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合集下载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规则-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规则-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

第24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规则第一章概述一、竞赛的性质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项目以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为目的,是一项将知识积累、技能培养、探究性学习融为一体,面向广大青少年机器人爱好者的科学普及性活动。

二、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湖北省科协、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科技厅承办单位:湖北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工作网站: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

竞赛的有关文件、规则和各类项目申报书均在网站上发布,供各地下载使用。

三、竞赛时间时间:2008年 4-5月四、竞赛内容1、中夏机器人普及赛:①小学组:机器人接力赛;②初中组:和平鸽比赛;③高中组:分辨黑白球比赛;2、爱乐博机器人特色比赛:①机器人轨迹赛;②机器人不编程轨迹赛;3、机器人提高赛;4、机器人足球比赛;5、机器人创意比赛;6、机器人工程挑战比赛;①FLL机器人工程挑战比赛;②VEX机器人工程挑战比赛。

五、竞赛参赛对象及组团方式凡2009年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包括中专、中技、中师、中职),均可参加本届竞赛。

本届竞赛规定的各项目,除机器人特色项目外一律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参赛,不允许跨组别。

各代表队由领队、教练各1人及参赛队员组成,参赛队员的组队人数详见各项目细则。

六、奖励1、竞赛活动优胜选手及组织者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2、大赛接受有关企业和社会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

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评选出专项奖获奖人员,予以奖励。

3、本届竞赛将从获得机器人基本技能比赛、机器人足球比赛、机器人创意比赛、FLL机器人工程挑战比赛、VEX机器人工程挑战比赛5项竞赛中选拔各组别的优秀代表队,组成湖北省代表团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4、若有个别项目组队数低于10个队,大赛将设表演奖而不设竞赛奖。

第二章基本规则一、第24届湖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项目竞赛的“中夏机器人普及赛”、“爱乐博机器人特色赛”、“机器人提高赛”、“机器人工程挑战比赛”等4项赛事每个代表队比赛两轮,取最佳成绩;“机器人足球比赛”每个代表队抽签分组、采取淘汰赛的方式进行;“机器人创意比赛”采取评委现场问辩评审的方式进行。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章程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意义为了促进青少年科学教育的发展,培养青少年对科学、技术的兴趣,提高其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推动中国机器人领域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第三条主办第四条参赛范围本竞赛面向中国境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参赛选手年龄限制为6岁至18岁。

第五条竞赛类别本竞赛设立多个类别,包括机器人设计与制作、机器人编程、机器人竞速等。

第六条竞赛规则竞赛规则由主办单位统一制定并发布,参赛选手必须遵守。

第七条赛事分级为了让不同年龄段的参赛选手都能有所斩获,本竞赛设立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采取线上形式进行,决赛则设立多个分赛区,具体分赛区数量根据参赛队伍数量确定。

第八条奖项设置本竞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同时设立最佳创意奖、最佳设计奖、最佳编程奖等特别奖项。

第九条参赛费用参赛选手需要支付一定的报名费用,由主办单位统一规定和收取。

第十条环境保护与安全参赛选手必须确保机器人竞赛过程中的环境卫生与安全,并遵守主办单位关于机器人竞赛的相关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其他规定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规定,并及时公布。

第二章参赛与组队第十二条报名方式参赛队伍需要通过指定的报名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第十三条组队要求组队人数原则上为3-5人,不得少于3人,不得多于5人。

组队成员同年级、同学校的队伍优先。

第十四条队长责任每个参赛队伍需要选出队长,队长负责与主办单位的对接和协调,同时负责参赛队伍内部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五条参赛资格参赛选手需满足中小学在校学生的身份,并具备一定的机器人知识和技术。

第十六条淘汰规则初赛阶段,根据对参赛选手的综合评分进行排名,得分低于一定标准的队伍将被淘汰出局。

第十七条退赛与替补参赛队伍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参赛,并一旦确认不得退赛。

如果有替补队伍,替补队伍将按照淘汰队伍的顺序补位。

第三章赛事安排第十八条初赛初赛阶段将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参赛队伍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及提交相关作品。

