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省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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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科室重点专科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重点专科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重点专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重点专科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设的所有重点专科。

第三条重点专科是指医院在专科学科建设中重点发展的专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心血管病专科、骨科、妇产科、儿科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提高科室的绩效。

第五条本制度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严格执行、公平公正、透明高效。

第六条医院领导和医务部门负责医院重点专科的管理和监督,医院各科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医院内设的重点专科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八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科室概述、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职责、工作流程、绩效考核、违纪处罚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九条重点专科应当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包括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等。

管理机构应当由医院领导批准并公示。

第十条科主任是重点专科的领导,负责科室的日常管理和科研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科主任应当是一线临床医生,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的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

第十二条科主任的产生和任免应当通过医院的程序,由医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科主任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科室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科室内部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科室的医疗质量和卫生安全工作;负责科研和教学工作;负责医院的内外委托任务。

第十四条科主任不得违反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科室设立副主任若干名,由医院领导任命。

副主任负责科主任交办的任务,协助科主任管理科室。

第十六条科室设立护士长,具体人员由医院领导任命。

护士长负责护理工作和护士队伍的管理。

第十七条重点专科的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和完善。

第十八条医院领导和医务部门对管理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整。

第三章管理人员第十九条重点专科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专业素养,为患者提供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治理制度〔一〕医疗制度、医疗技术1.重点抓好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死亡病例争论制度、交接班制度、病历书写标准、查对制度、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制度、知情同意谈话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治理。

3.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结实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治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力量,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标准和常规。

4.加强全员培训,医务人员“根底理论、根本学问、根本技能”必需人人达标。

〔二〕病历书写重视医疗文件的内在质量与安全。

医疗文件是医护人员临床思维的凭证是诊疗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有很强的书证作用;同时医学模式的转变,对医疗文件的书写内容提出了的要求,加强医疗文书的内在质量治理,避开医疗纠纷的发生。

1.《病历书写标准》的再学习和再领悟。

2.病历书写中的准时性和完整性,字迹的清楚性;3.体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4.上级医生查房的准时性和记录内容的标准性;5.日常病程记录的准时性和完整性〔包括上级医生的医疗指示,疑难危重病人的争论记录,危重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重要化验、特别检查和病理结果的记录和分析,会诊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争论记录等〕;6.正确对待家属同意治疗意见的签字。

《知情同意书》的签订实际上是双向性的,医护人员必需保持头脑糊涂,正确对待家属对治疗操作同意的签字,在治疗中要精益求精,尽可能避开发生意外。

临床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方法、药物、护理措施的同时,要对家属讲清利弊,充分征求意见,敬重患者或家属对治疗方法的选择权。

治疗知情同意记录的标准性〔包括住院病人 72 小时内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特别检查、治疗的知情同意谈话记录,医保患者自费<特别>药品和器械知情同意谈话记录等〕;7.治疗的合理性〔抗生素的使用、更改、停用有无记录和药物的不良反响有无报告和记录,处方〈包括精神、麻醉处方、引产药物〉的合格率等〕;8.归档病历是否准时上交,工程是否完整;〔三〕医院感染治理1.医院感染突发大事应急处理力量;2.医院感染散发病历报告落实状况;3.清洁、消毒、灭菌执行状况;4.手卫生与自身防护落实;5.抗菌药物合理使用;6.一次性无菌物品是否按标准使用;7.多重耐药菌及非结核分枝杆菌的预防与掌握;8.医疗废物的治理;9.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掌握的各项工作。

医院全科医学建设及发展策略

医院全科医学建设及发展策略

医院全科医学建设及发展策略摘要:本文从医疗机构全科医疗科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着手,提出医疗机构全科医疗科建设发展的基本思路和策略,并对其建设内容进行了简要探讨。

关键词:全科医学;建设;发展策略1 医疗机构建设全科医疗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1响应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为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社会[2010]56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等文件要求,明确“鼓励综合医院设置全科医学科,尤其是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医院必须设置全科医学科,开展全科医学医、教、研工作”。

医院作为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开展全科医疗服务,建设全科医疗科是响应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

