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表
人才培养
![人才培养](https://img.taocdn.com/s3/m/0fe210b565ce050876321398.png)
三、人才培养本专科生教育【概况】 2008年,学校本科生教育教学深化发展,招生改革、教学研究、教学管理、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实践教学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8年,包括各院系领导和知名教授在内的强大队伍深入招生宣传一线,全面提升招生宣传水平,学校的高考录取分数在全国高校中企稳前三名。
以省级招办按招生计划数投档线统计,文科录取分数位于全国高校前三名的有23个省市(共27个省份有招生计划),理科录取分数位于全国高校前三名的有18个省市。
全年共录取本专科生3 244人,其中招收国家计划本科生3 044人(含统招本科2 255人、保送生235人、自主选拔录取生453人、新疆西藏民族生46人、武警国防生25人、港澳台生30人),高职生(护理学专业)200人。
另招收插班生31人。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学校对本科教学培养方案进行调整,新方案体现了学校近年来推进通识教育的最新成果。
全校课程总量持续增长,2008年开课2 791种、4 700门次,比去年分别增长11.6%、4.6%。
学校在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建设点、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的建设上都取得好成绩。
本科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成果丰硕:9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至此,学校共有28门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8门课程被评为上海市精品课程;生物学基础和主干课程、哲学专业基础课程、西方经济学、儿科学等4个教学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物理学、哲学、基础医学等3个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2008年度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软件学院“国际化创新型软件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入选教育部2008年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中国文学批评史新编(第二版)》等7种教材被评为教育部“精品教材”。
此外,乔守怡教授被评为第四届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梅岩艾等5位教授当选上海市教学名师。
全校共有本科专业70个。
增设核技术本科专业。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格模板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格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143fb5b9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14.png)
公共基础课 成绩
教学秘书成 绩审核意见 申请转专业 的理由与特 长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性别 专业
民族
联系 电话
转专业年度:
学号 入学 时间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贴照片处
课程名称 1 2 3 4 5 6 7
成绩 8 9 10 11 12 13 14
教学秘书签字:
课程名称
成绩
年月 日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转出系资格 审核意见
高考成绩
转出系系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人
体检结果
检查人
转入系审查 意见(是否 符合专业接 收条件)
日
转入系系主任签字:
年
月
备注
注:接收专业对学生成绩等其他条件有要求的,学生所在学院要提供成绩单,接收学院要将成绩资审等其他结果写入备注
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修订)
![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ef2f3e516c85ec3a87c2c57e.png)
本科学生转专业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激励学生学习动力,提高二级学院教学管理权限,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安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西医发〔2018〕79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转专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规范管理,从严把关,并接受全体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维护教育公平。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转专业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章选拔条件与限定要求第四条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条件。
具有我校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一年级学生,自入学以来无考试作弊、不在行政处分期内,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第一学期考试课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5%;(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并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在原专业学习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一)由低学历层次申请转入高学历层次者;(二)高考文科考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考生的专业;高考理科考生申请转入只招收文科考生的专业;(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单招、普通专科起点本科者;(四)考试作弊或有行政处分;(五)申请转专业截止日期前有不及格课程(含缓考不及格);(六)身体条件受转入专业限制;(七)正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或应予退学处理者;(八)已申请并转过专业者;(九)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第六条各学院应在确保教学秩序不受大的影响,原有班级设置不变的前提下,申报转入学生数不超过原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10%,对于就业率低和教学资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控制转入人数。
学校将根据专业设置、教学资源、社会需求等情况变化对上述转入人数比例进行调整。
天津工业大学200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各专业拟接收情况一览(精)
![天津工业大学200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各专业拟接收情况一览(精)](https://img.taocdn.com/s3/m/78b0bb20ff00bed5b9f31da0.png)
理工类,面试
服装设计与工程(理工)
10
管理学院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
接收条件:在校理工科学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专业要求高等数学达到13学分
录取办法:面试,按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工业工程
5
公共事业管理
5
学院名称
接收专业
接收名额
接收条件及考核内容
外国语学院
英语
2
考核办法:组织英语综合考试及口语测试,成绩达标者参加面试
日语
2
理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10
接收条件:在校理工科学生
录取办法:面试,按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信息与计算科学
10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10
应用物理
10信息与通信Βιβλιοθήκη 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15
接收条件:各专业理科考生
录取办法:面试,按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天津工业大学200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各专业拟接收情况一览
学院名称
接收专业
接收名额
接收条件及考核内容
