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与法公选课论文: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1]
编号: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姓名:学号:院系:经济管理学院专业:会计年级: 08级班级:会计班指导教师:目录摘要............................................................ - 2 -关键词.......................................................... - 2 - 一大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与了解 ........................ - 2 - 二《劳动合同法》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了许多的好处.................. - 2 -2.1试用期不再是“廉价期” (2)2.2毕业大学生享有对用人单位的知情权 (4)2.3用单位在招聘时不允许收取押金,扣押证件 (4)2.4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合同的情形 (4)2.5“先就业,再择业”的条件更加有利 (5)三《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新挑战................ - 5 -3.1《劳动合同法》可能进一步挤压大学生就业市场 (6)3.2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同样负有告知义务 (6)3.3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6)四《劳动合同法》施行对大学生就业带来的长期效应................ - 7 - 五《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大学生就业的负面影响及各方的应对之策.. - 8 - 参考文献...................................................... - 10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摘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对我国就业市场的一种规范调解,也必然会给大学生就业带来一些影响。
从长期来看,它的实施将为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能更切实有效的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但在短期内,将加大大学生求职的难度。
所以,大学生有必要根据《劳动合同法》制定自己的求职策略。
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论《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中文摘要: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劳工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件大事,对调整劳资之间的关系、以及定位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随着高校的扩招,大学毕业生越来越多,逐渐在劳动者就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而大学生群体的特殊性,就业困难,社会经验少,在就业中遇到利益遭到损害,不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许多问题。
这些都需要我们对劳动合同法进行解读和探究。
2010年全国将有大学毕业生超过600万人,那么《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会有不可估计的影响。
对于这个问题的探究,我认为主要有,就业竞争压力增大,用人单位人才招聘的严格,对大学生新的要求。
关键字:劳动合同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引言: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直言,如果说2009年是我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2010年可能是最复杂的一年,整个宏观层面就业形势就很严峻。
那么,2010年的毕业生人数630万,再加上往届没有实现就业的,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量之大可想而知,高级劳动力市场就业紧张局面应引起相关部门和应届大学生的高度重视。
《新劳动合同法》的生效,让企业对招聘员工变得非常谨慎,这将对大学生就业产生较大的冲击。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大学生面临的就业竞争会更大(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不能随便辞退员工,对企业用工的规定也更加严格。
一个现实问题就是,用人单位必然要重新考虑到人员成本,提高用人门槛。
从上海,北京等地的高校大学生就业形势统记来看,和去年同期相比,大学生就业比率有所下降。
另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大量出现,使劳动力市场更趋稳固,这必然减少新的求职者进入劳动市场的机会。
所以,对于10年的应届毕业生来说,就业竞争会更加激烈。
大学生将来要争取一个好工作就更不容易了,还会增加随便跳槽的难度。
(2)《劳动合同法》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使他们在招聘大学生的时候会比以前更加严格。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探讨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探讨[摘要]新《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已经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中的具体内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知晓率相当低,这一现象应引起我们的思考与担忧。
实际上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有着直接影响,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新状况,使大学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关键词]新《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影响一、现状与影响1.积极的作用(1)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但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而且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处于弱势地位的求职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须于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超过30天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则须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些新规定,对大学生的就业有了法律的保障。
同时,新《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方面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试用期,但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对试用期限与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作了明确规定。
以往只签订试用期的合同,或试用期限超过合同期限所规定的试用期限的做法,在今后均属违法行为。
另外,对于用人单位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新法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要有明确的符合与否的衡量标准,且负有举证的责任,这对于大学生的就业有了更多的保障。
过去滥用试用期的问题很多,很多企业利用大学生无工作经验,利用试用期使用廉价劳动力,开始时许诺干得好就留下,结果干了一段时间之后,一个人都不留,这在今后都是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只要被雇用就要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大学生初次就业、灵活就业提供了保障。
原来有服务期,比如单位说你到我这里必须干3年才能走,这种情况现在属于违法。