1.2医学模式转变的需要随着医疗卫生需求的改变,医学模式逐渐由生物医学模式转变成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而全科医学是一种以病人为中心的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不仅仅是治疗疾病,同时也是预防疾病、管理健康的过程。

建设全科医疗科,系统运用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对常见健康问题和疾病的防治服务能力,向个人、家庭、社区提供融医疗、预防、保健等为一体的连续性、综合性的卫生服务。

1.3培训基地建设的需要全科医学培训基地作为全科医学队伍培养、培训的平台,是区域全科医生培训的关键。

医疗机构全科医疗科建设是全科医生培训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2 医疗机构全科医疗科建设的主要内容(1)组织管理。

医院责成专门部门负责学科建设项目的申请申报、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学科业务管理及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审核等。

医院全科科室规章制度

医院全科科室规章制度

医院全科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全科科室的管理和运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科科室内的所有医务人员和患者。

第三条医院全科科室负责全面医疗服务和管理,为患者提供综合性的医疗保健服务。

第四条医院全科科室负责全科医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医院全科科室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

第六条医院全科科室应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做好疾病防控和医疗质量管理。

第七条医院全科科室应积极开展健康宣教和健康教育,提升患者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八条医院全科科室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评估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疗纠纷和投诉。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第九条医院全科科室应遴选合格医务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做好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德医风,尊重患者权益,不得违背医疗伦理和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强化团队合作意识,互相支持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医疗水平。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保守患者隐私和医疗保密,严格保管患者的医疗记录和信息。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医疗质量评估和医疗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文明礼貌待人,热情周到服务患者,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

第三章患者管理第十六条患者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配合医务人员的工作,保持医疗秩序和安全。

第十七条患者应如实告知病史和症状,配合医务人员进行检查和治疗,保障医疗质量。

第十八条患者应尊重医务人员的权威和决定,不得干扰医务人员的工作和决策。

第十九条患者应自觉遵守医嘱和治疗方案,合理用药,有效管理疾病,促进康复。

第二十条患者应文明礼貌对待医务人员,不得有辱骂、打骂医务人员,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

第二十一条患者应自觉维护医疗秩序,不得在医院内吸烟、喧哗、乱扔垃圾等,共同维护医疗环境。

全科医疗中患者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

全科医疗中患者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

全科医疗中患者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患者管理是医疗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全科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整个过程。

全科医生通过综合运用医学知识、技能和人际沟通,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下面将就全科医疗中患者管理的基本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患者管理的第一步是建立患者病史档案。

全科医生应该详细了解患者的过去病史、家族病史以及个人生活习惯,这有助于全面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和疾病风险因素。

全科医生还需要收集患者的临床检查资料,如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以辅助诊断和制定治疗方案。

其次,患者管理的关键是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全科医生应该制定符合患者实际情况的治疗方案。

这包括选择合适的药物治疗、推荐适当的手术或其他治疗方法,并提供相应的康复和护理建议。

患者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教育和指导患者。

全科医生应该向患者提供相关疾病的基本知识,如病因、发病机制和预防方法等,同时告知患者有关治疗过程、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信息。

此外,全科医生还应该鼓励患者积极参与自身的健康管理,如合理饮食、均衡锻炼等。

另外,全科医生在患者管理中还需要注意协调患者的多学科治疗。

对于复杂的疾病,患者往往需要多个医生协同治疗。

全科医生应该与其他医疗团队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患者获得全面和协调的医疗服务。

最后,患者管理的重要一环是进行定期的随诊和评估。

全科医生应该与患者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复诊,评估治疗效果,并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总之,患者管理是全科医生的基本工作内容之一。

通过全面了解患者病史、制定个性化的治疗计划、教育和指导患者、协调多学科治疗和定期随访评估,全科医生可以为患者提供全面而持续的医疗服务,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

同时,全科医生还应注重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增强患者的治疗依从性,促进患者康复和健康。

