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说明
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规则

2.支付:
按上述规定计量,经监理人验收并列入工程量清单支付细目的工程量,按m2以合同单价支付。此项支付包括材料、劳力、设备、运输等及其为完成此项工程所必需的全部费用。
27
-b
砍树挖根
km
1.计量:
砍伐树木及挖除树根的计量不论胸径大小,按主线长度以km为单位进行计量;有互通立交的,按每个互通立交增计主线里程2km进行计量;有接线的,按征地面积折算成主线km进行计量。包括砍伐后的截锯、移运(移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地点)、堆放等一切有关的作业。
(3)河道施工垃圾的清理及水源爱护(含跨过重要河流的桥面径流收集设施)。
(4)河道滩地临时占用补偿费,涉及防洪、行洪安全部分的工程质量监督费。
2.支付:
102-2-a项费用每1/3工期支付总额的20%;交工证书签发和相关环保单位验收认可之后,支付总额的40%。上述工作必须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后放可计量。
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爱护部门及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施工环保费包含合同专用条款所涉及的承包人应尽的各项义务及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相关费用全部包含在102-2-a项中,以总额计量。包括:
工程量清单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以下简称“计价计量规范”)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
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应在本章第1.4款约定;计价计量规范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且本章第1.4款也未约定的,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向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裁定或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基本计量单位。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
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单位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同时也是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之一。
1.4补充子目的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作内容说明如下:。
1.5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
1.6本条与下述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报价说明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
(1)本招标文件;(2)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配套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GB50862-2013);(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
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秀宁公司工程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规定为规范项目建设工程计量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及程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工程计量。
工程计量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单规范量度、计算及确认承包人已经按照设计图纸、规范及标准完成的,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可用于计算工程价款的工程内容。
(一)、计量范围。
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价格包含内容及合同文件规定的其它范围。
在施工前期,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按照《技术规范》“计量支付”中规定的计算方法,对照图纸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重新计算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工程细目对应的工程量,查处工程量清单的细目有无缺项或多余项目,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后,作为设计数量。
施工过程工程计量包括进度支付计量、设计变更及签证工程量增减计量、隐蔽收方计量等,其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计量须严格按照其管理规定执行。
(二)、支付计量依据。
支付计量资料包括工程计量质量保证资料和工程计量工程计算资料,计算资料和质保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合格后,方可支付。
承包人根据合同图纸和技术规范中的“计量支付”条款,计算工程数量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核;数量超过设计数量的或新增的细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审批的变更资料,经监理和业主现场核定方可计量。
(三)、支付计量原则。
符合合同文件要求、质量合格的工程方能计量,计量要按工程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四)、支付计量的方式。
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节点提出计量申请,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项目监理部审查承包人提供计量所需的资料,并与其共同计量。
项目监理部计量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的记录,并将记录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
(五)、业主参与现场计量1、支付计量一般由监理、承包商两方派出人员参加。
业主可随时抽查。
2、隐蔽工程计量须业主参与验方,必要时还应要求公司工程部、合同招投标部等有关单位参加验方,但不影响监理、承包商应负的责任。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是一种主要的计量方法,也是较为公正的一种支付方式。
其大致的计量方法如下: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资料,确定本工程应建设内容、建设技术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2、按照建设项目预算编制规定及施工程序要求,编制清单及定额,并确定不同工程项目的预算价值和施工工期。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进行实际测量,确认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并按照工程量清单、定额和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计算工程价款。
4、进行工程量验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检查,并与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比对。
若工程量达到标准,则按照工程量清单、定额和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计算工程价款。
若工程量不达标,则进行追加工程或扣减工程量,并重新计算工程价款。
5、工程验收完毕后,进行最终结算,即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质量与合同约定进行比对,经过协商确认后,进行最终结算并支付工程价款。
估价方法包括几种,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现场勘查估价法:根据实地勘查所获得的现场资料,结合工程施工的条件和质量要求,进行工程量计算和价格估算。