另外,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如实告知用人要求、工作岗位及内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规章制度等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有直接关系的事实情况,这对大学生就业者的权益也是一种保护。
{新劳动法合同}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新劳动法合同)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摘要:新《劳动合同法》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将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短期内可能会对大学生就业造成壹定的冲击。
高校于办学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和实践,指导学习《劳动合同法》,诚信就业,多渠道,多选择的主动就业。
从规范就业、保障企业和大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讲,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影响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就业市场关联规范建设的促进《劳动合同法》不仅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而且促进就业市场诚信制度和薪酬激励体制的建立。
诚实守信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内于必然要求,同时又是个人立足于社会的起码道德约束.于就业市场中,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就业者的诚信严重缺失。
壹方面大学生为了于严峻的就业市场中获得壹份工作,不惜于求职简历中弄虚作假、夸大事实。
招聘会上人人均是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个个均有壹叠荣誉证书、均有壹流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甚至出现了壹个班级里出现十几个学生会主席和班长的情况。
另壹方面用人单位于用工时,往往是“大量招聘,大量淘汰”、任意延长试用期、降低工资待遇、不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险等措施来降低企业成本,以取得更大的效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情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和劳动合同直接关联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告知求职者上述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该劳动合同会因欺诈而无效。
用人单位将付出较高的成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和第8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论文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论文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经济学分析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经济学分析学生:钱林梓学号:201101210120系别:经济与管理系专业:财务管理入学时间:2011年9月10日指导教师:郇红艳职称:副教授完成日期:2015 年05 月18 日诚信承诺我谨在此承诺:本人所写的毕业论文《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经济学分析》均系本人独立完成,没有抄袭行为,凡涉及其他作者的观点和材料,均作了注释,若有不实,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年月日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的经济学分析摘要:《新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对大学应届毕业生的就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本文分析研究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并结合新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变化,对于大学生就业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学分析,深度剖析了新劳动合同法的重要变化对于大学生就业问题的影响。
并且针对其不利情况提出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建议来规避其不利影响。
对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解决以及劳动市场的稳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字:新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劳动关系The New Labor Contract Law Economics Analysis of the Influence on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RateAbstract:The new labor contract law is the inheritance and continuity of labor law, in the form of law has provided the safeguard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Is studied in this paper, the employment of college graduates, and combining the important changes of the new labor contract law, for the university students' employment problem conducted a series of economic analysis, depth analysis of the important changes in new labor contract law for the influence of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problem. And suggest a series of targeted against the adverse situation to avoid its adverse effects. On college students' employment problem and stable and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f labor marke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Key word: new labor contract law;University students' employment;labor relation目录1 大学生毕业生就业现状 (5)1.1大学毕业生的人数爆炸上升 (5)1.2大学生自身能力严重不足 (5)1.3高校的盲目扩招使得教育质量下降 (6)1. 4高校毕业生自身心理预期与现实之间落差较大 (6)2 新劳动合同法的的重要变化 (6)2.1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化与明细化 (6)2.2新法对于用工抵押方面的相关规定 (7)2.3 劳动关系的确立以是否实际用工作为标准 (7)2.4 新劳动合同法对于书面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7)2.5新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7)2.6 有关试用期的新规定 (7)2.7总结.................................................................................................... .. (8)3 对于大学生就业影响的利弊分析 (8)3.1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有利影响 (8)3.1.1新劳动合同法充分保障了应聘者的合法权益 (8)3.1.2新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的试用期加以限制 (8)3.1.3企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雇佣关系会使劳动者更有保障 (9)3.1.4用人单位不按照本法规定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9)3.2 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不利影响 (9)3.2.1 从成本上来看,提高了企业的用工成本 (9)3.2.2 从供求关系上来看,应届毕业生供过于求现象进一步加重 (9)3.2.3 从信息对称的角度来看,应聘者与用人单位信息不对称 (9)4 大学应届毕业生如何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带来的不利影响 (10)4.1 积极进行自主创业 (10)4.2 大学生求职的态度 (10)4.3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不可或缺 (10)4. 