全科医疗科执业范围

全科医疗科执业范围

全科医疗科执业范围全科医疗科是一种综合性的医疗科目,它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

全科医生是一种通才型医生,具备广泛的医疗知识和技能,能够诊断和治疗各种常见和常见病症。

全科医疗科的执业范围非常广泛,下面将对其主要内容进行介绍。

一、内科方面内科是全科医生的基础,全科医生需要具备处理各种内科疾病的能力。

内科疾病包括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肾脏疾病、内分泌系统疾病等。

全科医生需要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来确定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

二、外科方面外科是全科医生的另一个重要领域。

外科疾病包括手术疾病和非手术疾病。

全科医生需要具备处理常见外科疾病的能力,如创伤、疝气、肿瘤、炎症等。

全科医生可以进行常见手术,如皮肤手术、疝气手术等,并能够处理常见的外科急症,如创伤、脓肿等。

三、妇产科方面全科医生在妇产科方面也有一定的执业范围。

他们可以处理一些常见的妇产科问题,如月经不调、盆腔炎、宫颈糜烂等。

全科医生可以进行一些简单的妇科检查和操作,如妇科检查、宫颈涂片、子宫内膜抽吸等。

四、儿科方面全科医生在儿科方面也有一定的执业范围。

他们可以处理一些常见的儿科问题,如发热、感冒、呼吸道感染等。

全科医生可以进行儿科常规检查和评估,如身高体重测量、发育评估等,并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儿科操作,如皮下注射、血液采集等。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全科医生还需要具备其他领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如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等。

全科医生需要能够识别和处理一些常见的眼耳鼻喉皮肤疾病,并能够进行一些简单的操作,如眼科检查、耳鼻喉镜检查、皮肤切片等。

总的来说,全科医疗科的执业范围非常广泛,全科医生需要具备处理各种常见病症的能力,并能够进行一些基本的检查和操作。

全科医生在诊断和治疗疾病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整体情况,包括年龄、性别、病史、家族史等,并能够与其他专科医生合作,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

因此,全科医生是医疗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在维护人们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全科科室管理制度

全科科室管理制度

全科科室管理制度一、总则全科科室是医院中的重要科室之一,负责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病理学等多个学科的教学、科研和临床工作。

全科科室管理制度的制订旨在规范全科科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推动科室的发展和进步。

本制度适用于全科科室的全体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机构设置全科科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医师若干名,护士若干名,行政人员若干名。

主任负责全科科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指导,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医师负责临床诊疗工作,护士负责护理工作,行政人员负责科室事务管理。

三、工作职责1. 主任(1)负责全科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科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协调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促进团队合作;(3)负责协调科室与其他科室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工作;(4)参加科室的例会和研讨会议,并落实会议成果;(5)负责审批和签署科室的各类文件和证明。

2. 副主任(1)协助主任进行科室管理工作,承担部分管理职责;(2)负责制定并实施科室的临床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3)负责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4)处理医患纠纷和其他突发事件。

3. 医师(1)负责门诊和住院患者的诊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2)负责执勤工作,保证科室日常运转;(3)积极开展科研和学术活动,提升个人业务水平;(4)参与科室的学术交流和病例讨论。

4. 护士(1)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测量生命体征、协助医生诊疗、输液等;(2)负责患者的心理护理和健康宣教工作;(3)负责护理记录和医嘱执行;(4)参与患者的转运和抢救工作。

5. 行政人员(1)负责全科科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事、财务、后勤等;(2)负责接待患者和家属,协助解决患者问题;(3)协助主任处理各类事务,并做好相关文件的整理和归档工作;(4)协调科室内部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维护科室的正常秩序。

四、工作制度1. 值班制度(1)全科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医护人员随时能够应对突发事件;(2)医师按照轮班制度进行值班,确保患者24小时得到及时诊疗;(3)护士根据科室安排进行值班,保证患者的日常护理工作正常进行。

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

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

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积极借鉴质量管理方面的经典理论及先进管理方法,针对医疗工作中的隐患、质控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全院范围内构建一个以病人为中心、六个方位(组织机构建设、质量文化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病种质量控制、信息体系建设、管理系统建设)、四个层次(四级质控组织)、一个督导的立体网状式全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推行量化管理,突出全程全时的质量监控,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