纺织与服装学院
纺织工程
15
接收条件:所有符合专业申请条件
录取办法:专家面试,按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非织造工程
5
建筑环境与工程
4
轻化工程
5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36
接收条件:各理工科专业学生
录取办法:面试,按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15
接收条件:各专业理工科考生
录取办法:面试,按排名顺序择优录取。
(特别考虑高等数学、英语、物理课程成绩)
除上述条件外。软件工程专业需:1、具有较好的计算机语言类相关知识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eb19330ccbff121dd36832e.png)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一、转专业范围2003级起,我校本科生可以于标准学制(以下学年、学期均以标准学制计算)的第二学期、第四学期申请转专业,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学生不能申请转专业。
第二学期可以申请在全校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第四学期只能申请在相同学科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
二、转专业实施的基本原则1.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只能填报一个志愿;2.转专业后,每个年级的每个专业在册人数不得少于20人。
三、转专业办理程序1.各院(部)成立以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的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部)转专业实施细则(接收转专业的条件、要求、考核办法及安排等)并公布、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和审批工作。
各院(部)主管本科教学院长(主任)或专业负责人负责对专业情况及转专业要求进行咨询。
2.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申请转专业本科生情况介绍表” (从教务处主页“常用表格”下载),由学生所在院(部)的教学秘书将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情况介绍表、转专业学生个人成绩单交拟转入院(部)教学秘书。
3.各院(部)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已制定的转专业考核标准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遴选、审批、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初审公示。
同时,各院(部)将转入本院(部)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情况介绍表、转专业审批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教务科复审、备案。
4.主管校长签字批准。
5.教务处公示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为三天,公示名单一经生效学生将不得撤消申请。
6.教务处将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送至财务处等相关行政部门,协调转专业学生的相关工作。
7.转专业时间。
5-6月份,具体时间见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本年度的转专业通知。
四、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1.经批准后转专业本科生的学籍变动自下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此前春季、短学期学期的课程按原专业要求学习、考试。
天大校教 公布2008级学生转专业名单
![天大校教 公布2008级学生转专业名单](https://img.taocdn.com/s3/m/83b9a32acfc789eb172dc8bc.png)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教〔2009〕14号签发人:余建星
关于公布2008级学生获准转专业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大学《关于做好2008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08级学生转入软件学院学习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同意,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了转专业考核。
按照考核分数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学生志愿,有45名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
同时根据文件规定,2008级工科高层次实验班有66名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
经学校研究,主管校长批准,同意崔巍等111名同学转入相关专业学习,现予以公布。
上述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严格按转专业文件的要求,随原专业参加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科高层次班学生仍随高班考试),未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或期末考试出现不及格课程者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附件:1.天津大学2008级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2.天津大学2008级学生转专业考试成绩
天津大学
二○○九年六月八日(联系人:白竹;联系电话:27405864)
主题词:教育转专业△名单通知
(共印3份)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6月8日印发
附件1
天津大学2008级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3
4
5
6
附件2
天津大学2008级学生转专业考试成绩
8。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细则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e29d895ebe1e650e52ea99bb.png)
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细则(修订)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落实学分制中自主选择的管理思想,最大限度地调动、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学生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和发展空间,同时也使我校的人才培养能更有效满足社会需求,特修订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总则第一条转专业的所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所有有关的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则与程序。
第二条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原则上允许一、二年级的学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转专业,二年级的学生只允许降转;一年级、二年级转出专业和接纳专业学生人数控制在全年级总人数的15%和5%以内,学生在学期间申请转专业只限一次,艺体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第三条凡提出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校一、二年级本科学生;2、思想品质优良,身体条件符合拟转专业要求;3、学习成绩良好,入学后必修课不及格课程不得超过两门;4、对所转专业有一定的特长和志向。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申请转专业:1、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者;2、高职升入本科者。
3、定向生(定向单位同意除外)第五条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等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确认必须转专业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情况妥善安排。
三、转专业程序第六条每年4月份由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教学条件、就业情况,及确定的本年度接收转专业人数,统一确定并公布全校各学院各专业的接收转专业人数。
