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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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

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

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 简称ASF)是一种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猪类传染病,目前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猪业的头号威胁之一。

ASF病毒对猪的危害极大,既能够造成高死亡率、高发病率的猪瘟疫情,又会对整个猪场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各国猪业主管部门和兽医学界纷纷制定了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以期有效控制和防范疫情的发生。

以下将对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进行详细阐述。

一、加强对非洲猪瘟病毒的监测和预警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非洲猪瘟病毒的监测和预警体系,包括定期对猪场、养猪企业和野猪等潜在疫情传播源进行检测,及时发现病毒的存在。

在疫情监测方面,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比如PCR检测、嵌合酶链反应等技术,快速、准确地检测非洲猪瘟病毒。

加强对潜在传染源野猪的监控和观察,通过建立野猪监测点、设立猎杀野猪区等方式,控制野猪传播非洲猪瘟的风险。

二、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各国猪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非洲猪瘟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猪场、养猪企业等单位进行严格管理,明确责任,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依法打击非法运输、贩卖和屠宰猪肉及其制品的行为,遏制非洲猪瘟的传播渠道。

三、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范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除了加强监测和加强法律法规制定外,卫生防疫工作也至关重要。

加强饲料、饮水等猪场生产物资的消毒和杀菌工作,降低病毒传播的可能性。

加强猪场环境的卫生管理,保持场地、设施的清洁和消毒,降低病毒的存活可能。

对于可疑症状的猪只,应及时隔离和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病毒的扩散。

饲养员和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疫情的交叉传播。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各国之间的紧密合作。

各国猪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国际合作,建立非洲猪瘟病毒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流疫情信息,共同制定和实施防控措施,加强对疫情的监测和预警,避免病毒的跨国传播。

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

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

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
非洲猪瘟是一种高度传染性病毒性疾病,对猪类造成重大危害。

为了控制和预防非洲猪瘟的传播,需要综合采取一系列的防治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防治措施:
1. 生物安全措施: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制度,包括严格的进出猪场管理和采取消毒措施,防止病毒通过污染的物品和装置进入猪场。

2. 早期发现和报告:加强兽医监测和病例报告制度,对于发现非洲猪瘟病例的养殖户应立即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以便采取及时的控制措施。

3. 隔离和扑杀患病猪只:将患病猪只隔离,并采取人工扑杀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4. 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预防非洲猪瘟的有效手段,可以降低疾病发生率。

但是由于非洲猪瘟病毒变异性较大,目前还没有一种有效的疫苗可用。

5. 关闭交易和运输:在疫情发生地区,暂停或限制猪的交易和运输,避免病毒通过交易和运输工具传播。

6. 正确处理病死猪:对于疑似或确诊的非洲猪瘟病例,应迅速处理病死猪,采取合理的处理方法,避免病毒扩散。

7. 教育和培训:加强养殖户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其对非洲猪瘟的认识和防控意识,帮助他们提高疫情防控能力。

8. 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开展疾病监测和疫苗研发工作,共同应对非洲猪瘟的挑战。

养猪人应该了解的非洲猪瘟知识

养猪人应该了解的非洲猪瘟知识
身上发紫不严重,在臀部就大 块紫斑点状出血,指压不褪色
非洲猪瘟肾脏是弥漫性出血
大面积紫色、但是紫色有一个特点是中间部分颜色比较深, 可能还会出现肿胀、但在紫色的边缘会有一些退色,颜色 变淡
十一、猪场出现了非洲猪瘟,猪只被感染之后,如何正确的拔牙呢?
农业部关于非洲猪瘟紧急应急实施方案在2019年已经明确提出了疫点如何划定,就是对已经具备了 良好生物安全体系的猪场,发病猪舍和其他猪舍能够有效隔离的,可以将发病猪舍作为疫点,进行 定点精准的清除,这个东西我们简称为“拔牙”。
(2) 需构建病毒稳定表达的细胞系,原代单核-巨噬细胞仅限于实验室对 ASFV 生物特性与免疫 原性的研究,不适合用于疫苗批量生产,其它易感细胞传代后病毒容易变异;
(3) 需建设安全的病毒操作平台, ASFV 致病性、攻毒模型、免疫效力评价需在动物生物安全三 级 (ABSL3) 以上实验室进行;
(4) 安全性及免疫原性评价周期较长,基因缺失疫苗专利申请及兽药证书的审批需要严格评估程 序,确保毒株在宿主及环境中安全、遗传稳定,且免疫效力不受影响。
3、缺乏免疫营养引起的免疫低下,极易导致“非瘟”发生,母猪为了维持和提高繁育机能,除了 需要饲料等基础营养以外,还需要维矿营养,生殖营养、免疫营养等,防控“非瘟”,提高母猪群 的免疫力、抗病力是关键。
九、非洲猪瘟疫苗开发主要困难
病毒的性质使疫苗的开发变得如此困难。这种病毒知道如何隐藏:它以两种不同的形式出现,一种生 活在细胞内,另一种生活在细胞外,并且两种形式都具有感染性。后者集中在宿主细胞表面,免疫系 统将其大部分都视为自身细胞。在存活的动物中,可以产生针对部分病毒蛋白的高抗体,但它们均无 法有效阻断感染。病毒设法使某些抗原对免疫细胞具有吸引力,从而使其他更关键的致病蛋白质无法 被免疫系统识别而隐匿起来。在病毒爆发过程中,一部分被免疫系统认出的病毒的抗原决定簇将会随 着疫情的进展而变异, 使免疫系统不再认识这些病毒,从而使疫情更加难以控制。将这些因素综合在 一起就不难理解,猪的抗体不可能使之免于病毒感染。

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

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

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核心提示: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又称非洲猪瘟疫、疣猪病,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旳猪旳一种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疾病,以高热、网状内皮系统出血和高致死率为特性。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旳动物疫病,国内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避免、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合用范畴本规范规定了非洲猪瘟旳诊断、报告、处置、避免与控制等技术措施。