1、健全医疗质量监控组织,各级组织严格履行职责医院应建立一个全员参与由医院质控、职能科室、科室质控、科室质控员质控组成的四级医疗质控网络,制定质控目标,明确各个质控网络的工作职能及责任分工,各级组织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地进行自控和互控,实施环节和终末医疗质量全面监控,促进院领导、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之A间管理上的互动,形成全员共参与、全院齐抓共管医疗质量的良好格局。

1)一级网络的自控和互控使科室每个医务人员切实做到质量从身边做起,自我约束,互相监督。

各科质控员(质控医师、质控护师、质控技师)严格按照医院的规章制度、质控标准实时监控本科的医疗质量动态,如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提出改进医疗质量的合理化建议。

2)由各科室主任、科护士长、医疗组组长组成的科室质控小组实施第二级质控,每月有计划地组织本科室医疗、护理质量的自测自评工作,根据相应质控指标随时检查全科医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分析科室医疗质量数据、病人投诉情况、质量缺陷问题,自我查找医疗隐患,自评工作优劣,在科内通报正反典型及抓重点教育讲评,并及时制定质量改进方案、措施和设计新的质量目标。

3)第三级质控为医疗质量有关的职能部门,如信息科及时准确地统计各科室的基础质量、终末质量及环节质量指标的数据;护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院内护理质量检查;医院感染管理科对院内感染进行全面综合性的监控和目标监控,随时掌握医院感染动态,并做好院内感染的调查、预防、消毒、隔离等控制工作;医务科或质控科负责督促、协调上述职能部门对各科室的考评工作,收集反馈各层面质控信息,定期或不定期有重点地深入科室开展医疗调研工作,调查核实医疗缺陷情况,将检查结果及时书面反馈至有关科室,并制订考评标准和质量控制方案,组织每季度一次的医疗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不定期抽查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及医生值班在岗情况等。

医院全科医疗科规章制度

医院全科医疗科规章制度

医院全科医疗科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医院全科医疗科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全科医疗科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全科医疗服务的责任和任务。

第三条医院全科医疗科的工作宗旨是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供高质量、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医院全科医疗科遵循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度,严格执行医疗纪律,保证医疗服务的规范性和质量。

第五条医院全科医疗科要求全体医务人员具备执业资格,严格遵守医德医风,不得有违背医德医风的言行举止。

第六条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立全科医疗科主任、医师、护士等职位,并根据业务需要设立其他辅助岗位。

第七条医院全科医疗科实行科室主任负责制,各职能部门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医疗服务任务。

第八条医院全科医疗科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九条医院全科医疗科负责对患者的医疗诊断和治疗进行全程跟踪,确保患者的病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条医院全科医疗科要求全体医务人员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二章诊疗服务第十一条医院全科医疗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全科医疗科实行门诊和住院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提供适宜的诊疗方案。

第十三条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立病房,提供住院患者的监护和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病情稳定和康复。

第十四条医院全科医疗科开展各类体检服务,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方案,促进患者的健康生活方式。

第十五条医院全科医疗科建立患者病历档案,全面记录患者的就诊信息和治疗过程,为患者提供持续、个性化的医疗服务。

第十六条医院全科医疗科定期审查、更新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医疗质量第十七条医院全科医疗科遵循“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原则,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医院全科医疗科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控体系,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医院职能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医院职能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医院职能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第一部分:门诊部质量管理目标一、质量管理相关目标1.认真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

实行医疗质量责任追究制。

2.门诊布局合理,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3.有分诊、导诊服务,落实首诊负责制和科间会诊制度。

4.依据工作量及需求,合理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落实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职责,提高门诊确诊能力,保障门诊诊疗质量。

5.规范门诊医疗文书,有书写质量监控措施。

6.制定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处理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7.开展多种形式的门诊诊疗服务,满足患者不同就医需要,方便患者就医。

8.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和报告制度。

二、相关评价指标1.普通门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医师比例≥60%。

2.门诊病历合格率≥90%。

3.门诊处方合格率≥95%。

4.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等候时间≤10分钟。

第二部分:护理部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一、具体目标(一)临床护理质量1、建立院科二级护理质量小组,职责分工明确。