裁判细则解读

裁判细则解读

基本技能比赛中的特殊问题(2) 基本技能比赛中的特殊问题(2)
得分状态不需要保持到比赛结束,裁判员 应及时记录 对“火炬接力和传递”、“投掷”任务, 有数量的要求,对“竞跑” 、“跳跃”任 务,没有数量要求 除指定的跳跃任务拼装块外,机器人在其 它十字和非十字拼装块上应按黑线行走
基本技能比赛中的特殊问题(3) 基本技能比赛中的特殊问题(3)
第十一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
竞技类比赛项目裁判细则解读
规则制定和执行的原则
机器人竞赛是重要的教育和科普活动 不照搬国际比赛的规则 根据比赛实践修订规则 统一对规则的理解 通过Q&A对规则进行说明和必要的修改 通过Q&A对规则进行说明和必要的修改
机器人足球比赛中的特殊问题
允许使用压缩空气 对气瓶压力有限制 两半场之间不允许充气,不能更换气瓶 造成电子足球和对方机器人的损坏要被取 消比赛资格(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坏,两次 才取消比赛资格)
跳跃任务的实例 要求机器人从下图的东、西口进、出
跳跃
跳跃
允许,不犯规
允许,不犯规
基本技能比赛中的特殊问题(4) 基本技能比赛中的特殊问题(4)
最佳任务顺序 先完成火炬传递,最后(不包括回到待命 区)完成欢庆胜利,中间完成竞跑、跳跃、 投掷中的一个或多个任务
基本技能比赛中的特殊问题(5) 基本技能比赛中的特殊问题(5)
在待命区上,不要求按黑线走,也可以翻 越
基本技能比赛记分表
FLL挑战赛中的特殊问题(1 FLL挑战赛中的特殊问题(1)
参赛队员上场时不允许携带自己的任务模 型 赛台上暂时不用的任务模型与队员自带的 策略物品分别放置
FLL挑战赛中的特殊问题(2 FLL挑战赛中的特殊问题(2)

VEX机器人工程挑战赛裁判细则说明

VEX机器人工程挑战赛裁判细则说明

第十四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VEX机器人工程挑战赛裁判工作实施细则1裁判组的组成裁判组由正、副裁判长各1人、比赛区裁判员9人、准备区裁判员1人组成。

志愿者协助裁判员的工作。

2 一般原则2.1 裁判组的工作由裁判长领导,裁判长接受机器人竞赛总裁判长的领导并对总裁判长负责。

2.2 实施裁判工作的依据是《第十四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VEX机器人工程挑战赛规则》。

凡是规则中没有说明的事项由裁判组决定,并向竞赛总裁判长报告备案。

2.3裁判组没有说明本届比赛与往届或国外比赛不同做法的责任,也不负责解释比赛规则的制定原则,但在比赛期间可向参赛队指出裁决所依据的规则具体条款。

2.4 在比赛中,裁判员有最终裁定权。

他们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2.5 关于裁决的任何问题必须由一名学生代表在两场比赛之间向裁判长提出。

3 裁判长职责3.1 裁判长应领导本组的裁判和志愿者组织好本赛区的比赛活动,为每一场比赛安排裁判员并指定主裁判。

3.2 裁判培训期间,裁判长应组织本组的裁判员认真阅读和讨论《第十四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VEX机器人工程挑战赛规则》及本实施细则,统一认识和执法的标准,规范裁判用语。

3.3 参赛对检录结束后,召集检录时以电子抽签确定的两名学生代表,有一名代表抽取自动比赛时段的时长,另一名代表抽取得分物品放置方案,并将抽签结果向全体参赛队公示。

3.4 每个组别初赛结束后,主持复赛联队选配。

3.5 裁判长不承担场上具体的裁判工作,但应密切关注准备区及比赛区中竞赛活动的进展,解决出现的问题,并应向竞赛总裁判长报告做出的重要决定。

3.6 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对场序表做适当调整,以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3.7 如果学生代表对裁判员的裁决提出异议,裁判长应了解情况,根据规则对学生做出说明,但不观看录像等材料。

3.8 审核每场比赛的记分表。

计分表经裁判长审核签字后由录入员输入信息系统,纸质记分表上缴。

3.9 按照比赛的进程,适时召集全体裁判员和志愿者开会,小结比赛过程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尤其是对没有预先考虑到的情况统一处理方法和裁决尺度。