本规范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非洲猪瘟防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又称非洲猪瘟疫、疣猪病,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旳猪旳一种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疾病,以高热、网状内皮系统出血和高致死率为特性。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旳动物疫病,国内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避免、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合用范畴本规范规定了非洲猪瘟旳诊断、报告、处置、避免与控制等技术措施。

本规范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非洲猪瘟防治活动有关旳单位和个人。

2. 诊断2.1流行病学2.1.1 传染源病猪、康复猪和隐性感染猪为重要传染源。

带毒钝缘软蜱也是传染源之一。

2.1.2 传播途径重要通过接触或采食被非洲猪瘟病毒(ASFV)污染旳物品经口传染;短距离可经空气传播;也可经钝缘软蜱叮咬传播。

2.1.3 易感动物家猪、野猪易感。

家猪高度易感,且无明显旳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别。

欧亚野猪易感,但非洲野猪,特别是疣猪(Phacochoerus africanus)和薮猪(Potamochoerus porc us)虽感染该病毒,但不体现临床症状。

2.1.4 潜伏期一般为15天。

直接接触感染旳潜伏期为5~19天,钝缘软蜱叮咬感染旳潜伏期一般不超过5天。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
(第五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公布日期】2021.03.17
•【文号】农牧发〔2021〕7号
•【施行日期】2021.03.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
版)》的通知
农牧发〔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适应非洲猪瘟防控新形势新要求,强化常态化防控,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处置疫情,我部在总结前期防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防控实际,组织制定了《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及之前版本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
2021年3月17日附件: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

非洲猪瘟的防控

非洲猪瘟的防控

非洲猪瘟的防控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简称ASF)是一种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以高死亡率和高传染性为其主要特征。

病毒可通过病猪的尸体、体液及污染环境而传播,目前尚无特效药物和疫苗能够治疗或预防该疾病。

因此,防控非洲猪瘟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防控非洲猪瘟,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要通过各种媒介宣传非洲猪瘟病毒的危害性和传播途径,指导养殖户做好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加强自我防护。

二、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非洲猪瘟病毒可通过病猪的身体分泌物、血液、粪便、尸体及污染的环境等途径进行传播,因此要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管控动物交通,杜绝非法运输病猪的行为;2. 严格防疫区域的隔离措施,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3. 加强畜舍卫生管理,做到清洁卫生,维持畜舍内的环境卫生;4. 土地利用合理,禁止等人、等车进入养殖场;5. 确保运输车辆的消毒、清洗、通风等。

三、有效的消毒措施消毒对于控制非洲猪瘟疫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以采用以下消毒方法:1. 使用含氯消毒剂或含过氧化氢的消毒液,对动物圈舍、运输车辆等进行消毒;2. 对养殖场消毒间,隔离间、分娩间、养殖设施、用具等定期进行消毒;3. 减少运输车辆进场,而后每辆车进场前,均应进行消毒处理。

四、加强自检自查,及时发现疫情除定期请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外,自己养豚的农民更要注意自检自查,及时发现疫情,所有养殖户都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一旦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专业人员开展疫情处置。

总之,防控非洲猪瘟的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工程。

只有养殖户、政府、专业人员联合起来,采取果断、科学、有效的措施,才能使防疫工作取得真正的成效。

同时,养殖户要做好自我防护,提高疾病意识,构建起健康安全的养殖环境,共同维护养猪业的生产秩序。

非洲猪瘟的诊断和防治

非洲猪瘟的诊断和防治

非洲猪瘟的诊断和防治非洲猪瘟是一种极具传染性、致死性极高的猪病,一旦出现会给养猪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以下是非洲猪瘟的诊断和防治方法。

一、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1.高热:非洲猪瘟的患猪体温会急剧升高,甚至可达41℃以上。

2.食欲不振:患猪会出现食欲不振、口渴,甚至拒食现象。

3.呼吸困难:患猪出现呼吸急促、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

4.皮肤出血:患猪体内的血小板数量会急剧下降,出现皮下出血、鼻出血、咳血等症状。

5.全身乏力:患猪会出现全身乏力、行动不便的现象。

1.流行病学调查:由于非洲猪瘟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病例多发生在盛行地区,可以通过流行病学的调查提高诊断的准确率。

2.临床症状: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非常明显,可以通过这些临床表现确定病因。

3.实验检测:常用的非洲猪瘟实验检测方法有ELISA、PCR等,在实验室中对病毒进行检测可以明确病因。

4.病理学检测:可以对死亡猪进行尸检,观察猪体内的器官是否出现出血、浑浊等症状特征,以明确病因。

1.加强猪场管理:猪场要进行必要的消毒、清洁工作,卫生条件要严格把控,生物安全措施要得到加强。

2.加强猪只检疫:新引进的猪只或者有病症的猪只,要进行检疫隔离,确保猪场不受病毒的感染。

3.强化疫苗接种:科学选用效果较好的非洲猪瘟疫苗,对猪群进行强制性接种,防止病毒扩散。

4.保持免疫屏障:养猪户若发现猪有非洲猪瘟的症状,要立即隔离,并进行消毒。

另外,要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保持免疫屏障,防止病毒传播。

综上所述,非洲猪瘟是一种非常危险的猪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也比较困难。

养猪户应当加强对非洲猪瘟的防范意识,认真遵守相关防治措施,减少病毒的传播和扩散,保证猪场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饲料生产经营场所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

饲料生产经营场所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

饲料生产经营场所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1. 目的饲料原料及成品可携带和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管理,对防控非洲猪瘟具有重要意义。

为防范病毒污染饲料生产、经营、运输环节,经饲料途径传入生猪养殖场户,特制定本技术要点。

2. 关键风险点2.1 原料。

饲料原料被非洲猪瘟病毒污染的潜在途径较多:一是污染的猪血蛋白粉、肠膜蛋白粉等猪源性原料,直接携带病毒;二是谷物等原料,在收割、初加工、储存等过程中被污染;三是原料在供应商处储存或加工过程中被污染;四是原料在运输过程中,因接触被污染的运输车辆或暴露于污染的环境而被污染。