4我们大学毕业生一定要学习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1)结束语.................................................................................................... (11)参考文献.................................................................................................... .. (11)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劳动雇佣关系也在不断的发展,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舞台上,雇佣关系一直是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早至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土崩瓦解,越来越多人摆脱人身依附关系,成为自由人,其中一部分成为手工者,渐渐形成手工作坊,出现我国最早雇佣关系,再到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英国的圈地运动产生大量的劳动雇佣关系,从而推动英国成为当时的世界级强国,劳动雇佣关系充斥在世界的各个角落,而目光回到我国现在的处境,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关乎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新劳动合同法自2013年7月1日起生效,对高校毕业社产生直接影响,本文在分析其利弊影响的基础上,探讨如何更好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提出些许建议正文1 大学生毕业生就业现状目前,我国大学生就业问题形势严峻,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将是史上最难就业季,应届毕业生达到749万人,加上往年就业人数的堆压,实际就业情况可能更加困难,各种各样的原因最终导致了这样的困难情况,下面我们将逐个分析其原因。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班级:财务0924 学号:姓名:摘要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大学生就业在短期内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期来看,它的施行将为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能更切实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有关各方应有所动作,合力开创大学生就业的有利局面。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由于如今不少大学生为了尽快摆脱待业的状态,在还没有充分意识到劳动合同中有关内容重要性的情况下就盲目签约.所以不少职场新人对劳动法知之甚少,面对这些关乎自身利益的劳动法知识,不少职场新人知识匮乏,对社保知识匮乏,初入职场就难免吃亏上当,比如说有些公司企业对使用期内的职员不承担社保,甚至对过了试用期的职工也不承担社保,所以职场新人应该要对劳动法中涉及到的知识有所了解,以防上当受骗.一、真实案例简述及分析这是我学姐在求职中的真实案例,学姐在入职时,公司告知她有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没有与学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010年3月15日,公司通知学姐,由于学姐在试用期表现不佳,所以公司决定辞退她。
学姐觉得很委屈,因为在试用期内学姐确实努力工作而且自认为表现是很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学姐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分析:公司应当在1月份之内与学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由于公司截止到3月15日,仍然未与学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而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应当向学姐支付2月份的双倍工资。
由于公司与学姐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公司与学姐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
以新《劳动合同法》为视角分析大学生就业的困境及保障
以新《劳动合同法》为视角分析大学生就业的困境及保障【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已经对高校大学生就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大学生就业难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用人单位常常通过订立不合理的劳动合同损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着大学生顺利就业以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本文将结合新《劳动合同法》分析高校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以及利用新《劳动合同法》解决不合理的劳动合同损害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问题。
【关键词】新《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问题;法律问题一、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意义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背景下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影响及对策进行研究,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文件精神、加强高校学生就业思想政治教育的需要。
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提升就业指导的水平、构建完善的就业指导体系有重要的前瞻性和指导。
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背景下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影响及对策进行研究,是规范劳动关系、确保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得以保障;也是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让一部好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的客观需要;是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
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影响及对策进行研究,是有效调节劳资市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迫切需要。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是对中国劳资市场的一种有效调节。
新法实施后,作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新《劳动合同法》视角下大学生就业面临的挑战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高校毕业生自身就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一方面新《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更加强调以人为本的精神,在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关系规范、加班工资保障、社会保险交纳、工作解聘约束等方面都作出了有利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高校毕业生维护自身权益有法可依。