2、类比法:通过对已完成的同类工程的经验数据的比对和分析,估算新工程的价格。
3、综合比价法:在估算工程价格时,根据实际施工需要,选择相同或相似的工程项目,结合资料、市场信息和预算限额,通过比价确定工程价格。
4、成本估算法: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资料确定施工项目的建设要求和工程量清单,根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和人力资源等成本,结合施工技术和市场信息,计算工程的建设成本和总造价。
总之,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和估价方法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工程类型、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市场情况、施工环境等等,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一、引言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是在工程项目招标阶段,为了确保对工程项目进行准确评估和合理报价,对工程的所有项目进行详细分项、计量工作量,并对各项工作进行价格计算的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的编制要求、计算方法以及常见问题。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1. 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要求将工程项目划分为不同的章节、部分和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描述。
2.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基于适当的单位和计量标准。
单位应简明易懂,并遵循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以确保工程量的准确计算。
3.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具有明确性和完整性,即每一项工作都应有清晰的名称和描述,并包括该项工作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费用等信息。
4.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规范进行,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三、工程量计算方法1. 型号特性法:按照工程项目所需材料或设备的具体型号和规格进行计算。
需明确每种材料或设备的单价,并根据实际使用数量进行总量计算。
2. 面积法:按照工程项目所需材料或设备的使用面积进行计算。
需明确每平方米材料或设备的单价,并根据实际使用面积进行总量计算。
3. 长度法:按照工程项目所需材料或设备的长度进行计算。
需明确每米材料或设备的单价,并根据实际使用长度进行总量计算。
4. 人工劳动力法:按照工程项目所需人工劳动的时间和人数进行计算。
需明确每小时或每天人工劳动力的单价,并根据实际使用时间和人数进行总量计算。
四、工程报价说明1. 工程报价说明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工作进行明细列出,并对每一项工作所需材料、设备、劳动力和费用进行详细说明。
2. 工程报价说明中应包括每一项工作的单价、工程量、单位和金额等信息,并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和工程进度分期编制合理的付款计划。
3. 工程报价说明应包括施工安排、工期计划、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等内容,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4. 工程报价说明还应对工程项目可能遇到的不可预见情况、风险及相关延迟等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应对措施。
公路工程量标准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组价详解

公路工程量标准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组价
详解
公路工程量标准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组价,是指对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
及的各项工程量进行计量和支付的具体标准和组价要求。
它的编制和执行,对于保障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具有重要意义。
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明确各项工程量以及计量和支付的标准,需要编
制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详细列出了工程施工中所需材料、工程量和工序的清单。
通过工程量清单可以清晰地了解工程项目的范围、工序和施工材料等,为施工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
针对公路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和支付,通常会制定一定的组价标准。
组价是根据
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工程量和工序,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制定的计量单位价值和支付标准。
通过组价的制定,可以实现工程量计量、支付的公平、合理和透明,促进工程施工的有序进行。
在计量和支付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关键的因素:
首先,计量必须准确,要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计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和可靠性。
其次,支付组价要合理,要根据施工材料价格、人工成本以及行业标准等因素
进行综合考虑,确保支付金额的合理性。
同时,计量和支付过程中要注重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审查制度,加强对工程量计量和支付的监督,防止虚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总之,公路工程量标准工程量清单计量与支付组价是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只有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计量和支付机制,才能确保公路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效益。
建设工程施工结算说明(3篇)

第1篇一、前言建设工程施工结算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工程量、工程款等进行核算、确认和支付的过程。
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结算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结算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管理办法》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6.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二、结算原则1. 合同优先原则:在结算过程中,如合同约定与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合同约定为准。
2. 实际施工原则: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质量为依据,合理确定工程款。
3. 等价交换原则:工程款结算应体现公平、合理、等价交换的原则。
三、结算流程1.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施工工程量进行计量,并形成工程量清单。
2. 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和合同约定,编制工程款结算申请。
3. 发包人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结算申请,确认工程款结算金额。
4. 发包人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四、结算内容1. 工程量结算: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等。