2.2 经营场所。

该场所联系着众多生猪养殖场户,是人员、车辆、物资的交汇点,病毒交叉污染风险高。

2.3 车辆。

运输过病死猪、去过感染猪场或被污染的兽药饲料等生产经营场所的车辆,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2.4 人员。

接触过病死猪、污染猪肉或去过污染场所的员工或外来人员,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2.5 物资及食材。

来自疫区,或被运输工具、人员污染的物资及食材,可传播非洲猪瘟病毒。

3. 分区管理原则可通过划分“红、橙、黄、绿”四个生物安全等级,进行饲料生产经营场所分区管理,各分区间采用实体隔断或明显标识,人员、物资等进入更高一级生物安全区域时,需采取相应风险管控措施。

3.1 红区。

饲料生产经营场所以外不可控区域。

3.2 橙区。

饲料生产经营场所原料车停车区、行驶通道、卸料区、办公区、生活区。

3.3 黄区。

原料库、筒仓、投料、输送、粉碎、配料等饲料调质之前工序所在区域。

3.4 绿区。

生产车间、成品库、成品散装仓、成品装料和成品运输车辆行驶区域。

4. 进厂原料、车辆、人员、物资及食材控制(红区)4.1 原料控制4.1.1 供应商选择。

选择规模较大、非疫区的供应商,建立直采体系,尽量减少同品种供应商的数量,降低污染风险。

4.1.2 供应商审核。

建立供应商审核体系,包括生物安全审核(对供应商的原料、加工工艺、成品及厂区环境、生物安全防护等进行全面考察评估,引导供应商做好生物安全管控,排除非洲猪瘟病毒污染风险)。

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

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

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摘要: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猪属动物而引起的一种急性、出血性的烈性传染病。

因该病致死率高、对养猪业危害大,所以把此种疾病确定为一类动物疫病,它属于重大动物传染性疫病。

关键词: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技术要点现如今,国内生猪养殖业在发展不均衡,饲养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存在不少隐患,搞好非洲猪瘟疫情的整体防控工作尤为重要,这将直接制约着养猪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在生猪养殖中,许多养殖户缺乏科学防控知识及措施,防控技术的掌握也不够全面,思想麻痹大意,这样对该病发生机率很难做到有效控制。

由此可知,探索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技术要点对生猪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一、非洲猪瘟有关介绍(一)病原从病原学层面而言,非洲猪瘟病是一种具有较强变异性的病毒性疾病,能够在网状皮内细胞与病猪巨噬细胞中实施大量病毒繁殖,本病毒能从被感染猪的体液、内脏、肌肉组织及其他排泄物中检查出来,在适宜的环境下病毒可生存1-6年,室温中可活数周甚至于数月,鉴于非洲猪瘟病毒的耐热性弱,加热至82℃十分钟,可彻底杀灭,许多消毒剂也可以将其破坏。

(二)易感动物本病目前仅发现猪属动物为易感动物,包扣家猪与各种野猪,各品种及各不同年龄之猪群同样具有高度易感性。

倘若养猪场不幸发生非洲猪瘟病时,将会导致全军覆没,该病死亡率高达l00%,该病迄今为止没有任何针对性药物与预防疫苗,所以加强非洲猪瘟的科学防控是养猪场唯一可行之道。

(三)传染源及传播方式非洲猪瘟的传染源主要以野猪与家猪为主,如果携带该病毒的猪及其粪便、唾液、尿液及其猪产品都存在一定病毒,经过接触能够感染给身体健康的猪;夏天时,接触过病猪的蜱虫、飞蚊、苍蝇等也会传播扩算该病毒;另外,携带病毒的猪及其所接触槽具、饲料、垫草、饮水头等,如果未通过强力高温消杀状况下,都会传播非洲猪瘟病毒[1]。

其猪肉制品在携带非洲猪瘟病毒的状况下也能成为此病的重要传染源。

二、非洲猪瘟防控的重点与制约因素(一)非洲猪瘟基础研究技术储备欠缺目前在全球范围内,非洲猪瘟病毒的传播已经出现许久,但国内发生此病的时间过短。

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方案

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方案

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方案
非洲猪瘟是一种极具传染性的病毒疾病,对养猪业造成了严重影响。

以下是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一些方案:
1. 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建立非洲猪瘟的监测体系,对可能感染非洲猪瘟的猪群进行定期的检测,及时发现感染情况。

2. 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根据猪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疫苗接种计划,并确保猪群定期接种非洲猪瘟疫苗。

3. 强化动物来源管控:对进入猪场的猪只进行严格的检疫和隔离,确保猪只的来源健康。

4. 加强生物安全措施:对猪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加强生物安全措施的落地实施,包括加强环境卫生、禽畜交替放养管理、定期消毒等。

5. 加强员工培训:猪场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非洲猪瘟的防控知识,学习正确的操作方法,并落实个人卫生和防护措施。

6. 引导养殖户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养殖户遵守相关规定,如禁止私自运输猪只、做好猪舍环境等。

7. 做好疫情报告和处置:及时发现和报告非洲猪瘟疫情,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如封锁疫区、扑杀感染猪只、安全处理病死猪只等。

8. 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国家的合作:加强与周边地区和国家的合作,共同开展防控数据交流和信息共享,加强边境监管,防止非洲猪瘟跨境传播。

总之,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从多个层面采取措施,做好疫情监测、疫苗接种、动物来源管控、生物安全措施、员工培训、养殖户宣传等工作,以保障猪群的健康和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

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

非洲猪瘟的综合防治措施非洲猪瘟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动物传染病,它主要侵犯猪类,而且病死率很高。