另一方面,法律新规定增加企业的用人成本,企业在招聘高校毕业生时会更谨慎甚至是挑剔,部分外资企业退出中国市场,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减弱,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步伐减缓。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2019年文档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劳动合同制度也得以建立和发展起来,特别是近年来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企?I形式和劳动关系也日益复杂化,这就导致劳动用工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常发生。
在这种情况下,新《劳动合同法》得以制定和实施,以此来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但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以此来打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对大学生劳动权益的有效保护。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加剧了大学生就业的紧张形势(一)企业用工数量减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其进一步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这也使用工企业违法成本增加,用工企业既要做到合法用工,又要稳定成本的情况下,必然会减少用工数量。
由于我国人才市场一直存在供大于求的问题,部分用工不规范的企业往往以毕业的大学生作为其重要用工资源,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类企业不规范的用工行为面临违法成本升高的问题,在合法用工的情况下,为了控制成本必然会减少对大学毕业生的招收数量。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当前《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者辞职时除了两种情况外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告知单位即可,由于没有违约金赔偿问题,用工企业担心大学毕业生跳槽现象增加,再加之新人所需培训成本也较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招聘时往往会侧重于招聘一些有经验的劳动力。
(三)试用期短,企业用工风险大在现行《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的试用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针对劳动合同期限不同所规定的试用期也不同,试用期时间明显缩短,这对于大学生就业过程中保护自身劳动权益是非常有益的,但对于企业来讲,试用期缩短后会在增加其用工风险。
(四)用人单位招聘条件更为严格针对于新《劳动合同法》,部分企业也及时调整了招聘策略。
用人单位招聘流程更为严格,而且入门关把控较严,不仅会采用多轮面试,同时还会利用相应的测评工具,对于入职程序制定了严格的措施,用工行为越来越规范,这也增加了大学生就业的难度。
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
新《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摘要: 新《劳动合同法》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将提高企业的用工成本,短期可能会对大学生就业造成一定的冲击。
高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加强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和实践,指导学习《劳动合同法》,诚信就业,多渠道,多选择的主动就业。
从规就业、保障企业和大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讲,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具有深远的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新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影响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就业市场相关规建设的促进《劳动合同法》不仅规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而且促进就业市场诚信制度和薪酬激励体制的建立。
诚实守信是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在必然要求,同时又是个人立足于社会的起码道德约束.在就业市场中,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大学生就业者的诚信严重缺失。
一方面大学生为了在严峻的就业市场中获得一份工作,不惜在求职简历中弄虚作假、夸大事实。
招聘会上人人都是优秀班干部、三好学生,个个都有一叠荣誉证书、都有一流的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甚至出现了一个班级里出现十几个学生会主席和班长的情况。
另一方面用人单位在用工时,往往是“大量招聘,大量淘汰”、任意延长试用期、降低工资待遇、不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保险等措施来降低企业成本,以取得更大的效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告知求职者上述事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该劳动合同会因欺诈而无效。
用人单位将付出较高的成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8条和第86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者没有如实告知情况的同样可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2010年和谐劳动关系主题征文《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影响及对策分析2007年6月29日,《劳动合同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施行。
这是自《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一、《劳动合同法》的影响(一)有助于规范企业用工,确保经济平稳发展《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助于规范企业用工,对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合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它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劳动合同制度中存在的诸如用人单位不依法订立局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等问题。
它同时兼顾劳资双方的利益,在尊重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的基础上,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引导用人单位合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规范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同时,增加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内容。
比如:新规定了行业限制,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放宽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新规定企业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助于用工稳定,能确保企业生产顺利进行,对我区经济平稳发展起到基础作用。
(二)提高单位用工成本,促使企业审慎用工由于受到整个市场就业和劳动用工条件的影响,当前的企业用工制度对于劳动者来讲存在的问题较多,部分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一直处于主导地位,掌握着劳动用工方面的主动权。
很多企业并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故而存在没有为员工缴纳各种保险的情况。
另外,《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企业多种违约情况,大大提高了企业违约成本,企业对用工将会越来越谨慎。
二、《劳动合同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法律了解不全。
一是《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广大劳动者都对该法寄予厚望,但有许多职工对《劳动合同法》的具体内容知道甚少。