2013年竞赛规则

2013年竞赛规则

青少年航模锦标赛竞赛规则竞赛总则一、全部竞赛裁判工作由竞赛裁判委员会负责,总裁判长负责竞赛的全面组织工作,仲裁委员会监督竞赛工作的进行。

二、运动员由组织单位统一报名,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赛,经查证后,立即取消资格,所取得的成绩无效。

三、领队和教练负责加强运动队的纪律教育、环境卫生教育、安全教育、文明行为教育,负责本队的训练和竞赛,遵守赛场纪律,遵守竞赛规程、规则,服从竞赛管理人员和裁判员的调度安排。

四、领队和教练应按要求参加竞赛工作会议,可以对规程、规则等事项提出咨询。

遇争议或异议时,按组委会的决议执行。

五、比赛开始前20分钟静场、静空。

同时对无线电遥控发射机实行管制。

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裁判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将发射机送交遥控设备管理处。

点名后,参赛选手凭证件领取发射机,每轮比赛结束后须立即关机交还管理处。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取消比赛资格。

六、在各项比赛中只允许裁判员、有关工作人员、当场比赛的参赛选手和及其助手进入比赛场地。

七、比赛时,在检录处经3次检录点名不到者,视作该轮比赛弃权。

参赛队伍不论何种原因耽误比赛责任自负。

八、比赛所用模型均为中国航模运动协会指定的全国青少年竞赛专用器材(非指定模型不得参赛)。

模型原部件不得取消和更换。

不允许改变模型飞机的几何尺寸(舵面不在此列),允许对模型进行必要的加强和改动,但必须保留模型原部件的主要部分。

九、参加比赛的模型采用自审、集中审核、抽查等方法审核模型,取得名次的模型必须进行复审。

模型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比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比赛成绩。

十、禁止使用金属螺旋桨。

凡是危及安全、妨碍比赛的模型装置,裁判长有权禁止使用。

十一、参赛选手必须在模型上标注自己的姓名或编号,参赛选手的模型不能互相调用,一经发现,即取消该选手所在队在此项目上的所有成绩。

十二、遇下列情况总裁判长有权决定提前或推迟竞赛:能见度差、变动场地、气象条件改变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比赛。

十三、各代表队在比赛过程中,如发生下列行为,被视为严重犯规,裁判员有权视其情节给予警告、取消该轮成绩直至取消全部比赛资格的处罚。

第十三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信息管理系统说明

第十三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信息管理系统说明

抽签
总领队代表参赛队参加抽签
各位总领队抽签前必须明确本代表团实到情况,抽签后 再发生参赛队缺席情况,将裁撤该代表团下一年度参赛 名额。各参赛队参赛队伍变化及时通报总领队。
抽签通过计算机进行 抽签先由各位总领队抽取抽签顺序,再按抽签顺序出场
抽取各参赛队的签号。 抽签结束后,组委会发布赛程秩序表,各参赛队也可以
技术手段控制信息符合规范
保证信息的正确和完整
严格申报审查,不合格不予报名
省级审查 全国审查
申报材料审查
• 不提供参赛照片、申报材料填写不完整、不符合要 求、都将做无效申报处理。
• 机器人创意对申报材料有专门的要求,请仔细阅读 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 在参赛队伍正式发布前,对申报信息有调整请向组 委会提出申请,机器人创意比赛一经申报不允许更 换或补充队员。
第13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 赛信息管理及网络申报说明
宗旨
• 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 • 公正、公平、公开
回顾
全程信息管理
申报 赛程安排 抽签 报到 打印赛程通知单 竞赛秩序公布和检录 成绩录入和统计,FLL赛事手持设备录入成绩 便捷和全面的赛事信息查询 引入新的管理手段 获奖证书打印
存在的问题
申报信息不规范
参赛学生照片 申报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
网上申报信息填写不正确
学生、教师的基本信息错误(姓名、年龄等)会造成证 书上姓名不正确
跨项目参赛
赛事安排紧凑,无法实现,规则已有说明
非报名队员参赛
非报名队员参赛将取消整队参赛资格
申报要求
• 必须提交参赛者照片信息
– 2吋免冠证件专用照片 – 640*480像素
• 参赛信息的准确性
– 填写完整准确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一、背景介绍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作为国内最具影响力和代表性的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之一,不仅为广大青少年提供了一个展示科技才华的平台,也将培养出更多优秀的机器人科技人才。