非洲猪瘟病毒可以通过生物、空气、水源、食品等途径传播,严重影响了养殖业的发展和经济收益。

因此,要控制非洲猪瘟的传播扩散,就必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一、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加强疫情的监测和预警是掌握病情变化和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前提。

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动物进行监测,收集有关疫情的数据和资料,及时进行报道和分析,掌握疫情动态,及早预警,加强应对措施。

二、加强动物管理和保障要防止疫情的传播,就必须加强动物管理和保障。

对于养殖场,要进行高强度的消毒和杀菌工作,加强环境卫生,严格执行生猪防疫制度,规范经营行为。

对于批发市场和屠宰场,要采取严格的消毒和杀菌措施,确保动物健康和食品安全。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为了提高人员的防疫意识和应变能力,对养殖户、经纪人、屠宰场管理人员和批发市场从业人员要加强培训,传授防疫知识,提高动物防疫技能。

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采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非洲猪瘟的危害性和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实行疫苗免疫疫苗免疫是预防非洲猪瘟的有效措施之一。

目前已研制出一些疫苗可用于预防非洲猪瘟,采用疫苗免疫可以有效降低疫情的发生和防止疫情扩散,但不可作为单独的预防措施,必须配合其他措施一起进行。

五、加强动物检疫加强动物检疫是非洲猪瘟防治的重要环节,检疫可以有效防止疫情的传播,防止病害的扩散,保障动物健康和人类食品安全。

检疫人员要加强对进口、转运和市场上的动物进行检疫和排查,发现疑似症状要及时隔离,防止疫情传播。

六、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面对突发疫情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非洲猪瘟防治综合措施中重要的一项。

制定应急预案,能有效地组织应变力量,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进一步影响,降低损失和危害,提高应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的损失。

预案的制定应该考虑各种恶劣情况,明确预案在应急时期的执行程序和责任人,加强响应措施,尽力避免意外和失误的发生。

猪瘟防治技术规范

猪瘟防治技术规范

猪瘟防治技术规范猪瘟(Classical swine fever, CSF)是由黄病毒科瘟病毒属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高度接触性、出血性和致死性传染病。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猪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猪瘟的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置、疫情监测、预防措施、控制和消灭标准、控制和消灭标准等。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从事猪(含驯养的野猪)的饲养、经营及其产品生产、经营,以及从事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依据本病流行病学特点、临床症状、病理变化可作出初步诊断,确诊需做病原分离与鉴定。

2.1 流行特点猪是本病唯一的自然宿主,发病猪和带毒猪是本病的传染源,不同年龄、性别、品种的猪均易感。

一年四季均可发生。

感染猪在发病前即能通过分泌物和排泄物排毒,并持续整个病程。

与感染猪直接接触是本病传播的主要方式,病毒也可通过精液、胚胎、猪肉和泔水等传播,人、其它动物如鼠类和昆虫、器具等均可成为重要传播媒介。

感染和带毒母猪在怀孕期可通过胎盘将病毒传播给胎儿,导致新生仔猪发病或产生免疫耐受。

2.2 临床症状2.2.1 本规范规定本病潜伏期为3-10天,隐性感染可长期带毒。

根据临床症状可将本病分为急性、亚急性、慢性和隐性感染四种类型。

2.2.2 典型症状2.2.2.1 发病急、死亡率高;2.2.2.2 体温通常升至41℃以上、厌食、畏寒;2.2.2.3 先便秘后腹泻,或便秘和腹泻交替出现;2.2.2.4 腹部皮下、鼻镜、耳尖、四肢内侧均可出现紫色出血斑点,指压不褪色,眼结膜和口腔黏膜可见出血点。

2.3 病理变化2.3.1 淋巴结水肿、出血,呈现大理石样变;2.3.2 肾脏呈土黄色,表面可见针尖状出血点;2.3.3 全身浆膜、黏膜和心脏、膀胱、胆囊、扁桃体均可见出血点和出血斑,脾脏边缘出现梗死灶;2.3.4 脾不肿大,边缘有暗紫色突出表面的出血性梗死;2.3.5 慢性猪瘟在回肠末端、盲肠和结肠常见“钮扣状”溃疡。

河南省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

河南省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范

省非洲猪瘟消毒技术规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特制定本规。

1 适用围本规规定了对非洲猪瘟病毒消毒药物、消毒前准备、场地消毒、设施设备消毒、人员及物品消毒、场区门口消毒、交通路口消毒、实验室消毒、消毒频率等容。

本规适用于省境从事饲养,生产、经营动物及其产品,以及从事动物防疫等可能与非洲猪瘟病毒接触的单位和个人。

2 病毒抵抗力及消毒药物选择2.1 病毒抵抗力2.1.1 病毒在感染宿主中存活时间家猪和欧亚野猪高度易感,无明显的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异。

疣猪和非洲野猪虽可感染,但不表现明显临床病症。

病毒在钝缘软蜱属蜱虫、家猪、野猪体可长期存活。

2.1.2 病毒在污染物中存活时间室温下的粪便11天;带血木板70天。

2.1.3 病毒在猪源产品中存活时间4℃储存的血液18个月,腐烂的血液15周,脏锦各种组织105天,骨髓6个月,有骨头和没有骨头的肉105天,冷藏肉110天,冷冻肉1000天,皮肤/脂肪300天,咸肉182天,干肉300天,熏制和剔骨肉30天,香肠、肉片及干火腿3-6个月。