护理部每月组织全院护理质量检查。

科室每月开展自查并有活动记录。

2、基础护理合格率≥90%。

3、危重病人合格率≥90%。

4、每月护理质控检查综合评分≥85分。

5、病人对护理工作满意度≥95%。

6、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90%。

7、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90%。

(二)护理安全1、有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有原因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

2、重症监护、手术病人、意识不清、急诊抢救、输血等病人建立腕带制度,正确识别患者。

3、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洗手规范达标率100%。

4、严格执行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射性)使用管理制度,高危药品存放有明显标识。

AA省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AA省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AA省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全科医疗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全科医学的发展,提高全科医生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全科医学是一门面向社区与家庭,整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人文社会学科相关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学专业学科。

其范围涵盖了各年龄、性别,各个器官系统以及各类疾病,其主旨是强调以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以整体健康的维护与促进为方向的医疗照顾,并将个体与群体健康融为一体。

第三条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全科医疗科。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全科医疗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对全科医疗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证全科医疗科按照安全、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全科诊疗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第五条全科医疗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全科医疗科应当设置医疗区和教学区。

医疗区应包括全科门诊标准诊间,有条件的医院或教学培训基地应设置全科病房。

教学区应包括教学办公室和示教室。

第六条全科医疗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全科诊治流程及周边病源的需要。

全科医疗团队应包括两个以上诊疗小组,每个诊疗小组由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主持工作,作为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科室应当补充教学人员编制。

全科护士的配置应当达到病房和门诊护士配置标准,能完成全科团队的工作。

第七条全科医疗科主任应具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全科医学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全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

第八条全科医师应当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全面开展全科诊疗工作。

第九条助理全科医师应当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通过AA省卫生厅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在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全科医师开展诊疗工作。

全科医疗科相关规章制度

全科医疗科相关规章制度

全科医疗科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科医疗科的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科医疗科是医院的重要科室,负责全院内外疾病的诊治工作。

第三条全科医疗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权益。

第四条全科医疗科应当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五条全科医疗科的主要任务是进行诊断和治疗疾病,保障患者的身体健康。

第六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医疗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护人员应当尊重患者,认真对待每一个患者,为他们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八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第九条全科医疗科应当根据医院的工作安排,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医疗服务的及时性和质量。

第十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定期召开科室会议,研究重大医疗事务,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第十一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建立患者病历档案,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和用药情况。

第十二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加强对医疗技术的培训,确保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达到要求。

第十三条全科医疗科应当保持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全科医疗科应当积极配合医院的各项医疗管理工作,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的医疗权益。

第三章医疗质量控制第十五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事故。

第十六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手术规范,确保手术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医疗事故,认真处理,并进行改进。

第十八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评价,及时改进不足的地方。

第十九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建立医疗纪律检查和奖惩制度,对违反纪律者进行处罚,并对表现突出者进行奖励。

第四章领导责任第二十条全科医疗科主任是全科医疗科的领导者,负责全科医疗科的管理和工作。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3.06.08•【字号】浙卫发[2013]155号•【施行日期】2013.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的通知(浙卫发[2013]155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有关省级医疗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精神,根据国家和我省发改、卫生、编办、教育、财政和人力社保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561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0〕740号)要求,鼓励综合医院设置全科医疗科,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医院必须设置全科医疗科。

现就加强我省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置范围全科医疗科设置范围为全省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其中承担全科医师(含助理全科医师,下同)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医院必须设置全科医疗科。

二、设置程序全科医疗科的设置需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的程序设置,必须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设置要求全科医疗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具体按照《浙江省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见附件)。

设置之初,在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科室设置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设置安排全科医疗科的设置坚持“按需设置、稳步推进”原则。

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医院必须于2014年底前完成设置;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将于2015年底前完成设置。

鼓励已具备设置条件的综合医院于2013年底前设置。

全科医疗各项规章制度

全科医疗各项规章制度

全科医疗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科医疗机构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医疗伦理,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四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隐私权。