尽管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后,进行了一系列大规模的宣传活动,但是由于受教育水平和工作环境的限制,加上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农民工掌握法律、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还很弱。
大学生与法公选课论文: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大学生与法姓名:***学号:***************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专业:通信工程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其对策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初次就业和稳定就业有着积极的影响,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一、《劳动合同法》具有积极的法律保障作用1.《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根据该规定,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先签订劳动合同再试用。
过去,为了规避法律,企业往往利用单独签订或者口头约定试用期,大量招聘应届毕业生,期满再以各种借口进行淘汰,严重损害毕业生的利益。
现在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样,就避免了企业利用试用期把大学生变成廉价劳动力的问题,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2. 《劳动合同法》对稳定毕业生初次就业有积极意思。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由于应届毕业生一般缺乏经验,动手能力比较差,如果试用期太短,很难考察毕业生的能力,所以,企业如果想对毕业生有较长的试用期,也必须相应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这对毕业生初次就业的稳定和个人能力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3.《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有了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如果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则二者取其高,从而使毕业生在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有了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影响论文
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摘要]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对大学生就业在短期内造成一定的冲击,但从长期来看,它的施行将为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能更切实有效地保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形势下,社会有关各方应有所动作,合力开创大学生就业的有利局面。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大学生就业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内容牵涉到所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工会以及劳动行政部门均产生了重大影响,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并有不同的解读。
本文拟从《劳动合同法》的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长期效应和涉及大学生的某些条款浅析《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以供各方参考。
一、《劳动合同法》施行引起的短期震荡作为2008年最受关注的法律之一,《劳动合同法》一出台就在全国范围内掀起风暴。
高校毕业生在震荡期内的就业毫无疑问也会受到影响,会加剧目前的就业紧张形势。
(一)不规范用工的企业违法成本的升高,既要合法用工,又要稳定成本,必然导致用工的减少《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劳动者、用人单位产生的最大影响在于: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重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因此,对一些用人不太规范的企业影响较大,这种企业并不在少数。
过去即使一些企业的用工行为不规范,月薪低,福利少,但由于人才市场供大于求,仍然有很多毕业生应聘。
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是这类企业的重要用工资源,在这种情况下,求职者无法要求相关权益。
新法的出台使得不法企业无法像过去那样行事,在合法用工会导致这些企业成本增高的情况下,首选方案就是减少对毕业生的招收量。
(二)无违约金赔偿,担心毕业生随意违约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并仅在两种情况需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费用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二是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没有了违约金的限制,企业担心大学毕业生跳槽现象会加剧。
新人的培训成本高,有很多企业担心,弄不好就会为他人做嫁衣。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应对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应对
张宇航
【期刊名称】《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09(031)0z1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标志着劳动合同制度在我国的正式建立,它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人行为,有效遏制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本文将从正反两方面分析<劳动合同法>给大学生就业带来的影响.
【总页数】2页(P376-377)
【作者】张宇航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11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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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措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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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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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专业:通信工程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2008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大学生初次就业和稳定就业有着积极的影响,也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一、《劳动合同法》具有积极的法律保障作用
1. 《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根据该规定,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先签订劳动合同再试用。
过去,为了规避法律,企业往往利用单独签订或者口头约定试用期,大量招聘应届毕业生,期满再以各种借口进行淘汰,严重损害毕业生的利益。
现在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样,就避免了企业利用试用期把大学生变成廉价劳动力的问题,这对大学毕业生就业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
2. 《劳动合同法》对稳定毕业生初次就业有积极意思。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