2.1.4 病毒在环境中存活时间猪圈及污染地面等环境1个月,土壤190天。

2.1.5 病毒在交通及运输工具中存活时间国际航班、火车及轮船等运输工具所产生泔水中的病毒可长期存活。

2.2 消毒方法2.2.1 化学消毒2.2.1.1 醛类消毒剂:戊二醛癸甲溴铵溶液作用30 min;2.2.1.2 碱类消毒剂: 0.8%的氢氧化钠作用30 min,地面消毒可选用生石灰;2.2.1.3 酚类消毒剂: 3%的邻苯基苯酚作用时间30 min;2.2.1.4 含氯消毒剂:含2.3%有效氯的次氯酸盐作用30min;2.2.1.5 过氧化氢类消毒剂: 0.5%新过氧化氢溶液;2.2.1.6 碘化合物类: 3%含碘化合物作用时间30 min;2.2.1.7 酒精类消毒剂: 75%乙醇;2.2.1.8 碱类、氯化物和酚化合物主要用于建筑物、木质构造、水泥外表、车辆和相关设施设备消毒。

非洲猪瘟的诊断和防治

非洲猪瘟的诊断和防治

非洲猪瘟的诊断和防治非洲猪瘟是一种严重的猪传染病,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致死性,它不仅给养猪业生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也对粮食安全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

制定有效的诊断和防治措施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非洲猪瘟的诊断方法和防治措施,以期能够对猪瘟病毒的控制起到一定的帮助。

一、非洲猪瘟的诊断方法1.临床症状非洲猪瘟的临床症状主要包括高烧、食欲减退、精神萎靡、呼吸急促、体温上升、皮肤出现红斑,以及出现肠胃症状如呕吐、腹泻等。

严重的病猪会出现惊厥、呕血、黑色腹泻等症状,最终导致死亡。

这些症状虽然与其他疾病有些相似,但结合流行病学调查,可以初步判断是否为非洲猪瘟。

2.实验室检测(1)病理学检测对怀疑感染非洲猪瘟的死亡猪进行病理解剖和组织检测,可以发现瘟病病毒在组织器官中的存在。

淋巴组织、肾脏、脾脏、肝脏等是瘟病病毒的主要携带器官,对这些器官进行病理检测,可以直接检测到病毒的存在。

(2)分子生物学检测采用PCR技术可以快速检测非洲猪瘟病毒的DNA,PCR技术的特异性和敏感度很高,能够迅速的确认非洲猪瘟的感染。

还可以通过基因测序等技术鉴定瘟病病毒的亚型和变异情况,这些信息有助于制定更加有效的疫情防控策略。

3.免疫学检测ELISA、免疫荧光等检测技术可以检测猪血清中的抗体水平,从而判断猪是否感染了非洲猪瘟病毒。

还可以通过补体结合试验等技术对猪体内的病毒进行检测。

二、非洲猪瘟的防治措施1. 防疫隔离对于发现感染非洲猪瘟的猪场,应立即实施隔离措施,将疫病猪与健康猪隔离开,同时对猪场进行全面消毒。

对于瘟病猪的处理要及时、规范,尽量减少病毒的传播。

2. 疫苗免疫在非洲猪瘟疫情严重的地区,可以采用疫苗免疫的方式进行疫病防控。

目前我国已经研发出了非洲猪瘟灭活疫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猪的抵抗力,减轻猪群受疫病的危害。

3.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加强猪场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猪场清洁卫生,避免蚊蝇等传播媒介的滋生,减少病毒的传播途径。

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

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

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摘要:非洲猪瘟(AfricanSwineFever,ASF)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热性、急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可感染不同品种和年龄段的野猪和家猪,病死率趋于100%。

自1921年发现非洲猪瘟以来,该病毒已席卷全球畜牧业。

给养殖户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尽管经过多年的研究,对非洲猪瘟尚无行之有效的疫苗预防和治疗方案,目前仍以及时诊断疫情、隔离扑杀为主要的疾病控制手段。

因此,开发快速、灵敏、准确的检测方法,对非洲猪瘟的防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非洲猪瘟;防控技术;要点引言非洲猪瘟是一种以动物性循环方式为主的传染性疾病。

该病的主要特征是急性、发热、接触性传染、各类器官衰竭、死亡率较高等,因此,一旦发生传染将对养殖业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这种传染性疾病主要是由于免疫循环系统被破坏而产生的,截至目前,没有有效的疫苗作为防范手段,因此,该类病毒被我国列为一类动物传染病。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防范病毒传染面临巨大的措施,为了降低这类传染病的传播范围,需要掌握该病毒的病原学、特征、诊断方式以及检测方式,从而降低该类病毒传播风险。

1非洲猪瘟的特点非洲猪瘟既能在家猪中传播,也能在野猪中传播,但是以家猪为主。

非洲猪瘟能以各种方式进行传播,如通过口腔、呼吸道、蜱虫、未消毒注射针头、一次性针头未替换等方式。

通常非洲猪瘟有4~19天的潜伏期,而康复后的患病猪只仍会携带病毒持续数周或数月。

当非洲猪瘟出现时,应立即隔离扑杀,病毒还会存活在粪便或腐败组织里一段时间,在血液中存活时间可长达18个月之久,因此还应及时对猪舍进行清理和全面消杀。

非洲猪瘟的死亡率较高、持续时间较长、传播速度较快,且很难清除,因此,一旦发现有非洲猪瘟的病例,需要将养殖场内全部猪只进行扑杀,以防止疫情扩散,威胁到周边的养殖户。

对于非洲猪瘟的防控具有很大的难度,主要因为该病传播速度较快、传播范围很广,在一定程度上给疫情防控人员和兽医造成较大压力。

非洲猪瘟疫病的综合防控措施

非洲猪瘟疫病的综合防控措施

非洲猪瘟疫病的综合防控措施非洲猪瘟是一种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高度致死性疾病,对猪产业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为了有效控制非洲猪瘟的传播,需要采取综合防控措施。

一、加强场所卫生管理非洲猪瘟主要通过病毒直接或间接传播,因此要加强场所卫生管理,保持场地清洁卫生。

应定期对猪圈、饲料水源、人员、车辆进行消毒,并加强猪圈、饲料水源及浣洗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二、严格猪只进出管理要对猪只的进出管控,减少潜在的病毒传播风险。