第七条凡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年4月份,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办理),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申请事项用表》,并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报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经所在学院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第八条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并进行资格预审,预审通过的学生,将于每年5月份参加转专业考试。
第九条转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由教务处组织实施,考试内容着重考核学生全面素质及学习能力,面试由各学院根据各自专业特点自行组织实施,着重考核学生转入专业的基础要求以及特长表现。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4cb70cb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4365852.png)
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XX 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便于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结合我校本科教学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按照规定录取的统考统招、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学生的转专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来华留学本科学生。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一)通过原录取专业培养计划中已开设的全部必修课和限选课;(二)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专长,如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三)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四)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未解除的违纪处分;(二)在读大一或大二的本科生,达到专业准入课程学分和成绩要求。
第六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二)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三)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四)外国语中学保送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外语类专业学生;(五)入学未满一学期者;(六)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有明确限制的专业;(七)跨地区转专业;(八)属联合培养、委托培养、定向学生;(九)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十)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七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可以在急需人才的专业,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学习专业,这类学生原则上也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第八条学校优先考虑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章管理与实施第九条教务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各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81e5c40974bcf84b9d528ea81c758f5f61f29fd.png)
届时告知
大学城校区B9法学院
知识产权
4
医学院
医学影像学
4
必修课程初次考核无不及格状况;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不接受色盲色弱学生;原则上只接受理工类专业旳学生;假如文理兼招旳专业, 只接受高考时是理工类旳学生;成绩排名专业前30%;其他条件不低于学校规定 转入学生编入2023级
专业笔试、专业口试、综合素质评估。
北校区四号楼4楼4415办公室
7月2-9日
何老师
87111124
按学校规定旳时间段内进行
北校区四号楼4楼外国语学院课室
日语
3
环境与能源学院
环境工程
4
必修课程初次考核无不及格状况;成绩排名专业前35%;转入学生编入2023级;无学科限制;不招色盲色弱
面试
环境与能源学院楼B4-209室
18
符合《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措施》中旳各项规定。原则上只接受理工类专业旳学生;假如是文理兼招旳专业, 只接受高考时是理工类旳学生, 并且编入2023级。
面试, 重要考察学生旳综合素质、英语、有关学科基础知识等。
麟鸿楼 106室
9月7日下午
3: 00-5: 00
3:00-5:00
杨老师、辛老师
信息工程
30
必修课程初次考核无不及格状况;成绩排名专业前25%;转入学生编入2023级, 信息工程单独开班, 电子科学与技术插班。
面试
逸夫科学馆118实9月日7-8日
何老师, 华老师:87110163
9月12日14: 50
北区35号楼401, 402, 405, 4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15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e618fca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86.png)
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全面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基本条件(一)在籍全日制一、二年级本科生。
(二)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申请转专业方式及资格条件(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
(二)其他方式转专业1.循环协议转专业:在一年级期间,在个人自愿,并作出承诺的情况下,两人之间或多人之间一对一互相交换循环转专业。
2.学有特长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有特长的学生(即在全国或国际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可视具体情况转入相关专业。
3.学习困难转专业:在一年级、二年级期间,学习确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
(理工类专业可转文、经、管、法类专业,工科类专业可转理科类专业,文、经、管、法类可转文科类专业。
对高考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
)4.创新创业转专业:申报获批创新创业休学的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满2年及以上,且休学前学业GPA达到3.0及以上者,可申请转入与其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的专业学习。
5.入伍退役转专业:退役后复学者,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2.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4.已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5.无正当理由的学生;6.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
三、转专业程序(一)全校范围内转专业工作程序1.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数学生学籍管理中心协调、汇总并及时公布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数。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https://img.taocdn.com/s3/m/1a6ca1c66c175f0e7dd137bd.png)
中央财经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校发[2008]49号为促进我校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特长发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
第二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三条转专业时间通常统一安排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 8 周开始进行。