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由于应届毕业生一般缺乏经验,动手能力比较差,如果试用期太短,很难考察毕业生的能力,所以,企业如果想对毕业生有较长的试用期,也必须相应延长劳动合同的期限,这对毕业生初次就业的稳定和个人能力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3. 《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有了法律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不低于”原则,首先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试用期工资的最底线,其次,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即如果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则二者取其高,从而使毕业生在试用期的工资待遇有了法律保障。
4.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单位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等条款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对规范和约束企业的用人行为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5.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能有效的激励大学毕业生努力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素质。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是不能随便辞退员工的,对企业用工的规定也更加严格。
所以,企业只有招聘高素质、能力强的员工才能降低用人成本,保持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这势必引起高校根据人才市场的需
求不断调整人才培养的模式、进行教学改革,从而培养出更多的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合格的人才,增强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负面影响
1.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企业招聘人才时会更重视其能力和经验,这会导致大学毕业生面临更大就业竞争。
由于我国高校目前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模式还相对比较落后,很多大学生重理论而轻实践,理论与实践脱节,学不能以致用,与社会上有经验、有阅历、有能力的人才相比,缺乏竞争力。
2.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可能会促使企业改变人才选拔的方式缓招应届毕业生。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提高企业的用人成本,因此企业在招聘应届大学生时会比以前更加谨慎、理性,严把进人关,不愿意花更多的时间和成本去培养经验缺乏、动手能力比较差的毕业生,对一些可招可不招的岗位,可能会选择从企业内部员工挖掘的方式来解决,这会加剧本已比较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
3. 《劳动合同法》主要注重保护劳动者权益,不能随便辞退员工,该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实际上也是在鼓励企业长期用工。
这样,一方面大学毕业生人数每年都在不断的增长,而另一方面企业就业岗位却没有太大的变化,供需矛盾会不断加剧,这自然就减少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为了确保2008 届毕业生的顺利就业,针对《劳动合同法》的实
施,
我院采取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和准备工作。
1. 加强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工作,包括在学院宣传栏、就业指导网站进
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让毕业生了解《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内容;
2. 在就业指导工作中,针对毕业班辅导员和毕业生开展专题讲座,对《劳动
合同法》进行解读和案例分析,增强毕业生的法律维权意识;
3. 针对个别毕业生的咨询,进行指导,特别是毕业生实习期、试用期的有关期限、工资待遇、合同解除、违约条款以及劳动合同纠纷解决的办法等一些毕业生初次就业经常遇到的问题,指导毕业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毕业生就业时遇到的主要问题。
第一、实习期、试用期问题。
因为《劳动合同法》是2008 年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很多毕业生对实习期、试用期的概念、期限、工资待遇,如何签订合同、解除合同的程序、单位违约、纠纷解决办法等很多规定不是很熟悉。
比如有一家企业,招聘毕业生时就规定三个月实习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实习期只给生活补贴、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也很低,并且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一些企业只跟毕业生约定口头试用期或者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不了解有关劳动法规的规定,遇到这种问题,很多毕业生不知如何应对。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除了进行新劳动合同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外,只能通过个别咨询,指导毕业生面试时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对聘用我院毕业生人数比较多的企业,可以由学院与企业签订毕
业生实习协议书,明确学院与企业之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毕业
生自主创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如何落实问题。
目前,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府在工商、税务、银行等方面也有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毕业生不知道如何办理相关的手续,学校也无法回答毕业生的咨询。
目前,针对毕业生自主创业,我院在学生处设立了大学生创业中心,成立
了大学生创业基金;
还通过就业指导课,让毕业生了解自主创业需要具备那些条件、企业成立的程序
(四)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势必引发企业用人策略、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和大学毕业生就业之间的一系列矛盾,要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认为:第一,高校应加强对大学毕业生的综合能力的培养。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促使企业为降低成本而更加看重毕业生的实践经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高校应该顺应市场需求,调整人才培养的模式,加强对毕业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以提高毕业生的市场竞争能力;
第二,高校应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据对部分往届毕业生的调研,很多毕业生对有关劳动合同方面的知识并不熟悉,特别是实习期、试用期的有关期限、工资待遇、合同解除的程序、单位解除合同的违约条款等有关规定,一旦出现劳资纠纷,不知如何解决,维权意识比较差。
所以应该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教育,增强大学毕业生的法律维权意识;
第三,建议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
比如
对招聘大学毕业生人数占员工一定比例的企业,应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提高企业招聘大学毕业生的积极性;
第四,对于大学毕业生就业方面,政府也可以采取一些积极措施,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和西部地区就业。
建议政府加大“三支一扶”工作的力度,加大经费投入、增加招收毕业生人数并给予更优惠的待遇,鼓励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对于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高校联合投资成立大学生创业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