在这个竞争激烈的舞台上,裁判员的角色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的管理办法,希望能够为提高比赛的公平性和专业性贡献力量。

二、裁判员资格要求1.专业知识:裁判员必须具备扎实的机器人相关知识,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计、电子控制、编程等方面的知识。

2.丰富经验:裁判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竞赛经验,包括参赛经验和裁判经验,能够熟悉并判断参赛队伍的实际情况和表现。

3.公正客观:裁判员应保持中立,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比赛结果的公正性。

4.团队合作:裁判员需要在团队中协作,与其他裁判员共同评判参赛队伍的表现,并讨论达成一致的决定。

三、裁判员选拔与培养1.选拔机制:竞赛组委会将通过报名、面试、考核等环节选拔裁判员。

同时重点考虑候选人的专业背景、经验和个人素质。

2.培训计划:选拔成功的裁判员将参加竞赛组委会组织的培训课程,包括规则解读、案例分析、判断技巧等方面的内容,提高裁判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

3.培养机制:竞赛组委会将建立裁判员的成长机制,通过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对裁判员的表现进行评估和反馈,并向优秀的裁判员提供晋升机会和更高级别的竞赛执裁资格。

四、裁判员职责和权益1.准时到场:裁判员应按照比赛日程要求准时到达比赛场地,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公正评判:裁判员需要根据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对参赛队伍的表现进行评分和判决,确保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高效沟通:裁判员需要与其他裁判员、赛事工作人员和参赛队伍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及时解答他们的问题。

4.权益保障:竞赛组委会将为裁判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待遇,保障裁判员的权益和福利。

5.评估反馈:裁判员需接受竞赛组委会的评估和反馈,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表现,提升裁判员整体水平。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总则1 竞赛的性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以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为目的,是一项将知识积累、技能培养、探究性学习融为一体,面向广大青少年机器人爱好者的科学普及性活动。

2 竞赛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每年举办一次。

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承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主办,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主办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承办及有关部门协办。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诚邀有志于青少年机器人教育活动的国内外企业作为合作伙伴。

3 组织机构竞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共同组成。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负责竞赛日常工作。

竞赛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策划、培训、咨询等工作。

竞赛委员会是在竞赛组委会直接领导下行使组织实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的职能机构,由各省级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机器人竞赛项目组织工作者组成,参与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有关政策研究、具体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4 比赛时间每年暑期。

5 赛事安排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的比赛项目要根据我国中小学机器人科技活动和国际青少年机器人竞赛活动的发展进行安排。

比较经常性的比赛项目有机器人创意比赛、机器人基本技能比赛、机器人足球比赛、VEX和FLL机器人工程挑战赛等。

6 参赛对象及组团方式凡竞赛前在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包括中专、中技、中师、中职)均可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竞赛活动,各地通过省级竞赛选拔优秀代表队组成省参赛代表团参加全国竞赛活动。

各参赛代表团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命名。

参赛队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组建,不允许跨组别。

7 奖项设立7.1 各单项赛事设一、二、三等奖;7.2 若干专项奖;7.3 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教练员奖和特殊贡献奖;7.4 选拔优秀队伍组成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代表队参加相关国际比赛。

8 参赛申报8.1 名额分配竞赛组委会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比赛规模,按照一定的比例,下发参赛申报名额。

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

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青少年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青少年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工作中的认证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青少年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所开展的考试及考务管理。

第三条中国电子学会全国青少年电子信息科普创新联盟标准工作组(以下简称标准工作组)负责规划命题范围、编写考题、评审考题;中国电子学会全国青少年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工作组(以下简称考试工作组)负责组织认证考试工作;各授权考试中心(含培训机构、科普创新教育基地)按照规定承担考试报名、组织、配合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形式及内容第四条认证考试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坚持程序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认证考试内容由基础部分和实际操作部分组成。