第四条学生所修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必修(含限定选修)课程成绩全部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转专业资格:1. 确有专长,转入新专业更有利于其发挥者;2.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经学校医院或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3. 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其他原因,不能适应现有专业学习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转专业资格:1. 正在休学或应作退学处理的;2. 中外合作培养的学生、定向生等;3.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五条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各专业转出学生的比例应不高于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 20 %,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比例应不低于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 5 %。
第六条转出转入专业实行双向选择,申请转入学生人数小于接受转入学生人数的专业,原则上应同意申请人转入;申请转入学生人数大于接受转入学生人数的专业,按照申请人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各门必修(含限定选修)课程的平均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第七条学校和学院分别成立相关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公开、公正与公平进行,严格程序,透明操作。
第八条办理转专业程序:1. 公布计划。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报送拟接受转入学生的专业、人数;教务处负责协调审核,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向全校公布。
2. 学生申请。
拟转专业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计划,填写《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跨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 见附 1) ,报所在学院。
3. 转出学院推荐。
转出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报教务处。
转专业条件
![转专业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c5ace45c3b3567ec102d8ae3.png)
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
4
金融、经济、会计相关专业
面试
英语口语,数学、经济学基础知识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接受名额
接受条件
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
保险学院
保险
4
1、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2、未受过任何处分;
3、平均绩点3.0(含)以上;
4、数学、外语成绩在B(含)以上,或至少1门B+(含)以上。
面试
劳动与社会保障
3
同上1-4条;
面试
保险专业保险精算方向
3
1、同上1-3条;
2、高中是理科生;
3、数学成绩在B+(含)以上,外语成绩在B(含)以上。
政府管理
学院
行政管理
30
管理类、经济类专业
面试
管理学、经济学基础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投资学
6
符合学校相关文件基本条件
综合面试
项目管理
2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2
工程管理
2
各学院接受2007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一览表(三)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接受名额
接受条件
考核方式
考核内容
社会发展
学院
社会学
1
第一学期成绩班级排名前5名;国际政治专业转入生英语成绩在B+(含)以上。
笔试+面试
《社会学概论》+基本素质问卷
心理学
1
《普通心理学》+基本素质问卷
国际政治
1
《国际关系史》+基本素质问卷
外国语学院
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
2
1、大学英语综合成绩为A(含A)以上;
2、学分绩点及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50%(含)。
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2008
![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 2008](https://img.taocdn.com/s3/m/c9ed24f8aef8941ea76e05e9.png)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
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
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复查不合格或者预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每学期开学前,学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在规定日期到所在学院(系)办公室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需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对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七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八条凡未注册的学生不得参加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第三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九条学生应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课程考核成绩合格,获得相应学分,记入本人成绩档案。
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成绩如实记载。
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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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提高学生专业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太原工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转专业办法。
第一条学生转专业应维护教育公平,尊重学生志愿,以不影响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二条学生入学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跨系转专业: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并确有专长的,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可以申请转专业;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院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如在工科或理科学习困难的,需学校相关部门认定),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3.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30%;4.学生因休学期满复学后,原专业不存在或未招生的;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5.社会对人才需求发生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在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条学生可以申请在本系内转专业。
第四条因受学院教育教学条件限制,学生跨系转专业申请需得到转入专业所在系同意,如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超出转入系的接纳能力,由转入专业所在系组织相关考核,参考平均学分绩点情况,择优转入。
学生在本系内转专业根据接纳能力由所在系考核后决定是否同意。
跨系转专业与本系转专业有竞争时根据专业排名、学分绩点与相关考核择优转入。
第五条学生转专业申请只在第一学年末受理。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3.应予退学的;4.录取为下一批次专业转为上一批次专业的;5.由外校转学进入我院的;6.属特殊类别(对口升学、专升本)招生的;7.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8.有作弊行为的;9.经学校认定不适合转专业或无正当理由的(如未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未及时注册的)。