2. 工程款结算: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款、措施项目款、其他项目款、质保金等。
3. 结算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如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
五、结算争议处理1. 双方协商:在结算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2. 仲裁或诉讼:协商无果时,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注意事项1. 结算资料应齐全、真实、准确,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变更签证、验收报告等。
2. 结算过程中,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结算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结算完成后,双方应妥善保管结算资料,以备日后查阅。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结算是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各方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建设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

建设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工程量清单与计量支付在建设工程中占据着重要的角色。
通过合理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科学的计量支付方式,可以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实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
本文将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量支付方式的选择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中对各项工程量进行明细列举的表格,是工程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要基于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标准,依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的划分,全面、准确地列出工程项目中的各项工程量。
1. 分部分项工程: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特性和功能进行划分,分为不同的分部工程,比如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
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以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对各项工程量进行分类汇总,便于管理和计量支付。
2. 单位工程:在每个分部工程中,又可以根据设计图纸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将工程量细化为更小的单位工程,比如墙体工程、地面工程等。
单位工程的编制需要综合考虑工程量的大小、施工难度、工期等因素,确保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具有可操作性。
3. 编制要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需要准确、完整、一致和规范。
每一项工程量都需要有详细的定义和计算公式,并在清单中明确列出工程量的单位、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以及计量支付的依据。
此外,还需要及时更新清单,并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
二、计量支付方式的选择计量支付是指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的一种方式,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和合同类型,可以选择不同的计量支付方式。
1. 按量支付:按照工程量清单中列示的各项工程量进行支付,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计量单价,计算出应支付的金额。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量比较明确、工程变更较少的情况,能够准确反映工程进展情况。
2. 阶段支付:根据工程完成的不同阶段进行支付,在合同中约定每个阶段应支付的金额或比例,并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这种方式适用于工程周期较长、工程量分布较为离散的情况,能够分散支付风险,并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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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5)工程量清单计量支付说明(出版时不需打印——注:1、在“2003范本”中计量支付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具体在文档中以修订形式反映。
2、清单细目的红色部分则为对“2003范本”工程量清单的补充。
3、目录中设置了超链接,按提示可直接链接查询。
)目录说明 (3)第100章总则 (4)第101节通则 (4)第102节工程管理 (4)第103节临时工程与设施 (5)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 (5)第105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第200章路基 (6)第201节通则 (6)第202节场地清理 (6)第203节挖方路基 (7)第204节填方路基 (8)第205节特殊地区路基处理 (9)第206节路基整修 (10)第207节坡面防护 (10)第208节护坡、护面墙 (11)第209节挡土墙 (12)第210节锚杆挡土墙 (13)第211节加筋土挡土墙 (13)第212节喷射混凝土和喷浆边坡防护 (14)第213节预应力锚索边坡加固 (15)第214节抗滑桩 (15)第215节河道防护 (16)第300章路面 (16)第301节通则 (16)第302节垫层 (16)第303节石灰稳定土基层 (17)第304节水泥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18)第305节石灰粉煤灰稳定土底基层、基层 (18)第306节级配碎(砾)石低基层、基层 (18)第307节透层、粘层和封层 (19)第308节热拌沥青混合粘面层 (19)第309节沥青表面处置 (20)第310节改性沥青及改性沥青混合料 (20)第311节水泥混凝土面板 (21)第312节培土路肩、中央分隔带回填土、土路肩加固及路缘石 (21)第313节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 (22)第400章桥梁、涵洞 (23)第401节通则 (23)第402节摸板、拱架和支架 (23)第403节钢筋 (24)第404节基础挖方及回填 (25)第405节钻孔灌注桩 (26)第406节沉桩 (27)第407节挖孔灌注桩 (28)第408节桩的垂直荷载试验 (28)第409节沉井 (29)第410节结构混凝土工程 (29)第411节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31)第412节预制构件的安装 (32)第413节砌石工程 (33)第414节小型钢构件 (34)第415节桥面铺装 (34)第416节桥梁支座 (34)第417节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 (35)第418节防水处理 (35)第419节圆管涵及倒虹吸管 (35)第420节盖板涵、箱涵 (37)第421节拱涵 (38)第500章隧道 (39)第501节通则 (39)第502节洞口与明洞工程 (39)第503节洞身开挖 (40)第504节洞身衬砌 (41)第505节防水与排水 (43)第506节洞内防火涂料和装饰工程 (44)第507节风水电作业及通风防尘 (44)第508节监控量测 (44)第509节特殊地质地段的施工与地质预报 (45)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 (45)第601节通则 (45)第602节护栏 (45)第603节隔离栅 (46)第604节道路交通标志 (46)第605节道路交通标线 (47)第606节防眩设施 (48)第607节通信和电力管道与预埋(预留)基础 (48)第608节收费设施及地下管道 (49)第7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 (49)第701节通则 (49)第702节铺设表土 (50)第703节撒播草种和铺植草皮 (50)第704节种植乔木、灌木和攀缘植物 (51)第705节植物养护与管理 (53)第706节声屏障 (53)第707节环境保护 (53)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