(1) 基础部分实行网络考试。

由标准化工作组统一命题范围和考题。

基础理论部分考试满分100分,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

(2) 实际操作部分实行实际操作与笔答相结合的考试形式。

由标准化工作组统一命题范围和考题(允许由各授权考试中心根据命题范围申报考题,经申报审批后用于本地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共计100分,考试形式以实际操作(模拟仿真)与笔答相结合。

第六条基础部分和实际操作部分成绩分别不低于60分者为总成绩合格。

成绩合格者由考试工作组终审,终审通过者统一由中国电子学会颁发对应级别证书。

第三章题库建设与管理第七条标准工作组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等级分别设定考试标准、考试大纲并组建题库,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八条考试题库由标准工作组统一管理,并根据技术与教育发展需要更新维护试题内容。

第九条考试工作组负责工作人员和考试中心的安全保密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建立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确保考试各个环节的安全、保密。

第四章阅卷与质量管理第十条基础部分考试采用计算机智能化考评系统自动评审。

第十一条实际操作部分考试由标准工作组(或组织第三方专家)统一评审。

2020年第19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综合技能规则解读

2020年第19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综合技能规则解读

第19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规则规则讲解目录1.主题介绍2.赛制简介3.比赛流程简介4.场地介绍5.任务解析6.关于机器人主题:机器人综合技能比赛简介机器人综合技能比赛是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项目之一。

其活动对象为中小学生,要求参加比赛的代表队在现场自行拼装机器人、编制机器人运行程序、调试和操作机器人。

参赛的机器人是程序控制的,可以在赛前公布的比赛场地上,按照本规则进行比赛活动。

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设置机器人综合技能比赛的目的是检验青少年对机器人技术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激发我国青少年对机器人技术的兴趣,培养动手、动脑的能力。

主题: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2017年,国务院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由此标志发展人工智能正式上升为我国的国家战略。

当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把重视人工智能研究和应用作为重大发展战略,力图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占据主导地位。

因此,我们也必须以人工智能为抓手来发展科技、繁荣经济、提升国防实力。

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动员一切资源,抢占先机,协同发力,牢牢抓住人工智能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

通过壮大智能产业、培育智能经济,为我国未来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经济繁荣创造一个新的增长期,带动国家竞争力整体跃升和跨越式发展。

要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其中一条重要途径就是必须尽早培养人工智能方面的人才,在我国中小学阶段设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和活动,为更多的青少年成为人工智能领域的后备人才创造条件。

本届机器人综合技能比赛就是为这一构想服务的。

机器人综合技能比赛是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项目之一。

其活动对象为中小学生,要求参加比赛的代表队在现场自行拼装机器人、编制机器人运行程序、调试和操作机器人。

参赛的机器人是程序控制的,可以在赛前公布的比赛场地上,按照本规则进行比赛活动。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裁判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裁判工作实施细则

关于发布《裁判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con赛即将在广西柳州和山东邹城拉开战幕。

本届比赛采用ABU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规则,此前已通过本网站的“赛事论坛”答复了一些学校提出的问题。

为了做好大赛的裁判工作,特制定《裁判工作实施细则》并予以发布,以统一裁决的原则,也作为对规则的说明和补充,如果细则中有与规则或此前的答复冲突的地方,以细则为准。

自裁判工作实施细则发布之日起,终止在“赛事论坛”答复有关规则的问题。

各参赛队可以继续在论坛上提出问题,组委会将在赛前的领队会上统一答复。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组委会2019年4月24日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裁判工作实施细则一、裁判组组成及职责⑴裁判组由裁判长一人、主裁判二人、副裁判十二人、检查裁判三人组成。

每场比赛由一名主裁判和四名副裁判上场,裁判长可根据场上情况确定增减副裁判人数。

⑵裁判长领导裁判组的工作,赛前对裁判组成员进行培训,签发记分表。

⑶场上主裁判负责发出机器人准备、比赛开始及结束口令,裁定得分,比赛过程中受理参赛队重试的申请,取消严重犯规参赛队的比赛资格,比赛中出现难以裁定的极端情况时召集场上、场下裁判会商,赛后填写比赛成绩单。