第八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医务人员管理第九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需要招聘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意愿,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患者权益。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伦理,提供专业、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接受定期培训。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保守患者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擅自变换医疗方案。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全科医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

第十七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医疗事故。

第十九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处理医疗纠纷。

第二十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提高服务效率。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护第二十一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权益,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十三条全科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在医疗过程中诈骗、强迫患者。

第二十四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

第二十五条全科医疗机构应当保护患者隐私信息,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医院全科室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全科室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全科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全科室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科室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门诊、急诊、住院及相关保健服务。

第三条医院全科室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

第二章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第四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标准,加强对医疗服务的质量控制和评估。

第五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建立医疗管理评审机构,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开展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与医疗有关的投诉和纠纷。

第三章临床诊疗管理第八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建立规范的临床诊疗管理制度,制定临床路径,规范医疗操作流程。

第九条医院全科室应当落实患者诊疗知情权,医生应当向患者详细说明病情、诊疗方案、预后及可能的风险。

第十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加强医疗信息管理,确保医疗记录真实、完整、准确,保护医疗信息的安全与隐私。

第十一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建立规范的用药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科学合理使用和安全有效。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招聘、选拔、培训、考核及奖惩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质量水平。

第十四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五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采购、检测、维护、保养和管理。

第十六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维修保养,保障医疗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医院全科室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质量监控,确保医疗设备的使用安全。

医院科室归化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归化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归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科室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包括临床科室和行政科室。

第三条医院科室归化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医院整体运行良好。

第四条医院科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第五条医院科室应建立健全全院工作协调机制,实现科室间的协作与合作。

第二章医院科室设置第六条医院科室应根据医院规模、特色、功能需求等因素合理设置。

第七条医院科室实行科室负责人负责制,由医院院长任命。

第八条医院科室应当明确科室职责、权限和任务,确定科室管理团队。

第九条医院科室应当设置科室办公室,健全科室管理制度。

第十条医院科室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专业方向等原则,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

第三章医院科室管理第十一条医院科室应当遵守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内部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医院科室应当加强团队建设,提升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科室应当定期评估科室工作绩效,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第十四条医院科室应当确保医疗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医院科室应当强化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相互监督机制。

第四章医院科室服务第十六条医院科室应当秉承医德医风,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医院科室应当遵守患者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相关法规,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医院科室应当加强患者宣传教育,提高患者自我健康意识。

第十九条医院科室应当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第二十条医院科室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保护医疗秩序,保证医疗安全。

第五章医院科室考核与评价第二十一条医院科室应当建立科室考核评价制度,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第二十二条医院科室评价应包括医疗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医院科室应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措施,激励科室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四条医院科室领导干部应当主动接受监督,接受社会评价。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和管理,提高综合医院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康复医疗服务需求,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是对综合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和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应当按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是在康复医学理论指导下,应用功能评定和物理治疗、作业治疗、言语治疗、心理康复、传统康复治疗、康复工程等康复医学诊断和治疗技术,为患者提供全面、系统的康复医学专业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

第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下同)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基本标准》独立设置科室开展康复医疗服务,科室名称统一为康复医学科。

鼓励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开展心理康复咨询工作。

第五条综合医院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诊疗场所、专业人员、设备设施以及相应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康复医疗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六条综合医院应当根据医院级别和功能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疾病、损伤的急性期临床康复为重点,与其他临床科室建立密切协作的团队工作模式,选派康复医师和治疗师深入其他临床科室,提供早期、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患者整体治疗效果,为患者转入专业康复机构或回归社区、家庭作好准备。

第七条综合医院应当与专业康复机构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实现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使患者在疾病的各个阶段均能得到适宜的康复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八条综合医院应当采取适宜技术开展以下康复诊疗活动:一、疾病诊断与康复评定:包括伤病诊断,肢体运动功能评定、活动和参与能力评定、生存质量评定、运动及步态分析、平衡测试、作业分析评定、言语及吞咽功能评定、心肺功能评定、心理测验、认知感知觉评定、肌电图与临床神经电生理学检查等。