应在猪场门口设立消毒站,对进出场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并实行猪只检疫制度,避免非法引进猪只、扩大疫情影响。

三、开展科学免疫科学免疫是有效控制非洲猪瘟传播的关键,应注重疫苗的选择和使用,确保其疫效和安全性。

在免疫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进行施苗,采用规范的接种方法,避免交叉感染和病毒发生变异。

四、加强动物饲料和水源管理非洲猪瘟也可能通过饲料和水源传播,因此要注意食品和水源的卫生安全。

应采取完善的饲料和水源管理措施,保证水源、饲料无污染,饲料桶、水桶等饲料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猪场周边禁止乱排污水,保护环境卫生。

五、加强监测和报告监测措施应该得到加强,尽早发现疫情。

要定期对猪瘟病情进行监测,出现异常症状要及时进行病毒检测,同时及时向动检部门报告,配合外防控制度,做好疫情的防治工作。

综上,非洲猪瘟病毒高度致死性,对猪产业和经济造成了巨大的损害。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包括加强猪圈卫生、管控猪只进出、科学免疫、饲料水源管理、加强监测和报告等方面的管理。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多方协作、科学管理,从而避免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和扩散,保护猪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简述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简述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简述非洲猪瘟防控措施
非洲猪瘟防控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综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加强饲养管理:猪群必须按日龄分类隔离饲养(采取全进全出饲养管理);
加强营养,饲喂全价饲料,提高猪的免疫力和抗病力,如适当饲喂高免回春素、芪贞增免颗粒、优肥素等。

2.严格清洁和消毒:设备和相关场所应经常清洁和消毒,增加消毒频率。


消毒前,首先应清理猪圈、设备、车辆附着的有机物质。

车辆和人员(包括鞋、设备等)在进出养殖场时应消毒。

消毒剂可选用戊二醛、次氯酸盐、菌毒威(聚维酮碘)、通杀、氢氧化钠等。

3.严控引种:尽量避免从外引入猪只,或从正规渠道购买健康的种猪和仔猪。

4.及时处理病猪和死猪:对病死的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深埋和焚烧,防止
病毒的传播。

同时,猪场内外的粪便、污水等也应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免出现病毒扩散。

5.药物治疗:可以使用一些中药如板蓝根、金银花等预防非洲猪瘟;也可以
用飞温管家+泰万菌素拌料,提高猪的免疫力,提高抗病毒能力。

6.加强防疫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防疫制度,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疫情监测,
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

7.提高公众意识: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非洲猪
瘟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这些措施需要综合运用,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地防控非洲猪瘟的传播和蔓延。

非洲猪瘟产生的原因及防控措施

非洲猪瘟产生的原因及防控措施

非洲猪瘟产生的原因及防控措施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简称ASF)是一种由非洲猪瘟病毒(African Swine Fever Virus,简称ASFV)引起的猪类传染病。

该病毒在非洲大陆广泛分布,近年来也在亚洲、欧洲、南美洲等地区爆发,给全球猪业和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失。

以下是非洲猪瘟产生的原因及其中非洲猪瘟的防控措施。

一、非洲猪瘟产生的原因:1. 病毒的存在:非洲猪瘟病毒在野生猪群中广泛存在,它们是病毒的主要传播源。

野猪或被感染猪只的血液、尿液、粪便、肉类等,均能携带病毒并传播给其他猪只。

2. 自然传播:病毒可通过野猪与养殖猪接触、高致病株的暴露、饲料、病猪运输等途径,导致病毒传播。

3. 人为因素:人员、设备、车辆等在感染猪场和野生猪群之间传播病毒。

粗放的养殖管理、管理不善的流产、丢弃的猪体和产品等也可以成为病毒的传播途径。

二、非洲猪瘟的防控措施:1. 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的非洲猪瘟防控机制,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牢固树立疫情防控的思想。

2. 高度警惕:疫情出现或疫情发生国家的猪及畜禽产品禁止输入或加强检疫,确保疫情不被输入。

3. 严密监控:加强对养殖场、市场、交通运输工具等疫情监测,并开展疫情的筛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

4. 排除传染源:对于疫情暴发的养殖场,要第一时间进行封锁和隔离,尽快清除病死猪只,避免病毒的传播。

5. 加强养殖管理:养殖场要严格落实猪只的检疫和防疫措施,定期对猪只进行检测,确保无疫情。

6. 强化动物检疫:对进口的猪肉、猪产品、饲料等进行严格的检疫,不合格产品要及时销毁,不得流入市场。

7. 提高防范意识:加强公众宣传,提高养殖户的防控意识,养殖户要定期洗消养殖场,定期对饲料进行检测。

8. 加强国际合作:国际间应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和防备非洲猪瘟,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减少疫情的传播风险。

以上就是非洲猪瘟产生的原因及防控措施,通过加强猪类的防疫工作和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可以有效地控制和预防非洲猪瘟的传播,并保障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养猪场防控非洲猪瘟生物安全技术规范

养猪场防控非洲猪瘟生物安全技术规范

DB41/T 2064—2020 养猪场防控非洲猪瘟生物安全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养猪场防疫设施设备、投入品管理、日常管理、卫生消毒、饲养管理及无害化处理等防控非洲猪瘟的生物安全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养猪场生物安全的建设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防疫设施设备4.1入场车辆消毒站距离场区3 km~5 km地方设置独立的出入场车辆清洗消毒站。