⑷场上的四名副裁判分别负责检查两个参赛队机器人的称重及试运行的合格标签,监督队员的动作,比赛中负责检查机器人的动作,受理参赛队重试的申请,记录场上的某些无法当时恢复和裁定的情况。

如果队员上场时要求更换机器人的部件,副裁判还要确认部件的一致性并决定是否允许更换。

⑸检查裁判在志愿者的协助下完成对每个参赛队机器人的两次称重检查,在赛前的称重后填写称重表。

⑹本届比赛中的某些情况需要裁判员的迅速判断,因此,裁判员需要非常熟悉规则并密切注意场上的状况。

本届比赛中的得分状态除投入着陆区的兽骨外不可能保留到比赛结束时再核查,需要裁判员在比赛中准确决断并给出得分信息,由记分员准确记录并显示在大屏幕上。

⑺裁判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2月6日经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业务水平高的裁判员队伍,保证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公正、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裁判员是指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及在向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输送选手的各级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执裁的人员。

第二章裁判等级的申报与审批第三条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和各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根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和业务水平,对裁判员实行分级审批、集中备案注册。

第四条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省级裁判员、国家二级裁判员、国家一级裁判员。

第五条省级裁判员申报条件:掌握和正确运用机器人竞赛规则,能够胜任裁判工作,经各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可以申报省级裁判员,由各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审批并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备案。

第六条国家二级裁判员申报条件:熟练掌握和运用竞赛规则,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至少两次在省级青少年机器人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骨干裁判员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申报国家二级裁判员,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审批。

第七条国家一级裁判员申报条件:精通竞赛规则,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现场执裁经验和组织竞赛裁判员、志愿者工作的能力;掌握竞赛流程;至少两次担任国家级青少年机器人比赛裁判工作,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骨干裁判员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申报国家一级裁判员,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审批。

第八条全国竞赛各单项竞赛的正副裁判长从国家一级裁判员中产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择优选取。

第九条凡具备裁判员任职条件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各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审批。

每年1月1日至6月1日为申报期。

第三章裁判员管理第十条各级裁判员在审批单位进行注册登记,由审批单位颁发等级证书。

登记注册后,裁判员信息及执裁履历录入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数据库统一管理。

机器人编程竞赛组织管理制度

机器人编程竞赛组织管理制度

机器人编程竞赛组织管理制度1. 引言机器人编程竞赛作为一项推动科技发展的活动,旨在培养青少年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顺利进行,建立一个有效的组织管理制度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机器人编程竞赛组织管理制度的要点。

2. 参赛资格2.1 参赛队伍应为学校或社团组织的合法团队,每队参赛人数不得超过5人。

2.2 参赛队伍需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或成人指导员进行指导和管理。

3. 报名和资格审核3.1 报名时间和方式将提前公布,参赛队伍需按时完成报名手续。

3.2 组委会将对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核,确保参赛队伍符合参赛资格,并以公正、透明的方式进行审核。

4. 比赛规则和流程4.1 组委会将制定详细的比赛规则和流程,并提前公示。

4.2 比赛内容包括机器人设计、编程挑战和团队合作等环节,以综合评估参赛队伍的能力。

4.3 每队须提交机器人设计和编程计划,并在比赛前进行技术审查。

4.4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轮进行,选取成绩优秀的队伍晋级到决赛阶段。

5. 评分标准5.1 评委团队将根据比赛规则和流程进行评分,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分公正且客观。

5.2 评委将对机器人设计、功能实现、编程技巧、团队合作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

5.3 各项评分结果将按照一定权重汇总,得分最高的队伍将获得相应的奖项。

6. 奖项设置6.1 根据比赛成绩,将设置一、二、三等奖,并颁发相应奖杯或证书。

6.2 特别优秀的参赛队伍将获得组委会特别奖,以表彰其突出的贡献和表现。

7. 组委会的职责7.1 组委会负责制定比赛规则、流程和评分标准,确保比赛公正进行。

7.2 组委会将组织技术审核、评委团队的选拔和培训,并协调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7.3 组委会将负责比赛场地和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比赛的运行和安全。