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2003范本”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5.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6.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2003范本”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
各章内的编号和内容根据省内的实际情况有所细化、补充和修改,编号的基本原则如下:a.编号全部使用数字编号,并分级编制,在同一项目内尽量保持编号的唯一性;b.增加的工程细目对应其所属技术规范的相应章节在原有章节编号的基础上顺次增加编号;c.被细化的工程细目则在其原有编号的基础上增加级数并按一定规则顺次编号:原则上要求先按结构类型、部位、厚度等分级,再按标号、直径、型号规格、种类等分级;分级后,结构类型、部位、厚度的编号排序应在本清单编号的基础上顺次增加,浆砌圬工细目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附录砂浆配合比表中砂浆标号由小到大排序,混凝土细目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附录混凝土配合比表中混凝土标号由小到大排序,桩基础细目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灌注桩中的桩径划分由大到小排序;d.被修改的工程细目其编号保持不变。
7.本说明只列入清单工程细目的计量支付部分,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列入本说明内,在给工程量清单各细目标价前,应参阅“2003范本”中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和部颁定额。
8.承包人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9.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金额(一般有三种方式:计日工、专项暂定金额与一定百分率的不可预见因素的预备金,都是可能发生、也不可能发生的、招标时难以确定的金额,均按“2003范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8条规定办理。
投标价中包括三项暂定金额是表明承包人对此有合同义务。
不可预见费,含工程地质与自然条件的意外费和价格意外费,视具体项目情况应不超过10%;专项暂定金额控制在2%左右),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2003范本”合同条款第52条和58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10.计量方法a.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本说明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
b.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
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
11.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第100章总则第 101 节通则101.11 计量与支付1.计量(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
(2)承包人应交纳的所有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和他雇用的所有人员的安全事故保险费、施工设备保险费,由业主视情况要求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细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或单独提取按总额计量。
2.支付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支付。
如果由业主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业主扣回。
税金(单独提取按总额计量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的工商统一税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支付,或由业主代扣代缴。
第102 节工程管理102.14 计量与支付1.计量(1)102.08小节的工作内容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以总额计量。
(2)102.11小节的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场地砂石化、控制扬尘、降低噪声、合理排污等一切与此有关的作业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以总额计量。
2.支付102-1项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102-2项费用每1/3工期支付总额的30%。
交工证书签发之后,支付总额的10%。
第103节临时工程设施103.05 计量与支付1.计量(1)供电设施、电讯设施及供水与排污设施的修建、维修及拆除等临时工程,根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经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合格分别以总额计量。
临时工程用地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以总额计量。
(2)为完成上述各项设施所需的一切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及与此有关的一切作业均不另行计量。
2.支付临时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总额的80%,应在第1次至第4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中余下的20%,待交工证书颁发后支付。
第104节承包人驻地建设104.07 计量与支付1.计量驻地建设完成后,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以总额计量。
2.支付104-1项所报总价的90%,应在第1~3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3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应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时予以支付。
第105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105.01 范围本节内容为公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本规范各章节的相关内容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对本节《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强制性执行,并作为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检验的强制性标准条文。
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
并指令承包人自费重做。
105.0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 J032—94)2.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6—98)3.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滑模施工技术规程(JTJ/T 037.1—2000)4.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6.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7.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J 042—94)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