在消毒站对出入猪场的运输车辆进行全面的清洗消毒。

4.2车辆消毒设施场区入口和生产区入口设置可覆盖全车的车辆消毒设施;根据所用消毒剂有效期和消毒液污染程度更换消毒液。

4.3喷雾消毒通道场区入口设人员喷雾消毒通道,地板铺设消毒垫,消毒效果应保证体表全覆盖。

物品消毒间4.4设置在生产区门口,采用紫外线、臭氧、熏蒸、擦拭等方法对进入生产区的所有物品进行消毒。

消毒时应保证物品相互之间独立。

4.5淋浴更衣室应配备仅供场内使用清洁消毒后的工作服、鞋和帽子等。

4.6消毒车及高压水枪DB41/T 2064—2020猪舍应配备消毒车和高压水枪,各功能区专用。

4.7淋浴、隔离、消毒池(盆、垫)场区入口配备完善的淋浴设施及隔离房间,每栋猪舍门口配备脚踏消毒池(盆、垫)。

5 投入品管理5.1饲料及饲料添加剂5.1.1 对采购的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查验并记录。

5.1.2 严禁购买和使用以猪源性蛋白和禁止使用的猪血为原料生产的猪用饲料;严禁泔水饲喂生猪。

5.2饮水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且水源充足。

6 日常管理人员管理6.16.1.1 外来人员制定外来人员进入场区的管理制度和隔离、消毒、洗浴、更衣程序。

严控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

非洲猪瘟产生的原因及防控措施

非洲猪瘟产生的原因及防控措施

非洲猪瘟产生的原因及防控措施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是一种病毒性疾病,主要感染猪类动物,目前已被列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A类疫病。

该病的病原体是非洲猪瘟病毒(ASFV),在野生猪和家猪之间易于传播。

非洲猪瘟病毒是一种衣壳病毒,可通过直接接触感染病猪、接触带有病毒的呼吸道分泌物、食用污染性食物、吸入悬浮在空气中的病毒等方式传播。

该疾病的产生主要原因与以下因素有关:1. 生猪养殖方式不规范:在生猪养殖过程中,如果猪舍、通风设施、饲料等管理不当,就会导致猪类动物的健康状况下降,容易感染非洲猪瘟等多种疾病。

2. 出入境动物不规范管理:非洲猪瘟属于境外疫苗,如果进口的猪类动物未经检测或有假证明,就会导致病毒疫情的扩散。

3. 病毒感染后不及时隔离:在发现有猪类动物患病后没有及时隔离治疗,病毒就会在其他猪类动物中迅速传播,导致严重的疫情。

4. 缺乏疫情监测和预警:对于生猪养殖场的疫情监测和预警不足,也会导致疫情的爆发和扩散。

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农业生产管理:规范生猪养殖场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生猪养殖方式,定期进行健康检测,对斑疹伤寒、口蹄疫、猪禽霍乱等疾病进行防治,全面提高生猪生产管理水平。

2. 严格的进出口动物检疫:加强进出境猪类动物检疫,才能有效防止病毒的入侵。

3. 及时隔离病情动物:对于发现猪类动物患病的情况,立即进行隔离。

对于疑似感染动物,也要加以隔离和观察,防止病毒扩散。

4. 强化疫情监测和预警:加强猪类动物疫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问题及早处理,防范疫情发生,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总之,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在加强管理、严格检疫、及时隔离等方面加强工作,以切实保障生猪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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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核心提示: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又称非洲猪瘟疫、疣猪病,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疾病,以高热、网状内皮系统出血和高致死率为特征。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非洲猪瘟的诊断、报告、处置、预防与控制等技术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非洲猪瘟防非洲猪瘟(African Swine Fever,ASF),又称非洲猪瘟疫、疣猪病,是由非洲猪瘟病毒感染引起的猪的一种急性、热性、高度传染性疾病,以高热、网状内皮系统出血和高致死率为特征。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预防、控制和扑灭非洲猪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非洲猪瘟的诊断、报告、处置、预防与控制等技术措施。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与非洲猪瘟防治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2. 诊断2.1流行病学2.1.1 传染源病猪、康复猪和隐性感染猪为主要传染源。

带毒钝缘软蜱也是传染源之一。

2.1.2 传播途径主要通过接触或采食被非洲猪瘟病毒(ASFV)污染的物品经口传染;短距离可经空气传播;也可经钝缘软蜱叮咬传播。

2.1.3 易感动物家猪、野猪易感。

家猪高度易感,且无明显的品种、日龄和性别差异。

欧亚野猪易感,但非洲野猪,特别是疣猪(Phacochoerus africanus)和薮猪(Potamochoerus porc us)虽感染该病毒,但不表现临床症状。

2.1.4 潜伏期一般为15天。

直接接触感染的潜伏期为5~19天,钝缘软蜱叮咬感染的潜伏期一般不超过5天。

2.1.5 发病率和病死率家猪发病率和病死率可高达100%。

不同毒株致病性有所差异,强毒力毒株可导致猪在12~14天内100%死亡,中等毒力毒株病死率一般为30%~50%,低毒力毒株仅可引起少量猪只死亡。

2.1.6 季节性该病无明显的季节性,可常年发病。

2.2临床症状2.2.1 最急性:无临床症状突然死亡。

2.2.2 急性:体温可高达42℃,沉郁,厌食,耳、四肢、腹部皮肤有出血点,可视黏膜潮红、发绀。

眼、鼻有黏液脓性分泌物,呕吐,便秘,粪便表面有血液和黏液覆盖,或腹泻,粪便带血。

共济失调或步态僵直,呼吸困难,病程延长则出现其它神经症状。

妊娠母猪流产。

病死率高达100%。

病程1~7天。

2.2.3 亚急性:临床症状同急性,但症状较轻,病死率较低,持续时间较长(约3周)。

体温波动无规律,常大于40.5℃。

小猪病死率相对较高。

2.2.4 慢性:波状热,呼吸困难,湿咳。

消瘦或发育迟缓,体弱,毛色暗淡。

关节肿胀,皮肤溃疡。

2.3病理变化浆膜表面充血、出血,肾脏、肺脏表面有出血点,心内膜和心外膜有大量出血点,胃、肠道粘膜弥漫性出血。

胆囊、膀胱出血。

肺脏肿大,切面流出泡沫性液体,气管内有血性泡沫样粘液。

脾脏肿大,变软,呈黑色,表面有出血点,边缘钝圆,有时出现边缘梗死。

颌下淋巴结、腹腔淋巴结肿大,严重出血。

2.4实验室检测2.4.1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见附件1)。

2.4.2血清学检测应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或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进行。