二、临床治疗:针对功能障碍以及其他临床问题,由康复医师实施的医疗技术和药物治疗等。

一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基本标准

一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基本标准

一级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设置基本标准一、功能任务为辖区群众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开展双向转诊,接收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暂时无法确定专科的患者及二级、三级医院康复期、稳定期患者转诊。

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掌握社区疾病动态,指导家庭医师签约,参与辖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

二、设置基本要求(一)设有全科门诊和全科住院病房1.全科门诊:诊室≥1间。

3.全科住院病房:住院床位总数5张以上,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人员配置1.至少有2名以上全科执业医师(含加注全科执业范围),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全科医师(含加注全科执业范围)和1名具有主管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2.科室主任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科执业资质,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是科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信息化设备住院部、信息科等部门需配置自动化办公设备,保证医院信息化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基本设备参照同级综合医院基本设备并结合全科医疗科实际需要配置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

三、诊疗范围(一)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和未确定专科的疾病及亚健康人群、转诊病例的诊治,有条件的医院结合科室特长开设特色门诊。

(二)接收不设床位的医疗卫生机构的上转患者及二级、三级医院康复期、稳定期的下转患者,做好疾病的诊疗和双向转诊工作。

(三)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整体性的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及人性化、个体化、防治保康一体化的服务。

(四)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指导家庭医师签约。

四、其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疗科设置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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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省综合医院全科医疗科建设与管理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全科医疗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全科医学的发展,提高全科医生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全科医学是一门面向社区与家庭,整合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人文社会学科相关内容于一体的综合性医学专业学科。

其范围涵盖了各年龄、性别,各个器官系统以及各类疾病,其主旨是强调以人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以整体健康的维护与促进为方向的医疗照顾,并将个体与群体健康融为一体。

第三条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全科医疗科。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全科医疗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对全科医疗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落实其功能任务,保证全科医疗科按照安全、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全科诊疗工作。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五条全科医疗科应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全科医疗科应当设置医疗区和教学区。

医疗区应包括全科门诊标准诊间,有条件的医院或教学培训基地应设置全科病房。

教学区应包括教学办公室和示教室。

第六条全科医疗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全科诊治流程及周边病源的需要。

全科医疗团队应包括两个以上诊疗小组,每个诊疗小组由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主持工作,作为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科室应当补充教学人员编制。

全科护士的配置应当达到病房和门诊护士配置标准,能完成全科团队的工作。

第七条全科医疗科主任应具有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全科医学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全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

第八条全科医师应当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全面开展全科诊疗工作。

第九条助理全科医师应当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通过AA省卫生厅
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执业注册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在执业医师法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全科医师开展诊疗工作。

第十条全科护士应当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并经过全科专业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病房和门诊的临床工作,以及参与全科团队工作。

第十一条全科医疗科应当配备全科诊疗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全科门诊诊室应配置诊疗床、壁挂式耳镜、鼻镜、血压计等。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全科医疗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全科诊疗服务质量及医疗安全。

第十三条全科医疗科由医疗院长直接分管,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等管理部门应当履行日常监管职能,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全科诊疗质量控制和管理。

第十四条全科医疗科主任全面负责临床、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是全科医疗科诊疗质量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全科医疗科设置专(兼)职学科秘书,协助科室主任组织教学培训、临床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十五条全科医疗科是为患者提供初级医疗保健的科室,为患者及家庭提供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整体性的治疗和指导,其诊疗范围为:
1.无法确定健康问题或疾病所属专科的病人,尤其是初诊病人;
2.已经明确诊断的慢性疾病,需长期、连续、综合性服务的患者;
3.健康问题无法用躯体疾病或器质性疾病来解释,需要进行心理咨询服务者;
4.已经明确诊断和治疗方案,但疾病涉及多系统,需要同时在几个专科就诊的慢性病患者;
5.负责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双向转诊,并对社区全科医生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十六条全科医疗科应当按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书写病历及相关医疗文书。

第十七条全科医疗科应对全科住院患者实行三级查房制度。

第十八条全科医疗科对全科用药以及其他产品的管理和使用应有规范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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