 3、泄露或不当使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二)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
1、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清,对标的物数量、 质量、包装、运输、风险、检验标准或是 检验期间等缺乏明确约定
2、对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清 3、对自身的权利没有充分认识,无法充分保
护自身利益
(三)合同权利义务常见问题
1、缺乏包装条款:包装条款以约定为优先,如未约 定的则按合同法156条的规定,采用通用的方式 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 的方式包装
2、关于交货地点的确定 3、瑕疵担保义务:卖方需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指
出卖人对其交易所支付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有依 通常交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认为应当具有的价 值、效用或品质
√包括质量瑕疵担保和权利瑕疵担保
第五部分 合同履行
(一)关于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不安履行抗辩权 3、先履行抗辩权
(二)合同变更
2、认清主体身份
第三部分 合同标的
(一)合同标的——交易指向对象
1、明确合同交易内容 不同类型的合同,其标的也存在区别,比如买卖合同
的标的一般为物,而服务合同的标的为服务。明确了合 同标的便明确了合同的交易内容 2、重要性
在贸易实践中,对合同标的物的确定是买卖双方订立 合同的关键环节,在复杂的交易中,标的物有可能处于 不断变化的状态,可能对合同效力产生重要影响
(五)争议处理
1、以协商使合同得以履行为首要选择 2、仲裁与诉讼的选择:诉讼优先 3、关于约定管辖法院的规定
第七部分 合同档案管理
(一)合同档案管理——交易的后续管理
1、合同履行完毕后,可能还会产生有关质量 担保等争议和纠纷,合同仍然可能成为重 要证据和文件在后续的诉讼和仲裁中使用
2、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有利于各个部门查 阅和总结经验
2、合同权利义务是互相对应的,特别是在强调等价有偿的 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相对平衡。比如买 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有: ✓ 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 实际交付标的物 • 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有关资料 • 按照约定地点交付标的物 • 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 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