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用于检测血清样品中的病毒特异性抗体。

间接免疫荧光抗体试验(IFA):检测血清样品,用于ASF感染猪确诊。

2.4.3 病原学检测应在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或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进行。

病毒分离:可以采集活猪全血样品、病死猪的肝脏、脾脏、肺脏和心脏低温下运送到具备BSL-3以上生物安全防护条件的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检测。

血细胞吸附试验(HAD):适宜该法检测的样品有,抗凝血(用肝素或EDTA作抗凝剂)、脾脏、扁桃体、肾脏、淋巴结。

双抗体夹心酶联免疫吸附试验(S-ELISA):通过特异性单克隆抗体检测样品中的目的抗原。

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可检测和鉴定所有已知ASFV基因型,包括无血细胞吸附能力的病毒和低致病力的分离株,尤其适用于病毒失活的组织样品检测。

2.5结果判定2.5.1 临床可疑病例符合流行病学特点,且至少符合2.2.1、2.2.2、2.2.3、2.2.4和2.3项之一,并且排除猪瘟,可初步判定为临床可疑非洲猪瘟病例。

2.5.2 疑似病例临床可疑病例,且2.4.2项任一项血清学方法检测阳性,可判定为疑似非洲猪瘟病例。

2.5.3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且2.4.3项任一项病原学方法检测阳性,可判定为确诊非洲猪瘟病例。

3. 疫情报告和确认3.1 疑似疫情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野猪异常死亡,家猪出现2.2的临床症状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当地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初步判定为非洲猪瘟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报本地兽医主管部门,并逐级上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非洲猪瘟疫情时,应立即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在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3.2 确诊疫情的报告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或农业部指定实验室确诊为非洲猪瘟疫情时,应立即通知疫情发生地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兽医主管部门,同时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

3.3 疫情确认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或农业部指定实验室确诊结果,确认非洲猪瘟疫情。

4. 疫情处置4.1疑似疫情处置4.1.1接到报告后,县级兽医主管部门应组织2名以上兽医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判定为疑似非洲猪瘟疫情的,及时采集样品送国家外来动物疫病研究中心或农业部指定实验室进行确诊。

4.1.2 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畜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其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见附件2)。

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4.2确诊疫情处置疫情确诊后,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4.2.1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4.2.1.1疫点:发病家猪或野猪所在的地点。

相对独立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以病猪所在的场(户)为疫点;散养猪以病猪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放养猪以病猪所在的活动场地为疫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运载病猪的车、船、飞机等运载工具为疫点;在市场发生疫情的,以病猪所在市场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的,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4.2.1.2 疫区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的区域。

4.2.1.3 受威胁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

对有野猪活动地区,受威胁区应为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0公里的区域。

划定疫区、受威胁区时,应根据当地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野生动物栖息地存在情况,以及疫情溯源及跟踪调查结果,综合评估后划定。

4.2.2封锁疫情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发布封锁令。

跨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时,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

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

4.2.3对疫点应采取的措施4.2.3.1 扑杀并销毁疫点内的所有猪只,并对所有病死猪、被扑杀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见GB 16548)。

4.2.3.2 对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饲料和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4.2.3.3 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猪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见附件2)。

4.2.3.4 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出入。

4.2.4对疫区应采取的措施4.24.1 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消毒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见附件2)。

4.2.4.2扑杀并销毁疫区内的所有猪只,并对所有被扑杀猪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见GB 16548)。

4.2.4.3 采取措施禁止易感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入。

4.2.4.4 关闭生猪交易市场和屠宰场。

4.2.4.5 对猪舍、用具及场地消毒。

4.2.5对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4.2.5.1 禁止易感动物出入和猪相关产品调出,猪相关产品调入必须进行严格检疫。

4.2.5.2关闭生猪交易市场。

4.2.5.3对生猪养殖场、屠宰场进行全面监测和感染风险评估,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4.2.6野生动物控制应对疫区、受威胁区及周边地区野猪分布状况进行调查和监测,并采取措施,避免野猪与人工饲养的猪只(包括自养存活在野外的及家养育种野猪)接触。

当地兽医部门与林业部门应定期相互通报有关信息。

4.2.7虫媒控制应在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制定并实施钝缘软蜱控制计划,查清虫媒分布,并采取杀灭钝缘软蜱等虫媒控制措施。

4.2.8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4.2.8.1 加强检疫监管,禁止从疫区调入生猪及猪产品。

4.2.8.2 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养殖户防控意识。

鼓励自繁自养,防止疫情传入。

4.2.8.3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发生风险,做好各项防控工作,防止发生疫情。

4.2.9疫情跟踪对疫情发生前21天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相关产品、运输车辆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分析疫情扩散风险。

必要时,对接触的猪只进行隔离观察,对相关产品进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

4.2.10疫情溯源对疫情发生前21天内,引入疫点的所有易感动物、相关产品来源及运输工具进行追溯性调查,分析疫情来源。

必要时,对输出地猪群或接触猪群进行隔离观察,对猪产品进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

4.2.11解除封锁疫点和疫区内最后一头猪死亡或扑杀,并按规定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21天后,再设置10头哨兵猪监测21天,经疫情发生所在地上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由该人民政府发布解除封锁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报上一级政府备案。

4.2.12禁养时限解除封锁后6个月内,原疫区内禁止养猪。

4.2.13处理记录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详实的记录,并归档。

记录保存年限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5. 预防控制5.1阻断传入各边境地区要加强边境地区防控,坚持内防外堵,切实落实边境巡查、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与曾发生和正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接壤省份的相关县市,边境线50公里范围内禁止生猪养殖;国际空、海港所在城市的机场和港口周边禁止生猪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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