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二手房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流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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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网签备案——资金托管,买方办理贷款——(3-5个工作日放款)——测绘,过户签字,送抵押——(12个工作日)——交税,领房产证,他项权证,领款,办土地证——(10个工作日)——领土地证。
新区:网签备案——资金托管,过户评估,买方办理贷款——(3-5个工作日放款)——过户签字,交税,送抵押——(20个工作日)——领房产证,他项权证,领款,办土地证——(10个工作日)——领土地证。
园区:网签备案——资金托管,买方办理贷款——(3-5个工作日放款)——过户签字,送抵押,申报纳税——(7个工作日)——交税——(5个工作日)——领房产证,土地证,他项权证,领款。
相城区:网签备案——资金托管,过户评估,过户签字,买方办理贷款——(3-5个工作日放款)——送件,交税——(10个工作日)——领房产证,办土地证——(5个工作日)——领土地证,送抵押——(3个工作日)——领他项权证——(2个工作日)——领款。
吴中区长桥以北(含木渎,胥口):网签备案——资金托管,过户评估,买方办理贷款——(3-5个工作日放款)——过户签字——(10个工作日)——交税,领房产证,办土地证,领土地证,送抵押——(3个工作日)领他项权证——(2个工作日)——领款。
吴中区长桥以南:网签备案——资金托管,过户评估,买方办理贷款——(3-5个工作日放款)——过户签字,交税——(10个工作日)——领房产证,办土地证,领土地证,送抵押——(3个工作日)领他项权证——(2个工作日)——领款。
第一步,签订资金托管协议。
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契约》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其复印件、《房屋权属证书》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原件、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买卖双方结算账户原件及其复印件,到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办理资金托管手续,与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第二步,买方存款。
买方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将托管资金存入指定银行托管账户,凭银行《现金解款单》,到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开具《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买卖双方待托管资金全额到账后,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等相关材料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三步,卖方取款。
买方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后,卖方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到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填写《苏州市存量房托管资金领款申请书》申领托管资金;经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由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将资金划付至卖出方存款账户。
交易不成,买方取款。
因该房屋不具备登记条件或买卖双方约定终止交易的,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时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身份证明等到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填写《撤消托管协议申请表》、《苏州市存量房托管资金领款申请书》办理托管协议撤消和申领托管资金手续;经审核后,由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将资金划付至买进方结算账户。
七类房屋转让资金不托管
按照规定,以下七类房屋转让时,不用实行资金托管:一、房屋交换不涉及到贴差价的;二、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转让房屋的,如以房屋抵债的、对房屋实行拍卖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强制过户的;三、产权人自行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的;四、属国有资产的房屋在产交所挂牌交易的;五、以房屋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屋权属发生变更的;六、企业兼并或合并,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七、房屋赠与的。
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现金)的要件和程序
要件:
l 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其复印件;
l 《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l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l 买卖双方结算帐户原件及其复印件。
程序:
l 填写《苏州市存量房资金托管申请表》
l 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l 买方将购房款存入指定银行托管帐户
l 凭《现金解款单》回单,开具《苏州市存量房交易托管存款凭证》。
l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存量房资金托管(商业贷款)的要件和程序
要件:
l 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其复印件;
l 《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l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l 买卖双方结算帐户原件及其复印件
程序:
l 填写《苏州市存量房资金托管申请表》;
l 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l 买方将首付款(30%以上)存入资金托管帐户;
l 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苏州市存量房资金托管存款凭证》申请银行贷款;l 银行审查同意贷款;
l 签订贷款合同;
l 银行将贷款存入资金托管帐户;
l 凭银行回单,开具《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l 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存量房资金托管(公积金贷款)的要件和程序
要件:
l 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契约》原件及其复印件;
l 《房屋产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原件;
l 程序:
l 填写《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申请表》;
l 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l 买方将首付款(30%以上)存入资金托管帐号;
l 凭《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至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中介机构出具《房价
认定书》;
l 凭相关材料至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中介机构出具《房价认定书》;
l 凭相关材料至苏州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l 苏州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办理贷款担保手续,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l 凭相关材料至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借款手续,签订借款合同;
l 银行将贷款存入资金托管账户;
l 凭银行回单,开具《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l 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卖方领取托管资金的要件和程序
要件:
1. 《苏州市存量房托管资金领款申请书》;
2. 卖方的身份证明;
3. 《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4. 《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程序:
● 填写《苏州市存量房托管资金领款申请书》,卖方签名;
● 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核准;
● 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财务部门直接将资金支付到卖方个人结算账户。
买方领取托管资金的要件和程序:
要件:
l 《撤消托管协议申请表》;
l 《苏州市存量房托管资金领款申请书》;
l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l 《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
l 《苏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程序:
1、填写《撤消托管协议申请书》;
2、填写《苏州市存量房托管资金领款申请书》,买卖双方签名;
3、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核准;
4、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财务部门直接将资金支付到买方结算帐户。涉及银行贷款,买进方(借款人)委托苏州市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将贷款本金划回原贷款银行,银行贷款所产生利息由借款方与贷款银行结算。
注:在买卖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前,苏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暂停支付托管资金。
注意事项:
1、甲方或乙方委托他人办理领取手续的,代理人凭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契约》、《托管协议》、《托管凭证》输取款手续。
2、购房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等房款应存入同一托管行。
3、托管金额=买方贷款金额(应为千位的整数)+自付款额
4、买卖双方在托管协议指定的同一托管行分别开设结算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