8. 参赛队伍的义务8.1 参赛队伍需遵守比赛规则和流程,保持良好的竞赛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8.2 参赛队伍需保持机器人的公正和安全性,不得使用任何违禁物品或作弊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
(2015年2月6日经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专家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业务水平高的裁判员队伍,保证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公正、有序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裁判员是指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及在向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输送选手的各级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执裁的人员。

第二章裁判等级的申报与审批
第三条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和各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根据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和业务水平,对裁判员实行分级审批、集中备案注册。

第四条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省级裁判员、国家二级裁判员、国家一级裁判员。

第五条省级裁判员申报条件:掌握和正确运用机器人竞赛规则,能够胜任裁判工作,经各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可以申报省级裁判员,由各省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审批并报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备案。

第六条国家二级裁判员申报条件:熟练掌握和运用竞赛规则,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经验;至少两次在省级青少年机器人比赛中担任裁判工作,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骨干裁判员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申报国家二级裁判员,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审批。

第七条国家一级裁判员申报条件:精通竞赛规则,具有较高的裁判理论水平;具有丰富的现场执裁经验和组织竞赛裁判员、志愿者工作的能力;掌握竞赛流程;至少两次担任国家级青少年机器人比赛裁判工作,参加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骨干裁判员培训班取得合格证书的,可以申报国家一级裁判员,由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审批。

第八条全国竞赛各单项竞赛的正副裁判长从国家一级裁判员中产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择优选取。

第九条凡具备裁判员任职条件的,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报各级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审批。

每年1月1日至6月1日为申报期。

第三章裁判员管理
第十条各级裁判员在审批单位进行注册登记,由审批单位颁发等级证书。

登记注册后,裁判员信息及执裁履历录入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数据库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各级竞赛组委会负责选取和聘请本级竞赛的裁判员。

担任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和各省级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的裁判员应当持证上岗。

原则上,执裁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的裁判员应具有国家二级或一级裁判员资格,执裁省赛的裁判员应具有省级裁判员资格。

第十二条裁判员参加竞赛执法实行轮换制度和回避制度。

每年参加各级竞赛的裁判员应与上年有15%的轮换;从裁判员到达比赛地开始,就要遵守不与外界,特别是参赛队联系的规定。

第十三条各级竞赛组委会应当责成总裁判长于赛前认真审核裁判员证书的注册登记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裁判资格。

第十四条省级和全国竞赛决赛活动结束后,各项目裁判长和竞赛组委会对裁判员的执裁表现进行评价,并录入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数据库。

第十五条各级竞赛组委会可根据裁判员的执裁表现对优秀裁判员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六条裁判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研究培训中心具体负责。

第四章裁判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各级裁判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工作;
(二)参加审批部门组织的裁判员培训;
(三)监督本级裁判组织执行各项裁判员制度;
(四)接受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主办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
(五)对于本项目裁判队伍中的不良现象有检举权。

第十八条各级裁判员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培养和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竞赛工作中公正执法;
(二)钻研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规则;
(三)培训和指导下一级裁判员;
(四)配合裁判组织进行有关裁判员执法情况的调查。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对裁判员的处分为:警告、取消该次比赛裁判资格、停止裁判工作两年、撤销技术等级称号并终身停止裁判工作四种。

第二十条在执裁期间,不遵守赛场纪律或在临场执法中出现漏判、错判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十一条凡在同一比赛中受到两次警告或在赛场出现不当行为的裁判员,给予取消该次比赛裁判资格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凡在比赛中执法不公,有意偏袒一方,妨碍公正执法者,给
予停止裁判工作两年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凡有下列情节者,给予撤销技术等级称号并终身停止裁判工作的处分:
(一)行贿受贿,徇私枉法;
(二)在重要比赛中,出现明显错判、漏判,造成恶劣影响;
(三)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裁判员的警告和取消该次比赛裁判资格的处罚,由该场比赛裁判长做出并报竞赛组委会备案。

裁判员被停止裁判工作两年、撤销技术等级称号并终身停止裁判工作的处罚由竞赛组委会做出,并报该裁判员审批单位备案。

第二十五条比赛裁判长和竞赛组委会应对裁判员受处分情况在其证书内注明,以备查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青少年科技中心所有。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